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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密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保密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保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如同无形的盾牌,保护着公司的核心资产和竞争优势。它不仅防止信息泄露,确保业务流程的顺畅,更是维护员工安全、促进合规经营的关键。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增强企业信誉,降低法律风险,提升内部管理效率,从而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稳固保障。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 访客管理规定,明确外来人员的访问权限和流程。

2. 数据分类和保护措施,确保敏感信息的加密存储和传输。

3. 计算机网络政策,限制非法软件的使用,防范病毒侵入。

4. 员工培训计划,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技能。

5. 应急响应机制,制定遭遇安全事件时的快速处理方案。

注意事项

在制定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过于复杂,以便员工理解和执行。 - 定期更新,以适应技术发展和法规变化。 - 实施过程中注重反馈,不断优化和完善。 - 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通过定期审计和考核保证其有效性。 - 保持适度的灵活性,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情况。

安全保密制度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兼顾实用性和前瞻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起一道坚实的防线,守护企业的安全与繁荣。

安全保密制度范文

第1篇 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范文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二、工作人员要熟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三、不得随意复制保密数据和扩大涉密范围,如有确需复制的数据、文件、材料,应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制。

四、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本单位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单位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本单位秘密。

五、坚持涉密计算机及系统不得入网,和外网进行物理隔断。不得插用非本办公室的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

六、凡入网的计算机不得涉密,即不得存储、处理、传递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

七、笔记本电脑因工作原因经常带出,不得存储保密数据及信息。如确需存储保密信息,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并记录。

八、涉密机器要配备必要的保密措施,尽量采用成熟的、经有关部门认可的综合技术防范手段。

九、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需经领导同意并记录。

十、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第2篇 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

一、档案房必须坚固、通风,做到六防(防火、防盗、防蛀、防尘、防潮、防日光暴晒)。

二、档案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档案室禁止吸烟。

三、离档案室时应随手关门,档案橱门随手关锁,下班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四、根据档案文件的密级,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既做到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又做到不泄密,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机密文件的借阅严格办理审批手续。

五、档案不得任意复制、抄录和携带出校查阅,借阅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

六、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办理,不经鉴定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第3篇 人防办安全保密制度质监局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了维护单位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单位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单位机密或涉及单位机密。

第四条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所长。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五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所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六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人事秘书科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第八条文件、资料的分发范围要按规定执行。对有保密内容的,要标明密级、编号发出,不得用明码电报或电话传递。对急件应加快内部传递速度。

第九条文件资料要定期清查,按时回收、清退、归档或销毁,对需要长期保管的文件,按档案局要求,必须于次年五月底前,装订成册,立案存档。废旧的内部资料不得当废纸出售。

第十条热情接待举报人员,认真处理举报的信件,并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利益。

第十一条严肃保密纪律,凡泄露国家机密,遗失机密材料或透露举报内容,导致举报人利益受到侵害者,视情节轻重和失密程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认真保管好印章、现金、档案,票据、重要物资、机密材料。下班前锁好文件橱、办公桌,关好防盗门窗,严防失窃、失密。

第4篇 区人民医院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一、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职工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和执行国家的安全、保密法规和各项安全保密制度。

三、严格遵守安全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防止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平时下班、外出时对桌、柜、办公室都要关门、加锁。

五、密级划分: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

第5篇 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范例

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

一、档案室是机要部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

三、经常检查库房和档案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处理。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露。

第6篇 h市医院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市医院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一、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安全、保密法规和各项安全保密制度,严禁携带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场所或回家阅办;

三、院安全保密小组负责安全、保密教育,协助有关科室制定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并有权监督、检查同级领导干部及各科室对秘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情况;四、严格遵守安全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防止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各有关科室要确定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保管、立卷、归档和安全、保密检查等工作;

五、每季度或重大节日之前,都要进行一次安全保密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党和国家机密安全;

六、节假日期间,凡存放机密文件材料的桌柜都要加固。平时下班、外出时对桌、柜、办公室都要加锁、关门;

七、发现失、泄密情况,除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外,要求立即进行追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医院保密范围:机要文件、印鉴、收发文件登记本、帐号、传真号、档案、疫情、科研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和新技术、涉及国家安全、利益的音像带、图表等;

九、密级划分: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

十、一切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国家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国家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机密绝对不记录;

(二)不准私自或者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机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三)不准携带机密文件、资料逛市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及进入其他公共场所或者进入私宅,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机密;

(四)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翻印、复印、全文抄录机密文件;

(五)不准长期私自存放或者私自销毁机密文件、资料;

(六)不准横传阅办或者在没有保密条件的家中阅办国家机密文件、资料,不准任意扩大知密范围;

(七)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机密;

(八)不准使用无线话筒和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等设备中传输国家机密;

(九)不得向主管机关隐瞒自己或者他人泄密(包括失密、泄密、窃密)行为。

第7篇 重要岗位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制度范本

第一条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立专门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的策略、重点、制度和措施,对本单位的信息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内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作为本单位的日常信息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办公系统、业务系统、网站系统等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审核和管理权,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

第三条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送的一切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凡因虚假、_、色情等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

第四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信息安全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络信息及时更新,做到安全、真实、可靠。

(一)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效用户;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二)不允许外来人员单独接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三)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id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系统的账号。

第五条 在网站系统上发布信息的,应按规定填写《文稿审核表》并办理审核手续。

第六条 对于网站栏目中的具有交互性的内容,如留言板、征求意见箱等,必须实行审核,如发现不良信息,保存有关记录,及时向报告与备案。设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包括: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和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七条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填写《文稿审核表》,由本科室主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签署通过后存档备案,然后由信息网络管理员处在网上发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

第八条在政府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账号、盗用他人ip地址。

(四)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造成危害。

(五)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六)不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擅自使用网络资源。

(七)上网信息审查不严, 造成严重后果。

(八)以各种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入网科室和个人用户,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本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8篇 账号安全保密制度

1、提高安全认识,禁止非工作人员操纵系统主机,不使用系统主机时,应注意锁屏。

2、每周检查主机登录日志,及时发现不合法的登录情况。

3、对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口令每十五天更换一次,口令要无规则,重要口令要多于八位。

4、加强口令管理,对password文件用隐性密码方式保存;每半月检查本地的password文件,确认所有帐号都有口令;当系统中的帐号不再被使用时,应立即从相应password数据库中清除。

5、root口令只被系统管理员掌握,尽量不直接使用root口令登录系统主机。

6、系统目录应属root所有,应完全禁止其他用户有写权限。

7、对telnet、ftp到主机的用户进行权限限制,或完全禁止。

8、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接任人员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设备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第9篇 出生医医学证明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查询账号、密码的使用权限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泄漏密码,如发生泄漏应立即更改密码并向上级报告。

2.管理和签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而掌握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个案信息。

3.《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统计资料,对外公布权限归属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其他部门、机构和个人需要应用统计数据对外交流,须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

4.用于《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计算机应专机专人专用,并设有开机密码加强安全防范。

5.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数据的备份,以防数据失灭。

第10篇 网络服务器安全保密制度

为确保公司erp软件稳定安全的运行,现根据公司的网络运行环境及硬件设施特制定出如下安全保密措施及制度:

一、服务器安全防护措施

1、在两台erp服务器上均安装了正版的防病毒软件,对计算机病毒、有害电子邮件有整套的防范措施,防止有害信息对服务器系统的干扰和破坏。

2、做好生产日志的留存。服务器具有保存60天以上的系统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内容包括ip地址及使用情况等。

3、erp系统软件建立双机热备份机制,一旦主服务器系统遇到故障或受到攻击导致不能正常运行,保证备用服务器系统能及时替换主系统提供服务。

4、关闭服务器系统中暂不使用的服务功能,及相关端口,并及时用补丁修复系统漏洞,设置定期病毒查杀。

5、服务器平时处于锁定状态,并保管好登录密码;远程桌面连接设置超级用户名及密码,并绑定ip及mac地址,以防他人登入。

6、服务器提供集中式权限管理,针对不同的应用系统、终端、操作人员,由服务器系统管理员设置共享数据库信息的访问权限,并设置相应的密码及口令。不同的操作人员设定不同的用户名,且定期更换,严禁操作人员泄漏自己的口令。对操作人员的权限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设定,并由服务器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权限。

7、公司机房按照电信机房标准建设,内有必备的独立ups不间断电源、高灵敏度的烟雾探测系统和消防系统,定期进行电力、防火、防潮、防磁和防鼠检查。

二、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1、服务器网络安全保障措施:

(1)公司采用多层华为赛门铁克usg5000企业级网络硬件防火墙对公司的网络及服务器进行全面的保护。

(2)服务器安装专业的安全软件,提供基于网络、数据库、客户端、应用程序的入侵检测服务,在防火墙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几道安全措施,确保服务器系统的高度安全。

(3)定期对服务器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分析,排除安全隐患,做到安全防患于未然。

2、软件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1)数据安全关系到整个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影响到公司erp软件正常的运行秩序,责任十分重大,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万无一失的严谨工作作风。

(2)erp系统主服务器必须每天做一次数据全备份到erp系统备用服务器(此备份为计划备份,系统自动执行),时间为晚上20点整。

(3)每两周对备份数据进行一次校对试验,以确保erp备用服务器上的数据安全可靠。

(4)根据服务器数据增长量,应定期对过期数据进行处理,以保障系统运作效率。

(5)对清除数据必须刻成光盘存档,保存期限至少三年,以供后期查询所用。

(6)根据软件数据的保密制度和用途,确定erp软件使用人员的账号权限。 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任何数据信息。

(7)制定erp软件工作流程的各级账号审批权限,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8)备份数据光盘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9)使用备份数据时由网络中心经理提出申请,经运营中心副总裁审批后,方可使用。

三、服务器及软件安全保密制度

1、公司内部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关于服务器的任何信息;

2、公司内部员工不得利用服务器进行除erp软件运行所需以外的任何行为;

3、对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设定服务器管理权限,不得越权管理服务器信息;

4、根据公司各部门各级工作人员设定相应账号权限,使用人员严格保存自己使用账号密码;

5、erp软件使用人员不得恶意删除任何软件基本信息及他人录入信息;

6、一旦发生服务器信息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人并及时进行事故处理;

7、erp软件管理员对有毒有害的信息进行过滤、用户信息进行保密。

8、服务器管理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服务器信息内容,实施有效监控,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9、系统管理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数据库内的任何数据信息,更不能对外提供。

10、除授权管理人员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能动用他人设备,不得通过网络(局域网、vpn虚拟专网、内部网等)联机调阅数据。

11、对服务器的管理人员,以及领导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管理服务器的正常运行,严格抓管理工作,实行谁管理谁负责。

12、强化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教育。因人为原因造成信息数据泄密及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

第11篇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运营与发展的基础,是保障客户利益的基础,为给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导方向,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类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支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章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为杜绝火灾隐患,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火炉、电暖器等发热电器。机房值班人员应了解机房灭火装置的性能、特点,熟练使用机房配备的灭火器材。机房消防系统白天置手动,下班后置自动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为防止水患,应对上下水道、暖气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六条机房无人值班时,必须做到人走门锁;机房值班人员应对进入机房的人员进行登记,未经各级领导同意批准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第七条为杜绝啮齿动物等对机房的破坏,机房内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吃东西,不得将食品带入机房。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必须与业务系统的操作员分离,系统管理员不得操作业务系统。应用系统运行人员必须与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分离,运行人员不得修改应用系统源代码。

第三章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条采用入侵检测、访问控制、密钥管理、安全控制等手段,保证网络的安全。

第十条对涉及到安全性的网络操作事件进行记录,以进行安全追查等事后分析,并建立和维护“安全日志”,其内容包括:

1、记录所有访问控制定义的变更情况。

2、记录网络设备或设施的启动、关闭和重新启动情况。

3、记录所有对资源的物理毁坏和威胁事件。

4、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严禁公司业务网与互联网联接。

第十一条不得随意改变例如ip地址、主机名等一切系统信息。

第四章 应用软件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运行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的、严格的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建立软件复制及领用登记簿,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防止软件的非法复制、流失及越权使用,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四条定期更换系统和用户密码,前台(各应用部门)用户要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更换密码。

第十五条定期对业务及办公用pc的操作系统及时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堵塞安全漏洞。

第十六条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替换任何计算机软、硬件,严禁安装任何非法或盗版软件。

第十七条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子文件,严禁浏览黄色、_或高风险等非法网站。

第十八条注意防范计算机病毒,业务或办公用pc要每天更新病毒库。

第五章 数据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九条所有数据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的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不得超越。

第二十条根据数据使用者的权限合理分配数据存取授权,保障数据使用者的合法存取。

第二十一条设置数据库用户口令,并监督用户定期更改;数据库用户在操作数据过程中,不得使用他人口令或者把自己的口令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将存储介质(含磁带、光盘、软盘、技术资料等)带出机房,不得随意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露数据给内部或外部无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严禁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修改数据。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此操作时,必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数据变更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属部门领导确认后提交至信息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相关领导确认后,方可由数据库管理人员进行修改,并对操作内容作好记录,长期保存。修改前应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第二十四条 应按照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制定各类系统操作人员的数据读写权限,读写权限不允许交叉覆盖。

第二十五条 一线生产系统和二线监督系统进行系统维护、复原、强行更改数据时,至少应有两名操作人员在场,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及签名。

第二十六条 对业务系统操作员权限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操作员岗位调整后及时修改相应权限,保证业务数据安全。

第12篇 账号安全保密制度范本

1、提高安全认识,禁止非工作人员操纵系统主机,不使用系统主机时,应注意锁屏。

2、每周检查主机登录日志,及时发现不合法的登录情况。

3、对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口令每十五天更换一次,口令要无规则,重要口令要多于八位。

4、加强口令管理,对password文件用隐性密码方式保存;每半月检查本地的password文件,确认所有帐号都有口令;当系统中的帐号不再被使用时,应立即从相应password数据库中清除。

5、root口令只被系统管理员掌握,尽量不直接使用root口令登录系统主机。

6、系统目录应属root所有,应完全禁止其他用户有写权限。

7、对telnet、ftp到主机的用户进行权限限制,或完全禁止。

8、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接任人员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设备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第13篇 安全保密应急准备响应报告查处制度范本

安全保密应急准备与响应及报告查处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各部门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以下简称泄密事件)进行安全保密应急准备与响应报告查处程序,使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和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及时掌握事件的情况,加强对安全保密应急准备与响应报告查处的指导和监督,依据国家保密制度―《报告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规定》(国保发〔1999〕8号),结合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泄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第三条 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图:

辨识潜在的安全保密因素

应急准备与响应及报告查处制度

应急准备与响应日常执行内容

保密检查工作管理

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 本单位的潜在的、有可能产生的安全保密因素和风险因素为: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 保密检查工作管理见《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

第六条 应急准备与响应报告查处内容

一、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立即先口头向保密办报告简要情况,同时在24小时内向保密办提交书面报告。保密办核实后,及时向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报告。

二、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在接到发生泄密事件的报告后,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

书面向上级保密机构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口头报告简要情况。

三、报告泄密事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载体形式。

(二)泄密事件的发现经过。

(三)泄密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四)泄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五)泄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六)已进行或拟进行的查处工作情况。

(七)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四、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向上级保密机构书面报告泄密事件时,应及时组织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并在3个月内向上级保密机构书面报告查处结果,填写并上报《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表》或《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结案报告表》。因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查处工作未能结案,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查处结果时,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查处进展情况。

五、报告泄密事件查处结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泄密事件的发生发现过程。

(二)泄密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造成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

(四)对有关泄密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五)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

第七条 对发生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不按本规定及时向保密办报告,故意拖延报告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八条 发生泄密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组织的查处。对查处工作不配合或隐瞒事实真相,导致查处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要追究有关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 发生泄密事件后具体惩罚办法按照《保密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

为确保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双人值守,值守人员凭指纹系统进入监控中心,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关闭或解除门禁。

第二条 监控值守人员不具备直接受理、接洽外部协查工作职能,不得擅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凡外部人员进入中心必须有安保部门的批准,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并有市局安保部门人员陪同;监控中心夜间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确属必要进入,应由所在单位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和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遵守监控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局其他人员因公进入须填写《录像查看工作申请表》,由中心负责人审查,报安保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 上级、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对监控中心进行检查时,须出示身份证、工作证(或检查证)、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等部门颁发的“介绍信”和“协助查询通知书”,并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保部负责人(指定人员)陪同,由中心负责人审查后放行,并在《监控中心外来人员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联网集成商、技防工程公司维护人员以及本局执行维修维护工作的人员进入时,需由所属单位安保部批准同意,由中心负责人陪同进行,并严格落实维修维护审批、登记制度要求。

第六条 内外审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要求监控中心提供相关录像资料时,必须提供《调取证据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文件(介绍信),由中心负责人向所属单位安保部汇报经批准后,方可配合办理,并要求调取录像资料人员在《监控与报警系统录像资料调阅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同时,拷贝录像资料者必须书面承诺不得将录像资料擅自上传互联网。

第七条 在监控中心借(调)阅或复制录像资料,必须由值守人员和中心负责人两人在场,严格审查录像内容,报所属单位安保部负责人批准后,并且借(调)阅或复制录像资料者、值守人员、中心负责人、安保部负责人都应按规定在《菏泽市邮政局监控中心监控与报警系统录像资料调阅登记表》上签字。

第八条 录像资料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u盘、移动硬盘等外部存储介质直接插在中心客户端、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中。监控资料的拷贝、刻录、保管、登记和销毁等统一由中心负责人管理,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包括网络传输、存储介质、二次录像等)外借或带出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将监控录像资料及相关信息提供给客户或其他个人,不得擅自将录像查看工作底稿等带出监控中心。

第九条 中心系统采集的信息、监控范围、轮巡方案及有关系统设备、网络配置、软件资料、记录媒体等机密资料均属行业秘密,任何人不得通过抄录、复制和擅自带出中心等任何方式外传,更不准向无关人员介绍相关情况,不得在监控值班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第15篇 通信线路安全保密制度

第 1 条 各级线路维护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检查,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维护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订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程序、涉及的线路设备、维护工具和防护用具,在确保安全时,方可进行作业。

1. 在人孔中进行作业之前,应在确定安全后方可下人孔工作。在人井内作业必须2人以上方可进行,并且不得同时下井。

2. 严格遵守光、电缆储运、挖沟、布放及杆上作业等安全操作规定。

3. 在市区、水域等特殊地段作业时,应遵守市区或水面工作的安全操作规定,设立有关的各种信号标志,确保人身和作业的安全。

4. 防范各种伤亡事故(如电击、灼伤、中毒、倒杆或坠落致伤等)的发生。

5. 在高速公路进行日常线路维护及抢修时,应按照高速公路安全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必须穿安全警示服。

6. 架空线路与电力线交越时,应加设电力线保护管;有碍行人、车辆通行的拉线,应加装拉线警示管。

第 2 条 在维护、测试、故障处理、日常检查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故障发生。

第 3 条 各级线路维护管理部门应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检查,建立和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学习消防基本知识和应急训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 维护人员在使用明火和可燃或易燃物品时,应予以高度重视,谨防火灾的发生。

2. 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迅速组织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灭火措施,减少火灾引起的损失。

3. 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和桥洞、涵洞内线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发现后应及时处理。

第 4 条 在光缆线路的查修或割接时,或在进行光纤通道全程传输总损耗测试时,被测光纤与otdr及光源连接之前,应通知该中继段对端局站的机务人员,取下odf架上与之对应的连接尾纤,以免损坏光盘。

第 5 条 各级线路维护管理部门应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和人身安全。

第 6 条 在签订代维及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协议。

第 7 条 各级线路设备维护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职工的保密教育。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并做到:

1. 严禁携带保密文件进入公共场所,私人通信和广告宣传中都不得泄漏通信机密。

2. 不随意监听用户通信,对用户资料保密。

3. 各种机密图纸、资料、文件等,应严格管理,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4. 代维单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线路产权单位的资料、信息。

第 8 条 对泄密事件应立即查明,采取补救措施,并于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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