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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责任制度汇编10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学校安全,如同基石般支撑着教育的稳健运行,是保障每一位学生和教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前提。安全制度的存在,就如同一座无形的防护罩,它不仅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更是对校园文化、教育环境的一种维护和提升。它强调了责任的明确,促进了校园秩序的和谐,为师生们创造了一个安心、专注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安全制度有哪些

学校的安防体系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应急预案:针对火灾、地震、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

2. 师生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 校园设施安全:定期检查校舍、设备,确保其安全无隐患。

4. 出入管理:严谨的访客登记制度,保障校园内部安全。

5. 网络安全:防止网络欺凌,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特别注意:

1. 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度应具体、清晰,便于理解和执行,避免空泛的条文。

2. 持续更新:随着环境变化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和完善。

3. 全员参与:每位成员都需了解并承担起相应的安全责任,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

4. 监督与反馈: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学校安全制度的构建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我们持续关注、不断优化的过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每一个孩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每一位教师在安全的环境中传道授业。

学校安全责任制度范文

第1篇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我校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各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对本办公室的安全负责,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五、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六、学校食堂管理员对学校食堂、小卖店安全负责,要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小卖店的卫生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等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检查身体,上岗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负有直接责任。

七、政教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八、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一、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二、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学生往返学校交通安全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三、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四、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赔偿、不进职、不聘、开除留有、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_学校安全责任工作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责任工作追究制度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总务处、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严禁学生上、放学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禁乘“摩的”。严禁学生下河洗澡。对生病学生要做好处理,严重的要报告并及时送医院。严禁学生带刀具和不安全物品,发现要随时收缴。科任教师负责上课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下课随学生后行,指导有序离开。如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5、教师分时段,分区域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对未按时到位的从严追究。

6、值周领导负责当周学校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并做好跟踪了解。本周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

7、值周教师负责辖区当周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8、教导处要做到课堂无教师空缺,保证课堂和自习的安全。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发生安全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

9、加强学校门卫、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坚持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10、学校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与量化考核结合,与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联系。

第3篇 y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各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对本办公室的安全负责,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五、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六、学校食堂管理员对学校食堂、小卖店安全负责,要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小卖店的卫生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等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检查身体,上岗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负有直接责任。

七、政教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八、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一、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二、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学生往返学校交通安全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三、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四、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赔偿、不进职、不聘、开除留有、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_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总务处、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严禁学生上、放学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禁乘“摩的”。严禁学生下河洗澡。对生病学生要做好处理,严重的要报告并及时送医院。严禁学生带刀具和不安全物品,发现要随时收缴。科任教师负责上课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下课随学生后行,指导有序离开。如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5、教师分时段,分区域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对未按时到位的从严追究。

6、值周领导负责当周学校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并做好跟踪了解。本周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

7、值周教师负责辖区当周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8、教导处要做到课堂无教师空缺,保证课堂和自习的安全。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发生安全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

9、加强学校门卫、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坚持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10、学校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与量化考核结合,与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联系。

第5篇 t学校安全责任工作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责任工作追究制度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总务处、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严禁学生上、放学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禁乘“摩的”。严禁学生下河洗澡。对生病学生要做好处理,严重的要报告并及时送医院。严禁学生带刀具和不安全物品,发现要随时收缴。科任教师负责上课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下课随学生后行,指导有序离开。如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5、教师分时段,分区域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对未按时到位的从严追究。

6、值周领导负责当周学校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并做好跟踪了解。本周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

7、值周教师负责辖区当周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8、教导处要做到课堂无教师空缺,保证课堂和自习的安全。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发生安全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

9、加强学校门卫、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坚持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10、学校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与量化考核结合,与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联系。

第6篇 学校安全责任制度范本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4.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6.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9.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0.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11.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12.学校分管领导或卫生老师要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3.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14.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要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

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要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7.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

18.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能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 19.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教职员工要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要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

21.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2.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2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具体负责人。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

24.学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学校负责人应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各种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教育经常、管理严密、防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急处置及时妥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26.经常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部位和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认识、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证到位、预防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若中途人员调换必须补签安全责任书,大型活动要与负责该项活动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8.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安全预案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可行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组织师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范能力。

29.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30.严格执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1.加强学校安全督查工作,要通过明查暗访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督查检查到位,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32.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第7篇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明确责任,防止突发性事件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责任追究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责任人对所属辖区负总责。

二、在正常教学时间,教师对危禁药品保存不规范,未讲明注意事项、操作规程和动作要领而造成意外事故,追究相应教师的责任。

三、在各种活动,如:体育活动、各种文娱活动、劳动、_、_以及各种有组织的活动中,由于组织和预防突发性事件的预案不到位,造成的重大事件,应追究相应组织者的责任。

四、在课余时间所发的突发事件,要追究值日教师的相关责任和在场不加劝阻的教师的责任。

五、学校由于卫生措施不到位,或因学校食堂饮水、食品防范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教师、炊事员的责任。

六、教职工在请假期间,不负担责任。所属工作出现失误,由学校领导临时指定的人员或相关的学校领导负责。

(注:以上制度中所指的责任,是指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责任。)

第8篇 _学校安全责任追究规章制度

一、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各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对本办公室的安全负责,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五、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六、学校食堂管理员对学校食堂、小卖店安全负责,要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小卖店的卫生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等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检查身体,上岗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负有直接责任。

七、政教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八、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一、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二、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学生往返学校交通安全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三、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四、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赔偿、不进职、不聘、开除留有、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 学校安全责任工作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责任工作追究制度

1、 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 总务处、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 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4、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严禁学生上、放学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禁乘“摩的”。严禁学生下河洗澡。对生病学生要做好处理,严重的要报告并及时送医院。严禁学生带刀具和不安全物品,发现要随时收缴。科任教师负责上课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下课随学生后行,指导有序离开。如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5、 教师分时段,分区域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对未按时到位的从严追究。

6、 值周领导负责当周学校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并做好跟踪了解。本周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

7、 值周教师负责辖区当周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8、 教导处要做到课堂无教师空缺,保证课堂和自习的安全。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发生安全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

9、 加强学校门卫、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坚持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10、 学校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与量化考核结合,与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联系。

第10篇 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4.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6.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9.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0.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11.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12.学校分管领导或卫生老师要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3.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14.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要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

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要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7.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

18.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能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 19.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教职员工要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要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

21.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2.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学校安全责任制度汇编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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