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它如同企业的生命线,保障着日常运营的平稳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潜在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塑造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信任度。安全制度的存在,是企业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做出的适应性反应,体现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
企业的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项作业的安全步骤,确保员工在执行任务时遵循正确的程序。
2.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详细的应对策略和行动方案。
3.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4. 危险源识别与管理:对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进行识别,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和消除。
5. 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对安全绩效进行评估。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应具有针对性: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安全风险各异,制度需有针对性地制定。
2. 制度应明确、具体: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3. 持续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安全制度需适时调整,保持其有效性。
4. 强化执行:制度的落实比制定更重要,需确保有监督机制和违规处罚措施。
以上内容旨在为企业提供安全制度建设的指导,实践中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1篇 购物广场消防安全三项制度
购物广场消防安全三项制度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制度: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备案申报表及单位与消防安全管理人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复印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申报。
二、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建筑物的产权、使用单位或受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并将维护保养情况每六个月以书面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全面检测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报告应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三、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
社会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每季度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器材、电气防火等内容。单位同时也要做好相关检查记录,相关人员签字并存档备案。自我评估后应编制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确认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公安相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2篇 工程项目十三项防火安全制度范例
工程项目十三项防火安全制度样本
一、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样本)
1.各单位应将消防安全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2.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小结评比,年终进行总结评比。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给予表彰奖励。
4.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样本)
1.使用电气、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各种电气设备要安装使用、维修保养,要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操作规程和电工防火制度.
3.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填写总公司《燃气用火消防审批表》,经保卫部门检查,确认符合使用标准,并报公司备案,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有专用房间存放,燃气灶与钢瓶连接必须使用硬管,严禁易燃支搭,钢瓶应与用气房间分开单独存放,并要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5.检查液化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测试,若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站更换不得自行拆修。
6.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益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严禁将钢瓶卧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使用完毕应先关闭角阀。
7.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做好灭火工作。
三、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样本)
1.各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灭火方案、预案,定期进行灭火演练。
2.各单位的义务消防队要按照职工总数(包括外施队)的15%建立,组成灭火组、抢救组、通信组、警戒组,并要明确职责。
3.义务消防队组织应有学习、教育、训练制度,按期活动,达到两知三会即:知防火、灭火知识,会报火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活动要有记录。
4.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保护失火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样本)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书面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计划。
2.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消防设施和足够的灭火器材。
3.各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成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4.各单位要拟定报警处理程序,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通信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它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6.各单位在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样本)
1.严格执行国家政府总公司、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
2.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在消防保卫部登记备案,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3.易燃易爆物品按有关规定,设专用库房,要远离用火点,要安装防爆灯,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控制开关应安装在户外,要有明显的重点防火标志。
4.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码放,设专人管理,要有严格的存放、领料、回收手续,随使随进,限量存放。
5.使用易燃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及时到消防部门审批,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
6.现场使用新型材料、高分子化学材料,应将防火等级、阻燃效果、说明书数据资料报保卫部门备案。
7.禁止在工程内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油漆库与配料间要分开设置。
8.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9.使用前工长要对使用者进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并将复印件交消防部门保存备查。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1.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
2.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4.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防水施工作业前,须制定专项的防火方案、措施,并报公司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施工。
7.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8.生活区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9.冬季使用炉火应由有关部门统一安装,经保卫等部门检查符合防火、防煤气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炉火及烟筒周围不得挂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炉灰要待熄灭后倒在指定地点。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样本)
1.必须贯彻执行61号令第五章之规定。
2.各单位主管责任人、专兼职管理人员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3.对不能整改存有隐患的单位,专兼职管理人员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责任人和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及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4.对公安消防机构及上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上级公安消防部门。
5.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复查,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落实的单位要给予严肃处理。
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样本)
1.施工现场、料场要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应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要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距地面不低于15
公分,高度不超过1.5m,每组2-5具。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设专人管理,负责检查,每年定期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4.消火栓周围3m内严禁堆物、堆料,易被埋压的要围挡,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及红灯。
5.建筑高度在24m以上的建筑物,按规定设置消防泵房和消防竖管,消火栓井口不得低于自然地面,并设专人24h值班,蓄水池容积不少于20m3,冬季做好防冻措施。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样本)
1.安全疏散通道应设明显的疏散标志,其高度距地面不得超过1m。
2.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安全疏散设施,保证使用。
3.安全疏散通道应设足够的照明设施、应急照明设施。
4.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内堆料、堆物。
5.安全疏散的大门必须向外开启,门的宽度不得低于1.4m。
6.严禁在卷帘门周围堆物堆料,确保使用。
十、消防值班制度(样本)
1.热爱消防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有较高的责任感。
2.要熟悉自己的工作范围内的火源、电源、水源等重点部位,熟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及措施,并经常检查。
3.消防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检查、勤动手、勤反映、勤宣传,对消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4.严格对现场用火、用电的检查,对电气焊操作先审查后操作,必须要到作业点检查,消除隐患,确保防火安全后开具用火证。
5.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要经常查看保养和维修。
6.要加强夜间对现场重点要害部位巡逻检查,确保现场夜间安全。
7.消防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睡觉、酗酒、看书、看报及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把好大门,与施工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对车辆或私人带物出场要检查,收出门条。
十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样本)
1.项目部防火安全检查每月检查不低于两次,检查内容:执行公安部61号令第26条各款,并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使用施工现场评分记录表)。
2.重点工程及非重点工程的重点部位,要进行24h的每日巡查,巡查内容:执行公安部61号令第25条各款,并要确定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3.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上报,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和及时扑救。
4.消防检查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发《火险隐患通知书》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5.消防检查员发现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有权责令将危险部位停产进行整顿。
6.巡查、检查记录要备案待查。
十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样本)
项目部每年对每名职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课时。
外施队进入施工现场用工单位必须负责对其全体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安全知识的入场教育、培训、考核(本公司调动的必须将原单位当年培训材料一并转移)。
完善考核制度,对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及时清退。
结合本单位施工进度的不同情况,对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特殊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或培训。
所有安全教育培训均要有书面材料。
十三、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样本)
项目部防火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分析布置下月防火工作。按时参加单位的生产例会,提出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及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定期检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严密的防火制度、方案及预案。对本单位的消防隐患进行监督、整改。每半年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考评。
参加人:责任人、管理责任人、专兼职人员及义务消防队长和班组长、现场消防检查组长,各点防火部位负责人。
第3篇 安全生产委员会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
为在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审核备案工作,推广试点单位经验,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
一、目的任务
通过按行业全面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让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学习、交流和借鉴试点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帮助、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并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夯实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具体步骤
全区“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推广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按照制定推广方案、成立审核机构、召开推广现场会、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的步骤开展实施工作。
第一步:制定推广方案。4月10日前,由区安委办制定全区“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各镇(办)和区安监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公安分局及其消防科4月20日前制定出所负责单位和行业的推广方案,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步:建立“三项制度”审核备案组织机构。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分别设立制度审核备案组和安全操作规程审核专家组,制度审核备案组重点审核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专家组重点审核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第三步:召开推广现场会。4月25日前,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行业“三项制度”推广现场会,让其它单位学习借鉴试点单位开展“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第四步: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4月底至6月底,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所辖企事业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全面展开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工作。规定动作一:制定完善“三项制度”。各单位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要按照省政府颁发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进行,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以定职、定岗、定责为重点,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事业内部车间、班组和从业人员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和义务要具体明确。要针对不同情况,发挥各方面作用,制定出覆盖各工序、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度,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行业企业安全标准进行;有些行业企业安全标准不全或标准已过时,甚至没有安全标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依靠专家、企业管理部门和科研单位,学习借鉴国内外有关安全管理标准,修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安全规章。规定动作二:运行 “三项制度”。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组、专家组要对“三项制度”制定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运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根据运行情况,分别召开由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一线职工代表三个座谈会,征求各个方面和岗位人员意见后,再进一步充实完善。规定动作三:审核“三项制度”。经制度审核备案组和安全操作规程审核专家组最终审定后,由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方可备案。在企事业单位内部“三项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签名;安全操作规程要有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及具体工作人员签名。规定动作四:备案“三项制度”。各单位一定要按主管部门或行业备案“三项制毒”。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由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成立的制度审核组和操作规程专家组审核,在区、镇(办)两级安监机构备案。规定动作五:上报“三项制度”。上报“三项制度”备案,必须统一录入微机管理,形成电子版文本上报各备案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区综合制定“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办公室归档备案。规定动作六:张挂“三项制度”。凡备案后的“三项制度”,要张贴、悬挂、摆放在各个工作岗位上,让所有职工随时都能看到。
第五步:全区组织验收“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推广工作。第一步:由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任务对所辖推广单位逐一组织验收;第二步:由区审核备案办公室对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所辖推广单位进行抽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能否推广是检验这项工作成败的标准,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三项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力量,专门研究,周密谋划,认真部署,统筹安排,切实按照“三项制度”推广方案落实工作。
2、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推广工作的核心是审核,重点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先重点后一般,抓重点带一般的原则,按照分工审核组重点审核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专家组重点审核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各组成员根据行业特点进行。通过推广工作,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基础得到全面加强,各项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安全生产水平有质的提高,真正做到重特大事故防患于未然。
3、齐抓共管,狠抓落实。通过推广工作,使单位的法人代表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安全生产投入、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得到全面加强;各项安全制度、责任、管理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安全规范;完善事故责任台帐,制定切实可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做到常抓不懈。
4、协调一致,重在实效。各部门在方案推广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互通情况,交流做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教育、卫生、建筑等行业和领域要根据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三项制度”的推行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抽出专门人员,负责承办此项工作,以确保全区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第4篇 安全生产委员会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委员会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
为在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审核备案工作,推广试点单位经验,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
一、目的任务
通过按行业全面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让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学习、交流和借鉴试点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帮助、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并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夯实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具体步骤
全区“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推广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按照制定推广方案、成立审核机构、召开推广现场会、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的步骤开展实施工作。
第一步:制定推广方案。4月10日前,由区安委办制定全区“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各镇(办)和区安监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公安分局及其消防科4月20日前制定出所负责单位和行业的推广方案,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步:建立“三项制度”审核备案组织机构。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分别设立制度审核备案组和安全操作规程审核专家组,制度审核备案组重点审核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专家组重点审核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第三步:召开推广现场会。4月25日前,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行业“三项制度”推广现场会,让其它单位学习借鉴试点单位开展“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第四步: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4月底至6月底,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所辖企事业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全面展开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工作。规定动作一:制定完善“三项制度”。各单位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要按照省政府颁发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进行,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以定职、定岗、定责为重点,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事业内部车间、班组和从业人员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和义务要具体明确。要针对不同情况,发挥各方面作用,制定出覆盖各工序、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度,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行业企业安全标准进行;有些行业企业安全标准不全或标准已过时,甚至没有安全标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依靠专家、企业管理部门和科研单位,学习借鉴国内外有关安全管理标准,修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安全规章。规定动作二:运行 “三项制度”。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组、专家组要对“三项制度”制定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运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根据运行情况,分别召开由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一线职工代表三个座谈会,征求各个方面和岗位人员意见后,再进一步充实完善。规定动作三:审核“三项制度”。经制度审核备案组和安全操作规程审核专家组最终审定后,由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方可备案。在企事业单位内部“三项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签名;安全操作规程要有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及具体工作人员签名。规定动作四:备案“三项制度”。各单位一定要按主管部门或行业备案“三项制毒”。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由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成立的制度审核组和操作规程专家组审核,在区、镇(办)两级安监机构备案。规定动作五:上报“三项制度”。上报“三项制度”备案,必须统一录入微机管理,形成电子版文本上报各备案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区综合制定“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办公室归档备案。规定动作六:张挂“三项制度”。凡备案后的“三项制度”,要张贴、悬挂、摆放在各个工作岗位上,让所有职工随时都能看到。
第五步:全区组织验收“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推广工作。第一步:由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任务对所辖推广单位逐一组织验收;第二步:由区审核备案办公室对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所辖推广单位进行抽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能否推广是检验这项工作成败的标准,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三项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力量,专门研究,周密谋划,认真部署,统筹安排,切实按照“三项制度”推广方案落实工作。
2、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推广工作的核心是审核,重点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先重点后一般,抓重点带一般的原则,按照分工审核组重点审核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专家组重点审核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各组成员根据行业特点进行。通过推广工作,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基础得到全面加强,各项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安全生产水平有质的提高,真正做到重特大事故防患于未然。
3、齐抓共管,狠抓落实。通过推广工作,使单位的法人代表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安全生产投入、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得到全面加强;各项安全制度、责任、管理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安全规范;完善事故责任台帐,制定切实可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做到常抓不懈。
4、协调一致,重在实效。各部门在方案推广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互通情况,交流做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教育、卫生、建筑等行业和领域要根据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三项制度”的推行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抽出专门人员,负责承办此项工作,以确保全区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第5篇 医疗安全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十三项核心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分级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
现将各项制度要点整理如下: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要对所接诊的病人负责,不得推诿或拒绝病人。
2、首诊医师除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己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对症治疗,并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待明确诊断后,负责转有关科室治疗。
3、首诊医师开具的各种检查单,当班不能出结果者,应交给下班医师或与病人约定时间处理。
4、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住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须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5、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6、对己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科者,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负责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周2-3次,查房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
2、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查病人。
3、查房前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_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械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出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经治医师应将各次查房内容作认真科学的记录,以便记录完整,反映出病程的转归,治疗疗效等动态变化。
5、查房时上级医师决定的医嘱,下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时必须向上级医师及时汇报。
三、会诊制度:
1、凡确属医疗技术上有疑难不能解决者,应及时申请会诊。会诊时应贯彻以西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的方针,使病人能及时得到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会诊时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落实实施。
2、会诊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并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记录,会诊后根据会诊结果认真落实。
3、一般会诊应逐级按科内、科间、院内、院外顺序进行。
1)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送到应邀科室,应邀医师最迟要在24小时内完成,并填写会诊记录。
3)急诊会诊:应邀医师在接到急诊会诊申请后应在10分钟
内到达,极危重抢救会诊,应在5分钟内到达,不得拖延。
4)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同意,并与应邀科室联系,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派人参加。
5)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同意,并与应邀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后,由医务科或会诊科派人接应邀医师前来会诊,会诊时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派人参加。
四、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各科遇有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同时填
写危重病人通知单,上报医务科,并与病人家属或单位联系,各科主任、主治医师应积极的组织抢救,必要时成立抢救小组负责抢救工作。
2、各科均应制定中西医抢救常规,抢救药品和器材要保持常备
完善,有固定位置,保证随时应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消毒,专人管理。
3、抢救危重病人时科主任、护士长必须参加指挥抢救工作。
4、需要他科协助抢救时,被邀请人员必须及时到场,认真参加抢救,不得拒绝和拖延时间。
5、多科抢救时,由主管科室负责指挥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或
院长指定负责人指挥抢救。
6、在抢救工作中,记录要及时、详细,时间要准确,抢救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
7、凡重大伤亡事故及大批来院抢救的病人,应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并要逐级上报医院领导及省、市卫生部门。
五、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主持,组织科内有关人员参加,与他科有关时报请医务科组织他科人员参加。
2、讨论时由经治医师将有关材料整理齐全并报告病情,几科联合讨论时由经治科主任负责提出分析意见。
3、参加人员应认真讨论,由主持人负责总结,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检查治疗方案。
4、讨论情况应专页记录。
六、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死亡病例均须进行讨论,一般死亡病例应在病人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即时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室主任或病区负责医师主持,医护有关人员参加,如结合带教可扩大参加人员范围;对待特殊病例和有教学意义的病例,由医务行政部门组织举行临床病案讨论会,以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3、讨论记录由以经治医师书写,另立专页,并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4、内容包括:
1)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和参加者的姓名、职务。
2)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原因、
最后诊断(包括尸检和病理诊断)。
3)参加者发言记录,重点记录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
救措施意见,经验总结、国内外对本病在诊治上的先进成果和方法等。
4)主持人的总结意见。
5、参加讨论人员对讨论内容均有保密责任。
七、术前讨论制度:
1、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一般手术也应进行相应讨论。
2、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讨论。
3、讨论内容包括:手术的必要性、手术可有哪几种方案及每种方案的优、缺点、目前拟定采取那种手术方案、手术过程可能出现的情况、手术风险及防范措施、手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术后观察事项及护理要求、患者及家属是否愿意承担手术风险、是否选择其他医疗小组或其他医师进行手术、是否选择到其他医院诊治等情况。
4、讨论情况应专页记录。
八、手术分级制度:
1、一类手术由高龄住院医师审批;二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三类手术由高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审批;四类手术及特殊病人手术由主任医师或高龄副主任医师报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审批;
2、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守本人手术范围。节假日、夜间急诊手术,超出本人手术范围的应请示上级医师审批或帮助进行。
3、危险性较大的手术、新开展的手术,术后可能导致病员残废者,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手术时,除术前仔细讨论外,应由高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担任术者,同时报院长、业务院长或医务科批准。必要时报请上级批准。
4、手术前,负责医师填写好“手术知情同意书”,必须由患者签字或由患者填写“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签字。如患者病情危重急需手术,但患者无行为能力且家属不在场时,由科主任或值班医师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经批准后方可手术,但病历中必须详细记录以便备查。
九、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生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书》,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2、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3、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要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症,应本着科学输血、合理用血、成分输血的原则申请用血。
4、手术患者,提倡无输血手术或少量成分输血或术前备自体血完成手术。
5、申请输血量400-800毫升需由输血科主任审批;申请输血量超过1000毫升(含1000毫升),由输血科上报医务科,需由医务科长审批;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超过2000毫升(含2000毫升),由用血科室主任及输血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医务科审批,提前24小时通知输血科。
6、急诊输血时可先用血,后由经治医师和用血科室补办用血审批手续。如果当日用血量超过1000毫升(含1000毫升),要到医务科补办审批手续。
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黑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
十一、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具体情况安排,不能脱岗、漏岗;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科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人情况;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如有事离开,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指在本院内,不得离开医院)。
7、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上级医师或经治医师报告,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8、药房、检验、放射线科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值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
1、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
务熟练。
2、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
治疗、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
3、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
用。
4、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
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5、查对制度包括有:临床科室、手术科室、药房、血库、检验科、放射科、理疗科、供应室、特殊检查科室等各类别的查对制度。
十三、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共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1、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2、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6篇 某宾馆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行宫宾馆的安全守则
_安 全
1、 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
2、 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3、 如发现有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及保卫部。
4、 不与客人的小孩耍逗,发现客人的小孩玩水、玩火、玩电,要加于劝阻,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 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内或值班宿舍留宿他人。
6、 拾获客人遗留钱、物,一律上交前台,客人遗留的书报、杂志一律上交,不得传阅。
1、 火灾情况要报详细:×××单位、××区××街××号发生火灾,×××物质在燃烧,火势很大,请速来扑救,我的电话是××××××。
2、 要派人来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
每位员工都应熟记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熟悉防火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在求火过程中,听从消防中心的指挥。
如发生火警,无论程度大小,必须做出如下措施:
1、 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
2、 通知总机迅速拔打火警119电话,要报详细:×××单位、××区××街××号发生火灾,×××物质在燃烧,火势很大,请速来扑救,要留前台的电话3312383转8001,和具体负责人的电话。要派人来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
3、 全员要利用灭火器、水源、消火栓等尽快将火扑灭。
4、 切勿用水或泡沫扑灭因漏电导致的火警。
5、 把所有火警现场的门窗关闭,并切断一切电源。
6、 如火势蔓延,必须协助引导客人撤离火警现场。
_ 意 外
1、 如遇发生意外事故,应视情况通知有关部门酌情处理,通知电话总机,转告总经理或值班经理。(总机电话:0316—3312383、010-转8001,保卫部电话:转8333,总值班室电话:1818)
2、 加设标志,警告他人勿接近危险区。
_紧急情况
在紧急情况下,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的指挥,鼎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勇献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的安全,保证酒店正常经营进行。
行宫宾馆消防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消防法规,确保企业的消防安全,根据园区下发的《哈工大高新技术园区消防管理实施细则》,结合行宫宾馆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部门应加强消防管理工作,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第三条:各部门要将安全防火工作纳入经营建设行政管理的计划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遵守本消防管理实施细则,包括临时用工的非正式工人。
第五条:认真贯彻奖惩办法,对安全防火工作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条:本细则由保卫部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要紧密配合好安全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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