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是社区运行的基石,其安全制度是保障设备正常运行、预防事故发生的必要手段。安全制度不仅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更是维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线。它如同一部无声的指挥棒,引导我们有序地在风险与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确保物业工程部的稳定运作。
1.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员工的安全责任,规定他们在特定工作环境下的操作规程。
2.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故的计划,包括火灾、设备故障等,确保快速响应。
3.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保养设备,防止因设备老化引发的安全隐患。
4.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
1. 制度需实时更新:随着设备和技术的进步,安全制度应与时俱进,保持有效性。
2. 执行力至关重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确保每个员工理解和遵守。
3. 审核与评估:定期审查安全制度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不足之处。
物业工程部的安全制度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它的完善和执行是保障我们工作安全的关键。每个员工都应视之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1篇 z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3)
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三)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2、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主管、工程师或总工程师。
3、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司炉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4、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5、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检修、工作时,主管(值班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应亲自到场指挥。
6、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口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
7、对变配电、锅炉、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8、对中央空调、变配电、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9、易燃、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10、水箱、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房等均应上锁,在无人时必须将门窗锁好,灯光调至合适程度,保持室内清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借用。
11、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总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12、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锅炉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13、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14、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15、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16、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17、电梯维修保养时应遵守安全规定,若有人配合应注意联络。
第2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安全用电
1)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
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a)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b)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c)应有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a)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包括需检修设备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均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b)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c)装设接地线。将检修设备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d)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栏。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3)安全组织措施
a)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主管工程师,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b)工作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c)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d)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e)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f)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将检修设备送电运行(因检修工作需要试运行者除外)。
第3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大厦制订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大厦工程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
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3.未经动力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电脑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液化站、油库、气库。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长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4.禁止大厦无关人进入机房重地,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值班人员的同意,并自觉接受检查;严禁带火或易燃物品进入机房重地。
5.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6.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制,机房、班组工作场地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各水池盖由水系统当值人员负责检查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开水池盖时,除水系统当值人员同意外,还必须经该主任工程师批准。
7.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大厦,必须经部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门手续,并由秘书做好登记;
8.在指定地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9.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kg以上。
10.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动火证,施工前要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11.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大厦消防中心或值班人员。
12.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应保证供水、供电、消防水泵、排烟风机正常运行;
第4篇 __物业工程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器具都应统一编号,并放置在使用时方便拿取的固定地点。
二、安全工器具应按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时间进行电气绝缘试验,并应有试验标牌、实验记录等。
三、安全工器具应指定专人管理。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故意损坏;安全工具室应通风通光、保持干燥、清洁整齐;含有橡胶制品的工具严禁阳光直射暴晒、酸碱油污腐蚀、坚硬物体打击等。
四、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或试验其是否完好,检查正常情况下方能使用,否则不能使用。
五、安全工器具不准外借,且不允许把安全工器具作为一般工具来使用。
六、安全工器具的清点检查应作为运行交接班的内容之一,丢失或损坏由当班人负责赔偿。
第5篇 _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3.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4.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时,专业主管应亲自到场指挥。
5.对变配电、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6.对中央空调、变配电、压力表安全阀减压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7.易燃、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妥善保管,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8.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水箱、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房等均应上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
10.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11.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12.建立事故处理制度。
13.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4.对高空、外墙清洗的吊架、吊篮等要定期检查吊绳等安全装置。
15.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16.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17.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第6篇 _大厦物业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大厦物业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及《61号令》,保证大厦及各部门的安全,根据工程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建立以部门经理、主管、领班负责的逐级责任制。
2.消防工作人人有责,每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
3.部门经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的规定。
(2)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
(3)划分防火责任区,为各负责工作的地段。
(4)明确重点防火部位为:配电室、制冷机房、燃气锅炉房、仓库等要害部门。
(5)负责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每月召开一次防火会议,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员工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一般灭火本领。
(2)自觉遵守物业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制度,注意自己工作岗位的防火安全。
(3)会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警会报警,积极参加灭火。
(4)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要敢于制止。
(5)认真检查巡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消防管理
1.维修工作用火、电气焊,必须配备灭火器,并派专人负责。
2.生活用火、锅炉用火,距可燃物应大于1.5m。
3.仓库、机房、配电室动火,必须符合用火规定。
4.仓库、机房、配电室禁止用明火取暖、吸烟。
5.存放易燃物品,要留足够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第7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制度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 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须立即上报领班、主管或工程部经理。
3. 各班组领班须每日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重大安全隐患,须立即上报主管或工程部经理。
4.主管须每月组织所属员工对所辖系统及范围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并将检查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工程部主管。
5.未经工程部主管批准,任何外来人员(包括外部门、外单位领导)严禁进入所有设备房(包括电缆井、管道井、泵房、机房、配电室、仓库等),已经批准者,在进出变配电室、消防中心、空调主机房、危险品仓库等重要部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记录来宾姓名、证件号码、单位、进出日期及时间等。
6. 所有机房、设备间、仓库、工作间等在无人时必须将门窗锁好。
灯光调至合适程度,清理好现场。
7. 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8. 所有机房、设备间、工作间等均须在门外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9.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10.所有水池、水箱箱盖随时上锁,钥匙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打开水池或水箱必须经主管批准,并进行登记。
11.高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并进行其他有效保护措施,作业范围周边必须加设护网,防止意外坠物伤及人员或设备设施。
12.所有运行、维修、保养、巡检工作及施工、安装、接电等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及规范,严禁违规操作,::以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凡违规操作者,一经发现,均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人民币,因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者,均立即除名。
13.各类安全用具、脚手架、高梯等在使用前须检查其牢固可靠性,确认安全后方可使 用。
14.所有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备件等均不得带出本物业范围以外,如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书面批准,按规定办理放行手续,并做好记录。
15.工程部须每半年配合保安部一次本物业之消防报警系统、联动系统、喷淋、消火栓系统等。
所有消防设施、设备之全面测试,以保证其功能正常,无故障。
第8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格式怎样的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大厦制订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大厦工程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3.未经动力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电脑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液化站、油库、气库。
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长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4.禁止大厦无关人进入机房重地,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值班人员的同意,并自觉接受检查;
严禁带火或易燃物品进入机房重地。
5.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6. 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制,机房、班组工作场地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各水池盖由水系统当值人员负责检查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
开水池盖时,除水系统当值人员同意外,还必须经该主任工程师批准。
7. 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大厦,必须经部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门手续,并由秘书做好登记;8.在指定地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9.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kg以上。
10.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动火证,施工前要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11.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大厦消防中心或值班人员。
12.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
一旦发生火灾,应保证供水、供电、消防水泵、排烟风机正常运行;
第9篇 z物业工程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空及外墙擦洗工作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允许从事高空作业。
2、遇有5级以上大风或打雷、下雨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及清洗外墙。
3、对高空、外墙清洗的吊架、吊篮等要定期或在作业前检查吊绳等安全装置,定期检查脚手架等设施的安全性能。
4、高空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登高工具及安全用具,如安全帽、跳板、脚手架、高梯等在使用前须检查其牢固可靠性,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工作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不允许穿硬底鞋,并进行其他有效保护措施。
5、作业范围周边必须加设护网,设置明显标志划出危险禁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以防止意外坠物伤及人员或设备设施。
6、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装置确保安全,一块跳板上只能站一人,且不要站在跳板两端。
7、尽量避免高空与地面互相抛掷物品或上下层同时工作,如无法避免则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8、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要捆扎放置稳妥,避免坠落。废弃物要集中存放,禁止随手乱扔。
9、高空作业区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0、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二、有毒物品的处理
1、对怀疑有毒、有害的物品应注意保管,与其他物品分开单独放置,并设置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严防泄漏。
2、要积极联系有关部门确认该物品性质,掌握其特点及应急处理方法,以便于日后正确的保存及使用该种物品。
3、建立完善的保管领用制度,随时掌握库存量,防止有毒物品的散失。
4、使用剩余的危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所产生的废弃物严禁随意抛弃,须收集包装好交回库房统一处理,以保证环境的安全。
三、密闭地方的工作
1、当欲进入密闭的场所进行工作时,严禁未经安全测试而直接进入该地方。
2、可采用火焰试验、活性生物试验或使用气体分析仪来检测该密闭场所是否含有有害气体。但水井、沙井等可能含有可燃气体(如沼气)、可燃物(如煤矿矿井)的地方严禁采用火焰试验。
3、若检测发现该密闭地方含有有害气体或环境恶劣,则不能允许任何人员进入。应利用适当设备进行处理直至安全检测合格,如采用风机通风为热力管沟降温、清除有害气体。
4、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环境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5、工作照明应选用36v安全电压,工作进行中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
四、发生意外时的处理
1、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2、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3、当发生事故时,要保持镇定,监护人员立即关闭相关机具停止工作。应尽快将伤员撤离工作区放置在安全地带,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同时请求其他员工的帮助。撤离过程中应注意搬运伤员的方法,防止不正确的搬运造成伤害的进一步扩大。
4、抢救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盲目冒进。
5、根据伤员的伤情决定是否送医院治疗,同时保护好现场以利于保险索赔。
6、出具事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质量记录
《客户货物进场申请表》ed-tb-0309-119
《施工整改通知单》ed-tb-0309-125
第10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怎么写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大厦制订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大厦工程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3.未经动力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电脑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液化站、油库、气库。
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长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4.禁止大厦无关人进入机房重地,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值班人员的同意,并自觉接受检查;
严禁带火或易燃物品进入机房重地。
5.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6. 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制,机房、班组工作场地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各水池盖由水系统当值人员负责检查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
开水池盖时,除水系统当值人员同意外,还必须经该主任工程师批准。
7. 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大厦,必须经部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门手续,并由秘书做好登记;8.在指定地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9.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kg以上。
10.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动火证,施工前要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11.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大厦消防中心或值班人员。
12.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
一旦发生火灾,应保证供水、供电、消防水泵、排烟风机正常运行;
第11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加强防火安全防范意识,并协同安全部认真做好大厦各系统的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2、各个岗位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时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外来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水泵房、弱点机房等区域;参观、学习、施工如需进入必须经物业公司经理及工程部主任批准并在客服部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值班人员带领(或陪同)方可,严禁拍照、摄像。
4、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还必须对所属机房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整改。
5、任何人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时必须锁好机房门窗;供水系统值班人员负责检查锁好各水箱盖,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除供水值班人员外,必须经值班主任批准才能打开水池盖。
6、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办妥动火证后,方能进行施工,施工前要尽可能排除易燃物品及配备灭火筒。施工后应认真检查,确保没有火种后方能离开。
9、任何人不能随意挪动消防器材,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
10、任何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尽力配合消防队员一起扑灭火灾。一旦大厦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疏散工作。
_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12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制度
1、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
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
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
客用区一般不准加临时线。
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
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
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
2、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
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2.1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2. 2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2. 3应有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3.1断开电源。
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包括需检修设备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
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均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3. 2验电。
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3. 3装设接地线。
将检修设备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
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3. 4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栏。
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安全组织措施
4.1工作票制度。
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
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主管工程师,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4.2工作许可制度。
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
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4.3工作监护制度。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
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4.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
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4.5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4.6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
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将检修设备送电运行(因检修工作需要试运行者除外)。
5、质量记录《临时用电申请表》ed-tb-0309-312《配电室倒闸操作票》ed-tb-0309-305《配电室工作票(一票)》ed-tb-0309-307《配电室第二种工作票》
第13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5)
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五)
1.目的 提高员工安全用电意识,规范员工用电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人员进行电气操作或电气维修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
3.2其他部门须配合工程部的安全用电工作。
3.3工程部及时向客服部反映停电缘由,客服部须及时通知业主停电事宜。
4.内容
4.1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
4.2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路的,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客用区一般不准加临时线。
4.3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4.3.1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4.3.2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4.3.3应有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设施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5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设施,包括需检修设备设施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的设备设施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均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4.6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4.7装设接地线。将检修的设备设施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8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挡栏。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9电气操作及维修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组织措施:
4.9.1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工程主任,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4.9.2工作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为工程部经理,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4.9.3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4.9.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4.9.5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4.9.6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将检修设备送电运行(因检修工作需要试运行者除外)。
5.相关记录
《工作票》 hd__-gc-010-a-01
第14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5)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五)
1.0目的
加强安全防火意识并规范其行为
2.0适用范围
lh花园小区物业工程管理所有工作环节
3.0管理内容
3.1全体物业工程人员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执行《安全法规》。
3.2全体物业工程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必须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3未经物业工程部主管批准,外来人员(参观,访问,施工)禁止进入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电梯机房等工作要地。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时间及范围之内。
3.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每两个月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并在《定期安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发出《安全整改意见》责成其进行整改。
3.5工程助理、各专业负责人在安排工作时必须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切实的安全作业防范措施。
3.6各重要房间钥匙不得随意配置,机房、工作房及工具间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
3.7重要的工具,材料要专人保管,领用时作好登记。
3.8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缸。
3.9维修工作中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火灭火措施。
3.10在配电房,电梯机房动火作业时,必须办《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前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11任何人员都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跑、冒、滴、漏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或经理。
3.12所有物业工程人员须加强消防、防火意识,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正确灭火措施扑灭火灾。
4.0相关记录
4.1《动火申请》
4.2《定期安全检查表》
4.3《安全整改意见》
5.0 附录
5.1《安全法规》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编写:zz审批:zz
第15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大厦制订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大厦工程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
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3.未经动力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电脑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液化站、油库、气库。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长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4.禁止大厦无关人进入机房重地,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值班人员的同意,并自觉接受检查;严禁带火或易燃物品进入机房重地。
5.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6.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制,机房、班组工作场地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各水池盖由水系统当值人员负责检查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开水池盖时,除水系统当值人员同意外,还必须经该主任工程师批准。
7.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大厦,必须经部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门手续,并由秘书做好登记;
8.在指定地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9.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kg以上。
10.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动火证,施工前要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11.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大厦消防中心或值班人员。
12.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应保证供水、供电、消防水泵、排烟风机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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