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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巡查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巡查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我们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日常工作的道路,预防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的安全制度不仅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提升了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企业的社会形象。它不是一份冷冰冰的文件,而是我们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体现了我们对责任和尊重的承诺。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部分:一是风险评估,识别可能的危险源并制定预防措施;二是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标准;三是应急响应,设定事故应对策略和疏散方案;四是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演练;五是监督与检查,通过定期巡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谨记以下要点:一,制度要具有可操作性,避免过于抽象或理想化;二,保持制度的动态更新,适应企业变化和法规更新;三,强调责任落实,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义务;四,鼓励员工参与,让安全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五,对违规行为要有明确的处罚机制,以示警戒。

安全制度是我们企业安全防护的盾牌,每个环节都需要我们用心去构建和完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保障安全的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巡查制度范文

第1篇 天然气管道管线安全巡查巡检管理制度

目的

为规范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行为,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

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 “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燃气经营分公司的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及阀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职责

3.1 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并对管道安全巡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牵头组织公司力量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3.2 生产运行部是管道安全巡查的直接实施部门,负责管道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和对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管理,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对管道附近的施工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3.3 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批外单位穿跨越管道和影响管道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提供、现场确定管线位置、埋深等技术参数,配合生产运行部搞好管道的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3.4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监护。

工作程序

4.1 管道安全巡查的频率

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每天至少一次进行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站场每天一 次抽查,生产运行部每周组织一次线路安全巡查;公司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牵头,每月组织一次线路巡查和检查工作。

4.2 安全巡查人员的巡查报告

4.2.1站场应对巡查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在起点站开始巡查时,必须在起始点向站长或站场巡查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或特殊区段的碰头汇报时间等。

4.2.2巡查人员到终点站,应提交当天的巡查记录(见附录一: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获取站长的指示。生产运行部应考虑设立巡查人员巡查记录的提交收集地点,定期收集巡查人员的巡查记录,检查其记录情况并指导其改进。

4.3 现场巡查

4.3.1巡查准备。所有进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人员在进行管道安全巡查时,必须根据天气状况先穿戴好劳保用品,背上背包,携带《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通讯工具、记录表格和圆珠笔等。

4.3.2在管线巡查过程中应做好危害识别,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坐车辆应系好安全带,并做好防毒蛇、防中暑、防跌倒等预防措施。在下大暴雨时和发山洪时,应停止危险区域巡查工作,等大雨过后,应立即组织线路检查。

4.3.3生产运行部在雨季应增加巡查人员和加强巡查的密度。

4.4 重点线路巡查

4.4.1 生产运行部应建立重点检查区域台帐(附录二: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发放给相关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并上报到健康安全环保部留存。重点检查区域应确定专职巡查人员和站场负责人员,重点检查区域包括埋深较浅的稻田、鱼塘和蕉林区、河流穿越区、人员稠密区和施工活动频繁区等,这些地区交通不方便,有可能受到耕作、清塘和其他施工损坏管道。

4.4.2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和站场巡查人员应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线路的重点巡查区域,巡线时应坚持重点巡查和徒步检查,并将重点巡查区域的巡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上。

4.4.3 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健康安全环保部和工程技术部,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4.4.4 站场每周至少一次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检查。

4.4.5 生产运行部应对“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每月更新一次并报告到健康安全环保部及时更新。

4.5 外界施工活动预防管理

4.5.1预防性协调与沟通

巡查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生产运行部。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不同,其管理措施及相关要求可见下表:

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与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活动距离

管理措施

其他要求

距管道中心线

<5米

安排专人,现场全天安全监护

如果有动火作业必须健康安全环保部同意批准。

动土作业应确定管道、光缆位置走向、埋深等基础数据,必须人工开挖不允许机械开挖。

审批施工方案,签定安全生产协议。

距管道中心线

5米—50米

专职巡查人员每天查看,报告其施工进度

1.不允许爆破作业

2.在管道周围应建立隔离区域,设置警戒标识

距管道中心线

50米-100米

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进度及可能的扩展范围

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 报告生产运行部

4.5.2危害告知

生产运行部应派人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讲清楚天然气管道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发放《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告知我方管道保护的要求

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4.5.3 方案审批

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细致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得到工程技术部的审批认可。

4.5.4 签定安全生产协议

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由健康安全环保部与对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确定施工时间,并告知生产运行部。如有可能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4.5.5 施工过程管理

生产运行部应加强管道周围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

4.5.5.1安排监护人员

施工单位在管道附件的施工时,由生产运行部安排监护人员进行监督,必要时工程技术部派人配合;对于有重要影响的施工如动火作业,健康安全环保部也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公司没有同意的施工应坚决制止。

4.5.5.2 施工进度报告

巡查人员或现场监护人员应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进展,每天报告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及对管道的潜在影响,并在日报上反映报告,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制定措施。

4.6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报告

4. 6.1 危害行为报告

巡查人员或公司任何人员发现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时,都应立即进行制止,并报告生产运行部。同时巡查人员应向危害活动的实施人员发放“《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宣传手册”,讲清其危害后果,劝阻其停止危害活动。巡查人员在上报前应了解: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内容

负责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危害实施情况

4. 6.2对于巡查人员劝阻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动时,应报告生产运行部值班调度,值班调度应安排站场管理人员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并收集、获取现场的危害活动证据,制止其危害行为。

4. 6.3 当站场管理人员也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动时,由生产运行部负责人报告健康安全环保部,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牵头,协调公司资源进行处理。

4.6.4 对于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泄露的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110”进行处理

4.7 巡查记录

4.7.1巡查人员对管道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在当天填写在“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上,生产运行部应在每天的日报中反映报告。

4.7.2 巡查人员应定期整理“安全巡查记录”,生产运行部应进行检查其填写的严谨性和真实性。

4.8 教育培训

生产运行部每月应组织一次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线路危害识别和风险预防、记录填写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巡线人员的安全意识、巡查技能和责任心,确保巡线工作能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培训活动应建立记录。

4.9 考核

4.9.1生产运行部每月至少一次对巡查人员的工作态度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4.9.2生产运行部应对外聘的管道安全巡查人员进行监督考核,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订细致的考核办法。对于巡查工作不细致和不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巡查,或巡查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报告,以及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劝阻、推委职责的,应进行经济考核。

4.9.3对于已造成管道损坏事实、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应报告综合管理部给予辞退。

5记录

5.1 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

5.2管道重点巡查区段统计和巡查人员安排表

第2篇 洗浴场所安全巡查制度

一、安全巡查的责任人:洗浴场所的所有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应当增强安全责任心,注意发现场所内的各种问题。

二、安全巡查应当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建筑物结构是否有异常状况,是否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有效,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

三、发现问题的处置原因: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及时果断处置;本人不能及时处理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其他职能部门处理,并作好记录。

第3篇 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每日巡查内容:

(1)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室内消防栓是否能正常使用,配件是否齐全、完好;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正常;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每月巡查内容:

(1)消防栓、消防龙带、消防水喉(盘管)是否完好

(2)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

(3)消防灭火(喷淋)系统、火灾探测器运转是否正常

(4)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正常启闭

第4篇 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应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检查营场所有无违法犯罪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对于违法犯罪法动状况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公安部门及主管部门。

二、巡查制度

营运时间内对消防安全及治安安全每日安全巡查,对营运现场相关安全巡查、每2小时不少于一次,巡查情况如实记载及时处置安全漏洞。

1、 防火及安全巡查由安保人员及当值管理人员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及安全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2010要求;

(6)严查“黄、赌、毒”相关情况

(7)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每日防火及安全巡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报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防火及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及娱乐场所治安条例处理。

三、防火及安全检查制度

1、 防火及安全检查由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

2、 防火及安全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2010要求;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设置是否满足ga703的规定;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10)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2)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落实、保障工作人员及消费客人有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娱乐环境。

相关防火及安全检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归入单位消防及安全档案;对防火检查及全安巡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及如乐管理条例处理。

第5篇 安全定期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安全定期巡查、检查制度。

(二)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1、对学校安全的难点问题,实行综合治理,制定措施,落实防范,防止案件发生。

2、学校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治。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分解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4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了解掌握紧急情况下的撤离、疏散、逃生、自救、自护的方法和措施。

(三)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校舍、食堂、用电、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1、办公室对学校骑自行车要严格管理,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骑车安全。

2 、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校舍食堂小卖部电路用电设备、防避雷设施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食堂小卖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环境卫生实行“四定”;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切实加强对饮食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安排人员值班,搞好安全防范,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对学校安全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整改安全隐患。

(四)加强保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1、制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把安全保卫人员的工作素质与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密切配合,打击与防范并举,充分发挥职能。

2、巡逻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加大巡逻密度,对重点要害部位要落实巡逻值班守护人员,保证不出问题。

3、加大落实安全工作的力度,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和各项安全巡查,认真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6篇 镇学校安全巡查员工作制度

1、设置安全巡查员岗位的目的在于校、园领导能够及时掌握校园内敏感、要害部位的运行状况,将“预防为主”的理念落到实处。

2、巡查员直接对校园主管安全副校长负责。

3、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置专职巡查员,反之,要设置兼职巡查员,并给与一定的待遇。

4、巡查员工作密度视校园规模而定,或者每日巡查一次,或者两天巡查一次。

5、学校要尽心绘制校园敏感、要害部位布局图,巡查员要依图巡查,不能陋点,做好记录,以备核查。

6、巡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如实汇报;主管领导要现场踏勘,安排整改。

7、巡查员要对整改结果跟踪巡查,直接对主管领导负责。

第7篇 乡d小学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乡小学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安全管理职能,实现对学校安全的有效监管,完善管理体系,增强监管效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的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主体是指学校整体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 分类分片责任监管是对学校安全监管的一种方式方法,是把分类重点管理与分片巡查监管有机结合,并且明确监管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的监管制度。

第四条 分类监管是对全校安全,按照区域划分的类别,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监管办法,实施监管。

第五条 分片监管由安全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以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为重点。

第六条 日常巡查主要是对全校安全进行巡视、查看,掌握学校基本动态,日常巡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

第七条 分片监管职责

(一)负责随时查验所负责区域及学生的情况。

(二)负责对所负责区域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隐患。

(三) 负责按上级工作安排和指令,实施各类各项专项整治检查。

第八条 各级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分片监管,认真履行职责。

第九条 各位教师与监管小组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职责,明确责任。

第十条 建立分类分片过错责任追究制,采取目标考核和追究责任人责任相结合方式。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按要求实施巡查、检查;

(二)巡查不认真,上报不及时的;

(三)发现隐患未及时排除、上报并采取相关措施。

第十三条 发现上述情形,每起(次)扣负责人监管目标考核1分。凡两次(含两次)以上将对责任人在全校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的年度评先评奖。情节严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上级机关审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20__年9月1日起执行。

第8篇 y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安全巡视值日制度。

1、值日教师早晨6:30分到校做好上课前学生的安全工作,禁止学生随意走出校门,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并巡视学生课间活动。对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给予制止,禁止学生做危险游戏,严禁手持器械活动(特别是刀具利器、棍棒之类物品)、严禁追跑打闹。

2、中午,下午放学做好静校工作。并与值日学生在校门口做好相应疏导管理工作。

3、按学校要求做好学校大门的开锁与上锁。非本校人员未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一律不得入内。

4、当日值班教师负责好“一日文明检查”活动。

5、值日领导安排好课间巡视范围(a、学校操场。b、校园内)。

6、对校舍及操场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其他安全预防(如警示学生远离有危险的活动范围)。

7、向值日领导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协助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巡查记录。

8、值日结束后由带班领导签字并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9、值日领导、值日教师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第9篇 场所安全巡查制度

为了保护宾客、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的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场所巡查制度:

1、 安全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值班员担任。

2、 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3、 巡查人员应尽心尽职,认真负责巡查整个工作区域,做好“四防”,确保公司安全。

4、 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查、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的记录。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报警,同时报娱乐中心管理人员和上级保卫部门,并组织人员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5、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区域的水、火、电及员工及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6、 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7、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8、 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声音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牌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9、 安全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10、 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第10篇 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1、 学校毛伟名老师负责双才小学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巡查工作。

2、 发现饮用水污染出现时应及时向学校和中心校报告。

3、 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污染原因进行查找及时整改恢复供水。

4、 饮用水安全管理员每天都应对学校的水源点、供水设备、管道。水池、水缸、开水桶、饮水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护国镇双才小学

2014年9月1日

第11篇 客运站安全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客运站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制定本制度。此项工作由保卫科具体执行。

1、巡查人员应该把巡查工作提高到一定的政治高度来对待,认真仔细、公正客观,不放过丝毫的安全隐患。

2、巡查人员在工作时,应保证两人以上,杜绝舞弊、走过场等现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3、巡查人员发现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把《通知书》下发到具体部门负责人手中,重大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对于限期整改的隐患应按时复检,复检不合格应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5、本巡查制度为每小时至少一次,具体时间不限。

6、在休息日,由值勤保安进行巡查,并把巡查记录于《值班日记》上,待上班后,由巡查人员转记《巡查记录》上。

7、对于巡查记录人员不按时巡查或巡查不仔细、不到位导致发生案件、事故、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12篇 ktv安全巡查制度

一、 责任人: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值班经理协助具体负责。

二、 巡查时间要求:

电影放映单位、演出场所应当在每日营业形开始前和结束后以及各场次之间,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须做好检查记录。

其他文化娱乐场所应当在每日开始营业前和结束后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并且在营业期间内每2小时至少进行1次安全巡查,须做好检查和巡查记录。

三、 重点巡查的部位、设施

(一) 办公区:

1. 严禁焚烧纸张等杂物;

2. 烟蒂放入烟灰缸中,不得随地丢弃,禁烟区域不得吸烟;

3. 不得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热得快等危险设备;

4. 下班时进行彻底检查。

(二) 楼道内、安全通道、安全门、安全梯:

1. 严禁焚烧纸张等杂物;

2. 及时打扫卫生,清理烟灰缸、检查垃圾桶等;

3. 检查工作需要的各种电器设备,如吸尘器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4. 禁止在楼道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5. 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闭、堵塞等;

6. 保证各种发光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正常工作。

(三) 水吧:

1. 严格遵守电器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国家规定不准使用的设备。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维修。电器不用时切断电源,注意防潮;

2. 保障排烟风道畅通,及时清理;

3. 注意食品卫生。油炸食品重点注意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内油量不得过高。

(四) 场所内设置的超市:

1.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2. 禁止私设乱拉电源电线;

3. 交接班要做彻底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五) 交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服务器机房:

1. 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 严禁吸烟;

3. 严禁存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杂物;

4. 确保各项设施设备齐备、完好。

(六) 库房:

1. 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2.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 禁止私设乱拉电源电线;

4. 货物码放须符合安监部门要求,不得过高过宽,保证通道畅通。库房门口不得堵塞;

5. 检查灯具、电线是否破损老化;

6. 交接班时作全面检查。

(七) 包间、包厢:

1. 严禁动用明火,不得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热得快等危险设备;

2.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 烟蒂放入烟灰缸中,不得随地丢弃,禁烟区域不得吸烟;

4. 严格遵守电器操作规程,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维修。电器不用时切断电源,注意防潮;

5. 视频设备能够正常显示安全提示语,应急广播能够覆盖全部包间、包厢;

6. 保证各种发光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正常工作;

7. 包间、包厢内不得设置内锁,不得作为居住使用;

8. 出入口保持畅通,不得封闭、堵塞等;

9. 客人离开后要做彻底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八) 更衣室:

1. 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吸烟;

2.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 不得乱扔纸张等易燃杂物,保持整洁。

(九) 停车场:

1. 车辆按顺序摆放,保持安全距离,留出足够宽度的通道;

2. 严禁随意加油,禁止载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驶入。

四、 处理方式:

1. 未发现隐患的,要做好巡查纪录;

2. 发现较小隐患并能够立即解决的,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做好书面纪录;

3. 发现较大隐患或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采取初步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做好书面纪录。

五、要求:做好检查和巡查记录,妥善保存备查。

第13篇 某区第一初级中学安全巡查制度

区第一初级中学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五、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学校值班保卫人员每天要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七、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八、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九、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__初级中学安全保卫科

第14篇 管道安全巡查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管道的正常生产,巡检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事故隐患,确保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采气厂的天然气、污水管道安全运行,为规范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细则。

二、范围

适用于___所辖内的天然气管线、污水管道、附属设施及阀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三、职责

1、___生产组负责本细则的编写和修订,并对管道安全巡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大检查,牵头组织维修人员解决管道安全问题。

2、井区是管道安全检查部门,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检工作,巡检大班人员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对管道附近的施工,安排巡检大班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3、巡检大班人员负责管道的日常巡查,发放宣传资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管道巡检和管道周围施工监护。

四、工作程序

1、管道安全巡查的频率

巡检大班人员对燃气管道每周进行一次、污水管道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工作,站场每天检查一次;生产组每季度组织一次管道安全巡查工作。

2、生产组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情况及时编写检查报告。

3、___井区应对巡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巡查人员在管道起点开始巡查时,必须向井区长汇报(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或特殊区段的碰头汇报时间等)。

4、巡查人员到达终点,应及时填写当天的巡查记录,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获取井区长的指示。巡检人员将巡查记录上报作业区生产调度,井区长对巡查记录进行检查,并指导其改进。

5、井区在雨季应增加巡检人员和加强巡检的密度。

6、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井区长,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7、 站场每周至少一次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检查。

8、外界施工活动预防管理

预防性协调与沟通。巡查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生产运行部。

五、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要求:

1、___为所管辖区域管道安全运行管理部门,是所管辖范围内管道的第一责任者。发生管道泄露事故时,是管道泄露抢修现场的第一指挥者,负责事故上报、泄露点气源切断、现场指挥、事故协调、组织人员抢修、处理善后恢复等一系列现场工作。

2、负责建立集输管道泄露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到定期更新和定期演练;负责建立管道巡查、维护保养、事故应急预案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建立所管辖内的阀井池、流量计、阀门台帐和维护保养记录。

3、负责辖区内所有管道安全巡查,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记录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隐患;对重点区段加强巡查和监护,严重的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派人现场24小时守护直至危险消除。

4、负责对在辖区内准备穿越的外单位管道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及向采气厂有关部门报批,做好管道定位工作,在穿越施工过程中全程监督确保管道安全。

5、负责运行管道的春检工作;负责管道、阀门井、井场内的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标准化工作;配合做好管道防腐检测等工作。

6、负责 “警示桩”的档案建立、补充、维护保养、登记、粉刷、喷涂年检标识;负责对损坏缺失的标志桩进行统计并上报生产运行科,要求安排施工队进行维护补充。

7、负责所辖区域内对外供气单位的管道日常监督管理和巡查工作,发现有偷气现象和管道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调度室进行处理意见。

8、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冲毁和下沉大小管线的护坡、管沟、道路(含该区块内管道部和增压工区的穿越管线),联系生产运行科安排施工队按统一标准修缮维护。

六、考核与奖惩

1、每月___负责人对井区巡检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与井区的业绩考核挂钩。

2、具体考核按《___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七、附则

1、本实施细则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5篇 农产品安全巡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实现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收贮运等活动的主体。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情况;

(二)生产主体农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三)生产主体使用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五)农产品包装标识情况;

(六)农产品质量标志使用情况;

(七)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情况;

(八)生产经营主体的自律制度建设情况;

(九)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一)检查巡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生产主体在种养殖过程中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以及“三品”标识使用等情况,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生产主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主体每年最少巡查检查一次。

(二)检验检测。根据上级农业部门的监测计划,结合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品种、监测区域、监测参数和监测频率,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县级侧重监督抽查,乡镇以实施快速检测为主。原则上县级年度定性检测200批次以上,乡镇快速检测50批次以上,每年度形成当年总结分析报告。

(三)分析会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和检查巡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产业部门、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等单位开展分析会商,着重研究监管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结果分析,对潜在可能影响农产品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研究制定措施,指导安全生产。

(四)监管联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产业扶持联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作为各类农业项目申报实施的前置要求,全面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对有不良记录、使用违禁投入品、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主体,取消授予的有关称号,三年内不予项目扶持。积极争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严格执行“一票否优”制度。

(五)宣传告知。积极通过报刊、电视、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科技下乡、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直通车等活动进行宣传告知,向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积极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工作部署和出台的政策措施,报道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舆-论引导。

(六)执法处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的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者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处置。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各应急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和预警机制,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技术储备、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等保障工作,确保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反应迅速、决策准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

(八)信息公开。县级以上农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免费向社会公布日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的咨询、查询方式,每半年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每年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红黑名单”。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途径,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机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和保护。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并正式印发部署。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对存在隐患苗头性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不定期突击性检查,严防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检查结果汇总。各类检查工作完成后,各地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局。

(四)通报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整改后处理。组织各地农业部门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报告县农经局。

五、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一)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使用农业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下列情况: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4.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七)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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