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任何工程项目的生命线,安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如同工程的基石,确保每个环节的稳定与可靠。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运营风险,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
一套完整的施工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承担其在安全工作中的角色。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则,如佩戴防护装备、禁止违章操作等。
4. 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识别潜在危险,及时消除隐患。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减少事故损失。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过于复杂,确保所有人员都能理解和遵守。 - 制度应具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和风险点进行定制,不能一刀切。 - 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以适应新的法规要求和技术进步。 - 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施工安全制度是保障工地安全的关键,其制定与执行需要科学严谨,注重实效,以确保每一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追求效率的兼顾到人命关天的安全问题。
第1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程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当前,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加速时期,建筑业规模逐年加大,其从业人员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建设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总述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和办法从各个不同学科的侧面,研究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个体伤害的有害因素,从而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随着建设工程个性化的加强,高层,超高层。地下建筑工程的涌现,工程结构、施工工艺的复杂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广泛应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带来了新挑战。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传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也将受到挑战。政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企业的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技术的研究与运用,探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安全中介机构与安全咨询、工程保险等,从多角度、多层次地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监控。
安全生产是涉及劳动者权益,社会稳定协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场竞争的头等大事,通过完善立法,加强监督,增加收入,科技进步,综合治理等手段,促进安全生产。
二.建筑施工企业当前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态度
当前仍有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从我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看,其原因涉及到经济管理技术,教育。包括违规设计、违章指挥、和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未作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明确,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等,并且绝大多数事故是违章所致,事故的根源在于广大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知识及管理能力,未系统地进行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教育与培训。
三、责任到位,国家重视安全生产的措施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_同志强调,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法律法规中规定,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等所需的资金的投入,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延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珍惜生命的情感观,安全效益的经济观,预防为主的科学观。
第2篇 某工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各种机械、电气焊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取证人员才能上岗作业,做到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制度,做到专人专要、一机一岗,操纵、装拆、检修、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完成。
各种高压气瓶专人保管发放,减压器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可燃性乙炔瓶不可同放一处,均距明火10m以上,存放、使用时避免阳光曝晒不得相互碰撞,做好防震垫圈的保护。
各式起重机械,牵引及辅助工具标明最大负荷量,超高、低限位以及力矩限位、传感、继电保护、指示器、停靠装置、夹轨器必须灵敏、齐全、可靠,一经发现故障,应由专职人员停机维修。
1)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平刨传动部位应设防护装置及安全装置。
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乙炔发生器应有回火安全装置,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保险链、防爆膜等保险装置应灵敏,合格。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动车辆,司机应持证上岗驾车,制动装置灵敏,严禁载人或违章行车。
各种气瓶应有明显标志,距离乙炔发生器应符合规定要求,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有防爆,防晒措施。
电焊机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电源线应按规定设置,接线端防护齐全,应有防雨措施,焊把把线绝缘良好,严禁随地拖拉。
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做好机械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证机械设备的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经常整洁,完好、齐全。
2)电焊机安全技术措施: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乎套侧向操作。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扳或木板上。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好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电压不应大于36伏。
雷雨时,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3篇 地下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地下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工程开工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项目经理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
1企业的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责任、权力和义务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2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各专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外包队队长)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确定项目经理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外包队队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并明确安全奖惩指标。
3项目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与各自部门的业务人员,外包队队长与外包队民工,分别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同时要督促检查本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的完成。
(2安全教育
1外包队民工,在入场前要办理有关合法的劳务用工手续,经劳资等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入场教育。
2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进行七天脱产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否则,一律不准上岗。
3职工、外包队民工入场教育合格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使安全教育工作处于受控的状态中。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职工要每半月进行一次,外包队民工每周进行一次,受教育面要达到100%,不留死角,因工作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教育的,应及时补课。
5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教育制度,除对职工、外包队民工进行文字安全技术交底外,班组长还应根据当天作业环境等因素,对本班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教育,做到班前检查班后总结。
6积极利用板报、标语、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使职工、外包队民工从中受到健康、有益的安全教育。
(3安全检查措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执行。
2建筑施工现场要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作好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和考评打分记录,同时要作好日检安全记录,及时掌握现场的安全情况。
3在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针对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立即整改的同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整改。隐患整改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在整改期限内及时反馈隐患整改信息。
4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中,要虚心听取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5要督促整改,对复查时没有按要求整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6搞好争创文明安全工地评比达标工作,总承包部、公司一级按月、季的安全检查打分情况和根据日常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安全评比工作。
(4安全防护
1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否则禁止进入现场。
2凡从事两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
3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严禁投掷物料;在基坑中作业时须搭设木斜道一座。
4各种脚手架的杆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准钢木脚手架混搭,脚手架的立杆、大、小横杆间距、十字盖宽度及拉接点必须达到方案设计要求。
5脚手架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设一道护身栏杆、一道挡脚板,脚手架立网全封闭,严禁用竹笆作脚手板。
6对各种类型的高处作业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范要求,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7施工洞口,临边防护要严格按规程或方案要求进行安全防护。
8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随意拆改。
9作好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5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范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健全安全用电管理的内业资料。
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严禁在基坑边护身栏杆上或脚手架上挂设电缆,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3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应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4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现场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如:塔吊)。
6地下室及其它潮湿场所的照明应按国家部颁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7临时用电必须设专人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动用各类电器设备。对临时用电的线路及其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下列具体临时用电管理技术资料:
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②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③临电技术交底资料。
④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⑤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⑥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⑦定期检(复)查表。
⑧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6机械施工安全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和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组织的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3机械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并使用,严禁酒后操作。
4机械操作人员只要离开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将机械放置于安全位置,并将操作室锁好,或把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
5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必须设专人负责安装、维修、保养、使用、检测、自检等项工作,并要有详细的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
6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除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去做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可靠,在使用过程中,除进行定期检测外,雨后要立即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各类机械电气设备,在停止使用或停电时,必须将电源切断,闸箱门上锁,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8塔式起重机、卷扬机等重要的机械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9基坑回填土方使用平板振动器,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有绝缘套,平板振动器使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平板振动器运转时清除积土。
第4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安全生产,更好的提高我处经济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发展,为此,安全措施必须进一步规范管理。 工程建设的关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为了质量服务,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安全也是质量的特点之一,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组织和管理
1.1安全生产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高效、优质的建成本处工程项目。其安全目标为:无人身重伤及其以上事故;无等级火警事故及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无汽车行驶责任重大事故;无施工安全事故。
1.2安全生产责任制
处长对本处工程项目安全负责。在其领导下,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操作工人,逐级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管理人员坚持安全生产“五到位”原则,即:健全机构到位、批阅文件到位、深入现场到位、检查到位、处理问题到位;并实施“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1.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确保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顺利实施,由处长领导各项目处的安全工作。加强对起重机械、施工塔吊、上下升降电梯、悬臂施工挂篮等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等有关安全规则及环卫要求。火工房、仓库、油库的设置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投入必须的安全设施,为参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施工环境。施工技术难点工序、新技术、新工艺和高空、起重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人组织实施。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工地的电力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统一架设及管理,闸箱、开关应防雨且安全牢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锁”,做到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状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设施及电力线路不得使用。非专业电工严禁随意接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项目处每星期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检查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填入检查记录表中。重大问题,要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采取相应对策,限期整改落实,并进行复查。
2、保证安全的主要措施
为杜绝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安全措施如下:
2.1 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量电箱上进线加设滴水弯。
b、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c、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用绝缘胶固定。
d、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
e、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进行绝缘处理,架设净空满足相应要求,施工现场架线规划进行,满足走线清楚,接线方便,节约用线,使用安全。
(2)现场照明
a、现场一般均采用220v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支架上。
c、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线
a、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并加设绝缘胶。
c、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2.2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简明的炮眼布置说明书,以及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每个爆破工点指定人员负责炮位选择,进行药量计算和安全警戒工作。
(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本工程项目严禁使用新爆破人员担任爆破工作。
(3)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建立台帐,严格审批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4)进行爆破作业要严格控制用药量,禁止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并按规定的警戒距离、时间,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爆破在施工前要制定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全过程施工作业。
(5)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gb13349-92),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采用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爆破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布置实施各项爆破工作。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检查实施,做到安全制度化。定期召开安全评议会,抓事故苗头,杜绝事故发生。建立爆破器材库管岗位责任制: 负责指定仓库建立完善管理细则:督促检查爆破的器材保管员(发放员)的工作;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爆破器材保管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作业资质的人员予以拒绝;爆破器材库选点远离居民点,炸药与雷管分开存放,并设危险标志,非有关人员勿进;警戒与信号;爆破工作开始前,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装药时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炸区范围以外。使用木质棍装药,装药后保证堵塞质量。对大型爆破作业,施爆前两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议,请有关单位参加,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爆破后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
2.3高空、运输、机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安全限位装置必须安全有效,操限吊装设备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禁止横吊,以免倾翻。
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2—5m为一级管理,由专业工长负责;5—15m为二级管理,由施工负责人负责;处长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措施应由负责人组织验收,因工作把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操作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力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在适当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设置安全网和拦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并按照后支先拆、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4施工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爆破施工时,控制爆破规模及爆破方向,防止对周围的民房破坏,以及危及不地居民的生命安全。
(2)支架的搭设应对基础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承载力能够满足支架受力要求,并随时对支架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挂篮的安装、行走、使用、拆除必须按照制定的挂篮操作规程进行实施,随时对挂篮的节点、构件、焊缝进行安全检查。
(4)箱梁的悬臂浇筑对称进行,偏载大小应不大于设计规定要求。
(5)机械使用、用电等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范进行。
2.5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工程开工前参加本工程的全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殊途同归=规定。
(2)制定分项更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讲解,并结合本项目各阶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宣传。
(3)各项目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讲课活动;作业班组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操作讲话。
(4)对特殊工种,如:爆破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各种机械操作司机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二、夏冬季节安全管理
由于夏冬季节天气对作业人员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必须进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夏季施工必须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雷电的准备工作,备用物资、防护措施、防护人员等工作,建立、建全防汛抢险机构图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且必须做到时时检查,有备无患。冬季施工必须做好防雪、防冻工作。时时检查防冻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是否配戴好。
第5篇 建筑模板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措施
1、模板安装
1)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4)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支护结构体系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离开危险区域。
7)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立侧模。
8)用塔吊吊运模板时,必须由起重工指挥,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模板拆除
1)模板拆除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项目总工程师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拆除模板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拆模顺序与支模顺序相反(应自上而下拆除),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
3)拆模时不得使用大锤或硬撬乱捣,拆除困难,可用橇杠从底部轻微橇动;保持起吊时模板与墙体的距离;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受损坏。
4)在拆柱、墙模前不准将脚手架拆除,用塔吊拆时应有起重工配合;拆除顶板模板前必须划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将非安全通道应用钢管、安全网封闲,并挂“禁止通行”安全标志,操作人员必须在铺好跳板的操作架上操作。已拆模板起吊前认真检查螺栓是否拆完、是否有勾挂地方,并清理模板上杂物,仔细检查吊钩是否有开焊,脱扣现象。
5)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在没有固定好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模板受外界影响容易倒塌伤人。
4、深坑临边作业时,有高处坠落和掉下材料的危险,支模人员上下应走通道,严禁利用模板、栏杆、支撑上下;站在活动平台上支模,要系好安全带,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任何物体。
5、模板拆除应经工长同意,操作时应按先外后里分段进行,严禁硬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送到指定地点,清理刷隔离剂,按规格堆放整齐备用。
第6篇 建筑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模板安装
1)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4)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支护结构体系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离开危险区域。
7)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立侧模。
8)用塔吊吊运模板时,必须由起重工指挥,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模板拆除
1)模板拆除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项目总工程师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拆除模板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拆模顺序与支模顺序相反(应自上而下拆除),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
3)拆模时不得使用大锤或硬撬乱捣,拆除困难,可用橇杠从底部轻微橇动;保持起吊时模板与墙体的距离;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受损坏。
4)在拆柱、墙模前不准将脚手架拆除,用塔吊拆时应有起重工配合;拆除顶板模板前必须划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将非安全通道应用钢管、安全网封闲,并挂“禁止通行”安全标志,操作人员必须在铺好跳板的操作架上操作。已拆模板起吊前认真检查螺栓是否拆完、是否有勾挂地方,并清理模板上杂物,仔细检查吊钩是否有开焊,脱扣现象。
5)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在没有固定好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模板受外界影响容易倒塌伤人。
4、深坑临边作业时,有高处坠落和掉下材料的危险,支模人员上下应走通道,严禁利用模板、栏杆、支撑上下;站在活动平台上支模,要系好安全带,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任何物体。
5、模板拆除应经工长同意,操作时应按先外后里分段进行,严禁硬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送到指定地点,清理刷隔离剂,按规格堆放整齐备用。
第7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色标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凡公司所用的安全标志的图形、色及材质都必须符合国家宣贯标准《安全标志》(gb2894-96)的要求。
(3)各施工阶段的安全标志应根据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增补或删减,其变动情况可在安全标志登记表中注表。
(4)工程安全标志牌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挂设。
(5)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标志牌,故意损坏者应加倍赔偿。
(6)对工程所用的安全标志牌应在工程开工前准备就绪,按工程的实际进度及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在相关位置及规定地方进行整齐挂设。
2、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信息含义的颜色,用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们能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中容易产生错误,有造成事故危险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种标示。此标示由安全色,几何图形符合构成,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标示,设置安全标志的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2)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3)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4)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4、施工现场安全色标数量及位置
施工现场安全色标数量及位置的具体规定见附表
第8篇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一、钻孔灌注桩基础
1.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在河流上施工时必须保证地基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来支撑钻机和人员的施工。
2.钻机使用的电缆线要定期检查,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应架空搭设,挪移钻机时不得挤压电缆及水管。
3.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4.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5.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成桩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遮罩。
二、现浇墩台施工
1.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墩高在10m 以上时,应围设安全网。
2.施工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不得身倚栏杆,严禁其它机械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三、梁板预制
1.检查预制场地的施工用水、用电等是否规范。
2.检查主要机械:搅拌站的地基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操作台外有无设护栏,搅拌站的电器设备和线路是否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部分是否有防护装置,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试运转,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审查施工单位的现场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及设计
⑴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⑵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⑶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器设备的类型是否正确;
⑷ 电器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⑸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设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同时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不得低于30秒毫安)配电箱必须上锁,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⑹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四、预制构件运输
1.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应保证其稳定性,避免梁板的脱落发生危险;
2. 运输超宽、超高、超长构件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在制定线路上行驶,牵引车上应悬挂安全标志,下坡时用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工拖拉轮木块跟随前进,当坡度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3. 轨道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支撑制动器要进行检查,运输时有专人指挥,要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伤的稳定性及注意轨道平车在运输中的变形。
4. 装卸车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时车辆刹闸。
五、预制构件的安装
1. 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应预制安装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施工难度危险性大的项目应组织培训。
2. 吊车起重安装梁板等构件时,检查是否符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
①起重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起重吊装的工人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
②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③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规范的要求,起重吊装设备支撑的场地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避免倾覆事故的发生。
第9篇 某大型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大型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一般安全规定:
l、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开工之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施工安全规程》制定出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严防高处坠落,异物打击、触电,淹溺或其它各类机械的、人为的伤害事故。
3、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区域,应布设安全网。
二、施工准备安全规定
本规定与第一节路基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第二条相同。
三、明挖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l、坑壁四周应清除3m范围空地,并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应根据不同地质情况,确定坑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基坑需机械抽排水时,须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
3、坑深zm以上,坑内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经常检查坑壁有无异常情况。
4、经常检查机具、索具、挂钩等是否完好牢固。
5、人工运输脚手板应牢固,单人挑道板不少于60cm,双人抬运过板不少于1.2m。
四、人工挖孔桩安全规定:
1、人工挖孔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上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应根据孔壁密实度及渗水情况,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措施,严防坍孔。
2、对孔壁的稳定性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配专人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头顶应设置挡板供出碴时掩蔽,出人孔须使用专用钢筋梯。
3、挖孔暂停时间,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夜间应设置示警红灯。
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挖孔最深不宜超过15m。
5、挖孔桩内岩石需爆破时,应采用浅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严格控制药量。
6、经常检查孔内气体情况,m氧化碳含量达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渡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五、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规定:
l、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置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缆风绳。
2、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因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
3、冲击过程中,应在起重机钢绳上打一深度标记,以便把握钢丝绳松驰适度。
4、使用钻架起吊时,应经常检查架子、天梁、滑车、钢丝绳情况是否良好;经常检查冲击器的磨损情况,锤脚已经磨损应及时焊补。
5、检查机械时,应在孔口搭设临时脚手板,谨防坠落孔内。
6、器械落入孔内时,应使用钩绳等工具打捞,在没有可靠的防坍塌和淹溺措施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
六、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应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须穿软底轻质鞋,所需材料事先准备齐全,工具事先放在工具袋内,拴稳挂牢。
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两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交口)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4、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升降电梯、吊笼,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资材料的吊栏。
5、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7、人工倒运钢丝绳上高空,中间休息时要用卡子卡死下滑部位,防止钢绳受力滑动伤人。
8、搭设脚手架,铺设走道板,禁止搭空头板,走道板要满铺,随铺随订。
9、禁止上下交叉作业,若无法错开时,应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架空钢丝绳上有节头、卡子,滑车等障碍时,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翻越。
11、高处作业工作平台外侧应设置防护栏;高度超过10m,应设置安全网。
12、在大风大雾等不良天气或视线不清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七、缆索吊装施工安全规定:
1、吊装前应做严密的准备工作,对地垄、索塔、缆车、滑车、动力、机具等设施进行全面验收检查,是否符合高处作业等要求。
2、设立统一指挥系统,并组织参加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专门培训。
3、准备工作就绪之后,要组织吊装人员技术交底,并进行试运转和超载荷试吊。
4、牵引卷扬机启动要缓慢,进行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重卷扬机要协调配合,控制好构件在空中的位置,起重卷扬机不得突然提升或下降构件,避免产生过大弹跳。构件就位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5、构件不能垂直就位,需旁侧主索吊具协助斜拉时,指挥信号要明确,各组卷扬机要协调运行。
6、起重和牵引卷扬机不得同时开动;双筒卷扬机除冲孔之外,禁止放空档;牵引上禁止悬挂重物。
7、重物起吊之后,吊点下方及运行线路下方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8、在受力钢丝绳三角区内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9、用于吊运材料、工具及构件的缆绳跑车,不得运送人员。
10、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八、导梁(桥梁)安装安全规定:
1、构件安装之前,应制定安装方案,建立统一指挥系统。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培训。
2、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导梁受力部位的钢桥架须经过质量检验,不得使用受损件。
3、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导梁接近导轮时,应采取渐进的方法进入导轮,导梁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木垛上。
4、导梁上的轨道应平行等距铺设,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时,其接头处应妥善处理,不得错台。
5、导梁横向联结须稳固牢靠,导梁就位后要进行校直校正。
6、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牵引至导梁时进行速度不得大于5米/分钟,到达安装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
。
7、构件就位起吊后,应加设支撑、垫木,以保持构件平衡稳定,各岗位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架桥机安装构件安全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_悬臂牵引冲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两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调操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就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等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牵引(或顶推)横移等项工作。
十、门架超重运输安全规定:
l、门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加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门架顶横移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引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fi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起到可能遇到障碍的0.sin以上。
5、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5米/分钟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6、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衡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7、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千斤顶操作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并做承载试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性能,并能熟练操作。
l、工作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工具;千斤顶、摇手、水平尺、垂球、保险木、抓钉等。
2、千斤顶底盘基础应平整坚实,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垫木选择性能。尺寸相同的坚硬木材。
3、顶升t梁、箱梁等大吨位构件,必须在梁两则加设支撑;构件两端不得同时顶起或下落,一端顶升或下落时,另一端要支稳,撑牢。用多台千斤顶起升同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4、千斤顶的升降应随时加设或抽出保险垫木,构件底面与保险垫木的距离宜控制在scm之内。
5、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过丝杆或齿轮全长的75%。
十二、预制件运输安全规定:
1、轨道平车运输,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强度、平整度。轨道铺设应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m,纵坡不宜大于2%,轨道与其它道路交叉,须按规定设交叉道口。
2、轨道平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或转盘)、支撑制动器等应进行检查。
3、大型预制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有无变形。
4、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必须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拖拉止轮木跟随前进。当纵坡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5、大型预制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简支梁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6、拖车运输购件时,除驾驶员外,还应派人监视安全情况,平板拖车上禁止乘人,运行中宜缓行,避免急刹车。
7、装卸车地点路面要平坦坚实,装卸时机车均应刹车。
十三、混凝土浇筑安全规定:
1、人工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撒把,运输料道上应有防滑设备。
2、机械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3、作业结束后,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4、浇筑预制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业。
5、电动震捣器应使用电缆线、电源开关置于干燥处,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6、搅拌机清洗应停机,料斗起落在450―900时,人员不得站在斗鼓中间清洗。以防身体碰到操纵杆造成事故,搅拌机启动前必须确定无人在斗鼓内。
7、运输混凝土的四轮翻斗车宜缓速行驶,防止发生倾覆事故。
8、悬空索道,输送混凝土应接起重运输安全操作进行。
十四、泵送混凝土安全规定:
1、混凝土泵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平衡牢固,泵车安设未稳之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2、泵送前应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严的管件。
3、管路布设要平顺,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位。
4、泵送中要设专人经常检查管路,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崩裂。
5、混凝土泵在运转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6、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7、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8、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十五、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
l、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坍方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2、向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
3、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
4、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lin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作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9、拆除模板
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十六、预应力张拉安全规定:
l、预应力钢丝束张拉施工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2、锚环及锚塞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
5、张拉前操作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使用对讲机。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
7、在己拼装或现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
8、张拉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两侧。
9、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断丝、滑丝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10、张拉钢丝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11、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丝束及钢筋。
12、先张法张拉前应对台座、横梁进行检查、张拉中及未浇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或进行其它作业。浇筑混凝土时,震捣器不得撞击钢丝束。
十七、脚手架安全规定:
1、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坚固。立杆底必须使用立杆底座。不得使用铅丝和麻绳连接钢脚手架。
2、式简易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拼装连接牢靠,并使用钢管加强横向连系和剪刀支撑。
3、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份均不得与模板相连。
4、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安全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5、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稳妥整齐,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条。
6、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和撑术固定稳妥、牢固、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应配戴救生设备。
8、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0―600,缆风绳的地锚应注意保护。
9、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护栏,应按从上到下顺序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架,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十八、支架施工安全规定:
1、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等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杆作和钢管等。
2、地基承载能力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土质地基雨季须有防水措施。
3、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要与垫木连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4、支立排架时应专人指挥,支立排架以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再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栓拧紧,形成整体。
5、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6、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连,防止支架失稳。
7、立柱排架大面积拆卸时应边拆边撑木,保持平衡稳定。严禁将全部水平和斜撑拆除,再放立柱。
十九、木工机械安全规定:
l、木工机械开机前应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机件各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2、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维修。
3、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木工机械的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据片、刨片、刃具、钻头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5、圆盘锯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操作,禁止站在锯片同一直线位置,锯片上方安装挡板和滴水装置。锯片不得有连续断齿。
6、接料者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手不得继续推进。
7、送料用力要均匀,遇本节应减速。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
8、平刨机刨料前应清除材料上的钉子灰垢,根据木料材质调整刨料速度,手严禁放在木节上。
9、刨木材的大面时,手须在木料的上面;刨木材的小面时,手可放在木材上半部。手指须离刨口3cm以上,每次刨削不得超过1.smm。刨料长度超过zm时,必须由两人操作,料头过刨口20cm后,下手方可接料,用力要均匀。
10、活动式的台面,调整切削量时,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方能进行,防止台面与刨面接触造成事故。
11、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全金马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过刀头、固定刀片的螺旋应钳入槽内,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
12、平面创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不得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13、压刨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送料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14、人员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削量不得超过3mm,所创材料不得短于前手压滚距离,厚度不足1cm时须垫衬托板。
二十、钢筋制作安全规定: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nun,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工具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5、绑扎钢筋高过l.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攀登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6、场地绑扎t梁钢筋,应先设置稳妥分层支架,两面同时进行绑扎,防止受力不均造成事故。
二十一、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电焊:
(1)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
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出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一15分钟。
(7)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体代替地线。
(8)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气焊
(1)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口火安全装置。
(2)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高于35oc,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曝晒。
(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体,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人照明。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7)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回火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电石应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打开桶盖,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避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第10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6)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六)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基础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部、省、局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程、制度,抓好措施落实。
2.施工队针对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出安全生产各项具体措施,在施工设计中要有安全的内容,并要根据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补充完善。
3.施工队进场前必须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和地下管网)进行调查,在确认符合施工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
4.开工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安装好的设备、设施、材料堆放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经检验合格方可开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5.开工前,现场负责人要向场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施工过程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建立工地领导值班制度,负责现场生产、安全管理,做好工作记录。
7.现场所有机械传动部位装设防护栏(罩)、危险部位、地段应设栏杆,悬挂警告、警示标志。
8.经常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工人进行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专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9.搞好文明生产。各种设备、设施安装牢固平稳,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场内废料要及时清理。
10.工地用电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在高压电网下作业和进行钻塔整体搬迁。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建立工地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格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12.遵守当地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
㈠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程、制度,坚持“五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各项责任、制度。
3.组织和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严格执行用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管理问题和事故隐患,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6.遵守当地施工管理规程、制度,搞好文明生产。
7.发生工伤事故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㈡ 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同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施工安全技术的直接责任人。
2.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特点,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落实。
3.在向各部门、人员交底施工技术时,要同时交底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4.在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时,应制定出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5.参加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
6.按照上级的布置,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搞好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㈢ 施工员安全职责:
1.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2.在布置工作任务时,做好各个施工环节的安全交底。
3.督促各施工班组、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参加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和设备安装验收,协助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和组织工人参加安全培训教育。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保护现场,即时上报。
㈣ 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施工设计中制定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各部门实施。
2.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指导和督促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重大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遇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
5.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工人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和培训学习。
6.参加一般工伤事故的分析和调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按有关规定统计上报。
㈤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搞好文明施工。
3.组织本班组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4.经常组织对本班组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进行检查,及时排除故障和消除隐患。
5.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完成事故隐患整改。
6.不违章指挥和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险情应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班组人员进行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㈥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2.服从分配、坚守岗位,维护和保养好一切安全设施,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搞好文明生产。
3.积极参加安全日活动和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活动。发扬互助友爱精神,互相关心,互相监督,搞好安全生产。
4.做好开工前本岗位和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向班组长报告。
5.不随便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无证不准进行特种作业。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积极参加抢救和采取紧急措施。参加事故分析会,吸取事故教训。
三、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工地门口应挂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施工许可证批号、计划工期等内容。
2.工地周围应设临时围墙,出入口设专人看守,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并在场内明显位置张挂出安全、保卫、防火等标语、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应保持道路平坦畅通,整洁、无积水,排水系统畅通。
4.现场的办公室、材料房、机械房、宿舍、厨房、浴室、厕所等临时建筑物应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建造、挂牌、保持整齐、清洁、卫生。
5.办公室内应张挂(贴)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各种生产计划、进度图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程、制度。
6.各种设备安装牢固、辅助设施齐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物料堆放牢靠、整洁整齐。
7.现场生产、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服从指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遵守操作规程。
8.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渣、废料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运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控制噪声污染。
9.现场用电、消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要求执行。
10.遵守当地施工管理规定。
第12篇 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规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避免和控制伤亡事故,确保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拆除施工及实施对房屋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拆管、安监、建管等机构,具体行使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督和队伍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拆除工程(以下简称拆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管理。
(二)负责核发拆房施工单位的《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
(三)负责办理拆房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四)负责对拆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拆房施工合同等进行核准、登记管理。
(五)依法查处拆房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拆迁人应将房屋拆除工程委托给具有拆房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的拆房施工单位。拆管部门和拆迁人、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和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拆房施工单位从事拆房施工的基本条件:
(一)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取得《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后,方有资格从事拆房施工。
(二)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明确逐级安全责任人。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
(三)拆房施工单位对从事拆房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拆房施工单位应配备与拆房工程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从事拆房作业,同时,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对患高血压、心脏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拆房施工作业。
第七条 拆房施工作业前的安全管理:
(一)拆房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到安监部门办理拆房安监手续,同时应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拆房施工合同等核准登记手续。
(二)拆房施工单位应根据拆房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拆房施工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其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必须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安监部门备案。对特殊工程或采用爆破等特种作业方法拆除的项目,其施工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等应报公安等有关部门批准。
(三)拆房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作业前,应当向拆房施工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了解该项技术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固定场所设置下列标牌:⑴工程概况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拆房实施单位、拆房施工单位名称和施工项目经理、拆(竣)工日期、监督电话;⑵房屋拆除安全生产牌;⑶文明施工牌。
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第八条 拆房施工作业时的安全管理:
(一) 拆房施工作业应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建(构)筑物通常应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二)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冒险作业。
(三)拆房施工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拆卸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场所。
(四)在拆房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爆炸、坍塌、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须及时向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无锡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基本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2、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3、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4、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5、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6、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7、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二、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
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三、成品保护
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2、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3、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14篇 商住楼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措施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不准安装插座。
9、本工程外脚手架搭拆、龙门架安拆、塔吊安拆、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拆、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见各专项方案。
第15篇 建筑、安装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对外承包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或招用临时工时,应首先审查其营业执照和有关证明文件。重大工程如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各安装工程,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
第三条 较大工程项目,施工前应有合同甲方负责甲方和乙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安全施工方案,指定现场负责人,由其统一指挥,做到安全施工。
第四条 承包单位来厂施工需要用电时,应首先到动力公司办理申请用电手续,由动力公司指定接用电地点,未经许可乱拉临时线。
第五条 在施工中,必须临时停送电时,应先到动力公司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并指定联系负责人。
第六条 各单位的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的速度,必须按26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执行。不得超速和违章载人,车门、拉杆上不准站人。不准酒后开车。
第七条 承包单位在施工中,由于违章和其他原因造成我方员工伤亡、设备损坏时,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 在搭脚手架时,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绑扎牢固,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第九条 凡在施工现场动火,应提前一天到安全消防部门办理动火证。对私自动火者,按违反消防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各施工单位在现场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容器时,必须设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第十一条 承包单位不得擅自焊制或使用乙炔浮筒等受压容器。
第十二条 承包单位来厂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本厂安全监察人员的检查,如违反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者,厂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制止其作业,并处以经济制裁或一次性罚款,罚款从承包工程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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