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是知识创新的摇篮,也是潜在风险的集聚地。有效的安全制度如同守护者,确保每一位科研人员的生命安全,保护珍贵的实验资源,维护研究环境的稳定。它不仅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更能提升团队的效率,塑造严谨的科研态度,是实验室正常运行的基石。
1. 仪器操作规程:详细列出每台设备的操作步骤,确保每位使用者都熟悉并遵守。
2.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废弃流程,防止泄漏或不当接触。
3. 应急响应计划:预先设定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和应对措施。
4. 定期检查与维护:定期对仪器进行保养和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隐患。
1. 培训与教育:每位新进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并理解各项安全规定。
2. 个人防护:使用适当防护装备,如实验服、护目镜和手套,降低个人风险。
3. 现场管理:保持实验室整洁,避免杂物堆积,确保紧急通道畅通。
4. 记录与报告:记录每一次异常事件,及时上报,以便分析原因,改进制度。
实验室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持续的工作,需要全员参与,不断优化,才能真正发挥其保护作用。我们每个人都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实验环境。
第1篇 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所有设备属国有资产,按校资产处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 新购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严把质量关。仪器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安装、调试、验收,经检验人员签署验收报告的仪器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条 对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要有固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清洗、维护、维修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一般仪器每月保养一次,大型和精密仪器每半年保养一次。每个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非使用保管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培养,按仪器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经专人保管和使用的大、中型精密仪器,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 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要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第五条 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第六条 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序列号、实验室收到日期与启用日期、保管人员、仪器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损坏和故障记录、维修及校验报告等。由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由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档案。每台设备建立专门档案。
第七条 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保管员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第八条 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第九条 实验室定期(3个月——半年)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进行检查。对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在仪器设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损坏、丢失、提前报废者,按其情节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说明 本制度是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通知(教技司[2000]52号)精神,在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安全管理的现状的基础上,对环境与疾病相关基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要求全体教职员工、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以切实保证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2篇 学校实验室仪器安全管理制度(2)
学校实验室仪器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供电线路特别是实验台供电线路及各种电器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点规定。线路及用电设备须每学期检修一次。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三、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操作规程。
四、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液。禁止吸烟。
五、化学实验室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六、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及水电等设施,以确保安全。
七、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管理人员与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第3篇 实验室仪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药品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3、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4、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办公室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5、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6、为确保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应做好防震、防尘、防潮湿、防腐蚀工作,仪器室内(包括冰箱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气瓶须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严禁明火,远离热源,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
8、实验人员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使用安全规范,精心操作,并按程序关机。实验结束后应按要求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并对仪器进行清洁。
9、使用有毒或挥发性试剂只能在通风橱中操作,不准在仪器室内使用。
第4篇 某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所有设备属国有资产,按校资产处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 新购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严把质量关。仪器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安装、调试、验收,经检验人员签署验收报告的仪器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条 对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要有固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清洗、维护、维修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一般仪器每月保养一次,大型和精密仪器每半年保养一次。每个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非使用保管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培养,按仪器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经专人保管和使用的大、中型精密仪器,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 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要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第五条 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第六条 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序列号、实验室收到日期与启用日期、保管人员、仪器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损坏和故障记录、维修及校验报告等。由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由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档案。每台设备建立专门档案。
第七条 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保管员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第八条 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第九条 实验室定期(3个月——半年)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进行检查。对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在仪器设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损坏、丢失、提前报废者,按其情节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说明 本制度是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通知(教技司[2000]52号)精神,在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安全管理的现状的基础上,对环境与疾病相关基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要求全体教职员工、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以切实保证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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