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基石,为所有工作活动提供稳定而可靠的保障。它不仅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维护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效的安全制度可以预防事故,减少风险,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员工的工作满意度,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绩效。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标准;2) 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定期评估并控制潜在的风险;4) 应急预案,预先规划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1) 制度应具体、清晰,避免模糊不清导致误解;2) 要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作业环境和技术变化;3) 实施过程中需持续监督,确保遵守,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4) 强调全员参与,安全不只是管理层的责任,每个员工都应积极参与其中。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牢记,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通过这样的安全旁站制度,我们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旁站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纠正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有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装饰及市政施工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 安全旁站员基本条件
第三条 集团内各工程项目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旁站组织,人员可由项目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担任。
第四条 安全旁站人员必须经各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进行专项培训,由项目主管生产经理和安全总监统一组织管理。
第五条 旁站人员必须爱岗敬业、遵守劳动纪律,必须熟悉旁站项目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知识。
第三章安全旁站员安全职责
第六条 现场旁站人员在工作的时间内坚守岗位,工作时不准饮酒、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 旁站人员在执行旁站任务时必须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佩戴好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旁站员证件;
第八条 旁站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熟知旁站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并在依据交底内容的前提下监督操作人员按交底要求进行安全作业;
第九条 旁站人员必须巡回检查施工作业点,发现不安全现象和苗头,纠正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安全总监;
第十条 旁站人员必须监督作业点(面)的安全防护,使安全防护符合标准,同时督促操作人员正确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证和胸卡;
第十一条旁站人员应监督检查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过程及操作人员所持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旁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逐日填写旁站日志;
第十三条旁站人员有权停止危险状况下的施工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建议安全总监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和“违章罚款通知单”;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旁站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纠正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有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装饰及市政施工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 安全旁站员基本条件
第三条 集团内各工程项目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旁站组织,人员可由项目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担任。
第四条 安全旁站人员必须经各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进行专项培训,由项目主管生产经理和安全总监统一组织管理。
第五条 旁站人员必须爱岗敬业、遵守劳动纪律,必须熟悉旁站项目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知识。
第三章安全旁站员安全职责
第六条 现场旁站人员在工作的时间内坚守岗位,工作时不准饮酒、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 旁站人员在执行旁站任务时必须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佩戴好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旁站员证件;
第八条 旁站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熟知旁站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并在依据交底内容的前提下监督操作人员按交底要求进行安全作业;
第九条 旁站人员必须巡回检查施工作业点,发现不安全现象和苗头,纠正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安全总监;
第十条 旁站人员必须监督作业点(面)的安全防护,使安全防护符合标准,同时督促操作人员正确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证和胸卡;
第十一条旁站人员应监督检查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过程及操作人员所持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旁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逐日填写旁站日志;
第十三条旁站人员有权停止危险状况下的施工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建议安全总监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和“违章罚款通知单”;
第十四条旁站人员在旁站期间,未能及时制止违章、发现隐患,经相关检查人员纠正或造成事故时,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还将追究旁站人员的连带责任。
第四章 实行安全旁站的部位
第十五条在以下作业和施工部位必须实行安全旁站:
a.开挖基坑、沟槽作业(人工挖扩桩孔);
b.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安全网的支挂);
c.塔吊安拆及顶升作业;
d.整体爬架、模板自升架设设施安拆和升降作业;
e.外用电梯、吊篮(含电动吊篮)安拆作业;
f.提升架安拆、试运行作业;
g.电梯井防护设施搭设、拆除及网上清理作业;
h.大型起重吊装作业;
i.架空线路防护架搭设和拆除;
j.建筑物拆除和清理作业;
k.搅拌机清理和维修作业;
l. 焊接作业及易燃、易爆作业;
m.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和其它特殊环境下的作业;
n.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试用阶段;
o.其它危险部位、危险作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3篇 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在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重大施工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特殊性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特制定本《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1.2 范围:本制度规范了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旁站的职责、内容和要求,适用于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旁站工作。
2.编制依据:
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2.2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
2.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2.4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源[2002]49号、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
2.5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
2.6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旁站监理规定》(q/04-206.318-2006)
2.7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水电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手册(中电投2006第59号)等文件
3. 术语:
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4. 职责:
4.1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和协调各专业旁站监理的执行情况。
4.2安全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本制度制定本专业的旁站见证点和监理工作要求。
5. 旁站监理控制
5.1 旁站点的设立
a) 重要及危险施工工序及部位,见《需要旁站的作业工序及部位》(见附录a);
b) 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旁站监理点。
5.2 旁站点的确认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设定的旁站点(s)、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报送项目法人(业主)备案,并通知施工承包商。
5.3 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a) 检查承包商施工现场安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b) 在现场跟班监督重要及危险施工工序及部位,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
c) 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储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4 旁站监理的实施
5.4.1 各施工专业的旁站监理,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监理员应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5.4.2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经审批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开始施工前24小时(或项目监理部认可的适当时间),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并履行旁站监理职责。
5.4.3 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持续进行监理,必要时监理人员可轮流旁站,但需做好交接工作。
5.4.4 旁站监理人员在监理作业中做好如下记录,并填写《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见附录b)。
a) 分析本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b) 检查并描述现场组织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c) 检查并描述现场总体平面布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d) 检查并描述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现场执行情况;
e) 记录现场出现的各类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现象,以及各类事故隐患等;
f) 记录针对现场情况,提出的监理指令,以及现场执行情况。在旁站监理时,如发现施工承包商有违章行为,应口头予以制止,必要时可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令,要求施工承包商整改;
g) 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经旁站监理人员签名后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对紧急情况可能出现人身安全时,可及时指出并直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作应急处置。
5.5 旁站监理的工作要求和规定
a) 旁站监理人员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认真工作,在旁站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b) 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行为时,有权责令施工承包商立即改正,危及工程安全时,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c) 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定,不得超越权限随意进行签证,需要签证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d) 旁站监理人员填写的《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应符合施工作业的实际,描述详尽准确。
87位用户关注
18位用户关注
9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