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不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稳定运行的基础。如同一幢建筑的地基,安全制度确保了企业免受意外事故的冲击,维护生产秩序,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从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一是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识别和评估潜在危险;二是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正确作业步骤以防止误操作;三是应急响应计划,面对突发事件能迅速有序应对;四是安全培训体系,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五是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以学习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制度要具体明确,避免含糊不清,让员工明白何时何地如何操作;二是制度应具有灵活性,适应企业变化和发展;三是要持续更新,跟进行业标准和法规;四是强化监督和考核,确保制度落地执行,而非纸上谈兵;五是鼓励员工参与,使他们成为安全文化的推动者。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的守护者,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应以专业和严谨的态度制定并执行这些制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充满对生命的尊重和对安全的执着。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在稳健中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1篇 某学校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感,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安全工作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工作负全面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二)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务,审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
(三)建立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四)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五)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六)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七)做好安全方面紧急情况下的总指挥工作。
(八)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第三条 书记是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加强各处室部门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三)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组织做好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五)落实校区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六)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七)与辖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八)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
(九)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第五条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一)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三)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五)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师、值班职员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第六条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四)加强学校宿舍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五)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六)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第七条 政教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利用宣传栏、板报、橱窗、广播站等,定期开展交通、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雷击等安全专题宣传。
(二)利用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负责抓好学生春秋游、野餐、夏令营等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四)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排查调处学生中的矛盾隐患,杜绝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重视对学生的自我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偏差和行为偏差学生档案,落实帮教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六)做好与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七)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消防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八)落实值周值日制度,督促指导值周值日人员做好课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对保安人员、门卫管理员、寝室管理员等岗位的管理和督查,落实安全责任。
(十)指导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八条 教务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落实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上课期间学生安全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
(三)负责全校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仪器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要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师生参加各类教学活动、教科研活动、外出竞赛活动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 总务处负责校园、校舍、物资财务的安全,其主要职能是:
(一)落实后勤工作人员安全岗位责任,组织后勤职工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学习培训。
(二)加强校舍、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等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四)做好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设施完好、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五)负责校内车辆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做到停放有序,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值班制度、巡逻制度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严防偷盗现象和各种破坏活动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密切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加强警校共建,维护学校治安稳定。
第十条 学校财务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是:
(一)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经常检查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保险柜和防盗设备,保证安全、牢固、有效。
(二)现金、票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三)会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银行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按最低限额保存现金和票证。
(四)向银行送存大额现金,必须申请由学校派专人专车办理。
(五)注意防火安全,经常检查防火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将火种带入财务室。
第十一条 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职责是: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二)平时要加强教室等学生学习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三)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化解学生间的矛盾冲突,预防打架斗殴等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六)了解掌握行为偏激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并建立档案,制定落实帮教措施。
(七)本班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要精心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八)做好学生课间、午间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随时了解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
(九)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主动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学校非正常放假、重大活动等信息要及时告知家长,学生非正常缺课、身体不适、发生意外伤害等要立即通知家长。
(十)万一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负责人,对本堂课教学学生的安全直接负责,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坚持落实讲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二)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
(四)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七)在本堂课以外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都必须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值班领导对值班期间学校治安情况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工作日带班期间随时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二)随时检查值班教师上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组织值班教师检查学生早上到校、晚上放学、课间活动、午间活动、出操、晚自习、就寝等情况。
(四)带班期间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联络畅通。
(五)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并反馈有关领导或部门。
第十四条 值周值日教师负责维护值周值日期间的学校治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早晨上学、课间活动、午间活动、傍晚放学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维护校园秩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或领导处理,切实保证轮值时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
(二)负责维护出操、食堂就餐、晚自习等秩序;协助生活教师管理学生就寝秩序,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三)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24小时开通手机。把值班记录交政教处。
(四)听从值班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
(五)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建议,向有关领导汇报作出反应。
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负责学校师生保健卫生,其安全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二)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学校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完成年终卫生工作总结。
(三)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定期对学生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负责学生健康卡的管理,并作好学生健康状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青春期知识等卫生健康教育的宣传辅导工作,经常检查学生个人卫生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督促检查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室卫生条件。按时检查、评比卫生情况。
(六)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工作。根据季节主动开展有效的预防措施和预防宣传工作,控制疾病的发生。发现传染病患者要及时向防疫部门上报。
(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
(八)做好药品的采购和保管以及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工作,按时结清各类医药费。
第十六条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师生用餐安全和食堂消防安全,其职责是:
(一)严格把好三关:食品定点采购,餐具定时消毒,从业人员定期体检。
(二)做好食堂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食堂。
(三)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
(五)严格按学校食堂卫生有关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六)定期对液化燃气、输气管道、锅炉、电器设施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使用。
(七)配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等完好情况,并能正确使用。
(八)每天下班前需检查液化气、水源、电源有无关闭。
第十七条 学校锅炉工负责锅炉房安全,其职责是:
(一)对锅炉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二)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在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四)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记录,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根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门卫保安人员主要安全工作职责有:
(一)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勤记录,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要勤巡查,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二)对家长、客人及其他人进入校园办事要认真询问和登记,必要时要电话联系学校领导,核实并获准许后方可让其进入。坚决杜绝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督促师生进出校门时自行车须下车推行,协助做好师生自行车管理工作。制止与校活动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出门。
(四)做好重点时段(上学放学)师生进出校门的疏导工作。做好校门口的治安工作,及时处理并报告发生在校门口的突发事件。对需要紧急处理的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五)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自觉做好维护工作,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后勤部门处理。
(六)要注意个人素质形象,做到文明守岗,礼貌接待。
(七)承担临时性安全工作。
第2篇 车队队长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遵守、执行矿内的各项规章及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按质按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运输任务,及各项工作管理指标。
3、组织好、执行好、落实好每周月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汇报,消耗情况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4、抓好司机教育工作,要求司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运行规程及交通规则,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一思想观念。
5、建立健全车队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单位无不安全事故发生,无人为的生产交通、设备(车辆)事故发生,做到各类事故三不放过(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落实不到人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
6、抓好车辆使用、保养、管理、修理工作,抓好零修、修理、大修及计划按排工作,做好旧件、废品回收管理工作。
7、抓好班组建设,制定班组管理责任制,搞好团结,文明生产运输,保证车辆完好,车辆整齐卫生,做到无有滴漏、流失现象,达到安全、高效率、低耗。
8、做好协调统一,配合工作,认真完成各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把各类影响安全、运输、消耗的事故消灭在萌牙之中。
9、因人为事故,管理不到,影响生产,完不成任务,追查责任。
第3篇 沙朋小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度,筹措安全经费,确保单位安全。
二、分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并检查汇报落实情况,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三、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时处理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推荐任命班级安全干事,抓好班级安全制度的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安全工作。
四、行政值日、门卫均有安全责任,要按照学校对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负其责,处理好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维持好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任课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上课时间内的学生安全,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积极完成学校交给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务。
第4篇 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第四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
现制定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或事故责任由专人负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校长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成 员:中层干部
二、各自职责及分管工作:
(一)校长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后勤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后勤安全工作。
加对后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定期督促总务处组织人员对校内建筑物、围墙、运动场地、体育器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督促和指导食堂、小卖部管理责任人严格把握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严格规范物品采购,产品合格,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及时处理过期的药品和损耗器材;
抓好基建和校舍维修;
督促总务处制定财产管理制度,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加强财产管理,搞好财产保管,杜绝校产浪费流失现象;
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登记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内。
(三)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教学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教学安全工作。
加强对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工作管理,要求教师严格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包括自习课),及时纠正学生在活动中的危险行为,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督促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举办教学活动,联系德育部门安排会场或活动场所,严肃纪律,整顿秩序,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带领师生外出比赛、活动,要求严密组织,安全往返;
督促教导处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图书馆、计算机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后勤整修。
(四)分管德育校长职责:德育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德育安全工作。
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教育学生防火、防爆、防盗、防水、防电、防震,防摔伤,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演练,增强防范能力,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护法的观念;
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砸炮、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
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烧烤、野炊等活动;
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教育、督促班班主任要做好心理不健康、行为不良学生的教育改进工作;
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做好校内伤害事故的紧急处置工作。
(五)分管教学主任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具体做好课堂教学中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及时制止有碍学生安全的教学方式,特别是实验、电教和信息技术教育、体育课、美术课等教师要注意学生安全,并能认真巡视。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负责电教室、计算机室、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及学校开展各种层次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
督促、指导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乘骑车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用电安全、用水安全、用火安全),法制教育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生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督促和指导各个相关教研组做好学生的课上安全工作,重视对体育教学与训练的管理,注意运动场地与器械的安全,确保课堂教学与业余训练安全;
教师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包括在教室、专用教室、室外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保证每堂课都有教师在场,保证在教学时间内有学生的地方必须有教师。
凡因工因事未到岗教师,必须将代班教师安排到位。
(六)分管德育主任职责:德育处主任是学校校长的重要助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督导员。
每学期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师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等问题;
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好学校保安人员的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
对于学校的重大教育活动要事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活动要按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工作和事后汇报工作;
协助班主任做好家庭联络工作;
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与交通法规;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赶到现场,协助学校领导处理善后工作,属于师生受到意外伤害的,事后及时做好追讨赔偿工作。
(七)总务主任职责:领导、组织学校后勤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负责制。
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治理和防范措施;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岗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学校行政研究处理;
对本校建筑用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建立检查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
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八)办公室主任职责:节假期间组织安排好教职工的值班、落实好责任;
督促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
指导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规定;
指导、教育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随时掌握学生状况,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经常了解、关心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
负责安全会议记录,信息上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事故后续工作的处理。
(九)班主任工作职责: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制订每学期的班级安全工作计划;
掌握全班学生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分析,建立行之有效的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及时处理班级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避免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对有逃课、旷课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校主管人员汇报;
对发生在本班的安全事故应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
以多种形式与家长及社会力量加强联系,发挥各种力量共同预防及处理班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十)学校门卫的工作职责:负责管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进出校门;
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进行登记管理;
并对学校进出物品进行管理;
夜间加强对学校各部位巡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结果等记录。
(十一)学校后勤人员的职责: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消防条例》,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防火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性;
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内部各重要部位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做好防火工作。
灭火器应存放在便于使用的部位,不得随意移动;
后勤人员都要会使用灭火器,发现火情要积极求救,拨打“110”报警。
(十二)教师的工作职责: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
私人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管理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自己带回,当班值日人员关窗、关门、关电源;
积极关心学生生活,配合学生家长、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到实处;
及时处理学生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班级学生中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避免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学生中的逃学、旷课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学校安全管理要求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各分管同志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教育讲座,两次安全专题报告,两次预案演练,每年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动,每月研究一次安全工作及安全检查工作。
采纳并落实上级安全检查建议。
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
10、1
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
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
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指导中心,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值周教师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舍、围墙、水井、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责任追究:教师因疏于管理或措施不力或方法偏差而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教师的责任外,校长将追究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5篇 爆破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爆破是安全使用爆炸物品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生产进度和安全,为保障施工顺利进行,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局、处有关规定,不折不扣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作业,确保施工爆破安全。
二、担任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上岗,爆破作业责任重大,上班前四小时内严禁饮酒 ,保持清醒头脑,处处注意安全。
三、严格领取手续,按施工需要填好《领取爆炸物品申请单》《爆破日志》方能到库房取药。爆炸物品领出后,除起爆药外,其余雷管、炸药分开装运,并直接送往爆破场地,作到人不离药,严加看管,防止丢失、被盗及发生意外爆炸事故。
四、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在指定施工场所进行爆破作业,按设计用量和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爆破前,要落实警戒范围,岗哨、标志、信号等安全措施,引爆时要统一指挥,定人、定数、定时,引爆人员要在安全时间内全部撤离危险区,爆破后按规定的安全时间进行现场检查,方可解除警戒,处理瞎炮、残药。同时认真核对爆炸物品剩余数量,并立即退回库房,决不私存、乱放、转送,转借他人。
五、按照领用的实际数量认真填写《爆破员领用爆炸物品日志》未用完的火工品按规定存入防爆箱内,还有剩余的必须退回,做退库处理,并立即填写好《日志》,
六、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爆炸物品丢失、短少、被盗要立即报告。
第6篇 _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第四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现制定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或事故责任由专人负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成 员:中层干部
二、各自职责及分管工作:
(一)校长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后勤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后勤安全工作。加对后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督促总务处组织人员对校内建筑物、围墙、运动场地、体育器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督促和指导食堂、小卖部管理责任人严格把握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杜_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格规范物品采购,产品合格,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及时处理过期的药品和损耗器材;抓好基建和校舍维修;督促总务处制定财产管理制度,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加强财产管理,搞好财产保管,杜绝校产浪费流失现象;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登记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内。
(三)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
教学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教学安全工作。加强对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工作管理,要求教师严格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包括自习课),及时纠正学生在活动中的危险行为,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举办教学活动,联系德育部门安排会场或活动场所,严肃纪律,整顿秩序,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带领师生外出比赛、活动,要求严密组织,安全往返;督促教导处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图书馆、计算机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后勤整修。
(四)分管德育校长职责:
德育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德育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教育学生防火、防爆、防盗、防水、防电、防震,防摔伤,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演练,增强防范能力,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护法的观念;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砸炮、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烧烤、野炊等活动;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教育、督促班班主任要做好心理不健康、行为不良学生的教育改进工作;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做好校内伤害事故的紧急处置工作。
(五)分管教学主任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具体做好课堂教学中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及时制止有碍学生安全的教学方式,特别是实验、电教和信息技术教育、体育课、美术课等教师要注意学生安全,并能认真巡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负责电教室、计算机室、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及学校开展各种层次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督促、指导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乘骑车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用电安全、用水安全、用火安全),法制教育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生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和指导各个相关教研组做好学生的课上安全工作,重视对体育教学与训练的管理,注意运动场地与器械的安全,确保课堂教学与业余训练安全;教师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包括在教室、专用教室、室外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保证每堂课都有教师在场,保证在教学时间内有学生的地方必须有教师。凡因工因事未到岗教师,必须将代班教师安排到位。
(六)分管德育主任职责:
德育处主任是学校校长的重要助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督导员。每学期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师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等问题;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好学校保安人员的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对于学校的重大教育活动要事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活动要按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工作和事后汇报工作;协助班主任做好家庭联络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与交通法规;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赶到现场,协助学校领导处理善后工作,属于师生受到意外伤害的,事后及时做好追讨赔偿工作。
(七)总务主任职责:
领导、组织学校后勤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负责制。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治理和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岗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学校行政研究处理;对本校建筑用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建立检查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八)办公室主任职责:
节假期间组织安排好教职工的值班、落实好责任;督促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指导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规定;指导、教育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随时掌握学生状况,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经常了解、关心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负责安全会议记录,信息上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事故后续工作的处理。
(九)班主任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制订每学期的班级安全工作计划;掌握全班学生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分析,建立行之有效的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班级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避免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对有逃课、旷课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校主管人员汇报;对发生在本班的安全事故应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以多种形式与家长及社会力量加强联系,发挥各种力量共同预防及处理班级中发生的安全
事故。
(十)学校门卫的工作职责:
负责管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进出校门;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进行登记管理;并对学校进出物品进行管理;夜间加强对学校各部位巡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结果等记录。
(十一)学校后勤人员的职责:
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消防条例》,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防火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性;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学校内部各重要部位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做好防火工作。灭火器应存放在便于使用的部位,不得随意移动;后勤人员都要会使用灭火器,发现火情要积极求救,拨打“110”报警。
(十二)教师的工作职责:
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私人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管理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自己带回,当班值日人员关窗、关门、关电源;积极关心学生生活,配合学生家长、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到实处;及时处理学生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班级学生中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避免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学生中的逃学、旷课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学校安全管理要求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分管同志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教育讲座,两次安全专题报告,两次预案演练,每年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动,每月研究一次安全工作及安全检查工作。采纳并落实上级安全检查建议。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指导中心,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值周教师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舍、围墙、水井、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责任追究:
第7篇 仓库保管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和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闭。
4、肉类、水产、蛋奶制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
5、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消毒药品等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能与食品同库储存。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冰箱、冷库要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做好防鼠、虫、蝇及防蟑工作。
10、分工包干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外清洁。
第8篇 小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度,筹措安全经费,确保单位安全。
二、分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并检查汇报落实情况,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三、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时处理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推荐任命班级安全干事,抓好班级安全制度的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安全工作。
四、行政值日、门卫均有安全责任,要按照学校对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负其责,处理好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维持好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任课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上课时间内的学生安全,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积极完成学校交给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务。
第9篇 电梯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一、部门经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布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每年召开安全总结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在安排和审批各种时,将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及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
4、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部门主管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持续发展”方针。
2、经常组织检查安全施工的分级管理和安全目的贯彻执行,对安全措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保证实现上级领导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
3、具体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及时掌握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支持设备管理员的工作,严把安全关。
4、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守则的应坚决制止,并收集情况报告上级,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和事故报告。
5、贯彻部门主管批准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指派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设备管理人员上岗操作。
三、设备管理员
1、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3、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送检。
4、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
5、组织对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禁止设备带病运行。
6、当涉及设备安全,而设备管理员又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主管报告。
第10篇 供应科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掌握好各单位设备名称,备品配件名称、规格、型号,掌握好市场行情,货比多家,比质量,比价格。
3、要按计划购买各项配件,备品、设备保证购买质量,做到价格低,质量好。
4、掌握好库存数量,做好月底点库工作,及库存数量、价值报表工作。
5、办好出入库手续,入库要有清单,价格(不含税),要有库房收货人与单位负责人签字,出示入库单。
6、要有正式发票或正式修理票报票时,发票要有入库单、数量价格与发票相符,发票不到位一律不得付款。发票与入库单不相符,没有收货人与单位负责人签字,一律不得报票。
7、必须保证各单位计划急时采购,外修车辆、配件、设备及时返回,要有修理清单,并办好入库手续。
8、因采购质量、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追查责任。
9、做好各单位、月进货数量、价格、年、月累计工作。
第11篇 学校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感,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安全工作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工作负全面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二)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务,审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
(三)建立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四)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五)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六)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七)做好安全方面紧急情况下的总指挥工作。
(八)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第三条 书记是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加强各处室部门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三)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组织做好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五)落实校区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六)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七)与辖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八)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
(九)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第五条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一)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三)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五)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师、值班职员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第六条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四)加强学校宿舍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五)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六)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第七条 政教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利用宣传栏、板报、橱窗、广播站等,定期开展交通、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雷击等安全专题宣传。
(二)利用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负责抓好学生春秋游、野餐、夏令营等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四)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排查调处学生中的矛盾隐患,杜绝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重视对学生的自我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偏差和行为偏差学生档案,落实帮教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六)做好与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七)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消防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八)落实值周值日制度,督促指导值周值日人员做好课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对保安人员、门卫管理员、寝室管理员等岗位的管理和督查,落实安全责任。
(十)指导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八条 教务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落实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上课期间学生安全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
(三)负责全校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仪器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要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师生参加各类教学活动、教科研活动、外出竞赛活动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 总务处负责校园、校舍、物资财务的安全,其主要职能是:
(一)落实后勤工作人员安全岗位责任,组织后勤职工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学习培训。
(二)加强校舍、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等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四)做好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设施完好、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五)负责校内车辆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做到停放有序,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值班制度、巡逻制度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严防偷盗现象和各种破坏活动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密切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加强警校共建,维护学校治安稳定。
第十条 学校财务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是:
第12篇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搞好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及品类
本制度适用于清远鑫河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2022 年版。针对我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为硝酸
三、岗位职责
为明确各部门岗位责任,现对相关部门在易制爆工作中承担的责任予以明确:
a、行政财务部在易制爆工作中的职责
1、行政财务部是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涉及公司危化品经营、使用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经营、使用许可证延期申请办理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行政财务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运输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等有关规定。 5 管理要求
3、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 施。
5、 由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同时属于危险化学品,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要其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不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 公司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
b、生产部门相关责任人职责
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公司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培训后上岗。经营人员应了解所经营易制爆品的具体性质,对储存、运输等的具体规定。
3、 危险化学品对仓库管理必须做到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出库复核、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
4、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6、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并及时在公安部门的易制爆系统中登记备案。
7、 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13篇 验收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检验所购食品有无合格证或检疫证明。
2、腐败变质、发霉、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的食品不验收。
3、验收记录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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