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制度范本 > 安全制度
栏目

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汇编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建筑工地上,安全始终是首要任务,因为任何微小的疏忽都可能引发严重的事故,尤其是火灾。防火制度的建立旨在预防火灾的发生,保障工人们的生命安全,同时减少财产损失。它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企业责任感的体现,旨在通过规范行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打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火源管理:严格控制工地上的火源,禁止无证使用明火,确保焊接、切割等作业有专人监护,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对油漆、汽油等易燃物品实行专库存放,限制其数量,并定期检查存储条件。

3.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培训,使员工熟悉火警处理程序及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 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设立清晰的标识,确保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撤离。

注意事项

1. 制度执行需严格,任何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都应受到严肃处理,以此警示他人。

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3. 灭火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其在关键时刻能正常工作。

4. 建立应急预案,包括火警报警、疏散、灭火和救援等环节,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在制定防火制度时,我们不仅要遵循上述要点,还要结合工地的具体情况灵活调整,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建筑工地的安全防火,为每一位工人的生命安全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范本

一、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1、厨房、锅炉房、变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2、存放易燃物品的仓库存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畅道。

4、高压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临时设施区域的周围,应有围笆,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平方米,临时设施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2、临时木工棚油漆间、木材仓库存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每30平方米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3、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4、木工间、油漆间、木材库存等应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三、管理和奖罚:

1、工地应安排防火负责人。

2、工程项目部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3、应有人值班巡逻,监督管理消防设施,负责维修、保养。

4、项目部应每月对工地进行检查考核(二次),对没有发生事故的给予50-100元安全奖。凡发生一起火警事故的罚款100-200元,发生严重火灾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

一、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1、厨房、锅炉房、变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2、存放易燃物品的仓库存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畅道。

4、高压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临时设施区域的周围,应有围笆,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平方米,临时设施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2、临时木工棚油漆间、木材仓库存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每30平方米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3、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4、木工间、油漆间、木材库存等应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三、管理和奖罚:

1、工地应安排防火负责人。

2、工程项目部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3、应有人值班巡逻,监督管理消防设施,负责维修、保养。

4、项目部应每月对工地进行检查考核(二次),对没有发生事故的给予50-100元安全奖。凡发生一起火警事故的罚款100-200元,发生严重火灾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做好工地防火工作。

2、由安全员挂帅,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制定消防工地职责,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技能培训,保证其有组织、有纪律、有战斗力。

3、焊接气割操作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防止火星、焊渣飞溅而引起火灾。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派专人监护。

4、严禁在工地木工间、油库、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区域内吸烟、明火,对违章者严肃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

5、木工间要做到成品堆放整齐,废品木屑要日做日清、谁做谁清,禁止焚烧废料垃圾,工地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既能防火,又能扑灭初起的火灾。

6、氧气瓶、乙炔瓶应分类堆放,不准同库。乙炔瓶和氧气瓶与明火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0米以上,两瓶之前的使用距离必须保持在5米以上。

7、附近如有与明火作业点相抵触的物品(如油漆、汽油等),不允许烧焊或明火作业。

8、焊接时,如对周围环境不熟(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作业。

9、照明灯要适应周围环境特点,一些发热灯具与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使用电炉和煤油炉。

10、保养机械设备,严禁将用过的易燃废料以及油棉纱等任意乱丢,必须集中存放,妥善处理。

11、集体宿舍每天必须配备二盆以上安全水,禁止乱扔烟头,禁止卧床吸烟,禁止使用太阳灯烘衣被或取暖。

12、合理地按规范要求布置灭火器材,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和更换药剂,保证其可靠有效。

13、一旦发生火情,立即组织灭救,特大火情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14、建立防火档案,确保防火措施行之有效,保证工地防火工作的进行。

第4篇 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范本(4)

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范本4

一、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1、厨房、锅炉房、变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2、存放易燃物品的仓库存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畅道。

4、高压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临时设施区域的周围,应有围笆,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平方米,临时设施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2、临时木工棚油漆间、木材仓库存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每30平方米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3、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4、木工间、油漆间、木材库存等应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三、管理和奖罚:

1、工地应安排防火负责人。

2、工程项目部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3、应有人值班巡逻,监督管理消防设施,负责维修、保养。

4、项目部应每月对工地进行检查考核(二次),对没有发生事故的给予50-100元安全奖。凡发生一起火警事故的罚款100-200元,发生严重火灾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汇编4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