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校的运营不仅在于培养卓越的艺术人才,更在于确保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安全制度如同学校的守护盾,它预防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秩序,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心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良好的安全制度能够提升学校声誉,增强家长和社会的信任,同时也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必要举措。
1. 应急预案:制定全面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医疗急救等,确保在突发事件中快速响应。
2. 培训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设施检查:定期对教学楼、宿舍、实验室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 访客管理:严格访客登记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 活动审批:大型活动需经过安全评估,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1. 制度的更新:随着环境和情况变化,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和完善。
2. 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确保每个成员了解并遵守。
3. 反馈机制:建立安全问题报告渠道,鼓励师生反馈安全隐患。
4. 法律合规:所有制度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5. 教育引导:通过教育引导,使安全成为校园文化的一部分,而非单纯的规章制度。
艺术学校的安全制度是守护校园和谐的基石,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确保每一位艺术家在追求梦想的路上,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尽情挥洒。
第1篇 艺术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学校安全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部门具体责任
(一)宿舍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二)教学场所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三)食堂安全
1、责任单位:物业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第三责任人。
(四)会计室、档案室、图书室、电脑房、服装间、行政长库、音控室、文印室的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五)各办公室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肇事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六)道路交通安全
1、责任单位:办公室、演出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或班主任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七)消防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八)其他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三、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教育。教务科每月要安排2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做到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要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保卫科要每周对全校各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安全责任追究
保卫科及各科室要价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对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以及事故处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罚金、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艺术学校
为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学校安全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部门具体责任
(一) 宿舍安全
1、 责任单位:保卫科、学生科。
2、 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二) 教学场所安全
1、 责任单位: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
2、 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三) 食堂安全
1、 责任单位:物业科。
2、 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第三责任人。
(四) 会计室、档案室、图书室、电脑房、服装间、行政长库、音控室、文印室的安全。
1、 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 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五) 各办公室安全
1、 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 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肇事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六) 道路交通安全
1、 责任单位:办公室、演出科、学生科。
2、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或班主任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七) 消防安全
1、 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管理科室。
2、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八) 其他安全
1、 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 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三、 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 加强安全教育。教务科每月要安排2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做到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要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保卫科要每周对全校各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 安全责任追究保卫科及各科室要价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对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以及事故处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罚金、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艺术学校
为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学校安全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部门具体责任
(一)宿舍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二)教学场所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三)食堂安全
1、责任单位:物业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第三责任人。
(四)会计室、档案室、图书室、电脑房、服装间、行政长库、音控室、文印室的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五)各办公室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肇事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六)道路交通安全
1、责任单位:办公室、演出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或班主任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七)消防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八)其他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三、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教育。教务科每月要安排2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做到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要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保卫科要每周对全校各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安全责任追究
保卫科及各科室要价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对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以及事故处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罚金、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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