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如同一盏明灯,照亮员工日常工作的道路,预防潜在风险,确保每位成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安全制度不仅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与关怀,也是提升生产效率,维护企业声誉,以及遵守法规的必要手段。它通过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将安全意识融入到每个工作环节,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从而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使员工熟悉应急预案,了解设备操作规程。
2. 风险评估:识别作业场所的潜在危害,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 个人防护:规定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4. 应急响应:设立清晰的应急流程,如火灾、医疗急救等。
5.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设备,及时维修,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1. 制度应简明易懂,避免专业术语过度复杂化,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并执行。
2.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技术变化。
3. 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反馈,及时调整不适用的规定。
4. 严格执行奖惩机制,鼓励安全行为,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或处罚。
安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全员参与,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每一位员工在为企业贡献力量的也能享受到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1篇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1.为确保安全经营,增强本公司职工安全知识,各科室要结合公司中心工作,多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经营教育工作。
2.凡新入公司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级、科室级的安全经营管理教育后方可上岗。
3.转岗职工、重新上岗职工的安全教育由科室负责人完成。
4.对培训人员要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规定。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培训班。
5.凡发生工伤事故或其他小型事故,安全保卫部门要依据事故原因加强对职工进行教育。
6.各科室教育培训的重点应在于实际操作技术、技能的培训,对烟花爆竹产品的性质和质量指标进行全面的了解,不断提高水平。
第2篇 员工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本
为了贯彻“员工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员工健康安全检查活动,消除危险源,特制定本员工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定期员工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1. 每月25日由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部颁标准及对照公
司与各项目签订的项目年度员工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指标合同到各项目经理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危险源签发整改通知书,按“三定一落实”限期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违纪者。检查人员可依《规定》当即开出罚款单。对检查不予配合的部门,检查人员可依《公司对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 每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对各厂房进行一次员工健康安全防火、卫生、防雨、防洪等为内容的员工健康安全检查。消除和预防影响员工健康安全卫生的危险源,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员工健康安全。
3. 每年底公司对各工地进行一次年终员工健康安全大检查,同时对项目进
行年度责任状的考评。
第3篇 安全管理部员工交接班制度
安全管理部员工交接班制度
1.0目的
规范员工的交接班工作。
2.0适用范围
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安全管理部全体员工。
3.0职责
3.1服务中心经理、安管主管、负责对交接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安管班长负责带领本班队员进行交接班工作。
3.3安管队员进行本岗位交接班工作。
4.0交接班制度
4.1接班安管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上岗接班。
4.2接班安管员到达后,应由交班安管员在《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开始时间并签名。
4.3交接班时,交班安管员必须将需要接班安管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数质量,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安管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4.4交班安管员须在接班安管员对管区进行巡查、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正常情况下,接班安管员的验收过程应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十五分钟内完成。
4.5所有事项交接完毕,由接班安管员在登记簿上准确记录上班(亦即交班安管员完成交班任务的)具体时间并签名确认。这一时间既是交班安管员工作结束时间,也是接班安管员的工作起始时间。
4.6接班安管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安管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接班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安管员承担责任。
4.7接班安管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安管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负责。
5.0支持性文件
无
6.0质量记录
6.1qp-10-29-f001 安管员值班记录表
第4篇 特殊岗位员工安全保护程序制度
一. 目的
规范车间特殊员工的安全保护
二. 范围
特殊员工包括从事特殊岗位之员工,怀孕、产假、哺乳期女工
特殊岗位:喷油工位、修剪角料、焊锡、风枪、钻床、高压测试、高周波操作等
三. 程序
1. 特殊岗位之员工的保护措施
1.1喷油岗位
1.1.1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体检
1.1.2员工上岗后每年需进行一次体检
1.1. 3人事部需每月定期检查人员是否更换,以及时安排体检
1.1.4喷油工在操作时,必须配戴口罩与手套
1.2修剪角料岗位
员工在操作时需戴眼罩,防止剪的碎料溅入眼睛(见参考图示)
1.3焊锡岗位
员工在进行焊锡作业时,需配带活性碳口罩,并使用活性碳抽烟机.(见参考图示)
1.4风枪操作岗位
员工进行风枪操作时,需配戴耳罩(见参考图示)
1.5钻床岗位
员工在进行钻床操作时,必须配戴口罩及眼罩,并在此工位作警示标识”危险工位,小心使用,以免受伤”.
1.6高压测试
员工在高压测试时,必须戴绝缘手套进行操作,并作警示标语”高压危险”. (见参考图示)
1.6高周波操作
高周波操作工必须指定男工
1.7上述各特殊岗位所配戴的防护工具及注意事项,需在各工位的作业指导书中加以规定并贴上警示标签提醒操作员工(警示标签见参考图例),车间管理及巡检人员监督实施情况.
2. 怀孕、产假、哺乳期女工
2.1不得安排怀孕女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2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它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2.4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设立工间休息座位.
2.5产假期满回厂上班者,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
2.6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
第5篇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使公司全体员工基本达到“三会”(会报警、会组织疏散、会使用消防器材及扑救初期火灾)要求。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2、每年组织二次消防保卫人员、夜保人员及义务消防队消防业务培训。
3、积极参加市安全行政机关组织的各项安全知识的培训。
4、特殊工种或重点岗位必须经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第6篇 安全监理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制度
1.考核是指在一定量的工作中,对其进行质量定性的一个核定,一般情况下对他
在本职的岗位中应做的工作是否得到肯定和否定的一种认定,它可以优、良、差或从用分数的形式加以确定。
2.实绩考核的工作范围
涉及到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自身资料文本,施工单位有关的审报资料文本,
施工外场中的各种动态形式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文件执行落实的内容。
3.安全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 助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条款,并监督实施;
2、) 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的安全负责人对现场施工全过程的
监督管理。
3、) 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掌握其职能部门具体人员的落实及通过外审发证情况;
41 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及安全员配备数量;
6) 查施工总包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上岗证;
7) 与编写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8、l 与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转向方案的审查;
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转向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巡视检查,并记好安全监理日记和跟踪记录;
(1 0)负责编制安全监理月报,每月上报安监站;
(11)参与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12)对本工程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台账。
第7篇 酒店安全部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
酒店安全部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干净的休息环境,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凡有中工入店需住宿,均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安排员工住宿事宜,宿舍所需物品由安全部向财务部中领配备到位。
2、员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区域的公共财务和卫生,损坏、遗失公物应照价赔偿。禁止随地乱扔杂物,严禁在墙、门等处乱写乱画。
3、员工每日应自觉做好宿舍内卫生以及负责清扫公共卫生包干区。被褥、衣着等问题堆放整齐,严禁向窗外乱扔杂物。
4、员工应随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5、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做饭烧菜,严禁使用电炉等发热电器。增设电器须到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6、任何人不得将饭菜端入宿舍,以保证宿舍内的卫生,有特殊情况报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7、员工应按照指定地点晾晒衣物,严禁将衣物晾在宿舍窗外。
8、禁止员工在宿舍内打牌、喝酒,员工不得大声喧哗,以保障大家安静休息的环境。
9、员工应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请不要躺在床上吸烟。
10、员工接待访客时间:8:00am--10:00pm,其余时间一律不予接待。
11、外来人员如需进入宿舍区域会客,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用证件换领《会客卡》,并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会客。
12、遇有员工家属、亲友到访需住宿的,由员工本人向部门早报同意后,再到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申请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入住。不得私自留宿。
13、来访人员如违反宿舍管理制度,视情节对受访员工处以50--200元罚款。
14、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管制刀具。
15、除当班,休假员工外,员工必须于每晚迟12:00前回宿舍休息。如超过,应主动登记,讲清原因。
16、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宿舍区域,女员工也不得到男员工宿舍。因工作需要须由宿舍管理员陪同。
17、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宿舍管理员和安全人员检查和管理,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员工手册》经予纪律处分,并予罚款50--200元,直至辞退处理。
18、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煤矿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工作制度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安全生产监督权
职工有权对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安全生产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企业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有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7.抵制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工人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擅离工作岗位,工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8.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9.反映举报权
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10.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工人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工人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第9篇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为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加强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为此特制定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请矿属各单位及全体干部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则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矿安全问责制度。
二、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
1 安监科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矿、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 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职能科室人员、机关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 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4 动态检查除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监科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5 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6 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7 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和外委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安装回撤、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8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矿。
9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10 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11 跟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岗位、关键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进行处理。
12 区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区队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
13 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14 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15 每周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16 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17 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18 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 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1 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 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3 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
4 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 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6 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
7 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
四、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
1 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 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2 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3 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4 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跟班队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区队。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矿生产办、设备办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
5 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
6 采掘、机、运、通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
7 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监科,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
五、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
1 安安监科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 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3 每年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研讨,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 安监科每年底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
5 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六、员工不安全行为奖罚考核办法 为了激励员工自觉做出安全行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奖罚考核。
1. 根据《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奖罚 。
1)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特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500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1000元人员定为“三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30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800元。
2)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400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800元人员定为“二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15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0元。
3)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300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500元人员定为“一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7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300元;
4)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200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5)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100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元。
2. 不安全行为考核方法
1) 全矿不安全行为考核管理由安监科统一负责。安监科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专人负责罚款登记,每月公布一次罚款情况。
2) 连续一年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给予400元奖励,地面作业人员给予200元奖励;对于连续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每增加一年奖励金额递增200元,地面作业人员递增100元。
3) 对于年度每发生一次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全年绩效安全奖按30%扣除兑现,不得进行评优选先。
第10篇 公司员工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某公司员工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级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力
现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员工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㈠、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厂(车间)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各班组主管(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⒈公司教育:
①、讲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讲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③、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⑤、讲公司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⒉厂(车间)部教育:
①、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②、讲生产过程及其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③、讲厂区的危险源及其危害方式、防范的措施方法
④、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⒊班组教育:
①、讲本工段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②、讲作业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③、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公司及厂(车间)部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
㈡、如有基建项目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二、变更工种员工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员工厂(车间)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质安部进行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三、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㈠、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等特殊工种,由质安部配合办公室申报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进行培训取证。
㈡、凡经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起重工、塔吊司机、架工、司发证的机操工、及其它特殊工种,公司安部门必须造册登记证件号码,取证日期都必须登记清楚备查。。
四、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
凡是与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一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证件复审培训)。由公司工程部质安部配合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11篇 安全员工作考核细则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纠正违章行为,消除或减少作业现场安全隐患,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作业人员营造文明卫生、安全舒心的作业环境,为调动安全员检查整改隐患的积极性,确保各矿井安全运行,做好安全员的考核,真正发挥安全员在安全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责任单位安全员的考核。主要用于未达到《安全管理考核细则》的工作缺陷,对安全员在基础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综合管理、责任区内的安全人员培训、基础档案建立、安全临时性工作完成率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3.考核办法
3.1安全员考核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本部室针对公司委派各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并由安环部主要负责人填写《安全员工作考核表》。由分管领导签发后,随考勤表一起报送企管部进行工资和算。
3.2 安全员每月考核一次,按考核结果评定岗位奖金,岗位奖金按月发放。
绩效等级:95~100分(含95分)为优秀,奖金200元/月;90~95分(含90分)为良好,奖金150元/月;85~90分(含85分)为一般,奖金100元/月;80~85分(含80分)为合格,奖金50元/月;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无奖金。
3.3 安全责任区出现安全事故的(包括火灾事故、工伤事故、盗窃事故、设备事故、重大违纪等),取消安全员当月岗位奖金,并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4.考核内容及分值:
4.1安全员应对本责任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否保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隐患整改要求能在本责任区内得到贯彻落实。(10分)
4.2参与制定责任区内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是否做好安全培训工作。(10分)
4.3在业务上应接受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是否能就本责任区的安全问题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沟通、汇报。(10分)
4.4是否在本责任区内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知识教育,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10分)
4.5在指导、检查和监督责任区内各个班组的安全工作中,是否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险情,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如实记载、必要时向直接主管上级报告。(10分)
4.6是否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考核细则》的要求搞好生产设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是否能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使其保持完好、正常状态。(10分)
4.7在当班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者是否及时制止并如实记载,必要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是否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责任区内动火安全。(10分)
4.8责任区水、电、气的管理和现场管理是否到位,是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区域,下班时是否及时关闭责任区内的电源和门窗等。(10分)
4.9责任区内发生各类事故是否能在第一时间如实地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参与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协助制定出防范措施。(10分)
4.10每日是否按规定填写《安全责任单位安全巡检日记单》,按时送交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签收。(10分)
5.《安全责任单位安全巡检日记单》填写说明
5.1为及时掌握和处理各责任单位安全隐患和关闭门窗情况,做好各责任单位和安全员绩效考核工作,公司安管办统一印制《安全责任单位安全巡检日记单》,下发安全员使用,同时停用《安全责任单位安全巡检日记本》。
5.2各责任单位安全员每天下班时,除按要求安全巡检,关闭窗户,大门落锁外,须认真填写安全巡检日记单,随即送交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签收。
5.3保安队当值班长定时巡逻复检,对未关窗锁门的立即报告安管办安全专员,在巡检日记单上做出相应的记载;安全专员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同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在巡检日记单上做出记载。
第12篇 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一、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对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状况,向单位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 参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
四、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生产卫生工作进行督察。督促单位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
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六、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落实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八、夏季施工中,要搞好防暑降温工作。
第13篇 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 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 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药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
第九条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 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六章 工伤的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 申报范围:
(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
1、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七章 工伤事故医疗补偿
第十三条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 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
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
1)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资;
3)30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
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1--2个月,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2个月-6个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个月以上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
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间、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1)7天-30天,享受60%的基本工资;
2)30天-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资;
3)60天以上 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
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1--2个月,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2)2-6个月,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个月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第八章 工伤事故的处理与医疗费用报销
第十四条 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及规定:
(一)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
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
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
3、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
1)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
2)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
3)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对事故部门主管的处理:
1)部门各级主管对本部门的每起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2)所属员工凡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主管予以警告一次并处罚200元;
3)如果所属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对其直接主管予以留岗试用并罚款500元处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四条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一)申请报销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准备:
1、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
3、本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如出外出差的的交通事故与安全事故还需出具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报告)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5、病历;
6、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费用结算明细表;
(二)报销额度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或设备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将全额支付剩余部分;
2、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和事故当事人双方对工伤事故均有责任的,公司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予以支付剩余部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3、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事故当事人自己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原则上不予支付,剩余部分由事故当事人自行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只承担相关治疗、住院、交通、抢救等费用在保险理赔后的余额的20-70%,对由当事人造成的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6、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监督执行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三个月,三个月后正式执行。
颁发日期:二010年一月二十日
第14篇 维修班组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本安管理体系巩固发展年”活动,有效遏制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
一、不安全行为管控重点
结合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对历年来中心发生的不安全行为统计分析,确定洗选中心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的重点是:
(一)重点人群
1.新入企员工
2.劳务工
3.外委专业化服务人员
4.单岗作业人员
5.作业地点流动性大的员工
(二)重点时段
1.中夜班及凌晨作业时段
2.交接班时间
3.节假日加班及日常延点时间
4.突发抢修设备故障时段
5.检查人员刚离开时
(三)重点作业活动
1. 设备检修
2. 电气焊作业
3. 岗位工单独巡视设备
(四)重点行为
1.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安全帽、耳塞、防尘口罩、工作服)
2. 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资格证上岗
3. 脱岗、睡岗
4.交接班时不履行交接班程序
5.无监护人进入设备、设施内部作业
6.停电后不闭锁、上锁
7.作业前不进行危险源辨识
二、不安全行为预防
基层单位是本单位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发挥最大潜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消灭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诱因和土壤,为员工提供自觉规范作业的条件,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一)强化车间、班组现场管理,提高员工自觉遏制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性。
1.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分级考核管理。各基层单位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自行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中心各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中心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公司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公司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处理。对基层单位及车间、班组已经查处的不安全行为当事人不再进行责任追究,其不安全行为也不纳入中心、公司绩效和评先树优等考核。
2.各基层单位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不安全行为管控中的责任,并落实到人。当出现不安全行为时,不但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同时要追究管理者的连带责任。确保跟班到位,不安全行为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3.各单位要注重员工现场实操技能培训,充分发挥班组长和老师傅一对一的“传、帮、带”作用。在特殊时期、特殊时段、特殊任务下,加强对新员工的管理监督,以防止由于突击生产和侥幸心理导致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4.持续开展班组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班前会必须针对上一班反馈的信息和本班的工作任务进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有重点地落实安全措施;交接班要与现场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处理相结合,杜绝上班时不能认真负责干好本职工作,急于早下班而手忙脚乱、无序操作等不安全行为发生;作业中,要培育员工养成“五思而行”(①本人做此项工作有哪些风险不知道不去做;②本人是否具备做此项工作的技能 不具备不去做;③做本项工作所处的环境是否安全 不安全不去做;④做本项工作是否有适当的工具不恰当不去做;⑤做本项工作是否已佩戴了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合适不去做)的习惯,从根本上杜绝员工不安全行为。
5.各单位要对员工的作业行为实行分类管理,特别是对新员工要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如通过安全帽上贴“星”型标识来识别新员工的入企时间(1-2个月贴一个星,3-4个月为两个星,以此类推,超出一年解除“星”标识);按要求落实带班队长、师带徒不安全行为考评处罚机制,加强不安全行为管控。
(二)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员工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大作业规程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员工业务技能,使员工胜任本职工作,避免无意违章现象发生。
1.做好“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的告知和培训工作,让员工知道哪些是不安全行为、其风险等级如何、会造成什么后果等,以进行自我行为约束。
2.建立完善的培训系统,配备充足的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手段,建立培训考核机制,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1)配齐培训教材。针对不同培训对象配备相应培训教材。如新员工培训、安全常识培训、本安体系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教材等,可分类别、分专业进行编制或收集。
(2)充实师资力量。选拔建立讲师队伍,形成相对固定的专业化培训团队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开展常态化、系统性的安全培训。
(3)抓好质量关。针对不同的岗位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改变目前“培训只是把全部内容念一遍,考试只是发下试卷抄一遍”的现象。
(4)实施严格考核。严格开展培训后的考核工作,考核题目要有针对性,与培训内容高度统一,避免使用通用类考试题,使考试流于形式。如建立考试题库供分类随机抽取,实行教考分离等。
(5)丰富培训方法。如传统面授、视频会议、网络系统、模块化、图像化、实操化培训等。
(6)做好培训考核。对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推动矿“三级”培训的良性运行。
(三)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要按照安全风险预控的要求,从设计、设备配套过程中严格把关,增加科技含量,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1.加强设备检修、维护,提高设备完好率。对存在缺陷的在用设备、设施要建立台账,有计划地开展使用中消缺和大、项修时消缺,为员工规范作业提供硬件保障。
2.对风险高的设备和工艺,开展针对性的小改小革、流程改造、科技创新及安全产品替代等活动,降低操作风险。如开展自主创新性改革活动、借鉴其他单位亮点工程等。
(四)改善作业环境,为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空间保障。
要努力为员工创造便捷的作业环境和空间,使员工在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如按规定距离设置皮带过桥、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等。要从粉尘和噪音治理、安全防护、噪音照明和人机工程学等方面落实持续改进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并按计划执行。
(五)改进管理方法,全方位遏制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1.各单位要有效开展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分析高发不安全行为的类型、人群、时段等,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明确重点管控对象。同时,要积极探索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原因,从“人”、“机”“环”、“管”查找管理漏洞和缺陷,不断强化管控方案。
2.机关各职能部门要从定编定员、设备及备件配置、工程设计等
方面做好支持和服务工作,为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3.基层单位要查找由于设备缺陷、作业空间受限、检修或作业时设施不完善、防护用品不齐备等因素引发不安全行为的作业活动,从管理上进行消缺和改进,消除“不违章不能干”的错误观念。
4.安管部要把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纳入业务保安职责,定期对中心不安全行为人员数据库中的行为表现进行分析,查找各级人员在不安全行为治理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有针对性地改进。
5.经营部要建立全中心特种作业人员数据库,动态掌握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做到办证、证件复审、换证超前安排,确保符合法定要求。
6.各基层单位要大力推行标准化作业流程,合理、均衡布置工作任务,做到人岗匹配,防止抢时间、赶进度而发生不安全行为。同时,要配备完好、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把好最后一道防线。
(六)正向激励、营造安全氛围。
1.加强厂务公开,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晋级等要保证公平、合理,不徇私情。
2.各级领导和组织要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切实关心职工生活,积极采取交流和谈心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使作业人员注意力集中,避免员工带情绪上岗而发生不安全行为。
3.强化后勤保障工作,使员工休息充分、精力充沛。如将生产单位同班的人员尽可能调整到一个宿舍,使员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证食堂的饭菜质量;为中夜班员工配备咖啡等。
4.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形成良好安全氛围。如:
(1)举办事故案例宣讲活动。以身边的事故或未遂事故为切入点,通过员工自己讲解,加深记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2)开展“创建无不安全行为车间、班组”活动。对创建无不安全行为车间、班组成功的车间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分别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奖励加分。同时,对创建成功的区队分别按管理难易程度给予奖励。
(3)调动家属,协管安全。对不安全行为达到重大风险等级,且家属在矿区的不安全行为人员,通过家属协管员以“违章告知书”的形式送到家属手中,对不安全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说明。通过举办写安全家书、亲情安全寄语等活动,降低不安全行为发生率。
(七)提高本安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积累安全管控有效数据。
1.本安信息系统选择项录入
(1)检查日期、班次一栏中,日期、班次选择必须与现场查处时间一致,录入日期为自动生成,根据本安信息系统要求,必须自查处不安全行为之时起24小时内录入。
(2)不安全行为一栏为选择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项,系统具有模糊查询功能,但不得只靠模糊查询选择标准,要在全面熟悉系统中人员不安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认真对照选择。
(3)负责单位、责任区队必须是当事人所在单位和车间。不得随意选择,在查处当事人时,必须核实清楚。
(4)监管单位和监管责任人的认定,要严格执行《神华巴彦淖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有关规定。
(5)是否处罚栏为可选项,处罚标准执行《神华巴彦淖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不得随意改变。
(6)如果系统中找不到责任单位或当事人的名字时(造成系统中人员缺失的原因是由于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不能及时更新和不包括劳务用工所致),可手工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及时补充数据后录入,不得加于他人。
2.本安信息系统键入项的录入
人员不安全行为详细描述一栏内,需填写当事人不安全行为的具体表现,即在某某地点发生什么不安全行为,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项中已有的内容,不需重复键入。如:日期、班次、当事人姓名等。
(2)选择标准时,标准会自动复制至人员不安全行为详细描述一栏内,键入内容时方便在此基础上修改,不得以标准代替详细描述。
(3)人员不安全行为详细描述中,仅限于当事人本人。
(4)人员不安全行为详细描述中,只能说明当事人的一种行为,如有两种或以上不安全行为时,要分两次录入。
(5)负责单位处罚金额一栏,为非必填项,若要键入数据,必须依据现行处罚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填写金额数据。
(6)矫正意见一栏内,所提出的意见有针对性,要具体。
三、不安全行为监督与考核
(一)明确责任,“九位一体”开展不安全行为监督和查处。
1.基层单位要建立“九位一体”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不安全行为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要完善细化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落实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要明确对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的查处,不仅仅是安全管理部门的责任。
2.中心各业务保安部门在现场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厉纠察不安全行为,同时录入本安信息系统建立不安全行为信息档案。
3.要公开、公正地进行不安全行为查处,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避免出现为完成查处指标而弄虚做假。
4.要多措并举,加强单岗作业区域和人员的巡查工作。如实行单岗作业人员定时向带班领导长汇报制度,带班班组要随时抽查岗位作业人员工作情况,避免发生睡岗及其它违章行为;实行单岗作业人员轮岗制。
5.要重点控制中夜班人员睡岗问题。采取措施减少岗位工的空闲时间、降低其嗜睡程度,减少、控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如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加强岗位点文明卫生管理,要求环境整洁、设备卫生、标识清晰,让岗位工行动起来,避免出现睡岗。
6.发挥带班车间主任、班长作用,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关键作业工序和重要时间段,做好重点跟踪管控。
(二)加强挂钩考核,控制不安全行为发生。
1.基层单位要把员工不安全行为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要建立档案,作为当事人评先选优、晋级、劳务工转正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与班组、车间、厂站及分管领导关联,从个人切身利益激发员工消除和查处不安全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基层单位要将不安全行为纳入车间、个人绩效考核中,根据已发生的不安全行为的风险等级,对应扣除考核分数,对不安全行为当事人进行考核。同时,将本班发生的不安全行为与班组长绩效挂钩,全月发生的不安全行为与所在单位一把手绩效挂钩。严格兑现奖罚,实现车间、班组对不安全行为的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3.设立不安全行为曝光亮相台,通过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当日曝光与月底集中公示的方式来警示员工;设置不安全行为举报箱,举报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形成全员监管机制。
4.利用本安信息系统,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积分管理,对积分较高的高危人群加大考核兑现力度。
5严格执行《神华巴彦淖尔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兑现奖惩。
四、不安全行为矫正管理
要做好不安全行为人员的矫正工作。对所有查出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适时地采取恰当的方法和措施进行行为矫正,根据行为风险等级高低及行为严重程度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引导、帮教和培训工作,避免重复发生不安全行为。
(一)发现不安全行为后,必须进行现场纠正。同时,要根据不安全行为等级,适时组织矫正培训;对发生重大风险等级不安全行为的员工,由单位安全分管领导亲自进行转化帮教,以提高培训教育效果;对于重复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要强制待岗培训。
(二)基层单位要每季度召开不安全行为管理座谈会,及时了解不安全行为人员的思想动态,深刻剖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
(三)要把不安全行为矫正与员工业务培训相结合,通过员工技能的提升,减少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可能性。
(四)各单位要互相借鉴不安全行为矫正中好的做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员工不安全行为矫正工作。如:
1.执行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管理办法,按照积分多少进行不同类型的矫正工作。
2.采用谈心引导、平等交流等形式,纠正员工对安全的错误认识,保证员工从根本上认知不安全行为。
3.给不安全行为员工观看不安全行为动漫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员工。
4.举办工伤人员和不安全行为人员“现身说法”教育活动,警示其他员工。
第15篇 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范本格式怎样的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知识,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建立学习型组织。
二、目标
员工充分了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卫生要求,及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从事产品生产的人员应应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不得参加产品生产工作。
三、工作程序
1、 办公室向各部门征询食品安全培训意见和需求,综合考虑,统一策划,编制食品安排培训计划,报经理批准后实施。
2、 需要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各部门向经理提出申请,报经理后,办公室备案。
培训结束后,将学习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交办公室入个人档案。
四、培训实施
1、 办公室依据培训计划,针对不同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组织培训。
2、 每次培训由办公室制定具体培训计划,规定培训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参加人员,提前一周发有关部门。
培训评价和考核
对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的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由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
凡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应继续培训或调离岗位。
培训记录
办公室负责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档案,保存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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