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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园安全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小学校园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校园安全,犹如一座大厦的基石,关乎每个学生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成长。它不仅是教育工作的前提,也是社会稳定的保障。小学校园安全制度旨在预防事故,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让孩子们在无忧无虑中汲取知识,全面发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应急预案:制定全面的火灾、地震、疾病爆发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确保在危机时刻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人群。

2. 常规安全检查:定期检查校舍设施,包括楼梯、走廊、操场设备,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 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 访客管理:严格执行访客登记制度,防止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

5. 食品安全:监控食堂卫生,确保食品来源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注意事项

1. 制度需明确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执行力度。

2. 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空洞的条文,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被执行。

3. 定期评估和修订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4. 加强师生沟通,鼓励学生提出安全建议,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校园安全制度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孩子们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护墙,让他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安心遨游。

小学校园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小学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

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

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5、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

火灾事故。

第2篇 某实验小学校园网安全制度

实验小学校园网安全制度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

1.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必要的措施。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科室、部门管理人负责对各科室、部门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5.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协议。

6.各单位设专人负责审查上网信息,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7.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时,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8.校园网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的网络安全教育。

9.违返本条例规定,有一列行为之一者,校园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并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和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传播下列信息的:

a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次序。

d 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毁谤他人。

e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第3篇 _小学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扬州路第一小学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律

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

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

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

人、撞物。

第4篇 小学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

按照《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三、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四、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

学校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

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

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第5篇 小学校园安全防范制度

最近关于学生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校园安全与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校园安全必须人人关心、常抓不懈、落到实处。

一、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创建平安校园

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学生的安全,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是教育工作者的基本义务。抓好安全工作必须依靠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学校无闲人,人人为平安;学校无闲事,事事保平安。做到警钟长鸣,责任重于泰山,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要务,学校安全工作不仅是学校的事,是领导的事,也是每个教职工的事。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增强主人翁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万众一心、群策群力,共同筑牢安全防护墙,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落实值日制度,明确工作责任

1、实行课间值日及交接班制度。

执堂老师为课间值日责任人,负责授课班级学生课间安全保护工作,如果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由执堂老师负责,并及时处理。同时要落实课间接力,学生的磕磕碰碰、矛盾的发生大多在课间,下一堂课的老师要提前5分钟到班,和执堂老师共同巡查班级,负责本班级学生安全。信息技术课、体育课老师,要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上课铃响后将学生整队带入活动场地,上完课后列队带入教室,并负责课间值日,课中不能一窝疯、放鸭式教学,让体育课成为一门既掌握技巧又强身健体,思想、品行、体质得到锻炼的一门兴趣课。

2、实行学生安全卫生值日生制度。

①为了使学生真正成为班级的主人,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学校决定每班设立一名安全管理班长,协助本班老师抓好本班安全工作,其人选要公正、有活力、有威信、有责任感。其职责:巡查班级学生行为习惯,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填写每日班级安全卫生状况,每天向班主任汇报班级安全状况,协助班主任抓好班级安全卫生工作。

②组建班级值日巡查小组,每班选派2-3名安全卫生值日巡查生,协助班主任、任课教师、安全管理班长抓好安全督查,其职责是督查学生按时到校,制止学生课间逗打、疯闹,监查学生乱抛物品、乱扔垃圾,放学后督促学生按时离校,不要在教室和校园滞留。

③强化校门上学、放学和早餐值日责任。

3、建立清校制度。

每天放晚学后,实行清校,杜绝学生滞留学校。值日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按路队行走。各路队由路队长负责维持路队纪律秩序。

4、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一般情况由班主任自行处理。重要事故由学校协助班主任做好相应工作。

5、建立学生缺勤报告制度。

各班要建立学生缺勤情况记载簿,学生因事、因病,甚至逃学而缺勤的情况认真做好记载,班主任在获知学生缺勤后,要在第一时间内与家长联系,查明缺勤原因,重要情况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同时上报。

6、落实值日检查记载制度。

①值日教师要认真、实事求是地检查老师到岗情况;

②认真做好记录;

③定期公布值日检查结果;

④落实值班奖惩,缺席一天,扣除30元绩效工资;有事要请假,并找好委托人代班。

7、强化值日职责制度

①排除闲杂人员和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②对来校办事人员,实行安检,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车辆进入校园(刀具、易燃、易爆品),来访人员一律登记造册,必须由被访者接送出入校园。

③巡查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前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放晚学后清理校园,杜绝学生滞留学校,如遇突发暴力事件,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

④上课期间,一律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如发现私自外出,及时阻拦,问明情况后向班主任报告;

⑤实行封闭管理,上课期间校园一律关闭,凭证、凭查方可进入校园,东门实行星期六、星期日全天候封闭。

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24小时全天候守护校门。

(2)、校门值日职责。工作时间:早晨7:30、中午1:50到岗;一、二年级周一、二、四、五放学时间为3:55,周三放学时间为4:50,一至六年级的放学时间为4:50,各放学时间,校门值日均提前到岗。职责如下:

①排查闲杂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包括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等;②清理校园门前的摆摊设点;③疏理校门前的交通堵塞;④制止学生将早点、零食带入校园;⑤对入校外来人员详细询查,实行安检,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刀具、易燃、易爆品)入校,确因有事来访人员一律登记入造册,由被访者接送校园,实行零对接;⑥及时化解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家长、家长与家长的矛盾和纠纷;⑦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重大事件向学校报告。

(3)、楼道值日职责。工作时间:中午11:10,下午4:50分到岗。职责如下:

①督促班级放学时,整队下楼,保证下楼秩序;②制止学生下楼时相互推挤,搂肩搭臂的不良行为;③制止学生乱丢、乱扔垃圾行为;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4)、场地值日职责。值日时段:下午1:50至2:20到岗。职责如下:

①引导学生开展文明的娱乐活动;②及时制止学生相互逗打、疯闹的不良行为,并对其进行教育;③制止学生攀爬危险设施及护栏;④制止学生踩、踏花坛,损坏花草树木的不良行为;⑤排查外来人员,并及时清理出校;⑥制止学生乱丢、乱扔垃圾的行为;⑦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重大事件向学校报告。

(5)、真空时段值日。值日时间:每天11:30至14:00,17:00至17:20。

中午“真空”时段值日职责:①防止学生物品被盗,防止擂肥、打架事件发生;②防止校外闲杂人员入校寻衅滋事,引发安全事故;③督促学生回家午睡,杜绝学生提前到校现象;④对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回家午休的学生要实施关爱并重点关注,制止学生不安全行为,防止学生外出玩耍和下河游泳。

下午放学后值日职责:①督促各班按时放学,防止学生打扫卫生时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②排查滞留校园的学生,负责校园清场,杜绝因学生滞留引起的诸多安全隐患;③查看各班教室及办公室是否关灯、关电扇、关饮水机,门是否锁好;④敦促教学楼管理人员将教学楼各出口在规定时间关门上锁。

(6)、晚间值日。值日时间:晚上6:30至9:30。职责如下:

①对校园安全进行巡查,清理外来闲杂人员;②排查外来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③对入校来访人员进行详细询查、登记,并予以安检,严禁携带危险品入校;④妥善处理各类偶发事件。

9、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班主任和老师要配合总务处,定期不定期地对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以便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对电路、窗户、护栏、体育设施、大型物品等的检查。

三、明确工作要求,强化防范措施,实行责任追究

工作要求如下:一是到岗准时:不脱岗,不离岗,不串岗;二是工作认真:巡查到位,处理到位,教育到位,报告到位;三是勇于顶真:遇到突发暴力事件,要挺身而出,勇于斗争;遇到辱骂、责怪,要容忍大度;四是讲究方法:对学生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不体罚学生;对家长进行劝导,说理,不激化矛盾;对突发事件,冷静、科学处理,不留后患。

工作措施

一是对校园内及校园外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发现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进行更新、完善;对校园周边的门店、摊点要进行治理,对校门周边来往人员及车辆要观察、了解,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二是对家长、教师、学生中存在的矛盾纠纷予以排查。对家长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家长中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要进行了解,对重点人(偏执类、容易走极端类),要摸清底数,由工会、人事列出名单,落实包保人,进行原因分析及矛盾化解。

三是添置安全配套设施。在学校北校门、东校门及科技楼的入口处,安装电子监控探头,监控室设在保安室。保安室内,购置防爆器材,同时,通过正规保安公司,聘请四名保安,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是加强夜间安全保卫力度。学校全体行政分班值日,每天安排二名行政人员,在晚上6:30至9:30,在校园内巡查,在校门处执勤,对来人进行盘查,登记,杜绝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

五是成立护校联防队。通过召开家长、发告家长书等形式,招聘60名有正义感、有奉献精神的家长,成立学校周围环境治理护校联防队,戴章协助学校,进行校门及周边环境整治。

六是争取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与市交警部门联系,对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对我校的校门前进行交通管理;与市创建办协调,由城管人员对门前店铺、流动摊贩进行整治;与城中所联系,要求加大对学校周边巡查的力度。通过内外结合,多途并举,实现校园周边的道路畅通、管理有序、和谐平安的整治局面。

七是实行责任包保与责任追究。学校对全体行政人员、校门值日教师、场地值日教师、楼道值日教师、任课教师、保安等,明确了各自的工作区、工作时间、工作责任,并公示各值班区域的名单,做到谁值班,谁履责,谁失职,谁受罚的工作要求。对值日不到位,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经上级行政部门及执法机关查实的,受到行政处罚和法律追究的当事人,学校不讲情,不说情,不留情。

八是加强重点部位的防控措施。

(1)、加强学生早餐就餐安全。早餐时,学生要在班主任或者副班主任的带领下,按规定的路线,到指定的就餐点排队进餐,不得拥挤、推揉、争抢,以免发生烫伤、摔伤等事故。

(2)、预防早操、放学时、上下楼梯时因拥挤而造成踩踏事故。在上下楼梯的行进过程中,一定要在教室前整好队,举好牌,在教师的护送下,有序下楼,从事做操、出校门活动。

(3)、预防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的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追逐打闹,要结伴同行,相互照应。特别是不能轻信陌生人的言语,不能接受他人赠送的食品和礼物。

(4)、预防学生上体育课时发生安全事故。体育教师在体育课的教学过程中,要划定好学生活动区域,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措施,时刻引导和关注着学生的活动,确保学生锻炼的安全。

(5)、预防课间学生相互嬉戏、逗打而发生安全事故。上课、下课的教师实行交接制,及时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或者危险动作,确保课间有人照看学生,不出安全事故。

(6)、预防学生出现溺水事故。学校、家庭要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防止学生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独自或者结伴下河游泳,而出现溺水事故。

四、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自助自救意识、心理健康意识,使学生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该做的事怎样做,用知识守护生命,做到一学期一封告家长书,一月一次安全会,一周一堂安全课,一日一句安全语,使安全问题天天讲、时时抓。下面就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强调几点:

1、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到、不早退,中途不离校,有事要请假,放晚学后不滞留校园。

2、教育学生课间开展正常的文娱活动,不追跑、不逗打、不冲撞、不推搡、不拥挤、不相互投掷物品、不向楼下投掷物品、不做任何可能伤害他人的事情。

3、教育学生遵守秩序: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勾搭肩臂、不推搡。早餐按规定的路线到指定的餐点排队进餐,不抄近路,不争抢早点。放学时排队站队,文明行走。

4、教育学生不翻越走廊护栏,攀爬院墙和危险地段,体育器材、篮栏、乒乓球台等。

5、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受挫折教育,自救、互助教育,感恩报效教育,信息交流教育。

6、其它教育:防溺水、防车祸、防中毒、防火灾、防盗窃、防暴力、防擂肥。

第6篇 某小学校园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小学校园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校园校舍及设施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分管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签字。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 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6.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7.对师生每学期进行安全教育。

8.检查学校实验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检查学校用电情况,是否有电线裸露,开关破损等。

10.检查学校消防器材是否过期,压力是否正常,是否有灭火粉等。

11.检查学校体育器械是否牢固,是否锈蚀。

12.检查学校卫生室药品是否过期,医疗器械是否合格。

13.检查学校微机室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第7篇 小学校园安全事故行政问责办法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校园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或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依照本办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校园内发生火灾安全事故。

(二)学校的校舍、场地、其它公关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校园内发生拥挤、踩踏、车辆肇事伤人、校园暴力等安全事故。

(五)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停课休息或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活动,导致的安全事故。

(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发生的安全事故。

(八)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九)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发生的安全事故。

(十)校园内其它安全事故。

第三条 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局属各单位、民办教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等问责主体都将视责任大小、安全事故大小、社会影响情况等,受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免职、撤职等处理。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将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一)未按上级规定每学期召开两次校园安全工作会议。

(二)为制定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安全制度。

(三)安全职责不明确,安全制度形同虚设,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

(四)学校食堂、公寓、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门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无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不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或安排了但为落实到位。

(六)学校门卫管理不善,形同虚设,门卫制度和职责不“上墙”,未制定来客登记、盘查准入制度的。

(七)对上级相关部门督办的校园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及时的。

(八)寄宿制学校为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未对在外租房学生建立台帐,未建立家校管理i协定,未签订房租协议等(家长与房主签订租房协议)。

(九)出租校园场地停放社会车辆或出租场地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将被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一)学校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发生暴力事件或干群之间发生暴力事件导致_或集体_。

(二)因管理不善导致学校发生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

(三)学校违反有关规定停课、休息或私自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活动,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未实行校园24小时值班,无专人在上学前或放学后进行安全巡视,出现被盗、漏水、电线起火等安全事故。

(五)体罚或变相体罚导致学生伤害事故(无人员伤亡)。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将被停职检查。

(一)凡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有人员受伤),无论任何原因将给予问责主体停职检查处理。

(二)学校出现安全事故,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出现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现象的。

(三)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因教师脱岗或管理不到位、管理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你(1—3人受伤)。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将被劝其引咎辞职。

(一)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性安全事故(无人员死亡,但社会影响较大)。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食堂、公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三)学校管理混乱,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未做到必要的管理、告诫、制止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有5人以下受伤或有1人死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将受到免职处理。

(一)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大、有人员伤亡)。

(二)发生踩踏、拥挤等安全事故(有人员伤亡)。

(三)学校提供的饮用水、食品、药品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出现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5人以下中毒、无人员死亡)。

(四)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校内发生的流行病、传染病,而导致大面积发病(5人以上10人以下发病,无人员死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问责主体将受到撤职处理。

(一)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极大(死亡数人)。

(二)因学校管理不善,出现学生群殴事件,致人死亡。

(三)因门卫管理不严,外来社会人员私闯学校,发生师生伤亡事件。

(四)因学校管理漏洞,导致学生私自离校,出现意外身亡。

第十条 校园安全事故行政问责应制定问责方案予以立项,然后组织实施。根据问责调查结果向局务会提出建议,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一条 凡重大问责事项的立项应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第十二条 校园安全事故的行政问责的实施,主要有学校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出具调查报告,提交校委会会讨论通过。对有关责任人按管理权限作出处理意见。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_小学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扬州路第一小学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

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

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

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

为偷窃论处。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总务处协同查处。

第9篇 _小学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z小学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_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_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三、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四、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学校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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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小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即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11篇 小学校园性侵害防范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校园性侵害防范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防止校园性侵害案件发生特作以下规定:

1、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

3、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

4、放学铃响后立即放学,不准留学生。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

第12篇 小学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扬州路第一小学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

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

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

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

为偷窃论处。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总务处协同查处。

第13篇 y小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即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14篇 小学校园机动车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

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

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5、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

火灾事故。

第15篇 _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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