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管理中,安全制度如同指南针,为日常运营提供了明确的方向,确保了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它不仅是法规的延伸,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通过预防和控制潜在风险,安全制度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生产效率,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它强化了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了组织的整体素质,从而为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1)安全政策声明,明确企业的安全目标和承诺;(2)风险管理程序,识别、评估及应对各种潜在威胁;(3)操作规程,规定具体作业的安全操作步骤;(4)应急响应计划,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行动指南;(5)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在制定安全制度时,应考虑以下要点:一是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有悖于现行标准;二是制度要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易于理解和执行;三是要定期审查更新,适应企业变化和新的安全挑战;四是落实责任制,确保每个层级都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石,其制定与执行需要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持续繁荣。
第1篇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8)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八)
为使国家和个人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财物安全,建立学校正常秩序,学校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设立保卫科,各班委设一名治安保卫人员,师生轮流昼夜值班。特证如下制度:
1.治安保卫工作人人有责。每个同学都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地维护学校教学、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并敢于做任何不良行为作坚决斗争。
2.学生离开教室、宿舍时必须关窗锁门,学生上晚自习时宿舍要锁门。值日教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学生应该管好公私财物。发现案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协助保卫公安人员侦破此案。
4.学生来客一律不准在宿舍留宿,因特殊情况要留宿者必须经保卫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5.学校、食堂、图书室、仪器室、卫生室、会计室、小卖部等处室都要有人居住严管,如有丢失现象发生,追查责任,由责任人员赔偿损失。
6.会计室门窗要加固,库存现金不得超出银行规定限额,如有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按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7.学生做到不打架斗殴,不结伙到校内外闹事,不乱按电器、不盗窃公私财物,如有违者,由保卫科进行批评、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8.保卫科应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随时检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搞好校园巡逻。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第2篇 农村信用社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 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 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 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2000〕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第二章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 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领导全辖、本级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本单位各部]司负责人、下一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及时研究保卫部门的建议;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 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罚;
(三)对本级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组织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侦破;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 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及时贯彻落实县级联社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教育,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预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与当地公安机关、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
(三)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 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 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统一协调、规划本系统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有关部门又如言用社职工进行安全保卫、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
(二)研究部署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同辖内各县级联社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
(三)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保卫人员管理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检查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对本级单位、辖内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设;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协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调查和管理,组织辖内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
(五)负责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管埋及维护工作;
(六)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七)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八)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九)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
第十二条 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三条 营业场所的物防要求:
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所有窗户,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网(栏)。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全封闭的门要加装“猫眼”或可视对讲机。
营业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外8米,宽度不小于0.5米。新建,改建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台应与其它工作区隔开,应采用防播、防撞击的金属门,加装自动闭门器。营业场所的后(侧)门及已设置的柜台通勤门要安装具有联动互锁装置的两道门。营业场所的营业柜台上方应安装高度为1.5米(以柜面计算),宽度不大于1.8米;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的防弹玻璃,未到顶部分可用金属防护栏封顶。
营业场所应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新建,改建的营业场所设生活区。
新建、改建营业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入内交接款。营业场所的后院墙高度应达2.5米以上,并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必须是省联社选定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经厂家投保的产品。
第十四条 营业场所的技防要求:
营业场所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报警装置,临柜人员工作区应装有手动、脚控交直流两用报警器,营业厅大门内外各装一只大功率报警喇叭,营业室临柜人员应配足防卫器械,同时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没有金库的乡镇信用社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报警设备,营业期间对营业厅、现金柜台、进入营业场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库通道、运钞车停靠点,实施不间断视频监控,并配置24小时不间断电源。营业设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检测标准,经省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保持性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对干部、职工组织防范技能培训,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 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预案,能正确使用报警设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严禁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
营业中,认真执行会计、出纳、结算等各项规章制度;营业终了要按安全规程及时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印、押、机、电脑软件入柜、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规定交接款箱。
第十六条 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营业场所负责人要对营业安全负责,对每天营业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
第四章 金库安全保卫
第十七条 金库是指县级联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设置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库房。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新标准实施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八条 金库、金库值班室的物防要求:
金库墙体必须为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位置隐蔽。避开地下管道、通讯设施。通气孔不临街,孔内装防护铁栏,孔距地面2.5米以上。库内不得吊天花板,电源线应使用防火套式暗藏于墙体九库内吊装干粉自动灭火机。电源开关应装在库门外,库内照明采用防暴灯具。金库门必须选用经公安部门检测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坏、性能可靠的双锁门。有条件的金库可安装指纹锁,金库值班室守库人员必须能有效控制库区。金库值班室窗户要配有钢筋护栏或护罩,外部不留窗台,窗台低于2米的要设置活动窗帘。金库值班室必须加装防盗门,并配有“猫眼”,室内应配置通讯设施及防火、自卫器材,配有卫生问。
现金、重空凭证量不大的营业网点,可配置经省联社选定的移动式金库保管。
第十九条 金库、金库值班室的技防要求:
值班室内应配置与“110”联网的报警器和视频安防监控自动报警设备,对金库通道、值班室、金库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电视监控和录像,报警装置应配备24小时不间断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
第二十条 金库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基本制度》(银合发〔2000〕59号)通知中“金库保卫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坚持24小时双人以上守护制度。县级联社金库必须配备4人以上专职守库员,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坐班值守。守库员要按时到岗和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本单位非管岸人员进入库房须经领导批准,必须登记出入时间和入库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非特别紧急情况,夜间任何人不得入库检查。
守库人员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报警电话、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和防暴预案,上岗时要检查环境,关好门窗,落好窗帘,检查视频安防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按照守库值班登记薄的内容、程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二十一条 县级联社主要领导对金库保卫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要经常检查,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一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的50%以上。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辖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两次,每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60%以上,信用社主任每月必须查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稽核部门,财会部门等部门及各营业网点负责人的查库工作由县级联社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明确安排。
各级组织的查库均按要求填制查库登记薄。
第五章 运钞车辆及运钞安全保卫
第二十二条 各县级联社的运钞车,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银行运钞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8〕434号)、《做好银行运钞受全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439号)规定,配置制式运钞车。现金运送量达100万元以上的,应增派护卫车护送,护卫车必须配备与运钞车联络的通讯设备。
第二十三条 乡镇信用社解押款车辆必须达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对现有车辆进行检查和改装的通知》(银发〔1999〕241号)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 押运工作和运钞车的管理按照《安全保卫基本制度》关于“押运工作的基本要求”、“运钞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执行押运任务必须双人以上,同出同归,押运前必须明确押运小组负责人,明确押运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押运人员要随身携带防卫器械和必备的证件;驾驶员事先要对车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足油料;业务人员要清点现金、有价证券箱的数量,检查款箱的数量,检查款箱封存质量。
运钞时间、路线要适时变动;押解人员必须严守押运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点;运款数量、线路、人员、车型;在执行运钞任务时,不准随意停留和兼办其他事情,不准私自调换人员押运。不得搭载与运钞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准酒后上岗,要时刻保持警惕,将车上通讯、报警器材置于工作状态。
在执行县级联社到乡镇信用社和城区网点解押款任务时,应配备解押员。押运人员要着制式服装,穿防弹衣,戴头盔,不得兼做业务解款员搬运钞箱。运钞车必须就近停靠金库和营业网点办理交接业务。押运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现场作业过程和周围环境进行警戒,在确认押运款箱安全入库和营业网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警戒。
押运员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武器规定,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押运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职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 实行社会化守押的县级联社的守押钞保卫要按照本章规定的‘守押钞安全保卫规定”与保安公司签定“守押钞安全保卫”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
第六章 安全防范设施的购置
第二十六条 安全防范设施购置应本着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农村信用社大宗技术防范设施、器械的购置,由省联社统一计划,各市州办事处(市联社)实施监督,县级联社招标购置。
第二十八条 下列安全防范设施、器械要在省联社选定的公司、产品目录内招标购置:
(一)防弹运钞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移动金库、防弹玻璃、金库门、锁、防尾随联动门、枪弹保险柜、报警系统等重要防范设施。
(二)批量购置的安全防护防卫器械,如防弹衣、防弹头盔、电警棍、狼牙棒、电击器、灭火枪等防护器械。
第3篇 水电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及家属楼的安全保卫,维护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门卫要热爱本职工作,维护集体利益,照章执法、执纪,礼貌待人,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提高警惕,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并接受处理意见。
三、门卫应忠于职守,在上班期间严禁擅离岗位,否则出现问题,追究当班门卫责任。
四、凡外来人员进入本公司办事,无论公私,一律执证登记。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入内。上班期间,严禁个体商户入院叫卖,扰乱办公秩序。
五、凡与本公司无关的外来车辆,一般不允许入院,特殊情况待门卫许可后,最长时间可放30分钟,停放位置由门卫指定。严禁外来车辆在院内过夜。
六、门卫室内不准喝酒、赌博、闲谈、逗留,不得随便存放物品。
上班期间门卫不准单穿背心、裤头、拖鞋。
七、门卫人员发现有强行翻越、破坏大门及围墙者,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接受者,报公安局110中心处理。
八、防汛值班员在汛期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一天24小时不断挡。在非汛期出现汛情,也应坚持24小时值班。
九、与上级和下属电站联系的程控电话和载波电话,有轻微的故障都应及时报告生产部排除,并记录在案备查。
十、在阴雨连绵和大雨天气,要经常与县防汛指挥部(水利局办公室)和下属电站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情况,争取主动,同时与栾川水电站联系,及时掌握洪水情况,当栾川县城发生150米3/秒以上洪水时,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下属各电站,做好防汛准备。
十一、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于晚上11:00锁门,早上5:00开门。
第4篇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5)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五)
为使国家和个人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财物安全,建立学校正常秩序,学校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设立保卫科,各班委设一名治安保卫人员,师生轮流昼夜值班。特证如下制度:
1.治安保卫工作人人有责。每个同学都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地维护学校教学、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并敢于做任何不良行为作坚决斗争。
2.学生离开教室、宿舍时必须关窗锁门,学生上晚自习时宿舍要锁门。值日教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学生应该管好公私财物。发现案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协助保卫公安人员侦破此案。
4.学生来客一律不准在宿舍留宿,因特殊情况要留宿者必须经保卫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5.学校、食堂、图书室、仪器室、卫生室、会计室、小卖部等处室都要有人居住严管,如有丢失现象发生,追查责任,由责任人员赔偿损失。
6.会计室门窗要加固,库存现金不得超出银行规定限额,如有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按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7.学生做到不打架斗殴,不结伙到校内外闹事,不乱按电器、不盗窃公私财物,如有违者,由保卫科进行批评、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8.保卫科应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随时检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搞好校园巡逻。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第5篇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事务部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3、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门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务部负责门卫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6、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7、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8、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1、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2、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3、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第6篇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1 编制目的
为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总体目标的实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管理规定
1、指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2、各施工队及劳务队应密切配合项目部,积极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3、为工程的顺利施工,严禁施工人员与当地村民发生口角,杜绝违法违纪的重大事件的发生。
4、有义务与违法违纪作斗争,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害。
5、各人私有物品应谨慎保管,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
6、施工现场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如有发生,现场安全员应立即予以制止。遇有特殊情况时,另行处理。
7、施工现场应指定2名及以上有责任心的夜晚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有违法事件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7篇 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制度
一、总则:
1、为确保公司人、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府谷县亿德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保卫科、全体员工和有关单位及其人员。
二、工作职责:
1、保卫科是公司安全保卫职能科室。
2、保卫科负责公司人、财、物安全保卫工作,须积极预防员工人身不受侵害,公司财物不受破坏和不被盗。
3、保卫科负责室内外卫生清洁和厂区道路清障、交通疏散、车辆停放指挥工作,预防和处置交通堵塞及车辆肇事。
4、保卫科负责公司生产 、办公 及生活区域内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和治安防范工作,严禁严打黄、赌、毒,严管严处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者。
5、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爆等工作,完成各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制度:
1、 保安值班人员对所有入厂人员、车辆按照《亿德镁合金公司人员车辆出入证》进行认真、严格登记,经有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后方可放其入内,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随意放入。
2、《亿德镁合金公司人员车辆出入证》实行编号领用登记制,用完领新时如检查、核对发现有将存根撕掉或领用不符等问题,将追究保卫科长责任。保卫科长每天核对证件、资料是否有出入,每月底将有关证件、资料等移交办公室存档或送交人力资源科考核。
3、保安值班人员对出厂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重点对携带物品人员和载货车辆实行查问,如带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等有效证件者方可放行。否则,不得放行。
4、来人来车后,保安值班人员必须出外检查,不得坐在门卫室遥控指挥。严禁外来闲杂人员、小商小贩进入公司。
5、凡需称重计量的送料车和装货车进出公司,无论是否装有货物均需过磅计量,严禁此类车辆空车未过磅进出公司,并不得发生漏检、漏车、漏票等问题。
6、严禁行人和不需过磅车辆经过磅板。
7、保安值班人员对进出车辆抛洒物料造成环境污染或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或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保卫科长或主管领导处理,否则,追究值班人员失职责任。
8、值班人员提前10分钟接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和警用器材的移接交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严禁酒后上岗。
9、值班期间,保安不得喝酒,睡觉、脱岗,不得看书刊、吃东西,不得在值班室留宿他人,不得玩闹或赌博。
10、保安对无理取闹强行进出门的人或流氓滋事、醉酒闹事者,可采取警告、汇报领导、报警等方式予以处理,必要时采取自卫措施防身,但必须保持头脑冷静,不可扩大事态或防卫过当。
11、保安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辱骂,不得胡搅蛮缠。
12、巡逻保安必须多巡逻,勤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不得懒散慢疲,失职误事。
13、保安如利用工作之便里勾外连,并发生吃拿卡要、巧取豪夺或盗取公司财物行为的,一经落实,立即开除、扣除全部工资并交公安部门处理。
14、门卫是公司的窗口,门卫是公司的形象。保安在值班时应衣冠整洁,精神饱满,态度热情,讲文明,有礼貌,工作细心、勤快,处理问题讲原则、讲方法,不得态度蛮横,办事粗暴,损坏公司形象和声誉。
15、保卫科长工作重点是教育、培训本科员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检查和监督保安是否在岗、守纪,是否照章办事,务必将安全保卫工作一一落到实处。否则,发生问题,首先追究保安科长领导责任。
四、奖罚:
1、 奖励:
凡保安在遵章守纪、安全保卫、财产保护、车辆疏通、卫生保洁、安全生产、治安防范及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等方面有优秀表现、突出贡献者,一经落实,给予通报嘉奖,并视表现、贡献程度给予一次50元至3000元现金奖励。
2、惩罚:
凡保安或其他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一经查实,、除给予公开通报外,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30元至2000元经济处罚,情节较重、性质恶劣者给予扣除全部工资、开除并送交公安或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公布后生效。
2、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8篇 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为了贯彻各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有钱办事,有人办事”以及“不发生因经费不能保障而发生重大事故”的指示精神,确保我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均能顺利实施,真正实现上级提出的学校“发案少,秩序好,内部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的目标,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对安全保卫工作在谋求发展的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的认识。
1、坚持及时地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文件,全面领会和贯彻其精神。
2、切实做到安全工作“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事事落实“一岗双责”。
3、“生命不存,何谈教育;稳定不存,何谈发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员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工作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三、依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需要,逐年增加安全保卫工作运作经费的预算额度。
四、按照“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发展”的原则,学校要切实保证随时能调动最大财力,集中处理突发的重大意外安全责任事故。
第9篇 区大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确保区四大家机关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内部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家属院、车库及公私财物的安全防范。
二、机关安全管理本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严格管理,方便工作,主动服务。
三、四大家办公室为安全保卫工作日常管理职能部门,负有对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职责,机关各单位均须予以配合和支持。
四、机关内保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职责;机关内部各单位要明确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五、实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因工作失职引发事故,要严肃追究内保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四大家办公室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就餐或临时离岗要实行倒班,严禁断岗、脱岗;来人来访必须进行登记,经电话联系准许后方可让其入内;下班后大门要及时落锁,闲杂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七、加强车辆管理。机关驾驶员要为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做到车辆净洁、车况完好、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车内存放钥匙和贵重物品,外出执行公务要确保停车安全,车辆返回后要及时入库。机关院内车辆要凭证出入,非四大家机关和乡镇局委的车辆一律不准停在机关院内,出租车不准进入机关和家属院。公务车辆要购置完备的保险手续,有存放的车库,暂时没有车库的车辆要在机关办公院内停放并加防盗锁。
八、加强值班工作。四大家机关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九、各单位要经常加强安全、保卫、保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安全保卫制度。
十、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要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确保安全。
十一、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剧毒品和枪、支弹、药带入机关大院。如有发现,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同志妥善处置。
十二、各单位应建立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财会工作人员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财务室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现金、各类票证和印鉴。
十三、加强机密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和管理,以防泄密和失窃。
十四、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经常维护保养,并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十五、增加安全保卫工作的投入,重要部门要配备防盗门和必要的防盗器具。
十六、各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聘用的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名单要报保卫部门登记备案,领取临时出入证。
十七、单位内部如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须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依法查处。
十八、各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月自查、季汇报、年总结,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10篇 营业网点安全保卫工作规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打击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保护_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员工和资金、财产的安全,根据《__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是各岗位工作人员规范业务安全操作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各业务职能部门对业务安全操作管理负检查、指导、监督责任。
第四条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自觉贯彻执行本工作规程,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 网点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规程
第五条 安全保卫责任制。
(一)支行、分理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负全责。分支机构负责人要把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纳入任职目标管理,加强领导和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增强全员责任心,督促员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
(二)分支机构需签订两级“六防一保”(消防)责任书:即本行主要负责人与分支机构负责人签订一级“六防一保”(消防)责任书;分支机构负责人与本网点全体员工签订二级“六防一保”(消防)责任书;
(三)分支机构要指定一名安全员(兼职),协助网点负责人做好本网点的安全工作。安全员的主要工作是:协助负责人做好安全和消防工作;督促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收集并上报安全保卫工作信息;负责与保卫部协调本分支机构的安全事项;传达安全保卫的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等。
第六条 日常安全教育。
(一)分支机构负责人每月应对员工进行不少于二次的安全教育,以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监控、报警、消防等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方法;应急预案的要求及运用;六防一保文件;各类通报;案例分析等;
(二)安全教育应在分支机构安全教育学习记录上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主持人、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参加学习人员名单等。当天未能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及时补课,使教育面达到100%;
(三)分支机构紧急预案的演练,必须经保卫部同意并在保卫部指导下进行,同时演练资料报保卫部备案。
第七条 日常安全检查。
分支机构负责人每周应对本网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本网点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本行保卫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 营业期间安全工作规程
第八条 营业场所是安全防范的要害部位,其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第九条 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每天早晨应进行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周围环境有无异常。(2)报警、监控设施是否正常。(3)营业场所的门窗、墙体、通勤门是否完好。(4)自助银行门禁是否损坏。(5)atm机、自助银行等处有无异常的告示或张贴画。(6)自助设备有无撬盗的现象等。(7)进入营业场所后,及时撤防,锁定大门,打开互动联锁门前,应注意身边是否有陌生人尾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保护现场。
第十条 库款接送。
(一)分支机构交接款箱时,必须有3名工作人员交接,办好交接登记手续,严禁一人接收款箱;
(二)早晨,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在运钞车到来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清除网点门前障碍物,以便运钞车靠近网点门口。(2)指定人员在门前观察,迎接运钞车,并注意有无可疑情况。(3)人员提前到岗,并准备好自卫器材和交接登记本,做好接款箱准备;
(三)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早上接库箱时要认真观察运钞车的特征,核对押运车牌号、护卫公司押运人员证件照片,核对无误后,在监控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必须等款箱进入营业室内并在视频监控下履行款箱验封、登记、签字交接手续;
(四)营业结束,运钞车未到之前,分支机构工作人员的职责:(1)营业人员封好款箱在柜台内等候,严禁到门口守望,严禁款箱及其它物品放置在营业室外候车。(2)安全员清除门前障碍物,确保运钞车顺利停靠门口。(3)安全员实施警戒,注意观察有无可疑情况。(4)在等待接款箱期间若需放低卷帘门的,卷帘门低端不应低于1米,以防止出入人员受伤;
(五)营业结束交款箱时要认真观察运钞车的特征,并认真核对押运车牌号、护卫公司押运人员证件照片,核对无误后,再办理交接手续。款箱应当在监控下办理交接手续,网点工作人员必须等护卫公司押运人员验收签字后再将款箱提出营业室偏门,并协助护卫公司押运人员将款箱送至运钞车;
(六)上门收款视同库款接送,必须由护卫公司运钞车和押运员进行款项的押运,并按照款箱交接规定操作。
第十一条 接进的款箱不得堆放在办公桌面、柜面或其它显眼的位置,营业期间收取的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要及时入库(保险箱)或上解。
第十二条 每位营业人员应配备随手可取的自卫武器,随手可按的报警开关,并会熟练使用。
第十三条 营业人员要妥善做好计算机密码的保密工作,授权业务授权人必须现场操作,并对授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双方应对交接内容及实物进行仔细核对,在未办好全部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交接现场。
第十五条 营业期间临时进出营业室,应注意观察有无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不论时间长短,必须随手关门,严防外人乘机进入营业室。互动联锁门钥匙、卡应放在隐蔽、安全、柜台外人员看不到、拿不到的地方。
第十六条 营业期间网点应不少于三人以上当班,含网点执勤保安。
第十七条 分支机构对非本网点人员进入营业室的,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手续,检查其证件手续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并登记后,才能允许进入。
(一)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检查需进入营业室的,分支机构应遵守以下规定:⑴查看核实检查人员的介绍信。⑵查看核实检查人员工作证及身份证。⑶有本行相关领导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不认识的要向有关部门核实);
(二)国家机关(人行、银监局、公安等)因检查需要进入营业室的,分支机构应遵守以下规定:⑴查看核实检查人员工作证和身份证。⑵查看核实相关部室开出的介绍信。⑶有本行陪同人员(不认识的要向有关部门核实);
(三)司法机关查询、冻结、扣划账户的,分支机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⑴认真核实执法机关人员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和有效的查询、冻结的文书。⑵一般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负责接待,接待时只能在分支机构负责办公室或营业大厅,不能进入营业室。⑶各分支机构经办人员在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如对有权执法人员有疑虑,可根据情况向上级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四)外来设备维修人员需要进入营业室的,分支机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⑴核实维修人员是否有保卫部核发的分支机构施工许可证明。⑵分支机构确有维修需要。⑶分支机构与相关部门联系得到证实。⑷维修人员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5)本行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陪同。
第十八条 客户及员工的亲友等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营业室。
第十九条 中午对外营业的网点,营业人员可轮流吃饭或由附近定点食堂送餐,但必须保证营业期间双人在岗,严禁单人营业。中午休息不对外营业的网点,应安排好值班人员,款箱、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放款借据、抵质押品、柜员卡等重要物品必须放入保险柜或金库内保管。
第二十条 营业人员应管好自己办公桌(柜)款箱、金库、保险柜、互动联锁门的钥匙或卡,不得随意放置或交于他人保管。营业期间暂时离开岗位,且又不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的,不论离开时间长短,均要上锁保管好自己经手的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放款借据、抵质押品、柜员卡等重要物品,并退出系统操作界面。
第二十一条 营业柜台的内侧是营业人员在发生抢劫案件时的应急藏身处,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或加隔板,不得妨碍营业人员应急藏身。
第二十二条 营业终了。
(一)分支机构营业终了时,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按《分支机构安全自查表》的安全自查内容逐条检查并登记。(2)营业终了等运钞车离开后,工作自查结束离开网点前,必须进行安全日报。(3)各网点会计主管按照规定向本行保卫部值班室报告安全日报;
(二)下列物品必须由经管人员加锁后入库保管:现金、有价证劵、重要空白凭证、印章、放款借据、抵质押品等。下班后,网点工作人员严禁将贵重物品、有价证劵和现金存放或留置在保险柜和营业室办公桌抽屉内;
(三)网点工作人员下班前应仔细巡视营业场所,关闭窗户,切断电源;
(四)联网报警管理包括:(1)按时、正确地撤、布防。(2)发现故障及时报修。(3)掌握撤、布防密码的人员更换时,要及时报告。(4)报警电话线路故障时,要及时报告。(5)撤、布防密码不得多人混用;
(五)分支机构员工应在营业终了款箱交接后半小时内离开,禁止任何人下班后无故滞留在网点。需要加班的,须经本分支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做好班后留网点登记;
(六)晚间联网报警布防后,除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应再进入网点。确实需要进入的,要经网点负责人同意,并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第四章 守库期间安全工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金库是储存钱币、金银、有价单证等重要物品的场所,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四条 金库必须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严格执行三人守库制度。对金库设在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内,且白天有超过三人及以上人员正常上班,能兼顾金库管理的,白天可不设专职守库人员。
第二十五条 守库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和各种应急防范措施和预案,熟知报警电话号码。
第二十六条 专职守库人员不得接触金库门钥匙和款箱钱柜钥匙,实行轮班守库制的金库不得安排主、副管库人员同时守库。
第二十七条 守库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守库岗位。执行白天守库人员,接班时应办理自卫武器、钥匙等移交工作,检查值班记录,并详细登记守库值班交接登记簿,检查监控设备和报警器的状况是否良好,巡视保卫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执行晚上守库任务的人员,除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并登记交接登记簿、检查值班记录外,还应巡视保卫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窗帘是否落下,营业场所是否留置钱币等贵重物品,电源是否切断,并及时开启红外线自动110报警装置和监控联动报警装置。
第二十八条 守库值班期间,非守库人员不得滞留守库值班室,非本单位人员严禁进入守库值班室。如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公安等业务相关部门检查工作、指导业务,需要进入守卫区域的,视同进入营业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凡进入守库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晚间一般实行电话查岗,不进入现场检查,非特殊情况夜间一律不查库。
第二十九条 守库值班期间就餐,应安排本网点人员换班轮流就餐,或由家属、附近食堂、饭店定点送餐,保证双人守库值班。
第三十条 守库值班期间,自卫武器应置于随手可取之处。坐班制守库值班可使用枪支,守库人员应随身携带枪支,枪托为折叠式的必须打开枪托,枪支应装上子弹,关上保险,严禁子弹上膛。不实行坐班制守库的,不得使用枪支。
第三十一条 守库人员不得对外泄露守卫目标的位置、结构、设施、人员等内部情况,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如遇特殊情况需调班的,须经本网点负责人同意。
第三十二条 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娱乐及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或留宿。
第三十三条 不得安排两名管库员或两名非正式员工同时守库值班。严禁携带金库钥匙值班。
第三十四条 值班期间严禁随意开启外围门,守库地点周围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值班人员都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参与,情况严重的应及时向分支机构负责人或保卫部汇报或拨打110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 守库值班人员完成守库任务,离开岗位前,应对守卫区域进行一次巡视,检查监控、报警设备状态,详细登记守库值班登记簿,按规定将自卫武器、钥匙等物品移交给接班人。
第五章 押运期间安全工作规程
第三十六条 执行押运任务的车辆,必须是经公安部门检测合格的专用运钞车,严禁徒步或使用自行车、摩托车、出租车等其它无保障的车辆执行押运任务。
第三十七条 专用运钞车必须配备通讯设备、灭火器、防卫武器等防护设施,配置gps卫星定位系统及行车记录仪。
第三十八条 执行押运任务时,押运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驾驶员1人,随车押运员4人。一名押运员为组长,坐副驾驶位,使用报警、通讯设施,保持与保卫部的联系,负责指挥和配合驾驶员观察沿途周边情况。另3名押运员坐驾驶室后排位置,手持警械,持防暴枪押运的,将枪置于两腿中间,枪口朝上。随车押运组长负责运钞车保险箱、门锁钥匙的保管和款箱的交接工作。
第三十九条 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出车前,驾驶员要对车况作全面检查,押运人员要对自卫武器和其它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所有押运人员都要衣着整齐规范,穿防弹衣,戴头盔(驾驶员开车时可不戴),携带持枪证、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免检证等有关证件。执行押运任务前,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的,应暂停执行押运任务,及时向领导报告。运钞车辆必须提前3-5分钟到达押运地点,严格坚持“车等款”,严禁“款等车”。运钞车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
第四十条 运钞车停靠分支机构进行装卸款箱作业时,应遵循以下操作规范:
(一)运钞车必须停靠在电视监控能照到的范围内,有院落的应停靠在院落内,将大门关闭上锁,并在有监控录像范围内进行装卸款箱。出入库完毕后,再打开大门起运。
(二)按照“先观察,后下车”的原则,确定无可疑情况后,押运组长下车,另一名押运员听押运组长口令下车。
(三)两名押运员下车后应手持自卫武器,分别站于车辆后两侧,背对车厢守卫装卸门,与车厢呈八字形的角度,使驾驶员能从反光镜中看清楚押运员站立的位置,两眼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
(四)驾驶员要坚守岗位,押运期间做到“人不离车,车不熄火”,并负责车门锁的开、关及停车期间的报警和通讯联络工作。
(五)接送款箱交接时,随车押运组长和另一名押运员直接进入营业室内有监控录像下,进行款箱清点,办理交接手续。款箱交接完毕,押运人员到达车厢后侧,打开车门装御。随车押运组长锁定车厢保险门和车厢装卸门,检查安全后,两名押运员交替掩护同时上车。
(六)对款箱从车上卸下后,押运员应将款箱送入营业室柜台内,有监控录像下进行交接登记签字完毕,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上车离开。
第四十一条 押运途中遇公安等部门检查时,应主动出示免检证或专运证等证件,请求及早放行,严禁检查人员上车检查押运物品。
第四十二条 长途押运或运送大宗现金、金银有价单证等物品时,押运公司应加派护卫车,增派押运人员。
第四十三条 押运途中由于特殊原因必须停车时,要注意选择视野开阔的安全地段,避开繁华市区和治安复杂地段,停车后押运人员必须做好警戒工作。
第四十四条 押运任务完成后,运钞车必须迅速返回单位,及时交回押运武器,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十五条 运钞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保持中速行驶,途径乡村、闹市及路面情况不良时,应减速行驶,不开“英雄车”。自觉遵守押运制度,切实做好车辆保养,确保平安出车。
第六章 自助服务场所安全工作规程
第四十六条 自助服务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必须落实分支机构安全员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护保障制度,安全员每天不少于三次不定时的逐项检查和登记(要求用安全员本人的卡进行取款,并将小票贴在登记簿上备查),一旦发现运转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至正常状态。
第四十七条 自助服务场所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保障,采取社会化外包方式的,必须与社会专业维护单位签订服务合同,落实各自责任。相对要求如下:
对自助服务场所安全防范设施的质量问题或系统故障,相关
维护保障服务单位应建立 365 _ 24 小时的维修响应机制,严格做到:
(一)影响系统或设备正常运行的故障,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的4个小时内赶到现场,1小时内完成修复。对一时不能恢复正
常工作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提供备用设备等)确保使用;
(二)尚不影响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在接到通知后,必须
明确到达现场维修时间(24小时内),并在该时间段内修复设备
故障。如果不能修复的,应提交具体维修计划,报上级部门批准
认可。
(三)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或维护保养期内维修响应不
及时、技术能力差的外包单位,可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直至取
消其服务资格。
第四十八条 入侵紧急报警系统早晚布、撤防密码应定期(每月一次)更改,操作人员更换密码必须及时更新,布、撤防密码不得外传和记录,防止泄密。
第四十九条 自助银行中的自助设备为前装填式时,应采取措施,在现金装置期间,对自助银行的出入口实施控制,须有二人以上担任警戒。
第五十条 远程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每天对自助服务场所远程监控设施进行巡检,重点检查图像和声音同步传输效果及现场设备运行状况。对时间偏差超过范围的录像设备进行校时,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第七章 电视监控设备管理工作规程
第五十一条 电视监控运行管理按照《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电视监控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农信发(2008)96号)执行。各网点安全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每天营业前应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查看监控设备运行和录像画面范围是否正常。(2)每天营业终了应对当天的录像资料进行抽查回放,发现监控设备运行异常、图像及显示时钟存在问题等,应立即向上级行保卫部门报告解决,并认真填写监控设备运行日记录。(3)平时不查看画面时可将显示器关闭,需要看图像时再开启,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4)禁止随意在防弹玻璃上张贴各类公告、宣传画或柜面上摆放大型盆景等物品,以兔影响电视监控的图像。(5)监控设备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十二条 对监控设备进行下列操作时需在《监控设备运行情况日记录》上登记:(1)开启和关闭监控设备时。(2)每天营业前和营业结束监控设备运行、图像检查情况。(3)停电或维修监控设备时。(4)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5)查阅调看录像时。(6)非本网点调阅(提取)录像资料时。(7)有需要说明的特殊图像资料等。
第五十三条 调阅录像资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凡因业务问题需要调看录像资料的,须经分支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且先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他人)查看,然后再由当事人或顾客阅看,以便及时消除顾客疑虑,但严禁顾客进入营业室阅看,查询结束后,需在《监控设备运行情况日记录》上进行登记。(2)涉及治安、冒领、诈骗等案件需要调阅、借用、翻录像资料的,须报本行保卫部同意或到保卫部调阅。(3)录像资料一律不得私自外借。
第五十四条 分支机构使用数字录像机的,录像方式和时间是自动设置的,不需要分支机构每天开关机,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期满后方能重复使用,重要资料另作备份保存。但分支机构应每天进行录像时段查阅,并检查电源、摄像机、录像机等监控设备的工作是否正常。监控设备室夏季温度应保持在20-25度范围,以减少设备故障。
第八章 通勤门的使用管理工作规程
第五十五条 分支机构通勤门平时保持锁定状态,出入通勤门时不能同时开启两道门。进出通勤门应注意观察,防止有外人尾随。出入门后应立即将门锁定。
第五十六条 分支机构大门、通勤门、营业室偏门钥匙、二道联动门密码的保管要求:(1)人员变动时办理交接登记手续。(2)掌管钥匙人员调离本行要及时更换门锁。(3)不得交给执勤保安掌管。(4)不得随意乱放,严防丢失偷配。
第五十七条 互动联锁门匙卡的管理。
(一)互动联锁门的机械钥匙(铁制普通钥匙)和电子智能卡是开启互动联锁门的主要工具,加强对钥匙卡的管理,对充分发挥互动联锁门的防盗功能至关重要;
(二)钥匙卡的领用;
互动联锁门由供应商安装调试完毕后,根据网点人数情况,同供应商领用机械钥匙和电子智能卡。机械钥匙的数量一般固定为三套(内外门各一把),电子智能卡每个内勤人员各一张。
(三)钥匙卡的登记;
各网点内勤人员领用互动联锁门机械钥匙和电子智能卡后,要及时登记《互动联锁门匙卡领用登记簿》,登记内勤人员领用匙卡的时间、数量、移交和接交情况;本行保卫部登记全辖各网点领用匙卡的情况,做为每次安全检查的依据。
(四)钥匙卡的保管;
(1)三套机械钥匙:一套由分支机构主管会计领用,保管,在互动联锁门处于停电等紧急状态时应急备用;一套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保存备用;另一套交本行保卫部统一保存;
(2)智能卡由领用登记的各持卡人自行保管,在领用时,由安装商设定操作密码,操作密码只限本人知道,严禁将密码打印在卡上或互相告知;
(3)机械钥匙和智能卡视同金库及保险柜钥匙保管,下班后连同保险柜、金库门等钥匙全部要入柜上锁保管,严禁随身携带,以防丢失。
(五)互动联锁门的紧急双开功能是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使用,除上述情况外,严禁使用“紧急双开”功能;
(六)分支机构负责人至少每周对互动联锁门的性能、使用情况以及钥匙、智能卡的领用、登记、保管和使用情况检查一次,保卫部和其他部门实施安全检查时,必须对互动联锁门的匙卡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
(七)内勤人员要按规定操作,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向本行保卫部报告,保卫部尽快联系维修人员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严禁私自维修。
第九章 自卫武器使用管理工作规程
第五十八条 分支机构配置的自卫武器是专为临柜、守库、押运时作防范之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调用、借用和移作他用,除执行押运任务外,不准带出网点以外。
第五十九条 严格对自卫武器的使用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落实责任,并按规定办理领用、交接手续。
第六十条 寄库分支机构,下班后,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卫武器,防止丢失、被盗。
第六十一条 临柜、守库、押运人员在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使用自卫武器:
(一)遇到犯罪分子袭击,非使用自卫武器不能制止时;
(二)国家和集体财产遭到暴力威胁,非使用自卫武器不能制止时;
(三)为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与犯罪分子搏斗时;
(四)依法协助公安机关抓捕或制服犯罪分子时。
第六十二条 在使用自卫武器制止犯罪行为时,应当以制服对方为限度,当对方的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第六十三条 对非法和私自使用自卫武器,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加强对自卫武器的管理。分支机构负责人要经常性地对自卫武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章 消防安全工作规程
第六十五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各分支机构的消防工作由本网点负责人负责,要落实专人,具体搞好本网点的消防工作。
第六十六条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使员工懂得火灾预防措施和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六十七条 制定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提高员工应急防范能力。
第六十八条 注意安全用电,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照明线路不准搭接高功率电器,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增大熔断器保险丝容量,以防电器设备和线路超负荷引起火灾。
第六十九条 确保走道、楼梯畅通,电源、水源总阀地点明确,便于操作。
第七十条 营业室、值班室、库房、档案室、电脑房、车库、餐厅等要害部位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固定挂在明显位置,做到既防止受潮又便于取用,并做到专人负责,定时更换。
第七十一条 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对已老化的线路要及时更换,消除火险隐患。
第七十二条 发现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扑救,同时要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第十一章 紧急预案处置工作规程
第七十三条 临柜人员的防范意识包括:(1)不接受客户的食物、饮料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其他人员提高警惕。(2)不离开监控范围办理业务。(3)经常更换操作密码,离柜时章、证、款等入柜落锁,微机退出操作界面。(4)严守操作规程,仔细审核凭证、资料,防止诈骗案件和冒领发生。(5)严格执行营业期期间库存核定的限额管理,大额款项及时入柜保管。(6)未经本行保卫部同意严禁向无关人员提供监控、报警等技防设备的安装位置、设备型号、功能等资料。
第七十四条 分支机构要根据省联社《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库)应急预案的通知》(陕农信本行发[2010] 179号)的规定,细化本网点的防枪劫、防诈骗、防火灾等紧急预案。柜台内的防火、防骗、防盗、防枪预案应以柜台号为单位进行分工,早晚接送库箱时的防枪预案应以岗位(指接送库箱时的岗位)为单位进行分工,力求分工明确、合理。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各类紧急预案。紧要情况时应按照预案的分工进行处理。
第七十五条 分支机构发生冒领、诈骗、打架、滋事时,临柜人员应沉着冷静、设法报警,并向本行保卫部或有关部门报告,但营业人员一般不准出柜台,防止出现不法分子制造假象,吸引走出柜台,趁机作案。
第七十六条 营业场所发生涉及治安、冒领、诈骗等案件或可能影响本行信誉的事件时,须及时向本行保卫部或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 本规程由陕西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释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确保区四大家机关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内部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家属院、车库及公私财物的安全防范。
二、机关安全管理本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严格管理,方便工作,主动服务。
三、四大家办公室为安全保卫工作日常管理职能部门,负有对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职责,机关各单位均须予以配合和支持。
四、机关内保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职责;机关内部各单位要明确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五、实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因工作失职引发事故,要严肃追究内保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四大家办公室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就餐或临时离岗要实行倒班,严禁断岗、脱岗;来人来访必须进行登记,经电话联系准许后方可让其入内;下班后大门要及时落锁,闲杂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七、加强车辆管理。机关驾驶员要为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做到车辆净洁、车况完好、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车内存放钥匙和贵重物品,外出执行公务要确保停车安全,车辆返回后要及时入库。机关院内车辆要凭证出入,非四大家机关和乡镇局委的车辆一律不准停在机关院内,出租车不准进入机关和家属院。公务车辆要购置完备的保险手续,有存放的车库,暂时没有车库的车辆要在机关办公院内停放并加防盗锁。
八、加强值班工作。四大家机关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九、各单位要经常加强安全、保卫、保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安全保卫制度。
十、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要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确保安全。
十一、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剧毒品和枪支弹药带入机关大院。如有发现,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同志妥善处置。
十二、各单位应建立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财会工作人员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财务室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现金、各类票证和印鉴。
十三、加强机密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和管理,以防泄密和失窃。
十四、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经常维护保养,并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十五、增加安全保卫工作的投入,重要部门要配备防盗门和必要的防盗器具。
十六、各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聘用的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名单要报保卫部门登记备案,领取临时出入证。
十七、单位内部如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须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依法查处。
十八、各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月自查、季汇报、年总结,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12篇 某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__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事务部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3、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门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务部负责门卫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6、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7、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8、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1、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2、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3、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第13篇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范本
一、营业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双人临柜,开启报警器,自卫武器、消防器材放置到位,电视监控正常运行,按规定关好门金库门及防尾随门。
二、未设金库单位早晚间送款时,双人持械护送款箱进入营业间内,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加强柜面监督,做好防抢、防骗、防假钞、防冒领等工作;营业期间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放柜面上或显眼地方,应及时放入库房或保险柜内;营业期间不得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
四、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制度规定正确开关防尾随门;营业期间非营业人员禁止进入营业间内,禁止工作人员外出办私事或接待外人。
五、临时离柜,现金、印鉴(密押)、授权卡、重要凭证等入柜加锁保管, 钥匙随携带,电脑程序退至初始状态或锁住终端。
六、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银监部门、公安机关)安全工作检查,安全检查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场或总行保卫部门人员的培同下,经验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内检查,并实行检查人员签名登记制度。
七、严格交接制度,中午交接或换班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
八、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扫数入箱(包);交接款(包)时,须严格审查接款车辆、牌照、人员无误后,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才能开开门提取款箱,并至少派两人持械护送款箱至运钞车上,同时将营业场所门窗关好,报警系统转为防盗功能后才能离开。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实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各种情况。
第14篇 雅美大厦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雅福大厦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信息反馈,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保安部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大厦责任区的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报告范围:
1.1凡大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2大厦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业主/物业使用人正常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1.3大厦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物业使用人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1.4大厦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绑架、敲诈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2报告内容
2.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2目前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重要提请上级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
3报告程序
3.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3.2大厦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保安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领班报告,再由主管向公司的领导汇报。
4报告时限
4.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4.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保安部或公司领导报告。
4.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半小时内必须向保安部或公司领导报告。
4.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在5分钟内向保安部或公司领导报告。
附:《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
第15篇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怎么写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 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1、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
2、 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
三、 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 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 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七、 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
八、 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
九、 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 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二、 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
十三、 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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