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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制度汇编9(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小学安全制度9

重要性和意义

保障校园安全是小学教育的基础,安全制度在此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为师生提供了一个有序、安全的学习环境,也是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工具。安全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每一个孩子在学校的每一天都能得到妥善的保护。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且实用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医疗急救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

2. 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课程,让学生了解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3. 校园监控:设置并维护好校园监控系统,确保无死角覆盖,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4. 访客管理: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出,所有访客需登记并由校内人员陪同。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简明易懂:避免过于复杂的条文,确保师生能快速理解和执行。

2. 定期审查更新:随着环境变化,安全制度需要定期评估并适时调整。

3. 责任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应清晰,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

4. 实践演练: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升应对能力,同时也检验制度的可行性。

小学安全制度的构建和执行,是对每一个生命尊重的体现,也是学校管理的基石。只有全员参与,严格执行,才能真正筑起一道安全的防护墙。

小学安全制度9范文

第1篇 小学安全制度9

小学安全制度(九)

(一)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一、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三、负责安全的部门或同志应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五、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二)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二、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制订计划,收集、编写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三、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

四、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

五、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三)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

2.校舍及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实验、电教等教学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等情况。

4.学校食堂的卫生、消毒和食物的储藏管理等情况。

5.各班学生执行安全制度情况。

三、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四)值班制度

一、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安排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班。

二、节假日值班应安排领导干部带班。

三、能正常工作的教职工都有参加本单位值班的义务。

四、夜间值班一律安排男同志,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欠佳的教职工一般不作安排。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六、校园日常值日人员须佩戴值日标志,重点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上放学时,值日人员应重点加强校门周围安全管理,防止学生受到不法人员侵害和预防交通事故,注意学生进出校园是否有异常情况。课间休息时,值日人员应到校园巡视学生的活动情况,及时制止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举止。值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应及时查问。发现师生员工或外来人员有违反校园秩序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或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放学后要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财会室、仓库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设法解决。

七、夜间、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发现可疑人员要查问清楚,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有关部门。如发现盗窃、火灾等立即拨打“110”或“119”报警,并做好应急准备。

八、认真做好值日记录,交接手续完备。

(五)在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制订计划,安排时间,针对不同年级确定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文明守法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懂得文明守纪、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

二、学生在校期间,包括课余时间,学校都应负起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责任;应组织教师在学生进出、活动、学习、生活的场所值勤,避免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校舍、设施、设备、场地等应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活动环境。

(六)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体育教师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五、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七、进行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八、不得组织学生到非正式游泳场馆游泳。组织学生到游泳池游泳必须要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要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要进行下水前的准备活动;要限定活动时间;要组织安全保护和救护小组;游泳结束,一定要清查人数。组织学生到天然游泳场游泳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密组织。

九、组织学生进行远足、登山、野营等活动应加强领导和组织,出市活动应执行报批制度。

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七)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一、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市区或辖市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学生出市区集体活动,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四、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五、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六、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七、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八、组织学生活动的领导、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八)组织大型学生文娱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一、落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预先组织对演出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重点做好防火、防电、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凡参加单位均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安全保卫,并预先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明守纪等宣传教育工作。

三、演出期间必须保证所有的消防通道畅通。

四、剧场内严禁吸烟,剧场内动用明火(包括演出用蜡烛等道具)须提前一周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五、剧场内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

六、后台和演员休息场所要注意防盗和防滋扰破坏。非工作人员和非演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人前后台。

七、观众必须按指定区域位置就座,严格遵守剧场纪律,不得喧哗和随意

走动。

(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会同镇政府、交管所、派出所等部门与中巴车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

二、中巴车车主必须手续齐全,有驾驶证、营运证,购买“车上乘客保险”。

三、接送学生期间,车主在规定停靠时间内,不得漏带学生,不得私自带客,对乘车学生关心爱护。

四、车主在行车过程中负责学生的安全,特别是雨雪天、雾天要倍加小心。若发生车祸造成学生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车主负责。

五、学生在校内上车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并填好学生乘车情况记录,对到上车时间还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

(十)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保卫意识,妥善保管好公、私现金及贵重物品,白天不得将贵重物品及存有现金的包、袋等随意置放在无关锁的地方,谨防白日掏(拎)包案件的发生。

二、严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台、橱、柜内过夜。

三、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符合安全要求,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四、每天下班应关好门、窗、橱、柜,关闭电器电源。

(十一)档案室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安装防盗设备、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二、配置合格的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建立健全档案登记、传阅、归档、借阅等制度,防止档案丢失、泄密。

四、档案要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五、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人为的、自然的损坏。

(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四、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八、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焊、割动火审批制度》。

九、学校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十、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二、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宿舍区应设为防火重点部位,张贴禁火标志。校园内禁止设易燃易爆物品储藏库房(少量化学实验用品、食堂燃料等按有关防火、防爆规定加强管理)。食堂厨房、木结构教学、生活楼等易燃易爆部位应设立安全监督岗,严密制定防火措施。

二、防火重点部位建立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防火责任人,根据需要配好灭火器械。

三、防火重点部位要严格控制一切火种,不准在防火重点部位吸烟、焚烧垃圾,严禁使用煤油油炉、酒精炉、电炉等燃具,不得在防火重点部位擅自进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须报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及主管领导审批,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四)重大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制度

一、凡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必须及时汇报校长室,学校在事发后两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包括: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在校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生走失事件,校舍及设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停课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火灾事件,重大盗窃案件,师生违法犯罪情况,政治事件及严重影响学校安定的其他事件。

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十五)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校内治安管理,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为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校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落实力度。

二、对不认真贯彻上级治安管理规定和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治安秩序混乱,事故、事件不断发生的部门,学校将给予严厉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经监督部门检查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提出整改仍迟迟不落实,以至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或人身伤亡事故的部门,由学校给予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以行政或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损失较大金额财物,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发生集体_、非法_、罢课、罢教、罢餐行为的部门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得参加各类评比、奖励、晋职、晋级等。

第2篇 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

食堂,配电房,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

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

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

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

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

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

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

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

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

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

级主管部门。

第3篇 喷泉小学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教学安全制度包括教学区及教学设施安全制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教学活动安全制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学区及教学设施安全制度

1、各班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右行礼让,不得拥挤起哄,不得相互推攘。

2、各班要教育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在楼道上打闹喧哗,更不得追逐嬉戏。

3、各班要每天检查教室内的各种教学设施及电器线路,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严防安全事故。

4、各教学设备管理人员及各学科任课教师要认真检查并及时维修教学设施,保障教学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及安全性。

5、放学或午间休息时间,各值日值周教师必须按时到位巡罗,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二、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利用综合实践课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6、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7、在体育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遵循体育运动规律,精心安排教材,科学组织教学,合理安排运动量。学生活动要安排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8、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9、教学用的器材、场所要有安全保证。

三、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外出活动是指学校根据上级指示及教育教学进程需要而组织的集体活动(如看电影、参加展览、社会调查、学雷锋活动、运动会、文艺汇演、集会、春游、秋游等),为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每次活动必须按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办,该报批一定要报批。

2、重大活动一定要有计划、成立专门组织,进行分工,落实职责。组织活动要经过周密安排,考虑到各个环节,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3、对活动场地、设施等事先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实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并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对各种大型外出活动,要安照有关规定程序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落实带队老师、分管领导、教师随队指导管理。

5、严格安排学生乘座的交通工具,做到不合法的不坐,不正规的不坐,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6、活动期间领导和教师要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身体不好,及时送医院治疗,发现学生的异常举动,及时做好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7、领队教师要认识到学生外出代表着本校形象,有事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私自处理,更不允许与外人发生争执斗殴。

8、集会、出操等活动,班主任、副班主任必须跟班作业,特别是要注意观察、管理本班学生上下楼梯的纪律、秩序,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4篇 某中心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中心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根据学校工作分担不同,本人所管辖区出现问题。如:学生伤亡,教师若属管理不当,没有尽到责任,应承担一切责任,并且下岗。

二、由于所在年级,所管辖的学生出现事故,由本年级教师承担,班主任占70%,科任教师(语、数)30%。

三、在校内学生出现损伤流血事件,(教办通报,家长_)分别扣班主任工作全年积分20分,在校外扣10分。

四、在校内出现屡禁不改的同学骂人、追打、高声喧哗,三次以上,1人次扣班主任工作积分5分,其他教师扣1分。

五、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切实负责,认真管好学生,保证学校学生在校安全,要时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且每周有一次班级会议安全记录,没有的扣班主任工作总分5分。

六、二楼以上同学严禁在楼道上活动,更不能追打、趴栏杆,发现三次以上的班级,一人次扣班主任工作总积分3分。

七、学校财产安全,由当事人负责管理,财产丢失,学校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八、上下、转上台,严格按右行,尤其是三楼同学更应注意,若发现10次以上者,扣班主任10分,任课教师5分。

九、学校提倡学生走路上学,不提倡骑车,不准在校内骑车,若校内骑车,发现一人次,扣班主任1分。

十、学校_,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整队,班主任在前,副班主任在后,维持班级纪律,保证会议快、齐、静,否则,扣除班主任3分,副班主任1分。

十一、在一学年中,由于班主任努力,在任何工作中没有被扣分,最后总评,对前五名优秀班级教师各加10分。

第5篇 沙朋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第6篇 小学行政方面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指挥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做好办公楼、实验楼等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第7篇 小学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 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 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 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 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 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 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 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 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 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 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 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 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第8篇 小学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制度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沈华南

副组长:沈志军

组 员:付志鹏   胡旭   沈瑛   程世初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种类

学校梯道踩踏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学校流行病传染安全事故等。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英山县教育局和石头咀镇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 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实验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英山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九)其他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9篇 小学试卷安全制度

文化小学试卷安全管理制度

1、试卷保管必须进入试卷库、专箱、专人保管。

2、试卷进出库,严格登记制度,老师借用必须经教务科领导

批准,建立借用归还制度。

3、试卷保管,做好防湿、防蛆工作。

4、试卷管理应列入教务档案统一管理,存放地点必须有防盗

措施。

5、试卷库内必须配有消防器材,严禁火种入内。

第10篇 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

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

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

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

学生参加。

第11篇 星聚小学各部门安全制度

聚星小学各部门安全制度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保卫意识,妥善保管好公、私现金及贵重物品,白天不得将贵重物品及存有现金的包、袋等随意置放在无关锁的地方,谨防白日掏(拎)包案件的发生。

二、严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台、橱、柜内过夜。

三、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符合安全要求,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四、每天下班应关好门、窗、橱、柜,关闭电器电源。

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防盗门窗,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二、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三、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赔偿责任。

四、学校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五、学校部门和个人如有大额现金交财会室,应在下午4:00之前办理。学校要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教职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解、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

七、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八、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微机管理小组、微机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二、建立微机管理档案。对微机进行登记,要明确数量、型号、分布及联网、维修、使用情况。

三、加强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人员离开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锁。

四、做好防火工作。室内装璜要符合防火要求。要有严禁烟火标志,配置灭火器材。

五、严格按规定设置电器线路,使用合格线材。不超负荷用电,不使用不合格电源。

六、严防黄毒及计算机病毒,定期检查硬盘内容。发现新的计算机病毒、数据破坏严重的以及利用计算机观看、复制、制造、传播黄色淫秽物品和_内容的,应迅速报告校长室。

七、建立各类软件的购买、使用台帐。学校软盘由专人统一保管。不得自带软盘进入机房,外来软盘上机均应登记并严格检查。

八、上机应定人定机。禁止玩游戏软件,不得破坏系统和擅自设置口令,不得攻击加密系统。

九、教师应经常巡视学生的上机情况。学生上网应在教师的监督之下进行,并做好上网登记。

十、上机完毕,及时按要求填写上机记录卡。

十一、微机不得擅自供校外人员使用。

十二、爱护机房内所有设备,人为损坏计算机房设备应予以赔偿。

多媒体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二、加强多媒体操作规程的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独自使用。

三、建立多媒体教室使用台账。

四、加强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人员离开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锁。

五、做好防火工作。室内装璜要符合防火要求,严禁烟火,配置灭火器材。

六、严防黄毒及计算机病毒,定期检查硬盘内容。发现新的计算机病毒、数据破坏严重的以及利用计算机观看、复制、制造、传播黄色淫秽物品和_内容的,应迅速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七、禁止玩游戏软件,不得破坏系统和擅自设计口令,不得攻击加密系统。

八、多媒体教室内所有设备,人为损坏多媒体设备应予以赔偿。

校园信息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二、加强机房安全建设,严格把好机房安全关。

三、教务处负责学校网络安全,须落实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实行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

四、配备安全技术防范器材,做好预防准备。

五、加强安全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校园网正常工作。

六、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工作。

档案室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安装防盗设备、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二、配置合格的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建立健全档案登记、传阅、归档、借阅等制度,防止档案丢失、泄密。

四、档案要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五、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人为的、自然的损坏。

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购买假冒伪劣医疗物品;采购人员要按规定采购,并提高识别能力。

二、严禁使用不合格、变质失效药品。

三、加强医疗器械的卫生消毒,做到无菌操作。

四、有毒药品、麻醉药品等应按照危险品管理办法专门保管。

五、严格执行注射规则:注射应按处方或注射卡执行,并按照规定作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操作规程,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筒,防止交叉感染。注射室应备有急救药品,遇过敏者应予以及时抢救。

六、给药做到两查两对一交代。配药要两查:查处方或医嘱有无错误,查药品质量、剂量、配伍禁忌。发药要两对:对配方与处方是否相符,对标签说明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一交代:对配药者应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七、因病情或技术设备条件所限,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显着者,应予以及时转院。医治医师应有转诊记录备查。

实验室、实验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二、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性质相抵触

的应分室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

五、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

六、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七、做好防汛工作。

第12篇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长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完小校长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 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 中心完小校长、各完小校长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 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 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 责任追究

(一) 对责任人的追究

1、 各学校校长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 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对学校的追究

1、 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 责令其消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 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3篇 中小学、幼儿园自然灾害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学校预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落实管理责任,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1、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和教学的工作。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学校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定期开展自然灾害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5、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7、指导和督查各班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8、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9、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10、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11、学校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管中心主任签字:

学校责任人签字:

2023年3月12日

第14篇 小学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即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15篇 小学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审核存档备查。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第16篇 中小学校危险药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

1、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危险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化学危险药品、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药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内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7、化学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药品保管和作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第17篇 乡d小学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乡小学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室内设有管理员,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

2、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进入微机室,师生要遵守微机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其清洁。

3、上计算机课前,教师应提前做好准备,在正常状态下才能开机,老师在课后应填好使用记录。

4、操作中,若机器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教师和管理员处理,学生一律不得自行处理,凡不按教师要求的方法操作而损坏的机器,应按违章操作赔偿。

5、计算机室的所有设备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各类机型的所有附属设备和资料应建立明细帐。

8、不准利用计算机做与教学无关的事,防止病毒感染。

9、计算机管理员对每台机器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机器及设备保持完好。

10、计算机室内所有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出给他人使用。

第18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设备。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使用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9篇 海联小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第二小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为确保学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促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师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区教育科,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校长室申报,由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工作,尤其要明确带队老师和班主任老师的安全职责。

3.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4.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分管领导。

5.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6.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7.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式。

8.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9.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0.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第20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和省、市、县、镇及教育管理中心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2.坚持有错必纠、处罚适当的原则。

3.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4.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对象

学校领导和所有教职工,依据其工作岗位和职责,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均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安全事故追究的范围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处理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故的方法,以及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班级是学校安全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学生受到外来人员侵害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3、课堂(含体育或学校安排的课外活动)是学校安全和管理的直接阵地,任课教师未按规定做好“课前一分钟学生到位查询”和“课后一分钟安全提醒”,或不在岗及擅自离岗,从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4、课间、午间、上下学时段是学生在校园最活跃的时间,行政值日和值日教师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学生有危险活动要及时制止,若不到位或不认真巡查,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

6、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分解表》划定的职责范围,消防、校舍、活动场所等相关责任人,要加强常规管理和督查。如因各种隐患排查不到位,事故处理不力,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食堂及营养餐监管事关食品安全,食堂管理者和食堂工勤人员必须注重食堂内外卫生及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程序及规定操作,若迟到、早退、不认真工作或不在岗,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营养餐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严格按要求履行职责,全程管理营养餐的运行,对当日营养餐期间的一切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8、未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课外活动、校外活动,如发生事故且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加强值班制度。昼夜由安保人员值班,课间、午间由每学期排定的值日人员巡查,节假日、重大活动由学校领导轮流值班;各功能室及办公室由相应责任人或各组安排的值日教师负责。若不到位或不认真履行职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10、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学校如发生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值班人要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积极予以制止和处理。学校要根据情况逐级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实施处置。

1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学校根据有关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查验或完善,作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

12、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3、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隐瞒不报、漏报或拖延报告的,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总之,安全工作要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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