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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管理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如同一座大厦的稳固地基。它确保了员工的生命安全,降低了意外事故的风险,从而维护了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声誉。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够预防潜在危险,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团队的凝聚力,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一个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对员工权益的尊重。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循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2.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识别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及时消除风险。

3. 应急预案:设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危机时刻的有序处理。

4.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注意事项

1. 制度的制定要兼顾全面性和针对性,既要覆盖各个工作环节,又要针对特定风险制定专门措施。

2. 制度需清晰易懂,避免专业术语过度,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3. 制度应具有灵活性,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适时更新和完善。

4. 实施过程中,领导层的示范作用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执行,以身作则。

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关键,它不仅规定了安全行为的标准,还通过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只有当制度得到全员理解和执行,才能真正发挥其效能。

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1、加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以突出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把事故苗头当事故来处理,严格按《安全生产现场监察规定》,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2、厂区内(包括办公室)严禁吸烟,如有违犯发现后罚款50-300元。在检查中发现烟头或火柴,如当班人员不能说明来历每个烟头(火柴)罚款40元。

3、工人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严禁穿高跟鞋和带钉鞋上岗,如有违犯发现后罚款40元,并责令当事人离岗,并按旷工论处。

4、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岗上喝酒,如有违犯发现后每人罚款40元,并责令当事人离岗,并按旷工论处。

5、严禁迟到、早退、脱岗、睡岗、岗窜、乱岗等,如有违者扣罚当月奖金的20%。

6、严禁携带香烟火种上岗,违者予以没收,并罚款40元。

7、班组“三标”建设不达标的班组,扣罚当月奖金的30%。

8、对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9、对及时发现并排除生产中的事故隐患、避免造成损失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10、在发生事故时,能沉着通敢地抢险救灾,减轻损失或避免事故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2篇 _矿煤炭加工部安全群监员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群监组织对群监员的管理,规范群监员的日常工作行为,确实发挥群监员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 由群监会每月对群监员进行考核,月末兑现,合格的津贴满发;基本合格的津贴减半;不合格的津贴全部扣除。

二、 群监员所在班组在年度内发生安全事故的,撤销群监员资格,并扣除其三个月津贴。

三、 工会每半年要组织职工对群监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对职工满意率达不到23的群监员取消资格,重新调整补充人员。

四、 群监员参加培训、学习、开展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活动要有专门记录本,特别要做好查找隐患、“三违”情况记录。抽查中发现无工作记录的,扣除其当月工作津贴。

五、 群监员上岗不佩戴胸卡或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扣除其当月津贴。

六、 在日常安监中发现群监员有“三违”现象的,取消其资格。

七、 年终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突出的群监员,由公司群监会报请工会予以表彰奖励。

第3篇 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一个基础。安全工作无小事,为了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局面。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和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1、突出预防,消除隐患。

2、重视过程,讲究实效。

3、尊重事实,落实责任。

4、个人考核和集体考核结合。

二、考核内容: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工作,是指涉及到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以及师生治安安全方面的教育防范工作,包括交通安全、饮食安全、课间活动安全、体育活动安全、课堂教学和活动安全、理化实验安全等。

三、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月考核情况亦将纳入年终考核。

2、学校根据校方与各教职工签订的责任状,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依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安全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严重体罚学生的;

4.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5.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6.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7.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8.未履行“第一目击责任人”义务的;

9.凡违反各教职工工作责任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细则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月考核为满分,并优先获得期末评优权。班主任所带的班级在一整学期都无安全事故,期末获得不低于200元的额外奖励。

2.四级安全责任事故,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但未导致事故的发生,将按照我校出台的《教职工安全工作检查评分细则》进行考核,并对相关责任人口头警告。

3.三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责任人本月绩效工资30—50元。

4、二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其责任人本月绩效工资100—200元,并取消相关责任人学期末评优评先资格。

5.一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外,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重伤、或3人以上重度中毒事故,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育局、地方党委、政府上报。由上级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并通过校委会,依据责任人相关情节给予重处。

七、责任追究办法

1.四级责任事故,将按照《教职工安全工作检查评分细则》进行处理。

2.三级至特大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如果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并移交司法机关或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蓝天小学安全领导小组

第4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本企业正常生产,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责任人考核如下:

1、公司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并明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平时监督检查占50分,每季度定期检查占50分,平时监督检查实行扣分制,定期检查实行打分制进行(平时监督检查扣分规定和定期检查打分规定另行制定),平时监督检查50分扣完为止。

3、对年度考核不满70分或发生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4、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要认真落实本公司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规定。

5、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本部门特种设备进行全方位管理,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6、公司对全年无事故或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部门责任人,给予将2000元考核奖。其他职工也要奖励。

7、对安全票否决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取消安全考核奖、年度奖、评优资格,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再作处理。

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奖罚措施按照本企业《内保条例》执行。

第5篇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了有效提高班组长在生产现场的监督和管理能力,推动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序进行,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根据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特制定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班组长必须按照所属责任制的要求,严格遵照执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好份内本职工作。

二、在履行责任制的过程中,如果因自己粗心大意,安排失误,造成工作返工等,使工作受影响的,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

三、由于自己技术不精,而出现技术失误,造成损失的,且又未及时向领导请示的,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四、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班组长如果出现一项不达标或责任范围内出现失误,在职工中造成负面影响的,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

五、对经常履职不到位,经常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不能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的,取消其班长津贴的处理。

六、对完全不能履职的,达不到相关岗位责任制的班组长,将对其进行撤换。

七、考核的奖惩标准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第6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确保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及各项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管理目标考核。

3引用文件

3.1《安全生产法》;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4《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4管理内容

4.1职责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负总责。

4.1.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4.1.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1.4项目负责人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4.2.内容与要求

4.2.1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按照大连港集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状分解并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制订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要结合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状,制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指标,并将安全目标和指标分解到每名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具体工作岗位上,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到位,确保目标实现。

思想汇报专题(4)各类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

培训与学习。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2.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在各部门和单位分解落实情况。

4.2.3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大连集团有限公司考核,基层单位接受公司考核;基层单位要对所属班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兑现和评定先进,实施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2.4考核细则

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处分和经济处罚等。参照公司下发的《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标准执行。

(1)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罚款金额为3000-5000元。

①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的;

②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③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的;

④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⑤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的。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第7篇 地质工程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具体奖罚制度详见《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第1条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奖或物质奖:

(1)认真执行本条例,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着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2、奖金来源可在公司奖励基金和罚款中提取。

第2条 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业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修,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4、公司必须贯彻本条例,搞好劳动保护和坚持安全生产的模范。

第8篇 烧结厂消防安全考核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烧结厂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烧结厂设备正常运行、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天津天丰钢铁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各车间、科室、施工单位、外协单位等。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有下列行为的考核当事人100元,并连带考核责任部门安全员50元,考核责任部门当月奖金200元 (外协施工单位相同)。

3.1.1在车间违禁吸烟的或发现区域地面有烟头的。

3.1.2维修、大中修设备前后未及时清理现场,造成火情、浪费消防器材的;

3.1.3责任区域内消防器材卫生不合格的,尤其在重大检查、复查、参观等活动中卫生不达标的;

3.1.4乙炔瓶倒放使用的;

3.1.5不积极参加各种消防培训的;

3.1.6应知、应会消防安全知识不会的:

3.1.7不及时上缴月自查整改情况报告的部门;

3.1.8擅自使用消防器材、设施的;

3.1.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不按定点位置放置的;

3.1.10使用消防器材后不及时更换和到期不按时年检的

3.1.11施工单位擅自挪用车间内消防器材,不自行携带的;

3.1.12作业岗位、作业区域上下通道、阶梯、地面存有大量烟头现象的

3.1.13。各类油桶用后随处放置未按规定地点集中存放的;

3.1.14班组日常消防巡检工作执行检查不到位的;记录弄虚作假的或对存在隐患视而不见,被主管部门查出的。

3.2有下列行为考核当事人及班组负责人200元,并连带考核责任部门安全员100元,并连带考核该部门当月奖金 500元(施工单位.外协单位相同考核)。

3.2.1使用损坏氧气、乙炔表进行切割作业的;

3.2.2乙炔表没安装防回火安全装置的;

3.2.3无焊、割操作证进行焊、割作业的;

3.2.4焊接时没有穿戴好防护用具的;

3.2.5允许动火但没有认真执行消防措施动火作业的;

3.2.6在车间内擅自动火作业的,

3.2.7拒绝、阻碍、刁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不积极配合的(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外协、施工单位500元);

3.2.8检查中发现隐患下发检查通知书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复查中还存在此类隐患的;

3.2.9擅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造成消防设施污染、损坏的处以两倍以上该条款处罚;

3.2.10擅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

3.2.11消防管理制度没有上墙的;

3.2.12重点防火部位吸烟的;

3.2.13重点防火部位门禁制度不严的;

3.2.14未经同意,擅自进入重点防火部位、要害部位的;

3.2.15不了解负责区域火灾危险性,擅自动火施工的;

3.2.16二级以上动火部位负责人、监护人没有进行现场有效监护、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

3.2.17擅自使用管线气体进行作业、施工的(应持有厂级领导批示);

3.2.18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危险品进入车间、办公场所、更衣室、休息室的;

3.2.19私自在厂区内燃放烟花鞭炮的;

3.2.20在高温季节不按规定时间内运输、装卸、使用易燃可燃物品的;

3.2.21没有按规定、指定地点利用明火进行热装设备、配件的;

3.2.22管道容器中有易燃液体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动火施工、维修的;

3.2.23使用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私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照明超过60w设施的;

3.2.24未经许可,乱拉临时电源线的;

3.2.25使用二次电焊线有多处裸漏内线现象的(4处及以上);

3.2.26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私自在车间内、办公地点使用电加热或其它火源取暖的;

3.2.27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不及时处理、扑救的;

3.2.28机动车未经允许进入禁火区域,违反防火规定的;

3.2.29氧气瓶、乙炔瓶、油脂、油漆、易燃品混放的;

3.2.30电缆桥架上放置物品或堆放杂物的;

3.2.31私自拆除防火提示、警示标牌的;

3.2.32没有开具动火票据的。

3.3有下列行为,考核当事人及班组负责人500元、连带考核责任部门正、副职500元并考核该部门当月奖金2000元(施工单位、外协单位相同)。

3.3.1因违章作业或动火前没有处理好现场杂物及区域安全确认,动火施工造成火灾事故并及时扑灭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没有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破坏现场的;

3.3.2因现场管理不到位,检修后易燃废物随意丢弃或点检、巡检不到位造成可燃物泄漏发生火灾的。

3.3.3在重点防火部位擅自动火施工的;

3.3.4在施工前未经允许私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

3.3.5私自拆除防火封堵事后没有及时通知消防管理人员恢复的;

3.3.6重点防火部位人员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的;

3.3.7私自开具动火证(三级)没有负责区域人员确认擅自动火作业的;

3.3.8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警示标志、抢险工具尚未造成严重损失或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后不归还的;

3.3.9发现损坏消防设施、器材不及时制止、造成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

3.3.10因违章使用加热器材照明工具发生火灾事故的;

3.3.11电器使用前端没有安装保护装置发生火灾事故没有造成损失的;

3.3.12自动报警系统控制柜、区域机发生故障时没有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并记录的;因其上述原因火灾发生不能及时发现延误扑救造成损失的,将送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触犯法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3.3.13负责区域内有跑、冒、滴、漏现象未及时清理的,提出整改没有按期完成的;

3.3.14在重点防火部位没有开具动火票据,擅自动火施工的(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3.15未经允许私自在电器室、电缆夹层.变压器室、电缆沟擅自动火施工作业的加重考核;

3.3.16发生火灾事故隐瞒不报的(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影响生产的):

3.3.17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范部位没有日常巡查记录的;

3.3.18负责区域存在火灾隐患,负责人互相推诿或弄虚作假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3.4有下列行为的负责人在调查情况后,上报厂领导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连带考核部门当月奖金1000元(施工单位、外协单位相同)。

3.4.1私自拆除防火封堵工程,造成火灾、自燃,影响生产秩序正常进行的(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贵任);

3.4.2发生火灾事故不及时扑救、不及时报警、影响扑救时间造成经济损先巨大或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4.3不负责任乱堆、乱放、随意倾倒易燃物品,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

3.4.4重点防火、重点防范部位私自动火施工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递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4.5在重点防火部位没有开具动火票据,擅自动火施工导致火灾事故的,造成设备及经济损失、停产的送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9篇 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与考核制度

生产建设是企业的细胞,是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因此抓好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施工企业由于施工现场多变,环境复杂,立体交叉,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多困难和难以预测的危险因素,因此抓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尤为重要。

1、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的主要内容:

1.1实行标准化的组建。

1.1.1  一个专业生产班由2个至4个单元小组组成,1个单元小组由3人组成,实行老(工龄8年以上)、中(工龄5、8年)、青(工龄5年以下)搭配,相对固定,形成生产基本作业小组,和安全联保单元。每个单元小组的组长负责该组的生产安全和工程质量工作。

1.1.2  施工机械操作班的成员一般都是配合其他工种单机单人操作,施工时的安全活动和安全联保应参加到被服务的工种班组中去。施工机械操作班内部亦应按老、中、青搭配组建,一方面形成技术上的传、帮、带链式结构,另一方面形成对施工设备定期自检、安全运转的联保单元。

1.1.3  班长是本班生产、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负责人,本班的兼职安全员。

1.2  全员按操作标准进行操作。

1.3  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搞好本工种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

1.4  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

2、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评分内容:

2.1  操作标准化;

2.1.1  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但能记住,而且能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建立执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2.1.2  要理解和执行正确的操作方法,提高对设备故障、隐患的判断能力,将故障排除在事故之前。

2.1.3  要建立完善的设备检点制度,填写检点和运行日志。

2.1.4  自觉地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保用品。

2.1.5  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2.2  现场标准化;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文明施工,各班组均需按下列要求搞好与自己有关的施工现场环境与设施。

2.2.1  外脚手架应按施工方案及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jgj59-99标准(以下简称“新标”.)进行搭设,并有验收手续。

2.2.2  “三宝”及“四口”应按“新标”执行,并经常检查整改。

2.2.3  施工用电线路及施工电气设备按“新标”设置,并经常检查整改。

2.2.4  井架,龙门架按“新标”搭设,并经常检查整改。

2.2.5  塔吊按“新标”安装,并经常对照“新标”进行检查.整改,对轨道的水平度、塔身的垂直度进行定期检查。

2.2.6  施工机械及机具按“新标”安装、配置,并经常检查整改。

2.2.7  木工车间、钢筋车间、铆焊车间、金工车间内部物料,成品堆放整齐,边角废料集中堆放,地面天天打扫,设备外表完好整洁;消防设施齐全,采光通风良好。

2.2.8  安全现场文明,工程设备安装先进,不堆积滞留,施工机具放置合理,外表完好整洁,皮管及焊把线用后需卷好,设备包装物、边角料、焊条、剩余电缆及电缆电线尾子等应及时清理回收,地面应天天打扫,消防设施齐全。

2.2.9  各种安全装置、安全设备、讯号标志齐全,动作可靠,无隐患。

2.2.10  各类危险点,危害点,事故易发点都有警告牌。

2.2.11  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良好,物料准放整齐。

2.3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2.3.1  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天天有安全活动,做到全班安全有目标(p).安全生产有措施(d)、经常有检查和记录(c)、定期有分析整改(a)、进行pdca循环,不断强化安全生产。

2.3.2  班内联保单元小组建制健全,按联保单位小组分配工作,同时进行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记录,强化联保意识。

2.3.3  强化个人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护能力,凡不自觉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及因工作不细致留下安全隐患者,均有如实记录。

2.3.4  建立全班安全信息台帐,内容如下:

2.3.4.1  班内全体人员全年的由生物节律曲线确定的

“不安全作业期”,处于不安全作业期的职工应安排在安全作业区工作,禁止其高空作业和中、长距离驾驶汽车。

2.3.4.2  记录班内职工的健康状况,家庭关系是否和谐,是否有其他因素而使情绪低落(如被盗、和外人争吵、赌博等),有上述情况者,应不安排其参加危险作业。

2.3.4.3  记录联保单元小组成员相互之间的团结情况,出现不团结时应及时作思想工作,或调整成员。

2.3.5  班内应建立如下施工活动记录:

2.3.5.1  安全教育与安全活动记录。

2.3.5.2  现场安全检查与整改记录。

2.3.5.3  施工设备运行与检点记录。

2.3.5.4  安全生产违章与安全事故记录(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记录)上述记录应及时如实,有时间、地点、内容、发生部位、设备名称规格、简单经过、问题的性质、结果、原因初步分析,当事人和检查人记载等。

2.3.6  在执行任务承包时,分配应与安全、质量挂钩,并有记录。

3、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考核及奖罚:

3.1  以记分的方式进行考核。

建制标准化、满分  15分

操作标准化、满分  30分

现场标准化、满分  30分

管理标准化、满分  25分

3.2  前述第2项的每一小项均为一考核指标,纳入统一的“评分表”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计分。

3.3  评分表考评程序

3.3.1  班组自评分

3.3.2  队长检查、修改、确认。

3.3.3  基层单位安全科(或组)验评。

3.4  考评时间:

3.4.1  班组自评、队长确认;安全科(组)验评每月-次;

3.4.2  公司各基层单位每半年阶段考评一次;

3.4.3  年终公司总评一次。

3.5  考评法则:

3.5.1  各级都应按实按标准记分。

3.5.2  如基层单位安全科(组)对班组的验评分数比班组自评分(经队长确认后的分数)低20%,则安全科(组)应对该班评分倒扣适当分数,倒扣的分数额视分数差值大小而决定.

3.6  等级划分:

考评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者.为优秀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

考评总分70至89分者,为合格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

考评总分69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班组。

3.7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半年内不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评比。

3.7.1  班组成员半年内有一次严重违章者。

3.7.2  班组成员半年内发生二次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事故者。

3.7.3  班组成员半年内发生一次设备事故或火灾事故,经济损失在500-1000元以内者。

3.7.4  一个月以上不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评分表”者。

3.7.5  班组成员在生产现场有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行为一次以上者.

3.8  一年内发生死亡事故一人以上(含1人)的班组,一年内不得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评比。

3.9  优秀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月奖(超额奖或综合奖)在应得值的基础上再增加5%。

合格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月奖拿取本份,不加不减。

不合格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月奖在应得的基础上扣减5%.

无考评资格的班组的月奖,在应得值的基础上扣减10%.

3.10  期限计算方法:在半年阶段性考评时间内,如发生“3.7.1”至“3.7.5”款情况之一者,则从发生之日下一个月开始计算半年的罚期,如无上述情况,则在半年考评期满后的下-个半年(六个月)为奖罚期.

3.11  队长以上干部的安全奖罚,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10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范例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__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本制度经__市交通局修订,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2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条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条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第六条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期重新进行整改。

第七条本制度经__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事故报告。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以上或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泄漏、燃烧、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并在4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

1、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

2、水上运输事故:市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

3、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

4、交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交通生产企业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凡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伤亡责任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厅值班室、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交管处、公路处、航务处(海事局)负责分别向省运管局、公路局、航务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报送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第三条安全事故的统计。安全事故的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市交通局负责统计省、市级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在本地注册的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市级道桥施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由公路处负责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安监处;其它市级交通企事业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经安监处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区(市)县级交通企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条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区(市)县交通局分别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企事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专卷,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处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企事业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安监处、交管处、公路处、海事局对各类违章受到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分别建立劣迹档案,并在__交通安全公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五条本制度经__市交通局修订后,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4

安全值班台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的突发事件,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局领导轮流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实施。工作日上班时间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传真),工作日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举报电子信箱:。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等事业处的安全值班制度必须与局机关同步安排。

第三条建立安全值班记录、安全隐患举报热线电话登记薄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台帐。安全值班人员必须实实事求是做好值班记录,及时联系安全监督处等有关处(室)和人员处置各类安全突发事故。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将未及时处置完毕的工作和值班记录一并进行移交,不得漏岗、脱岗和误岗。

第四条安全值班记录、安全管理台帐是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资料,应集中装入当年的安全管理档案,以便长期保存,不得任意毁损、遗弃。

第五条本制度经__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11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三)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考核范围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频次: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企业安全委员会专职企业安全委员会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五、奖惩办法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个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500元,个人最高罚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六、附件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bzh36

《各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bzh37

第12篇 安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常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制度。

1、对新进矿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矿级、作业单位、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不按时组织培训扣培训负责人5分,职工不按计划参加培训扣2分。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员工的要求进行二级安全教育。不按时组织培训扣培训负责人5分,职工不按计划参加培训扣2分。

3、企业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不按时组织培训扣培训负责人5分。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业务科室不按规定报送人员扣业务科室负责人2分,安全培训科不及时下达培训通知扣培训负责人2分。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学时。所涉及人员不及时参加培训扣个人5分。

6、各队、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不及时组织扣培训负责人2分,各队、班组不按时参加扣单位负责人2分。

7、安全培训科正、副科长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坑口会教育。一次不参加扣1分。

8、培训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职工例会讲话。一次不参加扣2分。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2分钟防护用品检查,15分钟的安全教育(2.15工作法),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不组织扣单位负责人1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不按时传达扣安全培训科负责人1分。

第13篇 选矿厂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调动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积极性,推进班组安全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厂生产、辅助生产班组的安全绩效考核。

二、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工亡事故,班组成员全年未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奖励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目标奖人平280元。

三、班组所在单位本年度发生轻伤事故次数在年控制指标内,班组成员未发生轻伤事故,扣除事故班组成员安全生产标准分考核奖的标准分的3%(分/人次)。

四、班组所在单位本年度发生轻伤事故次数超年控制指标,班组成员未发生轻伤事故,扣除班组成员安全生产标准分考核奖的标准分的6%(分/人次)。

五、班组所在单位本年度发生重伤事故,班组成员未发生重伤事故,扣除班组成员安全生产标准分考核奖的标准分的15%(分/人次)。

六、班组所在单位本年度发生工亡事故,取消班组成员安全生产标准分考核奖得奖资格。

七、全月班组成员无安全事故、无违章行为、无在公司安全例行检查评分不及格现象,班组人员可享受厂月度安全奖。

八、全月班组成员有一人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取消事故者月度安全奖得奖资格。

九、全月班组成员有一人违章1次,扣除违章者月度安全奖得奖资格的50%,全月一人出现2次违章,取消违章者月度安全奖得奖资格。

十、班组在公司安全例行检查中,出现扣分情况,原则上由责任者承担。

第14篇 安全管理及综合绩效考核制度

1目的

1.1 安全生产相关的法规制度要求,公司必须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从而达到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1.2 有效配合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和支持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贯彻,从而达到规范公司的生产活动及生产管理秩序;

1.3 有效激励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增强班组长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安全生产、绩效和日常管理活动,并配合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责任制的贯彻、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

本制度的执行对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原有管理职责的不做改动。

3职责

总经理:主要负责考核监督及协调和考核争议的最终裁决;

安全部门: 主要负责安全考核;

生产部门: 主要负责对考核发现问题的责任追查和落实整改;

技术质控部:主要负责工艺操作质量考核、日常管理考核和考核工作的协调;

其它部门: 配合责任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

4考核内容

4.1考核依据

考核依据由安全生产、绩效和日常管理三部分组成。具体见后面的《考核标准》。

4.2考核原则

4.2.1 本考核的执行必须本着公正、公平原则。一经发现负责考核的管理人员有徇私行为或不作为行为将严肃查办。

4.2.2 负责考核的人员采取的考核方式一般是例行检查和随机检查(每天至少检查两次),考核以见到的事实、行为的结果及经查属实的投诉为根据,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予以抵抗。

4.2.3 本制度及后面的《考核标准》部分或全部内容一经由职工会议商议确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发布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4.2.4考核过程中,涉及的考核项重复的(班组长需涉及到管理责任项除外)按扣分最重项计;班组长本人违规的,除扣违规项的分外,也应扣减其对应的管理责任分。

4.2.5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除扣分外,班组相关人员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或班组不能自行整改的,由班组长上报生产部门,生产部门要书面承诺出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考核人员复查,如整改不合格或整改时间内没有完成的,继续扣分。

4.3考核细则

4.2.1考核成绩分安全考核、绩效考核和日常综合考核三大项计算,满分为100分,扣完可继续扣为负数,可扣至奖金为零止;每月初统计出每位员工的上月得分。

4.2.2 考核的具体分值已在《考核标准》的每项考核依据中给出。

当不需考核《考核标准》中的某项时,该项为缺项,按零分计。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

如下:

式中—实得分值; —扣除缺项所占的满分值。

4.3奖金考核及计算

4.3.1 从考核所涉及原月奖金的基础提取满勤奖后剩余部分按综合考核。

4.3.2 计算方法按以下公式:

其中:

1.综合及安全考核系数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2.满勤奖的提取:按满勤奖总额从奖金总额中提取;

满勤奖奖励分全满勤:100元、半满勤50元;

全满勤奖金100元:每月考勤按生产计划安排的天数出满勤(如因生产计划需要连续两个月满月生产,请假一天以内的按满勤算),且本月内无迟到、早退或旷工。

半满勤奖金50元:每月考勤按生产计划安排的天数,请假一天的(因生产计划需要连续两个月满月生产时,可以请假两天),且本月内无迟到、早退或旷工。

其余不给满勤奖。

3.调整平摊:初步计算奖金后超出或不足奖金总额部分按人数的平摊,用于调整使实发奖金总额与应发奖金总额一致。

第15篇 学校管理-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标准化考核的组织机构,制订安全工作标准化考核细则。

2、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机构设置,网络体系效应情况。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制订实施和责任书签订情况。

(3)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制订落实情况。

(4)各类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台帐建立和使用情况。

(5)考核安全工作宣传、教育与培训落实情况。

(6)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7)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效能完好情况。

(8)建筑物和设施等硬件安全质量状况和安全使用效能情况。

(9)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知识,安全自救、安全救灾的能力情况。

(10)安全事故上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1)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2)安全资金投入、正常使用情况。

(13)工地、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情况。

第16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考核制度

1、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2、每月26日对照标准对公司井下和地面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次日对软件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3、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时进行复查验收,对限期未整改的要进行处罚。

4、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每月进行一次,评定结果,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核后,交企管办进行考核兑现。

5、每月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评比、检查评分办法,对本月的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归档。

第17篇 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北京地区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第18篇 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审批、贯彻、考核制度

1、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由主管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接到施工设计后庆对设计认真研究,并进行现场踏勘,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进行逐级审批,经主管领导、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技术人员(或施工队长)在开工前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名职工,并实施每次贯彻签名制度。

3、对开工期较长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应随现场条件及施工工艺施工设计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贯彻。对于同一安全技术措施也应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继续强化贯彻。

4、主管领导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贯彻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分配依据之一。

第19篇 安全目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

1、伤亡事故为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安全达标率100%,其中优良率85%以上。

3、杜绝死亡、火灾等重大事故,实现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4、工地管理具体目标:

(1)杭州市安全保证体系贯标工地。

(2)杭州市标化工地。

(3)杭州市文明工地。

努力争创省级文明标化工地

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经理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 奖励

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奖。施工前项目经理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奖励。

2、定期检查安全奖。项目经理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综合得分获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组:(1)通报表彰;(2)颁发安全生产流动红旗;(3)分别给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根据所担负工程任务大小调整奖励金额)。

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25,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75,具体计算如下:

季度分值=(施工班组3个月综合得分之和)/3×0.25+(所属施工班组综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组数/ 3×0.75。

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2000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2000元/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

3、每年末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以表彰和奖励。

(二)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安全职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专职安全员脱岗,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处罚条款

1、职工伤亡事故经济处罚:

(1)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班组,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

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给单位处以1万元、主要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给单位处以2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4万元、主要责任人2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5万元、主要责任人5000元的罚款。

(2)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组经济处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

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给单位处以1~5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5000元的罚款。

3、对造成职工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

根据新昌营造建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对事发单位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经济损失有限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至1000元;

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1000至2000元;

经济损失5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0至4000元;

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6000至10000元。

(四)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处罚。施工前项目经理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核定,未达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工地及文明施工标准》和项目经理有关规定,资料等各项责任指标未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处罚。

(五)安全检查处罚。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由项目安全质量部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给予责任单位主管1000元的处罚;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材料的,将对责任单位主管处以500元的罚款;在项目经理每月定期检查安全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六)项目经理对下罚款罚至施工班组,受罚单位(个人)的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20篇 通防区安全办公会制度考核办法

1、单位主要领导、安全区长不能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时,但却没有安排其他管理干部召开的,罚责任人200元。

2、开会迟到者,每次罚款100元,不请假者每次罚款200元。

3、开会期间,电话必须处于关机或震动状态,手机铃响、随意接听电话罚款50元。并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和小声议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否则给予责任人50元的罚款。

4、对上周安全问题和隐患没有认真落实的或落实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500元处罚。

5、会议期间要及时宣传贯彻集团公司和矿相关文件精神,做到学有笔记、学有记录、学有签字,没有达到要求的,每次罚主持人200元。

6、会后各队要及时向本队职工传达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安排生产任务,不按要求规定传达或不传达的,罚队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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