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生产的安全性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犹如一座坚固的防护墙,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它不仅体现了企业对法规的尊重,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潜在风险,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行,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化工安全制度涵盖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规程:详述设备操作步骤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
2.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规范化学品的存储、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
3.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详细应对策略。
1. 制度应具有针对性,根据工厂具体环境和设备定制,不能一概而论。
2.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适应法规变化和技术进步。
3. 制度执行必须严格,不能流于形式,否则将失去其保护作用。
4. 员工参与是关键,制度应易于理解,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每个企业都应视安全为首要任务,通过完善的安全制度,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实现生产与安全的和谐共生。
第1篇 化工安全检维修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生产设施的“包机”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设备处和拆除
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3.5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控制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车间设备主任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2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3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及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设备处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4.1.2.1日常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2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4.1.3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4.1.3.1设备处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
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1.3.2生产设施使用部门在接到设备处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返回设备处。
4.1.3.3隐患整改通知单返回设备处后,设备处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4.1.3.4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及时整改或组织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彻底者,按未整改对待,除加倍经济处罚外,还要拿出处理意见,并纳入年终考核。
第2篇 化工安全检维修制度2
4.3.3.10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3.3.11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4.3.3.12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3.4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3.4.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3.4.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4.3.4.3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3.4.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
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3.4.5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5.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3.5.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取情况。
4.3.5.3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3.5.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3.5.5设备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3.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
4.3.6.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处负责管理。
4.3.6.2维修前,设备所在单位应制定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3维修时,设备维修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4设备所在单位、维修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5生产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6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处、设备维修单位各一份。
4.4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4.4.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4.4.1.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4.4.1.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管理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4.1.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4.4.1.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4.1.5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4.1.6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4.2生产设施的报废
4.4.2.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4.2.2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4.4.2.3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示。
4.4.2.4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财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4.5特种设备的安全作业
4.5.1特种设备的维修
4.5.1.1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需外协维修,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组织外协维修。
4.5.1.2设备处在联系特种设备维修、维护时,应先审查维修、维护单位有无相应资质。
4.5.1.3特种设备维修、维护单位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2特种设备的检验
4.5.2.1设备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5.2.2使用部门应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要相应工作。
4.5.2.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在检验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3特种设备的报废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设备处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5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记录
6.1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6.2主要/关键设备周检表。
6.3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6.4安全检查分析表。
6.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6.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7特种设备档案。
6.8固定资产报废单。
6.9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计划。
6.10检验报告。
第3篇 化工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 目的及范围
对本公司的检维修作业活动进行过程控制,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适用于枣庄市__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小修与抢修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2008安全标志
gb 30871-2022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3 职责
3.1各单位负责辖区内日常和公司年度检维修计划中的检维修作业活动,对检维修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3.2厂长办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
3.3设备部门负责制定检修计划,对检修的质量、进度进行调控。审核各生产部门制作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
3.4安环部对检修全过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3.5总经理负责年度检修计划的审批。
4 检维修原则
4.1前置原则
通过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在没有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提前预知并做好防护措施,需进行保养、检修的设备,提前做好保养、检修计划,确保设备保持良好使用性能,做到在正常生产的过程中不发生设备故障。
4.2产、修两不误原则
在生产和检修同时进行过程中,即要确保按计划进行维修, 保证维修质量,又要不影响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4.3安全原则
检修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身、设备设施安全。维修设备时,挂上“有人操作,严禁合闸”或“有人维修,严禁开机”的警示牌。维修设备进行调机、试机前,先检查周围是否有人员作业,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开机运行。在检修时要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4节俭原则
检修时,既要保证检修质量,又要考虑节约成本,能利用的废旧材料尽可能利用,购买材料时要控制适度,不要多买或买入不适用的材料。
5 日常检修要求
5.1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2按《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办法》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
5.3设备出现故障时,遵循先停机(停电)后处理的原则进行检修,以免造成工伤或设备事故。
5.4对精度有要求的设备,检修后应经校验后方可使用。
5.5在有限空间、易燃易爆场所检修设备时,必须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6 年度检修要求
6.1各部门、车间主管提前做好年度检修计划交设备部门主管审核(生产所属车间先交厂长办主管审核,再交设备部门科主管审核),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检修项目及内容;
b) 需要材料种类、数量及资金预算;
c) 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所需工时。
6.2检修过程中,须落实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按预订计划进行。
6.3检修完毕,应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试运行,有异常及时处理。
6.4对于大型的设备,检修完毕由设备部会同厂长办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评分。
6.5检修过程的相关记录应交由设备部保留存档。
7 工作程序
7.1根据生产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开始三天内进行,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情况随时进行。厂长办根据检修计划确定开停车方案、进度和质量要求。
7.2各单位根据公司厂长办制定的检修计划内容确定本单位检修项目,编制安全检修方案,确定检修责任人、检修安全措施、检修质量及进度,报安环部备案。
7.3各单位在进行检维修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检维修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风险,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检维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7.4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设立检维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各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人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检维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7.5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检维修作业,均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安全作业规程。
7.6设备检维修过程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其它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7.7设施检维修执行相应的检维修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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