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旨在确保生产活动的平稳运行,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它不仅强化了安全意识,而且通过明确的责任划分,提升了工作效率。安全制度如同一盏指路明灯,指引着班组成员遵循正确的操作规程,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从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 明确安全职责:每个班组成员应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包括遵守安全规程、报告潜在危险和参与安全培训。
2.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涵盖设备操作、物料搬运、应急响应等方面,确保作业安全。
3.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4. 安全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5. 安全绩效评估:设立安全绩效指标,定期评估班组和个人的安全表现,以此作为激励和改进的依据。
1. 制度应简明易懂,避免过于复杂,以便员工理解和执行。
2. 制度需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更新,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
3. 强调制度的执行,而非只停留在纸面上,确保人人遵守,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4. 注重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安全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制度。
通过上述内容,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得以全面构建,其有效实施将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第1篇 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推行班组安全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绩考),目的在于通过对班组成员一定时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实事求是地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指导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发展。
2、绩考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工种)调整和工作改进。
3、绩考原则
(1)绩考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绩考应以规定的绩考内容及方法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3)绩考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绩考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
4、适用范围
适用于除下列人员外的班组成员
(1)考核期开始后进入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工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5、绩考内容
绩考内容分以下四部分:-
(1)基本情况,包括出勤、奖惩、合群性三个评价项目,共25分;
(2)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积极性、协调性、纪律性四个评价项目,共20分;
(3)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创新能力三个评价项目,共15分;
(4)工作成绩,包括安全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四个评价项目,共40分。
6、绩考方法
(1)绩考每月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下旬进行;
(2)班长为绩考的直接负责人,具体执行绩考初核、复核;
(3)绩考初核结果必须公开,接受员工及相关部门监督;
(4)绩考复核结果应在初核结果公开后两日内完成。
7、绩考等级
绩考等级按得分情况划分四个等级:
(1)95分以上(含95分)为“明星员工”;
(2)90分以上(含90分)为“先进员工”;
(3)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员工”;
(4)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员工”。
8、绩考奖罚
各单位对评为“明星员工”、“先进员工”进行奖励;对
评为“不合格员工”进行处罚。
9、绩考资料
绩考资料应由区队安排专人统一管理、妥善保管。
10、人力资源科负责绩考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党群科、安监科负责绩考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2篇 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范本
1、推行班组安全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绩考),目的在于通过对班组成员一定时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实事求是地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指导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发展。
2、绩考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工种)调整和工作改进。
3、绩考原则
(1)绩考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绩考应以规定的绩考内容及方法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3)绩考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绩考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
4、适用范围
适用于除下列人员外的班组成员
(1)考核期开始后进入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工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5、绩考内容
绩考内容分以下四部分:-
(1)基本情况,包括出勤、奖惩、合群性三个评价项目,共25分;
(2)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积极性、协调性、纪律性四个评价项目,共20分;
(3)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创新能力三个评价项目,共15分;
(4)工作成绩,包括安全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四个评价项目,共40分。
6、绩考方法
(1)绩考每月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下旬进行;
(2)班长为绩考的直接负责人,具体执行绩考初核、复核;
(3)绩考初核结果必须公开,接受员工及相关部门监督;
(4)绩考复核结果应在初核结果公开后两日内完成。
7、绩考等级
绩考等级按得分情况划分四个等级:
(1)95分以上(含95分)为“明星员工”;
(2)90分以上(含90分)为“先进员工”;
(3)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员工”;
(4)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员工”。
8、绩考奖罚
各单位对评为“明星员工”、“先进员工”进行奖励;对
评为“不合格员工”进行处罚。
9、绩考资料
绩考资料应由区队安排专人统一管理、妥善保管。
10、人力资源科负责绩考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党群科、安监科负责绩考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3篇 选矿厂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调动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积极性,推进班组安全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厂生产、辅助生产班组的安全绩效考核。
二、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工亡事故,班组成员全年未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奖励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目标奖人平280元。
三、班组所在单位本年度发生轻伤事故次数在年控制指标内,班组成员未发生轻伤事故,扣除事故班组成员安全生产标准分考核奖的标准分的3%(分/人次)。
四、班组所在单位本年度发生轻伤事故次数超年控制指标,班组成员未发生轻伤事故,扣除班组成员安全生产标准分考核奖的标准分的6%(分/人次)。
五、班组所在单位本年度发生重伤事故,班组成员未发生重伤事故,扣除班组成员安全生产标准分考核奖的标准分的15%(分/人次)。
六、班组所在单位本年度发生工亡事故,取消班组成员安全生产标准分考核奖得奖资格。
七、全月班组成员无安全事故、无违章行为、无在公司安全例行检查评分不及格现象,班组人员可享受厂月度安全奖。
八、全月班组成员有一人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取消事故者月度安全奖得奖资格。
九、全月班组成员有一人违章1次,扣除违章者月度安全奖得奖资格的50%,全月一人出现2次违章,取消违章者月度安全奖得奖资格。
十、班组在公司安全例行检查中,出现扣分情况,原则上由责任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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