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指南针,确保我们的工作在有序、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它不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维护企业的财产安全,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健全的安全制度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潜在风险,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安全制度涵盖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
2.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如火灾、泄漏等。
3. 定期安全检查: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隐患。
4. 员工培训:提供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5. 事故报告与分析:建立事故报告机制,通过分析找出改进点。
1. 制度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避免专业术语过于复杂,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准确掌握。
2. 制度需结合实际,不能脱离企业现状,应根据生产环境和设备变化适时更新。
3. 强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4. 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反馈进行调整优化。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行的基石,它的制定与执行需要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构筑起坚固的安全屏障。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1篇 安全检查和改进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旨在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作业环境,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安全检查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检查分为部门、单位内部的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月份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和季节性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以抽查形式为主。
第三条 部门、单位内部日常安全检查
内部日常安全检查系指部门、单位及班组两级的自检,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组织,一般每周进行两次,各生产班组必须每天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对查出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本单位无法完成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汇报给公司主管领导及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 公司月份安全大检查
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主管领导参加,安全环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㈡矿区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生产技术部采矿、测量负责人,机电部门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物业管理部主管人员,矿区负责人,安全督导员和施工队负责人联合组成。
㈢公司驻地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机电部门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物业管理部主管人员,综合办公室主管人员,财务预算部主管人员及选矿厂主管人员组成。
㈣安全检查结束后,由安全环保部召集检查组人员进行情况汇总,召开安全例会并下发整改通知。整改通知要载明: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等内容。
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下井检查
㈠各矿区要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登记档案,负责如实填写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记录。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存档备查。
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按照下列规定下井检查。
⑴、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下井次数:
为了树立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观念,真正使安全管理趋向现场化,充分发挥采矿工程部领导干部在生产安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特规定:
主任: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2次;
业务主管: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
同时,为了更好的为采矿坑口提供技术指导,做好支持与服务工作,对安全、生产、设备、水电部门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次数规定如下:
①、安全环保部: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
业务主管: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
②、生产规划部: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9次;
高级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9次;
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
③、设备管理部、水电车间: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2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
⑵、本制度对业务主管以上领导干部下井次数予以规定,各采矿工程部及与井下业务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其他人员下井次数的具体规定,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⑶、下井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①、在带班期间负责及时处理和协调井下生产及安全的一切事宜,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人员组织、生产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的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解决各类问题,及时制止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危及作业人员生命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
②、带班人员要突出检查重点,下井检查要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要发现突出问题,并组织解决,出井后要认真填写带班工作日志,详细填写下井时间、地点、发现问题、解决办法及交办人员和限期等,确保大问题不过夜,小问题不过班。
③、实行井下带班人员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向接班的带班人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生产、生产组织、设备设施、治安护矿等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注意的事项,认真交办当班生产及安全生产相关事宜。
⑷、管理及考核:
①、安全环保部要将本制度所涉及部门及管理人员下井次数进行统计,并在公司每月25日前生产调度会上予以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将下井带班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井下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各采矿工程部及与井下业务有关的单位要将本单位管理人员下井情况在公司每月首次生产调度会上予以通报。
②、为及时了解带班人员出勤情况,由安全环保部牵头,人力资源部、督查组、审计部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采用查带班工作日志、入井登记、跟踪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③、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第六条 节假日、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
重大节日(如国庆、春节等)停产前后要进行安全检查,冬、夏季要分别进行“四防”检查,夏季要进行防汛专项检查。
第七条 不定期抽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
第八条 有关部门、单位需按规定派出安全检查人员,如因未派专人而导致检查漏项,从而引发安全事故,按公司《安全奖惩管理条例》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九条 检查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因玩忽职守而引发安全事故,按公司《安全奖惩内部条例》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十条 每次现场安全检查后,安全环保部都要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并在期限到达时给予验收。对限期整改未达标的,按公司《安全奖惩内部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并由安全环保部整理归档。
第2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评价制度
1、公司每月应到各项目工程点检查一次;远离公司本部,工期长的项目工程点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2、项目工程处至少每周应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班组必须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4、定期安全检查,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5、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查领导-是否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例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步”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 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账表册卡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查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3) 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处理、统计和上报。
4)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6、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7、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分送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应由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对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上级备案。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及管理台帐。
第3篇 地面炸药储存库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会制度
1、矿每季度对火药库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由企业分管生产领导主持会议,提出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内容。
3、保卫部负责会议的准备,召集工作,并作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字报到。
4、参加会议人员: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各矿建项目部经理、保卫部主任、通防技术部主任。
5、会议内容
(1)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规,法令,条例等。
(2) 学习传达上级部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事故通报.
第4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1.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责任
2.1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2本厂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3.检查重点
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4.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本厂、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5.检查内容
5.1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5.1.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5.1.2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2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5.2.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5.2.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5.2.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5.2.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
5.2.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
6.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有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6.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6.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
6.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6.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本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6.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7.车间检查
7.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7.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7.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气、漏水等问题。
7.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8.班组检查
8.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8.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8.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9.隐患整改
9.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9.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9.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本厂。
9.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5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一 、主题内容
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赌塞漏洞、搞好预防,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有效的手段。本制度规定碳化硅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班组长、员工日常检查等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二、管理职能
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各车间分别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检查、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国庆节长假前各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生产管理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参加,车间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召开总结会,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指出安全缺陷、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监站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副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隐患措施,并安排实施。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等。
2、班组长每班作业前,要对各自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3、员工个人每班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安防设施、安全用具、劳保用品和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及车间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四)消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生产车间参加的消防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
(五)夏季“三防”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每年雨季来临前组织检查。重点是发现并及时消除洪水、雷电可能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危害。提出“三防”物资计划,并负责落实。
(六)冬季“三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年冬季来临前组织生产技术科、安监站对生活区防煤气中毒检查,并指导落实防范措施。
(七)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
由安监站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车间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八)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由公司统一安排科室、各车间进行。
四、检查与考核
(一)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碳化硅公司经理、副经理、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负责检查落实。
(二)本制度按《碳化硅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进行考核。
第6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检查制度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有效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与使用秩序,根据《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合检查方式
(一)定期联合检查。根据厂有关安排,厂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针对厂内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等厂的联合检查,并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范围。重点检查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二)专项联合检查。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领域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如涉及多个单位,由危险化学品安全联合检查领导组提名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专项联合检查。
(三)临时性联合检查。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或有关部门接到举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如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可由安全联合检查领导组指派负有主要职能的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临时联合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联合检查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资源共享、联合行动的优势,实施有效的联合检查工作机制。
(二)联合检查活动应有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活动结束有总结。总结材料应抄报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时,在活动结束后3日内将检查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厂联合检查领导组备案。
(三)联合检查活动中,各联合检查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检查程序。
三、具体检查考核执行厂《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
四、相关单位参照本制度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第7篇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内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安全设施。
2、检查形式。(1)联合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各级人员进行的安全检查。(2)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3)季节性检查。针对季节性易发事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4)专业性检查。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检查。(5)自检。班前班后进行的自我安全检查。(6)互检。员工之间进行的安全检查,(7)交接检查。交接班进行的安全检查。
3、检查方式。企业采取季(月)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各部门、各车间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检查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第8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3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三)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计划,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第四条对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抽查或互查。以安全检查为重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大检查,每周组织一次。
第五条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遵守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2、非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日前检查
节日前对保卫、安全、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八条每年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用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第九条在机器开、停工前、检修中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十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并抄送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十一条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三不交”。“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技术科,技术科能整改的不交到安质部,安质部能整改的不交项目部。
第十二条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通知单位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办理,必要时经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签署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第9篇 施工起重机械检查、维护、保养及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起重作业时,必须对工作现场工作环境、行使路线、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5、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负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监护,方可起吊。
6、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位、斜吊和起重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重机在起吊满荷载或接近满荷载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性的牢固性,无误后方可提升,晃动的重物,须栓拉绳。
8、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9、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防止钢丝绳打环、纽结、弯折和乱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滑鞍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一侧,不得正反交错。
10、起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发证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塔式起重机
1、轨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和技术标准施工。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着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长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4、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
5、起重机专用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绳。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作业前需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固定好,同时检查行走、回转、 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8、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9、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10、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落,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机械式力矩限位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时,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允许载荷,超载和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3、严禁在弯路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14、作业后应做到:
①、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②、将每个控制开关拨到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内窗,下机后切断总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③、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位置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5、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②、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③、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④、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移动。
16、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工作要求。
②、附着式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度情况,并用撑杆调整直度。
③、每道附着装置撑杆布置方式,互相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④、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⑤、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⑥、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严禁超员乘人,当臂杆回转起重或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使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期悬挂在空中。
⑦、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提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⑧、提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⑨、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操纵液压系统,看管电源和紧固螺栓,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⑩、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刹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上后,方可继续顶升,塔身高出固定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各个地方合原厂规定。
顶升完成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且断开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三)建筑施工电梯
1、地基应浇制砼基础,其承载能力大于15t/m2,找平后其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措施。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不得超过其高度的万分之五。
3、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臂距离,导轨架的两附臂连接点间距和最低附望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原厂规定。
4、电梯底笼周围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稳固,出入口栏杆应安全可靠。
5、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等。
6、启动前,检查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连通后检查电压正常,实验限位装置、梯笼门、维护门等处电气连锁装置良好,电气仪表灵敏有效,经启动正常后,可空车升降实验,即可使用。
7、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实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经检修后方可运行。
8、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荷运行。
9、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必须鸣声示意,在未切断总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0、电梯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1、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至底层。
12、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按钮的使用。
13、作业后,将梯笼降至底层,各控制开关拨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第10篇 安全环保部部门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成员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办公室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档案室的防火安全情况。
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第11篇 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安全设施的检查、试验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运输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中的各种挡车装置,信号把钩工在交接班后必须检查一次;维修工每天早班接班后检查试验一次,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三)机电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必须对各种挡车装置检查试验一次,并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四)矿车、材料车及平板车的连接插销、电机车连接插销、三环链等用于斜巷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2 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用于平巷运输时每 2 年进行一次
2 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
(五)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
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 10 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 15 年。
(六)运输设备的连接装置必须指定现场人员对其全面检查,发现影响安全提升运输的连接装置,及时隔开送修,不得使用。
(七)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八)钢丝绳的绳卡应根据 gb/t29086-2012 并结合钢丝绳的直径合理选择。绳卡数量:钢丝绳直径小于等于 18mm 的不少于 3 个;钢丝绳直径 18 ~ 26mm 的不少于 4 个;钢丝绳直径 26 ~ 36mm 的不少于 5 个;钢丝绳直径 36 ~ 44mm 的不少于 6 个;钢丝绳直径 44 ~ 60mm 的不少于 7 个。u 型环的内侧净距应比钢丝绳直径大于 1 ~ 3mm,绳卡安装要一顺,且 u 型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等距(6 ~ 7 倍钢丝绳直径)排列。卡扣的螺栓必须拧紧,直到绳被压扁 1/3 ~ 1/4 直径为止,且有防松装置.
第12篇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反馈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为了加强施工生产过程控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府、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项目部根据施工过程特点和安全目标要求,确定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违规管理、安全记录等。具体如下:
1、 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 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3、 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4、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
5、 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6、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由项目经理或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组织,每月或每周进行检查。
2、日常性检查。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每日巡检。包括:项目安全人员或安全值班人员对工地进行的巡回安全生产检查及班组在班前、班后进行的安全检查等。
3、专项检查。主要由项目专业人员开展脚手架、吊装设备、施工机具、临时用电、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专项检查。
4、季节性检查
项目经理组织月度综合安全大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含民爆安全检查)、息工后和复工前安全检查、(季节)
内容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每月组织进行一次。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和成员部门共同参加,检查内容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运行情况以及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检查主要是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评分,形成文字记录。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时要填写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受检项目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执行按期复查和反馈。复查合格后销案,复查要形成文字记录。在建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公司检查组有权勒令项目部立即停工整改,按公司和有关规定对项目经理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项目部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定期检查每周一次。定期检查内容主要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并查处“违章性操作”,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及分
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开展,每周组织进行一次。不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安全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根据施工生产情况随时开展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巡查日志记录。当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凡在建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项目检查组有权勒令项目部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规定处罚,情况严重时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5、公司及所属各项目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所属各项目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的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8、项目没有按规定整改到位的,应按规定处理。
第13篇 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杜绝安全隐患,更好的服务于燃气用户,让用户对天然气能够更好的了解,确保用户能够安全用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__燃气公司燃气有限公司特制定如下户内安全检查制度:
一、入户检查人员要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谈吐举止要文明。
二、检查一定要认真、仔细,带好相关的工具及用品。如喉卡、防盗卡、安全宣传页等。
三、要狠抓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四、要加强安全用气教育宣传工作,告知用户一些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必须发放公司提供的安全宣传页。
五、检查项目表填写要认真、规范。必须询问户主及其联系电话是否变更,如变更要及时更新,以便公司发安全信息或者停工期通知用户能够及时接收;不符合要求的记录清楚原因,并告知用户,特别要写清检查日期,并要求用户签字,发放给用户检查表的副联。
六、检查人员如发现漏气现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应及时处理问题。如无法处理要及时报生产运营部处理。
七、针对燃气热水器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问题,一定要给用户耐心解释,讲清其中的利害关系,告知用户去收费大厅办理安装手续,公司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在进行一次回访,检查用户是否按要求重新安装热水器,否则将停止供气。
检修要求:
一、周期 每两年检修不少于一次。
二、内容
1、向用户宣传安全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常识,认真回答用户提出的问题,提高用户用气水平。
2、检修中发现不合理安装及管线泄漏锈蚀,应及时解决或及时汇报。
3、备带必要的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和材料配件,供使用和调换。
三、检修项目
1、检查庭院管道及户内管道:由调压气出口起,依次检查管子零件直到燃气表,注意管线的牢固,腐蚀程度等情况。
2、校验天然气表:校验天然气表失效与否,并注意表底,表背处腐蚀情况。
3、开关润滑:分别对表前、表后开关、灶开关进行检修加油。
4、检修:采用u型压力计或肥皂水管道气密性测定。
5、检查火焰:检查灶具火焰,校正一次空气量。
四、技术标准
1、不漏气:从调压器出口起,各管道、管件及表具应固定牢靠、无漏气。
2、表前阀门、灶前阀门开关灵活。
3、确保正常供气:各管道内应无积水、积屑堵塞,供气通畅。
4、灶具燃烧正常:空气量适当,火焰应均匀,内外焰清晰,不发黄发软,无脱火、回火现象。
五、检修方法
1、天然气管线的检修;
依次检查各管路及管件,发现漏气之处应及时调换管子或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应做好记录汇报,对腐蚀的管子一般可加强防腐,严重的应更换。
2、灶具的检修
1)外观检查
检查灶具是否牢靠,各连接螺丝是否松动,引射器与喷咀是否固定并对中,燃烧器火孔及喷咀是否堵塞或不畅通现象。
2)气密性检查
(1)接入三通及“u”形表后,关闭灶前阀,通入2000pa天然气后,关闭灶前阀,半分钟后压力表下降不得超过20pa。或者用肥皂水涂抹各个管道接口,无气泡产生为合格。
(2)点燃灶具,用肥皂液或火焰检查灶具阀门开启后的严密性及灶具阀门以后燃气通路的严密性。
3)火焰检查
(1)点燃燃烧器的一处火孔,观察火焰能否传遍全部火孔,如不行可坐锅后再进行此项检查。
(2)观察火焰的均匀性、颜色、内外火焰清晰度及有无连焰现象。
(3)检查火焰是否有脱火、回火现象。
(4)根据上述检查,校正一次空气量。
第14篇 放射安全联锁系统检查制度
为确保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保障装置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安全联锁装置的维护和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设备科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管理,对其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同时对安全联锁装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价与确认。
2、医院放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使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设备维修组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并建立巡检制度,确保安全联锁装置稳定运行。
4、安全联锁装置运行中,要加强相关岗位之间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找有关部门处理。
5、安全联锁装置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各种报警信号不得随意切断。
6、在现场检查时,严格遵守安全纪律,以免引起安全联锁事故发生。
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动用安全联锁装置。
普宁市人民医院
第15篇 安全风险管控检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
1、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2、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二、现场检查
1、每班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跟踪矿井年度及专项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天对所有安全风险管控点必须全履盖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跟踪落实表,下发到相应的系统进行整改。
3、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现场是否有现场公告牌,对应采取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第16篇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本
为了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活动,消除危险源,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25日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部颁标准及对照公司与各项目签订的项目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指标合同到各项目经理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危险源签发整改通知书,按“三定一落实”限期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违纪者和违反《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奖罚暂行规定》的责任人。检查人员可依《规定》当即开出罚款单。对检查不予配合的项,检查人员可依《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每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对工地的库房、食堂及生活区进行一次
职业健康安全防火、卫生、防雨、防洪等为内容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消除和预防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的危险源,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职业健康安全。
3.每年底项目部对工地进行一次年终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同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责任状的考评。
第17篇 工地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主要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广州市建筑企业安全评价试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条: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卫生等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工地现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安全员、施工员、电工、机械工、班组长等对所辖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组织有关负责人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实“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即刻整改。
第五条:对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有关责任人,将按我公司《违章处罚制度》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18篇 酒店康乐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为建立康乐部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做好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责任事故,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康乐部安全、正常的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康乐部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机构
1. 康乐部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___
成 员:___ ___ ___ ___ ___
2.康乐部安全生产检查小组
组长:___
成 员:___ ___ ___ ___ ___
二、 各级安全生产检查人员职责
1. 康乐部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职责:负责布置和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工作;督促并落实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宾馆安全生产状况,负责组织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
2. 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人员职责:负责组织部门管理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日常性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向宾馆安全负责人呈报本部门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操作情况;根据部门安全生产状况,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建议。
3. 部门下属管理人员安全检查职责:负责本部门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工作的组织及落实工作;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巡视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实施隐患整改工作;定期检查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操作情况,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反馈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呈报安全技术改进措施建议。
4. 班组领班安全检查职责: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及作业人员岗位操作的安全检查工作;每日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及时上报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实施隐患整改以及落实情况反馈工作。
5. 岗位作业人员安全检查职责:负责每日本岗位工作过程中各阶段的安全巡视检查工作;依据工作计划完成重大活动前、节假日前以及各类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
一、安全生产检查场所及部位
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要求,确定宾馆安全生产检查场所及部位如下:
1.康乐部的办公室、班组、车间、设备间等经营场所和员工就餐、活动场所。
2.康乐部重点要害部位、特种设备安装部位、危险物品存储部位、各部门物品存储库房。
3.出租场所、各建筑物地下空间、实习生宿舍等。
二、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要求,确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如下:
(一)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部门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等的制定情况;
(二)各部门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职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安全、卫生检疫、餐饮用具及茶具消毒、食品采购“三证”及相关消毒知识等情况。
(三) 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情况;
(四)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应急出口
(五) 各部门从业人员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仓储区域保持安全距离、经营场所及员工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
(六) 经营场所配备的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和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门以及各类钥匙安全管理和使用登记等情况。
(七) 租场地、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情况。
(八) 安全生产检查方式及要求
1. 经常性安全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所属辖区设施设备及人员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部门级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主管级管理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领班每天不少于二次,员工每班不少于三次,安全检查及安全巡视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2. 定期安全检查
每月由宾馆安保部和安全生产办公室牵头组织,宾馆领导带队,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参加,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结合检查结果进行考评。定期安全检查前,各部门应先期进行安全自查,使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各级人员安全意识。
3. 综合安全检查
结合宾馆经营工作情况对各部门岗位操作、消防、内保、交通等安全项目进行综合性联合检查,考察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防范能力及管理水准,促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季节性安全检查
结合宾馆安全经营的特殊要求,根据春秋季风大、夏季高温多雷雨、冬季寒冷干燥等季节特点对安全设备及人员进行防火、防爆、防暑降温、防汛、防雷击、防触电、防寒防冻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专项安全检查
针对重大活动来宾多,节假日上岗人员少的特点,对各部位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有无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6. 不定期安全检查
在安全设施设备投入运行或停运前、设备检修保养后、新安装设施设备竣工以及设备试运行时,进行必须的安全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
7. 设施设备及户外广告、牌匾安全检查
工程维修部、生活服务管理部及所有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管辖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及户外广告、牌匾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保证设施和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所有维护、保养、检测工作应做好相应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五、安全生产检查结果的处理
各类检查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记录表和检查档案,其内容包括参检人员、受检部门、检查项目、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检查时间及双方负责人签字等。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安全职责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进行整改后的复查,复查记录包括整改措施和整改验收情况。对于非宾馆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并向海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有关监查部门报告。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辅助手段,消除事故隐患,防微杜渐,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杜绝各类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宾馆正常经营和宾客及全体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才是安全生产最终目的。宾馆全体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贯彻执行。
第19篇 某初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卫生工作检查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为副组长,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
2.校舍及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实验、电教等教学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等情况。
4.学校食堂的卫生、消毒和食物的储藏管理等情况。
5.各班学生执行安全制度情况。、
6.体育运动场(馆)设施、器械是否牢固、完好。
7.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三、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卫生检查工作专题会议,总结本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第20篇 a矿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
预防性安全检查主要目的是要对井下的所有机电设备、设施、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及时加强安全防范。
1、安全大检查由安监科负责牵头,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领导
2、矿级领导、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向分管安全的矿长请假并征得同意后,委托本单位其他管理人员参加,凡不请假不参加者,罚款50元/人一次;凡迟到或早退者罚款20元/人一次。
3、安全大检查时视不同情况,分区域或专业组进行,每个检查组必须对本区域或专业范围内进行全面认真检查,不得留死角、空缺,否则,处罚组长50
元/次,组员20元/次,并无条件返工。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现场
立即处理。
4、安全大检查后,及时召开安全检查整改会,会议必须形成书面记录备查。对现场无法立即处理的隐患,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措施、期限,落实负责人,由安监科负责追踪 复查。凡无故在限期未整改的隐患,对责任单位处以50元/次的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若因隐患整改不及时从而引发事故,对责任人必须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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