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营的核心不仅在于盈利,更在于保障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安全制度如同企业的防护网,它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风险,确保工作环境的稳定与和谐。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部分: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职责;二是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识别和评估潜在危险源;三是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方案;四是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五是安全检查与监督,定期检查设施设备,防止隐患演变成事故。
在制定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制度应具有可执行性,避免过于抽象和模糊;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应照搬他人的模式;制度要定期更新,以适应业务变化和技术进步;必须有严格的执行与考核机制,确保制度落地生根。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其制定和执行需兼顾专业性与实用性,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为员工安全筑起坚实的屏障。在实际操作中,管理者应持续关注制度的执行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以实现安全零事故的目标。
第1篇 安全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表彰、奖励在施工中遵章守纪、避免或消除了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惩处安全意识不强、违章违纪、造成了人身、设备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
1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是整个工程最高安全管理及奖惩机构,重大的安全奖惩决定必须经过安委会集体讨论,安委会主任根据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施工(工作)的表现,有直接的奖励和惩处权,包括精神和经济的奖惩。
2 项目安保部、外协单位安全员是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组织机构的组成部分,有进行安全管理和考核的责任,有一般的奖励和惩处权。
3 各外协单位同样承担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施工(工作)的管理、考核与奖惩的责任。
四、奖励内容与形式
1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得力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避免或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4)在安全技术上,具有开拓精神,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现场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
6)其它安全管理突出表现行为的。
五、安全奖励形式
发放一次性奖金、奖品、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和季度红旗。
1)对职工的奖励由各单位申报,由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考核;对专业公司、科室的奖励采取由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安保部及分管领导共同推荐的办法;
2)申报或推荐奖励须填写安全立功奖励登记表;
3)安全奖励在1000元以内的由安保部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安保部考核,经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由财务部门支付,其它形式的奖励细则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奖励不搞一刀切,平均分配,对连续实现安全目标,安全难度大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重点倾斜,以体现重奖的原则。
六、奖罚的内容与形式
1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惩罚:
1)根据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负有事故责任的;
2)未按规定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
3)擅自拆除、损坏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标志、脚手架的;
4)酒后上岗、违章指挥、特种作业无证操作,干扰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的;
5)违反用电、高空作业、交叉作业、起重作业规定的;
6)违反防火防爆、消防管理、压力容器和危险作业规定的;
7)擅自摆弄、操作非本岗位的机具、车辆的;
8)违反工器具、机械、车辆安全使用规定的;
9)擅自把亲友、外来人员、小孩带入施工现场的;
10)其它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岗位安全工作规定、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
2 处罚形式:
处罚形式为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罚款。作罚款处理时由安监部门、各基层单位负责实施。
1)对负有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要按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统计管理要求执行。
2)对违章人员的处罚作罚款处理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对屡次违章人员或违章性质恶劣的人员可加重处罚。对在工作中有碍安全行为,如酒后上岗、未戴安全帽进现场等应立即停止工作,责令其离开现场。
3)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屡教不改的违章人员,实行违章下岗,由各单位安监、教育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对发现违章作业不纠正、不制止者,特别是班组长应与违章者等同对待,给予处罚。
5)对违章的个人或集体作罚款处理时,应填写罚款单,给被罚款个人或集体回执。
七、管理要求
1 项目部与专业公司,在签订经济责任制合同及分配过程中,必须要明确安全奖惩的考核条款。
2 安全考核要根据各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对于出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安全考核要及时进行,记入安全管理台帐。
3 安全奖惩的就兑现,要在分配中单独列出,便于进行考查和评比。
4 对于在安全管理中,纪律不严、组织不力,经常发生和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单位个人要给予重罚,处罚的内容按项目部《强制性处罚规定》执行。
5 凡参与本公司工程建设的外协单位,均属在本安全奖惩的考核之中。
6 附:《施工现场强制性处罚规定》
八、记录管理
1 安全奖励通知单由项目安保部部开具,由项目安保部和受奖励单位通时保存;
2 事故、违章罚款通知单由项目安保部和接受处罚单位同时保存。
第2篇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奖惩制度
为确保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提高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切实维护和树立公司的社会形象及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小组人员组成
1、公司总经理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办、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每半年考核一次。
2、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考核小组副组长,负责对本部人员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
3、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考核方式
1、总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8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
2、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7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
3、其他监理人员:对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遵守安全制度情况、现场监管情况等考核4项。
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1、总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6项,总分100分。
1.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共考核8项,分值45分。其中: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对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10分;其余做好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学习,并检查督促执行等各项均5分。
1.2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分值55分。其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0分;杜绝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分;杜绝机械倾倒及机械损害等生产安全事故10分,其余确保各类安全文明工地计划创建目标的实现等各项均5分。
2、安全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4项,总分100分。
2.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工考核7项,分值50分。其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0分;以上级及公示施工限产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为依据,检查与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落实10分;参加项目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整改措施。对各工种和班组要勤俭检查、勤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章作业要坚决制止,有权进行整改和处罚,并记录和处理一般事故10分,其余各项均5分。
2.2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分值50分。其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0分;杜绝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分;杜绝机械倾倒及机械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10分,其余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等各项均5分。
3、其它监理人员:安全岗位工作职责共考核四项,总分100分。
3.1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不参加学习一次扣5分;考试不及格扣10-20分;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3.2对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3.3遵守安全制度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扣3分;违章用电一次扣5;施工现场违反有关安全规定一次扣3-5分。
3.4现场监管情况,分值40分。评分标准:未及时发现现场安全问题一次扣5分;放松安全监管标准一次扣5分;应旁站而未旁站一次扣5分;施工单位未执行领导指示不报告每次扣10分;监管现场出现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15-25分;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每次扣30-35分。
4、监理的工程项目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监理部所有人员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四、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评等级
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的考核结论根据监理人员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级。
(1)优秀: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90分(含)以上;
(2)良好: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80分(含)至90分;
(3)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60分(含)至80分;
(4)不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60分一下。
五、奖罚规定
1、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考核小组评考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1000元/年度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500元/年度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2、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 等级者奖励500元/半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3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3、监理部其他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300元/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2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4、工程监理项目出现安全事故者,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处罚。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第3篇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1、对各级各部门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依据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三章公司各级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关各项责任条款的规定。
2、考核的对象是各级各部门的负责人。
3、考核的事项是部门和本人对应该负责任履行情况,按责任执行好的或没执行的实例。
4、考核的方法是现场检查或看工作记录。
5、考核组织由公司法人总经理或公司安委会主任名誉指定副总经理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五人考核小组。由小组负责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考核结果在公司的《安全简报》上公布。
6、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或物质奖
①认真执行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履行自己应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
②对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方面有重大发明;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对安全防护起到防范作用成绩显著的。
③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经检查考核没有履行职责的和经检查考核指出仍不改的,给予经济处分。
①不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职责或因玩忽职守违反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造成事故的。
②不执行公司考核小组或公司安全处指出其本人不履行责任制的职责或施工现场不安全问题整改意见的。
③发现事故险情,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事故的对事故又隐瞒不报的。(指轻伤、重伤、伤亡事故)
④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伤员或破坏事故现场或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⑤经济处罚标准按《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或视事故情况加重处罚之至行政处分。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4篇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方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职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责
3.1 安环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事项的考核报ohs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4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 定义
5 安全注意事项
6 程序和要求
6.1 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6.1.1 各部门均担负有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6.1.3 考核内容
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6.1.3.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6.1.3.5 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6.1.3.6 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6.2 部门考核办法
6.2.1 奖励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6.2.1.1 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
6.2.1.2 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6.2.1.3 按6.6要求兑现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金。
6.2.2 处罚
6.2.2.1 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6.6要求扣减安全生产风险金。
6.2.2.2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体系文件要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1000经济处罚。
6.2.3 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6.3 个人考核办法
6.3.1 奖励
6.3.1.1 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给予奖励。
6.3.1.2 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6.3.2 处罚
6.3.2.1 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
6.3.2.1.1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体系文件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100元处罚。
6.3.2.1.2 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处罚。
6.3.2.1.3 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1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1.4 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0~5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2 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5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2.1 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6.3.2.2.2 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6.3.2.2.3 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6.3.2.2.4 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6.3.2.2.5 安全培训不到位。
6.3.2.2.6 违章指挥。
6.3.2.2.7 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条款。
6.3.2.3 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40~5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3.1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6.3.2.3.2 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6.3.2.3.3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6.3.2.3.4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6.3.2.3.5 不认真执行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6.3.2.3.6 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6.3.2.3.7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6.3.3 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6.4 安全事故的处罚
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理:
6.4.1 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不含基数)按损失5~20%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超过1万元按损失5%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4.2 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公司财产损失的,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2.1 致他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停工或辞退警告处分。
6.4.2.2 致他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
6.4.3 由于责任人自身过错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因事故受伤或死亡酌情减轻或免除经济处罚,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3.1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可以直接要求其停工待岗整顿。
6.4.3.2 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报公司批准给予辞退、开除处分。
6.4.4 故意装病或隐患事实真相骗取工伤待遇的,按骗取所得收入的1~5倍进行罚款,并给予停工或辞退处分。
6.4.5 辅助工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考核责任。
6.4.6 进入其他部门进行实验生产等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或违章操作,按要求办理了“作业许可申请”则由活动组织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否则由接受进入的部门承担主要责任。
6.4.7 外来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6.5 考核程序
6.5.1 一般安全考核由安环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
6.5.2 重大安全违纪考核需报ohs管理者代表审批。
6.5.3 死亡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ohs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6.5.4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环部或公司相应职能部门执行。
6.6 建立部门安全风险金
6.6.1 公司每月从部门工资总额中按人均50元提取安全风险金(辅助工岗位按人均30元提取),安环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扣除或返还兑现。
6.6.2 部门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5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部门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正式工参与辅助工岗位的风险考核,其他岗位辅助工不参与正式工岗位的风险考核,但事故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外)。部门需要调整关联岗位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6.6.3 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1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岗位(含事故发生岗位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岗位)及事故现场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
6.6.4 公司安全检查发现部门有安全违章行为,除对违章人员执行考核外,对违章现场和相应班组在岗人员或工作小组成员实行责任共担考核制度。
6.6.5 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考核独立于风险金之外。
6.6.6 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罚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
6.6.7 以下情况可免除或减轻风险金的考核。
6.6.7.1 安全事故属人力不可控制因素所致。
6.6.7.2 违章人员在其他人员制止或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其他人员可向安环部或相关人员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具体《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
6.6.8 安全事故的责任性质划分由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重发生意见分歧时报安全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裁决。
6.7 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风险考核参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
6.8 兼职安全员久其他人员的安全风险金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
6.9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和模式建立部门内部个人安全风险考核办法。
6.10 外埠子公司参照以上模式建立本公司内部安全风险考核办法。
第5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圆满实现,发挥安全风险抵押及兑现的激励作用,据上级要求,经研究特制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各级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及考核兑现
3、 安全风险抵押事故类型
(1)死亡事故
(2)重大火灾、爆炸、毒气泄漏及重大生产事故
(3)重伤事故(一级非人身事故)
(4)其他性质严重的非伤亡事故
(5)一般事故(二级非人身事故)
(6)轻伤事故(三级非人身事故)
二、安全考核领导小组
为加强安全绩效考核的严肃性,确保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的落实,保证各级责任连挂考核,公司特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组长:高玮
副组长:高赫、黄敏、杜柏和
成员:许明社、李凤绩、孙静波、刘生荣、李文林、贾卫俊、王飞、
杨晓、宋占国、曹保金、张国祥、李金宝、刘峰、宁恩宽、
杜永生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办公室设在安环部,由许明社任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三、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1、千人负伤率低于3‰(其中千人重伤率低于1‰)。杜绝责任死亡事故、多人中毒事故,减少重伤事故,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2、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9%以上,一时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确保安全。
3、新、扩、改建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执行率分别达100%;定期安全评价执行率100%。
4、新、扩、改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治设施、消防设施“三同时” 执行率分别达100%。
5、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生产岗位粉尘、毒物、噪声等指标合格率分别达90%以上。
7、“安全合格车间”验收合格率达100%。
8、特种设备的取证率、定检率分别达100%。
9、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10、杜绝主要责任以上交通死亡事故。
11、杜绝建(构)筑物坍塌事故。
12、杜绝“三违”责任事故。
13、杜绝重大及以上责任设备事故
14、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15、积极推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工作”。
四、主要措施及要求
1、进一步落实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公司及安环部的决定。
4、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台账和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内容要充实,记录要规范、及时。
5、搞好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对 “三违”行为,要认真查处,严肃处理。
6、发生事故要及时如实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定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7、公司对各部门单位的指标考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发生责任死亡、重伤、重大设备事故的单位取消评选先进资格。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员及岗位员工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五、抵押金缴纳标准
抵押标准详见:附表1:
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标准
序号
岗位
标准(元/年)
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0000
2
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6000
3
其他行政部门负责人
2000
4
生产部、机电动力部、安环部负责人(含副职)
3000
5
水汽、气化、净化、合成、空分、机修、仪表、电气、质检负责人(含副职)
3000
6
生产部、机电动力部、安环部下属主管、技术员、工程师
1000
7
水汽、气化、净化、合成、空分、机修、仪表、电气、质检下属主管、技术员、工程师
1000
8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000
9
各车间兼职安全员
500
10
各生产车间班组长
500
11
普通职工(熟练工)
300
12
新入职学员(新招入大学生)
200
(注:复合任职人员,按照高标准抵押)
六、考核方式和奖惩兑现标准
安全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事故考核、过程考核和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将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分解,按月度、季度分类考核。施行月度考核,季度预兑现,年度总考核总兑现。
(一)、安全绩效扣罚兑现
以月度为单位计算,在月度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安全事故级别、责任划分扣罚相应比例的抵押金额并列出明细表公示;每季度统计一次考核情况并列出明细表,公示全厂干部职工,职工个人抵押金余额不足的及时补扣缴纳;年度根据考核累计情况进行总奖惩兑现。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有违章违纪行为的,在次月考核结果公布后,直接扣除,扣罚金额明细详见附表2:安全绩效考核扣罚明细表。
(二)、安全绩效奖励兑现
1、一年周期内没有违章行为、遵章守纪,没有扣罚现象的职工,将根据所扣安全绩效抵押金额×3倍给予奖励。奖金在次年1月份工资中发放兑现;
2、凡有扣罚现象的,将根据抵押金余额×3倍给予奖励。奖金在次年1月份工资中发放兑现;
3、对于中途被扣完抵押金又补缴的现象的,按月度折合计算(即不享受补缴之前的绩效奖金);
4、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工亡事故的,公司不予奖励任何单位、任何人。职工所缴纳抵押金不予退还,直接转入来年账户,继续履行安全考核。(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等待处理完毕,重新缴纳)。
七、抵押金管理
纳入安全风险抵押人员,抵押金额按抵押标准(附表1)执行,风险抵押金由人力资源部一次性从工资中扣除;人力资源部完成扣除后列出明细,由财务支建立专项账户保管,不得挪用。年终根据公司安全考核办公室考评结果和人力资源部统计列出明细,考核兑现。
1、因本人出现工伤且为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个人安全账户中所有金额,账户余额归零;出现工伤情况按公司相关规定制度执行,伤者养伤休假期间不计入安全绩效考核。
2、个人抵押金扣除为零时,应从下月工资起重新加扣风险抵押金,存入个人安全帐户,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的本金。
3、年底前停薪留职、放长假、开除、辞职等离职人员个人安全账户有余额的一律不予奖励,只退回本金。新入职人员工作时间不足一年按月折合计算奖惩。
4、人力资源部每月末把考勤和抵押人员岗位变动情况书面说明(加盖部门公章)送考核办和相关车间部室,考核办根据考勤和岗位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于次月3日前(周末除外)将明细表送财务部。
5、新入职人员和抵押金归零人员补交抵押金额于次月工资中扣除,并将缴款回执复印件送考核办,未收到缴款回执复印件的考核办不予兑现,但受到处罚的,照常执行罚款。
6、公司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执行责、权、利,向生产一线岗位倾斜量化考核的原则。
7、各车间单位年度内出现重大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环保、生产事故,发生一次扣除事故单位所有抵押人员半年安全风险抵押金;两次扣除事故单位所有抵押人员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三次及以上依次叠加扣除。
8、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实行与各单位负有连带责任,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办法。
9、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职位变化,需要调整抵押金标准,各单位必须及时调整抵押标准,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定备案。
10、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离职时,若未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离职时由本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安监部核实无误,主管领导签字后,财务部一次办清退款手续。反之若有违章行为扣除相应金额后,安全流程办理退还剩余抵押金。
11、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除按照本制度抵押考核外,还要按照《安全管理及事故责任追究考核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年度内因“三违”造成重大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扣除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的年度全额安全风险抵押金。
13、各单位实现年度安全控制指标,所扣安全风险抵押金一律按规定兑现。
14、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由安全科统一造册管理,财务部核算科代为保管并实行财务监督,使用审批权归公司安委会。
15、考核过程中对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兼职安全员,重点检查监督日常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台账档案的建立、专业性技术交底等。
八、附则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第6篇 学校顶岗实习安全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安全管理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管理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是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的关键。为明确校企合作办在学生顶岗实习活动中应承担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力推行“安全管理评分考核制度”,对顶岗实习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小组、考核对象、考核形式、考核评分
(一)考核小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组员:___、___、___、___…………
(二)考核对象
主要对顶岗实习管理部门、各系(部)、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的考核
(三)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工作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
1、班主任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校企合作办联合负责实施。
2、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核发津贴、评优评先,年终考核评聘的重要依据。
3、对班主任的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组织指导学生学习推荐就业制度、顶岗实习学生纪律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等学校规章制度及就业常识,提高学生遵章守纪及就业意识的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5%)
(2)推荐就业前期其它各项准备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5%)
(3)推荐就业过程中配合校企合作办、学生科、各教学部门、财务科等学校各部门,完成本班级学生推荐就业及办理手续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10%)
(4)顶岗实习学生及实习单位反馈的情况(权重20%)。顶岗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反馈班主任联系和到顶岗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工作的情况。
(5)学校抽查了解的情况(权重20%)。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就业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向学生和家长了解班主任参与管理、联系学生处理日常事务情况。
(6)学生在用人单位的表现及稳定情况(权重20%)。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让学生安心企业顶岗实习工作,养成良好职业纪律、职业习惯、职业道德,接受社会挑战,从而成为合格的技能人才。
(7)及时处理学生日常事务,反馈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权重10%)
(8)班主任工作记录、相关表格、工作总结等完成和上交归档情况。(权重10%)
4、班主任津贴按每班___元/月核定,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每学期末发放。
5、班主任未能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学校校企合作办将选派其他老师履行职责,并考核发放津贴。
___技工学校
2023年7月2日
第7篇 安全工作自我检查评审考核制度
第一条公司安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安全进行检查。对公司所有营运车辆进行检查,包括安全合同的执行情况,并随时做好记录备查。
第二条公司安全部门必须认真开展每一次以安全为主题的例会或其他安全活动,并对开展情况作好记录。
第三条安全工作的内保、例保检查,保险工作必须严格要求,并认真做好登记,做到“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
第四条每一季度由公司总经理对各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目标考核,并负责督促安全目标的全部落实和兑现。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科根据检查记录和考核情况记载,在年终总结时,对表现出色的营运车主,按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约定予以奖惩。
第六条在总结考核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第8篇 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1)按所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考核一次,并有考核记录。
(2)每月由项目经理及安全专业人员对本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项目质量员、项目材料员、项目施工员、泥工班长、木工班长、钢筋工班长、架子工班长、电工班长等)进行一次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并有记录,以确保目标的完成。
(3)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提分值在85分及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4)采取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推动安全生产深入开展。
第9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一、奖励:
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00元。
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0、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处罚: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10000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5000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jgj59-99的要求打分不满75分者罚,缺一分罚100元。
3、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50元-200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附:违章处罚细则
序号
违章 内 容 及 额 定
罚款对象
处罚标准
1
不戴安全帽每人罚
项目经理
5
2
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项目经理
50
3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个人
50
4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开 机 工
100
5
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
项目经理
200
6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不编制
项目经理
100
7
安全生产资料不真实、残缺不齐
项目经理
200
8
无安全生产三级协议书签具
项目经理
200
9
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
指 挥 者
200
10
安全生产夫检查、无活动
项目经理
100
11
高空作业时乱抛材料、工具、杂物
项目经理
50
12
非操作人员乱开或玩弄机电设备
项目经理
200
13
作业时穿拖鞋、高跟鞋、塑料底鞋
项目经理
5
14
无故翻爬井架、脚手架
工 人
10
15
不按规定布设安全网
项目经理
100
16
井架防护每缺一项
项目经理
50
17
电机设备无接地或接零每处
项目经理
20
18
特种工无证上岗(除停止操作外)
项目经理
200
19
易燃地区不设灭火设备每处
项目经理
50—100
20
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
项目经理
50
21
发现触保器失灵每只
项目经理
100
22
闸刀无盖或无插头直接电源每处
项目经理
20
23
易燃易爆处吸烟(每人)
个人
10
24
擅自使用(明火)电炉
个人
50
序号
违章 内 容 及 额 定
罚款对象
处罚标准
25
工地发现小孩
项目经理
50
26
外地工无身份、计划生育证(清退)
项目经理
50
27
乙炔气与氧气存放不符合规定
项目经理
100
28
打 群 架
项目经理
100
29
架子上面嘻闹
个人
5
30
食堂人员烧火时离伙房
个人
5
31
工地进行赌博(没收赌具)
个人
100—200
32
偷窃财物按现价
个人
1—5倍
33
酒后高空作业
个人
50
34
发现不满十八周岁的童工作业
项目经理
3000
35
吊盘内卸料不拉保险杠每次
项目经理
100
36
穿背心、赤膊作业
个人
20
第10篇 发电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5.1 考核方式
本考核办法采用直接扣款的形式,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比先进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5.2 安全生产
5.2.1发生人身轻伤、二类障碍及以上责任事件的按公司规定考核。
5.2.2发生责任性异常、未遂,扣200~500元。
5.2.3发生恶性未遂,扣300~500元。
5.2.4发生差错,扣20~200元;
5.2.5由于监盘不认真,参数分析不到位,巡检不到位,运行调整不当,使设备系统运行异常或者异常未能及时发现,扣100~400元。
5.2.6工作票、操作票:按不合格张数考核,扣50~100元/张; 工作票的开工、押回、间断、重新开工、终结未按照要求到现场确认或未按规定办理,视性质、情节扣100~200元/次;
5.2.7未按规定使用操作票、检查票或无票操作,扣100元/张;
5.2.8单一操作未规范使用停送电联系单,扣50元/张;
5.2. 9警告牌、阀门锁未按规定要求挂、收,扣50元/次;
5.2.10 工作票、操作票开工、终结未按要求登记,扣50元/次;
5.2.11不按要求开展安全活动,负责人扣150元/次;
5.2.12 安全活动记录不全、不规范,或未及时让部门主管签审者,扣100元/次;
5.2.13厂、部组织的各种考试(如安规考试)如有不合格者,扣50~150 元/人次;
5.2.14作业中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扣50元/次;
5.2.15 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放置或损坏,按照发电部工器具管理制度考核;
5.2.16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扣100元/次;
5.2.17进出开关室未随手关门,门、锁坏未及时入缺,扣50元/次;
5.2.18 未按规定擅自对电气防护装置解锁操作,扣200元/次;
5.2.19外包工程(项目)不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扣150~250元/ 次;
5.2.20 甲类习惯性违章,扣300元/人次;
5.2.21乙类习惯性违章,扣150元/人次;
5.2.22两措计划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150~250元/ 次;
5.2.23 事故反措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150~250元/ 次;
5.2.24 安全大检查及厂部会议布置的专业性检查不组织贯彻、落实,扣150~250元/ 次;
5.2.25 要求各值每季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无故不完成或演习质量低劣者,扣250元/ 次;
5.2.26未及时统计和上交上月已执行的操作票、已终结的工作票、隔离单等,扣50~100元/张;
5.2.27 由于人为原因,发生两个细则考核项目,扣100~300元,
5.2.28不执行部门运行方式,各类技术方案的,扣50~200元,造成异常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5.2.29对于部门和专业布置的任务,无故不按时完成的。
5.2.30未列入上述考核细则的其它情况,加、扣款视具体而定。
5.3 工作任务
5.3.1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
5.3.1.1 运行人员应将本班发生的事件、有关操作如实正确地记录在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上,发生错记漏记的扣50~100元/次(包括使用非法定单位或错误单位等);严重错(漏)记、故意隐瞒不记或记录失去真实性的扣250元/次;
5.3.1.2 未按《设备异常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对设备的异常作及时的汇报的,扣50~150元/次;
5.3.1.3班组出现不安全事件的不及时提交《发电部不安全事件调查分析报告书》的,扣班组(机组)负责人50元/次。
5.3.1.4机组长、除灰脱硫班长应对所辖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进行签名审阅,对应签名而未签名、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未及时纠正扣50~100元/次;
5.3.1.5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应字迹清楚(或无错别字),不应随意涂改,确需要修改时应符合规定,否则扣50元/次;
5.3.1.6对不合理的运行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予以纠正,加150~500元/ 次;
5.3.1.7 及时发现并阻止习惯性违章,避免发生考核事故者,加500~1000元/ 次;
5.3.1.8事故处理正确、迅速,避免或减少了事故损失,加500元/ 次及以上;
5.3.1.9 发现重大缺陷或隐患,加100~500元/人次及以上;
5.3.1.10 对异常情况及时、准确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稳定机组运行,加100~250元/ 次。
5.3.1.11 发现工作票或工作票安措有重大遗漏者,加50~250元/ 次;
5.3.2 运行分析
5.3.2.1 认真做好日运行分析工作,未完成或质量差扣50~100元/次;日运行分析认真且得到大家认可加50~200元/次;
5.3.2.2 要求每个值及灰硫每月各完成两篇运行分析,未完成或完成质量差可酌情扣50~100元。
5.3.2.3 未做好开、停机分析扣50~100元/次;
5.3.2.4 对机组参数异常未能及时发现和分析扣50~100元/次。
5.3.3 巡回检查
5.3.3.1 未按规定要求巡检和巡检质量低劣者,扣200~500元/次;
第11篇 煤矿安全绩效考核工作制度
为了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各级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执行力,促进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绩效考核,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围
队组、班组
二、考核项目及内容、要求
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定期召开各种会议。
要求:按要求及时召开(队)班务会。并做好相关记录。
2、“班前会”的落实情况
要求:班前会必须讲当班作业地点安全注意事项,上班遗留问题,强调安全。以及当天班前会学规程(特别是最近发生变更或改变作业环境)、学业务知识的具体内容,并做好相关记录。
㈡、安全制度的执行力
1、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制度
2、安全例会督办落实及本月重点事项、要求。
要求:及时落实安全例会督办项目及本月重点事项、要求。
3、隐患落实整改
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上级部门对本单位提出的隐患及其他不符合要求项目。
4、隐患自查自改检查记录,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㈢、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
1、班组内部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
要求:建立本班组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体系,有检查、有管理档案、有兑现依据、有教育培训记录、有结果公布。
2、班组自查不安全行为考核
要求:班组长每月必须查处1起不安全行为。
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知识集中培训的学习情况
要求:每月十八日组织班组成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㈣、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管理
要求:建立本班组人身事故管理台帐,对本班组发生的人身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㈤、各项安全活动落实情况
2、月度安全活动
要求:认真贯彻上级指示和安全动态精神相关文件,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每月队内组织一次专项活动。
三、考核办法
㈠、安全绩效按《安全管理综合考核表》实行百分制考核。实行“星级”考核制。
㈡、考核结果由班组考核领导组每月月末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四、本办法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1、技术员必须做好单位的一通三防等技术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制定或完善本单位生产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并认真检查考核。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给予技术员300元处罚。
2、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口负责,严格考核,制度制定、修订程序不规范,不具有可操作性,罚责任人300元。
3、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数据库建立不完善,信息系统不齐全,罚责任人500元。
4、安全技术的制定不结合现场实际,没有做到超前性、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罚责任人500元。
5、对多家交叉作业施工的单位,要编制好施工措施,确保安全顺利,措施制定不完善,出现施工漏洞的,罚责任人500-1000元。
6、每项措施施工前,必须进行宣传学习,要学有记录、学有签字,不宣传或职工不签字的,罚责任人每次300元。
第13篇 安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观念,实现“零违章、零隐患、零伤害”,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构建科学高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环境,制定安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
安全目标:
1. 无重伤、无死亡事故
2. 无轻伤事故
3. 岗位粉尘合格率≥90%
4. 岗位噪音合格率≥85%
5. 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绩效考核制度:
一、个体劳动防护
1、 工作服、劳保鞋穿戴不齐全或未执行“三紧”要求。(扣4分)
2、 安全帽佩戴不合规定(破损变形、不系带子、坐安全帽、发辫外露或披发)。(扣4分)
3、 特殊作业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扣4分)
二、违反劳动纪律
1、 酒后上班。(扣8分)
2、 班中饮酒。(扣10分)
3、 在禁火区吸烟。(扣8分)
4、 在普通岗位吸烟或流动吸烟。(扣4分)
5、 擅自不参加安全活动。(扣4分)
6、 不服从车间安全工作的安排和指挥。(扣8分)
7、 上班不携带《安全计分手册》,特殊工种不携带特种作业证。(扣4分)
8、 违章时,拒绝出示《安全计分手册》。(扣8分)
9、 辱骂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8分)
10、 报复、殴打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10分)
11、 一人或多人违章,对在场管理人员扣10分,对相关违章人员按相应标准扣分。
三、违章行为
1、 上岗作业前、检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扣4分)
2、 电气设备接线绝缘不良、无接地、无漏电保护。(扣8分)
3、 现场内的危险场所无警示标志。(扣4分)
4、 现场作业区内孔、洞、沟无挡板、盖板。(扣4分)
5、 检修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扣48分)
6、 电气设备检修未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扣4分)
7、 调整、检查、清理设备时不断电停机的。(扣8分)
8、 单人检修,无人监护。(扣8分)
9、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扣8分)
10、 高空作业上下爬梯时,手中拿有物件。(扣4分)
11、 高空作业递送工具、材料、设备零件及拆除物上下抛掷。(扣4分)
12、 在动火区内动火未办理许可证。(扣4分)
13、 动火时,未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扣4分)
14、 动火结束后,未清除现场遗留杂物。(扣4分)
15、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足5米。(扣4分)
16、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不足10米。(扣4分)
17、 氧气瓶、乙炔瓶滚动搬运。(扣8分)
18、 设备内作业无人监护的。(扣8分)
19、 设备内作业监护人擅离职守的。(扣4分)
20、 设备内焊接(切割)作业,动焊人员离开时,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扣4分)
21、 设备内照明电源或工作行灯未使用安全电压或灯具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22、 损坏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扣4分)
23、 发现设备存在缺陷,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向车间反映,继续操作,或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扣4分)
24、 随意拆弃和解除安全附件和联锁或随意切断声、光报警等信号。(扣4分)
25、 擅自开启非本岗位、被查封及禁用设备。(扣8分)
26、 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堆放各类物资。(扣4分)
27、 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的机动车辆未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扣8分)
28、 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扣4分)
29、 易燃、易爆场所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扣4分)
30、 无故损坏、放空灭火器。(扣4分)
31、 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液化气体的钢瓶未采取遮阳措施或靠近热源。(扣8分)
32、 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扣4分)
33、 未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扣4分)
34、 随意挪用应急救援器材。(扣4分)
35、 损坏应急救援器材。(扣8分)
36、 天车工斜拉歪吊。(扣4分)
37、 在吊起重物的天车下面行走。(扣4分)
38、 跨越运转的皮带或其它运行设备设施。(扣4分)
39、 现场检查时,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扣4分)
40、 进行危险部位检查时无人监护。(扣4分)
41、 在生产区、库房内内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扣8分)
42、 高空抛物。(扣4分)
43、 未经培训、取证而进行特种作业。(扣8分)
44、 进行特种作业时,所持特种作业证已过期。(扣8分)
45、 对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不按规定进行保管、收发、使用。(扣4分)
46、 互为禁忌物同存一库。(扣8分)
47、 物件堆放超高。(扣4分)
48、 现场定制管理差、物料摆放混乱。(扣4分)
49、 风、水管、电线、电缆互相缠绕。(扣4分)
四、由于违章或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首先对责任人扣分,再进行责任追究。
1、 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5分)
2、 重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8分)
3、 轻伤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8分)
4、 重伤及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10分)
五、其它
其它未列出违规违纪行为按1-10分进行扣罚。
第14篇 电梯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扣除当月奖金。
第15篇 某客运站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客运站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站务安全工作不但要责任到人,还要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为使客运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一、各科室班组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站里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科室班组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工作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站领导汇报。
五、全站干部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第16篇 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建设部、省、市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照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并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项目部在施工经营活动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的。
6.一年中未发生死亡、重伤等安全事故的。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科室及班组,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项目部,处以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17篇 安全监察例会制度考核标准制度
1、安监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监察例会。不按期召开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会议由安监处长主持,安监处全体人员参加。不参加或违反会议纪律,一次给予10-20元处罚。
3、会议的主要任务及重点议题
①由安监处长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传达并落实上级及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意见、办法。
②由各监察科长汇报上月各自分管业务、矿上次安全办公会确定重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对完成不好的要分析原因,对责任人罚款10-20元。
③由副总工程师汇报上月重大安全隐患处理情况,分析一月来发生的重大事故和幸免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的意见,并制定防范措施。
④安排下月安全工作目标、监察工作重点,部署下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检查验收。
4、每次安全监察会议都必须做好纪录,形成的决议要有会议纪要,安排专人督促落实。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责任人罚款20元。
第18篇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场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水平,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3年度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安监站、船管站人员为成员。
二、考核对象
所有管区、村、渔场和有监管任务的场直单位。
三、考核内容
分组织领导、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监管工作、指标控制四大项(具体细则见附表)。
四、考核时间
和年终各项工作考核一并进行。
五、考核方式、记分办法
方式: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两个层次。
1、考核组采取实地检查、专项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调查,掌握工作情况。
2、调阅各管区、村、渔场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台账记录等。
记分办法: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分相结合,日常考核由安监站、船舶管理站提供各单位工作情况,经党政会议合议后确定得分。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从重扣分。年终考核分由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分实行百分制,其中,平时分30分,年终考核分70分。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得分计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总分。
2、对工作重视、主动配合、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场党委、场部视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3、考核单位不及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单位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第19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有: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轻伤负伤率;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职业病等。主要内容是:(1)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不突破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2)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
1、不发生一票否决的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2、其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起数,不突破下达的指标。
(3)_和治安事故
不突破下达的指标。
(二)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投入,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等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安全隐患整改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
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日常监控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
年终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
(二)考核分值计算。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监控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40分,工作目标为60分。考核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三)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考核结果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总分60分以下的定为“较差”;69-79分定为“一般”;80-89分定为“比较突出”;90分(含90分)以上的定为“突出”。
本办法使用于对公司各车间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
第20篇 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奖惩制度
1、出现工亡、重伤及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事故,责任单位除承担直接费用外,罚款5000~10000元,相关责任人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资格,依照《安全生产法》追究第一责任人行政责任。
2、出现轻伤1人/次,责任单位除承担直接费用外罚款2000元,隐瞒不报者罚款4000元,责任单位出现2人/次及以上轻伤事故。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一切评先资格。
3、公司月度或专项安全检查、考核合格的不奖不罚,考核优良的奖项目部2000~4000元,不合格的罚项目部目标成本的1‰,获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奖项目部15000元,获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奖项目部5000元,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的罚款5000元,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先资格。
4、安全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后就强行使用,每一项罚款2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为确保专项一次性验收合格率,每次未通过则罚款1000元。
5、下达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率不得低于承包指标,每减1%罚责任单位500元。
6、合理用工,严禁不经培训无证上岗,每发现1人/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并责令办理相关手续
7、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材料,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安全防护材料中的漏电保护器由安全设备科统一采供。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符合现行的质量标准,钢丝绳、电缆、钢管、扣件等产品应证件齐全,如发现项目部自购劣质产品等价罚款。
8、坚持正确使用“三宝”,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每发现一人/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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