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犹如航海图,为我们的工作指引方向,防止意外风暴的侵袭。它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降低企业风险,维护生产秩序,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提升企业形象,促进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项作业的安全步骤,防止误操作导致的危险。
2. 危险源识别与管理:定期评估潜在风险,制定应对措施。
3.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设定快速响应机制。
4. 培训与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提高安全意识。
5.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具有针对性,根据不同部门和岗位的特性定制。 - 制度更新要及时,跟进行业标准和法规变化。 - 执行过程中需公正公平,避免形式主义,确保制度落地。 - 鼓励员工参与,让他们理解制度的重要性,并提供反馈。
每个企业都应视安全为生命线,通过科学合理的安全制度,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安心工作,共同构建和谐的企业文化。
第1篇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维护企业财产安全,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创造一个文明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 安全检查内容
1、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 安全检查的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
2、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规章制度、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
3、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4、自我安全检查:班组成员应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的习惯。
三、安全检查要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材料有无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手段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四、隐患整改制度
1、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分厂或车间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分厂、车间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安全部报告。
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任务和要求
1.1主要任务是发现各类不利于生产的危险因素和隐患,查明原因,通过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2安全检查由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主持,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车间每月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日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专(兼)职安监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
1.3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同时要编制安全检查表,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通报检查情况。
1.3.1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情况,着重检查机器、设备、电气、湿度、压力、工房的安全装置,建筑物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3.2检查安全装置(如设备接地、接零、防雷、静电导除、消防器材、雨淋系统、设备转动部位及投料口等的防护装置,地沟、坑、池的围栏和盖板)是否齐全、灵敏、有效。
1.3.3检查各级领导、职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3.4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情况。
1.3.5检查各类安全基础管理和各种与安全、生产、质量有关的记录。
2、检查方式与内容
2.1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2.1.1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由生产部具体组织,召集技术部、车间等分管安全负责人共同参加检查。
2.1.2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主任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做好检查记录,自行能解决的隐患则自行落实整改,需要公司解决的报公司安生部。
2.1.3班组的检查按要求进行,检查结果填写在班组的安全检查原始记录上,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车间。
2.2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
2.2.1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气、防雷及静电导除装置、消防设施(装置和器材)、防火防爆、安全检修、防暑降温、汛期防洪、交通、爆炸物品贮存及运输、房屋建筑等。
2.2.2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由主管单位负责召集其它有关单位参加,定期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二次),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的同时抄送生产部。
2.3经常性安全检查
2.3.1生产前、生产中、生产结束都必须坚持安全检查,每个员工都要自觉履行。
2.3.2生产过程中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要求跟班安监员、跟班维修人员严格遵守。
2.3.3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都必须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要履行登记制度。
2.3.4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对每个问题必须提出处理意见。
3、检查结果与整改
3.1每次检查都要由负责检查的领导主持,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包括: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还应复查和通报上次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3.2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四定”、“三不交”,即:定项目、定措施、定完成时间、定项目负责人,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
3.3在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者,应立即纠正,作好记录,对不听劝阻者,检查人员有权令其停止作业,经检查认识并改正后方可恢复作业。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3.4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安生部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单位、车间、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无故拖延不整改又不采取任何措施,则追究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发生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3.5对物质、技术、时间条件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6各级检查组应将检查结果和查出的隐患记录整理存档,同时按要求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3篇 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机械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保护员工的身体免受伤害,而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这用于本厂所有的机器器设备安全装置的检查、维修、保养。
三. 职责
1. 生产部必须保障所有机器设备都具备本质安全;在机器设备安装时就应保证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完好;并要求具有厂家出具的安全装置冰明书。
2. 操作员禁止操作不具备本质安全及安全防护装置失效的机器设备。
3. 生产部应制定机器的每月的保养计划,按时对机器设备进行保养;以保障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保养记录。
4. 任何机器操作前必须按要求进行每天/每班例行的安全装置的检查,以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保养记录,以备查验。
5. 操作员工在每天/每班例行检查是发现安全装置有故障的,必须立即报专业人维修,禁止操作员维修机器设备,并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查验。
6. 对于无法及时维修和待申购件的机器设备,操作员应挂上“待维修”的标识牌。
7. 机器安全装置达到报废年限及灵敏度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报废或更换新的安全装置。
深圳市富电康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第4篇 安全环境检查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通过不同方式的安全生产检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安全环境隐患,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环境管理水平。
2、安全环境检查内容: ①查思想素质、②查组织管理、③查制度执行、④查措施落实、⑤查过程管理、⑥查教育培训、⑦查隐患整改、⑧查事故处理、⑨查记录资料等。
3、安全环境检查重点: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良与恶劣情况。
4、安全环境检查应以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相结合为原则,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的方式,运用“看”、“测”、“量”、“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5、安全环境检查记录必须真实反映各项检查后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要求实施整改,对整改事项应进行复查。
6、安全环境隐患整改应坚持技术、教育、管理“三要素”相结合,即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生环境教育与训练、不断加强与改善安全环境管理。
7、现场检查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检查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注意穿戴合适的衣着,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具/品,并做到“走时不查,查时不走”。
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由公司分管生产负责人组织,工程管理处、公司工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检查组,以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公司安全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据,对公司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现状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并以发文形式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在工程基础、主体二层、主体结顶、装饰四个阶段,公司工程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环境检查,并进行考核认可。
3、各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检查。由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分公司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并保存有关检查记录资料。分公司将检查情况以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形式上报公司工程管理处。
4、工程项目部(车间)每月组织两次定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检查。由工程项目部(车间)负责人带领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作为资料存档,并以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形式上报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作业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安全环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6、在每次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在建工程项目及生产车间进行随机抽查,检查、评价作业现场的活动开展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7、在节假日前后,针对期间职工思想麻痹、纪律松散等情况,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1、在冬季,主要针对防滑、防冻、防坠落、防火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在暑季,主要针对露天作业防暑降温、车间通风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3、在雨季,主要针对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架子的下沉坍方、排水设施、脚手架及井架的防雷保护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4、在风季,主要针对各种临时设施、起重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稳定性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四、专业性安全验收检查
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井字架、塔吊、施工电梯、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必须进行使用前的安全验收检查。
2、生产车间各种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也必须进行使用前的安全验收检查。
五、安全隐患的整改与处理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受检单位必须按“三定”要求实施整改,并由检查单位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
2、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由检查单位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作出书面整改回执报告,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报检查单位,并立即实施。检查单位应进行跟踪复查。
3、对于重大或整改不力的安全隐患,检查单位应及时签发隐患停工整改单,限期整改。受检单位必须经检查单位复查认可,并在复工申请报告(由受检单位填写)上签字批准后方可复工。
4、检查单位和受检单位必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及时总结和评价,以消除或减少同样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反复出现。
5、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处罚措施参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评价和考核奖惩制度》(wq—04)执行。
第5篇 生产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是为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克服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生产。它也是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公司采用操作工自检,班组必检,工程队互查,公司全面重点检查的形式。
自检是岗位工人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自行组织的检查,自检由于情况熟悉,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比较了解,检查起来便于准确掌握全面情况;缺点是目前相当一部分人员的安全素质较底,安全认识缺乏,或由于习惯,对一些比较明显的危险因素也视而不见,或虽知有危险、有隐患,但习以为常,引不起注意。
生产班组每天上下班前上班长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总结操作工自检发现的隐患,认真分析,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向队汇报由队负责,协助解决。
互查是各工程队之间互相进行的检查(每半个月互查一次),互查可以克服自检的缺点,易于检查出问题,可以互相促进,互相学习。但在互查中,由于相互之间没有直接责任,往往不够深入、认真。因此应注意挑选责任心强。安全素质较高的人员参加互查。发现隐患,随时就地整改,对较大隐患短期内不能彻底解决的在采取应急措施后及时上报请示,如实及进填写安全台帐资料,便于复查。
公司工程部质安组每半月定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查台帐资料上的隐患,指导帮助解决事故隐患。季节性,专业性检查,法定假日前后检查相应增加。公司每月组织检查队对工地进行全面重点检查。此种检查方法,能够克服自查的缺点,可以采取隐患通知书、指令书、停工作业,限期整改等强制手段,因此,对全面推动,改建安全工作,解决问题有重要的作用。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查人,二是查物。
1、查物的状态就是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人的劳动条件,安全用具及安全设施安全装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各级标准要求。一般检查中分为三大内容,即:
(1)现场防护。包括各类脚手架,“三宝、四口”施工道路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2)电气设施。包括各种机电设备、元件及线路架设与连接,接零接地保护情况。
(3)机械施工。包括施现场各种机械、电动机具、手持工具、井架、塔吊、卷扬机等是否符合规定。
2、查人的状态就是到民工中去检查安全生产的意识,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即:
(1)查人的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什为依据,认真检查各级领导和工人是否重视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落实,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三同时”,“五同时”的情况,各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责任制度,工人的工作是否落实了各项责任制度,工人的工作是否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违章和遵章守纪的情况。
(2)查各项措施。检查每个工程项目是否都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每个方案的安全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事故处理中的各项规定。
(3)查教育培训。新来的工人是否经过认真的安全教育,从事特殊作业人员是否都经过特殊的安全教育并发证上岗,工地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取得安全认可证,各类宣传标志是否按规定张挂在有效区域等。
(4)查组织建设。各工地是否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否经常活动,安技部门是否按国家规定配备齐全,各安全员是否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安技部门的管理水平是否不断提高,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检查只是一种发现隐患,推动工作的手段,落实改建措施,消除隐患,做取安全生产才是目的,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事故措施,做到三定四不推(定时、定人、定措施;凡是操作者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工程队,工程队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给上报)。有些限于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限期解决,并上报备案,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第6篇 客运站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阳山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全站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督、管理、检查本部门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全站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全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进行抽查。
检查内容为:
1、各种设备、防火器材及劳动用品使用情况;
2、岗位人员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好各种设备。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各部门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为:
1、本部门成员的到岗情况;
2、本部门成员安全生产意识情况;
3、本部门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情况;
4、本部门成员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各部门负责人依据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所属成员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及时给予指正,对于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按照安全事故追究制度予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上报站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第7篇 s企业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1)一级检查由物业部指导、监督各部门组织实施
①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火情隐患,本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否则发生事故要由本部门负责人或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②物业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消防助理负责对物业的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下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也由消防助理每天进行检查。
③物业部主管每周将检查情况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
①管理处主任每周组织物业部等部门对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②检查各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处理及整改火情隐患,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③每月向公司消防责任人汇报一次管理处消防安全情况。
(3)三级检查由公司总经理实施
①每月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他人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要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公司消防责任人(总经理)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②检查各管理处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奖励,差的批评处罚。
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消防日检查登记表,消防安全周检、月检、季检、年检记录,并将记录统一由消防中心存档。
第8篇 安全检查和改进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旨在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作业环境,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安全检查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检查分为部门、单位内部的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月份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和季节性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以抽查形式为主。
第三条 部门、单位内部日常安全检查
内部日常安全检查系指部门、单位及班组两级的自检,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组织,一般每周进行两次,各生产班组必须每天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对查出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本单位无法完成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汇报给公司主管领导及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 公司月份安全大检查
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主管领导参加,安全环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㈡矿区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生产技术部采矿、测量负责人,机电部门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物业管理部主管人员,矿区负责人,安全督导员和施工队负责人联合组成。
㈢公司驻地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机电部门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物业管理部主管人员,综合办公室主管人员,财务预算部主管人员及选矿厂主管人员组成。
㈣安全检查结束后,由安全环保部召集检查组人员进行情况汇总,召开安全例会并下发整改通知。整改通知要载明: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等内容。
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下井检查
㈠各矿区要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登记档案,负责如实填写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记录。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存档备查。
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按照下列规定下井检查。
⑴、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下井次数:
为了树立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观念,真正使安全管理趋向现场化,充分发挥采矿工程部领导干部在生产安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特规定:
主任: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2次;
业务主管: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
同时,为了更好的为采矿坑口提供技术指导,做好支持与服务工作,对安全、生产、设备、水电部门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次数规定如下:
①、安全环保部: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
业务主管: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
②、生产规划部: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9次;
高级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9次;
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
③、设备管理部、水电车间: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2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
⑵、本制度对业务主管以上领导干部下井次数予以规定,各采矿工程部及与井下业务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其他人员下井次数的具体规定,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⑶、下井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①、在带班期间负责及时处理和协调井下生产及安全的一切事宜,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人员组织、生产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的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解决各类问题,及时制止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危及作业人员生命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
②、带班人员要突出检查重点,下井检查要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要发现突出问题,并组织解决,出井后要认真填写带班工作日志,详细填写下井时间、地点、发现问题、解决办法及交办人员和限期等,确保大问题不过夜,小问题不过班。
③、实行井下带班人员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向接班的带班人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生产、生产组织、设备设施、治安护矿等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注意的事项,认真交办当班生产及安全生产相关事宜。
⑷、管理及考核:
①、安全环保部要将本制度所涉及部门及管理人员下井次数进行统计,并在公司每月25日前生产调度会上予以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将下井带班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井下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各采矿工程部及与井下业务有关的单位要将本单位管理人员下井情况在公司每月首次生产调度会上予以通报。
②、为及时了解带班人员出勤情况,由安全环保部牵头,人力资源部、督查组、审计部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采用查带班工作日志、入井登记、跟踪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③、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第六条 节假日、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
重大节日(如国庆、春节等)停产前后要进行安全检查,冬、夏季要分别进行“四防”检查,夏季要进行防汛专项检查。
第七条 不定期抽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
第八条 有关部门、单位需按规定派出安全检查人员,如因未派专人而导致检查漏项,从而引发安全事故,按公司《安全奖惩管理条例》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九条 检查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因玩忽职守而引发安全事故,按公司《安全奖惩内部条例》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十条 每次现场安全检查后,安全环保部都要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并在期限到达时给予验收。对限期整改未达标的,按公司《安全奖惩内部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并由安全环保部整理归档。
第9篇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积极配合分公司每季度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6、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7、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第10篇 某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
1.经常检查
工程股每星期检查电器线路、机电设备有无短路等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和灭火器是否处在良好状态。办公室每星期负责检查疏散通道、安全门是否符合消防标准以及食堂煤气使用是否安全。经警队每星期负责检查水源林是否存在火患等情况。如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2.定期检查
根据库区的防火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管理处每年进行两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3.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工程股消防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检查灭火器是否正常良好。
3.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4.检查食堂及职工家庭的煤气罐是否合格,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5.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部门。
2.受检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3.受检部门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4.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5.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生产领导组有权报管理处作出处理。
6.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11篇 水泵工巡回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度
一、值班人员对本机房所有设备、设施应每隔二小时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对异常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应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的应立即汇报,并认真细致的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二、巡回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仪表
1、电压表:读数可在额定电压变动-5%至+10%的范围内,相间电压不平衡程度不超过5%。
2、电流表:电流表读数不应超过电动机额定电流值±5%,三相电流中任何一相电流与三相平均电流相差不应超过10%。
3、真空表:动作灵敏,示值正常,能起监视作用。
4、温度计:电机最高温度不超过60℃。
5、压力表:动作灵敏可靠,示值准确,读数应在相应水泵钻牌值范围之内。
6、频 率:频率范围42-50hz(指三泵房变频柜)
(二)检查水泵、电机
1、检查水泵、电机各部位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音出现,振动产生。
2、检查填料函的温度和滴水是否正常,一般清水季,泵端滴水不成线。
3、检查电动机外壳温度和机组轴承温度是否正常。
(三)检查闸阀是否完好,有无漏水现象
(四)检查配送电设备
1、查看各线圈、触点和连接线接头处有无松动、冒烟、跳火、发热等现象,以及有无烧伤痕迹和焦臭味。
2、检查变频柜温度,听其是否有异常音现象,看操作盘有无特殊字符出现,若发现特殊现象,可先停机,后汇报调度或车间值班人员(三泵房)。
(五)检查其他辅助设备
1、检查真空泵机组有无漏水、漏气现象,有无管路堵塞现象,不正常立即处理。
2、检查潜污泵运行是否正常。
3、检查电动葫芦控制按钮是否正常,钢丝绳有无卡塞缠绕现象及纲丝绳完好状况。
4、检查起闭机是否正常运行(一泵房)。
(六)检查取水廊道(河道)和清水池
1、检查取水廊道(河道)冬季浮冰、夏季洪水及河水水位变化情况,特别在冬季、洪水季节应不定时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和车间值班人员(此条适应一泵房)。
2、检查清水池进水处人孔浮冰集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和车间值班人员(此条适应二、三泵房)。
(七)其他检查
1、检查机房设备、区域卫生。
2、检查仪表井、闸门井有无积水(二泵房)。
3、检查热电厂闸门完好及水表是否正常(三泵房)
第12篇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制度
一、 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一是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二是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三是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是通过检查,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吸取教训;
五是通过检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加强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伤亡事故的处理等等。
三、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1、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周不少于四次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组织落实“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2、项目部安全员、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要每天全天候、全过程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
3、施工现场要时时处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后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一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吊车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4、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5、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6、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
7、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评价。
8、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四、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此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引起整改单位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3、对于违背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
4、受检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五、全体监理人员监督、检查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龙门架(井字架)、施工机具、脚手架的防护、吊车、打桩机、模板工程等项目,在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完成后,在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有关作业班组长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总监办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验收报审表》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安全准用证,准用证要悬挂在机械设备的醒目位置,未经安监站检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并履行好交验资料入档。
六、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安排制度巡回检查,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科和总监办。
七、检查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八、检查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九、检查项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第13篇 矿山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和查明生产中存在着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便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促进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检查内容
第二条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组织是否合理,查安全生产的责任是否到位,查对安全生产的知识是否普及等。
第三条查制度: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第四条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有无擅离岗位或其它违纪现象发生。
第五条查领导: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是否模范执行、带头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第六条查隐患:查各类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现场毒物浓度粉尘浓度是否超标,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全设施是否完善,工艺、电气、设备、仪表以及以往所检查出来的整改项是否整改等内容。
第七条安全检查的方式
(一)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1、公司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集中进行检查。(全公司范围)
2、各车间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由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安全主管部门。
(二)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1、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专业部门处室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定期进行。
2、每年检查的主要专业为: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工艺操作的检查、电气安全检查、车辆安全检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劳动卫生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季节的特点和变化进行的安全检查。春季以防火、防爆、防雷击为重点;夏季以防雨、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寒、防中毒为重点;冬季以防冻、防滑、防中毒、防火为重点。由安全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和防范措施要进行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部。
(四)所有生产岗位员工要在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制度中明确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时间、要求、方法和手段。
1、操作规程中规定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2、巡回检查制应明确,定检查点、定检查路线、定检查时间、定检查人员;查工艺变化、查异常情况、查跑、冒、滴、漏、查安全隐患,认真做好记录。
(五)各级领导人员和生产指挥人员是否都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各职能部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对安全生产负责。
(六)各专业部门及生产单位,都在形成日常性、定期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节假日前后更在对一些隐患多发工序进行重点检查。
第八条事故检查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后,针对事故教训应展开普遍性的专题检查,以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确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安全检查的方法
安全检查要依靠群众,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隐患有关部门要立即定方案,定时间、定人员安排整改。
第十条安全检查中存在问题及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一)、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三违现象,应视情节严重,给予现场批评教育、违章处罚、公司通报等处理,并纳入安全考核。
(二)、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具体要求及时进行隐患整改,避免因未及时进行隐患整改而发生任何事故。隐患整改应符合公司隐患整改管理制度要求。
(三)、对于在隐患整改中做出显着成绩者,应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查出的隐患问题,有关领导和人员如漠不关心,不予解决或延误的要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或处罚。
第14篇 电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自行检查的要求,及时发现和查明并消除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定期自行检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2、各项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填写自行检查记录和运行故障记录。
3、自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日常安全巡查每天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4、自行检查和日常巡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和填写。
5、对查出的电梯故障和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相关情况应在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用电梯,并向单位安全责任人报告。
6、对存在但有整改条件的一般隐患项目,应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工作,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7、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用电梯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书面向当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公示电梯入口显著位置。电梯安全负责人应组织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或改造,待隐患彻底消除后电梯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定期自行检查和日常巡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电梯安全管理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建立电梯隐患整改台账,同事归档备查。
第15篇 防火检查安全制度
1、部门配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部门经理/领班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4、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商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店经理和相关部门。
6、安全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商场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店经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10、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在进行。
第16篇 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一、配电箱里面的三相四线五线制必须要按规定执行,在检查中发现未做到三相四线五线制的,处罚100-200元。
二、末级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在检查中发现未做到的,处罚100-200元。
三、机械必须接地,在检查中发现未做到的,处罚100-200元。
四、电动吊篮和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如未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处罚300-500元罚款。
五、做基础必须要做的以下要求:
1、空压机必须要有防护罩。
2、电动葫芦和手摇架的钢丝在不具备安全的情况下部能使用。
3、工人下井必须要用扒梯河保险绳,不能用钢丝绳吊篮下井。
以上几点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否则处罚500-1000元罚款。
六、工人宿舍不能私自煮饭和乱接乱搭电线,保持宿舍的整洁畅通,如有违反,处罚100-500元罚款。
七、工地塔吊和钢筋房、木工房的灯在正常情况下未关的处罚100-200元罚款。
八、塔吊指挥上班时间未到现场上班每次处罚100-500元的罚款。
九、安全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特种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否则处罚款500-1000元。
十、管理人员出现行贿受贿现象经调查确认后以3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并开出公司。
十一、防护栏杆未达安全标准和未设置防护栏杆处罚500-1000元罚款。
十二、在施工现场若发现偷盗公司财产及他人财物的人员,处以罚款5000-8000元;情节严重按相关法规送相应部门处理。
十三、机械设备工作结束后,需清理维护,使其保持正常稳定状态,否则处以50-100元罚款。
第17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第18篇 商综楼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工程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各负责人(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参加。
2.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参加。
3.安全检查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进行。
4.专业安全检查主要查结构、设备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各种检测数据,作业环境状况,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
5.项目定期安全检查为每十天一次。
6.班组安全检查为日检或周检二次。
7.法定节假日放假前、工程复工前、冬季及雨季、署期以及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要进行不定期机动检查。
第19篇 现场安全检查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促进各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矿长对矿安全生产负责;区队长要对本区队安全生产负责;生产现场当班班组长要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当矿长、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区队长、班组长因故请假或外出时,必须明确其他人代为负责。
矿管理机关必须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调度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干部坚持调度值班,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1、每月由矿长组织一次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隐患、质量标准化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岗位责任制在现场的落实、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等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现场整改、集中通报、经济处罚、限期整改的方式加以落实。
2、每季度由矿长组织通防、机电等部门对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3、回采工作面新面投产前,由生产矿长组织回采专业人员、调度室、安监处、生产、机电、运输、通防及有关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新面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4、掘进巷道竣工后,由生产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照掘进巷道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执行。
5、副总以上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专业管理人员、区队长下井必须对所经过地点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入a卡,并由现场人员签字,上井后交井口信息站筛选,否则不计下井指标。
(二)专业人员安全检查制度
1、各专业对所辖范围内的采、掘、机、运、通、安全、防治水进行重点检查、定期检查、解剖检查。每旬由分管领导组织专业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方面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重点工作面要重点检查。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解除不生产”的“三不生产”原则,切实搞好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每月由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所有规程、措施进行严格复查,发现有违反上级规定或与现场不符的,要及时改正。对临时性工作和零星工程,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和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制度,无规程、措施或零星任务书的一律不准开工生产。
由专业副总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队规程、措施的传达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工程、措施学习签字齐全,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规程、措施。
3、重点、特殊工程监督检查制。专业突出对重点和特殊工程的监督检查。现场若出现下列情况和问题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重点盯班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撤除;
(2)采掘工作面遇特殊地质构造的施工;
(3)巷道贯通、开门、予透、过断层、过老巷;
(4)三岔口、四岔门的施工;
(5)排放瓦斯,探掘和探放水;
(6)新投用的机电、运输系统;
(7)大型设备的安装、施工、撤除及检修;
(8)长时间停电检修项目;
(9)掘进工作面有计划停风后恢复通风。
(三)区队、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区队自检自查制度
各区队由区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各施工地点进行自检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2、开工前安全检查制度
开工前,班组长要对工作地点的人、机、物、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挂牌开工生产。
3、瓦斯检查制度
(1)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
通防工区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执行巡回或跟踪接力检查制度,对各施工地点、作业场所进行瓦斯检查,检查结果要向现场人员通报,并填写现场瓦斯检查牌板,同时检查沿途路线的通防设施,对安全监测系统瓦斯探头和瓦斯断电仪进行检查、校正。
(2)“一炮三检”检查制度
放炮作业的区队要配备兼职瓦斯检查员,并经专门培训,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制度,检查结果要向现场人员通报,并记在“一炮三检”手册上。
4、交接班制度
班组长及各工种要现场交接班,要详细说明现场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在a卡上的交接班记录,并互相签名。
(四)群监系统监督检查制度
群监系统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管理上的监督保证作用,结合实际,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对“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
(五)考核规定:
1、矿长(区队长、班组长)因故请假或外出时,必须明确专人代为负责,否则罚款10-50元。
2、必须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调度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正确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严禁无故空岗,否则罚款10-50元。
3、在每月一次由矿长组织的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中,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元,对检查出的问题逐条加以整改落实,否则罚款10-50元。
4、每季度由矿长组织通防、机电等部门对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落实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50元。
5、回采工作面新面投产前,由生产矿长组织对新面进行验收,不经验收投产,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6、掘进巷道竣工后,由生产矿长组织进行检查验收,不经验收投产,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7、全矿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对所经过地点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所检查路线24小时内发生事故,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入下井记录本或时控卡,并由现场人员签字,上井后交井口信息站筛选,否则不计下井指标。
8、每月由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所有规程、措施进行严格复查,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和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制度,无规程、措施或零星工程任务书的一律按“停止作业”追究责任;规程、措施签字不全或代签的,罚款20元。
9、重点、特殊工程有专人负责监督检查、盯班管理,空班罚款10-20元,发生事故追究盯岗人员的责任。
10、开工前,班组长要对工作地点的人、机、物、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挂牌开工生产,否则罚款5-10元。
11、瓦斯检查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地点、作业场所巡回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造假数,一律开除矿籍。
12、群监系统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管理上的监督保证作用,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对“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否则罚款10-20元。
13、未执行现场交接班或不签名及交接不认真的罚款5-10元。
(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第446号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煤炭局《关于对省属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问题的批复》等有关规定精神,根据集团公司新矿安字[2007]5号《关于贯彻<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和新矿安字[2007]16号《生产矿井管理人员下井考核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矿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经矿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1、下井带班人员范围
(1)井下区队每班必须有1名工区管理人员下井盯班。
(2)矿每班必须有1名副总以上领导下井带班。
2、下井带班人员任务及职责权限
(1)区队管理人员盯班任务及职责权限
①区队管理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切实掌握和抓好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②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抓好规程、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在现场的落实,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③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负责落实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每班开始工作之前和工作中,必须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④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班组劳动组织、工程质量、持证上岗、职工正规操作等工作,及时制止“三违”,杜绝违章指挥。
⑤当施工现场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组织职工撤离,并积极组织处理险情。
(2)副总以上领导带班任务及职责权限
①下井带班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切实掌握和抓好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②深入到安全薄弱地点具体解决现场问题。
③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④检查所经路线的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标准化、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职工正规操作等工作,及时制止“三违”,杜绝违章指挥。
⑤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及时向调度室、矿领导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盯在现场整改。
⑥检查在生产过程中是否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检查规程、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理。
3、带班人员规定及考核办法
(1)区队管理人员盯班规定及考核办法
①必须参加班前会,按规定带领职工上下井,并填写上下井登记表。对未参加班前会或未填写上下井登记表的罚款10元/次。
②下井必须到信息站挂牌,上井到信息站摘牌,并填写下井记录,有信息站负责考勤。对不按规定摘挂牌的罚款10元/次。
③每班至少有1名工区管理人员现场盯班,不得空岗。出现空岗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联责区长10元/次,并由区长安排管理人员下井盯班。
④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班的盯班人员要在现场向接班的盯班人员详细说明现场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簿。对违犯此项规定的罚款10元。
⑤必须按本单位走动式管理规定的路线,对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立即整改,同时对当班巡查路线的职工a卡进行考核并按规定互相签字。对违犯此项规定的按区队精细化文件规定进行处罚,由区长考核。
⑥每班必须向调度室及工区汇报不少于两次,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每少汇报一次罚款10元,由调度室考核。
⑦要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保证下井时间不低于8小时,杜绝早上晚下现象。对早上晚下者罚款10元/次,由安监处考核。
⑧必须保证下井质量,对下井经过的路线、时间、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要认真填入a卡,上井后交工区值班人员。对违犯此项规定的按区队精细化文件规定进行处罚,由区长考核。
⑨工区值班人员要根据盯班人员a卡填写的隐患及整改意见,进行筛选后下隐患通知单,并记录隐患台帐进行安排处理。对违犯此项规定的按区队精细化文件规定进行处罚,由区长考核。
(2)副总以上领导带班规定及考核办法
①每月由调度室负责编排副总以上领导轮流下井带班表,每班一人,包括日期、班次、带班的走动路线等。
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班次上岗,在早班7:00、中班15:00、夜班23:00前到调度室了解全矿安全生产状况并考勤,确定下井走动路线。对违犯此项规定的罚款10元/次。上岗人员必须按时上岗,不得空岗,确实有事必须向生产矿长请假同意,并由其他副总以上领导替班。出现空岗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并进行责任追究。下井必须到信息站挂牌,上井到信息站摘牌,并将下井记录交信息站,由信息站考勤、建立档案。对违犯规定的罚款10元/次。
③必须按走动式管理规定的路线,对所经过的各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立即整改,同时对当班巡查路线的职工a卡进行考核并按规定互相签字。
④每班向调度室汇报不少于两次,特殊情况,必须随时向调度室汇报,上井后必须到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调度室负责做好记录。每少汇报一次罚款10元。
⑤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保证下井带班时间不低于8小时,杜绝早上晚下现象;对早上、晚下而又发生事故的从严从重责追究任。信息站严格下井考勤制度,凡是盯班人员早班15:30、中班23:30、夜班7:30以前上井交卡的,其下井视为无效,并罚款10元/次。
⑥上岗人员必须保证下井质量,对下井经过的路线、时间、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必须认真填入a卡,上井后交信息站。信息站要根据上岗人员a卡填写的隐患及整改意见,进行筛选后下隐患通知单或d卡送交责任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进行闭合。对违犯规定的罚款10元/次。
⑦科室管理人员上岗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⑧对下井带班情况,由调度室负责做好下井汇报记录,由安监处负责做好下井考勤、建立考核台帐,实行档案管理。
⑨由安监处负责在井口设立副总师以上领导下井公示牌板,通报考勤,接受职工的监督。
4、管理人员各项指标及考核办法
(1)考核规定
对完不成各项指标考核按照管理人员岗位月薪考核办法执行。
(2)管理人员各项指标
类别
职务
下井指标
停止作业
三违
指标
合计
其中
夜班
中班
8小时
一般
严违
矿领导
矿长
10
0
0
1
1
1
0
党委书记
10
0
0
1
1
1
0
生产副矿长
20
2
2
2
1
3
1
生产准备副矿长
22
3
3
3
1
3
1
机电副矿长
20
3
3
3
1
3
1
总工程师
14
3
3
3
1
3
1
安监处长
22
3
3
3
2
5
1
工会主席、经营副矿长、总(副总)会计师
6
0
0
0
0
1
0
采、掘、机、通副总及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
20
3
3
3
1
3
1
运输副总、总工助理
20
2
2
2
1
3
1
安全副总
18
3
3
3
2
5
1
安全生产技术科室
安监处监察科科长
20
2
2
3
2
3
1
安监处监察科副科长、科员
22
3
3
3
1
2
0
生产科室支部书记
12
2
2
2
0
2
0
各科室支部书记、业务副主任(副科长)工程师、技术员
16
1
0
2
0
1
0
各科室副科长、科员、调度室生产副主任
20
3
0
3
0
2
0
调度室调度员、值班副主任、技术科分管设计副科长、地质工
12
1
0
0
0
1
0
机运科分管设备的副科长
16
1
0
0
0
2
0
机运科井下机电检查人员、矿压观测员、测量工、通防检测人员
22
0
0
0
0
0
0
生产辅助科室
经考科科长
16
2
2
2
0
2
0
经考科分管井下考核的副科长、科员
20
1
0
0
0
0
0
经考科分管定额的副科长、定额员
12
0
0
0
0
0
0
工会生产副主席、劳动委员
12
0
0
0
0
2
0
生产及辅助单位
区长
20
4
0
4
0
1
0
副区长
22
4
0
20
0
2
0
技术员
16
0
0
0
0
0
0
注:严违为季度指标。
5、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所有生产管理人员。
(2)检查范围
井下所有系统、岗位、施工地点均在走动式检查范围。
(3)巡查内容
①检查现场工程质量、文明生产情况。
②检查现场隐患排查和各种记录填写情况。
③a卡执行情况。
④设备点检制执行情况。
⑤监督区队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
⑥矿安排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⑦标准化管理执行情况。
⑧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
(4)巡查周期
①矿长、书记
每季度要将所有采煤、掘进工作面覆盖检查一次,每年要将所有机电运输、通风防尘系统覆盖检查一次。
②生产副矿长
每月下井要将所有采煤工作面(包括生产、准备、撤除)、掘进工作面、巷修地点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要将提升运输系统覆盖检查一次;每半年要将通风防尘和其他生产系统覆盖检查一次。
③生产准备副矿长
每月下井要将所有采煤工作面(包括生产、准备、撤除)、掘进工作面、巷修地点、提升运输系统、通风防尘和其他生产系统覆盖检查一次。
④采煤副总工程师
每周要将所有采煤工作面(包括生产、准备、撤除)和采区原煤、轨道运输、通风防尘系统覆盖检查一次。
⑤掘进副总工程师
每旬要将所有掘进工作面和所属采区轨道运输、原煤运输、通风防尘系统覆盖检查一次。
⑥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
每月要将所有提升运输系统、压风、排水系统、高低压供电系统和机电峒室覆盖检查一次。
⑦安监处长、安监处主任工程师
每旬要将井下所有采煤工作面(包括生产、准备、撤除)掘进工作面、巷修地点覆盖检查一次,每月将机电场所峒室覆盖检查一次。
⑧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每季要将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所有通风防尘系统覆盖检查一次,通防副总每月覆盖检查一次。
⑨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总工助理
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采、掘工作面每月覆盖检查一次;矿井水及地质构造异常地点每月不少于两遍。总工助理采、掘工作面及巷修施工地点每月覆盖一遍。
各区队、科室管理人员的走动路线、覆盖周期由区队、科室自行制定报专业批准后执行。
(5)巡查问题处理
排查出的问题现场能解决的必须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制定解决方案和确定完成时间,由单位管理人员在检查人员a卡签字,并积极组织整改按期完成,每条隐患都必须按“5w1h”的要求形成闭合。
(6)考核规定
①由各专业制定内部考核办法,每月对区队、专业管理人员的走动式管理考核一次。否则,对责任人罚10元/次。
②各科室、单位必须建立走动式管理牌板或图表,并认真填制。不建立或不填制对科区长、责任人各罚款10元/次。
③副总以上矿领导严格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检查所覆盖地点,对所经过的各工作地点的职工a卡进行考核并按规定互相签字。否则,按精细化管理规定考核。
④在信息站建立副总以上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牌板,并认真填制;不建立或不填制对责任人罚款10元/次。
⑤未按规定完成覆盖地点每少一个地点罚10元。
⑥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带齐必备的量具、工具和记录本,否则,对责任人罚10元。
⑦严格执行矿长、生产副矿长、安监处长下井汇报制度,下井前半小时至下井一小时内必须个人向集团公司安监局值班室汇报。
(七)制止“三违”的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地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现象,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矿井长治久安。根据《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三违”根据情节的轻重分为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两类,分类及处罚标准见附1《“三违”处罚规定》。
2、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发现“三违”时,必须立即制止,对责任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帮教,由责任者现场签字,并按处罚规定进行罚款。对发现“三违”而不制止的,与“三违”者同样处罚。对严重“三违”者除按规定处罚罚款外,还必须执行程序帮教。对因“三违”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3、制止“三违”者上井后必须将“三违”人员名单、“三违”内容、处罚意见填在井口信息站的“三违”统计本上,并把带有“三违”人员签字的检查表交井口信息站,经审查后由井口信息站出具罚款单。
4、对所有“三违”罚款实行交现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实行罚款交现金管理规定》。
5、在对“三违”实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要做好教育和帮教工作,由安监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定期召开“三违”家属座谈会,签定亲情帮教单和亲属共同做好“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一般“三违”季度内不再违章,“严违”半年内不再违章,“三违”罚款返回由其亲属签字领取。
(八)以上考核由安监处负责,建立考核台帐。
第20篇 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1、煤矿井上井下安全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器材必须分类由专人管理、检查、维修,按通风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防灭火系统等方面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其他单位不得擅自保管。
2、安全装备、仪器仪表、器材等必须按标准进行检查、维护,并定期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效验、检定,否则不得投入使用。检查维修必须按规定填写检查维修记录,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各系统安全装备、仪器仪表、器材主要包括如下:
(1)通风系统有主要通风机、井下局部通风机、空压机以及瓦斯监控系统,器材有瓦检器、便携式瓦检仪等。
(2)运输系统有主要提升机、架空人车、人车、调度绞车、钢丝绳、保险绳、轨道、挡车器等。
(3)供电系统有地面变压器、配电柜、主要通风机、提升机房的各类开关;井下各类电器设备的开关、电煤钻、电缆、各类通讯器材设备等。
(4)排水系统有井下排水用的大小水泵、排水管以及防尘设施等。
(5)防灭火系统有消防水管、消防化学药剂、沙袋等器材。
4、煤矿必须每周组织一次井上井下安全生产设备专人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井上、井下不能正常安全工作的设备,必须及时运出地面进行修理。
5、每一个项目检查组或检查人必须严格依据相关项目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作好相应的记录。
6、每一个项目检查完毕后,在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技术负责人主持的检查工作情况汇总会议上进行汇报,做出检修方案或措施,再派专人进行修理。
7、地面必须有备用的安全生产设备,以便井下的设备损坏时能及时更换,被损坏的设备必须尽快修好。
8、地面库房必须把备用或已检修好的安全生产设备分类堆放,不得与已坏的设备、器材混堆在一起。
9、对已被损坏的安全生产设备、器材,在无法修理时,必须及时购买更换,以备急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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