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培养祖国花朵的摇篮,确保其安全至关重要。安全制度如同一道无形的防护网,旨在预防意外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它不仅体现了对每一个孩子的尊重和关爱,更是教育工作中的基础责任,对于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增强家长和社会的信心有着深远影响。
1.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突发事件应对方案,包括火灾、地震、疾病爆发等,确保快速响应。
2. 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校园设施安全检查:定期对教学楼、食堂、操场等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4. 来访人员管理: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实行来访登记制度。
5. 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确保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
1. 制度要具体: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
2. 实施要到位:定期进行制度培训,确保全体教职工熟悉并执行。
3. 反馈与改进:建立反馈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
4.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规操作。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一项细致而持久的工作,需要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改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让他们无忧无虑地成长。
第1篇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 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范文先生网 www.)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 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 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
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
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 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 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 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 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七章 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五条 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
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 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 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劳动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2篇 y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1.园长负责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2.定期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
4.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全园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5.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每天下班应检查封闭炉灶;定期检查厨房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
6.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内不得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8.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我园全体师幼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我园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园内:园内的建筑(如园舍、围墙等),电路,消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活动场所及安装的有关器械、食堂、幼儿用具等;园外:园外周边环境、幼儿上下学道路周边等。
2、安全隐患排查时间:园内每周进行一次;校外根据各时期的专项隐患排查活动进行;各种自然灾害发生前后各一次(如台风、暴雨等)。
3、排查人员组成:每组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幼儿园领导必须参加。
4、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
5、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时间表,在今后检查中落实。如发现的问题是本级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及时撰写报告后逐级上报,尽快圆满解决问题。
6、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幼儿园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第3篇 幼儿园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7
幼儿园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七)
1、幼儿园驾驶员每天需认真检查车辆,如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保安全。
2、要求坐车幼儿家长准时接送,并人员固定接送幼儿,如换人接送幼儿,接送车老师要询问事由,并请与家长电话联系,才能接走幼儿,如果没有家长接送,一律不让幼儿自己回家,必要时幼儿随车返园。
3、检查幼儿是否带不安全或危险品。早上最后一名幼儿上车后,做到认真点名做好记录。
4、接送幼儿老师要将幼儿接送车全程线路及地点乘车幼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接送车入园后,有接送老师将幼儿送到教室,下午接送幼儿需将幼儿送到家长手中,如家长不在家,需联系安排好之后,方可离开。
5、把乘车幼儿的健康与安全放在首位,视线不离幼儿。调整好幼儿的座位,避免幼儿在车内打闹,禁止幼儿玩弄车门、车窗、开关等,行驶中老师要和幼儿坐在一起,护理好孩子。幼儿离园上车前,要仔细查清人数,要从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车上是否有人有物(绝对不能把幼儿滞留在车上)。
6、时刻提醒开车师傅不得超速,超载,高度注意行车安全,若车前后有幼儿,不得开车。车未停稳,不得让幼儿上下车。停车时,注意路边车辆来往,保证幼儿上下车的安全。
7、驾驶员要做好教师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工作,及时把教师或家长的信息反馈给对方。
第4篇 幼儿园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保安管理是保障所辖物业区域内财物不受损失、人身不受伤害,保障业主生活秩序正常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为切实做好zz__花园的安全保安工作,我们确立了人防为主,技防为辅、全面防范的治安管理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安防范措施,确保管理无盲点,治安无事件并严格按照南京市服务等级中的四级标准来执行和为业主服务。
一、日常安全管理
1、保安队伍管理
安全保安队伍建设按高标准、严要求的指导思想,严抓招聘、培训、上岗、考核等关键环节,实施准军事化管理。与专业学校、部队建立人员输送关系,保安员以招聘专业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为主,年龄绝大多数为30岁以下。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及物业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保证保安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建立业务、绩效考核与工资、职位挂钩的机制,在年终考评中,实行8%的淘汰率,保持安全保安部伍的高素质和战斗力。日常工作中要求队员统一穿戴公司的保安员服装,戴好工作牌,带好安全管理器械,队员精神饱满。
2、安全巡逻防范管理
⑴、实施24小时全面防范,三岗结合,即巡逻岗、守卫岗、机动岗三岗联合防范,做好点、线、面的配合与互动,确保无治安死角。
⑵、保安巡逻统筹安排,根据zz__花园的地形、地貌、建筑及功能布局,合理制定zz__花园的安全保安巡逻路线与时段,并随时对巡逻进行有效监控。
⑶、在做好人防、物防的基础上,逐步完善zz__花园的智能控制中心网络和智能化安防系统,充分发挥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结合的优势。
⑷、养好巡逻签到的习惯,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结合安全防范的要求,在小区设置一定的巡逻签到点,每一小时巡逻签到一次,确保小区每个角落都有保安队员每小时巡逻到,增加了小区的安全系数。
3、门岗的出入管理
⑴、加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有效控制偷盗等治安案件,维护区内用户利益。
⑵、区内用户凡有物品搬出小区,须事先向客户服务中心申报,客户服务中心及时向其它部门传达,保证在搬出物品时提供方便。
⑶、保安部人员有责任对所有物品搬出进行盘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在有需要时联系支援。小区出入口岗亭值勤保安员须密切注意进出车辆及人员,发现可疑人员及时进行检查、处理。盘查时须注意礼节,以礼貌的态度请求当事人配合,尽量快速地完成检查以减少当事人之不便。在无事实依据时,如当事人不予配合,不得强行搜查当事人,但可以要求其出示证件并登记。
⑷、小区内发现有关可疑情况并且当事人逃脱时,应立即以对讲机、电话等方式迅速与出入口岗亭及执勤保安部员联系,报告有关特征请求拦截,有关人员接到拦截请求时必须及时作出反应。
⑸、经盘查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时,及时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⑹、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保安主管汇报,保安主管准确及时记录在案,做到凡事有案可查,记录时间、地点、人、事等要素齐全。
4、安全监控的管理
⑴、监控室24小时有监控员值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对出入口实行不间断的监视工作,并设立24小时报警电话。
⑵、监控室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如须参观需得到管理处主任的书面同意后由保安主管带入。
⑶、每星期定期对周界报警、楼宇对讲、住户报警、消防报警等进行演习和设备保养等工作。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1、打架斗殴的处理
⑴、立即劝阻打斗,劝散围观群众,收缴打斗用的凶器,如有伤人和财产损失,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⑵、如双方不听从制止,事态继续发展,难以控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协助公安人员处理。
⑶、如有重伤者应送附近医院抢救。
2、盗窃的处理
⑴、如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立即组织人员当场抓获,连同证据(作案工具、脏物)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⑵、发现盗窃现场,盗窃分子已经逃离现场的,积极组织人员对现场附近认真清查,岗亭人员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
⑶、保护案发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人员的处理。
⑷、对重大可疑盗窃现场,由事主和目击者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⑸、对可疑作案人员,采取暗中监视和设法约束,交公安人员处理。
3、抢劫的处理
⑴、迅速制止犯罪,设法擒获或召集组织其他人员擒获罪犯。
⑵、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无固定现场的、无法将劫匪遗留的物品留在原处的,要一一收拾起来,交公安机关处理。
⑶、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勘查完毕不能离开。
⑷、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立即设法将伤者送医院抢救医治。
4、可疑物体及恐吓电话
处理
⑴、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可疑物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不准触摸,指导观众及行人远离该处,如明显属危险物品或爆炸品等,立即通知当班负责人致电110,寻求支援。
⑵、如接获任何恐吓或有任何有危险性发生的电话,须保持镇定,与对方详谈,留意电话背景、动机及有何要求,如对方已收线,不要把电话挂断(待警方寻找电话来源),迅速报警。
对上述突发事件处理后,及时做好相应记录,收队总结,并向相关部门汇报。此外,我们将进一步密切与当地治安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治安部门的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安防报警应急反应流程
㈢、保安员仪容仪表守则
1、保安部员要具备特殊的精神面貌,要精力充沛、精神抖擞,善于运用智慧和勇敢去战胜一切困难,沉着机智地处理突发事件。
2、保安部在集训时,要求着装统一,队列整齐;集训完毕,指挥员要检查队容仪表情况,下达整理服装及检查装备口令,凡未按要求统一着装和装备,以及精神面貌不振,不准参加集体活动,由此而连续三次不参加活动者,劝其离队。
3、保安员上岗执勤前,必须整理检查衣、帽、领带、鞋带、武装带及装备是否穿戴齐备和规范,班组长应在场检查纠正,并要求全体保安员形成规律,养成习惯;若有意不对镜整容,歪戴帽子,斜挎武装带等,应给予严肃批评,当事人还需写出书面检查,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辞退。
4、保安员上岗执勤必须穿统一制服,配带管理处工作证,凡有一样不齐备者,不准上岗执勤。
5、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二人流动执勤要成排而行,三人流动执勤,要成行而行;在执勤时不准背手抄手或将手放在裤袋里,不准闲聊、嬉戏、看书、看报、会客、吸烟。
6、不准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勤换洗服装,勤擦皮鞋,保持帽子平整干净,养成讲究卫生的好习惯。
7、对待用户及同事要友善、和气、礼貌热忱,面带笑容,不能板着面孔;领导前来检查工作,要立即立正或起立迎接;要坚守各自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8、保安部在整队行进途中,队员不准东张西望,步伐必须整齐统一,喊口令时必须声音宏亮有力,要体现保安队的整体力量和压倒一切的气势;指挥员口令必须清楚、宏亮、富有号召力。
9、武装带、橡胶、警棍限执勤时使用,其它场合需使用时,需经队长以上领导批准。
10、消防斧、板手等消防设备,限火警时使用,不得作其它用途。
11、制服及服饰仅限执勤时穿戴,其它场合、时间不得穿戴;着制服时必须佩戴整齐;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不得披衣敞怀及穿拖鞋。
12、对讲机只限巡查、值班时互相沟通情况,严禁在对讲机中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对讲机只限在本区范围内使用,特殊情况需携带外出或改作它用,须经队长以上领导批准。
14、对讲机电池由班长统一管理,值班员不得私自更换;如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应保护好对讲机不受雨淋,以保证正常使用;爱护对讲机,严禁拨弄、拆卸、拍打等;严禁将对讲机转借、转让他人使用。
15、保安员宿舍制定值日排班表,值日员必须全天候保持室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队长、值日员检查督促其他人搞好各自的内务卫生。
16、每个队员起床后,必须把内务搞好,被子叠放整齐,其他物品摆放有序。
17、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上、下班时,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或从事影响他人的行为。宿舍内严禁用电炉做饭,私拉乱接电线;宿舍内严禁堆放杂物。
㈣、治安综合管理
1、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治安管理的规定;
2、遵守小区管理处及业主委员会公布的、旨在维护本小区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密切配合辖区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管理处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在保安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作;
4、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本小区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保安部处理。
5、及时申报留住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留住的流动人员应在三天内,留住的暂住人员应在十天内持有效的证件到有关单位申报。
6、爱护本小区的保安设施,正确使用电子对讲防盗门和各种智能化设备设施,并教育小孩不得损坏有关设施。
7、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注意锁好住宅门窗和自己的车辆,不得让陌生人进入住宅,进出大楼时注意不得让陌生人跟进。
8、为保障小区用户的正常生活秩序,诸如收破烂、乞讨、叫卖、张贴小广告、上门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发现擅自进入小区者,立即勒令其停止活动。
9、禁止任何人翻越小区围墙和防护栏。
10、小区用户及进入小区人员都必须爱护小区内的公用设施,损坏物品要照价赔偿。
三、消防系统管理
为了保障zz__花园小区内业主、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zz__花园的消防管理上,我们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专业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南京市消防管理的法规、条例为准则,结合zz__花园的结构和特点,开展消防管理工作。
㈠、消防机构的建立
㈡、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管理处主任负责设立消防组织机构,并指挥消防演练和灭火工作。
2、消防主管负责监督日常消防工作和协调监督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负责执行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值班运行和义务消防队的工作。
3、维修部负责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故障排除。
4、消防监管员负责巡回检查、器材管理、直观设备设施的检查、动火作业及相关档案管理。
5、全体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担负防火、灭火义务。
义务消防组织图
㈢、消防管理
●消防管理要素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1.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1.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1.4监护动火作业;
1.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1.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1.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2、实行用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4、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5、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
7、区内任何商铺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备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小区范围内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9、用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管理处批准并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规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市消防管理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3只灭器。
10、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1、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气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住所;用户及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12、各用户应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防火安全检查
1、小区内的消防检查工作,由管理处统一安排、布置,具体实施由管理处消防管理员负责。
2、检查方式
2.1定期检查
根据小区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对小区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全面检查,并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2.2突击检查
不定期突击检查小区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并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3、检查内容
3.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3.2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缺。
3.3用火用电方面。有无违章动火,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超负荷现象等。
3.4易燃、易爆物品及燃气储气瓶应重点检查,防止泄漏。
4、火险隐患的整改
4.1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用户。
4.2受检用户接到整改通知后,应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
1、管理处主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筑防火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并由消防主管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由消防监管员登记在消防设施、器材登记表中。
2、结合zz__花园具体情况以及设备运行情况,需要更新、改造、增补等较大项目,由消防主管提出提案,管理处主任审批后实施。
3、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由消防监管员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项目有:消防栓、各种灭火器、防火门、各种标识等,并做好相应记录。
消防装备表
序号名称数量序号名称数量
1消防斧头3把5消防服12套
2专用扳手3把6消防云梯2架
3防毒面具12套7手提灭火器30支
4钢盔12套8推车灭火器2台
㈤、消防日常管理
1、消防设备的运行由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运行是zz__花园消防管理的主要环节,应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并认真做好设备的监控等工作。
2、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消防设备运行记录。
3、如发现设备运行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消防主管,消防主管现场确认后通知技术人员及时维修。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系统设备。
5、负责一般的报警处理,如火灾事故应迅速、果断的按照灭火作战程序实施。
㈥、消防知识培训
1、对zz__花园的消防工作,要求通过各种宣传手段传达到业主和用户;每季度在宣传栏上摘登消防动态及通报zz__花园的消防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2、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技能训练。
3、每年3月、11月为春、冬季训练月,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基本知识、灭火技能、火灾事故处理程序(灭火作战程序)等训练,并进行考核,记录存档。
4、消防主管、消防监管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应知识和技能培训,技术人员必须有水电基础知识或资质证书,并通过消防培训方可上岗。
5、积极参加社会各项消防活动,参加公安消防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
㈦、消防设备管理
按照《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手册》实施管理(略)。
㈧、消防演练
1、演练要求
实地演练的次数一般要求每年二次,演练时间可根据季节变化或节假日等情况来确定。
2、演练形式
⑴、模拟操场训练:按报警出动、指挥、分工配备及临时处理等综合动作进
行演练和基本技能训练,并检验是否符合灭火作战方案的要求。
⑵、模拟实战训练:按照实战要求,打开消火栓,使用手提式灭火器,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物资的训练。
3、演练范围
整体综合性演练和部分演练。
4、演练注意事项
⑴、演练必须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演练人员明确演练任务、方法和要求。
⑵、要选择好时间和地点,综合性演练必须要邀请公安消防人员指导,并有部分用户参与。
⑶、在演练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⑷、消防管理员应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㈨、消防灭火作战组织机构图
说明:
灭火总指挥由管理处主任担任;
灭火副总指挥(设备、疏散组)由保安主管担任;
灭火副总指挥(灭火、联络、后勤组)由维修主管担任;
保障组由维修部组成;
秩序组由客护中心及安全保安部组成;
灭火组由安全保安部组成;
救护组、后勤组由其他员工组成。
㈩、消防灭火作战程序
(十一)、火灾应急
火灾发生时,全体员工依照《消防灭火作战组织机构图》中规定的岗位,投入救火战斗,严格按照《消防灭火作战程序》实施灭火。
火灾应急处理:
1、发生火灾时保持镇定,切忌急躁;
2、击破最近处的火警报警器玻璃,使警报鸣响并大呼着火了;
3、在自身没有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用灭火装置扑灭火源;
4、如火势不能控制,应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5、清点人数,锁好贵重物品,组织撤离;
6、使用最近之消防楼梯(绝对不允许使用电梯)走到一楼空地,并将火场内情
况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和消防人员;
7、逃生时采用低势沿地板爬行,如必须通过火焰时,将所穿衣服或毛毯等浸湿后裹住身体迅速冲过;
8、烟的上升速度,远比人上楼梯要快,故火灾时应尽快向地面逃出;
9、留守岗位,封锁现场,直到有关方面到现场处理时为止;
10、就事件发生情况,向主管人员作出汇报。
第5篇 天使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天使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1、为了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生活的安全特制定“用气、用水、用电管理制度”,要求全园教职员工自觉遵守。
2、幼儿园安装用水、用电、用气设备,必须规范化,由后勤部门统一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接线、接水、安灯、装电源插座等。用气设施,应由天然气公司统一安装。
4、园内所有用电、用水、用气都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表,水电总表等相关设施,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变动。
第6篇 市爱苗幼儿园安全制度
市幼儿园安全制度
1、总务处每月负责定期检查园内玩具及各项设施安全,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2、加强门卫制度,严防外人入园和幼儿走失,严格控制车辆入园。
3、严格做好交接班工作,每次交、接班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4、各班危险用品(如剪刀、茶桶、幼儿药品、消毒药品等)放置安全处,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5、加强常规教育,教育幼儿盥洗室、睡室及上下楼梯不拥挤,不乱爬窗口、栏杆,不乱扔玩具。
6、加强家园联系,并要求熟悉、了解各幼儿家长,做到固定人员按时接送。
第7篇 幼儿园日常安全制度5
幼儿园日常安全制度(五)
一、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吃食品、药物;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二、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待纪律与玩法)。
三、盛饭、打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饭要放在幼儿碰不着的地方。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
四、幼儿进食时不得谈笑,不得含饭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五、药品的保管:①幼儿的药品要写好药名和人名;②大人的无论什么药都不能放在外面。
六、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掉电器、开关。
七、幼儿受伤后,当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院处理。
八、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园长。
第8篇 幼儿园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学会消防栓、灭火筒操作,
学会保护孩子。
2、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幼儿园电路、电器、防火设备情况,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3、幼儿园的所有电器(电热水器、电吹风、洗衣机、电视机、录象机等)在用完后,马上拔出插头并要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
4、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所有电器,电热水器每天晚上要切断电源,不能开过夜。
5、各班睡室、活动室之间的门口,通道要保持畅通,孩子在室内时,不准上锁,发生火灾事故时,教师、保育员要沉着镇静,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幼儿,不能丢下孩子不管。
6、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插头,发现情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7、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8、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9、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加盖放在幼儿碰不着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不随便倒开水。
10、进食时不得谈笑,不得含饭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11、水(粉)的保管:①写好名,(幼儿的药品要写好药名和人名,洗衣粉和洗厕精要写好品名放置幼儿拿不到的地方);②大人的无论什么药都不能放在外面。
12、触电源开关、刀器、滚水和火。
13、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掉电器、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14、伤后,当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务室处理。
15、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医生和园长。
第9篇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制度
1、注意安全,上班思想集中,组织幼儿在视线范围内活动,不出事故。
2、随时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孩子有病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做好门卫安全工作。
4、做到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
5、执行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6、关心幼儿健康,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适当给幼儿增减衣服。
7、要求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及零食。
8、随时检查园内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9、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防止丢失幼儿。
第10篇 幼儿园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幼儿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幼儿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幼儿园正常用电、用水。
第11篇 某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对于幼儿园而言,应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如果你想知道安全管理制度的条例,可以适当参考以下这则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保卫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允许后方可入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
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2、饮食安全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管理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3、药品管理
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4、活动安全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组织幼儿游泳时,工作人员应严密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12篇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3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三)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增加带队教师的人数,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四、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五、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
八、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
九、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十、幼儿在园发生意外,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医疗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13篇 幼儿园建筑安全制度
1、健全幼儿园的房屋档案,建立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以及供水、供电、供气设计图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
2、对在建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规程进行施工并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禁止一切非施工人员,不按照安全要求着装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
4、对围墙、花台、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它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
第14篇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模版
篇一: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一、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二、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三、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四、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五、注意厨房用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节假日实行人员值班制度。
七、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制度。
篇二:
一、总则
(一)、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二、消防组织
(一)、园长为全园的防火总负责人;幼儿园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园长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园具体的消防工作。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防火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对幼儿园教职工、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儿园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负责人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5、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防火管理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负责做好本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火灾预防措施
(一)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二)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四)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五)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六)幼儿园应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
(七)在园内举行大型_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八)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四、火灾现场紧急预案
(一)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119),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二) 发生火灾时防火领导小组人员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 使用灭火器等方式。
(三) 各班教师按指定楼道迅速组织幼儿疏散到楼下安全地带。
(四) 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五、奖励与处罚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 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4、 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 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由幼儿园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的、单位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篇三: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篇四: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 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 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l omo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篇五:
1、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儿园管理事务后勤的老师专门负责。
2、按照消防有关条例,在厨房及各楼道口配置消防灭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更新。保证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煤气、电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4、在干燥季节,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5、在各班及食堂、仓库等部门建立安全责任制,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园的消防负责人员汇报,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组织幼儿按园定的路线进行疏散,严禁组织幼儿参加救火行动。
6、定期向幼儿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响应的消防演习活动。严禁幼儿玩火、玩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把入园关,严禁幼儿带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7、各班教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禁家长在幼儿园内吸烟,或给幼儿购买易燃易爆的物品。
第15篇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领导坚持每天、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检查园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幼儿园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电线路是否老化;教室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是否牢固。
(二)排查幼儿园卫生安全隐患。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每天用水是否卫生、清洁。
(三)排查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标志是否损坏;校内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做好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查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监督相结合。
三、安全隐患的整改上报制度
在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安全隐患的处理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师生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封存、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16篇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台东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预防烫伤
1.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不允许幼儿进营养室、保育员室(门随手关)等危险地区。
3.幼儿尿湿衣裤,盥洗前,一定要试好水温(用手背试水温)。
4.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5.冬季取暖期间,保证热水袋的安全。
6.水箱上锁,水温适宜。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边角要圆滑,墙面要软处理。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2.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藏室、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5.通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 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保健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每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巧克力糖等食品,防止食品进入气管。
6.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7.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携带各种饰物。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进的食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防止不新鲜食品入园。
4.所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保健教师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5.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五、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固定接送人员,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2.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出幼儿园大门。
3.户外活动回班及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六、防止触电
1.录音机、手提电脑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洗衣机用后及时断电。
3.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4.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第17篇 百豪幼儿园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百豪幼儿园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患意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定时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各年段、各班主任每学期要利用年段会、班会对学生进行两次以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教育,教育学生爱护学校消防器材。不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学校每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处室、各部门、各班级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整治,并及时反馈整改意见。
四、学校后勤,具体负责学校范围内用电设备、用电线路的维护、维修。各年段、各班级应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自安装、改装用电线路。
五、爱护消防设施人人有责。各部门、各处室要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定位存放、定人负责、定期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非火警时,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器材,发现遗失或失效要及时上报学校处理。任何损伤、破坏校园消防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校规严肃处理。
六、教室、走廊、通道和楼梯通道不得堆放任何物品,设置障碍物,应保持疏散路线的整洁、畅通。
七、一旦发生火灾,应迅速作出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火灾。各处室、各部门负责人、年段长、班主任要亲临现场组织学生安全疏散,及时报“119”火警求救,积极参与灭火工作,认真配合消防人员灭火,确保人员安全,努力减少火灾损失。
第18篇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3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保证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教学设备设施、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定期向家长及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渗透到一日活动中。
三、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
四、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电源插座、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五、开水、豆浆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六、幼儿厕所、盥洗间保持清洁干燥,做到无异味。
七、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经常组织教职工、幼儿进行安全演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八、不准带幼儿去食堂、配电房等地方。
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校园保安要把好大门,杜绝工作时间脱岗或干其它事务。
十、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并填写好来访人员登记表。
十一、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如出现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第19篇 幼儿园安全制度-6
幼儿园安全制度6
一、门卫制度
1、幼儿园门卫由经过正规培训、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2、门卫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幼儿园的指导和督促。
3、门卫人员加强工作责任感,严格把好门卫关,工作时间不离岗,因特殊原因请假的,需相关领导批准。防止幼儿走出大门发生意外。
4、门卫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加强园内外的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5、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园内物质、财产无领导批示,不准带出幼儿园大门。
6、工作时间不聚众聊天。认真做好包干区清洁卫生工作。
二、幼儿接送制度
1、要求幼儿按时来园,早上来园时间7:30-8;30分,请按时送幼儿入幼儿园,亲自交给本班教师,家长不进课室内。幼儿园安排教师在活动室接幼儿进班级,值早班教师7;20分上班,故家长送幼儿来园不可早于7;20.
2、按离园时间段准时接幼儿,离园时间幼儿在活动室等候,小班:16:20分接;中班:16:30分接;大班、大大班:16:40分接,请家长按时间段在活动室按班级顺序接领幼儿。离园时,请主动和老师打招呼后方可离园。
3、每天由固定人员接送幼儿,不要随意请人代接,如特殊情况不能前来的,请事先告知本班老师,严禁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来园接幼儿。
4、中途未经园长许可,不准随意接送幼儿。如因身体特殊原因要求中途离园的幼儿,由各班老师把幼儿送到幼儿园门口等候接领,老师要记录接送时间、原因,并让家长签名。
5、下午家长接到幼儿后,仍要在幼儿园玩耍的,请认真照顾好孩子,玩大型玩具时要看好幼儿,要教幼儿要学会谦让,注意安全,做到不聚谈,遵守园内规章制度和游玩注意事项。孩子离开老师,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幼儿园老师不负任何责任。
三、幼儿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幼儿园组织的春(秋)游社会实践活动,事先必须经行教育局有关部门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班级组织的幼儿户外活动事先向园长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组织者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对活动地点、活动安全、认真安排,消除事故隐患,做好安全措施。
3、每次幼儿园和班组组织的外出活动要落实领导亲自组织带队,带队领导外出前必须召开相关带队老师会议,做好分工,提出要求,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
4、活动前,带队领导须对各车辆号码进行校对,保证车况良好。
5、外出活动中如遇突发情况,带队领导必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
6、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消防安全制度
1、全体教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教职工应采用各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经常性地对幼儿、家长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特别要强调:不要玩火!时刻提高警惕,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动火部门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对配电间、电脑房、食堂等消防重点部位,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办审批手续,经园长审批方可进行。
5、定期对园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进行检查,保证设施、器材完好、有效,随时可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如果发生火灾,教职工应沉着、冷静、镇定,一方面及时报警,同时听从指挥,保护好幼儿并有序地撤离火灾现场,到达指定区域。
五、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1、为了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生活的安全特制定“用气、用水、用电管理制度”,要求全园教职员工自觉遵守。
2、幼儿园安装用水、用电、用气设备,必须规范化,由后勤部门统一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接线、接水、安灯、装电源插座等。用气设施,应由天然气公司统一安装。
4、园内所有用电、用水、用气都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表,水电总表等相关设施,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变动。
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保护幼儿园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幼儿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校园网络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各组室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组室的组长负责,各班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班班主任负责。分发给教师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使用安全由该教师负责。
3、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幼儿园、部门或他人网络连接。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8、幼儿园主页采取分级管理模式,由网络中心负责幼儿园一级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班级主页由各班班主任负责设计、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
9、幼儿园专设校园网信息员,信息员在校园主页上发布“通知、通告”,“校园快讯”等必须由园长室审批。
10、网管员负责对网络信息和交互性版块的清查,如发现有个人在校园网上设立游戏站点、娱乐性站点和其他不健康内容的应立即清理和删除,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11、留言板和bbs论坛等互动项目由网络中心负责建设,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架设留言板和bbs论坛,如班级主页需要开设互动版块的需要向网络中心申请。
12、任何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病毒防火墙,网络中心应及时将有碍校园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接后上报分管领导并进行处理。
13、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发生破坏事件,或遇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在24小时告知园长室,事情严重的要向公安机关报
告。
14、园内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15、校园网络开设的服务器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16、网管员负责校园网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无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关闭有关设备或电源。
17、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园网络中心可向该部门和个人提出警告,并停止其网络使用。
_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_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_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_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_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_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_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的。
_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_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_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_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_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_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第20篇 幼儿园安全排查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应当坚持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一大查,每天两排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园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每天必查安全,进园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接送制度。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队隐患。
3.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幼儿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保育员要随时关注幼儿午睡时的情况,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5. 学校电工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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