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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犹如企业的生命线,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能预防潜在风险,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同时也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明确职责: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在消防安全中的角色和责任,确保人人知晓自己的安全职责。

2. 消防设施:详细列出消防设备的配置、维护和检查流程,确保设施完好可用。

3. 应急预案:制定火灾应急响应计划,包括疏散路线、救援措施和后期恢复程序。

4. 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模拟演练以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消防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火源并采取预防措施。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具有针对性,针对不同部门、工种设定相应的安全规定。

2. 制度应易于理解,避免专业术语过多导致员工理解困难。

3. 定期更新,以适应企业变化和新的消防安全法规要求。

4. 制度执行需严格,违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罚措施,确保制度的权威性。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制度的构建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的过程。只有将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才能真正发挥其保护企业与员工安全的作用。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制度

考核项目

标准分数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得分

机构

健全

10

1、按照消防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在机构或人员变动后,及时调整机构,并报机关防火办。

1、有一项不达标扣5分;

2、日常检查每发现1处未及时调整的扣1分;年度检查发现1处未及时调整的扣2分。

10

3、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志愿消防人员不得少于单位职工总数的20%,并公示和登记造册;人员变动后15日内进行调整,并报机关防火办。

3、志愿消防人员人数不达标的扣5分;未登记造册的扣2分;志愿消防人员与实际不符的,每人次扣0.5分;志愿消防人员不清楚自己职责或分组的,每人次扣0.5分。

责任

明确

15

1、逐级签订消防责任书,签订率动态达100%。(一般防火部位签订到班组,防火重点部位签订到个人,)人员变动后一周内必须补签;

2、防火责任考核、奖惩要做到有通报、有发放明细、有签字。

1、未签订消防责任书的扣20分;签订率不达100%的扣10分,人员变动后未补签的,每人次扣3分。

2、奖惩责任未落实到人的,扣5分;未按规定、标准执行的扣2分;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加倍扣分。

3、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阳煤集团有关文件、规定及《阳煤消防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执行,

3、日常检查发现有一项制度执行不好扣1分;年度检查有一项制度执行不好扣3分。

管理

规范

20

1、严格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第八章的有关规定、《阳煤集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档案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消防档案,建档率达100%,并保持动态更新。

1、有一处未按要求建立规范统一的书面档案,扣2分;未建立电子档案的,扣2分;档案有一处与现场不符的,扣0.5分;档案规范,达到动态更新的,加2分。

2、根据实际,制定和修订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2、未制定或修订防火管理制度的,扣3分,制度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未贯彻实施的,扣2分。

3、各类消防设施、器材齐全完好,实行“三定编号”管理;建立规范的消防器材台帐(内容包括:器材名称、规格、数量、编号、配置时间、维修时间),灭火器摆放在明显易取的位置,不得有积尘。并严格按公司文件规定购置、维修消防器材。

3、日常检查发现一次消防设施、器材无故损坏或挪作他用的扣3分;有一次未按文件规定购置、维修消防器材的扣5分。未实行“三定编号”管理的扣3分;日常检查发现消防器材编号零乱、摆放未做到明显易取或有积尘的的一处扣1分,季度检查扣2分。无消防器材台帐扣3分,内容不全扣1分。

4、消防栓、水泵结合器无圈占埋压现象,每季度维修保养一次,做好记录(编号、维修保养内容、维修保养结果、维修保养人员、验收人员);消防泵每半年试启动1次,做好记录(启动时间、审批报告、试验情况、试验人等),并于维修保养后,一周内报机关防火办备案。

4、消防栓、水泵结合器被圈占、埋压、遮挡的,一处扣5分;无维修保养记录的扣3分;维修保养记录不完善的,扣1分;未进行检修的,扣5分;维修保养内容不全的,扣3分;室外消火栓未采取防冻措施的,扣3分;未按规定启动消防泵的,扣3分;无启动试验审批手续的,扣2分;未按时报送维修保养的,一次扣2分。

消防

检查

20

1、严格执行公安部第61号令第四章防火检查有关规定,单位自查每月不少于2次;兼职防火员不少于4次;岗位责任人防火巡查每班不少于2次。重点部位要有专门的防火巡(检)查记录本(内容包括:部位、巡查(检)时间、巡(检)内容、存在问题、处理方法、巡(检)人员签字),防火巡(检)查记录要有记录并且保存完好,字迹清楚。

1、季度检查中发现有一项不达标扣3分;无防火巡(检)查记录扣3分;防火巡(检)查流于形式的扣2分,内容不全扣1分。日常检查中发现有一项不达标的扣2分。

2、严格执行《用电、用火审批管理制度》、《动火工作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批制度》、《大型活动消防审批制度》以及遵守用火用电安全规定等。

2、日常检查发现有一处违反制度扣3分;季度检查发现有一处违反制度扣5分。因未办理审批被上级查处通报的,加倍扣分。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认真加强对辖区内的各重点工程、检修工程及其他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及用电安全的管理,确保不发生火险隐患。

3、施工现场无消防安全措施,扣5分;未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或用电安全制度、措施的扣3分;施工现场现场存在火险隐患或用电安全隐患的每起扣5分。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配备消防器材和设置消防标识,确保消防通道无占用、堵塞现象,能严格执行禁烟规定。

4、消防器材配备不符合标准的一处扣3分,标识标牌配备不符合标准的一处扣1分;有一处损坏的,扣0.5分,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的一处扣5分;一般部位违反禁烟规定的2分,重点部位扣5分。

宣传

培训

10

1、积极开展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两次,时间不少于2个课时,培训率达95%,重点防火部位人员培训率必须达100%,合格率达100%。

1、未进行培训的,扣4分,培训次数不达标的,少一次扣1分。培训率不达标的扣1分,合格率不达100%扣1分。

2、能按照机关防火办下达的培训计划,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每半年组织消防领导组成员、兼职防火员、志愿消防队员进行1次防火演练;培训和演练计划、总结、照片以及参加人员的花名,必须于培训、演练后一周内报送机关防火办。新分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个志愿消防队员必须熟知自己的编组、职责、任务等情况。对外来施工、检修人员进行防火培训。

3、按要求参加机关防火办组织的宣传活动。

2、未完成培训计划的,一次扣2分;未按时报送培训和演练计划、总结、照片以及人员花名的,一次扣1分;未对新增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的扣5分。部位工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危险因素的,每人次扣1分;达不到“四懂”、“四会”的,每人次扣1分;志愿消防队员不熟悉自己编组、职责、任务的扣3分;未进行消防演练的,扣2分。未对外来施工、检修人员进行防火培训的,扣5分。

3、不按要求完成宣传活动的扣4分。

落实

安全

15

1、认真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确保各类部位不发生火灾。

1、一般部位有1次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扣2分;重点部位有1次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扣5分。对经常、反复出现的问题加倍考核。有一次未按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期限进行整改,且未采取任何有效防范措施的,扣10分。一般部位发生一次火险,扣5分;重点部位发生一次火险,扣10分。辖区内发生1次火灾事故,一票否决。

2、能按照机关防火办年度工作安排,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和交办任务。

2、未完成交办任务的一项扣2分,未完成季度重点工作的一项扣3分,未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的一项扣10分;能圆满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的加5分,季度重点工作的加3分,完成交办任务的加2分。

第2篇 企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企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

2、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生产场所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生产、生活场所有各自的防火分区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设有疏散标志。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准设置防盗窗,疏散门向外开启。

6、生产车间存放危化品存放量不得超过l天的使用量,禁止禁忌物混合堆放。

7、严禁在生产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8、生产场所严禁使用电炉。

第3篇 某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餐厅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工餐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餐厅负责人,负责餐厅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厅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四、餐厅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及时通风,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企管部报告。

第4篇 污水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安全责任

一、厂长是本厂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的消防安全工作。

厂长的消防安全责任是: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厂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厂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厂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厂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设计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厂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安全员是本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安全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是: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三、职工是本厂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

职工的消防安全责任是:

1、职工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消防培训,掌握扑救火灾的一般常识,必须懂得本岗位的防火要求,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厂内的各项防火制度。

3、保持室内完好、整洁、不准堆放可燃物。

4、经常检查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防火部门。

5、严禁在防火重点部位吸烟,使用明火等。

6、认真保管好消防器材,未经防火部门许可,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消防安全检查

综合办公室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各班组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完好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声音情况。

6、特殊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厂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污渍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综合办公室、各班组作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应当对每一名职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

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本岗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报火警、扑救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3、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第四条 消防器材管理

1、厂消防器材范畴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龙、消防带、沙桶等。

2、为确保消防器材能迅速有效扑灭初期火灾的预期目的,综合办公室组织对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

3、各班组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4、各义务消防队员要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发现问题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汇报,以便于及时维修和更换,从而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5、对在无任何火情、火灾的情况下随意动用和损坏消防器材者,按《排水管理处奖金处罚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5篇 消防器材使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车间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第6篇 某职业学院保卫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保卫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院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学院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和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均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院对消防安全实行“包保责任制”并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学院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学院总务处保卫部是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设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学院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学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院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院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总务处保卫部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总务处保卫部检查、巡查人员应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学院应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各职能处、室、各系、部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学院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第7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办公室、德育处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发电房、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学校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8篇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定

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行。

1995年1月26日公安部第22号令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

第十四条和

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

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 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 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 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 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

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3、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灭火技能训练;

4、严格按照年度消防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5、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影剧院、歌舞厅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

7、影剧院、歌舞厅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防火巡查制度

1、 影剧院、歌舞厅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二)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三)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 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四)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五)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 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2、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影剧院、歌舞厅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

严禁下列行为: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 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

(四)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防火检查制度

影剧院、歌舞厅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关情况;

(五)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 消防 (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 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 消防 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五、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 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

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二) 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三) 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

(四) 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

(五) 值班人员严禁违章 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六) 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 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严禁在控制室内打瞌睡、睡觉;严禁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酒后上岗。

(七) 控制室内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八) 控制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其它杂物。

2、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一) 按班次要求。

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二) 交接项目: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各班次发生的报警点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交接设备操作情况;备品交接情况;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三) 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纪录并签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 消防 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每年要到专门检测机构(省、市检测中心)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3、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4、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

对灭火吕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5、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帮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有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 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五)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即使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督促落实:

(一)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六)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 违章 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想到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5、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宝石消防安全负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6、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7、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有点工负责施工。

2、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装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3、 临时电气线路使用期间,有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4、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有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5、 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6、 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7、 明火作业管理

(一)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禁止在营业期间动火施工。

(二) 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三) 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营业区与装修区之间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四)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 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写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

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六) 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8、 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 营业用电。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每半年开展一次整体综合性演练,演练内容主要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检查、总结。

具体内容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

2、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参加。

3、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拟定好演练计划,确定参加人员,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

4、演练应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表》,对演练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

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制定,可结合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起火部位,分别编制。

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 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 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十、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1、影剧院、歌舞厅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2、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第9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负责人每日对咖啡厅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负责人,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发现消防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

2、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3、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负责人。

第二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队长具体组织实施。

二、重点季节公司领导小组应对全公司消防实施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公司应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组织必要的消防演练,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

五、公司应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公司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消防违法违章案件,保护火灾现场,配合火灾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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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__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__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镇人民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干职工、村常务干部、志愿消防队员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各单位要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规定。

4、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村、企业,各部门、村、企业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村、企业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村、企业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镇人民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企业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镇消防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村、企业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村、企业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神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各

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是保障我公司快件的正常转运秩序,维护公司及全体员工生命财产

安全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2 消防管理根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各部门人员担任安全员。

4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同时应制定火灾事故处置预案。5

公司员工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应严格落实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消防检查,及时纠正与教育各类违章现象,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6

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墙报、条幅、安全指示牌、网络等进行安全防火条例与政策法规的宣传,定期对安全员与消防队员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及演习。

7

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以及外请的涉及电、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检证方可操作,施工人员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由本单位防火责任人进行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8 滞留快件以及仓库材料物资严格按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9 办公区域与操作厅内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严禁使用明火,全体员工在生活区域内,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10 每名员工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主管人员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 11发生火灾时,安全领导小组及各安全员应迅速组织抢救,疏散人员,防止火灾扩大蔓延,同时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领导认真调查起火原因。

12对技术革新促进安全的、坚持安全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斗争的、不怕危险排除安 全隐患的、及时扑救减少损失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13对无视消防安全,违反消防法规,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本条列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单位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负总责。

2、每日防火巡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防火安全员每天对场所进行防火巡查,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做适当处理。

3、保安员(安全员)结合治安巡逻,开展防火巡查,纠正消防违章,发现火灾隐患。

4、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组织实施。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位、岗位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名。

5、每周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防火检查的人员,可邀请消防技术专业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防火检查。

6、自觉接受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器材管理使用制度

1、消防器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按消防规范统一配置,定期检测,保养维修。

责任人对各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保持清洁卫生。

2、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好有效,

发现问题急死妥善处理。

各类消防器材只准用于灭火,严禁挪作他用,严禁在消防器材上悬挂物品和遮挡消防器材,对破坏消防器材的行为将给予严惩。

3、因灭火需要使用灭火器后,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时配备补充,并顶级存档。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一般部位动火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填报动火登记表,消防重点部位动火报消防部门批准,并做好应急准备。

2、在进行电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消防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

3、操作仪器设备的工作人员,要随时观察仪器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带故障作业,下班要及时切断电源。

4、各类设备和电源电路的安全维护必须由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禁止其他人员违规操作。

5、严禁使用煤炉取暖,电烤炉,取暖炉在使用过程中因避免与可燃易燃物接触,人离开前应关闭火源,切断电源。

6、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用火安全检查,并检查落实本单位安全用电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充分发挥“自救”的力量的作用,火灾初起时火势小,燃烧面积尚未扩大,内部义务消防人员应抓住战机利用移动式、平提式消防器材和室内消火栓初回灭火,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2、发挥内部消防设施的作用,启动公共建筑内其他固定灭火设施控制火势蔓延或扑灭初起火灾。

3、内部义务消防队员,服务人员迅速到位,组织人员疏散,不断用广播、口头稳定人们情绪,组织好,引导疏散工作,维持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4、优先组织疏散起火层以上人员。在疏散过程中注意排烟、消烟、打开上部窗口或利用排烟设施排烟,保证疏散路线畅通。

5、疏散中药注意利用口罩、毛巾、手帕、餐巾、沙发垫布等捂住鼻孔,以防止烟呛、中毒,进行自救呼救,有组织的向下层,出口处疏散。烟气较浓时应采用较低的行走姿势,必要时应告知爬行撤离火场。

第10篇 学校管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第11篇 温州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校园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温教办计[2005]24号《温州市教育局消防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工作方针和组织机构

1 、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全校师生员工及临时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温州市消防管理办法》等消防法规。各处室段等部门必须执行本专业的防火安全规定。

2、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政教处、总务处承担,在温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向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负责。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设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员,其它部门处室段等要设消防责任人,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4、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队员由本校部分教职工和校保安队员担任。

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

1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确定每年11月9日为“校消防安全日”。运用多种形式向全体师生、临时人员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救灾逃生常识,利用火灾案例等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适时组织各种防火、灭火、疏散演练。

2、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监督、检查学校有关重点部位的安全,使大家有“防范胜于救灾、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张贴防火宣传标牌、标语,营造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氛围。

三、消防安全规定和要求

1 、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经常监督指导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确保责任人落实、规章制度上墙、防范措施到位、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师生员工懂得救灾逃生常识,杜绝火灾事故或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如司炉工、电工、弱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新建工程或房屋改建工程要严格按照防火要求设计,工程竣工后,需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所有建筑均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不得丢失、损坏、不得随意挪动或挪作它用。

4、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⑴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装插座和私自增设电器设备;严禁在有火灾隐患的实验室做实验时离人。

⑵严禁用铜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严禁任意增大保险丝容量。

⑶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学校统一安装空调、淋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例外。

⑷严禁私自在寝室内使用电炉。因教学、科研等确需使用电炉的例外。

⑸严禁违章使用各类电器设备、酒精炉、汽油炉;严禁坐(卧)在床上吸烟;严禁乱抛烟头和火柴棒。

⑹严禁在学生宿舍和临时工宿舍内违章用电,动用明火,使用蜡烛、应急灯。

⑺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在室内或走道焚烧杂物;严禁用可燃物作灯罩或用灯泡(管)烘烤可燃物。

⑻严禁封闭或堵塞消防通道;严禁挪用消防水带或其它消防器材;严禁擅自开启消防龙头或损坏消防设施。

⑼严禁随意焚烧树枝、树叶;在宿舍内做饭、炒菜、烧开水,要特别重视做好防火工作。

四、消防安全监督工作

1、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公安消防机关的重要指示,研究解决学校安全消防工作的有关问题。

2、后勤部门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法规的规定,负责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或限期整改。

3、各部门处室段必须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监督,重视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重视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其它

全校师生员工及临时人员均应高度关心和重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校园火灾,任何人都有义务和责任迅速向校园报警中心(电话:86786305 86786270 86782665)或温州市“119”火警台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

第12篇 机动车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库属厂重点防火部位,驾驶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二)车库应悬挂禁火标志,库内禁止烟火,严禁使用喷灯、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厂消防管理部门审批,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三)车库内不得存放油类物品及其它化学危险物品。保养维护和检修使用留下的油棉纱、油布等易燃物应及时清除干净,保持库内整洁。

(四)车库内不准清洗发动机、不准加、放汽油或柴油。废机油和清洗油应倒在规定的回收桶内,严禁乱倒。车库地面不得有积油。

(五)冬季油箱或水箱上冻时,可用温水加热使其溶化,禁止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灯泡直接加温烘烤。

(六)车辆行驶前,要确认机件良好,特别是电路、油路良好。不准“带病”运行。车辆发生油路故障,严禁人工直接供油。

(七)车辆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所配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第13篇 高配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配电间内安全通道严禁锁死,并定期检查保持开启方便。

二、 高压配电间内严禁吸烟。

三、 配电间内应该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

四、 配电间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 配电间内如需要动火应该办理动火报告,操作人员应该持有证书上岗,并做好动火的安全措施,方可操作。

六、 配电间内如发生火灾应该立即查清火灾部位或起火设备,切断相关设备电源,使用“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进行自救,严禁使用水灭火,并根据起火大小及部位立即通知监控室。

第14篇 高低压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

四、发生电器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五、所属电缆层、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如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六、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七、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

第15篇 罐区、码头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储存和使用的易燃、易爆品得到有效控制,防止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公司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安环消防部负责制定实施本程序,对易燃、易爆化学品进行防火控制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罐区、码头运营部负责对罐区、码头内的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储存和管理控制;

第五条 其它部门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使用管理控制。

第三章 程序

第六条 加强对人员的管理

第七条 建立《消防器材清单》,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有效状态。

第八条 严格执行《出入罐区、码头管理制度》,做好公司员工和外来所有人员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严禁将火种带入罐区、码头。

第九条 严格执行《防火检查制度》,实行防火巡查。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防火、灭火准备,经常性的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操作程序的培训与学习,确保员工正确操作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

第十一条 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一)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储存管理

1、易燃、易爆化学品必须储存在适宜的储罐内,并配置危险标识和消防灭火系统。

2、罐区、码头内应当配备专职消防队(或协议、并在罐区、码头内配置各种灭火设备设施。

3、罐区、码头设计要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罐组之间要保证合法的安全距离,并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栏等安全设施。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桶装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种类、分区域存放在阴凉通风地点,避免阳光照射。样品瓶统一存放在样品室内,每隔一定的时间,由专人对过期的样品进行处理。

5、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品,不得在同一罐区、码头内存放。

6、新的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公司相关部门必须对其进行评审,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新的危险化学品操作。

7、公司罐区、码头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特殊原因使用明火时执行公司批准程序。

8、进入公司罐区、码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出入罐区、码头管理制度》,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才能进入罐区、码头。

9、在储存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启动《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

(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操作管理

1、在装卸过程中装卸设备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装运,且距离保持在3米之外。

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操作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呼吸器等。

5、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件发生。

6、危险化学品操作时,严禁泼洒、倾倒和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7、严格执行公司的危险化学品操作程序,操作前熟悉介质资料。

8、加强对储罐及其基础设施的检查,防止危险化学品的异常泄露。

9、对需加热或制冷的特殊危险化学品,严格按特殊货物说明书进行操作。

(三)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1、易燃、易爆化学品的操作及灭火方法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严格执行。

2、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置、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

3、加强对火源、电源和生产中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场所监控。

4、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实验,检查设备的安全性,并得到权威部门的认可。

4.3公司每季度召开安委会会议,对各部门的易燃易爆预防措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填写《综合安全检查表》。各责任部门对存在易燃、易爆品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

(四)紧急情况和响应

易燃、易爆品在操作及使用过程中发生危险或重大事故时,执行《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系安环消防部起草,经过公司批准通过,于2023年6月1日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环消防部负责解释

第16篇 禁火区域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在公司内重点防火部位需动火作业,必须在施工前办理“动火许可证”。严禁无“动火许可证”进行施工。

(二)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编制动火作业方案,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和防火防爆措施,确定动火执行人和安全监护人,经动火工程负责人和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报厂消防管理部门审批后,发“动火许可证”方可动火作业。

(三)凡在易燃设施上动火作业,由设备保障部编制详细动火作业方案并填写“危险作业动火许可证”,经公司安全部门相关人员签字后,并办理“动火许可证”。

(四)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由施工单位配备足量的灭火器。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杜绝违章作业。不得擅自延长动火时间和扩大动火范围,如在原定时间内未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动火时间,必须重新办理手续。

(五)对无证或没有落实安全措施和防火规定的施工单位,禁火区域的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第17篇 某餐厅厨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餐厅内应禁止吸烟。就餐者如有吸烟者进行劝阻,并引导其到指定的场所吸烟。

2、厨房在使用明火及使用各种固体或液体燃料火锅时,必须遵守操作程序。不许在燃烧中添加燃料。燃料的使用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 3、餐厅的各种电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照明设备及线路、插座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临时线。要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如有短路、电阻过大、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检修。

4、餐厅要设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餐厅内的各种消防设施不能挤占、挪用和遮挡。

5、厨房在炼油、炸、烘、烤食品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不要过满,严防油温过热出现明火、溢锅引起火灾。

6、厨房内燃气灶具、烤箱,点火使用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要用纸张引火。

7、不要往炉灶、烤箱火眼等处倒置各种废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不准用焚烧方式处理垃圾。

8、每日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应切断的电源,关闭燃气的总、分阀。

第18篇 w物业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为切实加强__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业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大厦内火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__大厦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与大厦广大业主和居民征求相关意见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实施。

二、 本管理制度适合于__大厦内全体业主住户和租赁本大厦住房的公司、集体宿舍及外租户。

三、__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监管与指导,业主委员会全面负责,全体居民积极参入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建全严格而和谐的安全生活环境。

四、 业主委员会对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业主委员会主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

五、 大厦内业主家庭中以房产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外来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厦上班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外公司集体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员为安全责任人。外租房所有权人按治安管理规定,同为外租房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与租户共担。

六、 大厦物业服务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缺损的要逐步补置。

八、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安全规范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记,设置火灾事故或停电应急照明设施,火灾报警系统要做到随时可以发挥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机关和社区的坚决支持下,彻底保障大厦各条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无障碍畅通。

十、 物业服务人员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加强完善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并坚持每日的五巡查重点工作(巡查各楼层配电箱、巡查大厦两条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楼层消防设施、巡查电梯机房) 。发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记录备案。处理不了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争取隐患苗头不过夜。

十一、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物服人员要及时报警119并启动大厦火灾紧急报警系统。组织处置初起火灾,通知水泵房供应消防用水,疏散大厦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在认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环境外,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要加强大厦内公司、集体宿舍及短期临时住户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物服人员有权定期与不定期的在集体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共同检查区域安全问题。物服人员有权提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建议。

十三、大厦内严禁大量存放国家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大厦内严禁生产、销售各类危险物品。大厦通道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之类危险品。

十四、无论新老住户进行装修工作,应由业主与装修人事先与物服人员提出申请,并在物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下安全进行装修。装修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之类工作,必须在动明火前报告物服人员,并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并接受物服人员监督。大厦物业将无偿提供灭火器具现场备用。

十五、 大厦全体住户要树立安全笫一的观念,在认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时,要有社会公德观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严禁在各楼层走火疏散楼梯间堆放杂物。大厦一层安全出口通道严禁停放任何车辆,以保证大厦安全通道彻底畅通无阻。

十六、大厦广大居民要有预防火灾的警觉感,认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家庭应当做好经常性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自查工作。广大居民要认真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做到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义务和责任) 。二懂(懂得消防知识和法规、懂得检查火灾隐患) 。三会(会报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会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

十七、业委会恳请大厦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中来。为保障共同安全,确保大家人身、财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大厦物服人员提出。对于无视公德而又屡劝不止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大家都有消防法规颁布的义务和权力向公安消防机构、社区、派出所进行举报、投诉,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现公告向__全体业主及居民征求意见。并发文至__公安局球场街派出所、__社区征求指导意见。并在汇集各类意见后进行修改定稿。再行公告正式管理制度,争取在2023年10月1日前正式实施。

第19篇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6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六)

1.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监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物业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制度,值班员要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

3.维护消防主机联动系统和音响广播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与有关部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养及维修,管理好全部设备、资料,及时调配补充消防及灭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或负责维护管理的专业部门,严禁擅自拆装、移动。

5.定期检查物业各个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及客户进行整改。

6.认真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反应时间不得超过五秒,做到快速传报,准确记录,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须备有《火灾疏散预案》和火警传报程序,以及消防监控保护部位示意图和相关部门及客户电话、寻呼机和手机号码。

8.在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进行消防演习,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10.谢绝非值班人员进入消防保安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1.一旦发生火灾或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听从物业防火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全力以赴,做好灭火抢险的救灾工作。

12.全体消防监控人员必须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为本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贡献。

第20篇 安全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集团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消防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消防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正常地进行生产(施工);实行逐级安全消防监督检查;最终全集团实现安全生产。因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安全消防监督检查的类型

1.1定期监督检查。集团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监督检查,由集团主管领导组织带队;公司(厂)每月监督检查一次,由经理(厂长)组织带队;车间(相同级别的单位)每周检查一次,由主任带队;班组每日按班次检查,由班组长主持。

1.2经常性监督检查。是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的。在生产(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新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1.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检查。由各公司(厂)根据季节、节假日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

1.4专业(项)监督检查。是对某个专业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消防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检查。

对危险性较大的车辆、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于专业性监督检查。专业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潜在的问题,研究整改对策进行技术改造,及时消除隐患。

1.5综合性监督检查。是由集团、公司(厂)领导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本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监督检查。或对生产安全消防等工作进行的安全性系统评价。

1.6推广企业民主管理的理念,组织员工代表对安全消防工作进行不定期的巡视监督检查。认真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筑起坚不可摧的安全生产基础堡垒。

1.7自行检查。是作业人员在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对自身(岗位)所处的作业环境、作业过程和作业后进行的安全消防检查,以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实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安全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2.1各公司(厂)、部门、车间的各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及贯彻落实。

2.2各公司(厂)、部门、岗位(个人)的安全消防责任制,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2.3各级安全消防保障体系的运作实施及改进。

2.4车间、班组的安全消防活动开展情况。

2.5现场的安全用电、防火设施器材、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安全操作、安全(个人)防护、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消防措施到位等情况。

3、安全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

3.1检查表法。是一种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对安全消防管理情况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3.2一般检查法。主要是通过“看、听、嗅、问、查、测、验、析等手段进行监督检查。

3.2.1看:就是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通过看来发现不安全因素。

3.2.2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应、听意见或批评、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声响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音等,通过听来判断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2.3嗅:通过嗅来发现有无不安全因素或影响作业人员健康的因素。

3.2.4问:详细询问不安全问题,寻根究底。

3.2.5查:安全隐患问题,对发生的未遂事故要查清原因,追究责任。

3.2.6测:对影响安全的有关因素、问题,进行必要的测量、测试、监测等。

3.2.7验:对影响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3.2.8析:分析资料、试验结果等,查清原因,清除安全隐患。

3.3安全消防系统评价法

运用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对各单位进行系统的达标督促性评价。通过系统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能够有计划地进行落实整改措施;使之尽快达到标准要求,进入国家标准化企业行列。

4、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处理

4.1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分门别类的进行登记、统计和分析,以便对生产安全消防进行动态管理。

4.2查清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要进行细致分析,并对各个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纵、横向的比较,找出“通病”和“个例”,发现“顽症”;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分清原因、制定对策,尽快解决。

4.3下发整改通知书。各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必须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止作业,待消除危险后方可作业。

4.4进行责任处理。对造成隐患的责任人要进行处理,特别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对于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必须批评指正并纳入考核范围。

4.5整改复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及时申请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案。

5、安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逐步实现“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广泛推行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手段;不断提高集团的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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