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不仅是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更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有效的消防管理制度能预防火灾发生,减少潜在风险,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从而维护企业的稳定性和公众的信任。它强化了安全意识,塑造了安全文化,确保企业在面对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行动。
一套完整的消防安全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火灾预防措施:定期检查电气设备,严禁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火警处理流程,包括报警、疏散、灭火及救援等步骤。
3. 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熟悉逃生路线和灭火器材使用。
4. 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5. 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评估制度执行效果。
在实施消防管理制度时,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应具体、可操作:避免过于抽象,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并执行。
2. 持续更新:随着企业环境和法规变化,制度应及时调整更新。
3. 强化沟通:保证信息畅通,让员工了解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鼓励反馈意见。
4. 法规遵从:确保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规要求。
每个部分应条理分明,语言简练,避免歧义,以便于理解和执行。通过这样的制度,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保护我们的资产和最宝贵的资源——员工。
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局的消防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有领导负责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划分,防火重点部位要有醒目的标志。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管理人。
4、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
5、对消防重点单位定点、定人、定措施。
6、普及消防知识,加强重点工种训练,要有培训记录。
7、有防火档案和灭火预案。
8、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内容对应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初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状。
9、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
第2篇 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第3篇 a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a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小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4篇 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为危险废物贮存库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危险废物贮存库消防安全负责;
2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3在贮存库显目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危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
4按照安全消防巡查制度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5按照规定定期对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位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制定符合贮存库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7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正确报警;
8处置好消防安全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配合调查部门做好事故调查。
第5篇 企业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维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1.2.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
1.1.安全组、养修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1.2.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厂
内容: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人员及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3.各部门要单独成立义务消防分队,分队队长原则上由部门主管担任;
4.义务消防队(包括部门分队)由灭火组、警戒组、疏散组、破拆组及医疗救护等组成,每组成员视情况而定;
5.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培训,熟悉各自业务、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6.公司每年至少举行二次消防演习,以检验消防队员及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以便火警发生时,能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7.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下不准动用;
8.消防器材及设施严禁任何人挪动,挪用和破坏;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10.不准占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周围1米范围内的地方;
11.不准在消防设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2.消防设施及器材要经常检查、更换、补充、以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效果;
1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专人负责、定点存放,依照危险物品的管理原则,加强管理。
第6篇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各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高层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住户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 责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让本户成员认真贯执行《消防法》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规定,有义务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2、 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户成员树立消防意识,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
3、 经常对本户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灾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 定期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实施自行检查,并主动接受消防监督机构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
5、 参与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出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宅发生时应服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6、 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管理处调查火灾原因。
7、 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应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9、 明火作业需报请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作业,将承担一切责任。住户必须按照国力出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改变本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为保证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因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隐患、火灾的,管理处有权责令整改、追究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报请安全消防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止。住户需要更换责任应该办理转签消防安全责任书,否则将由原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住户、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经责任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签名):
联 系电话:
年月 日
第7篇 lng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一般规定
①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② 加气站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2.消防责任
① 加气站主要负责人是本加气站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② 加气站应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③ 加气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企业的消防安全情况;
·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安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组织制定符合公司生产实际的消防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④ 加气站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企业的消防安全主管领导。安全主管领导对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落实下列消防管理工作: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组织实施对本企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实施;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⑤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范,并公布之行。
3.火灾预防
① 贯彻重在预防的原则,树立零事故理念。
·教育全员树立任何事故都可以预防的新理念(即零事故理念),着眼点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变消极消防为主动预防。追求最大限度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创造零事故业绩。
·火灾预防是一个系统工程,完善的工程设计,优良的工程质量,是预防火灾事故的根本基础。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是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本质工程,将重在预防原则,落实到从项目的建设到运行的各个环节。
② 落实防火设计措施,建设优良工程,安全工程。
本专篇在上述各章节中叙述了本工程消防安全的措施,在工程建设中,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标准规范,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落实上述防火设计措施。从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试车投料等各个环节确保建成一个优良工程,安全工程。
③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从生产工艺上预防火灾事故。
lng加气站生产工艺过程的火灾事故预防就是根据lng生产工艺所概括的单元过程和操作加工,以及与之相联系的设备装置所带来的火灾危险性,提出相应的防火技术对策,而这种防火对策主要体现在安全操作规程上。所以科学的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也就从根本上防止了生产工艺上的火灾事故。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主要表现在:
a介质的易扩散,易燃易爆特性;
b工艺过程的低温深冷;
c生产过程的火源较多,如卸车、加气快装接头撞击发生火灾电器火灾,静电火灾,受气车辆火花等。
·针对上述原因,lng汽车加气站及相关工程项目制定下列安全操作规程:
a预冷安全操作规程
b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c加气安全操作规程
d潜水泵排水安全操作规程
④ 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人员行为。
第8篇 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房控制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二、机房或控制室内不得堆放有大量物品、不得存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三、机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员交接班前后必须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四、用于机器设备保养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试剂、涂料等物料用完后放置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
五、机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剧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持有特殊工种资格证书。
六、机房或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记录,不得在当班期间擅离职守或干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机房或控制室内严禁私自拉电源或安装电气设备。
八、机房或控制室内应当配有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值班人员应了解位置和使用方法,并且实行责任制,坚持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遇有火灾、火险及时扑救。
九、机房控制室内的所有设备、电气线路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查和保养。
十、公司质检小组不定时的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机房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检查。
第9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
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
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
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
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
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
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
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
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
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超负荷
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
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食堂要定时检查用电线路,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
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
第10篇 美居市场液化气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美居中心液化气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安值班人员应提早15分钟准时到岗,准时上岗,禁止抽烟、睡觉、擅离岗位。
二、岗位主管责任制:
1、检查该岗位人员到位情况,每天到液化气房查看;
2、中班当值班主管,应在稻香源停止营业时,检查所有煤气阀是否关闭;
3、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解决,并同时上报;
三、岗位值班人员职责:
1、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煤气储备房,工作人员进入时,应注意其工作状况;
2、整个房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和使用通信系统;
3、通道不能堆放杂物;
4、必须设置并保持3kgco24支;
5、每天检查煤气泄漏报警系统的性能,并利用嗅觉时刻注意煤气是否有泄漏;
6、对每天送来的煤气罐检查是否为固定气瓶(固定气瓶需经检测站定期检测,并附检测报告);
7、岗位应设置在离煤气房安全距离位置。
8、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工作记录(进入煤气房人员记录)
四、如何处理煤气泄漏:
1、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设法截断煤气来源;
2、如果嗅觉到浓烈的煤气味可采取:
a、关闭煤气罐总阀;
b、打开所有的窗户通风;
c、熄灭一切火种,切断电源禁止用电;
d、通知消防中心、工程部到现场处理;
e、禁止使用火柴或火机查寻漏气位置;
3、如果嗅到轻微煤气味,应采取:
a、立即关闭总阀,检查气味来源;
b、若仍有煤气味,马上通知消防中心、工程部人员到现场检查,切勿自行修理;
五、与使用单位负责人做好沟通工作,密切与我方值班人员合作;
六、工程部主管安排人员每天定时到煤气房检查,不少于四次;
七、消防主任每天到煤气房定时检查;
八、煤气值班岗设检查签到本。
第11篇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定防火重点及部位,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功率超过200w灯具,宿舍应做到人走灯息,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1、搞好消防培训,熟悉灭火方案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按计划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按时实战演练
1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规定及保养措施
13、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标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点部位和目标。
第12篇 物业项目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集体财产免受危害,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每个部门都应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公司《消防管理制度》,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自救扑灭,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组织力量扑救。
第三条凡消防重点部门,要做到:防隐患清,防火责任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和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器材落实,灭火应急措施落实;
第二章 防火责任制
第一条在公司防火责任人领导下,拟订消防工作计划。
第二条防火责任制部门为公司保安部,熟悉本公司的服务性质、特点,掌握有关消防常识,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第三条监督部门、管理处落实做好防火工作,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第四条经常性进行防火检查,对防火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按生产性质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定期开展学习和训练。
第六条 对本部门的火灾、火警等事故,积极组织员工自救,协助防火责任人查明火灾原因。
第三章 岗位消防责任制
第一条担任电工、电梯维护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严格执行《电工安全安装规程》、《电工操作规程》、不准乱接乱拉临时电线,随意增设电器设备,未经有关部门审核的供电设备和不符合规定的供电设备,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第三条经常检查维护责任区内的各供电设备,设施不准带病运行,发现电线绝缘层老化、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等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四条在处理电器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同时挂上警告牌,如必须带电操作时,要在有人监护下进行。
第五条更换熔丝(保险丝)应根据额定容量计算安装,不得任意加大。
第六条经常保持工作场所清洁,不得在配电房内进餐、堆放可燃物。配电盘下面、电动机周围要保持清洁。
第六条懂得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电气火灾的扑救知识。
第四章 消防管理知识
第一条火源管理制度
1、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配电房、机房等重要地点,
一律禁止烟火,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2、场地上的可燃物,每日要清除,集中处理,做到文明生产,夏令高温季节,严禁在中午动装、领发易爆品;
2、部门领用的危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转借,并有消耗记录。
第二条电源管理制度
1、公司室内外电器线路、设备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和无电器安装技术考试合格证的电工拆装,电工必须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2、严禁配电线路超负荷运行和电器设备带病运转,电器设备周围要保持清洁、干燥,不准堆放杂物,使用人员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电工及领导,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3、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要求,电线装置在硬质套管内,线路灯具装置在道路上方,开关应设在库外,下班切断电源。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的场所,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各部门要安装临时线路,要改线、增容、减容,需经物管部批准,临时路线要定人安装,限期拆除;
5、集体宿舍宿舍一律不准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严禁用灯泡取暖。
第三条消防器材维修养护和保养制度
1、消防器材要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
2、除抢险救灾外,严禁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3、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保养,按期换药、充气,要放在便于取用的规定地点,要防止阳光曝晒和雨淋酸碱腐蚀,泡沫灭火器冬季注意保暖;
4、消防泵要经常检修,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5、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的地点,不得遮盖或在上面挂搭其它物品;消防栓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并保持道路畅通。
第五章 奖罚条例
第一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迹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100-500元。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措施落实,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着的;
3、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章行为,事迹突出的;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5、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改进防火工作获得良好效果的;
6、对发现火警及时扑灭,避免事故发生的;
7、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
第二条违反消防法规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100-500元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违返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2、在明令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场所内吸烟、用火的;
3、违反用电管理规程,经提出仍不改正的;
4、对消防监督部门提出整改的意见,有条件而拒绝整改的;
5、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工具的;
6、擅自将消防器材、工具挪作他用的;
7、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者失职的;
8、不按规定装运、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
9、违反其它消防管理规定的。
第六章 防火责任网络图(略)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解释修改权属公司综合部,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和处理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发生,提高火灾扑救的及时性,保证社区居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上级机关有关安全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指导、协调组织本辖区居民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主任由范伟平担任,副主任由辖区消防民警陈武和社区安全管理人或安全巡查组长黄燕波担任,成员由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及时研究解决在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需要及问题。
二、社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之内,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组建兼职消防队、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宣传队,制定并实施社区消防工作、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灭火演习等计划,确定防火重点单位,制定灭火方案和人员疏散方案。
三、重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对群众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增强社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让群众懂得火灾预防措施、灭火方法、逃生知识,发生火灾时会报火警、使用灭火器、会扑灭初期火灾等基本知识。
四、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危险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及时整改,确保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兼职消防队将配备办公室、值班室、器材室和车库,设立24小时联系电话
六、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包括器材、火灾报警器等)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其完好性。
七、建立火灾事故等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要查明原因,核实损失,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八、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包括日常、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批评,对发现的隐患和不合格情况提出整改通知书,并落实责任,整改要求和验收。
九、制定奖惩规定,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和贡献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并作评奖,评优的参考,对违章肇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当社区安全委员会或三支消防基本队伍进行调整或人员变动时,社区相关负责人应及时作相应调整或补充,使之始终处于健全状态,以保证工作开展。
第14篇 服装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厂部设安全委员会,车间设安全小组,班组设安全员。负责各职权范围内的防火工作。
2.负责企业的消防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规定,组织员工制定防火公约。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防火厂作_指导员工遵守防火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3.设厂义务消防队,在厂安全委员会和厂办公室的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消防活动.定期组织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和进行灭火训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贯彻“预防为主,防泊结合”的方针.教育员工自觉遵守消防工作。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
5.定期保养、维修和检查各类消防器材,进行消防检查,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6.负责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火灾原因.积极向领导和有义部门提供情况,对肇事者提出处理建议。
7.对消防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况予以庆彰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或损失者,给予严肃处理。
8.在生产区严禁吸烟,严禁乱动消防设施.违者按规处理。 -旦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扑救,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第15篇 某露天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通则
1、 凡是在露天矿范围内动火作业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和矿有关防火规定,加强安全教育,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 矿长为本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基层各段长为各基层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层层签定防火责任状。
3、 各单位、各施工工地要做到一年四季防火,春秋两季重点防火。
4、 凡用火设施,如:锅炉烟筒、防火坑、炉灶等通过或接近可燃物时,要用灰泥等不燃烧的材料涂抹隔温,禁止用易燃品代替烟筒。
5、 禁止在用火地点附近放置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6、 用火部位要设防火负责人,并做到有火有人、火灭人走。
7、 在消除灰渣时,必须洒水处理,防止死灰复燃,并将灰倒在指定的地点。
8、 凡用灯火照明,都要将灯火放置在安全地点,离开现场时要将灯火熄灭。
9、 禁止在电烤、火炉周围烘烤衣物及易燃品。
10、仓库严禁带入火种,并设置防火警示牌,库内物品的存放要符合防火规定,易燃、易爆品要分开存放。
11、焊工工作前要检查接地,有可燃、易燃的气体、液体及药品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燃烧、爆炸起火。
12、设备的轴承要经常注润滑油,防止磨擦起火。
13、油浸抹布、油纱布、油手套等,用完后要妥善放置,禁止放置在火源的附近。
14、机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漏电起火。
15、加强用电安全教育,经常对输电线路进行检查维修,防止发生电火。
16、工程爆破时要做好火灾防范。
17、雷管、炸药要按规定使用,领用、退回要有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决不能发生丢失。
18、重要建筑物、油库、变电所、高压输电线路、配电柜等设施均应安设避雷装置。
19、严禁在煤层上生火,进入作业区的车辆要配好防火帽,生产车辆要包扎防火包布,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20、严禁用明火烤车,停车场发现地面有油污时,应立即用土及沙子埋盖,以防发生火灾。
21、室外特别是草原禁止烟火,在重点防火部位必须用火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做好监护。
22、电气火灾严禁用水灭火。
23、设备上和重点防火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看管,严禁乱用或挪作他用。
24、风力超过5级以上,严禁野外动用风、电焊及明火作业。
第二条 仓库、堆栈存储物品防火
1、 库房周围不准堆放柴草及其他易燃物品。
2、 库房内物品要分堆储存,堆与堆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每一个库房要规定贮存限额和标准。
3、 凡是性质互相抵触或者火灾扑救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开贮存。
4、 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贮存。
5、 易燃和可燃品露天堆垛要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高压架空电线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 贮存有物品的库房不要住人和设置火炉。
7、 贮存易燃物品的区域内禁止吸烟,并要有禁止吸烟的标志。
8、 能自燃的化学易燃物品,应当贮存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在热天要采取降温措施。其它能自燃的物品的堆垛(棉花、油布、煤炭等),应定期进行测温,如果发现温度升高,就应该采取预防措施。
9、 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该立即进行处理。
10、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禁止进行试验、分装、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工作。
11、储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内必须通风良好。
第三条 电气设备防火
1、充电室应该通风良好,并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2、 变压器周围应该筑土堤维护,防止变压器油溢出。
3、 充电设备的房层内,应备有灭火器,便于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
4、 安装、检修电缆和电器设备,应该由电工人员按照现行电气规程进行,一般人员不要擅自装修。
5、 定期检查电缆和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发现电缆破皮、漏电、短路或电线垂落、相互接触,或与其他物体接触等危险情况时,要立即进行修理。
6、 不要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或开关。
7、 电缆穿过门框及其他可燃物质部分,应该加套瓷管。
8、 不要把电缆挂在钉子上或铁条上;不要用纸或其他可燃物做成没有骨架的电灯照;不要在电缆上悬挂物品,不要随便增设电气设备,防止超过安全负荷。
第四条 安装使用电气设备防火
1、 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人员进行。新设、增设的电气设备,应当经主管单位或人员检查合格后,才可以通电使用。
2、 电线杆要架设牢固,不准做其他用途。电线应当用瓷珠、瓷夹架设整齐,防止与其他物品接触。电线与锅炉、炉灶、暖气设备和金属烟囱等,都应该保持适当的距离。
3、 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4、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5、 当电缆穿过墙壁、地板、芦苇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当在电缆上套有瓷管等加以隔绝。
6、 在贮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及电石桶的库房内,敷设的照明线路应当用金属套管,并应采取防爆型灯具。如采用一般灯具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安装在库房外面。
7、 混凝土电气加热应当在有经验的电气人员经常指导下进行;电极及其他加热混凝土的导线裸出部分,不要用可燃结构做其支持物。上述加热部件、带电压的混凝土或土壤加热地点,不要堆放可燃材料,并且要用栏杆围护和设置警告标志。
8、 电气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当切断电源。
9、 不要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成没有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10、在高压线下面不要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11、变(配)电室应该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的通风;配电室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第五条 电焊、气焊防火
1、 氧气和乙炔气瓶应该分别放置,并要保持一定的间距,在气瓶和橡胶管未安装牢固前,不要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2、 测定气体导管及其分配装置有无漏气现象时,应该用肥皂水,不要用明火。
3、 进行气焊和气割工作时,应该用乙炔将导管内的空气排出后,才可以点燃喷咀。
4、 在地面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应该与可燃物和可燃结构保持适当的距离,或者用非燃烧材料隔开;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下面的脚手架要用铁丝绑扎,并要在事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者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在操作部位的下方设置火星接收盘和喷水等措施,必要时还要派人看守。
5、 在制作、加工或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不能进行焊接和切割工作。
6、 储存过易燃、可燃液体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容器,在危险状态没有消除以前,不能进行焊接和切割工作。
7、 炽热的喷咀、电焊把手及焊条头等,严禁放在可燃物上。
第六条 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防火
1、 保管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回收和检查制度,切实做到限额领料、活完料净。
2、 收发、储存、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必须由懂得爆炸物品常识的人进行,并要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爆炸物品,要轻拿轻放;运输爆炸物品要包装严密放置稳定。
3、 禁止在爆炸物品库内或库外附近地方点火和吸烟;不要把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带入库内,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爆炸物品库。
4、 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时,防止冲撞、敲击和强烈震动。
5、 气瓶不要在阳光下曝晒,在有明火的地点不要排除出瓶内气体。
6、 气瓶内的气体没有放尽以前或者瓶内具有爆炸危险的混合气体时,不应当修理活门。
7、 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带有油类的物品不要接触氧气瓶及其零件。
8、 易燃和可燃液体的仓库,应该设置在地势较高和干燥的地方。
9、 储存有自燃危险的物品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废油、棉纱、油手套、沾油工作服等物品,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妥善管理。
第七条 修理场地防火
1、 生产厂房和生产场地内的易燃物品,应该随时清除。
2、 使用明火生产时,应该在不靠近易燃物品的地点进行。如果因客观条件限制,必须靠近易燃物的地点时,一定要将易燃物品用不燃烧的挡板遮盖,防止溅入火星引起火灾。
3、 焊接盛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时,应该用热水、蒸气等将容器内剩余的液体和汽体清除后,方可进行工作,防止燃烧爆炸。
4、 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层内应该通风良好,并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防止易燃、易爆的汽体、粉尘燃烧爆炸。
5、 机器的轴承应该经常加油润滑,防止磨擦生火。
6、 浸油的油抹布,油棉纱、油手套等易燃物品,要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并定期加以清理,防止自燃起火。
7、 生产厂房内,最好不要堆存成品或半成品。临时用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应该保存在不宜破碎的容器内,并要用盖子盖好,防止易燃液体挥发。
8、 在设备上,要有牢固和导电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起火。使用三相电动机时,不要用二相工作。
9、 走道、出入口不要堆放物品,堵塞通路,应该经常保持畅通,便于在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扑灭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第八条 车辆防火
1、 严格执行车辆清洗制度,确保车辆整洁、卫生,防止油污遇热起火。
2、 经常检查防火包布,并纳入到交接班工作中,防火包布不完好,严禁出车。
3、 要经常检查配线是否合理、有无老化,以免配线短路起火。
4、 检修人员要按规程规定,按时更换液压油管及其附件,防止液压油系统损坏,液压油喷出,发生火灾。
5、 在作业区内有人看守的地方(如:各段现场办公室)要配备4-6具手提式灭火器,以备急用。
6、 车辆发生火灾后,司机要马上关闭发动机,防止事故扩大,然后,一边按火灾报警的四要点向矿调汇报,一边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器进行积极地扑救。
7、 所有人员,在作业区或设备上发现火情,都应参加到扑救过程中去。
8、 在用的洒水车应经常贮满水,以备应急用。
9、 洒水车司机应时刻处于戒备状态,监听火情讯息,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出动,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灭火。
10、矿调度、值班领导、现场调度应积极负责,组织协调好有关灭火事宜,不得延误。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现场。
11、车上的灭火器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过期、失效、用完应立即更换,使其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第九条 运输设备油管防火
1、 进一步加强液压油管的检查,特别是死角部位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 加强防火包布的检查,有破损和油污大的及时更换,并注意死角部位的包扎;
3、 加强车辆清洗,在洗车过程中同时注意带油污油管的检查;
4、 检修人员利用日检的时间,安排专人分部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将责任分部位、油管号落实到人,做好油管更换记录、检查记录;运行人员做好交接班时间、上下设备期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设备检查,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以及包布破损现象要及时汇报,并要求及时处理,对排烟管附近的油管要重点检查;
5、 液压胶管的检查和包扎,在加强高压胶管检查的同时,应重视低压胶管的检查。特别是排烟箱(管)附近油管的检查,发现同一根油管多次漏油或接头多次松扣,要及时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更换新油管;
6、 组织进一批进口的、隔热材料好的,较薄的防火包布,包扎关键部位和死角部位;
7、 寻求新涂料及隔热材料,采取措施使油管和排烟箱隔离,彻底杜绝火灾隐患;
第十条 车间、库房防火(防盗)
为了加强我矿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避免作业区火灾、设备火灾、设备损坏和设备盗窃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厂房有人看,设备有人管。具体要求如下:
一、责任区划分
段和班组的作业区和工作场所即是本段、班组的防火、防盗区域,所使用、维修的设备也归属本段、班组负责管理,落实防火、防盗责任制。
二、具体要求
1、维修间、车库夜间由夜班值班人员负责,每天要落实1名人员具体负责,该人如因工作出外作业,可交付给另一名人员负责。如果所有的夜班人员都需要出外作业时,先检查一遍负责的场所,认为无隐患,将维修间大门用明锁锁上后,方可离开。工作完毕回维修保养间后,要马上检查一遍自己所负责的场所。
2、夜间负责防火、防盗人员要每2小时巡视一次,并做好《巡视记录》。遇有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汇报调度室,以便组织抢救。
3、各维修间、车库大门的钥匙要有两套,一套由本班组值班、值宿人员保管,一套由调度室保管,以备应急使用。
4、所有的车库不允许停放待修车辆,所放车辆必须是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车门和发动机钥匙要放在车上。长时间备用的车辆,电工要将电瓶卡子摘开,但要每台车保证电瓶经常有充足的电量,以便能随时启动设备。
5、下班后入库的车辆,司机必须关闭车上的总电源开关,并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6、夜间无人看管的办公室、更衣室等,下班后要关闭照明及所有用电设备的开关。
7、露天矿所有场所一律不许设有电炉子。
8、运输段每班要将维修保养间、车库、临时点停放车辆的明细报调度室一份,以后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调度室,以便调度室能组织应急救险。
9、维修间、车库内的消防器材要定点存放、定期检查,保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三、应急抢险预案
1、矿调度室为救火指挥中心,得到火情汇报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负责与救护组联系,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矿长(未到时现场调度)为现场指挥人员,负有现场的绝对指挥权,得到汇报后,应马上进入现场,指挥现场的施救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听从指挥和调度。
3、在与消防部门共同扑救火灾时,矿长(未到时现场调度)统一指挥,现场人员要协同作战。
4、先期发现火情的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时要说清楚着火地点、着火设备(物质)、火情大小、汇报人的姓名。汇报方式:对讲机,值班调度根据情况逐级汇报给有关领导。
5、首先发现火情的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合理使用消防器材扑救火灾。
6、矿长(未到时现场调度)在组织进行施救过程中,要根据情况及时疏散其它设备,防止火情扩大。摘开电瓶卡子的备用车,电工应先接通电瓶。(司机也必须懂得此操作过程)
7、发生火灾事故时,出现突然停电导致车间或库房大门不能电动开启情况时,现场调度立即通知所有备用发电车到达救火现场,启动发电机。
8、在用应急电源时操作人员要沉着冷静,按程序操作,视线不清要自带手电照明,防止触电。
无论是系统停电还是由于电气故障停电,都要拉下相应开关(刀闸),并拉下送电后能自启动的用电设备(照明除外)开关,发电车发电正常后,再插上大门和发电车上应急电源插座,对所开大门进行操作。
应急电源使用完后,要立即切断停用,然后按与停电操作相反的顺序合上开关(刀闸)送电。
9、各单位要保证有两套大门、配电室或配电柜钥匙,一套放在调度室指定位置,另一套值班人员保管。
10、在备用发电车上放置足够长度电缆,由司机负责管理,不得做为它用。
11、运输段负责在备用电源插座附近悬挂醒目标识和提示说明。
12、灭火时要根据着火的物质不同,采用不同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方法。
13、施救方案和措施要力求有效、简捷和易于操作。
14、火灾扑灭后的现场由现场调度指定专人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余火后,由现场调度汇报至矿值班调度。
第十一条 消防器材管理
露天矿使用的各种生产设备价格昂贵,最高的上千万元,最少的也几十万元,维修间、厂房内存放的设备较多,这些设备在生产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一旦发生火灾,损失严重,影响较大。因此,设备和厂区的防火显得尤为重要。要做好防火工作,必须首先管理和使用好消防器材。为此,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做如下规定:
1、 生产现场和生产设备上要根据灭火级别和控制面积配备消防器材;
2、 消防器材要定数、定置化摆放,保持干净整洁,要保护好保险销子,不得损坏、随意挪动或拿走;
3、 消防器材要停放在明显、方便取用的位置,周围不能存放其它物品;
4、 各段组要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填好器材名称、存放地点、数量、检验日期、责任人等;
5、 各段组要指定人员进行管理,将每一具消防器材都要落实到个人,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过期、失效要及时更换,到期要及时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6、 设备上的消防器材管理要纳入交接班工作中,交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 人人都都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 灭火器使用后,要马上把使用的地点、原因、数量、时间报给本段技术员,并以旧换新,马上补齐。段技术员定期进行统计,报矿机电科存档,及时到消防部门领取。
9、 消防器材只能作为消防专用;
10、消防水系统、消防栓、消防枪要始终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更换。水带用完晾干后,要与消防枪一起放入消防箱内。
11、现场发生火情,要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不同,使用相应的灭火器材;
12、消防桶、消防钩、消防锹、消防斧、扫帚等要放在防火工具架上,消防沙箱内要有消防纸沙袋;
第16篇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
一、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四、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五、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七、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九、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十、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三、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四、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五、旅游景区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必须经持证上岗的员工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十六、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七、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景区管委会
第17篇 某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1条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2条 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3条 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4条 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5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6条 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7条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8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二节 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第9条 执行化工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
第10条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11条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12条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13条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14条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第15条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
第16条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17条 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18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19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第20条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第21条 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22条 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等有关规定。
第23条 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
第24条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18篇 项目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从源头上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技术改造、设备(包括管路及附属设施)更新、小改小革和引进的建设项目的安全、消防监督管理。
3基本要求
3.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工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2企业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技术改造、设备(包括管路及附属设施)更新、小改小革和引进的建设项目,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3.3项目组中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过程地参与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并为总工程师提供安全、消防技术和管理支持。
3.4技术科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消防审查验收工作的资料汇总,安环科负责报批及相关联络。
4需报政府批准的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制度
4.1需报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范围
4.1.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4.1.2符合下列条件的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1生产工艺、关键设备或储存方式、设施有较大变化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发生变化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3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类别、数量发生变化的(即超出原装置设计要求、范围、数量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4建筑物内部装修项目
4.1.2.5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认为需审查验收的技改项目;
4.1.2.6安环科认为需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消防管理部门审查验收的技改项目。
4.2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审批验收内容及程序
4.2.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批与验收
2.2.1.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安全审查
a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安全条件论证的内容要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b《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前15日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预审。请安环科门参加审查会议。
c对职业安全卫生内容的审查意见要写入会议纪要,并在初步设计中落实。
d以上工作由本企业总工程师负责。
4.2.1.2预评价及审查
a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对存在高毒、剧毒作业危害的项目必须进行职业中毒危害评价:
(a)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b)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性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c)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序分级》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d)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e)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f)其它由安环科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b需要做安全预评价、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的项目,由安环科按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并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单位承担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向其提供必要的资料、文件。
c下列项目必须选择取得甲级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工作:
(a) 国务院、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或备案的;
(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的;
(c) 中央企业投资的;
(d) 剧毒危险化学品的;
(e) 法律法规规定的。
d 预评价工作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并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
e 预评价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a)《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审查表》
(b)预评价大纲(由评价机构承担);
(c)预评价报告书。
f预评价审查内容及相关文件准备齐全后,由安监局向市安环科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预评价审查申请。
g对政府及安环科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安环科组织落实。
4.2.1.3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a企业在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前,应向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审查审批的申请。
b申请时向安环科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a) 建设项目安全审批申请书
(b)建设项目审批文件或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c) 符合城市规划规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d)可行性研究报告;
(e)生产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燃点、做燃点、闪点、爆炸极限、镀锌等理化性能指标;
(f)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g)安全评价报告;
(h)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c已经取得批准书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向原审批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
(a) 建设项目厂址、工艺、装置或全厂性重要设施总图位置以及工艺装置总平面布置有重大改变的;
(b)改变生产工艺、关键设备或储存方式、设施的;
(c) 工厂、仓库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发生变化的;
(d)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别、数量发生变化的。
d 对政府及安环科门提出的审查意见,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落实。
4.2.1.4初步设计及安全审查
a建设项目经过安全部门、卫生部门审批后,应选择取得设计业务范围内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设计。
b项目组织要及时督促工程设计单位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设施、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写《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消防设计专篇》,同时落实《安全预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提出的安全、消防、中毒防护措施,以及政府和安环科门、消防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审查时提出的意见或指令。
c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环科向相应的安环科门提出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 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书;
(b)建设项目安全批准书(复印件);
(c) 设计单位的确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d)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或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e)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d项目消耗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环科向相应的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消防审核,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 《建设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b)《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c) 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
e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环科向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f安全、消防、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后,项目方可进入施工阶段。
g 对已审查合格的建设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之一的,应向原负责该项目设计审查的安环科门提出设计审查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a) 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引起安全性能降低的;
(b)在施工期间发现原设计存在严重缺陷重新设计的。
4.2.1.5
a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合格后,项目组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与安装。
b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项目组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材料质量。
c在施工期间,发现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设计不合理或存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酿成事故的缺陷时,项目组应立即要求停工,组织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保存记录。
d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项目组牵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工业卫生设施等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消防、工业卫生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e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项目组及相关部门要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度严密的试生产或使用方案,将安全消防、工业卫生设施与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或使用。
f 联合生产性项目试生产或使用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其他项目试生产不得超过3个月。
4.2.1.6
a 需要进行安全评价、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项目,试生产或使用正常后,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安环科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 。
b其他项目,在试生产或使用正常后,投入生产或使用前,项目级应当写出《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
4.2.1.7竣工验收审查
a 项目在试生产或使用正常后,正式投入生产前,安环科应向相应的安环科门提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a)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b)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c)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d)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e)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f)安全评价报告;
(g)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b 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安环科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a)建筑消防验收申报表;
(b)建设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c项目投入使用前,安环科要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危害防护设施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d建设项目经安全、消防、工业卫生验收合格后,即可转入正常生产。
e有职业危害的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安环科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向卫生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f本企业收到合格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即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5、企业批准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制度
5.1由企业审批的建设项目范围
5.1.1在生产工艺、使用原料、设备管路材质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设备、管路的简单放大的技术改造项目;
5.1.2在生产工艺、生产原理不变的情况下,为提高生产装置的安全性,在生产系统中增加自控装置、连锁装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装置、报警装置等技术改造项目。
5.1.3在生产工艺、原理不变的情况下,在生产系统中增加节能节电等装置的技改项目。
5.1.4在生产工艺不变的情况下,为改善生产操作条件,在生产系统中增加除尘、除杂质等净化装置的技术改造。
5.1.5危险性较少(非压力容器、非剧毒高度、非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管道材质的更换;
5.1.6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审查审批以外的技改项目。
5.2安全消防审批验收内容及程序
5.2.1技术改造项目在立项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论证和考察。
5.2.2提出技术改造项目的部门,要写出可行性报告和技改方案,安环科要对其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并提交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与审批。
5.2.3论证与审批要留有记录。
5.2.4技改项目经审批后方可进行设计和施工。
5.2.5设计、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5.2.6设计完成后、施工前,项目组要将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安全消防技术措施等提交本企业高级管理层,召开项目评审会,进行施工前的确认。
5.2.7施工要严格按批准后的方案进行,若有改动,必须再次召开项目评审会或会签。
5.2.8施工完毕后,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吹扫、试漏。
5.2.9项目试运行前,项目级要拿出试车方案,经生产、安环、技术、机电、环保、消防等管理部门及相关生产车间讨论决定后,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5.2.10项目试运行前,项目组必须提供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并对操作者进行理论和现场培训。技术科应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部门提供图纸、说明书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经过生产、安环、技术、环保、消防等部门和车间讨论决定后,由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5.2.11试运行期间,项目级亲临现场指导、检查与监控;使用部门要严格按规程操作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组。
5.2.12项目竣工后运行三个月,若运行正常由项目组负责人负责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写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前的情况介绍、危险因素分析、所采取的措施内容、项目投资、各种安全检测、检验数据或报告、运行状况总结等。安全验收申请及专题报告交安环科门。
5.2.13使用部门应对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运行情况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做出评价。
5.2.14由生产副总经理组织验收小组对技改项目进行验收。小组成员由生产办、技术科、安环科、工会、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和车间领导组成。
5.2.15对验收提出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安环科负责整改后的检查。
5.2.16项目验收合格,验收小组应局面通知使用部门 、生产办,纳入正常生产管理。
第19篇 某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一节、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中必须做到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消防安全组织指挥长:华文荣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长:戴兴华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成员:魏福亮、谢建刚、吴艳阳、范德林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第四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工程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本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建设方或监理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 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 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 领退登记制度, 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 存放不得靠近火源、 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 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 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 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 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 保持清洁, 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 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 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3、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 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 分间、 分库储存, 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 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 灯具, 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 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 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第20篇 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邺建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二、各楼房的楼道和楼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实验室、前后门要开启自如。
三、学生不得抽烟、点蜡烛,严禁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四、学生宿舍内,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五、电器产品的购置、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六、图书馆、阅览室、化学实验室、体育馆、美术、音乐教室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馆(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实验楼禁绝明火。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七、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
八、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一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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