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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和安全交底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和安全交底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施工行业中,安全制度不仅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基石,也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关键。它能规范作业行为,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风险,提升工作效率,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安全制度的实施,如同一盏指路明灯,照亮了施工现场的道路,确保每个步骤都在有序、可控的安全环境下进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明确施工流程、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

2. 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所有人员都了解并能遵守安全规定。

3. 现场安全管理,如设置警示标志、定期检查设备等。

4. 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5.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员工的个体安全。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的更新与完善,随着工程进展和技术进步,制度应及时调整。

2. 实施的透明度,所有规定应公开,让员工明白为何而做,如何去做。

3. 监督与反馈机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4. 强调全员参与,安全不仅是管理层的责任,每个工人都应是安全的守护者。

安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旨在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通过科学的管理和严谨的执行,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每一个工地都成为安全的港湾,每一个员工都能安心工作,为企业的发展注入坚实的力量。

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和安全交底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和安全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方案及措施,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由项目部提请上级管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论证。

下列施工内容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

a) 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

b) 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c) 模板工程;

d) 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e) 基坑土石方开挖工程;

f) 脚手架工程;

g) 拆除、爆破工程;

h) 高空、水上、潜水作业;

i) 隧道工程;

j) 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2、工程项目开工前,主要和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应由项目部的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技术安全措施交底,并及时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对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各单项作业的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第2篇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应建立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包括如下: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6)安全奖惩制度;

(7)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1)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2)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3)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5)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6)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

(17)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8)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第3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专业工程师要检查分包方、专业分公司,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特别是分承包方自带的大型施工设备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安全主任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成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经理部安全主任保管;

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标准厂家的认证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重点

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陷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制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重点集中在:

(1)高处施工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防物体打击;

(2)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

(3)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4)塔机安全措施等;

(5)现场消防工作。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第5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

第四条 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举报登记、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

第二章   事故隐患报告

第五条 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向隐患所在基层单位(班组或部门)逐级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第七条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第八条 基层单位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或在24小时内做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第九条 基层单位应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基层单位对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第十条 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员工应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章  举报受理和核查。

第十一条 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举报。

第十二条 成员企业应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建立健全举报管理网络,并将企业受理举报的方式对外公布。

公布___公司办公地点为___办公室、公开举报电话______。

第十三条 举报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面谈和举报箱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地址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

对举报人借举报为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安监部主要职责

(一) 督促成员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二) 负责查处上级交办或股份公司受理的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

第十五条 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 负责查处本企业受理的和___公司交办的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

(二) 负责本企业举报受理奖励的发放;

(三) 按月统计事故隐患举报情况,并向___公司报告。

第十六条 成员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工作。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做到热情和蔼,耐心细致,正确疏导,认真负责。

第十七条 受理举报应当及时记录、编号,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举报登记表》。

受理面谈举报,应当将举报情况写成笔录,向举报人宣读或者交举报人阅读,经确认无误后,由举报人签名。

受理电话举报,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受理书面和电子邮件举报,应及时拆阅或下载,并认真做好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接受举报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6篇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 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是火。

3、 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 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 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 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知道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 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定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 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 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谨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气装置。

11、 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7篇 施工渣土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一、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运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三不放过”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市区《通行证》。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专项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经市局审核批准,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从业资格。

6、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必须盖平箱盖,严禁超载。渣土运输车辆应该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设置车辆判别标识、安装电子标签和顶灯等装置。

7、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不得超速、超载及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无牌或号码不全的建筑渣土车辆上路行驶。

8、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应按局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执行。

10、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建筑渣土运输运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且定期组织宣传,由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进行监控。

二、现场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现场管理员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对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行驶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实施全程监管。

2、负责出土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的调配和考勤,对车辆规范装运进行严格管理。

3、及时掌握各工地渣土运输情况,每日填写建筑渣土运输计划,对当天工地运输数量、使用车辆等进行登记并报相关管理部门。

4、对进入工地的渣土运输车辆车容车貌及相关证照进行检查,对车容不洁,车况差、无处置证、驾驶员无上岗证、无标识顶灯的运输车辆一律不予进入工地。

5、现场管理员在建筑渣土排放工地出入口,对进入工地车辆的车容车况、相关证照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不予进入工地;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对装载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经冲洗保洁后,准予驶出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管理生产规定,指挥建筑渣土车辆驾驶员规范倾倒建筑渣土,文明操作、安全操作。

6、现场管理员指挥待装车辆有序停放,保障车辆装卸作业安全,配合施工单位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按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求,规范使用卸点付费结算系统,并确认运输车辆电子标签阅读成功或者签收纸质联单。

8、检查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洁情况,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保洁。

9、积极配合管理、执法部门现场执法检查,主动介绍运输作业情况。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实时监控行驶装卸记录仪信息系统,作业车辆行驶路线、行车速度及末端处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2、在排放工地、消纳卸点、指定行驶路线范围内,对现场管理员、车辆运输交通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巡回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建筑渣土道路污染情况,立即报告运输企业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3、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自事故发生二十四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事故车辆等详细情况报告所在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四、巡检监督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巡视检查组负责对出土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规范装运、安全行驶、道路污染等进行巡回检查。

2、巡检人员应每日对出土工地进行现场巡查,对运输车辆存在的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

3、对巡检中发现未实行专营的工地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管理部门。

4、对巡检中发现的违规车辆或人员,应发出违规整改单,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5、对巡检中发现公司道路污染、安全事故等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反映。

第8篇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运营、建设施工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落实设备设施定置管理、扬尘治理等安健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结合公司及厂站、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章

行业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办法规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工程建设类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五条 运营管理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运营类项目、厂站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六条 其他项目管理部门

对管辖范围厂站、项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七条 安全监察部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业主、主管部门、股份公司要求以及本制度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策划并报领导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对各部门及其所管辖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及所辖厂站、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 各项目管理机构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负责。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十条 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应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十一条 各项目管理机构应明确本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责任,并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相关单位(如:建设项目的监理、工程分包商等)文明施工责任,切实加强文明施工(生产)管理。

(一)作为建设单位的项目,应按规定健全监督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有监理的项目,应要求监理单位制定扬尘治理监理细则,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文明施工违规行为,并进行复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

(二)作为施工单位的项目。应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好各项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人加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进行土石方开挖作业时,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负责监督建筑垃圾外运时,运渣车辆是否密闭运输、冲洗除尘和号牌清晰,做到运渣车辆不带泥出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应在文明施工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 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制度规定。文明施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各项目管理部门、各厂站、项目和可根据当地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相关要求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细则或要求,对相关内容及要求予以调整或删减

第十三条 有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或作业环节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现场配备职业危害检测监测、报警等设备设施,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职业健康保护警示标志等。作业人员穿戴符合标准规范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耳塞、面罩、防护服等。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等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进行职业病筛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应急处置措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并妥善存档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 推行“8s管理

有条件的部门或厂站、项目,应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逐步有序推进“8s“管理,创造优雅的生产和办公环境,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严明的工作纪律,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生产高质量、精密化产品,减少浪费、节约物料成本和时间成本。通过推行”8s“建设。

1、改善和提高企业形象。

2、提高生产效率。

3、改善零件在库周转率。

4、减少故障,保障品质。

5、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6、降低生产成本。

7、改善员工精神面貌,使组织具有活力。

8、缩短作业周期,确保交货期。

第十五条 “8s“推进计划

鼓励逐步推进,有序推进,达到条件的优先实施,从3s逐步推进到8s。

1、 先推进“3s“,即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

2、 3s达到要求后,推进“4s”、4s达到要求后,推进5s,以此类推,有序推进到6s、7s、8s。

第十六条 “8s“管理内容

8s,即在生产现场对人员、机器、材料、方法、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管理。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 安全(safety)、节约(save)、学习(study)”

整理:增加作业面积;物流畅通、防止误用等。

整顿:工作场所整洁明了,一目了然,减少取放物品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井井有条的工作秩序区。

清扫:清除现场内的脏污、清除作业区域的物料垃圾。

清洁:使整理、整顿和清扫工作成为一种惯例和制度,是标准化的基础,也是一个企业形成企业文化的开始。

素养:通过素养让员工成为一个遵守规章制度,并具有一个良好工作素养习惯的人

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的连续安全正常的进行,同时减少因安全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节约:就是对时间、空间、能源等方面合理利用,以发挥它们的最大效能,从而创造一个高效率的,物尽其用的工作场所。

第十七条 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设置高压立体冲洗设施(出水量应不低于50m3/小时,冲洗设施宽度略大于大型车辆宽度,每侧可设置上、中、下三层喷头,上层喷头高度为2.0米,中层喷头高度为1.2米,下层喷头高度为0.5米,每侧每层喷头不少于8个,喷头水平间距不大于0.5米,总喷头数量不少于48个,喷头须固定牢固),冲洗区外侧应铺设经串联成片且长度大于8米的麻袋。确无条件设置立体冲洗设施的市政项目,1公里施工区间内设置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采用移动冲洗设备、铺设麻袋等设施,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

第十八条 裸土覆盖

施工现场内堆放超过8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使用不低于800目的密目网进行覆盖,堆放超过三个月以上不使用的堆土应进行绿化,弃土应及时清运。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以外作业时,裸土应进行绿化或采用人工草坪进行覆盖。

第十九条 围墙或围挡

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装配式彩钢围挡,围档高度从地面到上横梁外沿不低于2米。进行绿化迁移、人行道铺装等占道作业施工的,应采用移动围挡或者高度不低于1米的矮围档打围。

第二十条 喷淋装置

房屋建筑工程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施工现场安装有塔吊的,应在塔臂上设置雾状喷淋装置;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主体、装饰施工时,应在楼层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下建筑物,设置不少于1道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应设置不少于2道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顶部应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施工现场每500m施工路段一般应设置一个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一条 土石方开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作业时,基坑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设置于临边防护架体上。对于基坑周边固定喷淋装置无法覆盖的中心区域,应增设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二条 道路硬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场内主要施工道路应进行硬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区域与社会通行道路有交叉的通道和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临时硬化。进行基坑开挖作业时,使用期超过3个月的马道,应进行硬化。

第二十三条 封闭运渣

楼层建筑垃圾应装袋运输或设置密闭垂直清运通道,不得高空抛撒建渣,做到工完场清,确保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第二十四条 在线监测

主管部门有在线监测要求的项目,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未达到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条件的建设工地,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措施方案管理

“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措施方案管理”工作是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企业生产观念落到实处,是使安全工作从事后分析向事前预测、过程控制的一项制度保障。它的根本出发点是基于保护我们每一位作业人员的生命和利益,更是保护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派工人的权益措施,应大力推行和不断完善。

所有劳动都存在风险,存在潜在事故基因。所有事故必然将造成伤害,伤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职工的利益。保护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是我们所有安全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为确保我们的工作过程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开展“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措施方案管理”,将事前预测、过程控制从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给予落实,保障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生产事故已经上升到法律层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可以定罪,可以处以3—7年徒刑,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通过“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措施方案管理”工作的落实,将对安全生产产生深远的影响,必将在控制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环境中的不安全因数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管理机构职责

第一条 公司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办法;制定公司自身的有关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的规章制度;

(二)监督指导各部门、作业组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工作的开展,规范管理;

(三)对相关部门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工作考核。

第二条 安全监察科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本公司的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工作;

(二)落实本公司开展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工作责任制,把工作分解落实到现场和工作班成员;

(三)规范管理本公司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工作,抓好过程控制,将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工作和工作票、操作票及现场作业指导书有机结合,指导现场作业;

(四)组织工程技术和安全监督人员,编制本公司《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手册》,组织培训工作,并根据对工作经验的总结,不断补充和完善。

第三条 有关人员的职责

(一)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

1.审查工作票时,必须检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齐全、正确。签发工作票的同时签发《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票》;

2.多班组配合工作时,负责组织各班组按照《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手册》,结合具体工作的特点,补充和完善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

3.多专业共同作业时要重点抓好结合部的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现漏洞。

(二)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1.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组织工作班人员进行作业危险点分析;

2.按照《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票》制定安全组织措施;

3.开工前,认真检查核实相关安全措施;

4.工作中,监护和检查工作班人员落实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

5.收工后,对本班组的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进行总结。

(三)工作许可人的职责

对没有作业危险点分析及安全措施的工作票不得许可开工。

(四)工作班成员的职责

1.工作前应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及检修安装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要求;

2.认真学习本公司《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手册》,积极参加本班组作业危险点分析,提出安全措施,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3.执行工作时必须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检查工作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是否合格,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落实作业危险点分析所提出的安全措施,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和设备安全。

(五)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也是现场安全员;

2.认真组织开展作业危险点分析工作;

3.在操作过程中监督落实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票,对执行危险点安全措施的正确性负主要责任。

二、 开展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工作的程序

第一条 各部门要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本部门的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工作。对每项作业、每项操作结合以往的事故通报,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指导,对各项作业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按照标准化作业的要求,每一张工作票、操作票都必须有相应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并与标准票一并存入标准票库。同时,以班组或专业为单元编制本单位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方案手册》。

第二条 各部门要不断总结班组在使用过程中补充和完善的安全措施内容,及时修订完善《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管理措施方案手册》,并及时更新标准票库中的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

第三条 《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手册》、安全生产应急事故处理预案等作为公司向员工进行危险告知的必备材料。

第四条 由于每次作业时的工作环境、人员状况不尽相同,在使用《施工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票》时,必须结合作业的具体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并补充完善。

第五条 《施工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票》要同工作票、操作票一起办理签发和许可手续。

工作开始前,必须认真落实危险点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危险点分析安全措施的准确性、严密性,提出改进措施,为下次作业提供经验。

施工作业危险点安全措施票随工作票、操作票一并保存。

第六条 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工作要实施动态管理。

由于更改等原因,设备、系统发生变化后,要及时修正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和安全措施;时间跨度较长的检修工作,要分阶段针对作业方式的变化,组织学习和落实安全措施;如作业人员发生变化,也要及时组织学习安全措施。

三、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安全措施管理方案工作的重点

第一条 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措施管理方案的重点是: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

应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二条 施工作业危险点分析及安全措施管理方案要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一)工作场地:如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容器内、邻近带电设备、环境条件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二)工作环境:如高温环境、大风、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邻近或相关班组作业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三)工具、设备:如电动工具、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危险或设备异常;

(四)操作程序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失误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五)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不适、思想情绪波动,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及能力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等。

工作负责人在组织作业时,要特别重视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思想情绪的异常波动,并作为首要的危险因素加以控制。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条例由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条 本条例自公司批准通过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工程施工安全纪律制度

1.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及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用品;

2.凡2m以上的悬空、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不得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安全装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可使用;

5.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6.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7.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8.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9.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0.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11.禁止在施工楼内随地大小便。

第11篇 深基坑暗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和范围

1、本规定为了在建筑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边坡稳定、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____标段施工深基坑施工。

二、 引用标准

施工过程中的深基坑支护工作要严格执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 定义

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

四、 施工相关规定及要求

1、应针对土质的类别、基坑的深度、地下水位、施工季节、周围环境、拟采用的施工机具来确定开挖方案。

2、开挖基坑(槽)设计深度如比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深时,应采用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动态观测。

3、根据基坑的深度、土质的特性和周围环境确定对基坑的支护方案。

4、根据选定的基坑支护方案进行设计和验算。

5、根据所采用的开挖方案编制操作程序和规程。

6、绘制施工图;制定回填方案。

7、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要按照《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制度》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8、项目安质部在施工现场基坑边沿设置安全可靠的围挡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晚设立红灯警示。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即《安全标志》(gb2894-1996)。

9、在对深基坑作业时必须严格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三十条等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编制出深基坑工程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深基坑(槽)施工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基坑土方施工时不论是土方开挖还是土方回填必须根据《jgj59-99》安全检查表要求遵守以下规定:

1.1机械挖填土

1.2参加机械挖土的人员必须遵守所使用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必须要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的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司机要持证上岗。

1.3土方开挖的顺序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或根据现场技术技术人员交底要求,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1.4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配合机械挖土的人员,在坑、槽内作业时要按规定坡度顺序作业,任何人不得进入挖土作业的范围内。

1.5装土时,任何人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下。

1.6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必须注意不得使机械破坏支撑。

1.7开挖、起重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2、人工开挖基(槽)坑

2.1人工挖土时,作业人员必须按施工员的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作业人员的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5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米,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沟槽,以免发生塌方事故;

2.2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

2.3在深坑、深井内开挖时,要保持坑、井内通风良好,并且注意对有毒气体的检查工作,遇有可疑情况,应该立即停止作业并且报告上级处理;

2.4开挖过程中,作业人员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坑上或槽上并报告施工员,待经过处理稳妥后方可继续进行开挖;

2.5作业人员上下沟坑应先挖好阶梯或设钢(木)爬梯,不得从上跳下或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2.6在软土和膨胀土地区开挖时,要有特殊的开挖方法,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员的指挥和布置,切勿私自作主,冒险蛮干,以免发生事故。

3、基坑(槽)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3.1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大于2.5米,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3.2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米时,一定要按土质和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

3.3坑(槽)、沟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械。1米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过1.5米。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危险时必须采用加固措施;

3.4挖土方不得在石头的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楼房基底下进行。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3.5作业人员上下沟、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的安全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3.6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沟、坑(槽)、边沿处,必须设两道1.2米高牢固的防护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槽)、悬壁、陡坡下面休息;

3.7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通畅,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3.8夜间挖土方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通畅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3.9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打底桩施工前,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3.10机械开挖后边坡一般较陡,应用人工加以整修,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它作业;

3.11土方施工中,施工技术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好后才能进行施工。

4、临边防护遵守以下规定

4.1为保护基坑周边行人及操作者的安全,基坑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1.2米高的固定防护栏杆(水平杆不少于2道)另加一周踢脚板即可。

4.2作业人员上下沟、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的安全阶梯,并且设置不低于1米的扶手,两侧立面用立网封严下设挡脚板。

5、坑边支护易采用的方法

5.1单排桩支护:a、排桩时可密打支护;b、排桩时可疏打在支摸浇灌砼墙板支护。

5.2钻孔桩施工前,由施工队长组织人员探明底下是否存在管线,如有管线必须先迁移或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3地下连续墙支护。

5.4水泥土墙支护(可防渗、隔渗)

5、坑边荷载规定

5.1基坑周边的堆载不得超过支护结构设计时所考虑的允许附加荷载,并且保证好安全距离。

5.2大型机械设备严禁停置于坑边。

6、排水措施规定

6.1一般采用明排水的方法;

6.2深基坑施工必须用坑外降水法,以确保施工安全。

6.3深基础施工在城市或城乡结合部还应该注意临近建筑物的安全严防造成临近建筑物的沉降或垮塌。

7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控

7.1基坑在开挖或挖好以后的全程必须设置专人监控。

7.2专业监控人员对坡加固情况,边坡稳定情况,周围建筑物及市政上下水管道、道路进行变形监测,每昼夜用仪器观测不少于4次。

7.3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支撑的变形情况,如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位移等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7.4每一次观测点的观测记录必须连续,而且派专人巡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汇报工地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应急处理方案。

六、基坑内施工相关安全规定

1、进入基坑人员必须正确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疲劳、带病作业,如发现一次给予50-100元处罚。

2、出入基坑和进洞前必须认真填写出入登记表。

3、每个施工工班必须向安质部报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并监督本工班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规程、安全规程进行施工。

4、基坑和隧道内施工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

5、所有机械施工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指挥。

6、严禁从基坑上方向基坑内投掷、抛洒杂物,发现一次给予50-100元处罚。

7、严禁私自挪动任何安全警示标示,每发现一次给予100元处罚。

8、洞内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悬空挂设,不允许拖地或浸入水中。

9、基坑内必须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

第12篇 建筑工程实现安全施工目标十大制度

1.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的批准制度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应组织企业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按专业对口和分部划分为原则,编写土建、设备安装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编写安全施工方案,编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临时建筑的施工方案。参与编写的人员要求有土建、电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全面)负责过二类以上建筑工程业绩且未发生安全事故记录,接受过正式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岗位证书。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定稿,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批。经过批准生效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确定了保证科学施工的安全目标和预防控制的安全目标,确定实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成为工程招投标的技术标书的组成内容,和保证现场施工安全的理论依据,是建筑工程开工许可和备案登记的必备条件,同时也是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书面承诺。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在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实施后,经过监理审批,方可用于指导工地现场施工。

2. 工程开工许可和备案登记制度

通过招投标过程确定总包单位后,由总包单位协同建设单位,统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图纸审核批文和消防审核批文,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同办理开工许可的申请手续,同时提交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许可证、设备使用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进行人员和设备的行政登记备案。收到上述材料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确定是否允许该工程开工,并发放“施工许可证”和“已备案”登记表。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开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部门,和领导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是开工项目安全施工所需理论依据、资料保证和“三级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并形成以安全施工方案(措施)为主的书面保证结构体系,在完成图纸自审的基础上对工长一级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具体的安全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定期检查各专业施工的三级教育、誓约书、技术交底安全条文,各分部安全交底和专项安全交底的过程记录。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通病,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数据和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开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计划”。同时,在结构工程隐蔽验收的过程中,所有中间验收过程隐蔽验收记录表的检查意见栏要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

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对项目经理负责并赋予其经济处罚权力,长驻工地检查指导安全事务。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施工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作为服务商,公正守法地开展工作,在巡视巡查并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分析量化,核对数据,现状同计划、依据相对照,提出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和预定目标相抵触的不适用,及时通知施工方整改纠正并直至符合规定的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另外,总监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对专职安全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报审进行核对,做到人证相符。对项目经理的更换和调换依法进行监督,对工地现场(包括“临建设施”)的安全现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提交“施工安全评价报告”。对于书面通知整改而又未得到有效纠正的安全隐患和违规现象,及时采取“暂停施工”、“建议处罚”等手段,向业主和质监站书面提交“施工安全评价报告”一同进行制止。

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或甲方代表)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工程开工初期主持召开安全交底会议,统筹考虑施工安全管理和防护的投入情况,贯彻施工合同的执行力度情况,实施法律法规程度,(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政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与同类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差距,与上级隶属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配合等。考察监理组的监理水平,考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执业能力,采纳监理单位的安全评估结论并责成项目经理落实整改。支持项目安全员的检查工作,建立并形成“团结紧张、居安思危”的项目安全工作气氛。支持项目监理组的合理要求,支持项目经理部的合理化建议,物有所值,合理投入,防患于未燃。

4. 监理评分制度

在施工阶段,保证建筑工程结构功能设计的安全,和为实现建筑工程使用功能所需的保证加工过程的安全,是监理进行安全控制的两大主要工作。对安全程度的把握以及安全性系数的判断,都是采用“现场评分”和“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体系评分”的方式进行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10个分类,预先打好施工现场10个分类的分数值,统计出“施工现场安全总分值”,80分以上为优良,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同时,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结合现场作业条件和安全管理面貌进行判断分析,打好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能力和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得分值,统计出“企业生产能力和项目管理体系安全保证总分值”,70-75分以上为合格,65-70分为基本合格,65分以下为不合格。结合施工单位的自评情况,确定好“施工现场安全总分值”和“企业生产能力和项目管理体系安全保证总分值”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汇总后形成“施工安全评估报告”向建设单位提交。

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从桩基→地基→主体的动态过程,所以监理单位要做到随机性的检查,周期性的抽查,定期或阶段性的评分,结合施工单位的自评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估,完成施工安全评估和施工安全报告的两大任务。

5. 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初期,建设单位要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定委托“监督”的协议,派员对开工项目的施工实行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作为监理单位的主管部门,在完成对监理组监理能力考核为“合格”的基础上,充分采纳监理单位安全评估结论意见,同建设单位一道,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整改实施和监理单位的控制效果进行监督,使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变得科学、合理并直至达标。极端情况下,质监站配合监理单位运用行政处罚权、暂时停工权等手段,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受损方的权益。

6. 专职安全检查制度

一般建筑工程和重点建筑工程的建设,都需要有合理的施工安全投入,包括配备专职的安全员数量,设置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采购和租赁安全防护的检测和使用器材等,都是实现安全管理的基础手段。福建省近期对施工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榕建[2003]筑51号)作了专门规定,使专职安全检查工作有了行政法规依据。

除此之外,根据经验的积累,我们还要看到目前常规管理所带来的局限性。例如:强制性标准层出不穷,安全管理无统一的“验收标准”,一些安全方面的行政法规文件和技术资料作为个人无法获取,使工作方法无法达到统一。仅靠书面合格的证明,有先进的检测器材而无专业操作人员,仪器设备故障或因未得到妥善维修保养而无法正常工作,以及一些特殊设备在现场无法进行专业工作性能的检测等。在此情况下,可采取在采购中途签署书面协议要求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商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长驻或定期亲临工地,专职安全检测和元器件送检,确保其工作性能正常,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委托指定权威机构实行“三包”服务,委托组织机构提供管理技术的专业方案等,都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保障的有效途径。

7. 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

建筑工程的施工具有高度顺延、时间顺延和新技术新材料使用顺延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会有一些特殊工种参与施工。例如:塔吊、起重机、电焊机、运输设备、电工等,常常伴随危险性和专业性,对作业人员有身体健康,专业技能熟练(懂性能、维修保养)等要求。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由国家统一颁发证书和企业统一颁发证书,持证上岗。

8. 信息收集和资料保证制度

工程开工初期,各单位要按照项目使用需要,同一时间内各自备份好近期内有效的行政法规文件(包括质量、安全等),工程资料建档的统一标准,各分部的内业材料范本(例如:安全施工方案、规划、细则等),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合同和规范等。各单位间要相互提供工程招投标、图纸审核批文,地质勘探批文,施工许可证、白蚁防治等工程前期文件。在业主的主持下,签署有关配合治安管理协议,卫生防疫和排污协议,劳动保险费缴纳协议,临建建设协议,防噪和市容管理协议,施工供电协议,相邻权保障协议,使用非强制性标准适用协议,工地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等;办理好爆破审批、监控系统审批等行政审批手续,将上述材料汇编成册后交给项目资料管理人员存档,配备电脑办公设备,安装好同一种专业软件,提供网络收集途径,便于各项目人员日后能顺利开展工作。

9. 处罚制度

为严格工程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对现场施工存在的未按正常的程序进行操作,未按事前共同约定操作,制止无效且屡犯,通知整改未执行而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服从业主提出的要求、不文明不科学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等违规行为形成约束,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商讨约定达成共识,制定和实施“工地安全违规处罚办法”,界定各类属安全违规的现象,明确处罚标准和累犯执行标准。通过拍照取证,以罚款单的方式由项目部负责收缴,按规定的时间打入业主、监理、施工单位设立的共管帐户。处罚制度要做到良性循环,有奖有罚。 对违反建筑法、行政法规从而产生严重后果和安全事故后果的行为,按法律规定程序和行政规定程序执行。

10. 教育和培训的预防制度

工程开工初期,由各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集中学习施工(监理)合同、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贯标程序、项目管理等文件精神,取长补短,强化意识,建立并形成“团队”目标的安全管理工作环境。

工程开工初期,由业主主持召集各参建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安全问题,设计安全问题,解决对安全施工中的人员投入、安全预防投入、三级教育安排、安全(方案)措施问题等,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答辩后起草会议纪要形成施工依据,做到万无一失,查疏堵漏。

工程开工初期,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组织各工种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分部安全技术交底,冬季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周边环境影响的安全技术交底,受季节气候影响的安全技术交底,消防设施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种负责人召集各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施工理论知识、安全施工操作、劳动保护知识、成品保护措施、消防知识、各专业交叉施工防止摩擦等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学习预防伤害。

工程开工初期,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一道,组织各特殊设备厂商,召集项目技术人员、安全员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统一传授特殊设备的性能参数知识、安全使用知识、维修保养和故障鉴定知识等,切磋技艺提高职业技能预防安全事故。

第13篇 公路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公路工程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技术,是为发现并掌握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规律,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人身事故而研究采取的专门的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有别于一般其它各种技术的最突出点就是:它是以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为主攻目标的。也就是说,以提高工作效率或提高产品质量等而研究使用的技术,也会有助于安全生产或事故预防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劳动条件的改善,但这些都不属于安全技术的范畴。因此,可以看出安全技术是以最基础、最本质、最直接的方法,来保证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对于安全生产是十分重要和关键的。

二、公路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要素

1、施工人员方面

我们应该按照下列要素对各类人员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1)人员的从业资格和上岗资格及其考核标准;

(2)人员的岗位技能和安全知识及事故预防能力;

(3)人员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情况;

(4)人员执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的情况;

(5)各类人员防护用品发放的标准、安全技术性能和采购、发放、使用、管理情况及其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合格证、说明书等)。

2、机电设备方面。

我们应该按照下列要素对各类机电设备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1)合格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标准以及产品的各种原始安全技术资料(包括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等);

(2)机电设备采购、安装、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检查、验收工作及其相应的安全技术资料和档案;

(3)机电设备安装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和技术标准及其原始的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安全防护装置的合格证书、说明书等);

(4)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3、工程和施工材料方面。

我们应该按照下列要素对各类工程和施工材料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1)各类工程和施工材料的技术性能标准以及产品的各种原始安全技术资料(包括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等);;

(2)国家及其主管部门有关炸药等爆破器材以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本单位专门的炸药等爆破器材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组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3)有关炸药等爆破器材以及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保管、使用等的各种批文和合法手续;

(4)有关炸药等爆破器材以及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保管、使用等的各种原始记录、技术资料;

(5)各类工程和施工材料运输、堆放、搬运;

4、施工对象和安全防护设施方面。

我们应该按照下列要素对施工对象和安全防护设施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对象和安全防护设施本身的安全技术状况或性能及其相关技术资料;

(2)施工对象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安装组织设计或施工、安装方案的安全性及其相关的安全技术管理的原始资料;

(3)施工对象和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设计或者变更施工方案时的安全技术管理的原始资料;

(4)安全防护装置的落实情况等。

5、作业环境方面。

我们应该按照下列要素对作业环境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地区的气候、地质水文、江海潮汐、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以及周边人文、建筑、原有设施等的技术资料;

(2)避免或者减小施工环境对施工和安全生产影响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

(3)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4)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设备等的保障。

三、公路工程安全技术管理的主要措施

1、各级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和使用管理的制度。对于从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应根据中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

2、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学等科学手段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工作。

4、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加强重点部位和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6、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7、加强对事故及其形成机理的技术分析和研究工作。

第14篇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配合公司完成施工任务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施工水平,增强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公司全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一、施工负责人的培训

运架梁施工负责人必须积极接受指挥部、公司、集团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并应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资质考试,获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等,他们是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施工生产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2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与培训

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对于运架梁施工,运架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焊作业人员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1、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一般每年考核复审一次)。对电气焊、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矿考核管理细则》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证者,必须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期限复审,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

四、新进人员的安全培训

1、新进运架梁施工劳务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监护下工作满1个月,经现场演练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2、新进运架梁施工的职工(不含特种设备操作),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周,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全员安全教育

相关负责人对全体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在职工中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实现生产安全化。必须经常进行全员安全教育,以及时提醒、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全员集中安全教育的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包括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防护知识、运架梁施工技术要点、设备安全操作等。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报导典型事故案例,联系实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全员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次。

六、复工工人安全教育

1、凡休假七天以上的返岗人员,必须经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集中培训理论学习及现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因工受伤及未受伤的责任者复工后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运架梁施工安全技术知识等。

七、换岗工人安全教育

调换工种以后工人对所从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对操作规程和技术不了解。为了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换岗后该施工环节情况,本岗位的工作责任、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

八、“四新”安全教育

当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时,必须对从事该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点教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使工人能够独立操作、安全生产。

九、安全知识考核

1、每一次大型全员集中培训学习,进行一次相关内容问卷。

2、每半年一次职工运架设备操作问卷考试。

3、每3个月一次全员运架梁施工技术及安全注意事项问卷考试。

4、不论职工劳务工,凡考试不及格者,限期补考,其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评比及奖励分配的条件之一。

十、安全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项目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教训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运架梁施工技术培训;安全注意事项培训。

第15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为保证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必须达到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定本安全制度:

一、各种机械设备,必须设置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专人操作,专人看管,实行挂牌制度并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设备四周必须设置可靠安全防护装置。

二、各种机械设备要实行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同时进行设备的卫生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三、购进的设备要进行验收检测,要按设备的说明书要求掌握操作要领,设备验收时要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书和产品合证书,通过验收,要保证设备完好无损、资料齐全。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四、要按规定不超龄使用设备,设备到期后立即报废。

五、不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生产厂家购买和出租各种机械设备。

六、设备的拆卸和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拆卸和安装,并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6篇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考核制度

第一章 目 的

为了调动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监督、服务、指导的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创造良好的劳动安全条件,保障施工单位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考核办法的目的是促使专职安全员发挥最大的安全监督作用,逐步形成工程部安全管理的良性循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常驻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

第三章 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配合工程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第二条 特殊作业准备情况,是否按时、按要求准备完善,具备开具特殊作业证条件,特殊作业开证过程监督,保证开证过程无问题,

第三条 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检查施工方案、防护措施、安全措施等是否到位,监督、检查施工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每处施工场所每日检查不少于3次(不少于3小时),安全员发现问题可自行发放处罚通知单并交专业主管备案,处罚金由乙方负责人处理。

第四条 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第五条 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第六条 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第七条 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第八条 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

第九条 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第十条 每日收尾检查,对工机具、施工场所卫生及相应收尾处理措施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配合专业主管进行周安全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责任人即为专职安全员;

第十二条 每日形成晨会或晚会制度,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周例会,会议纪要交工程部;

第十三条 按照消防器材维护保养要求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相应消防要求合规;

第十四条 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月例会,并配合工程部专业主管完成月例会;

第十五条 新进施工人员和离职施工人员上报,并提交相应施工人员材料,新进场施工人员由安全员先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且合格才可交由工程部专业主管进行二级培训;

第十六条 积极配合工程部完成各项ehs管理项,主动提交关于ehs方面的建议和方案,不断完善ehs管理,协助负责人制定施工方ehs奖惩制度。

第四章 具体考核方式

第一条 考核形式

1.采用百分制的形式进行量化考核。

2.本考核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考核。

3.考核与工资发放(建议施工单位执行):

第一档:考核在90分以上(含90分),考核工资全发,并另外给予其全额考核工资的5%-10%进行奖励;

第二档:考核在80-89分,享受全额工资;

第三档:考核在70-79分,只拿工资的80%;

第四档:考核在60-69分,只拿工资的50%;

第五档:考核在60分以下,其工资全额扣除。

某月扣除安全考核分超过6分给予严重警告,该月前后3月内累计超15分或绩效考核连续3个月在60分以下,则该安全员免职,要求其不得再担任安全员的职务(工程部强制要求)。

第二条 考核项目

百分考核包括安全指标、专业知识、制度执行、现场检查、其他事项、安全事故分析及其他事项等六项。

第三条 百分考核具体内容

1. 安全指标20分

安全员所属单位全月无安全事故,此项考核满分;若发生安全事故,将视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责任扣减2---20分。

2 .专业知识15分

(1) 熟悉掌握本部门生产系统各工序的操作规程、技术指标以及生产设备的性能特点;

(2)具有较全面的安全知识,能指导员工安全从事各项生产工作;

(3)对重大、难、险的项目,能制定较全面的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

(4)有一项不合格扣减5分。

3.制度执行20分

(1)对工程部的安全要求执行落实工作。

(2)对工程部的各类记录提交情况,施工单位周例会记录。

(3)配合工程部安全文件、通知的传达及时性;

(4)督促完成安全隐患通知单的整改;

(5)凡不符合情况的,有一项扣减5分

4. 检查现场情况30分

(1)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应不少于三次,并做隐患排查记录;

(2)发现安全隐患,有能力解决的应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要汇报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工程部,采取进一步安全防范措施;

(3)检查、纠正现场员工违章作业情况.发现违章未及时制止违章而发生问题的,负连带责任;

(4)隐患排查记录与现场检查情况不符的

(5)凡不符合情况的,有一项扣减5分;

(6)对发现问题不汇报,未造成事故的,扣减5分/次;造成事故的,视严重程度扣减10---30分;

5. 其他事项15分

月度检查、安全科、工程部专项检查中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员工违章操作等内容,视情况扣减2-5分/项;

6.奖励处罚

(1)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论证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报请工程部同意,可增加5~20分;

(2)对由于失职或违章造成严重后果者,除上述处罚外,要求不再其担任安全员职务。

第17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情况考核制度

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局78号文)》的通知(中国化工发财「2007」43号)

4、术语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全技术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单位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科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全技术科审核,财务科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全技术科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物资供应科办理领用手续。物资供应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科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科严禁出库。

5.7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5.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5.9安全生产费用因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痛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泻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 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10公司在本办法第9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11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12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5.13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6、附则本制度由财务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18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第19篇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机具使用状况是现场安全施工(生产)的一个关键。因此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施工(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纳入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中。本工程的安全组织机构中要机械管理人员参加。

2、明确各类机械、机具的使用、维护人员,明确各级人员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3、认真组织有关安全管理和测量/计量设备,机械、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4、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的使用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5、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检查试验。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做好不适用不合格或以小代大。

6、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供应、技术、安全等部门的人员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试验,对存在的问题的设备及时修理,对存在的不能消除缺陷的坚决不得用于本工程。

7、所有机械、设备严禁“带病”使用,杜绝使用“报废品”,不许超负荷使用。

8、测量/计量、机械、设备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具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9、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作,做好机械使用的平面设置、操作要求。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提出方案由工地负责人和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新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定,并重新交底。

10、机械、机具应实行随机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

11、班组使用的机具和设备,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账建卡,挂牌运行。

12、设备的库存摆放应整洁有序。

13、中小型、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14、电力建设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事故调查处理按(电力建设施工机械管理文件汇编)内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主要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电力建设施工机械管理文件汇编》。

第20篇 金刚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总 则

目的: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人员行为,树立现代化企业形象。我公司针对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四期技改项目厂房及仓库耐磨地坪施工制定以下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应尊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人员必须尊守《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粉尘废气防治管理程序》、《废弃物污染防治管理程序》、《油品、化学品管理程序》、《电气安全管理程序》、《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程序》及《消防管理程序》。

2、需要接用电源的,必须经甲方项目部或电源所在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接用电源

3、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各自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第一。

4、不得乱动其他施工单位的产品或半成品;不得乱动现场用电设施及其它设备。

5、进、退场行走安全通道,不得游离到作业面之外的场所。

6、做到活完清场,不乱扔建筑垃圾;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遵守现场劳动纪律,与其他施工单位及甲方密切配合。

8、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

9、严格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施工,严禁在施工作业中随意更改施工方案。

10、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与完好,杜绝各类违章作业现象。

11、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12、严禁私自动用甲方的设备、工具和材料。如需借用,必须经甲方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用

13、应严格自身人员管理,施工期间不得在施工现场有任何打架斗殴、偷盗等违法行为,否则将违反者移送公安机关。

14、生产区内,除指定的地方外,不得任意堆码、乱放施工器材和施工材料,乱堆垃圾,施工人员需保持道路及施工场地的清洁。

15、工具、材料进入甲方厂区时要在门卫进行登记。工具、材料要运出生产区,必须由甲方主管部门办理出门手续。

(以上制度有不完善之处视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增加)

广西正航建材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日

《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和安全交底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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