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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如同一座灯塔,指引着我们在生产、工作中规避风险,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与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害。安全制度不仅体现了企业对法规的尊重,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类设备的操作步骤,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2.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确保快速有效的响应。

3.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4. 隐患排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危险。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的实施要全面,无死角,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职责划分。

2. 制度需适时更新,适应企业发展及法规变化。

3. 员工参与至关重要,鼓励他们反馈意见,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4. 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形成有力的威慑力。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构建,我们的安全制度将更加完善,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每一位员工都应视安全为首要任务,共同维护我们安全的工作环境。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总则

1.1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安全检查

2.1检查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安全基础管理;

(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 工艺;

(4) 设备;

(5) 电气系统;

(6) 仪表系统;

(7) 危险化学品管理;

(8) 储运系统;

(9) 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2.1.1安全基础管理

2.1.1.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2.1.1.2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2.1.1.3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1) 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2) 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2.1.1.4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2)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3)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2.1.1.5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2.1.1.6安全基础管理的检查以查记录、查档案资料为主。

2.1.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2.1.2.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2.1.2.2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2.1.2.3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2.1.2.4企业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

(1)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空分装置、空压站;

(4)点火源(包括火炬);

(5)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

(6)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2.1.2.5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

(1)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2)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

(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

2.1.3工艺管理

2.1.3.1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

(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2.1.3.2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2)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3)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氯化工艺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的要求进行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情况;

(5)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

2.1.3.3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1)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

(2)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

(3)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4)剧毒品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

2.1.4设备管理

2.1.4.1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2.1.4.2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

(1)大型机组、机泵、加热炉等关键设备装置的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

(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五定”、 “三级过滤”;

(4)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5)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2.1.4.3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1)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2.1.5电气系统

2.1.5.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2.1.5.2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1.5.3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1)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2)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

(3)应急照明;

(4)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6)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2.1.5.4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2.1.6仪表系统

2.1.6.1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

(1)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

(3)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

(4)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

2.1.6.2系统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

(2)现场检测仪表和执行元件的选型、安装情况;

(3)仪表供电、供气、接地与防护情况;

(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布点及安装;

(5)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仪表满足要求等。

2.1.6.3现场各类仪表完好有效,检验维护及现场标识情况,主要包括:

(1)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稳定可靠,满足生产需求;

(2)按规定对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3)现场仪表位号标识是否清晰等。

2.1.7危险化学品管理

2.1.7.1危险化学品分类、登记与档案的管理,主要包括:

(1)按照标准对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2)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档案;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2.1.7.2化学品安全信息的编制、宣传、培训和应急管理,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管理;

(2)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或应急代理;

(4)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信息的宣传与培训。

2.1.8储运系统

2.1.8.1储运系统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储罐区、可燃液体的装卸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2)储罐的日常和检维修管理。

2.1.8.2储运系统的安全设施情况,主要包括:

(1)罐区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统等的完好性;

(2)罐区现场的安全监控装备是否符合要求;

(3)可燃液体、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设施;

(4)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储存。

2.1.8.3储运系统罐区、储罐本体及其安全附件、汽车装卸区等设施的完好性。

2.1.9消防系统

2.1.9.1消防人员培训、消防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消防系统运行检测情况。

2.1.9.2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情况,主要包括:

(1)消防站设置情况;

(2)消防水系统,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管网的分区阀门、消火栓、消防水炮、固定式消防水喷淋等;

(3)危险化学品罐区、装置区等设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灭火系统;

(4)甲、乙类装置、罐区、控制室、配电室等重要场所的火灾报警系统;

(5)生产区、工艺装置区、建构筑物的灭火器材配置;

(6)其他消防器材。

2.1.9.3固定式与移动式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现场状况

2.1.10公用工程系统

2.1.10.1给排水、循环水系统的能力能否满足各种状态下的需求,管道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隐患。

2.1.10.2空分装置、空压站、冷冻站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

2.2安全检查的方式及频率

2.2.1综合性安全检查

2.2.1.1综合性安全检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2.2.1.2公司级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安全环保部、生产运行部、生产技术部、行政部、分厂等负责人及各专业(生产、工艺、电仪、设备、消防、安全环保、行政等)共同参加检查;原则上每周1次,停产状态下每月不少于1次。

2.2.1.3分厂级安全检查:由厂长负责,召集分厂管理人员、轮班长参加,并做好检查记录。每周不少于1次。

2.2.2专业性安全检查

2.2.2.1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2.2.2.2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各专业分工见表1。

表1专业性安全检查责任划分表

部门

专业检查领域

责任人

分管责任人

技术中心

工艺管理、安全技术管理,直属单位安全管理等

部门主任

技术副总(总助)

生产运行部

工艺、设备管理,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储运系统,以及厂房建筑、大中修、生产作业活动等

部门长

生产副总(总助)

行政部

厂区治安,直属单位安全管理等

部门长

行政副总(总助)

安环部

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系统等

部门长

安全副总(总助)

2.2.3日常检查

(1) 岗位操作人员: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记录到操作记录中。

(2) 各级管理人员:指各部门、分厂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3) 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2.4节假日检查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2.2.5不定期安全检查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

2.2.6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在满足检查频率的情况下,可以合并进行。

2.3检查记录

2.3.1各种形式、各级别的安全检查,均应形成检查记录。记录保存时间:两年。

2.3.2检查记录的格式:要有检查单位、检查时间、负责人、检查人员、检查情况等。格式示例:

表2安全、环保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

检查形式

周检、月检、专项、综合、开车前、节前、

检查负责人

时间

参加人员(签字)

检查内容:

3隐患治理

3.1隐患级别

3.1.1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1.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分厂级、公司级。

3.1.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3.2隐患治理

3.2.1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任单位或个人能够现场处理的,必须立即整改。

3.2.2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检查人员责成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作业、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2.3各分厂、部门检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班组)和责任人,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实行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3.2.4要保证整改治理的质量,彻底解决隐患问题,实现本质安全,并且要举一反三,避免发生同类问题。

3.2.5各部门、分厂都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隐患整改台账包含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时间、整改单位、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日期、验收确认人。

3.2.6公司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环境隐患,由安环部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隐患整改通知书》可以由公司oa系统传送。安环部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实行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3.2.7由于物质、技术等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安环部必须挂牌设置监控点定时进行监控,记入安全隐患台帐和监控台帐,并监督有关部门编制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隐患所在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3.3隐患整改责任划分

3.3.1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隐患,属公司管理责任的,由安环部牵头整改;属于部门(分厂)工作范畴的,由安环部对责任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3.3.2安全环境隐患隶属于哪个部门或分厂的,整改责任人就是该部门或分厂的主要负责人。

3.3.3隐患责任部门或分厂,由于自己技术、能力限制无力整改的隐患,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委托应有纸质或电子凭据(oa),受委托方不得推诿。下发委托的时间计入整改要求时间内。

3.3.4委托方有责任追踪受委托方对隐患整改进度情况,并协助被委托方整改隐患。否则,将追查委托方的整改责任。

3.3.5整改责任部门或被委托整改部门对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整改或无法按时整改的隐患,要写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计划报安环部备案。

4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

4.1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七个环节:

(1) 隐患排查环节: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安全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 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3) 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书”(纸质或oa)。

(4) 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5) 整改报告环节:责任单位向整改下达部门书面报告整改完成情况。

(6) 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7) 销号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记录;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4.2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在整改期限到达后的在两天内,向隐患整改下达单位书面报送“隐患整改报告书”(格式见附件1),报告整改完成情况;对未能完成的整改项目,需说明原因(须充分、合理)、已采取的安全措施、预期完成时间等。

4.3同一批次的“隐患整改通知书”中,存在整改期限不一致的,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须分批报告隐患整改情况。

4.4隐患整改下达单位收到“隐患整改报告书”后,应及时对整改项目进行复查验收。对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项目,再下达整改通知直至完成整改。

4.5已经完成的整改项目,“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隐患整改报告书”由管理单位集中存放,形成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

5罚则

5.1对未按时整改隐患又无书面报告的整改责任人,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并纳入当月的安全绩效考核同时取消当月的安全奖。

5.2处罚标准:

(1) 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的,处罚100元;

(2) 安全检查频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少一次处罚50元;

(3) 检查记录不完整、未按规定保存的,20元/次;

(4) 一般隐患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处罚50元/项;

(5) 影响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整改期限内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处罚100元/项;

(6) 重大隐患,未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整改的,处罚500元/项;

(7) 隐患未整改前发生安全、环境事故的,处罚500元/项;

(8) 未按规定时限、要求报送“隐患整改报告书”的,100元/次;

(9) 其它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处罚20-200元.

6附则

6.1相关规章、制度

6.1.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22〕103号)。

6.1.2海洲化学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6.3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附件:隐患整改报告书(示例)。

第2篇 镀铜车间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车间的要求,为规范各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尽最大可能的查出各班组工作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车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条不紊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镀线工作时存在的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镀线对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制止“四违”行为。

2、安全检查必须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认真填写《镀铜车间班组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

二、检查内容

对本班组工作范围的所有场所、岗点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本班员工的正规操作情况,同时检查设备完好率和文明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等。主要内容有:

各线的记录、考勤及签到情况。

2、各线现场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各线安全防护、急救设施和物品是否完备。

4、各线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佩戴使用情况。

5、各线的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6、各线的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完好、设备保养是否正常、安全护栏和警示标志是否齐全。

各线的工作区域、操作台周围环境卫生情况、工序通道是否畅通,地面和工作台面是否平整。

使用材料:注意棉纱、拉伸膜、硫酸铜、强碱、强酸等堆放或储藏方式,以及使用情况。

各镀线的卫生工具、测量器具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

各镀线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设施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物品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

各镀线上岗员工的工作和精神状态。

各镀线上岗员工的“四违”行为情况。

三、安全检查的形式

每班进行一次本班组的安全隐患检查并且积极配合车间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认真填写《镀铜车间班组安全检查表》。

四、存在问题的整改

根据各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认真填写《镀铜车间班组安全检查表》,并督促存在问题的镀线或责任人其落实、整改。存在问题的镀线或责任人要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由车间管理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限期内不能整改的问题,对责任人或镀线记四违一起并按照《镀铜车间制止“四违”管理制度》中处罚制度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对镀线或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3篇 供热站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由站长负责对相关设备及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检查内容:

1、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2、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3、检查供热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4、检查职工是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检查消防器材的保管使用情况。

6、根据不同季节,检查安全用电、易燃、易爆及受压容器设备的保管和维修情况。

7、检查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8、检查各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9、检查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储存是否合乎要求,有无安全措施。

10、检查工作场所卫生是否清洁,物品放置是否整齐有序,道路是否通畅。

11、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无损。

12、检查设备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将查出问题交有关人员或设备厂商检修并做好记录。

13、检查交接班情况和记录,交接班时必须检查各机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发现损坏或丢失有权不予接班。

14、检查职工是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存放是否正确合理。

15、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及生产工具是否良好。

16、对新工艺、新设备的安装、老设备的改进,在投运前应按规定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4篇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格式怎样的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一)

一、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 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章制度。

2、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3、 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单位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4、 驾驶员要随时检查车辆性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车辆存在的故障要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保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 交通事故,保证派之即发,安全行驶。

二、 安全管理规定

1、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2、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行车规则,不准超速行驶、不准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3、 非出车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外出要停放在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辆出现失窃或被损。

4、 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局长批准。

5、 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车,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待岗,不得无故私自脱岗。

三、 责任追究

1、 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办公室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严禁逃逸。如自行处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 驾驶员发生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等现象,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3、 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疏于检查、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 由于驾驶员对车辆保管不善或未按规定停放等,发生车辆或配件失窃、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5、 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失窃、发生故障等,一切责任由驾车人负责。

6、 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严重违章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驾驶员相关责任后,正式工调离驾驶员岗位,临时工解除聘用合同。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二)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司机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燃油箱的贮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轴箱内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乱水器、后视镜、牌照等是否齐全有效。

(3)各紧固螺栓、螺母

(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是否有松脱现象。

(4)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5)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6)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敲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检查钢板弹簧是否有折断;检查转向机构各部连接情况;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清洁全车内、外部及底盘。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料。

(3)发动机熄火后,察看电流表、有无漏电现象

(指针指向“一”号)。

(4)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身,骑马螺检栓是否松脱。

(5)检查轮胎与钢圈。

(6)检查制动系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不出车;

(4)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三)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 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 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 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 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 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 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 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5篇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8.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某小学校园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小学校园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校园校舍及设施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分管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签字。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 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6.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7.对师生每学期进行安全教育。

8.检查学校实验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检查学校用电情况,是否有电线裸露,开关破损等。

10.检查学校消防器材是否过期,压力是否正常,是否有灭火粉等。

11.检查学校体育器械是否牢固,是否锈蚀。

12.检查学校卫生室药品是否过期,医疗器械是否合格。

13.检查学校微机室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第7篇 某小学安全检查制度

一、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每天有2-3人巡查校区,对各项工作、各个设施设备作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1、 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

2、校舍及相关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消防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4、各类设施设备有无安全隐患。

5、食堂卫生安全情况。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1、学校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

2、各教职员工都要对自己所负责的安全工作、活动场所进行不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及时整改。

3、每次检查由相关人员做好记录,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限定时间派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对存在事故隐患而又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8篇 食品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食品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设备的安全及正常运转,特制定每周组织一次自查隐患整改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织人员检查每个车间岗位电器机械设备是否陈旧、老化,剧毒化学品仓库、原料仓库及酒精储存区设施是否有隐患出现,如果有隐患事故,应立即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全科负责传送到各部门领导,对查出隐患情况立即整改,并吧整改通知记录完成后签名放到安全科备案。

如果对一些机械设备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写出整改方案、整改时间,请示总经理批示,对一些设备无法修理实、使用价值的,可作报废处理,提出报废申请,由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报废后必须立即更新,已报废设备必须及时移出车间处理,并在注明报废,申表单必须存档。

第9篇 校舍安全检查维修制度

1.学校组织人员定期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车棚、各功能室及其它附属教学设施进行检查。

2.校舍安全每学期检查一次,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3.体育设备设施每学期检查一次。

4.实验、电教设备每学期检查二次(期中、期末)。

5.校舍翻新,维修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特殊情况例外)。

6.学校设施设备发生破损,要及时维修或更换新,以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10篇 机械安全装置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机械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保护员工的身体免受伤害,而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这用于本厂所有的机器器设备安全装置的检查、维修、保养。

三. 职责

1. 生产部必须保障所有机器设备都具备本质安全;在机器设备安装时就应保证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完好;并要求具有厂家出具的安全装置冰明书。

2. 操作员禁止操作不具备本质安全及安全防护装置失效的机器设备。

3. 生产部应制定机器的每月的保养计划,按时对机器设备进行保养;以保障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保养记录。

4. 任何机器操作前必须按要求进行每天/每班例行的安全装置的检查,以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保养记录,以备查验。

5. 操作员工在每天/每班例行检查是发现安全装置有故障的,必须立即报专业人维修,禁止操作员维修机器设备,并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查验。

6. 对于无法及时维修和待申购件的机器设备,操作员应挂上“待维修”的标识牌。

7. 机器安全装置达到报废年限及灵敏度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报废或更换新的安全装置。

深圳市富电康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第11篇 安全规范生产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_______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并实现:

①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②发现在管理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和危险源;

③纠正违章行为;

④评价本项目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⑤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

⑥督促安全隐患整治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盯岗检查或跟岗检查。

3、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⑴检查安全意识;

⑵检查安全教育;

⑶检查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

⑷检查安全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⑸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⑹检查贯彻落实分局、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的情况;

⑺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⑻检查遵章守纪执行情况;

⑼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⑽检查安全投入情况;

⑾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性情况;

⑿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⒀检查不安全因素情况;

⒁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效果;

⒂检查安全工作活动记录;

⒃检查工程分包外协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等。

4、安全检查的部位主要是:施工作业场所、外协分包施工部位;危险物品运输存储、使用部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部位;仓库、厂房、防汛部位;泥石流可能发生的部位;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居住部位;施工现场办公区域。

5、安全检查类别主要有:

①日常现场值班检查;

②施工班组检查;

③设备、用电、防火、交通、起重和季节施工等专业检查;

④综合检查。

6、日常现场安全值班检查,每天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检查。

7、班组检查由班长和班组兼职的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当班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8、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和按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督。

9、专业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技术、机电、起重、安全等专业人员,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10、综合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11、安全检查的方式:①现场查看;②查阅资料、文件、记录、报表;③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④其它形式。

1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管理检查:

①、安全管理机构的检查:a、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到位;b、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委会安全监督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专职人员配备数量和素质是否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检查:a、是否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教育、检查、目标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b、是否针对项目部所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施工专项措施;c、是否结合项目部生产施工特点制定了设备、用电、交通、防火、防爆等管理办法;d、安全例会、安全统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f、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和日常监督指导、职工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g、应急救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③、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专项措施的制定、审核,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的检查:a、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高处作业,多层交叉作业,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及转移等;b、季节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④、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的检查。

⑤、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的检查:a、转岗教育和民工教育情况;b、机动车驾驶、起重、电气、焊接、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和定期审验情况;

⑥、安全生产记录资料的检查:a、查阅每位职工的安全教育资料;b、查阅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c、查阅作业队、班组安全活动资料;d、查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乙炔氧气瓶库(站)、高压电气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

13、施工生产现场的检查:①作业场地是否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是否有盖板或护拦,照明是否充足,且通风良好;②设备设施布置是否合理,器材堆放是否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是否大于0.5米,且平整畅通;③用电线路、风水管路是否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④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米的防护栏杆,危岩、陡坡边缘是否设置了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⑤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是否准确、醒目,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是否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⑥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是否遵章守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4、危险施工场所的检查:①高处临空边缘是否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是否拴安全绳,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有无危岩,是否有防止坍塌、滚石的措施;②起重作业是否吊挂、绑扎牢固,且起重空间无障碍物,斜井洞口周围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2米的防护围栏。

15、机电设备的检查:

①、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拆除,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②、固定设备的检查:

a、外观是否整洁,且基础稳固,传动、转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

b、外壳接地是否良好,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雨措施。

③、机动车辆的检查:

a、方向和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且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④、起重设备的检查:

a、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且高度、重量、行程、变幅等限制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c、吊钩、索具、钢丝绳是否完好,且吊钩、扫轨等移动构件有警告色标。

⑤、高压线路的高度及与施工空间、设施、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⑥、变压器附近是否有警告标志,地面设置时,周围防护围栏高度是否大于1.8米,悬空设置时,变压器高度是否大于2.5米。

16、承重排架、平台、栈桥通道的检查:①、是否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并经验收合格;②、工作面行人通道的脚踏板是否铺满、固定,临空面边缘栏杆设置高度是否大于1米,栏杆下面是否设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挡碴板。

17、场内机动车辆道路的检查:①、基础是否稳固且路面平整,路面宽度是否不小于车辆宽度的1.5倍;②、急弯、高边坡、陡坡等危险路段,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横跨道路的设施、输电线路距离路面高度是否不低于机动车辆高度的1.5倍。

18、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就地整改。

19、安全检查发现的较大隐患,要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由检查负责人、整改责任人签字认可,责任班组必须迅速落实整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0、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将整改活动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21、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22、项目部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水电_局机电安装分局工程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23、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果,要形成书面记录存档,记录格式执行分局现行规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格式。

24、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建立存档记录,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整改记录格式执行安装分局现行规定的整改通知记录格式。

二0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 宣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提高检查效能,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室、车间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3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

2、职责

2.1主要部门职责

2.1.1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年度、季度、月、周的安全生产检查、抽查、巡查和相关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2.1.2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各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1.3各部室、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2.2检查人员职责

2.2.1公司、部门、车间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都必须由相应领导带队,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2.2.2检查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人员要严格对照检查表的内容如实记录,应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2.3检查人员应不断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检查技巧,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

3、检查内容

公司、车间应分别制定出安全生产检查表。

公司检查内容具体见附件一《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表》。

4、检查方式

4.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组织进行的安全普查、抽查、巡查、专业(专项)等安全生产检查;

4.2检修修项目指挥部和基建技改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实行检查和督查;并对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和检查。

5、检查频次

5.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普查,时间定在每季度末月或者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进行;公司季度安全检查与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时间重叠的,可以合并安排;

5.2公司安全环保部分区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5.3专业(专项)检查、自我评价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间重叠的,可以合并安排;

5.4车间每月、工段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车间检查组人员不得少于五人,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内进行。

5.5公司安全环保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对分管区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车间安全员每个工作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

6、检查记录

6.1公司、部门、车间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形成正式的纸质检查记录,或者在公司统一制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本进行记录;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可在每日交接班本(可以是电子版)进行记录;

6.2记录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参加检查人员签名、具体内容(作业现场、机电设备或文件记录的名称等)和相应的检查结果;

6.3检查记录表上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必须一一对应,不得出现有检查内容而未填写检查结果的现象;

6.4各类检查记录要有专人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可追溯性。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保管公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每周安全生产检查的记录,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本专业(专项)检查记录,车间安全员负责保管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7、隐患(问题)反馈

7.1对现场违章作业的问题,应指出违章的具体时间、地点、人数、作业内容和具体违章行为;

7.2对设备、环境、物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指明隐患(问题)具体部位和危害程度的描述,应有具体数据作为依据;

7.3对违章、违规问题的判定,应有明确的法规、文件、制度或规程、标准做为依据,避免主观随意性。

7.4公司各类检查情况通报中对隐患(问题)的描述要准确、清晰、具体。

7.5组织检查单位,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必须确定责任单位或者整改单位;对于外单位在公司检修、施工等作业中存在各类隐患(问题),必须确定属地单位。

8隐患整改

8.1责任(整改)单位,对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在每次检查情况通报下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2责任(整改)单位,对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在当月检查结束后次月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3各单位在销案时,将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填写在附件二表中;对正在或计划整改隐患(问题)填写在附件三表中;

8.4对所有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责任(整改)单位应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对一时不具备条件,难以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制定整改计划。一旦完成整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5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督促隐患(问题)整改,直至隐患(问题)消除;跟踪验证工作应留有相应记录。车间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台帐;

8.6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专项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8.7隐患(问题)整改台帐分公司、车间二级管理,公司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必须实行闭环。

9、附则

9.1各类安全检查涉及到责任(整改)单位,有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问题;或隐患(问题)未按照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将与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挂钩,并作为年终评比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之一;

9.2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3相关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第13篇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加工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加工各部门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公示栏,主动公示本经营诚信建设,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信息,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第14篇 安全生产检查巡检制度范本

1、安环部每月定期组织对各直属库进行一次巡查或抽查。

2、各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安全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对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检查机械、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3、储备库员工应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重点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做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各库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库主任带队,组织各科负责人参加检查,对每次检查的事故隐患,各级领导均要认真对待,坚持及时整改。

5、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6、发现问题应及时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责任。

7、对查出的隐患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8、整改结束,安全员组织复查,合格后方可转入正常生产。

9、库级安全质量大检查必须有库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内容:四节(元旦节、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两季(夏季:三防一降,冬季三防一保);专业检查(电气、机械、环境卫生);重点部位的检查。大检查每年不少于六次,专业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各次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指高温粮、高水分粮等有可能触发事故的因素)各级领导均应认真对待,发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第15篇 爆破物品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实行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流通经营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保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3、分管民爆物品的经理,每个月须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真检查民爆物品保管、销售情况,并对防盗报警、消防设施、水源、防雷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记录在案并向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

4、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深入仓库检查指导应纳入工作的议程,每季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情况,以及仓储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有效,发现异常提出整改措施,并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到位,督促检查负责整改人落实整改情况。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用的资金、项目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均须一一记录在案,以备查。

第16篇 索道专项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

为保证索道设备的正常运转,索道线路上的设备及其附件要做到合理使用、细心维护和保养,保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索道安全运行。本工程索道运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500kv威信电厂-甘顶输电线路工程ⅱ标段项目部所属各部门、涉及索道运输的施工队、涉及索道运输的劳务分包队。

3、职责:

3.1项目部负责对《索道运输安全检查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3.2索道运输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现场技术人员小组负责运行和维护。

3.3本制度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在安全施工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对实现索道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发生严重事故的单位,对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4、过程描述

4.1 试运行安全检查制度

4.1.1索道试运转的目的索道架设完成后,经项目部技术组、安全部门联合验收后,方可进行试运行。

4.1.2 检查索道设备的安装情况,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1.3检查货物通过索道沿线是否有货物对障碍物距离不够情况,如果有,需要根据情况收紧承力索、清除障碍物(砍树、降基面),严重的情况下,需要增加支架。

4.1.4 试运行期间要派人在每个支架旁监控。索道试运行不宜少于60h。

4.2 交班检查制度

4.2.1 交班制度涉及索道指挥人员交接班,索道机械操作员交接班,安全人员交接班,一般劳务人员听从指挥人员安排。

4.2.2交接班必须现场当面交接,索道必须处于机械设备停止运行或无安全隐患存在。

4.2.3接班人员必须完全明白索道工作状态及下个工作内容,在接班人员正常开展工作后,方许交班人离开。

4.2.4 接班人员必须在开始工作前进行安全检查,核对与交班人所描述内容是否一致。接班后,机械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行,检查设备状态。

4.3 索道的安全检查

4.3.1 项目部安全检查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与项目部技术组联同对索道架设及运输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固定一次安全技术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项目部对索道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内容责令整改,整改内容如符合《整改通知单》要求或者拒不整改,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暂停施工。

监督指导索道安全记录表填写存档。

4.3.2 施工队安全检查

施工队每周对索道运行展开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要求整改。作业拒绝接受整改的,或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要安全隐患存在必须立即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监督指导索道安全记录表填写登记。

4.3.3 作业人员安全检查

作业人员开工前和交接班时对索道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形成日常保养及运行记录。

安全人员开工钱和交接班时对索道场地和索道通道进行安全检查。

4.4 索道运行中安全检查

索道指挥人员及安全人员实时检查索道运行安全状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检查索道锚固系统、行走小车、承力索(返空索)、牵引索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检查施工人员工作状态,对不符合条件者换人工作。

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异常,不符合安全工作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待解决排除后方可运行。

检查索道接地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 作业完毕安全检查

每日工作完毕后,必须卸除索道绳索的工作承力,严禁运输材料在索道上过夜。

检查绳索运输通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进行排除后方可离开现场。

索道工作完毕后设施临锚,检查临锚工作状态,确认后卸除机械设备应力。

守夜值班人员做好夜间作业场地巡视,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场地。做好机械设备的防雨,防汛工作。紧急情况,及时联系施工队长。

第17篇 风电场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___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并实现:

①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②发现在管理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和危险源;

③纠正违章行为;

④评价本项目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⑤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

⑥督促安全隐患整治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盯岗检查或跟岗检查。

3、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⑴检查安全意识;

⑵检查安全教育;

⑶检查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

⑷检查安全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⑸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⑹检查贯彻落实分局、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的情况;

⑺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⑻检查遵章守纪执行情况;

⑼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⑽检查安全投入情况;

⑾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性情况;

⑿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⒀检查不安全因素情况;

⒁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效果;

⒂检查安全工作活动记录;

⒃检查工程分包外协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等。

4、安全检查的部位主要是:施工作业场所、外协分包施工部位;危险物品运输存储、使用部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部位;仓库、厂房、防汛部位;泥石流可能发生的部位;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居住部位;施工现场办公区域。

5、安全检查类别主要有:

①日常现场值班检查;

②施工班组检查;

③设备、用电、防火、交通、起重和季节施工等专业检查;

④综合检查。

6、日常现场安全值班检查,每天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检查。

7、班组检查由班长和班组兼职的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当班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8、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和按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督。

9、专业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技术、机电、起重、安全等专业人员,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10、综合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11、安全检查的方式:①现场查看;②查阅资料、文件、记录、报表;③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④其它形式。

1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管理检查:

①、安全管理机构的检查:a、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到位;b、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委会安全监督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专职人员配备数量和素质是否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检查:a、是否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教育、检查、目标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b、是否针对项目部所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施工专项措施;c、是否结合项目部生产施工特点制定了设备、用电、交通、防火、防爆等管理办法;d、安全例会、安全统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f、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和日常监督指导、职工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g、应急救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③、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专项措施的制定、审核,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的检查:a、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高处作业,多层交叉作业,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及转移等;b、季节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④、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的检查。

⑤、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的检查:a、转岗教育和民工教育情况;b、机动车驾驶、起重、电气、焊接、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和定期审验情况;

⑥、安全生产记录资料的检查:a、查阅每位职工的安全教育资料;b、查阅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c、查阅作业队、班组安全活动资料;d、查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乙炔氧气瓶库(站)、高压电气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

13、施工生产现场的检查:①作业场地是否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是否有盖板或护拦,照明是否充足,且通风良好;②设备设施布置是否合理,器材堆放是否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是否大于0.5米,且平整畅通;③用电线路、风水管路是否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④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米的防护栏杆,危岩、陡坡边缘是否设置了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⑤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是否准确、醒目,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是否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⑥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是否遵章守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4、危险施工场所的检查:①高处临空边缘是否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是否拴安全绳,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有无危岩,是否有防止坍塌、滚石的措施;②起重作业是否吊挂、绑扎牢固,且起重空间无障碍物,斜井洞口周围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2米的防护围栏。

15、机电设备的检查:

①、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拆除,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②、固定设备的检查:

a、外观是否整洁,且基础稳固,传动、转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

b、外壳接地是否良好,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雨措施。

③、机动车辆的检查:

a、方向和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且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④、起重设备的检查:

a、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且高度、重量、行程、变幅等限制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c、吊钩、索具、钢丝绳是否完好,且吊钩、扫轨等移动构件有警告色标。

⑤、高压线路的高度及与施工空间、设施、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⑥、变压器附近是否有警告标志,地面设置时,周围防护围栏高度是否大于1.8米,悬空设置时,变压器高度是否大于2.5米。

16、承重排架、平台、栈桥通道的检查:①、是否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并经验收合格;②、工作面行人通道的脚踏板是否铺满、固定,临空面边缘栏杆设置高度是否大于1米,栏杆下面是否设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挡碴板。

17、场内机动车辆道路的检查:①、基础是否稳固且路面平整,路面宽度是否不小于车辆宽度的1.5倍;②、急弯、高边坡、陡坡等危险路段,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横跨道路的设施、输电线路距离路面高度是否不低于机动车辆高度的1.5倍。

18、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就地整改。

19、安全检查发现的较大隐患,要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由检查负责人、整改责任人签字认可,责任班组必须迅速落实整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0、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将整改活动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21、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22、项目部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水电_局机电安装分局工程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23、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果,要形成书面记录存档,记录格式执行分局现行规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格式。

24、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建立存档记录,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整改记录格式执行安装分局现行规定的整改通知记录格式。

第18篇 汽运安全检查确认工作制度

一、检查驾驶室视线、挡风玻璃、反光镜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转向盘、操纵器、制动器、转向盘空转角度不得超过36度。

三、检查汽车的前灯、尾灯、喇叭、刮雨器是否良好。

四、检查轮胎充气压力、板弹簧、油箱、水箱、汽缸的密封性,不得漏油、水、气。

五、检查货物配载合理性,货物的固定状况,货物体积与超长、超宽、超高、超重情况。

六、对以上内容进行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19篇 安全检查及隐患落实整改制度

1、每旬各单位相关科室必须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复查一次,缺少旬检月验者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当班干部或质量验收人员必须携带验收工具(尺子、线绳、笔、笔记本),每发现一次没携带验收工具的对当班干部罚款100元,对验收人员罚款50元。

3、 矿业务科室对采面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处理,并在隐患排查表上必须填写负责人、处理意见和整改日期。

4、 经现场落实,未按要求日期整改的隐患,每条按照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加倍罚款。

5、 对于查出的重大隐患对单位出具罚款。重复隐患加倍罚款。

6、对于上次检查时提出的问题,下次检查时重新出现的给予每条罚款100元。

第20篇 安全生产季节检查制度

1. 安检人员、技术人员、调度员全面掌握施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生产进度情况,有计划、有重点的实施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控制关键环节,明确检查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2.检查雨季施工期间,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是否设有排洪防护设施和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3. 遇雨季等天气变化,检查员要坚持做好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对施工项目的防护措施、防护监控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随检随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

4.检查记录中要对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天气情况、现场负责人、现场施工员、安全、质量控制的关键部位、环节和采取的措施及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

5. 在季节性检查过程中,对于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除及时坚决制止外,还应将发现问题填在“安全检查记录”簿内,并通知主管领导处理。

6. 对特殊情况,如现场安全质量隐患严重、现场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或有严重抵触情况等,检查员要马上上报经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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