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ktv经营中,安全制度不仅是法规的要求,更是保障顾客与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石。它能预防意外事故,降低风险,维护企业的声誉,同时也是体现我们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如同为ktv穿上了一层无形的防护罩,确保日常运营的平稳有序。
1. 火灾防范制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制定应急预案,进行消防演练。
2. 客户安全规定: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入场,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客户纠纷。
3. 员工培训制度: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复训。
4. 设备安全检查:每日营业前后检查音响、照明等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1. 制度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确保所有人员都能理解和执行。
2. 制度的执行需要严格,不能因一时疏忽而打折,违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3. 定期评估和更新安全制度,适应环境变化和技术进步。
4. 要注重人性化管理,兼顾安全与服务体验,避免过度严格导致顾客不满。
KTV安全制度的构建需全面细致,既要有预防性的措施,也要有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我们可以将安全隐患降至最低,为每一位顾客和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愉快的娱乐环境。
第1篇 ktv安全巡查制度
一、 责任人: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值班经理协助具体负责。
二、 巡查时间要求:
电影放映单位、演出场所应当在每日营业形开始前和结束后以及各场次之间,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须做好检查记录。
其他文化娱乐场所应当在每日开始营业前和结束后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并且在营业期间内每2小时至少进行1次安全巡查,须做好检查和巡查记录。
三、 重点巡查的部位、设施
(一) 办公区:
1. 严禁焚烧纸张等杂物;
2. 烟蒂放入烟灰缸中,不得随地丢弃,禁烟区域不得吸烟;
3. 不得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热得快等危险设备;
4. 下班时进行彻底检查。
(二) 楼道内、安全通道、安全门、安全梯:
1. 严禁焚烧纸张等杂物;
2. 及时打扫卫生,清理烟灰缸、检查垃圾桶等;
3. 检查工作需要的各种电器设备,如吸尘器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4. 禁止在楼道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5. 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闭、堵塞等;
6. 保证各种发光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正常工作。
(三) 水吧:
1. 严格遵守电器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国家规定不准使用的设备。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维修。电器不用时切断电源,注意防潮;
2. 保障排烟风道畅通,及时清理;
3. 注意食品卫生。油炸食品重点注意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内油量不得过高。
(四) 场所内设置的超市:
1.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2. 禁止私设乱拉电源电线;
3. 交接班要做彻底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五) 交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服务器机房:
1. 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 严禁吸烟;
3. 严禁存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杂物;
4. 确保各项设施设备齐备、完好。
(六) 库房:
1. 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2.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 禁止私设乱拉电源电线;
4. 货物码放须符合安监部门要求,不得过高过宽,保证通道畅通。库房门口不得堵塞;
5. 检查灯具、电线是否破损老化;
6. 交接班时作全面检查。
(七) 包间、包厢:
1. 严禁动用明火,不得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热得快等危险设备;
2.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 烟蒂放入烟灰缸中,不得随地丢弃,禁烟区域不得吸烟;
4. 严格遵守电器操作规程,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维修。电器不用时切断电源,注意防潮;
5. 视频设备能够正常显示安全提示语,应急广播能够覆盖全部包间、包厢;
6. 保证各种发光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正常工作;
7. 包间、包厢内不得设置内锁,不得作为居住使用;
8. 出入口保持畅通,不得封闭、堵塞等;
9. 客人离开后要做彻底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八) 更衣室:
1. 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吸烟;
2.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 不得乱扔纸张等易燃杂物,保持整洁。
(九) 停车场:
1. 车辆按顺序摆放,保持安全距离,留出足够宽度的通道;
2. 严禁随意加油,禁止载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驶入。
四、 处理方式:
1. 未发现隐患的,要做好巡查纪录;
2. 发现较小隐患并能够立即解决的,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做好书面纪录;
3. 发现较大隐患或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采取初步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做好书面纪录。
五、要求:做好检查和巡查记录,妥善保存备查。
第2篇 安全定期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安全定期巡查、检查制度。
(二)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1、对学校安全的难点问题,实行综合治理,制定措施,落实防范,防止案件发生。
2、学校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治。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分解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4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了解掌握紧急情况下的撤离、疏散、逃生、自救、自护的方法和措施。
(三)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校舍、食堂、用电、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1、办公室对学校骑自行车要严格管理,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骑车安全。
2 、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校舍食堂小卖部电路用电设备、防避雷设施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食堂小卖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环境卫生实行“四定”;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切实加强对饮食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安排人员值班,搞好安全防范,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对学校安全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整改安全隐患。
(四)加强保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1、制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把安全保卫人员的工作素质与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密切配合,打击与防范并举,充分发挥职能。
2、巡逻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加大巡逻密度,对重点要害部位要落实巡逻值班守护人员,保证不出问题。
3、加大落实安全工作的力度,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和各项安全巡查,认真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3篇 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社区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社区巡防工作室装有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配齐灭火器、水带、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防栓扳手、消防水鞋、消防头盔等器材。
2、消防器材是火灾发生初期自救的应急灭火器材,须由专人管理,有维护保养制度并落实定期维护保养。
3、公共消防栓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
4、单位负有对消防器材的保管责任,保证必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按规定更换、打压,以便及时发挥其作用。
5、社区各驻地单位按社区道路划分划片,实行联户联防,一户有灾情多方共救灾,救火器材由办事处统一调用,并签订承诺书。
6、火灾后的消防器材装备,应及时补充和更新,以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巡防队员对所辖单位,居民楼院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巡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安全防火提示。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时间、内容、部位、频次及巡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督促纠正,较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三、巡防队员处置初期火灾规定
1、巡防队员执勤时要高度警惕,做到对火灾及早发现、及时处置,把火灾扑灭在初期,避免、减少损失。
2、对初期火情,值勤巡防队员应立即判断火灾种类,迅速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采用正确的灭火方法扑救,同时,立即报警。采用大声呼救或敲击等方法,召集周围人员前来参加扑救,做到把火灾扑灭在初期,并保护好现场。向有关单位和消防大队详细报告情况。
3、如电器火灾或火势威胁到电器线路、电气设备或电器设备影响到灭火人员安全时,首先要切断电源。
4、沉着冷静地报清起火路名、门牌号、单位名称、靠近的路口、被烧物资、在几层楼起火、火势大小、有无爆炸性危险物品、自己姓名和使用的电话号码。
5、向“119”报警后,派人到单位门口或道路交叉口迎候消防车,引导消防车到期或地点,向消防人员介绍火场情况,并告知消防栓的具体位置。
6、为便于消防人员灭火,巡防队员应关闭大门,限制人员、车辆进入,维持好火场秩序。
第4篇 安全监理实物检查与巡查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细则的规定对实物安全状况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2、除定期的安全检查外,项目监理机构的各专业责任人还应按照安全监理细则和职责分解分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并做好各自的巡查记录。
3、实物安全检查参加单位与人员:
(1)、项目监理机构牵头,相关专业监理责任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项目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或专职安全员;
(3)、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能够参加时也应请其参加检查。
4、安全检查记录:
(1)、但凡检查,无论有无问题,均应做好检查记录;
(2)、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项目监理机构更应如实记录;
(3)、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均应在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5、处置措施:项目总监应根据巡查或检查出的隐患严重程度,书面责成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责成监理责任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必要时,应履行暂停施工和快报职责,以界定安全管理责任。
第5篇 某水产局食品安全工作巡查制度
第一条 县政府负责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食品安全工作巡查组,组长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担任,分组负责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的巡查工作。
第二条 对辖区内涉食企业(包括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巡查。
第三条 巡查方式:每次随机抽查50%的镇。每个镇(乡)随机抽查镇政府所在地一条街的涉食单位生产经营情况;随机抽查1个村,对该村涉食单位进行检查。
第四条 巡查内容:一查镇乡政府对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查镇乡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运行情况;三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建立情况;四查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情况;五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六查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情况;七查上级要求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巡查需用的“现场检查记录”等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统一格式制备。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六条 巡查结束,各组应将巡查情况形成书面小结,及时报县政府。
第七条 本制度由昌黎县水产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农产品安全巡查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实现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收贮运等活动的主体。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情况;
(二)生产主体农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三)生产主体使用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五)农产品包装标识情况;
(六)农产品质量标志使用情况;
(七)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情况;
(八)生产经营主体的自律制度建设情况;
(九)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一)检查巡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生产主体在种养殖过程中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以及“三品”标识使用等情况,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生产主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主体每年最少巡查检查一次。
(二)检验检测。根据上级农业部门的监测计划,结合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品种、监测区域、监测参数和监测频率,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县级侧重监督抽查,乡镇以实施快速检测为主。原则上县级年度定性检测200批次以上,乡镇快速检测50批次以上,每年度形成当年总结分析报告。
(三)分析会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和检查巡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产业部门、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等单位开展分析会商,着重研究监管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结果分析,对潜在可能影响农产品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研究制定措施,指导安全生产。
(四)监管联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产业扶持联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作为各类农业项目申报实施的前置要求,全面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对有不良记录、使用违禁投入品、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主体,取消授予的有关称号,三年内不予项目扶持。积极争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严格执行“一票否优”制度。
(五)宣传告知。积极通过报刊、电视、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科技下乡、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直通车等活动进行宣传告知,向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积极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工作部署和出台的政策措施,报道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舆-论引导。
(六)执法处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的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者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处置。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各应急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和预警机制,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技术储备、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等保障工作,确保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反应迅速、决策准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
(八)信息公开。县级以上农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免费向社会公布日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的咨询、查询方式,每半年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每年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红黑名单”。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途径,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机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和保护。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并正式印发部署。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对存在隐患苗头性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不定期突击性检查,严防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检查结果汇总。各类检查工作完成后,各地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局。
(四)通报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整改后处理。组织各地农业部门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报告县农经局。
五、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一)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使用农业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下列情况: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4.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七)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7篇 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一、社区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社区巡防工作室装有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配齐灭火器、水带、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防栓扳手、消防水鞋、消防头盔等器材。
2、消防器材是火灾发生初期自救的应急灭火器材,须由专人管理,有维护保养制度并落实定期维护保养。
3、公共消防栓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
4、单位负有对消防器材的保管责任,保证必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按规定更换、打压,以便及时发挥其作用。
5、社区各驻地单位按社区道路划分划片,实行联户联防,一户有灾情多方共救灾,救火器材由办事处统一调用,并签订承诺书。
6、火灾后的消防器材装备,应及时补充和更新,以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巡防队员对所辖单位,居民楼院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巡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安全防火提示。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时间、内容、部位、频次及巡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督促纠正,较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三、巡防队员处置初期火灾规定
1、巡防队员执勤时要高度警惕,做到对火灾及早发现、及时处置,把火灾扑灭在初期,避免、减少损失。
2、对初期火情,值勤巡防队员应立即判断火灾种类,迅速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采用正确的灭火方法扑救,同时,立即报警。采用大声呼救或敲击等方法,召集周围人员前来参加扑救,做到把火灾扑灭在初期,并保护好现场。向有关单位和消防大队详细报告情况。
3、如电器火灾或火势威胁到电器线路、电气设备或电器设备影响到灭火人员安全时,首先要切断电源。
4、沉着冷静地报清起火路名、门牌号、单位名称、靠近的路口、被烧物资、在几层楼起火、火势大小、有无爆炸性危险物品、自己姓名和使用的电话号码。
5、向“119”报警后,派人到单位门口或道路交叉口迎候消防车,引导消防车到期或地点,向消防人员介绍火场情况,并告知消防栓的具体位置。
6、为便于消防人员灭火,巡防队员应关闭大门,限制人员、车辆进入,维持好火场秩序。
第8篇 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一、学校校长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二、安全领导小组要协助校长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处理、解决发现问题,负责落实工作。
三、每学期开学前, 学期中、雨(雪)季及放假前,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分工、检查。
四、教导处要定期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及生活动态,掌握重点师生,及时做好疏导工作,解除思想负担、矛盾,并及时检查督促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值日教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安全宣传工作和安全培训工作,使师生安全弦绷紧。
五、总务处要对硬件设施的安全使用经常进行检查,该维修的维修,该更换的更换,该添置的添置,不能留有后患,特别对校舍,电线,电器件,要特别加以关注,要进行细致的检查,不能放过每一个角落,如果因疏忽大意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六、传达保卫人员是学校安全的全程安全员,必须每日对学校的安全做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解决不了的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七、学校总务处要对学校的用电安全进行定期的全面检查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要保证学校的安全用电。
第9篇 消防中心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1、防火巡查每二小时一次内容应当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禁止随意用火;餐饮用火:微波炉、灶具1米内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险品,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气瓶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点火时需使用点火棒,用火结束燃气阀门及时关闭,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施工用火:开具动火证,明确专业资质动火人、看火人,灭火器、防火板等预防措施的配备,现场是否有化学危险品,有无油工交叉作业,动火时焊机2、5米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后30分钟内不得离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种;用电禁止随意私拉乱扯电线电源,铺设电气线路应经设计、工程、保安部批准由专业持证人按用电设备的功率、台数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电线器材,商场内配电线必须使用胶护外套电线禁止使用麻花线等简易危险材料。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安全出口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c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任何店铺、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火栓内消防软管、水带、枪头必须好用在位,灭火器年检有效、铅封完好、压力标准,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商场使用为甲级(90分钟)防火门 查闭门器、顺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帘下1米处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配电室、机房、库房、厨房的人员责任落实与管理情况。库房物品应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平方米。并保证“五距”: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0.5米。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库存物品码放不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镇流器不应设置在闷顶内。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米。
2、 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可拨打中控(_____)火警(119)电话,可按下就近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
3、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4、 巡查人员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进有交接,对店铺、个人的违规行为、危险举动(吸烟、拍照、溜旱冰、带宠物、长时间逗留在通道内、散发广告、做客服调查、新闻媒体擅自采、顾客纠纷、客诉、擅自施工、危险搬运、着装不整、斗殴等)要及时发现、询问、制止,保证合法人的权益,保持商场的有序经营环境。通道内有无杂物门锁杠推是否完好。安防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5、 巡查人员禁止利用工作时间闲谈或办私事,不得擅自进入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工作需要,应两人以上经上级、区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第10篇 某职业学院校园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职业学院校园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学校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五、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八、学校成立以各班级生活委员为主的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九、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的上好每节课。
十、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第11篇 客运站安全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客运站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制定本制度。此项工作由保卫科具体执行。
1、巡查人员应该把巡查工作提高到一定的政治高度来对待,认真仔细、公正客观,不放过丝毫的安全隐患。
2、巡查人员在工作时,应保证两人以上,杜绝舞弊、走过场等现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3、巡查人员发现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把《通知书》下发到具体部门负责人手中,重大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对于限期整改的隐患应按时复检,复检不合格应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5、本巡查制度为每小时至少一次,具体时间不限。
6、在休息日,由值勤保安进行巡查,并把巡查记录于《值班日记》上,待上班后,由巡查人员转记《巡查记录》上。
7、对于巡查记录人员不按时巡查或巡查不仔细、不到位导致发生案件、事故、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12篇 消防监控中心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1、防火巡查每二小时一次内容应当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禁止随意用火;餐饮用火:微波炉、灶具1米内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险品,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气瓶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点火时需使用点火棒,用火结束燃气阀门及时关闭,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施工用火:开具动火证,明确专业资质动火人、看火人,灭火器、防火板等预防措施的配备,现场是否有化学危险品,有无油工交叉作业,动火时焊机2、5米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后30分钟内不得离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种;用电禁止随意私拉乱扯电线电源,铺设电气线路应经设计、工程、保安部批准由专业持证人按用电设备的功率、台数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电线器材,商场内配电线必须使用胶护外套电线禁止使用麻花线等简易危险材料。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安全出口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c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任何店铺、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火栓内消防软管、水带、枪头必须好用在位,灭火器年检有效、铅封完好、压力标准,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商场使用为甲级(90分钟)防火门 查闭门器、顺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帘下1米处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配电室、机房、库房、厨房的人员责任落实与管理情况。库房物品应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平方米。并保证“五距”: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0.5米。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库存物品码放不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镇流器不应设置在闷顶内。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米。
2、 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可拨打中控(_____)火警(119)电话,可按下就近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
3、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4、 巡查人员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进有交接,对店铺、个人的违规行为、危险举动(吸烟、拍照、溜旱冰、带宠物、长时间逗留在通道内、散发广告、做客服调查、新闻媒体擅自采、顾客纠纷、客诉、擅自施工、危险搬运、着装不整、斗殴等)要及时发现、询问、制止,保证合法人的权益,保持商场的有序经营环境。通道内有无杂物门锁杠推是否完好。安防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5、 巡查人员禁止利用工作时间闲谈或办私事,不得擅自进入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工作需要,应两人以上经上级、区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第13篇 站区安全巡查制度
1、运行工作站区内每天的安全巡查不应少于三次,认真做好每次的巡查记录。
2、巡查记录不准一次填完,必须做到巡查一次,记录一次。
3、巡查过程中发现泄漏和事故隐患,立即处理,及时上报。
4、对不能处理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保护现场,隔离安全区,关闭站区内所有电源及火源。
5、每天早上由站区安全主管对前一天的安全巡查记录进行检查。
第14篇 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对市场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2、市场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每月组织一次市场消防安全检查。
3、市场现场管理员、保卫班人员每天应按规定要求在责任区内进行市场消防安全巡查。
4、重大活动、节假日前由公司组织,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5、各级检查应认真做好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落实整改措施,发现重大隐患时,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上报公司。
6、巡查内容:市场内是否有火险隐患,市场消防设施(灭火器、消火栓、报警按钮、模块等)是否完好无损或遮挡情况,店面装璜有无审批手续及私拉乱接电线现象等。
7、巡查时间:定时巡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定时巡查:上午巡查一次,中午巡查一次,市场关闭前巡查一次。机动巡查由班组长安排。
8、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及时向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15篇 消防安全环境巡查制度
为了完善公司安全环境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巡查制度:
一、公司消防安全巡查责任人每天不定期在全厂各处巡查;
二、各区域防火巡查责任人每10:00、15:00对各自负责的区域进行巡查;
三、休假日和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每隔3小时对全厂各区域进行巡查;
四、各区域防火责任人负责清扫区域内灭火器和消防器材;
五、重点巡查:溶剂贮罐和树脂贮罐、各搅拌缸、移动缸、树脂泵、溶剂泵、原料和成品包装桶及所有管线、阀门等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器、设备、自控仪表有无异常,地面环境是否干净,有无异常气味,夜间无人工作时设备是否停机,电器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
六、巡查疏散通道、消防车、消防栓通道等是否畅通无阻;
七、巡查中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公司有关负责人联系,并协同尽快妥善处理;
八、每次巡查作好详细记录,记录表每周五下午15:00以前由公司消防巡查责任人到各区域防火责任人处收取,核查整理存档。
第16篇 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制度
一、为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规范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巡查工作,制订本制度。
二、巡查对象是农村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企业及可能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场所。
三、协管员每月对巡查对象至少巡一次,平时可随机检查,遇有安全隐患或其他特殊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巡查。
四、巡查、排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出租屋、空置厂房等场所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四品一械”、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等情况,应立即报告。
五、巡查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巡查的程序,做到公正、严明、文明检查;严格保密纪律,认真履行保密义务,执行保密制度严肃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17篇 艺校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艺术学校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及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教师值班人员在学生休息1小时后,巡查校园确认正常后,方能休息。前后传达室保安,每隔一小时在校园内巡查一次。
三、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填写好安全巡查记录,如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需要与有关人员及时电话沟通。
四、检查部门应将巡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整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18篇 职业学院校园安全巡查检查制度范本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学校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五、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八、学校成立以各班级生活委员为主的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九、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的上好每节课。
十、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第19篇 安全监理实物检查巡查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细则的规定对实物安全状况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2、除定期的安全检查外,项目监理机构的各专业责任人还应按照安全监理细则和职责分解分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并做好各自的巡查记录。
3、实物安全检查参加单位与人员:
(1)、项目监理机构牵头,相关专业监理责任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项目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或专职安全员;
(3)、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能够参加时也应请其参加检查。
4、安全检查记录:
(1)、但凡检查,无论有无问题,均应做好检查记录;
(2)、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项目监理机构更应如实记录;
(3)、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均应在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5、处置措施:项目总监应根据巡查或检查出的隐患严重程度,书面责成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责成监理责任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必要时,应履行暂停施工和快报职责,以界定安全管理责任。
第20篇 安全检查和巡查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和巡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发生,确保现场安全生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桥梁、公路、隧道及其他所有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4.职责
4.1安全检查工作在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在分管安全的公司安全副经理(项目安全副经理)、公司(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人主持下,由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4.2公司、项目部、工区、协作单位、作业队(班组)相关人员应依据岗位安全职责,对各自承担和完成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有法律责任。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各项目部应根据各自施工现场、驻地及不同季节,结合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安全巡回检查制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现场应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管理。
5.1.2检查人员应本着对项目部和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对各种可能危及安全的行为和隐患要敢于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防范建议,尽量减少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
5.1.3现场检查完毕后进行安全检查总结,通报安全检查结果,并将参加人员,查出的隐患及其整改要求和期限等详细记录。
5.1.4确因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原因而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5.2检查内容
1)查意识: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职能部门和项目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是否有无关人员进入专业区域;是否指定专人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管理;现场物资堆放和存储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符合岗位特点的安全操作规程。
4)查隐患及整改: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品管理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整改要求
及时落实整改,检查是否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7)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配备。
8)查岗位责任:检查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一岗双责执行情况。
9)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10)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是否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11)查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到位。
12)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食品急性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及演练。
5.3检查方法
1)看:看施工现场的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施工人员的实际操、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做的记录和资料、看施工安全设施等。
2)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建议、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响声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等。
3)闻: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包括易燃易爆品、油料、化学材料、腐蚀物、有毒气体等的泄漏或挥发进行辨别。
4)问:向项目经理部的某项工作和作业有经验的人询问工作中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对影响安全的问题进行详细询问。
5)查:在企业内部除了在现场查明问题、查出隐患、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外,还可以查阅相关的事故、职业病记录,从中发现在本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与不利因素;从企业外部获取信息。从有关类似企业、类似项目、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和不利因素信息,加以分析研究。
6)测:对重要的施工控制点进行测量;对重要的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设施以及重要的附件进行测试;对重要的物资进行检测以及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7)析:实事求是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弄清事故的时间、地点;研究事故受害者的工作环境、本人的情况,包括身体思想状况,作业中的工具、材料、机具设备情况,技术交底情况,对操作规程是否熟悉,是否持证上岗,现场管理情况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哪些不安全因素,是如何诱发事故的等。
5.4检查形式
分为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等五种。
5.4.1节假日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前3—5天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督促其认真抓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5.4.2季节性检查:结合防雨防洪、防暑降温、防寒防冻、防雷电等季节性安全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及早布置、落实防范措施。
5.4.3专业性检查:配合安全卫生监督机关、公安交警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部、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重点工程施工、新产品使用、消防、车辆及人员审验等进行专业安全检查。
5.4.4经常性检查:各级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安全管理、设备物资等部门,坚持对关键设备和危险施工区(面)及安全操作进行经常性的日常检查、监督。专、兼职安全员或生产带(值)班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工地巡查、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作业队(班组)负责人每天要深入班组作业一线,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作业前,对自己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安全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作业。
5.4.5定期安全检查:除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项目部除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外,每月必须组织定期安全检查;作业队及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5.5检查实施
5.5.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班检查:作业队(班组)安全员每半天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巡视检查一次,实施班前、班中、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2)日检查:带班领导、项目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做好记录。
3)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4)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项目安全、质量、技术、物资设备等人员参加,对施工项目(包括作业班组)进行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5)季度检查:公司领导组织安全科及相关部门参加,对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
5.5.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
5.5.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公司领导组织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参加,对各项目进行春季安全大检查;暑期安全检查(防汛、防暑降温、电气);秋季安全大检查;冬季施工“五防”检查(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防坍塌);安全月检查;质量月活动检查;危险管理点检查。
5.5.4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公司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各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5.6检查重点
5.6.1公司组织的安全工作检查重点为:
1)查意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法规情况;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签定、执行、考核情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执行工艺纪律、危险源控制情况;基础工作、资料管理情况。
5.6.2各部门安全工作检查的重点为:月度安全工作计划执行、落实情况;危险点预防预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查找隐患、“反三违”情况;班组安全活动及班前会开展情况。
5.6.3班组安全工作检查的重点为: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业职工遵章守纪情况。
5.7隐患整改
5.7.1经公司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问题,由公司通报安全检查结果,各项目部负责整改落实并及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公司负责对各自项目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5.7.2经项目部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问题,由项目部下发整改通知书,交受检单位或班组一份,限期整改,由责任单位或班组组织落实整改,并经安全人员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5.7.3班组自查的事故隐患,原则上由班组自行整改。无法整改的,必须及时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由所在部门统筹安排整改。
5.7.4各级安全工作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坚持“三定三不推”的原则,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够整改不推给所在部门,所在部门能够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5.7.5重大事故隐患采取自下而上的报告程序,由各部门申报,公司安委会研究决策,落实整改计划并进行评估验收。对不能够立即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下达停工指令,完成整改并经复验合格才能继续施工。
6.附录
6.1安全施工日志
6.2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6.3安全生产检查汇总台账
6.4隐患整改通知及回执单
6.5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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