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娱乐中心,防火安全制度是我们日常运营的核心,它不仅保障了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我们企业责任的体现。火灾事故的预防与应对,能够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维护娱乐中心的良好声誉,同时也是对员工职业安全的有力保障。因此,建立并执行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是确保娱乐中心稳定运行的关键。
1. 设施检查:定期对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作。
2. 培训教育: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他们了解火灾应急程序,掌握基本的灭火和自救技能。
3. 禁烟规定:在指定区域外严禁吸烟,防止火源引发火灾。
4. 杂物管理:保持场所整洁,避免堆放易燃物品,降低火灾风险。
5.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救援措施等,并定期演练。
1. 制度落实:制度的制定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执行,必须确保每个员工都理解和遵守。
2. 更新维护:随着娱乐中心的改造或设备更新,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保持与实际情况一致。
3.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 信息公开:向顾客公示安全制度,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防火安全制度是娱乐中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我们的业务连续性和社会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安全、愉快的娱乐环境。
第1篇 防火安全制度-娱乐中心
1.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2. 提高安全意识,经常检查电器开关、空调机等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异常现象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修。
3. 掌握各种娱乐设施的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
4. 经常进行巡回检查,每日营业结束要认真进行清场,消除各种隐患,发现异常的味、声、光等情况要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汇报。
5. 对客人的活动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
6. 熟知消防应急方案和报警程序,发生事故要做到忠于职守、反映迅速,及时进行扑救,尽力减少损失。
7. 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2篇 充装站安全防火、防爆、防雷电、防静电、防毒制度
1、充装场地及供气点要严禁烟火。
2、气瓶有残液(残气)时,应用回收装置进行封闭式回收,严禁乱倒残液(残气)。
3、进入充装场地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装置。
4、充装场地所有特种设备、仪表衡器、消防器材、避雷及静电接地装置必须请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检验检测与检定,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5、充装场地电气设施必须进行防爆处理。
6、坚持充装场地安全巡查制度,认真检查储罐、管道、阀门及其它附件结合处,严防泄漏中毒或燃烧爆炸。
第3篇 华联大厦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金融大厦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1、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1安保员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1.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1.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1.4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人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接班领班负责处理,较大问题以书面报管理处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
2.1管理处每月组织领班对本处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2检查班组一级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2.3组织处理本物业区域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2.4每月向公司汇报一次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
3、三级检查由管理中心实施
3.1每季度由中心对各管理处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半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3.2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处罚。
4、检查的基本内容
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3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安全和要善处理;
4.4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4.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拉电线情况;
4.6使用多种可燃、易爆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4.7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4.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4.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使用;
4.10门岗对出人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及时处理。
第4篇 商场库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制定本规定。
一、库房内严禁吸烟、用火。
二、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的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四、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架,货架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1.2米。
五、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六、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七、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八、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监护,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九、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果需要安装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十二、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十三、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都应当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应当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线。
十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十五、库房管理人员在离开库房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必须切断电源。
第5篇 营业场所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营业厅合理摆放柜台,不遮挡消防设施,并保证顾客流通的必要宽度。
2 商场装修应执行国家有关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楼梯间、地下商场应使用不燃材料、其它部位宜使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货架、柜台如与地面有空隙,宜使用不燃材料进行密封。
3 经营电器的柜台,测试所用电源必须单设,安装安全保护设备,测试完毕及时切断电源,并制定测试安全规定,营业员应严格按照测试方法操作。
4 商场内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5 商场内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 商场禁止吸烟,禁烟标牌应当鲜明完整,必须有礼貌的制止顾客吸烟。
7 吸烟室应加强对吸烟的管理,做到“烟灰、烟头、火柴杆、三不落地”。
8 废弃包装物品及垃圾应随时清理,放到指定地点,闭店前将垃圾桶清空,各企业的纸壳存放处应当晚清除。
9 每天下班后,认真清场,关闭好门、窗,切断火源、电源、气源,确认安全后,上报保卫处后撤离。
第6篇 某煤矿防火安全制度
煤矿防火安全制度
1.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煤矿具体情况制定。
2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矿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本矿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4. 煤矿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煤矿的防火责任人由矿长担任,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担任。
5.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煤矿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煤矿的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6.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7. 煤矿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8. 煤矿防火责任人和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煤矿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9.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0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煤矿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11.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12.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13.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14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15.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机械维修防火安全制度
一、 各维修间应按防火安全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二、 特殊工种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
三、 货场内确需明火维修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方可作业。
四、 维修间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用过的油棉纱及其它沾油物等,必须集中存放在加盖的铁箱内,并妥善处理。
五、 严禁使用汽油清洗机械另部件,不得使用塑料容器存储汽油。
六、 乙炔和氧气钢瓶应直立存放,并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距明火作业10米以上。乙炔、氧气瓶不得存放在太阳直射爆晒和高温设备附近。
七、 焊接作业要彻底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品,高空焊接作业时,要防止焊火花四下飞溅引燃地面易燃物。
八、 焊接作业结束或作业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清理没有熄灭、遗留的火种,防止引燃起火。
第8篇 办公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办公室、会议室未经同意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炉、电热器,不得超荷用电。
二、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三、办公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夜间除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在办公楼留宿。
五、各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器电源。
六、微机室、电话总机室应严格按规定走线,夜间要有保安人员巡逻。
七、不得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
八、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在楼道内堆放物品。
九、对楼内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发现损坏或丢失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9篇 安全防火保卫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对本公司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所经营的医疗器械安全进行控制,确保安全无事故。
2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61号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人员和所经营的医疗器械安全进行的安全管理。
4职责部门人员:储运部、行政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制度内容:
5.1必须建立安全防火小组,进行安全防火的管理策划组织。
5.2 必须建立安全人员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头。。
5.3 安全人员应对以下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消防隐患:
5.3.1 仓库内货物分类存放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规定,库房内照明瓦数、灯距是否符合规定,货物堆距、高度、通风、室温等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规定,。
5.3.2 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 。
5.3.3检查建筑结构、消防通道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5.3.4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齐备且其性能处于完好状态。
对烟头等遗留火种是否处理。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存在,如有要立即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要报告公司领导处理。
5.4 检查安全员及员工对灭火器能否正确使用的情况。
5.4.1 检查安全防火值班巡查情况。。
5.4.2 每位员工对本岗位和责任范围进行安全火情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者立即报告上级立即处理。 。
5.5对干部和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培训。
5.5.1每年对干部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5.5.2每月组织本单位有关部门开展防火、防盗大检查。
5.5.3每月开展一次防火、保卫安全活动,召开防火、保卫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防火、保卫安全情况和通报信息,布置下个月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5.5.4妥善安排法定节假日值班,加强节假日防火和保卫工作的力量。
5.5.5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联系,火警报警电话119。公安报警110.
第10篇 要害场所安全、保卫及防火制度
一、目的:为了使变电所能可靠的安全运行,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二、职责:所长是安全防火第一责任者;值班长负责本班的安全防火工作,值班员负责安全防火检查。
三、管理规定:
1. 变电所值班人员每日必须对变电所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2. 变电所大门应及时上锁,任何外单位人员禁止入所,如有需要(检查、办公等),应持有公司保卫科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公司要害部位申请表》,或经公司、车间领导批准或有公司、车间人员陪同,否则拒绝入所。
3. 凡进入变电所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本部门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方可入所,矿方人员遇有紧急事故需要进所处理时,应由矿方用电管理负责人带领,或由其通过与车间相关领导、电力调度联系,值班员得到通知后方可准许矿方人员进入变电所。作业前,必须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 进入变电所的外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服从变电所人员管理,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工作,直至退出变电所。
5. 外单位人员禁止对变电所内的所有数据、参数、结线方式等进行抄写、摄影等活动,如有需要应经公司或车间领导批准。
6. 消防工具和灭火器应保持完整,存放整齐,摆放在指定地点,严禁随便移动,各班按值移交检查,记入运行记录。
7. 严禁在变电所电气设备周围动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火应做好相应防火措施。
8. 变电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施工后立即运走。
9. 变电所人员对照明、电炊具等用电设施及电源线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 对进入变电所携带或使用梯子、槽钢、角钢、铁管、脚手架和其它长物体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必须放倒两人搬运,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履行工作票时,值班长要求工作负责人负责监护,防止触电。
11. 变电所内所有设备区、设备室内及其它严禁吸烟的地点附近禁止吸烟,吸烟应在指定地点(休息室)并使用烟灰缸等存放烟头的工具,严禁将烟头随意丢放。
四、考核办法:
1、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对当班值长罚款10元。
2、对消防工具和用电设施检查不到位的所长罚款20元。
相关记录
1. 外来人员登记表
2. 值班运行记录
第11篇 酒店工程部防火安全制度-2
酒店工程部防火安全制度(2)
办公室、工作间消防安全制度
一、严禁在办公室及工作间内吸烟,严禁未经批准在办公室及工作间内用 明火,如需明火作业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到保安部领取动火证明后,方可作业。
二、办公室及工作间内禁止使用电炉等电加热器具及其它未经主管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禁止乱拉临时线。
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易燃液体清洗机件、设备。
四、用过的废纸等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资料文件要及时清理 和统一安全销毁。
五、保持通道畅通,禁止在走道门口等疏散通道处堆放各种杂物。
六、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移动,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七、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要关闭各种电源,确保无误后才可离去。
电梯机房防火安全制度
1、电梯机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兼做库房和其它工作间用。
2、机房、梯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屑,垃圾等可燃物。
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使用可燃液体清洗机件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
4、严禁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如需明火作业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到保安部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5、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位置,严禁随意移动,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6、电梯机房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木工加工间防火安全制度
1、加工间内严禁吸烟,并应在明显处设置“严禁吸烟”标志。
2、严禁在加工间内动用明火,如必须使用明火作业时,需有牢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作业。
3、加工间内要及时清理锯末、木屑等可燃物,加工间应每天清扫,维修作业点要随时清扫。
4、加工间内严禁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液体,不得过量存放木材等可燃物。
5、各种加工机械应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6、加工间内不准乱拉临时线,机械设备的电机应加保护,防止木屑等进入电机,并要及时清除电机上积存的木屑等杂物,电机附近不准堆放可燃物,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要经常检查加油。
7、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移动,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8、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关闭各种电源,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去。
油工加工间防火安全制度
1、加工间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严禁烟火”的 标志,不得携带火种入内,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2、加工间内不得过量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液体。
3、加工间内电气设备应符合<<电力设计规范>>要求的防、隔、爆等级。不得私自乱拉电线和私自安装电器设备。
4、油棉丝等物品应及时清理,不得放置在暖气等蓄集热量的地方。
5、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移动,员工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6、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去。
电话机房防火安全制度
1、机房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与本机房无关的物品, 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在机房用汽油酒精等易挥发可燃气体的清洁剂清洗机件。
3、室内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各种电源插销,电源插销必须要有明显标志。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神集中,不得擅离职守,要不断巡视,做好记录。注意各种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灭火 器材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
6、电话机房人员应掌握室内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作用。
7、消防器材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移动,机房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8、离开机 房时,应关闭照明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去。
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入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需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按照电力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内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交流电钟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应当使用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要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的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
7、储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电器照明设备.
8、化学易燃物品库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独立设置时,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和经常有明火的部位,并应根据防雷的要求装置避雷设备。
9、各种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储存,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并应在特殊物品的库房门外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0、物品应按 五距 要求码放:
a.顶距: 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 货距灯50厘米;
c.墙距: 货垛距墙50--80厘米;
d.柱距: 垛与柱子10--20厘米;
e.垛距: 货与垛之间为100厘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米。
11、易燃和可自燃物品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并应有专人负责定时测温。
12、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方。
1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和闪点在45摄
氏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且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4、化学易燃物品在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其客器应当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5、在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外,应设置明显标志,在库房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及动用明火。
16、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17、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8、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19、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 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地下层、设备层防火安全制度
1、严禁在设备层内吸烟,严禁未经批准在设备层内动用明火,如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到保安部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3、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当值人员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如需停消防设备时,应及时通知保安部。
4、发生火灾时,要知道各自职责、任务,及时按规定开,闭各种设备。
5、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移动,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防火安全制度
1、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本室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室电话要保持畅通,发现危险情况要及时果断处理。
3、值班人员班前与班中禁止饮酒,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走道等处堆放物品。
6、变、配电室人员应掌握房内1301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时,开关放在手动位置,离开时放在自动位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修复。
7、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移动,变,配电室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有火情时,应听从临时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电源,投入紧急发电机运行。
9、当值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准睡觉。
第12篇 某电脑室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1、计算机教师是相关计算机室安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计算机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2、计算机室布局须安全、规范,定位要合理,间距要适当,用电要安全,不得超负荷用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3、计算机室应保持门窗的锁、插销完好,有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和措施。
4、计算机室钥匙应专人妥善保管,不能转借或私配。内一切设备和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出室外。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检查水源、电源、火源,负责关闭门窗。
6、进入计算机工作和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13篇 油库防火安全制度范本
1、 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库;
2、 油库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3、 油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高温季节上午10点至下午5点不得发放油类;
4、 库内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
5、 电器开关及保险装置不准安装在库内;
6、 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7、 每天下班前应全面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第14篇 机修车间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贮罐区、生产厂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生产装置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焰、火花及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三级管理要求申请办理动火证。
二、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灌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槽车、电解槽、冷冻机房、贮罐等)。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过铵车间、仓库及车间周围)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
一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复查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四、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公司原料库区:主要原料丙烯腈,属易燃液体化工原料,火灾危险性大,其贮罐、物料管路、设备等动火作业为特殊动火,其他部位为一级动火。
2、生产部:生产装置运行状态下,主要的物料管路、容器、设备的动火作业为特殊作业,其他部位及生产装置以外区域内动火唯一级动火。
3、公用设施:厂区内公用设施需要动火作业,根据其动火部位火灾危险性大小,为一级动火或二级动火。
4、各生产车间、部门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作业时,严禁使用气体打火机作为引火工具。
五、动火作业的阿安全要求及措施
1、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证在动火环境无异常时有效期为六天(144小时),出现异常需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2、动火证应填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和意见。
3、在对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及场所动火作业时,要进行气体分析。可燃气体在空气中浓度不大于0.2%(体积比)时方可动火。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取样与动火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气体分析仪由安办保管,由安办人员负责进行气体分析,需要做气体分析的动火作业基本上都属于特殊或一级动火,其火灾危险性较大,因此节假日、夜间原则上不允许做此项工作,若遇特殊情况需作气体分析时,通知安办人员取样分析。
4、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互通的设备、管道等部外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转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进入设备内动火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动火部外应准备有适用的防火器材或灭火措施。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六、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身现场当班生产岗位班长呈现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检查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现场岗位班组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去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分析结果并签手认同。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在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节假日、夜间需输动火证时,其动火安全措施检查落实,动火的审批由公司值班人员具体负责。
7.公用设施动火办理动火证时,距动火部位30米之内的车间负责人必须在动火证上签字,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监护工作,确保动火作业不危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距动火部位30米范围内有两个或多个车间十,以火灾危害大的车间为主,若周围车间火灾危害性相同,则以上风向车间为主。
机修车间
2023年08月24日
第15篇 某电气焊工防火安全制度
一、施工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操作工种必须与证件相同。
三、工作前必须到安保部开具《动火许可证》,动火证有效期为4小时,动火结束后需将动火证交回,如超过4小时需要重新开具动火证。
四、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好特种工作所需要的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看火人。
五、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各个部件是否有漏电、漏气现象,必须查看阀门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六、施工作业时,必须将施工现场周围5米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室外作业时,如遇3级以上风立即停止施工。高空作业时,必须将施工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除,并注意掉落火星。
七、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砂子、水桶)
八、施工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金属台有无牢固的接地装置。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管上。
九、电极夹钳的手柄处绝缘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进行更换。乙炔、氧气瓶必须分开5米以上安全距离放置,距焊接作业距离必须保持10米以上。焊接大件及加温后的零件时,须配备两人搬运,焊接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十、作业前必须查看乙炔防回管装置,焊接中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和氧气开关,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并立即检查,查找回火原因。
十一、氧气瓶离开焊接地点距离不得少于五米,氧瓶必须竖直存放置牢固,以免碰倒爆炸伤人。
十二、禁止对油漆桶、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切割作业。
十三、工作完毕后,检查焊接地点有无火星遗留,并清理电焊机卫生,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第16篇 矿库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____煤矿库房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石圪台煤矿范围内所有库房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 管理规定
3.1 所有库房,应设专(兼)职库房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 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 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 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严格执行矿对各区队库房的管理要求,经常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布置合理、材料摆放有序,不得有材料大量的积压。各种配件应在库房内按品种、规格、数量、分类码放在货架上。要求做到各种材料排列有序、码放整齐、数量明确,帐、卡、物相符,而且做到防潮、防锈、防腐。
3.9.2 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 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库房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 库房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第17篇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范例
为预防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及干部职工人身、财产安全,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组织实施。消防设施规划要纳入系统的统一布署。
二、局行政办公室作为全系统防火安全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规定购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人,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站(所)要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每个人都要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性能;切实加强易燃易爆物的管理,采取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各重点防火部位(图书室、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仓库等)要建立完善的防火措施,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强化用火安全,禁止在室内乱烧废纸、垃圾等杂物。
六、强化用电安全,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电器、燃气等用具的安装、使用及线路敷设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私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七、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个人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八、大型_、晚会等活动的防火安全由主办单位负责。
九、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不负责任造成火灾隐患或者因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罚款、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8篇 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一、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 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二 、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
3、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机构,及时学习有关安全防火防盗知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9、防火设备齐全,固定地点存放,不许任何人乱挪、乱动,有违者按破坏防火处理,重罚50元。
10、易燃、易爆物品要专人看管,专库存放、防火措施齐全,严禁火源浸入,违者重罚。
11、各环节的火源都要以防为主,发现隐患立即排除,车库锅炉房、仓库、油料库等都要有指定防火负责人,人人有责,杜绝火灾。
12、保卫科及消防员要认真负责,经常检查,违反规定者要严罚,管理处领导检查时发现防火隐患,要对防火和防火责任者罚款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2、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6、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7、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8、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9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第19篇 某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人下同)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销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生活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员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上级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五、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三)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0篇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措施
1.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负责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教育。
(5)、对及时预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及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罚款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7)、成立消防监督班组,监督班组负责消灭火灾隐患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1)、天气干燥时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2.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1)、挂“当心火灾”标志;
(2)、挂“安全出口”标志;
(3)、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并不准将未熄灭烟头抛到楼下
(4)、在宣传板上宣传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
(5)、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配件、灭火器材。
(6)、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7)、建立起一支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工人组成义务消防队。
(8)、每个宿舍明确防火责任人,禁止在宿舍燃烧纸张等物品。
(9)、定期检查更换灭火器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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