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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制度汇编-油漆工岗位(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防火安全制度-油漆工岗位

重要性和意义

防火安全制度是我们油漆工作场所的生命线,它确保了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了潜在的火灾风险。油漆作业涉及易燃物质,稍有不慎,火源接触就可能导致灾难。因此,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不仅保护了公司的财产,更是维护了员工的基本权益,体现了我们对人命的尊重和对工作的责任。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明确职责:每位油漆工应了解自己的安全职责,如正确使用和存储油漆、溶剂等易燃品。

2. 操作规程:遵守正确的油漆混合、涂抹和干燥程序,避免产生火花。

3. 应急计划: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员工熟知疏散路线和灭火设备使用方法。

4. 环境监控: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定期检查通风设施,预防积聚易燃气体。

5.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电气设备,防止短路引发火灾。

注意事项

1. 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2. 存储油漆桶时,应远离热源和火源,保持容器密封。

3. 使用电动工具时,确保其防护装置完好,避免产生火花。

4. 工作结束后,清理工具和工作台,消除可能的火源。

5. 发现异常情况如烟雾、异味,立即报告并采取初步措施。

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需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只有每个人都将安全视为首要任务,我们的工作环境才能真正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无火灾隐患的工作环境。

防火安全制度-油漆工岗位范文

第1篇 防火安全制度-油漆工岗位

1.油漆工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掌握油工防火、灭火基本知识。

2.现场油料房必须单独设立,与其他易燃物品及建筑保持15米以外距离,与建筑物相连要有防火隔断,库房内照明要设防爆灯,排风扇,确保通风良好。

3.库内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易挥发油料,不能与其它油漆一起混放,料房绝对不准设在工程内。料房内严禁生火取暖。

4.油漆工不得在工程内配料,要在料房配制,工作完毕要把容器盖封严,以防油料挥发。

5.库房内、油工操作现场严禁吸烟和明火交叉作业。

6.油工作业现场及油料库、房等地点均是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必要时要制定防火安全措施。要设置专人配备器材,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第2篇 电气焊工防火安全制度

一、施工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操作工种必须与证件相同。

三、工作前必须到安保部开具《动火许可证》,动火证有效期为4小时,动火结束后需将动火证交回,如超过4小时需要重新开具动火证。

四、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好特种工作所需要的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看火人。

五、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各个部件是否有漏电、漏气现象,必须查看阀门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六、施工作业时,必须将施工现场周围5米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室外作业时,如遇3级以上风立即停止施工。高空作业时,必须将施工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除,并注意掉落火星。

七、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砂子、水桶)

八、施工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金属台有无牢固的接地装置。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管上。

九、电极夹钳的手柄处绝缘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进行更换。乙炔、氧气瓶必须分开5米以上安全距离放置,距焊接作业距离必须保持10米以上。焊接大件及加温后的零件时,须配备两人搬运,焊接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十、作业前必须查看乙炔防回管装置,焊接中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和氧气开关,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并立即检查,查找回火原因。

十一、氧气瓶离开焊接地点距离不得少于五米,氧瓶必须竖直存放置牢固,以免碰倒爆炸伤人。

十二、禁止对油漆桶、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切割作业。

十三、工作完毕后,检查焊接地点有无火星遗留,并清理电焊机卫生,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第3篇 重点部位安全防火制度规范

一、 木工间(库)防火制度:

1、 木工间(库)严禁吸烟;

2、 木工间(库)严禁明火作业;

3、 每天班前班后做好安全检查和落手清工作;

4、 电源装置及开关保险应符合要求,下班后切断电源;

5、 木工间应配备酸碱及二氧化碳灭火机。平时要加强保养;

6、 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消防知识,提高灭火本领。

二、 油漆间(库)防火制度:

1、 油漆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内;

2、 非油漆工未经允许不准入内;

3、 各种油类溶剂油应分类堆放;

4、 挥发性强的溶剂油应密封存放;

5、 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6、 室内必须安装防爆灯。下班后电源切断;

7、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8、 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本领。

三、 食堂炉灶防火制度:

1、 灶后燃料不得存放过多,并与炉门保持一定距离;

2、 开油锅或熬油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灶头,应注意油温防止起火;

3、 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妥善处理炉渣,防止死灰复燃;

4、 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注意维修保养。

四、 机修组防火制度:

1、 油回丝应统一放置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定期进行处理;

2、 用油类进行清洗作业时,不准吸烟,不准同时进行明火作业;

3、 清洗作业后的废油不得倒入下水道。应统一妥善处理;

4、 清洗机电设备时一定要切断电源;

5、 清洗汽车严禁使用汽油,并必须拆除电瓶桩头。焊接时时拆下油箱;

6、 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强维修保养;

7、 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五、 电工(配电)间防火制度:

1、 严格按照线路规定安装电线,防止发生相间短路或对地短路;

2、 按具体环境选用导线,不使用陈旧老化或裸导线;

3、 安装线路时,应符合规定要求的间距。导线穿过楼板或墙壁时,应用铁管、瓷管或硬质塑料管保护。以防绝缘受破坏发生事故;

4、 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断路线或熔断器,不准用超规定的熔丝或铜、铁丝代替;

5、 经常监视线路运行情况。发现超负荷时,应从线路中切除过多的用电设备,或将导线的截面积调大;

6、 导线接头应采用可靠措施并经常检查,以防接触不良电阻增大发生火灾;

7、 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强维修保养。

六、 油库防火制度:

1、 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库;

2、 油库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3、 油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高温季节上午10点至下午5点不得发放油类;

4、 库内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

5、 电器开关及保险装置不准安装在库内;

6、 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7、 每天下班前应全面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 氧气、乙炔钢瓶(库)防火管理制度:

1、 氧气、乙炔钢瓶要明确专人管理,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氧气、乙炔钢瓶不准混放和同车装运;

3、 库房应采用耐火材料建筑,露天存放气瓶应有遮阳设施;

4、 瓶库内严禁烟火,周围不得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动用明火;

5、 乙炔、氧气瓶应直立存放,放轩整齐;

6、 乙炔瓶要直立使用,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冲击碰撞;

7、 作业时氧气、乙炔要安装回火装置,二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与明火不得少于10米,下班后两瓶必须妥善保管;

8、 作业时必须要有人监护,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注意保养。

第4篇 电工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操作;

2、值班电工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变电室;

3、变电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电工要会使用灭火器材;

5、送电前必须严格检查,严格按规程操作;

6、经常检查线路,发现线路老化、脱皮现象要及时更换;

7、电气安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对变压器要经常检查,注意变压器升温、松动、漏油等情况,不准超负荷运行;

9、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第5篇 木工房防火安全制度范本

1.工作场地严禁烟火。

2.工作场地如需明火作业时,必须向保卫部门申报办理动火证,并采取防火措施,方可操作。

3.木工房的电机应使用封闭式的,敞开式的应设防火护罩;电闸要安装闸箱,并经常消除灰尘;电机附近不准堆放可燃物;喷漆工作间的电器设备必须防爆。

4.木工房和工作地点的刨花、锯末、碎料及可燃物要每日清理一次,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油工用过的棉丝、抹布、手套、衣物及器皿、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酒精、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要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工作场地存放的漆料和稀料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下班前要及时清理,妥善保管。

5.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及时注油,防止磨擦生热。

6.经常检查电气线路,若有老化、绝缘不良等问题,要及时更换。

7.砂轮要安装在无锯末、刨花和其他易燃物品的地方。

8.室内材料应放置整齐,留有通道;露天木料,应堆放成垛,垛间距离不得小于三米,并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设置的消防器材、设备不得挪用、圈占和压埋。

9.下班后,认真检查场地,确定无任何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10.对各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6篇 充装站安全防火、防爆、防雷电、防静电、防毒制度

1、充装场地及供气点要严禁烟火。

2、气瓶有残液(残气)时,应用回收装置进行封闭式回收,严禁乱倒残液(残气)。

3、进入充装场地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装置。

4、充装场地所有特种设备、仪表衡器、消防器材、避雷及静电接地装置必须请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检验检测与检定,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5、充装场地电气设施必须进行防爆处理。

6、坚持充装场地安全巡查制度,认真检查储罐、管道、阀门及其它附件结合处,严防泄漏中毒或燃烧爆炸。

第7篇 某工地安全防火制度

一、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厨房、锅炉房、变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存放易燃物品的仓库存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畅道。

高压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临时设施区域的周围,应有围笆,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消防设施:

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平方米,临时设施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器。

临时木工棚油漆间、木材仓库存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每30平方米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器。

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木工间、油漆间、木材库存等应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三、管理和奖罚:

工地应安排防火负责人。

工程项目部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应有人值班巡逻,监督管理消防设施,负责维修、保养。

项目部应每月对工地进行检查考核,对没有发生事故的施工队伍给予适当奖励。凡发生一起火警事故的罚款100-200元,发生严重火灾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 生产区域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制度

1、应在重点部位防火部位设置醒目的 “严禁烟火”等警示牌;禁止吸烟,不准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入。

2、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和严格的消防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

3、工作人员要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关闭手机后方可进入易燃易爆区。

4、车辆进入禁火区必须戴防火罩。

5、动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和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禁火区内使用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具有防爆性能,所有电线不得有裸露部分。禁火区内严禁私自动火和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用电,按动火许可进行管理。

7、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易燃的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器具;严禁设备,管道无静电接地和跨接装置;严禁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同仓或同室存放;严禁易燃物料日光曝晒。

8、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要按规定配置,定期维修换药,使之处于完好状态,维护保养责任到人。

9、对火灾隐患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10、职工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11、义务消防队要经常组织学习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12、发生初期火灾要积极扑救,并及时向“119”报警。

13、交接班时,值班人员要共同检查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确保本区域内的安全。

第9篇 安全防火责任制度范本

一、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 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二 、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

3、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机构,及时学习有关安全防火防盗知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9、防火设备齐全,固定地点存放,不许任何人乱挪、乱动,有违者按破坏防火处理,重罚50元。

10、易燃、易爆物品要专人看管,专库存放、防火措施齐全,严禁火源浸入,违者重罚。

11、各环节的火源都要以防为主,发现隐患立即排除,车库锅炉房、仓库、油料库等都要有指定防火负责人,人人有责,杜绝火灾。

12、保卫科及消防员要认真负责,经常检查,违反规定者要严罚,管理处领导检查时发现防火隐患,要对防火和防火责任者罚款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2、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6、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7、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8、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9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第10篇 商场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商场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避免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1、商场设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安全小组人员名单,并设有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人员;

2、商场根据企业特性和季节变化,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卖场及库房禁止吸烟及动用明火,如有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厉考核;

5、安保部定期对卖场及库房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解决;

6、对小吃城用火情况进行检查,并规范使用;

7、卖场人员应知道四懂、四会(懂岗位火灾隐患、懂消防措施、懂初期火灾扑救方法、懂疏散逃生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逃生)

8、发生火灾时卖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上级汇报,同时拨打119,说明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11篇 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____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尘、毒、火、爆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设备和人员安全,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____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尘、毒、火、爆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2.1引用标准

2.1.1 《中国____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2.1.2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建[1995]671号;

2.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2.1.4 《安全生产法》;

2.1.5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1.6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2.1.7 《放射性同位素工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2.1.8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

2.1.9 《尘肺病防治条例》;

2.1.10 《职业病防治法》;

2.1.11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2.2 相关子系统

2.2.1 安健环管理;

2.2.2 档案管理;

2.2.3 评估及改进管理。

3 专用术语定义(略)

4 职责

4.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____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____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4.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____有限公司安生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惧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本标准。

5 执行标准

5.1各施工单位各级领导要加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在切实改善劳动条件的同时,对施工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加强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防尘防毒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5.2所有的建设项目,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3综合计划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审批下达投资计划时,必须同时提出防治尘毒和安全设施的要求。

5.4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安全文明施工、防尘防毒、火爆源的管理办法,确保防范于未然。

5.5从事有尘有毒的工作时,施工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尘毒扩散。工作完毕后,清理现场时严禁从高处甩垃圾、抛物,应用纺织袋装好往下运。严禁野蛮行为发生。

5.6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其单位的主管领导应指定专人负责,专人保管,确保放射源的密封性达100%。

5.7储存放射源的地方应悬挂“危险”警告牌。

5.8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本单位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情况,以及储存放射源位置场所,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公司和筹建处安生部。

5.9各施工单位要将制定的治理尘毒的技术措施与放射源的保管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公司和筹建处安生部。。

5.10各施工单位领导要加强防尘防毒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治理尘毒的技术措施与放射源的保管措施。

5.11各级领导要关心爱护从事防尘防毒、射线工作的员工,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保护法规。

6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2),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12篇 某危险品堆场防火安全制度

一、专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防火安全设施要求:

1、 危险货物场地要远离港口其他设施和人员稠密地区,必须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

2、 危险货物场地严禁烟火,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以及急救、防护设施设备。

3、 危险货物场地通风良好,尽量保持阴凉、干燥的环境,要有防火防雨设施和隔离设施。

4、 危险货物场地的灯火和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夏季高温季节必须专门设计喷淋装置。

5、 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安全告知牌,提示安全警告。安全告知牌上应标明“危险货物重地,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50m内严禁烟火”,告知牌上的内容必须鲜明醒目,体现危险警示作用。

6、 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安全生产责任牌,并附上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救援措施。紧急救援措施必须包含化学事故应急预案中指挥中心的联系电话;防火、防毒应急措施;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措施等内容。

7、 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逃生路线牌,明确指示逃生路线。

二、专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定时进行安全设施检查,保证防火安全设施的齐全和完好。

2、 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场记录表制度。

3、 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存检查制度,每隔四小时对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存状况进行检查。

4、 建立夏季高温季节易燃类危险货物喷淋降温制度,在高温季节的9点到15点之间的高温时段对易燃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实行喷淋降温。

5、 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24小时监管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和靠近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严禁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附近产生明火现象。

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营运操作部

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

第13篇 危险品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 危险品库严禁烟火,严禁带进火种。

2. 危险品应按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存放,严禁混放。

3. 严格保管、领用制度,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4. 危险品库必须专人负责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 危险品库实行双人双锁制,使用防爆灯具。

6. 保持仓库门、窗、锁完好无损,工作结束应及时切断电源,方能离开。

7. 保管员必须经过考核,取得合格证;懂得消防知识、保管知识、危险品的性质及危险程度,并能正确使用各类灭火器。

第14篇 发生车间安全防火制度

1、必须遵守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2、消防器材设专人保管,不得随意乱动。

3、严禁用铁锹向加料口投料。

4、车间及楼道内禁放任何杂物,保证消防道路畅通。

5、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6、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巡检制,发现跑、冒、滴漏及时处理,对隐瞒不报者,严肃处理。

7、加料现场严禁储存电石,避免受到水浸产生乙炔气而发生危险。

8、坚持搞好班前安全教育和班后安全总结,熟悉和掌握安全消防器材,做到人人会用。

9、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

10、每个年度对车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终评结果与个人利益直接挂钩。

第15篇 易燃、易爆商品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易燃、易爆商品有:发胶、摩丝、油墨、粘胶剂、卫生球、赛璐璐制品、杀虫剂、显像管、酒类等(其它易燃商品及器具禁止进场);

2 易燃、易爆商品进货时,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

3 存放部位应独立封闭、通风,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

4 易燃易爆品周转库和柜台摆放数量不准超过二天的销售量;

5 易燃易爆商品严禁混车运输、同库存放和交叉销售;

6 对易燃易爆商品实行“四专”管理措施,即:专车运输、专库储存、专人保管,单独柜台专人销售;

7 各商场经营的易燃易爆商品具体品种、贮存库位、保管员和售货员分别报保卫处登记存档,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货、贮存和销售。

第16篇 工程项目十三项防火安全制度范例

工程项目十三项防火安全制度样本

一、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样本)

1.各单位应将消防安全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2.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小结评比,年终进行总结评比。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给予表彰奖励。

4.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样本)

1.使用电气、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各种电气设备要安装使用、维修保养,要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操作规程和电工防火制度.

3.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填写总公司《燃气用火消防审批表》,经保卫部门检查,确认符合使用标准,并报公司备案,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有专用房间存放,燃气灶与钢瓶连接必须使用硬管,严禁易燃支搭,钢瓶应与用气房间分开单独存放,并要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5.检查液化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测试,若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站更换不得自行拆修。

6.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益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严禁将钢瓶卧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使用完毕应先关闭角阀。

7.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做好灭火工作。

三、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样本)

1.各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灭火方案、预案,定期进行灭火演练。

2.各单位的义务消防队要按照职工总数(包括外施队)的15%建立,组成灭火组、抢救组、通信组、警戒组,并要明确职责。

3.义务消防队组织应有学习、教育、训练制度,按期活动,达到两知三会即:知防火、灭火知识,会报火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活动要有记录。

4.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保护失火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样本)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书面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计划。

2.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消防设施和足够的灭火器材。

3.各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成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4.各单位要拟定报警处理程序,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通信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它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6.各单位在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样本)

1.严格执行国家政府总公司、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

2.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在消防保卫部登记备案,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3.易燃易爆物品按有关规定,设专用库房,要远离用火点,要安装防爆灯,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控制开关应安装在户外,要有明显的重点防火标志。

4.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码放,设专人管理,要有严格的存放、领料、回收手续,随使随进,限量存放。

5.使用易燃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及时到消防部门审批,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

6.现场使用新型材料、高分子化学材料,应将防火等级、阻燃效果、说明书数据资料报保卫部门备案。

7.禁止在工程内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油漆库与配料间要分开设置。

8.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9.使用前工长要对使用者进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并将复印件交消防部门保存备查。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1.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

2.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4.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防水施工作业前,须制定专项的防火方案、措施,并报公司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施工。

7.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8.生活区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9.冬季使用炉火应由有关部门统一安装,经保卫等部门检查符合防火、防煤气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炉火及烟筒周围不得挂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炉灰要待熄灭后倒在指定地点。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样本)

1.必须贯彻执行61号令第五章之规定。

2.各单位主管责任人、专兼职管理人员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3.对不能整改存有隐患的单位,专兼职管理人员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责任人和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及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4.对公安消防机构及上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上级公安消防部门。

5.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复查,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落实的单位要给予严肃处理。

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样本)

1.施工现场、料场要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应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要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距地面不低于15

公分,高度不超过1.5m,每组2-5具。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设专人管理,负责检查,每年定期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4.消火栓周围3m内严禁堆物、堆料,易被埋压的要围挡,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及红灯。

5.建筑高度在24m以上的建筑物,按规定设置消防泵房和消防竖管,消火栓井口不得低于自然地面,并设专人24h值班,蓄水池容积不少于20m3,冬季做好防冻措施。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样本)

1.安全疏散通道应设明显的疏散标志,其高度距地面不得超过1m。

2.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安全疏散设施,保证使用。

3.安全疏散通道应设足够的照明设施、应急照明设施。

4.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内堆料、堆物。

5.安全疏散的大门必须向外开启,门的宽度不得低于1.4m。

6.严禁在卷帘门周围堆物堆料,确保使用。

十、消防值班制度(样本)

1.热爱消防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有较高的责任感。

2.要熟悉自己的工作范围内的火源、电源、水源等重点部位,熟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及措施,并经常检查。

3.消防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检查、勤动手、勤反映、勤宣传,对消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4.严格对现场用火、用电的检查,对电气焊操作先审查后操作,必须要到作业点检查,消除隐患,确保防火安全后开具用火证。

5.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要经常查看保养和维修。

6.要加强夜间对现场重点要害部位巡逻检查,确保现场夜间安全。

7.消防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睡觉、酗酒、看书、看报及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把好大门,与施工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对车辆或私人带物出场要检查,收出门条。

十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样本)

1.项目部防火安全检查每月检查不低于两次,检查内容:执行公安部61号令第26条各款,并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使用施工现场评分记录表)。

2.重点工程及非重点工程的重点部位,要进行24h的每日巡查,巡查内容:执行公安部61号令第25条各款,并要确定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3.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上报,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和及时扑救。

4.消防检查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发《火险隐患通知书》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5.消防检查员发现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有权责令将危险部位停产进行整顿。

6.巡查、检查记录要备案待查。

十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样本)

项目部每年对每名职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课时。

外施队进入施工现场用工单位必须负责对其全体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安全知识的入场教育、培训、考核(本公司调动的必须将原单位当年培训材料一并转移)。

完善考核制度,对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及时清退。

结合本单位施工进度的不同情况,对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特殊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或培训。

所有安全教育培训均要有书面材料。

十三、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样本)

项目部防火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分析布置下月防火工作。按时参加单位的生产例会,提出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及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定期检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严密的防火制度、方案及预案。对本单位的消防隐患进行监督、整改。每半年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考评。

参加人:责任人、管理责任人、专兼职人员及义务消防队长和班组长、现场消防检查组长,各点防火部位负责人。

第17篇 防火防风防冻安全制度

第一条防火安全

1.为确保生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2.防火安全一般规定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必须设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

从事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建立动火审批制度。

3.工区成立以工区经理为领导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15~20人义务消防队,建立义务消防队员名册及个人教育培训档案,组织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负责现场消防安全设施和标志的配置与维护和保养。

4.现场防火一般要求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

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

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库管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

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吸烟。有条件的,现场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5.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每季度由工区经理组织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求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内容主要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6.各工区负责编制火灾和爆炸事故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设施、各类物资、炊食的保障。

医疗救护保障程序和措施。

演练评审程序。定期检验人员、设施、措施的实施配合协调状况,并作出评审报告。

第二条防风安全

1.注意天气变化,观察风力、风向,提前做好防风、抗风措施的准备。

2.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等恶劣天气,塔式起重机应停止作业,且将吊臂顺风向停机;同时,停止脚手架的搭设、大模板的高空运输和拆除作业。

3.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进行支架、模板等作业时必须加设缆风绳,并有稳定的锚固。

4.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堆放,不得随意生火,以防引发火灾。

5.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必须覆盖牢靠,防止扬尘。

6.电杆、变压器、临时房屋、库房等必须有稳定的抗风设施,防止大风吹倒或掀盖。

第三条 防冻制度

冬季施工时要制定专项冬季施工方案,冬季施工要采取合理的保温错。另行文规定。

第18篇 库房防火安全制度

1、库房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米至1米半,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库房内的照明灯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电茶壶等电器设备。库房内应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库房的总电源开头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情况,必须及时维修更换。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夹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堆积时间较长(几年)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5、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6、定期检查库房内的灭火器材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如灭火器、应急灯等)。

7、禁止非库房员工进入,更不能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房。

8、下班前仔细检查库区、确定无隐患,关闭电源后方可下班。

9、若发生火灾,应立即打电话或按破玻报警通知消防中心并切断电源,采取灭火和自救措施。

第19篇 某公司防火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0篇 营业场所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营业厅合理摆放柜台,不遮挡消防设施,并保证顾客流通的必要宽度。

2 商场装修应执行国家有关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楼梯间、地下商场应使用不燃材料、其它部位宜使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货架、柜台如与地面有空隙,宜使用不燃材料进行密封。

3 经营电器的柜台,测试所用电源必须单设,安装安全保护设备,测试完毕及时切断电源,并制定测试安全规定,营业员应严格按照测试方法操作。

4 商场内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5 商场内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 商场禁止吸烟,禁烟标牌应当鲜明完整,必须有礼貌的制止顾客吸烟。

7 吸烟室应加强对吸烟的管理,做到“烟灰、烟头、火柴杆、三不落地”。

8 废弃包装物品及垃圾应随时清理,放到指定地点,闭店前将垃圾桶清空,各企业的纸壳存放处应当晚清除。

9 每天下班后,认真清场,关闭好门、窗,切断火源、电源、气源,确认安全后,上报保卫处后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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