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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操作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电工安全操作制度范本

重要性和意义

电工作业,如同在高压线上行走,安全是生命线,不容有失。安全制度的建立,旨在确保每一位电工在执行任务时,能够遵循明确的操作规程,降低意外风险,保障个人及团队的安全。它不仅是企业的责任体现,更是对员工生命的尊重和保护,对于维护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事故的发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安全制度有哪些

电工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防护装备:必须佩戴绝缘手套、安全帽、护目镜和防静电服,确保在工作环境中的人身安全。

2. 工作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电气作业,必须取得工作许可证。

3. 安全检查: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隐患。

4.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状况,确保快速、有序地处理问题。

5.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电工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以下几点需特别注意:

1. 遵守操作规程,不可因图快而省略步骤。

2.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引发意外。

3. 不得在疲劳状态下进行电气作业,以防注意力不集中导致错误。

4. 紧急情况下,应优先保证人员安全,设备次之。

总结电工安全制度,其核心在于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只有将制度融入日常工作中,才能真正发挥其保护作用,让电工作业在安全的轨道上运行。

电工安全操作制度范本

第1篇 电工安全操作制度范本

为了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电气工作者业务水平,增强责任心,特制定以下安全操作制度及工作安排。

一、安全操作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

2.掌握本岗位中电气设备的性能,主要技术参数及其安装、运行、检修、维护、测试等项工作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

3.坚持工作监护制度,停电、验电应遵守装挂接地线、悬挂标志牌、装设遮栏和开关加锁等规定。

4.严格穿戴劳保用品,正确使用操作用具。

5.停、送电制度。先停低压空气开关,后停高压隔离开关,送电时应确认低压空气开关完全分离后方可送高压隔离开关,高压操作应先停后送。

第2篇 水厂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对配电设施(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进行定时定点的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

(2)电工安检人员,每天要对楼内、配电盘、用电开关、插座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或有安全隐患应立刻安排停电检修。

(3)夏天值班电工要对低压室进行通风。

(4)配电设施不得带病作业,对巡查出问题,要及时处理。报修的要及时检修。

(5)对重要设备的检修,要做好检修记录。

(6)配电设施每年要进行两次停电检修的清扫。

第3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是企业在安全管理和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存在问题的有效方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 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实施。

(2) 发现在存在问题、事故隐患。

(3) 纠正违章行为。

(4) 评价安全状况。

(5) 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并督促实施。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类别及组织

第二条 安全检查类别主要有:

(1)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常规检查。

(2)施工队和班组检查。

(3)爆破、高处临边、洞室开挖、高边坡开挖等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

(4) 防汛、设备、用电、防火、交通和起重作业等专业检查。

(5) 综合检查。

第三条 现场值班检查,每天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专职安全人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

第四条 作业队检查由队长组织,每周对作业现场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条 班组检查由由班长负责组织,对当班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 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由项目部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和按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护。

第七条 专业检查由二级单位或施工局、项目部组织技术、机电、安全等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条 综合检查由工程局组织安全、劳资、工会、设备、工程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其检查期限为:

项目部每月一次;

二级单位或施工局、项目部每年四次;

工程局每年二次。

第九条 安全检查主要方式有:

现场察看;仪器监测;查阅资料、文件、记录、报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其它形式。

第三章 安全检查内容

第十条 安全管理机构

(1) 安全保证体系: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到位(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项责任)。

(2)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各级安全机构健全、安全专职人员配置和素质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教育、检查、目标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

(2)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专项措施的施工组织规划。

(3)设备、用电、交通、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会议、安全统计、事故报告、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安全工作制度。

(5)安全投入制度。

(6)分包工程安全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和日常监督指导、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

(7)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二条 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措施的制度。

(1)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爆破、隧洞开挖,高边坡开挖,高处作业,多层交叉作业,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转移等。

(2)季节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第十四条 机动车辆、船舶、起重设备、电梯吊蓝、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

第十五条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

(1)转岗教育,民工教育等。

(2)机动车驾驶、爆破、起重、电气、焊接、锅炉、登高架设、放射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操作证和定期审验。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资料(详细参见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制度要求)

1、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办法、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3、安全目标管理、安全计划、总结、考核。

4、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6、安全技术交底。

7、危险因素、危险点、危险部位、危险源辩识与控制。

8、安全投入。

9、安全检查。

10、安全教育。

11、班前安全活动。

12、特种作业管理。

13、事故管理。

14、安全标志。

15、验收、检测。

16、救援预案。

17、外协队伍(分包队伍、外雇、临时佣工)的管理。

18、对外或外来安全文件或通知要求。

19、专项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备安全、防汛安全、用电安全、职业病防治、民用爆破、环境保护、社保、冬雨季施工、公共安全等)。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检查内容与要求

(1)作业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有盖板或护拦,地下施工通风良好,照明充足。

(2)设备设施布置合理,器材堆放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0.5米、平整畅通。

(3)用电线路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线间距离符合用电规范,电气设备接地良好。开关箱应完整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4)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设置高度不小于1米的栏杆。

(5)悬崖、危岩、陡坡、临水场地边缘设置围栏或警告标志。

(6)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7)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准确、醒目。

(8)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遵守规章,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 危险施工场所。

(1)高处临空边缘悬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栓戴安全绳。

(2)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无危岩,并有防止坍塌、滚石的措施。

(3)隧洞作业洞口有防护设施,洞内有处理危石和防坍塌措施。

(4)爆破作业有统一指挥信号和警戒范围。

(5)起重作业吊、挂、绑扎牢固,起重空间无障碍物。

(6)竖井、斜井洞口锁口、周围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防护围栏,有防掉物措施。

第十九条 机电设备

(1)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拆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2)机电设备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齐全可靠。

第二十条 固定设备

(1)外观整洁,基础稳固。

(2)传动、转动部位有防护网(罩)。

(3)外壳接地良好。

(4)露天使用时应有防雨措施。

第二十一条 推、挖、装等行走、移动、旋转设备

(1)制动可靠。

(2)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3)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辆

(1)方向和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2)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3)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4)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第二十三条 起重设备

(1)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2)高度、重量、行程、变幅、力矩等限制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3)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4)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5)吊钩、索具、钢丝绳完好。

(6)吊钩、横担、扫轨等移动构件有警告色标。

第二十四条 高压线路的高度及与施工空间、设施、建筑物的距离符合安全规定。

第二十五条 变压器

(1)地面设置时周围有高度不少于1.8米的围栏。

(2)悬空设置时高度不低于2.5米。

(3)有警告标志。

第二十六条 锅炉压力容器

(1)监控、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2)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3)密闭。

第二十七条 爆破器材仓库、油库、加油站

(1)储运、使用、消防的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并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批。

(2)与生产、生活区和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3)单独建筑、周围有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墙或围栏。

(4)消防器材数量、规格符合规范要求,消防通道宽度不少于3.5米,畅通无障碍。

(5)照明、动力装置为防爆型。

(6)避雷装置良好。

(7)禁止烟火的标志明显。

第二十八条 承重排架、平台、栈桥通道

(1)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经验收合格。

(2)工作面人行通道的脚踏板铺满、牢固。

(3)临空边缘设置高度不低于1.0米的栏杆,栏杆下部设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档碴板。

第二十九条 场内施工道路

(1)基础稳固,路面平整。

(2)路面宽度不小于车辆宽度1.5倍。

(3)急弯、高边坡、陡坡等危险路段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

(4)横垮道路的设施、输电线路距路面高度不低于机动车辆最大高度的1.5倍,且符合输电线路跨路规范要求。

第三十条 危险因素、点、部位、源检查监控

1、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因素、危险部位和危险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2、发生事故时会产生重大损失或多人伤亡的设施或施工场所为重大危 险部位、源,危险部位、源有以下:

(1)缆机、门机、塔机等大型起重设备。

(2)5吨以上油库。

(3)1吨以上炸药库。

(4)1吨以上锅炉、压力容器。

(5)乙炔、氧气制备车间。

(6)高度10米以上载重0.5吨临时提升吊笼。

(7)高度10米以上,面积10平米以上排架、平台、栈桥。

(8)大型客车。

(9)爆破施工。

(10)10米以上高边坡和基坑施工。

(11)大型高处临空施工。

(12)10人以上人员同时作业地下工程开挖。

(13)竖井、斜井和地质复杂的隧洞施工。

(14)发电机组安装。

(15)大型管道、闸门安装。

(16)泥石流地段施工。

(17)汛期水上施工。

(18)10人以上人员交叉作业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路线。

(19)其它重要设施、施工。

3、工程项目施工重大危险部位、源、危险因素为安全检查重点,并有专人监控等,《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附表1)和《隐患整改通知》(附表2)定期报工程局(厂)、公司建档备案,并抄报集团公司。

4、项目施工一般危险点、部位、源、危险因素的安全检查,监控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章 安全检查记录

第三十一条 安全检查每次应按《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1)的要求对检查部位、内容、结果和评价做好记录。对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一般隐患当时整改的,也应在检查结果中记录。

第三十二条 《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1)由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负责人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组织检查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第三十三条 专业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后,检查组根据有关办法作出以下检查评价。

(1)优秀;

(2)良好;

(3)合格;

(4)不合格;

(5)停工整顿;

第五章 安全隐患整改

第三十四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当时整改。

第三十五条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或评价为不合格或停工整顿的,应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表2),明确:

(1)整改部位和内容

(2)整改措施建议

(3)整改日期

(4)经费来源

(5)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

第三十六条 《隐患整改通知书》(附表2)由检查负责人签字,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签字认可,一式三份,各存一份。

第三十七条 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隐患整改通知书》(附表2)在项目部安全部门存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局安监办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生活基地单位和各协作队伍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

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

受检单位: (盖章) 序号

受检单位

检查类别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和检查评价意见: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整改验收人:参加检查人员(签字):

附表2:

隐患整改通知书

年 月日

整改单位

受检时间

年 月 日

整改单位

负责人

整改单位

安全负责人员

整改部位和整改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整改结果:

整改验收人:(签字)

年月 日

注:

检查负责人(签字):参加检查人员(签字):

第4篇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制度

1. 从事电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电工证方可上岗。

2. 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以确保完好有效。

3.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电业部门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

4. 高压线路上严禁带电作业和断电。

5. 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守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6. 在高压设备上操作要严格按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7. 新建线路或线路检修完工合闸前须认真检查,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后方可送电。

8. 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闸刀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9. 如遇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带电设备的灭火应使用干式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等。

第5篇 场站电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掌握必要的电工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门站内的电气设备概况,遵守安全操作制度。

2 坚守岗位,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勤看、勤听、勤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天巡视仪表并做好记录。

3 应严格执行门站颁布的巡视制度,对门站配电室配电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隐患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故障隐患,保证电力系统供电正常。

4 维修电气设备,应作好记录,完工后应认真检查,方可送电试运行;门站内的高压隔离开关和隔离刀闸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切断电源后,挂上警示牌,并需专人看护方可工作。

5 电气运行中突然停电,应拉电源开关,确认停电原因;来电验明,方可重新按送电程序操作;登高作业时,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6 发现运行不正常危急设备和人身安全时,不得拖延时间,在向场站领导汇报的同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机或停电。

7 门站内高压变电室、低压配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获准参观者应由有关人员陪同。

8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日报表和值班记录。

5 责任与权限

5.1 对维修过后的设备动力运转负责。

5.2 有权拒绝任何人未经许可操作电气设备。

第6篇 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及使用制度

1.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装备是施工中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

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可以避免或减少人身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2.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其它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国家劳动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选购,凡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或无生产厂家、无许可证编号、无生产日期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一律不准采购和使用,采购时,必须提出申请,质量安全部门审核把关,总工程师批准。

3. 新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

4.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设专人保管,并按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试验和外观检查。

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有下列情况者严禁使用:

4.1 安全帽:帽壳破损、缺少下颚带、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等。

4.2 安全带(绳):断股、霉变、损伤或连接环有裂纹、挂钩变形、缝线脱开等。

4.3 操作平台:加工后未经试验、焊接有裂纹等。

4.4 验电器:未经耐压试验、指示灯不亮或无音响等。

4.5 飞车:部件有损伤、刹车装置失灵等。

4.6 脚扣:表面有裂纹、防滑衬层破裂、脚扣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

4.7 绝缘用品:受潮、破损或被击穿等。

5.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化学腐蚀物及尖锐物体;

不得移作他用。

6. 安全帽的使用范围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7. 凡坠落有效高度达2米及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十六、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 采购与制作

1.1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围栏、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安全标志、漏电保护器、施工接地线、绝缘安全网和绝缘绳、高处作业平台等。

1.2 采购或制作的啊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

1.3 采购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审查的内容有:

1.3.1 生产许可证

1.3.2 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书

1.3.3 产品出厂合格证

1.4 采购和制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特殊设施要进行检验)。

1.5 安全防护设施应按期检定或更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

1.6 自制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经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管理和使用2.1 项目部位应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台帐,说明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 2 现场已投入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确保安全防护设施有效完整,真正发挥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作用。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防护设施丢失和毁坏,应及时修缮或更换。

2. 3 在被保护部位达到本质安全时,方可拆移该安全防护设施。

2. 4 购买的安全防护设施入库时,管理人员要填写物资入库单,并标明品名、规格、数量等。

2. 5 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设专人保管,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及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6 按设计要求应当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的设备或部位、负责施工的组织应当为其准备及安装。

2. 7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安装的安全防护设施,负责施工的组织应当为其购买、制作及安装。

2. 8 对施工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防护缺陷、安监人员有权要求施工组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在未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前,有权责令停止危险性施工。

2. 9 安全环保监察部门及其人员有权对违反设计、安全措施要求,未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从事危险性作业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七、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处理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和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揭示导致发生事故的必然规律和确定以后安全工作的重点,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 事故统计范围

1.1 由公司直接支付工资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不包括分包单位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以下简称公司职工)。

1.2 公司职工在工作区域内从事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工作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1.3 公司职工在公司管理范围内,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1.4 停薪留职或离退休人员到公司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1.5 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执行工作任务或乘坐通勤车辆上下班途中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

1.6 不符合承包条件或未经安全施工资格审查而录用的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发生的伤亡事故。

1.7 公司所属集体企业承包部分工程时发生的伤亡事故。

前提是虽属独立核算,但产值、工作量计入公司。

1.8 借调外单位职工到本企业工作时发生的事故。

1.9 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及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本企业职工伤亡的事故。

2. 事故报告程序、时间2.1 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在当日报告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

2. 2 重伤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安监部门、当地劳动部门以及主管电力公司安监部门。

2. 3 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基层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省电力公司负责人、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当地市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

3. 事故调查3.1 轻伤事故由基层单位领导组织调查和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3日内报送公司安监部门。

3. 2 重伤事故由基层单位领导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报送公司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复结案,同时由公司报送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

3. 3 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经理参加或组织,会同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企业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报送省电力公司和劳动部门批复结案,同时应报送国家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3. 4 重大死亡事故及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主管电力公司总经理或基建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会同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 5 调查内容: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

事故性质;

经济损失价值;

事故责任者;

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及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3. 6 事故发生后应按事故分级管理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

3. 7 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b) 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 8 事故调查及处理程序: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查。

轻伤及未遂事故可参照执行。

事故现场处理及勘察→事故现场摄影→物证搜集→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证人材料的搜集→对伤害的归纳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建议→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单位名称;

事故时间、地点;

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部位、伤害程度;

简要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

5. 事故处理

5.1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按照“三不放过”原则,通过对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及间接原因的分析,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5.2 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按照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第75号令和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奖惩管理标准》执行。

5.3 及时做好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及实施方案。

十八、尘毒、射线管理制度

1. 对从事尘毒、射线工作的人员,应加强专项防护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有关尘毒、射线的防护规定,避免造成人员伤害。

2. 对有害健康的蒸汽、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封闭严密,必要时应该安装通风、吸尘或净化装置。

3. 有毒物品和危险品应该分别贮藏在专放场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4. 在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设有冲洗设备。

5. 对于有毒或有污染环境的废料及工业废水,应该在当地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妥善处理,以避免其危害职工或附近居民。

6. 如从事放射性物质工作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方可使用和从事射线工作,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使用规程。

第7篇 安全用电电工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须知

房屋内部进行装璜及电气装修时,对室内电路布线,开关插座、吊灯、吊扇、空调等的安装,不能贪图方便,追求美观,节省材料,而埋下了事故隐患,应按照有关装置规程进行,从而保证安全用电。

▲应该请经过考试合格,具有电工作业许可证的电工进行电气装修。

▲所使用的电气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如电线、开关、插座、漏电开关、灯具等。

▲塑料护套线及其它导线严禁直接埋设在水泥或石灰粉刷层内。

▲电表处的保险丝千万不得用铜丝或其它导线替代,也不可太细或过粗,最好应使用定型的“熔丝管”。

▲不要用湿手直接拨动电气设备。

▲不要乱拖乱拉线,应配用合格的导线,并计算电器的安全载流量,以适应正常的用电负荷。

▲用电要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

▲修缮房屋迁动增容等事项,要办理申请,严禁私自移动电表及供电设备。

▲严禁开启供电部门的封印,窃电属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用户电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提高技术素质,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其管理办法包括:

1、进网作业电工是指进入用电单位的受送电装置内,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电工,技术与生产管理人员的统称。

2、进网作业电工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18周岁以上。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4工作认真,遵章守纪。

3、进网作业电工必须接受下列技术培训:1电气理论及电力系统运行知识。2电业安全和作业技能。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进网作业电工须经电力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电工进网许可证》后,方能进网作业。

5、用户配备电工必须具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电力部门有权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不予校验接电或终止供电。

6、用户配备电工数量必须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监护制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对于高供高计或其他重要用户要求24小时值班。

第8篇 电工班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项目经理部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班组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3、主持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编制,遇到特殊电气作业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在作业中严格按措施或方案施工操作。

4、组织班组成员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督促安全员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记录。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

6、负责督促班组成员经常性检查临时用电设备及施工驻地的配送电设备、电线电缆的运行情况,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齐全有效,并按规定时间进行试验和记录,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当电工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7、负责督促电工工具、安全装备、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和急救用具的检查维护,使之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负责班组建设,努力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第9篇 某风电工程工程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宜设独立电源的消防网。消防管道的管径及消防水的扬程应满足施工期最高消防点的需要。在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机器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火火器材,一般按建筑物面积每120m2设置标准灭火机一个。

2.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护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

3. 在发电间、油库、木工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严禁吸烟,并设“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

4. 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6. 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和存放在普通仓库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或火爆进行焊接与切割。

7. 采用易燃材料包装或设备本身必须防火的设备箱,严禁用火焊切割的方法开箱。

8. 熬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进行,距易燃物不得小于10m;严禁在室内进行。

9. 冬季采用火炉暖棚法施工时,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制订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设专人值班。

二、临时建筑及仓库的防火

1. 仓库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采用相应耐火等级的材料建成,领、退料值班室与库房之间应设防火墙。

2. 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主厂房的临时封闭不得采用易爆材料搭设。

3. 临时建筑物内的火炉烟囱通过墙和屋面时,其四周必须用防火材料隔离。烟囱伸出屋面的高度不得小于 50cm。严禁用汽油或煤油引火。

4. 氧气、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氧气瓶仓库的室温不得超过35℃。

三、季节性施工

1. 夏季施工

(1) 夏季前应做好防风、防雨、防火、防暑降温等准备工作:现场排水系统应整修畅通,必要时应筑防汛堤。

(2) 大风后,应对临建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电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险情。

(3) 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定。

(4) 夏季应根据施工特点和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应搭设休息凉棚;特殊高温作业地点,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第10篇 电工房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2.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3.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4.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5.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6.配电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出。因事出入必须登记。

7.严格岗位责任制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不得脱岗、漏岗和擅离职守。

第11篇 _小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争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本责任区内的公共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报修的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第12篇 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规定

一、目的

施工作业票是针对某一施工单元的施工力量组织、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施工责任落实而编制的现场施工作业许可文件,是安全施工的基础和保证,是施工前的最后一道技术保证措施,是施工作业指导书有关要求和措施的具体体现,也是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班组作业工作基础,严格作业票的编制执行与考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编制依据

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现行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三、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原则

1、施工作业票是施工作业指导书有关要求和措施的具体体现;除执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外的施工作业,均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输变电工程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见附录一;

2、对于附录一以外的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3、安全施工作业票必须针对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控制环境与对策、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及应急措施,并应有对质量控制的要求。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格式见附录二;

4、涉及已交运行单位管理的变电站、线路和设备的有关施工作业,必需执行运行单位规定,按运行单位对作业票的要求进行。

四、安全施工作业票的编制

1、企业安全质量管理部门(或具体施工项目部)按照“安全施工作业票(格式)”(见附录二),根据安全质量控制、危险源、危险点辨识、环境因数及控制措施的常规要求,编制输变电工程各施工工序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基本内容,履行相应的审核批准程序后下发施工项目部(班组),作为班组填写作业票的依据;

2、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见附录一)和其他应当按照作业票组织施工的项目必需编制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3、企业(或项目部)下发给班组的作业票通用版本中,对安全、质量、环境因素分析和预控措施(通用条款)可在作业票上直接打印,施工班组根据每个作业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特殊危险源、危险点、特殊环境因素和特殊质量要求进行辨识,列出预防预控措施、特殊施工补充事项、预想及异常处置等;填写上述补充注意事项时,必须手写;

4、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填写,必要时可在作业票后附图,经施工队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由施工队长签发、报监理审查备案,由编制人交底后执行;

5、施工队长、工作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应按规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和现场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质量;

6、施工任务一栏,必须将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作业票应按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空项,施工任务、计划日期、控制措施等必须填写准确清晰;

7、作业票必须用黑色钢笔或水笔逐项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字迹潦草;

8、作业票编号方式:作业票填写日期+施工队+流水号。

五、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实施

1、分项工程的首票(分项工程中具备重复、连续的施工作业工序或作业点,在本分项工程中的第一次施工所开具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部审核票面填写是否正确、合格,并对现场情况进行核查,确认符合安全质量环境的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以后相同工序、相同内容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可由施工队长签发后实施。但项目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作业票)为依据,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检查现场班组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安全措施是否规范落实到位,并对作业票票面进行抽检、审核;

2、作业票编制中,在明确安全质量注意事项、“三交”(任务、技术、安全)和环境因素的同时,还应针对现场环境特点深入分析危险点、危险源,明确特殊情况处置原则和方式;

3、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队长或施工负责人要根据人员、机械、环境等条件的不同,完善安全等措施,填写作业票;

4、作业内容、地点、人员不变时,每票最长施工时间不得超过五天,当作业内容、地点、人员变化或停工后重新开工,必须更换作业票;

5、作业票一式两份,一份应始终保存在工作地点,由施工负责人收执,作为现场进行工作的依据,一份由班组收执存底;

6、一个施工负责人只能承担一张作业票的施工组织,不准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担任两张及两张以上作业票的施工负责人,工作班成员不准在同一时间段内参加两张及以上的作业票的工作;

7、作业过程中需对安全措施进行变更,必须经队长和项目部同意,及时补充和修改;

8、施工负责人要组织全体班组成员进行交底,针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现场安全措施以及应注意的事项和危险点,进行全面的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全体参加施工的人员(含劳务分包人员)签字认可;

9、实际参加工作人员名单及人数必须与作业票上保持一致;

10、禁止施工人员无票作业或任意扩大施工作业范围。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

11、工作终结后的作业票由施工队集中交项目部统一回收、保管,做到有据可查,便于进行检查。

六、作业票的考核

1、项目部定期对各施工队的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考核;

2、对安全质量环境作业票的考核内容主要有:作业票覆盖率、票面合格率、作业票有效率、作业票回收上交率等;

3、作业票合格率计算办法:

月合格率= ×100%

4、作业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票:

(1)工作任务、内容填写不明确或遗漏;

(2)使用蓝/黑色钢笔或水笔以外的笔填写,字迹潦草或票面模糊不清,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有多处涂改;微机打印作业票有错、漏字、被涂改;

(3)安全措施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手写作业票非关键字涂改超过两处;手写作业票涂改处签发人未盖章;微机打印作业票有涂改;

(4)安全措施比安全规程的要求降低;扩大作业票使用范围;工作地点与作业票内容不符;

(5)签发人员不具备资格,代签名、没有签名或未签全名;

(6)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办有两张及以上作业票,或工作班成员在同一时间参加两张及以上作业票的工作;

(7)工作负责人变更,未经原作业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办理变更手续;

(8)作业票中所填工作班人员与现场工作人员不符;

5、每月不合格的作业票项目部应及时通知班组重新填票正确,并组织队长和工作负责人重新学习作业票管理制度;

6、作业票覆盖率:作业票覆盖率为100%,每缺一项扣5%;无票作业扣100%;

7、作业票有效率:作业票有效率为100%,作业票超过票面规定的时间,每超1天扣5%;

8、作业票回收上交率:作业票回收上交率为100%,每缺1票扣5%;

9、对作业票覆盖率、票面合格率、作业票有效率、作业票回收上交率达不到100%的班组,罚款100-1000元。

七、其他

1、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有责任对安全施工作业票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控;

2、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将作为班组建设考核评比和今后各级各类安全检查的重点。

第13篇 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二

九、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 经常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每道工序施工作业前,应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 每年度要在年初组织进行一次有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人员等参加的安全教育活动,并考试,考试合格后放可上岗。

3. 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劳务队伍人员)必须经过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安全教育率达100%,并填写安全教育卡。

4. 在现场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监护制度,并作好安全监护工作。

5.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手及接触易燃易爆等物品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十、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 选购的机械和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2. 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工器具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安全规程规定需要实验的工器具、设备要进行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3. 对发给项目抱杆、滑车、链条葫芦、手搬葫芦、机动绞磨、地锚、牵引走板、抗弯连接器、旋转器、连接网套、卡线器,在出库前均要进行外观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使用,在检查中不合格品要做标识。

4. 个人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扳手的要自行妥善保管,因故毁坏不能使用时要及时更换,安全带、安全帽要有“三证”。

5. 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有专人对机械及工器具进行维修和管理。

6. 应该报废的一定要及时报废不留隐患,工具设备短缺时,要按工程需要及时补齐。

7. 物资供应部门和各施工队要建立领取、回收、报废等台帐,并及时做好记录。

十一、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制度

1.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按工作项目的要求,遵照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和安规有关规定进行打勾及填写;由施工班组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合格,施工队长签发后执行。

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队长交给施工负责人签字后执行。

3.施工队长在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和施工负责人在接受安全施工作业票时,如有安全补充措施的,应填写在补充安全措施栏内。

4.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用计算机打字,其他安全补充措施可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颜色为蓝黑、黑色,字迹应清晰、端正。

5.每日工作前必须召开站班会,施工负责人按安全施工作业票上的分工布置当天的施工任务,同时把安全注意事项和补充的安全措施逐条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

6.施工中,施工队长、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应经常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安全施工作业票上所列安全要求进行作业。

7.施工班组同时进行二个以上施工项目时,则每个项目均需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8.对安全施工作业票未含概的其他作业,应使用(通用)安全施工作业票。

9.在更换工作内容或更换施工负责人时,必须重新更换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参加人员及施工方法不变,可连续使用,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天。

10.重要施工工序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部技术部门制定填写;并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签发。

a) 重要施工工序:包括特殊杆塔、大型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组立;大型构件的吊装。

b) 特殊作业:包括跨越公路、铁路、河道及带电线路作业;临近带电体吊装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和带电作业 。

11. 安全施工作业票上应写清施工内容、人员分工情况和安全施工措施,标明主要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确立责任人。

12. 作业票签发人必须经过公司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才有资格作为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

13. 填报和使用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部门应将作业票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更改、涂抹和撕扯,不得空项,坚持作业票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14. 签发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带到施工现场,严禁折叠;使用完后及时交到班组技术员;待每道工序完工后,班组安全员把安全施工作业票上抱分公司安监部门存档。

15. 在安全施工作业票填写或实施中若发现下列行为和现象时,属违章行为,安全施工作业票作费票处理。

a) 安全施工作业票上填写缺项、漏项,安全措施不详细。

b) 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按规定程序执行或未经签发使用。

c) 安全施工作业票超期使用。

d) 工作负责人在每日工作前未召开站班会,未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

e) 作业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楚。

十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1 分公司要对驾驶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驾驶技术意识及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

1.2 分公司驾驶员要积极参加社会交通安全活动。

1.3 分公司要自行组织车辆月检工作,检查车况要有记录备查,对发现车辆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1.4 分公司要坚持安全日活动制度并有记录备查。

1.5 分公司必须把交通安全工作实实在在地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安排运输任务,必须布置安全事宜;重大物资运输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方案,运输任务完成后,必须检查交通安全情况。

1.6 分公司要加强对装卸、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

1.7 对外租车辆必须签定安全合同,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车辆完好情况和驾驶执照,如不符合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的车辆禁止租用。

2. 行车安全措施:

2.1 分公司要切实做到“人不合格不上车,车不合格不上路”的原则。

2.2 节假日外出用车,要经分公司经理批准方可出车,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私自出车。

2.3 不准超速行驶,不准强行超车,在弯路、泥泞道路不准超车,行车时做到“礼让三先”。

2.4 驾驶员要时时掌握安全车速,处处把握好行车的纵横安全间距。

2.5 严格执行专人专车制度,未经分公司经理同意任何有驾驶证的人员,不许驾车。严禁无驾驶证开车。

2.6 驾驶人员严禁开车时接收电话及酒后驾车。

2.7 驾驶员开车,必须随时观察好路上的车、马、及行人的动态;车辆通过有盲区的路口和路段,必须提前减速(在公路上要鸣喇叭)采取预防性驾驶,确保车辆安全通过。

2.8 对危险道路,车辆不可盲目通行,要提前停车观察、探路,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2.9 车辆在高速公路出现故障时,驾驶员要把车辆移到紧急停车带或路边上,车辆无法移出道路时,应在车身后50米以外设置警告牌。晚上及雾天、阴天视野不佳时,必须开尾灯、示宽灯。

2.10 长途运输必须安排押运安全员,负责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物资、设备是否拴牢固平稳。

2.11 车辆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轮胎气压、胎花必须符合标准,以防爆胎翻车。

2.12 大中型机动车辆必须配备1个2千克的干粉灭火器,小型车辆必须配备1千克干粉灭火器和干粉灭火棒各一个,并要按期换药,以防失效。

2.13 外停车辆要防止被盗。

2.14 严格对车辆执行“三检制”(即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三检),平时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3. 对违章人员及事故处理

3.1 发现非驾驶人员驾车,非驾驶人员罚款500元;驾驶员罚款300元。如因非驾驶人员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造事人负责。

3.2 发生事故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到分公司领导,对事故要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应该受到处罚而没处罚不放过,没有吸取事故教育不放过。

3.3 对和解的事故要及时通报处理。

十三、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 防火管理制度

1.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要求。

1.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防火的管理规定和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

1.3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生火害危险点控制措施。

1.4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1.5 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由其主管领导带队,并留有记载,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1.6 分公司库房及车间安装电源时必须有专业电工来操作安装,不许擅自安装及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1.7 办公室及施工人员宿舍内要配置烟灰缸,严禁火烟头乱丢。

1.8 住地食堂所使用的煤气罐规格及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煤气罐应放置在通风良好之处,煤气罐与炉火之间的水平面距离不得小于2米。

1.9 分公司库房、维修车间要配置必要的防火工具(配置灭火器4―6只;防火水桶;防火锹、镐等)。

1.10 全体人员进入库区、车间、施工现场及林区,禁止吸烟。

2. 防火组织技术措施:

2.1 凡增设用火设备和临时用火(临时用火不超过30天),必须经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同意,报公安处审批。

2.2 凡临时增设的用电设备、临时接线、照明等,必须经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同意,报分公司审批。

2.3 电器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使用不符合规格及质量要求的保险装置和其它材料,未经分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批准,不准使用电炉子和其它电热器具。

2.4 组织参建人员学习和掌握防火及消防工作的基本知识,遵守现场防火工作要求。

2.5 所有的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2.6 加强守护力量,值班人员不许擅自脱岗及在岗期间喝酒。

2.7 易燃的废液要集中倒在一个经批准的、挂有标志的地方,以便集中处理。

2.8 在进入林区施工前,必须对职工进行护林防火教育,遵守林区防火规定,不准野外吸烟、动明火、野炊等。

2.9 凡五级以上大风天,要挂防火旗或防火牌等标志,六级以上大风天,禁止一切室内外动明火,如工作急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分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同意,方可用火。

3. 奖惩

3.1 奖励:凡在防火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各人,分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3.2 处罚:凡违反防火管理制度、造成火灾事故,按其事故性质、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处理如下:

3.2.1 发生五万元以上重特大火灾事故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3.2.2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其损失尚不够重大火灾,但情节严重,由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消防法》有关规定处罚。

3.2.3 发生五万元以下一般火灾事故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十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分公司每月要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安全巡视检查,以专业人员为主,对查出的问题及事故隐患,要按“三定” 原则(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进行解决。

2. 使用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应遵守下列规定:

2.1 设备的结构形式与用电场所及环境相适应,用电设备及电动工具不得超铭牌使用。同时在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2.2 设备上外部裸露的带电部分要有防护装置,加装防护罩。

2.3 开关箱负荷侧的首端处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4 设备上安装的开关设施、保险装置、保护装置、控制装置及信号装置,必须随时检查,保证其灵敏可靠程度。

2.5 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对地绝缘电阻必须保证合格无误。

2.6 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2.7 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库房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开关必须装在室外。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非有关人员不得随意移动、拆卸。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

2.8 在特别潮湿及具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的用电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同时加装防潮、防腐保护设施,敷设导线时必须加装保护套管,同时加装防潮、防腐保护设施,敷设导线时必须加装保护套管,不得使导线裸露。

2.9 电源线严禁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2.10 移动式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应使用软橡胶电缆,电缆不得破损、漏电。

2.11 户外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必须有遮阳、防火与防雨设施。

2.12 工作中断必须切断电源。

2.13 任何电气设备在没有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有电不能盲目触及。

2.14 禁止带负荷接电和断电,在无带电作业工具或无带电作业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禁止带电作业。

2.15 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停电后进行,并按规程要求采取停电、放电、验电、接地、设围栏、悬挂标牌等步骤,以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

2.16 电工所用的绝缘、检验等工器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不合格的立即报废。

2.17 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

2.18 电气设备的线路,如需要改动,必须有改动方案,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改动。

3. 使用动力配电箱及启动开关箱应遵守下列规定;

3.1 安门加锁,并定期检查维护。

3.2 对容量为5kw及以上的电气设备,不允许直接起动,应加装减压启动器。

3.3 熔丝的规格应按设备容量选用,且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3.4 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4. 安装临时电源线路应遵守下列规定:

4.1 安装临时电源线路要由使用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由专职电工进行安装,严禁私自安装。

4.2 临时电源线路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期限的,应装设正式线路。

4.3 户内临时电源线路应采用四芯或三芯橡胶绝缘软线,布线应整齐,长度不宜超过10米,距离地面不应低于2.5米。

4.4 户外架空临时电源线路的长度不得超过50米,距离地面不得低于5米,与建筑物、树木及其他导线的有效距离不小于2米。

4.5 户外架空电源线路的对地电压超过250伏时,不得于电讯线路同杆架设;不超过250伏则允许与电讯线路同杆架设,但电力线路应高于电讯线路,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5米。

4.6 临时电源线路上的每台电气设备,无论本身是否具有控制开关,均应加装控制开关和保险熔丝。

第14篇 电工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电工是一份在技术方面及安全操作方面要求较为严格的工作,那么电工在工作中有哪些安全生产责任呢以下网小编提供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资料,仅供参考。

一、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责任。

二、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

三、自觉遵守电工岗位责任制。

四、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停送电操作规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按照停电、验电、对地放电、挂接地线、停电装置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等步骤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做到熟知本岗、牢记系统。

六、加强以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队,努力将事故处理于萌芽状态。

七、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机电事故,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八、对供电系统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积极参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第15篇 变电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验收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据《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个工程项目部、调试所、施工队、材料运输组、各职能部门、分包单位。

三、 一般规定:

1.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也应纳入检查范围。

2. 安全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3. 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4. 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按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四、 过程描述:

(一) 公司安全检查规定

1. 公司领导应自查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上是否存在着不足之处,是否摆正和处理好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己是否真正落实了安全责任。

2. 对110kv工程至少进行2次、220 kv以上工程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不定期地对各个施工现场经常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3. 检查施工工地应按有关规定设立的各种帐、表、册、卡是否记录齐全,工地应保存的资料如: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措施、文件施工简板。

4. 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活动是否充分体现了群众性,记录是否齐全,并签名。

5. 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 检查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情况。

7. 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同安全奖惩挂钩。

8. 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等进行检查。

9.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二) 项目部安全检查

1.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2. 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 检查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 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5. 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第16篇 风电工程工程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宜设独立电源的消防网。消防管道的管径及消防水的扬程应满足施工期最高消防点的需要。在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机器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火火器材,一般按建筑物面积每120m2设置标准灭火机一个。

2.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护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

3. 在发电间、油库、木工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严禁吸烟,并设“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

4. 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6. 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和存放在普通仓库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或火爆进行焊接与切割。

7. 采用易燃材料包装或设备本身必须防火的设备箱,严禁用火焊切割的方法开箱。

8. 熬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进行,距易燃物不得小于10m;严禁在室内进行。

9. 冬季采用火炉暖棚法施工时,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制订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设专人值班。

二、临时建筑及仓库的防火

1. 仓库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采用相应耐火等级的材料建成,领、退料值班室与库房之间应设防火墙。

2. 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主厂房的临时封闭不得采用易爆材料搭设。

3. 临时建筑物内的火炉烟囱通过墙和屋面时,其四周必须用防火材料隔离。烟囱伸出屋面的高度不得小于 50cm。严禁用汽油或煤油引火。

4. 氧气、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氧气瓶仓库的室温不得超过35℃。

三、季节性施工

1. 夏季施工

(1) 夏季前应做好防风、防雨、防火、防暑降温等准备工作:现场排水系统应整修畅通,必要时应筑防汛堤。

(2) 大风后,应对临建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电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险情。

(3) 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定。

(4) 夏季应根据施工特点和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应搭设休息凉棚;特殊高温作业地点,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第17篇 电工岗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维护本工厂各生产部门设备安全生产运行和电气安全。

2. 适用范围

分布在工厂各个楼层与车间的配电装置和设备。

3. 职责

维修部负责对各个车间、各个部门送电、配电和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保养、试验、管理。

4. 内容

5.1 资格证和复审要求:

电工需持有国家认可的属于操作者本人的电工证方可上岗,并按国家要求进行2年一次复审,未能通过者不能继续上岗工作。

5.2 制定规章制度:

5.2.1电工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电气生产设备。

5.2.2各个部门主管指定各楼层配电箱开关操作人员,配电箱开关通断流程为:总闸---分闸---手动开关---电器开关,断电则相反。

5.2.3 要求每位员工上岗先检查,后通电;先断电,后离岗。

5.2.4 正确操作,严禁线路私拉乱接,破坏绝缘。

5.2.5 发现不良现象,及时向维修部申请报告,维修部接到申请时尽快做出措施检修。

5.3 电气设备的巡查和检查

5.3.1电工要每个季度定期检查各楼层配电箱,各线路保护装置并作好检查记录。

5.3.2不定期对各个车间的照明灯具、生产电气工具、风扇、排气扇、开关、插座、控制线路、保护接零、接地作巡查。

5.3.3要求各部门主管、组长对本部门的电气设备作好管理和监查,能够及时反应不良情况。

5.4 电工作业的程序和要求:

5.4.1 认真审定提出的维修申请单,并实际检查,确定所属故障类别。

5.4.2 作好停电、验电、挂标示牌、或接地安全措施。

5.4.3指定监护人,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穿绝缘鞋和安全衣服。先断火线,后断零线或地线,并作好电工管理方法标识,接线时相反,每做的每一个工序应达到一定的基本要求。

5.4.4所应用的材料,必须满足负荷要求。

5.4.5高空作业要使用安全人梯,禁止带电作业,上下抛物,所用材料、工具只能传递。

5.4.6作业时禁止穿拖鞋,禁止同时接触两根导线,禁止同在不同相上操作,禁止在潮湿地方带电作业,禁止使用钢凿、钢尺带电作业。

5.5 电气设各的检验、试验要求:

5.5.1当检修和安装完毕时应检查电气设备的性能参数,表现其灵敏度、机械强度、绝缘强度、起动、温升、音响接地、以及过流过载等。

5.5.2 待电气设备无断路,短路、漏电、过流、过振、起动运行良好时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5.6 注意事项

5.6.1 掌握电击时,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法急救措施。

5.6.2 控制会发生电火、电爆等因数。

5.6.3 认真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6. 相关文件

《电工证》

第18篇 小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争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本责任区内的公共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报修的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第19篇 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一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二. 编制依据

三. 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

四.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五. 租赁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六. 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七.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八.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九.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十. 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 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制度

十二.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十四.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十五.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及使用制度

十六.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十七.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十八. 尘毒、射线安全管理制度

十九.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二十.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二十一.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二十二.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二十三. 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租赁公司是为施工项目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基地,具有一定的服务保障职能,同时也是一支协助项目做好安全架线的施工队伍,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施工工序源头上抓好安全工作,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强化施工安全的全过程控制管理工作,在遵循公司安全管理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租赁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租赁公司的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树立全局安全意识。各部门要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紧密配合层层把关,重抓落实、细化管理,坚定不移的实现租赁公司提出的安全管理目标。

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

二、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2003-05-23

2.《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2003-10-08)

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 国家电网公司 (2003-10-10)

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06-01)

5. 《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04-5-10)

三、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

(一)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构筑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线,依法施工、持续改进,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建设一流的用户满意优质工程。

(二) 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生产;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记录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

不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

不发生有影响的不安全事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特种作业、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率100%;

重大危险源控制率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2、租赁公司环境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和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生产;

不发生有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

有效控制烟尘、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达标排放;

节约使用原材料、水、电、煤、油等资源和能源;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100%;

全员环保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环境污染隐患整改率100%。

(三) 班组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不发生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重大危险源控制率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2、环境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和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施工占地严格执行设计标准;

不破坏土地、植被、林木等自然资源;

固体废弃物按是否可回收分类处理;

控制机械设备、装置渗漏;

节约使用原材料、水、电、煤、油等资源和能源。

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租赁公司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租赁公司下属施工放线队设兼职安全员,协助队长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健康管理、监督和检查。

1.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韩 瑛

副主任:沈 冰 王 平

组 员:孟昭清 刘 凯 张志强 黎正文

杨井春 刘贵忠 程世伟 顾普军

2.租赁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治安)保证体系、机械安全保证体系、运输交通安全保证体系;并成立防汛、环境保护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五、租赁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经理安全职责:

1. 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2.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 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 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 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 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指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党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

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作用。

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工作日程,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带领党团组织,紧密围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生动有效形势,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副经理(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 领导和协调各只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 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时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 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 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 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组织鉴定承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工施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 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 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职责。

2.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批报。

6. 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 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 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技术性防范措施。

专职安全员职责:

1. 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和出发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 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 参加租赁公司展开的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做好施工现场的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 协助项目放线队长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5. 对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7. 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8. 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10. 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1.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2.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13. 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及上报。

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 认真执行每天的“站班会”制度。

5.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施工。

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的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 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作到奖罚严明。

11.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 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活动。

3.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 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

5. 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6. 协助班组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协助班组长作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7.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施工队技术员安全职责:

1.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 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 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 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并做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 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技术科安全职责:

1. 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 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 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不止与管理。

4. 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 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6.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7. 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经营科安全职责:

1. 负责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 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3. 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4. 参与事故调查,对经济事故或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做好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避免火灾和被盗窃事件的发生。

人事劳资科安全职责:

1. 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2. 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3.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5. 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6.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再签定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7.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施工机械管理科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作好施工机械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 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实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实验工作。

4.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5. 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 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7.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物资供应科的安全职责:

1. 材料供应科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作好巨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作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 对本单位物资供应工作范围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有组织与管理责任。

3. 在物资采购、运输、供应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确保运输工作的安全。

4. 会同生产、技术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事故备品计划,并做好储备。

5. 严格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储运。设备、材料作到正确存放,防止腐蚀、变质。

6. 组织特殊、重要备品的验收、鉴定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

7. 物资采购、产品加工的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并有安全、质量方面的合格证,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者,应负有责任。

办公室安全职责:

1.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采购,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负责采购、发放防暑降温物品、药品。

3. 负责保障职工的饮食卫生和生活区环境卫生。

4.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教育小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5. 及时传达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批阅和下达各级有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六、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为了使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租赁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1. 分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有专、兼职安全员、技术人员、施工队长和劳务队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例会可以与每月的生产调度会合并召开。会议内容为:

1.1 学习上级安全文件、通报、会议精神和本级安全工作要求。

1.2 检查上次安全例会布置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及安全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1.3 研究、协调、解决各部门、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4 听取和采纳来自第一线的安全文明施工合理建议或意见。

1.5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安排进行整改。

1.6 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2. 施工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活动会,其内容为:

2.1 总结前一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经验表扬好人好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教训,批评违章违纪。

2.2 查找和预测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解决不了的向上级报告。

2.3 传达上级各种安全文件、通报和会议精神。

2.4 安排下一周安全工作任务。

3. 安全日活动要求本施工队全体人员参加,因故没参加者事后由队长或安全员补讲。

4. 安全活动会中参加人员要积极发言,禁止一言堂。

5. 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例行会议,应由各级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

6.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规范、真实、完整的记录,并妥善保管,施工队的活动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要接受安监部门的检查。

七、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 为全面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生产、交通运输、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除安全监察部门和施工班组的日常性检查外,每月由分公司安委会组织对施工班组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和有针对性的进行不定期专业性检查。

2. 每次安全大检查前应制订并下发检查方案,检查结束后由专职安全员攥写检查总结报分公司有关领导,必要时报公司安监部。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专职安全员填写“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送达受检单位限期处理,“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由受检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按时上报“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回执)”请求复查,并达到复查验收合格。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计划报安监部门备案。

4. 每次安全检查应及时记录和总结安全检查情况,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八、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由分公司专职安全员审查,由总工批准,交底后执行。

3. 重大的其中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由总工组织编写,报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交底后执行。

4.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 针对工程的设计特点,在施工上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处,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4.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4.3 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基础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害,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5 安全基础措施必须符合工程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5. 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6.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 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在跨越公路、铁路、河流及输电线路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按项目部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第20篇 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四

十九、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 凡所属吉林项目部的施工人员,应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登记。

2. 施工队设在村庄的驻点,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做到不扰民。

3. 所有施工人员不许参加聚众赌博、嫖娼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等违法活动。

4. 在施工过程中与当地人员发生矛盾后,不许私自聚众殴斗,要由项目部通过派出所或司法部门解决。

5. 办公室和宿舍在无人时, 要把门、窗锁好。

6. 库房及施工张、牵场地,应设专人(不少于2人)昼夜守护,防止施工设备和物资被盗事故的发生。

7. 来项目部办事的外来人,做好登记工作。

二十、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1. 分公司给全体施工人员购置防暑物品(如茶、糖及绿豆水)及药品(如清凉油、石滴水等)。

2. 在施工地点搭设凉棚或购置遮阳伞,供施工人员休息和乘凉。

3. 施工作业时,如有人员发生中暑现象,立即采取应急预案进行抢救,避免意外人身事件的发生。

4. 要合理安排施工,尽量避开酷暑高温时间。

5. 在施工中如发现施工人员存在头晕、呕吐等症状时,应及时将送到阴凉通风处,并服用防暑药品,如病情严重时,请拨打112进行抢救。

二十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 分公司及各施工队人员每人进行体检,对一般传染病人员单独餐具。

2. 分公司食堂应有消毒柜,坚持每天对碗、筷进行消毒。

3. 熟食、生食应分别存放,熟食品应有罩等物盖好,同时应有防腐措施。

4. 对已经变质的食物严禁食用,避免各种传染疾病的发生。

5. 炊事员应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健康证,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体检,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炊事员,严禁聘用。

6. 炊事员应经常保持做好各人卫生工作(经常修肢甲、理发并保持工作服清洁等)。

7. 食堂桌面和地面应保持干净、清洁并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8. 食堂做好预防鼠疫发生工作。

二十二、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1. 必须贯彻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在安全施工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分公司给予奖励。对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给予重罚、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在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作业指导书》及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发生的机械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向分公司领导报告,坚持从严考核。如发现隐瞒虚报者,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加倍经济处罚。

3. 安全施工特殊贡献奖:

3.1 奖励条件:

3.1.1 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1.2 积极主动查找和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发生各类重大事故,使国家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3.2 奖励标准:

3.2.1 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奖励1000~3000元。

3.2.2 避免人身重伤、机械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奖励300~1000元。

3.2.3 反习惯性违章,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突出贡献的事迹者奖励200~800元。

4. 对违章作业人员的处罚:

严格执行公司《职业健康与环境、文明施工处罚标准》。

二十三、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分公司在开工准备阶段就要创造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开端,在施工期间和启动运行前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从而达到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2. 分公司经理对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负全责,主管施工的副经理必须抓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工程技术部门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负责部门。安全环保监察部门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的监督部门。

3. 分公司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生产部备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执行。

4. 分公司每次施工生产例会中,必须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列为会议主要内容之一。

5. 工程驻地的施工临建设施必须完备,在机械设备显著的位置设置企业标识、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健全班组组织机构图、职责、制度。施工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起居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

6.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清洁完好,要有设备铭牌,有操作规程,现场机械设备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7. 施工现场使用的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标准。严禁野蛮装卸,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各种物资要标识清楚。

8. 车间、库房及院内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设施。院内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9. 在安全标识管理上,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同,施工作业区要挂放相应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规格尺寸必须统一。

10.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对上级领导及其他外部相关人员去现场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颜色分为红、黄、蓝三色,领导层为红色;管理层为黄色;作业层为蓝色,胸卡颜色同上。

11. 车间和库区施工作业区范围内做到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施工作业区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环境管理。

12.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要进行定期维修保养,认真填写记录,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对大修设备,经修理厂家发质量修竣报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业和运行。

13. 办公区域应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14. 在施工过程中,要大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5. 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必须按设备类型,确定放置场地,并整齐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16. 施工地域若为林区,则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林区防火规定,严禁乱砍滥伐,禁猎各种野生保护动物。

17. 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去做。不得随意扩大占地面积,肆意践踏、毁坏农田和绿地。

18. 施工用火要取得当地防火部门同意,并制定防火制度,设置消防器材,在田野、林地不随意生火,在林区严禁吸烟。

19. 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加强对导线的保护,减少导线损伤,避免运行时发生较大噪声及电晕。

20. 做好沿线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施工中若发现文物古迹,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及时通知文物保护部门、业主单位及监理工程师代表,按其指令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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