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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制度汇编-电焊(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防火安全制度-电焊

重要性和意义

企业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安全制度的保障,尤其在涉及电焊作业时,防火安全制度更是至关重要。电焊作业的高温特性使其成为潜在的火源,稍有不慎,可能引发火灾,严重威胁员工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因此,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防火安全制度,不仅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更能体现我们对员工安全的重视,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营。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电焊操作人员需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经过专业培训,了解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2. 工作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避免无关人员接近。

3. 检查作业区域,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在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并有专人监护。

5. 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遗留。

注意事项

1. 严禁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

2. 焊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

3. 确保电焊设备完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4. 对于特殊环境(如密闭空间)的电焊作业,需制定专门的安全方案。

防火安全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应定期检查执行情况,通过持续改进,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个焊接火花都在可控范围内闪烁,为公司的繁荣增添安全保障。

防火安全制度-电焊范文

第1篇 防火安全制度-电焊

一、 电焊机和电源要符合用电安全负荷, 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二、 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露天使用要 采用防雨措施。

三、 焊把线要安装牢固,安装时不要把正、 负级装错。

四、 下列场所或设备、容器等禁止焊接操作:

1. 生产、使用、贮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或其它严禁烟火的场所。

2. 焊接场所的可燃物未经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

3. 盛装过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容器未经彻底洗涤物理。

4. 密封容器未开盖。

5. 建筑工地未清理现场、未准备灭火器材。

五、 电焊完毕要切断电源,并进行安全检 查

第2篇 生产区域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制度怎么写

1、应在重点部位防火部位设置醒目的 “严禁烟火”等警示牌;

禁止吸烟,不准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入。

2、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和严格的消防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

3、工作人员要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准穿带钉子的鞋;

手机后方可进入易燃易爆区。

4、车辆进入禁火区必须戴防火罩。

5、动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和技术措施。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禁火区内使用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具有防爆性能,所有电线不得有裸露部分。

禁火区内严禁私自动火和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用电,按动火许可进行管理。

7、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易燃的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器具;

严禁设备,管道无静电接地和跨接装置;

严禁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同仓或同室存放;

严禁易燃物料日光曝晒。

8、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要按规定配置,定期维修换药,使之处于完好状态,维护保养责任到人。

9、对火灾隐患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10、职工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11、义务消防队要经常组织学习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12、发生初期火灾要积极扑救,并及时向“119”报警。

13、交接班时,值班人员要共同检查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确保本区域内的安全。

安全检查制度

第3篇 某仓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必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阳江市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的要求,有关厂长和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仓库进行防火检查,经常对仓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制度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各类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装暗线或金属套管,或硬质塑料管,电源开关应装置在仓库外面,无特殊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线,如确因生产上需要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主管安全的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拉线,但最长使用期不得超过三十天,到期必须拆除。

3、各类仓库必须通风良好,严禁吸烟,不准使用容易造成火警事故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电熨斗、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不准在库内设置更衣室或更衣箱。

4、各类仓库必须专库专用,严禁混装,非化学品仓库,不准乱堆乱放化学危险品,各类货物应堆放安全整齐,数字清楚,通道畅通,堆物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50公分以上)堆桩保持五距。

5、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懂得防火知识,熟悉所配备灭火器材的性能,掌握灭火方法,决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立即扑救,确保安全。

6、各类仓库应根据不同货物的保管,配足一定数量的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材。

第4篇 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易燃易爆的管理,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强化消防与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责任者:各部门、各车间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车间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生产车间区内焊割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车间动火和电气焊机使用制度的规定。

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 危险物品仓库、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4.1.13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5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4.1.16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1.17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4.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4.1.19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4.1.20 消防设施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车间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

4.1.21 公司内所用员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22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等场所输送氧气。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压。

4.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4.2.1.7如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相关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4.2.2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4.2.3防止氧含量超标。

4.2.3.1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4.2.3.2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4.2.4防火措施。

4.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4.2.4.2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4.2.5防静电放电。

4.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4.2.5.1.1 生产、贮运、运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4.2.5.1.2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4.2.5.1.3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4.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4.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2.5.4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4.2.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等。

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4.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4.2.6贮运设施

4.2.6.1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4.2.6.2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4.2.6.3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4.2.7物料排放。

4.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2.7.2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2.7.4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4.3防火防爆等级划分。

4.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4.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4.3.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4.4消防设施。

4.4.1 公司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公司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4.2 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4.4.3 除全公司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所,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机和简易灭火器材,如砂、灭火毯等。

4.4.4 小型灭火机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

4.4.5 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4.6 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防尘、防毒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规定防尘、防毒安全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尘、防毒安全管理

3、责任人:研发部、生产管理部

4、程序:

4.1 基本原则

4.1.1公司各车间(部门)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生产场所的卫生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害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4.1.2公司各车间(部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

4.1.3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证自由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检测和体验。

4.1.4公司各车间(部门)根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制订防尘、防毒规划,并要纳入年度计划,结合大修、中修、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害危害。

4.1.5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尘害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停产整顿。

4.2 新产品及新建设项目

4.2.1凡新产品、新建、改建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须严格这些《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

4.2.2新产品、大修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全、环保部门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工业卫生要求的项目,不能投产。

4.2.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必须有相应的卫生设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4.3尘毒的治理和防护

4.3.1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如发生和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噪音、高温等作业,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和防护。

4.3.2生产过程中,如有毒有害的物料,应采取密封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或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革新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4.3.3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要加强通风和采光,并应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不能随意排放。

4.3.4如产生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场所,不能设置住房及在场内吃食物。

4.3.5如有粉尘或毒物的生产场所,应设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4.3.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施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各种防毒防尘的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除。

4.3.7如使用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根据毒物的性质,设置防护和急救药品,以及洗眼、冲淋装置,并设有警告牌。

4.3.8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和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志,不合格的包装不准出厂。

4.3.9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应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器具。危害特别大的毒物,要配备隔离服等个人防护器具。

4.3.10生产管理部门应配备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人员,定期跟踪进行岗位的监测化验分析,并记录检测结果,上报分管部门。

第5篇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制氧站、输氧管道属于重点防火保卫部位,为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禁火区的安全生产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重点防火部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均为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二条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

第三条 严禁在制氧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 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

第五条 严禁任何机动车辆进站。

第六条 制氧站消防道路、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其堵塞。

第七条 输送压缩、液化气体和液体的管道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第八条 严格执行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第九条 加强值班、巡检工作,严守岗位,不脱岗、漏岗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 用电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及保险装置。

第十一条 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要做到定时、定期、定人检查,对用电方面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 制氧站内严禁用明火或电加热器采暖。

第十三条 在禁火区内检修,凡能拆卸下来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物应事先拆下,拿到非禁火区去动火,凡能用其他方法切割连接的尽可能用其他方法代替,避免动火。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动火证办理审批、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 制氧站职工当班必须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易产生静电的化纤织品严禁穿着入站。

第十六条 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教育,职工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熟悉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十七条 新工人要经过防火知识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岗作业,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要进行消防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 制氧站、输氧管道要划分放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十九条 除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外,制氧管线、工艺管道任何检修不能搭接接地回路,乱搭乱割。

第二十条 凡在制氧生产区内,严禁使用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第6篇 某学校物业安全防火制度

学校物业安全防火制度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安全巡视员在本楼宇各部门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夜班门卫晚间锁门前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及安全保障部汇报。

2.严格执行“自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各楼宇每月由楼长带队,保安员、保洁员、门卫代表对本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3.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意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白、夜班保洁员每日下班前将所负责区域内的垃圾桶、纸篓清理干净。公司定期开展防火常识教育,增强防火安全自救素质。

4.注意安全用电。照明线路、灯具等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准私拆和改装,不准使用长明灯、电炉、电褥、电暖器、手炉、热的快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

5.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闭各楼层电闸。各楼宇安全巡视员应经常巡查本楼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6.楼内走廊禁止吸烟,仓库重地严禁烟火。

7.楼内公共消防设施不能随意动用,否则当事者要负相应责任。

8.各楼宇值班人员要认真巡逻,发现问题、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

9.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应由公司领导带队,各楼长联合对公司辖区进行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场所管理单位和安全保障部共同对活动场所进行一

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10.物业公司办公室:8_____;校园内火警:8___10;火警:____9 。

第7篇 工程化验室防火安全制度

工程公司化验室防火安全制度

1、目的

使化验室工作人员和仪器设备的安全,确保质检工作持续。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检测过程和日常安全管理中各相关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3.2化验室负责人负责相关检查和监督。

4、工作程序

4.1化验室严禁吸烟。

4.2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时,禁止离开岗位,严禁违章作业。

4.3严禁在实验室存放危险化学品。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在专用房间内,由专人保管。

4.4化验室只准作小样实验,严禁搞批量生产。

4.5电炉、电烘箱要设置在不燃基座上,使用电烘箱要安装测温装置,严格掌握烘烤温度,电热设备用完后立即切断电源。

4.6使用氢、氧火焰时,氧气瓶与实验室要隔离。使用酒精灯时,远离易燃物品。

4.7做易燃液体的蒸馏、回收、回流、提纯操作时,要专人负责,操作台严禁放置化学物品。

4.8化验使用有毒物品或进行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4.9化验使用过的废液、废渣应进行化学处理后,方能排放。

4.10化验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4.11下班时进行安全检查,断掉电源、关闭门窗。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第8篇 某商城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积极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是__商城安全保卫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做到防火检查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规范化、确保__商城安全。

一、由__商城物业管理中心领导与公安、工商组成防火领导小组,组织保安人员对商城进行防火检查。

二、防火检查做到每天早、中、晚交接班要进行一次检查之外,还要定期检查,并做好值班检查记录。具体由公安、保安为主,由公安执勤点负责落实。

三、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重大活动等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夜间检查,夜班同志做到对商城的灭火器材、电源、火源等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消防隐患。

五、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要逐条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和采取措施。

__商城物业管理中心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

第9篇 幼儿园安全防火制度

1、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学会消防栓、灭火筒操作,

学会保护孩子。

2、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幼儿园电路、电器、防火设备情况,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3、幼儿园的所有电器(电热水器、电吹风、洗衣机、电视机、录象机等)在用完后,马上拔出插头并要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

4、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所有电器,电热水器每天晚上要切断电源,不能开过夜。

5、各班睡室、活动室之间的门口,通道要保持畅通,孩子在室内时,不准上锁,发生火灾事故时,教师、保育员要沉着镇静,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幼儿,不能丢下孩子不管。

6、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插头,发现情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7、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8、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9、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加盖放在幼儿碰不着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不随便倒开水。

10、进食时不得谈笑,不得含饭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11、水(粉)的保管:①写好名,(幼儿的药品要写好药名和人名,洗衣粉和洗厕精要写好品名放置幼儿拿不到的地方);②大人的无论什么药都不能放在外面。

12、触电源开关、刀器、滚水和火。

13、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掉电器、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14、伤后,当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务室处理。

15、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医生和园长。

第10篇 安全防火及灾难恢复计划管理制度

为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造成现场混乱,贻误救灾时机,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统筹指挥,公司确定注册(安全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的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公司(行政经理)担任;节假日期间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任;

2、(保安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和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灭火抢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保安员和各车间的基层骨干组成。在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灭火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响应工作:

1、在本部门(或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当班保安和安全负责人(本司由人资部主管担任);

3、当班保安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保安组长)迅速调集全体保安员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和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4、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水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和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指挥设备维修组把电梯迫降到底层,并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各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7、人资部立即组织司机疏散本厂内停放的车辆和厂门口的障碍物,以确保救灾现场的畅通和车辆用急。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抢救组、供水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消防队员详细汇报火灾情况,协助消防队制订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各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或车间)应立即清点本部门(或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向厂安委会汇报,安委会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以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维修组配合相关部门(或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使用;

4、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做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保持镇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

3、不入险地,不贪财物:不要因为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4、简易防护,掩鼻匍匐:往过有烟雾的路线,可采用湿毛巾或湿毯子掩鼻匍匐撤离;

5、善用通道:发生火情尽量使用楼梯,或利用阳台、窗台、屋顶等攀到安全地点,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楼脱险;不可进入电梯逃生;

6、避难场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内侧手摸房门,感到烫手,千万不能开门,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窗门,用湿毛巾塞住门缝,不停用水淋湿防止烟火渗入,固守房间,等待救援;

7、传递信号,寻求援助:被烟火围困时尽量在阳台、窗口(白天可用鲜艳的衣物在窗口晃动,晚上可用手电等物闪动或敲击物品发出声音求救)传递信号求救;

8、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旺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

制定部门:行政部          核准:

第11篇 校园防火安全制度

1、 要求师生会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栓,并了解它们存放的位置。

2、 不随意变动灭火器的存放位置。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3、 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必须切断电源。办公室、教室做 到人走灯灭。

4、 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须报学校有关部门,由专人维修。

5、 各办公室不得私自增加电器设备,除学校配备的各种电器外, 严禁自带各种电器到学校使用,校内严禁使用各种小电器。

6、 任何人不得自行改动或维修220v及以上电源的电闸、电路及 电线,如确有需要,由学校安排电工完成。

7、 班主任教育学生不得带火种、易燃品到校,更不允许在校内使用火种。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遇有险情拨打119报警。

8、 校园内不得焚烧垃圾、废弃物品。严禁燃放鞭炮。

9、 实验室保管好易燃、易爆物品,实验课上教师加强对学生的 安全操作指导,防止危险事故发生。

10、 严禁在各办公室吸烟。

第12篇 汽车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车库负责人员加强管理,把安全放在首位。

二、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各项规章制度。

三、机动车在安全动行的基础上加强防火。凡是进入充装站的车辆一律配戴防火帽、灭火器。

四、车辆带瓶时(没充过气的除外)不得携带易燃品,不得穿铁钉鞋、带打火机、火柴等。

五不准载瓶加油。

六、任何人不准在车库内外吸烟和动火。

七、修车用过的刷件、油盒不得过夜,油污物、抹布及时处理。

八、一旦出现意外事故,立即抢救,不得延误,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13篇 原木堆场防火安全制度

一、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的发生,对到达我站原木的装卸作业,原则上实行汽车与火车对接的装卸作业方式。

二、对现场堆放的原木,由业务室负责催促货主及时下站。

三、原木堆放的附近,要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指定专人管理(由门吊司机长赵印生负责)。

四、货位上有原木堆放时,周围的树皮、杂草等易燃垃圾应及时清除。

五、严禁现场吸烟,特别要注意劝说外单位随车人员严禁在驾驶室内吸烟。

六、原木堆放处严禁明火进行维修作业。特殊情况必须进行明火维修作业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防护。

第14篇 厨房防火安全制度范本

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电器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炼油时无人值守等。

1 、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或用完后切断电源。

4、易燃物贮藏应远离热源。

5、每天清洗净残油脂。

7、 炼油时应专人看管,烤食物时不能着火。

8、 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或超温度使用。

9、 每天清洗干净炉罩炉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烟机滤网。

10、 下班关闭完能源开关。

11、 厨房消防措施齐全、有效。

12、 全体人员掌握处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报警方法。

第15篇 _小区防火安全三级管理检查制度

为了预防物业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为业主/住户提供安全环境,保障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防火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一、建立三级防火管理机构:

管理公司建立三级防火机构,任命三级防火机构责任人,做到职责明确。

1、管理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消防责任人。

(1)负责公司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

(2)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3)负责有关消防法规的贯彻,消防规章制度的建立,研究解决消防人员、设备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4)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保安部及技术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长等组成。

(5)三级消防机构组织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调整。

2、保安部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

(1)对公司防火责任人负责;

(2)负责制定小区防火及检查计划;

(3)负责保安员、管理员培训工作,制定小区灭火应急措施;

(4)监督、指导各区防火工作开展和实施;

(5)负责各管理处消防责任制的制定和日常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

(6)负责组织住户消防疏散演练;

(7)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及更换。

3、各区域经理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1)对本区的消防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区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

(3)监督消防专业公司对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广东省高层公共建筑消防管理规顶定》,认真“三落实”:

(1)责任落实。按照项目管理方法把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部门。

(2)器材落实。坚持做到每栋住宅楼宇的消防器材齐全,随时均可使用。

(3)检查落实。定期组织大检查,每月由各区、各部门进行自查,平时设置专人重点抽查,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消除。

二、实施三级检查制度:

1、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4)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领班负责处理,较大问题以书面报管理处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区域经理实施

(1)管理处领导每周组织班长对棕榈滩各相关地方(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对一级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整理本处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4)每月向公司安全负责人汇报一次本管理处消防教育情况。

3、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每月由管理公司负责人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各管理处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

三、检查的基本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安全和妥善处理。

4、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

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拉电线情况。

6、使用多种可燃、易爆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7、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动火申请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八不”、“四要”、“一清”要求。(详见《丽江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管理规定》)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使用。

第16篇 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1. 粮食、油料仓库严禁烟火。

2. 起油锅时不准离人,要集中思想、正确掌握油温,防止外溢或过热而引起火灾。

3. 煤灶周围不准堆放过多的燃料,操作时不准离人,工作结束后及时清扫残渣,关好灶门。

4. 及时清除烟罩和灶台上的油污。

5. 严格执行操作规定,经常检查电器、机械设备的完好状况。各种电动机械用毕后应立即切断电源。

6. 厨房内一切电器设备和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的铁器等导电物品去开关,不准私拆私装。

7.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防火灭火知识。

第17篇 防火防风防冻安全制度

第一条防火安全

1.为确保生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2.防火安全一般规定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必须设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

从事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建立动火审批制度。

3.工区成立以工区经理为领导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15~20人义务消防队,建立义务消防队员名册及个人教育培训档案,组织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负责现场消防安全设施和标志的配置与维护和保养。

4.现场防火一般要求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

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

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库管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

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吸烟。有条件的,现场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5.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每季度由工区经理组织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求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内容主要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6.各工区负责编制火灾和爆炸事故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设施、各类物资、炊食的保障。

医疗救护保障程序和措施。

演练评审程序。定期检验人员、设施、措施的实施配合协调状况,并作出评审报告。

第二条防风安全

1.注意天气变化,观察风力、风向,提前做好防风、抗风措施的准备。

2.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等恶劣天气,塔式起重机应停止作业,且将吊臂顺风向停机;同时,停止脚手架的搭设、大模板的高空运输和拆除作业。

3.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进行支架、模板等作业时必须加设缆风绳,并有稳定的锚固。

4.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堆放,不得随意生火,以防引发火灾。

5.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必须覆盖牢靠,防止扬尘。

6.电杆、变压器、临时房屋、库房等必须有稳定的抗风设施,防止大风吹倒或掀盖。

第三条 防冻制度

冬季施工时要制定专项冬季施工方案,冬季施工要采取合理的保温错。另行文规定。

第18篇 施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 项目施工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消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 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五、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 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七、 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九、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19篇 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班组消防火负责人要对所有的安全防火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汇报井调度,并组织人员及时处理,开展好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消防火负责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班组负责人要组织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四、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严禁使用明火、电炉。

五、 搬运、使用易燃易爆品,需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六、 在无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如有损坏要原价赔偿。

七、 班组指定专人做为消防员,负责保管好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

八、 消防器材的配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更换,由消防火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班组岗位给予密切配合。

九、 电火焊严格执行电火焊管理制度,炉火不使用后,为防止炉火引燃其它易燃物品,由消防火负责人负责监督,直至熄火。

消防火负责人:李立更

成 员 :张 玉 王_

第20篇 易燃易爆商品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易燃、易爆商品有:发胶、摩丝、油墨、粘胶剂、卫生球、赛璐璐制品、杀虫剂、显像管、酒类等(其它易燃商品及器具禁止进场);

2 易燃、易爆商品进货时,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

3 存放部位应独立封闭、通风,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

4 易燃易爆品周转库和柜台摆放数量不准超过二天的销售量;

5 易燃易爆商品严禁混车运输、同库存放和交叉销售;

6 对易燃易爆商品实行“四专”管理措施,即:专车运输、专库储存、专人保管,单独柜台专人销售;

7 各商场经营的易燃易爆商品具体品种、贮存库位、保管员和售货员分别报保卫处登记存档,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货、贮存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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