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作业,安全为天。我们的工作环境,深埋地心,每一铲煤都伴随着潜在的风险。安全制度,犹如矿工的生命线,它不仅仅是规定,更是对生命的尊重。它确保每个工人在地下世界的工作,如同在阳光下一样安全。没有健全的安全制度,就像没有指南针的航海,风险无处不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确保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地生根。
煤矿安全制度涵盖方方面面,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每个人明白自己的安全职责;风险评估与预防,预先识别和控制潜在危险;应急响应计划,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设备维护规程,保证机械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这些制度如同矿井的防护网,编织出一道道安全屏障。
执行安全制度时,切忌形式主义。规章制度不能只挂在墙上,而应烙印在心中。管理者要以身作则,示范遵守,而不是空洞的口号。制度需与时俱进,随技术进步和环境变化及时更新。对违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不能姑息,以示警戒。另外,反馈机制至关重要,员工的声音应当被听到,他们的建议可能就是改进安全的关键。
煤矿安全管理,重在细节,贵在坚持。让我们携手共筑安全防线,让每个矿工都能平安回家,让每一座煤矿都成为安全的港湾。
第1篇 煤矿安全管理代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矿级领导带班制度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目标主体责任制,特制订本矿《安全管理代班制度》。
1、矿级领导因身体不适、突发事件等原因不能参加当日现场带班作业的,可以安排其他矿级领导临时代班,代表人必须在《矿级领导带班记录》中记载代班原因及代班期限。
2、业主或矿长临时安排他人代班的,现场代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且安排领导和代班人必须同时在带班记录上签字,代班人必须由具有带班资质或参加过矿山安全培训机构举办的安全、技能培训的人员担任。
3、矿级领导现场人班时间不得超过7天,若代班时间需超过7天的,需经业主、办公室、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开会决定,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同意,且必须落衬“谁在岗,谁主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责任落实制。
4、代班原则:按领导级别依次行使安全目标主体管理权,业主为全矿安全生产总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员为全矿安全生产现场第一责任人,各班组长为安全生产现场第二责任人,业主当日不在岗位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再岗的由安全员担任,以上主体职员均不再岗的由班组长汇同各班技术人员按应急机制监督管理,全矿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5、代班期间要经常巡视炸药仓库、边坡、采掘作业点、破碎机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业主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6、把当天发现的问题、上级临时通知,以及解决的问题,及时传达给每名工作人员,为第二天的工作做好准备,对工作人员的迟到、早退、漏岗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定带班记录备查。
7、代班期间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矿规处罚制度执行,问题严重的按相关部门规定处罚。
8、代班制度除适用矿级领导外,各主管人员和班组长一并按此规定执行,以此类推层层落实目标责任。
第2篇 煤矿爆破材料专项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井下采、掘工作面安全使用好炸药、雷管爆炸物品,特制定我矿2023年爆破器材安全使用专项措施。
一、火工品运输安全措施:
1、运输火工品的人员需有经过上级公安部门培训的人员担任,特殊情况要安排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火药性能的人员负责押运。
2、严禁在火工品附近用烟火和带电物品。
3、炸药、雷管要用箱单独运送,不得和其它货物混装。
4、运输火工品的人员在入井前不得在人多地点逗留。
5、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及时的退回到火药库中,并办理退库手续。
二、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1、雷管在发放前必须要进行导通检查。
2、按计划用量当班发放。
3、爆破员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证领取清退单领取。要先登记后发放,库管员必须坚持“五不发”投制度。
4、爆破员领取火工品必须有专用工具(药包、管箱)否则不予以发放。
5、各单位当班的火工消耗,实际用量要由当班生产班、组长负责签字,每剩余的火工品,必须当班交库,严禁个人私埋或带上井上,退交时放炮员和库管员要当面点清。
6、库管员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按号序搭配发放,放炮员必须服从库管员的管理。
7、如用矿车运送火工品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把钩工,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8、运送火工品时,严禁行人。
三、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
1、库内消防设施齐全,有灭火器、水源、沙子、水桶、锹、镐,库内通讯设施畅通无阻。
2、库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巡视库区,严防坏人破坏。
3、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情况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火药的支出与库存数字要记入交接班记录,并要有交接双方签字。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上级机关检查时应有矿有关人员带领或持保卫部门证明并在外来人员登记本上进行登记,方可入库。
5、如发生爆破器材损坏、丢失、被盗,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库管人员禁止穿化纤制服工作,严禁任何人带打火物品、非防爆物品进入存放炸药、雷管的硐室。
四、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1、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和储存室,必须符合要求,有公安机关核发的 “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储存。
2、井下爆破器材库要求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储存(炸药储存不得超过三昼夜的需要量,雷管储存不得超过十昼夜的需要量)或按公安核发的数量储存。
3、爆破器材的保管,必须按不同规格、品种分别存放,并挂标志牌,包装要完整,摆放要整齐、牢固,便于清点库内物资,禁止存放其它物品。
4、库内要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地面无杂物,库区无垃圾,保证爆破器材不受潮变质等现象。
5、库内严禁有老鼠,并有防鼠措施,地板要有木质地板,必须有防静电措施。
6、交回入库的废旧炸药雷管(含经导通查出的瞎管)及时交公安部门销毁。销毁时应采用爆破方式,严禁燃烧、埋藏。
五、井下爆破安全的一般要求: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由采煤队放炮员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及时交通风科。
2、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要符合《规程》的要求,爆破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4、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由矿总工批准的专项措施。
六、掘进工作面火工品管理专项措施: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
2、领取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加锁的木箱内,木箱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木箱和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3、放炮前必须掩护好电缆、设备等,认真检查迎头支架的完好情况,对距迎头10m范围内支护进行加固。
4、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数量,以当时当地所需数量为限。
5、 放炮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接触。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6、严禁边打眼、边装药,放炮母线和电源线不能处于同一帮,母线必须避开电源线,同时炮泥的充填必须符合要求,水炮泥必须坚持使用,放炮警戒距离:直巷中不得小于75m,拐弯巷道中不得少于50m。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当回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8、放炮前由班组长指定专人在所有通向放炮地点的巷道设好警戒,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没听到撤离通知前不得离岗。
9、放炮不响查找原因时,必须把母线从炮机上摘下扭结成短路,随身携带炮机钥匙,15min后方可由放炮员边收线边查找原因。
1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在起爆药卷中的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出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 关的工作。
11、打眼放炮严格掌握好炮眼的角度和深度,按规定装药,反向装药,反向爆破,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12、其余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井下爆破作业部分>>执行。
七、采煤工作面火工品管理专项措施
1、放炮员必须经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合格证者严禁从事放炮作业。
2、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和《作业规程》,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严格执行火工品入箱制度和瞎炮处理制度。
4、装药只能由放炮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5、顺槽内运送火工品时雷管由放炮员用专用的箱子携带,火药由其他人员携带,不准由一人混装混运。
6、装卸火药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和冲击。
7、放炮员领取火工品时,领药票据必须经当班班长、安全员签字,必须持有本人的放炮证。
8、当班消耗的火工品要经班长、安全员当面核对签字后方可退库,严禁个人私自存放,严禁把火工品带到井上。
__煤矿
2023年2月
第3篇 煤矿安全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一、安全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结合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必须提出编制安全措施的理由、施工标准、具体技术要求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二、掘进水平或倾斜巷道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掘进施工过程中的防止片帮、掉石、断管等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四、延深主井井筒完成后,拆除保险盘或掘凿保护岩柱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的地层中掘进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六、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巷道不设支护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七、倾斜巷道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八、检查和穿透老巷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九、倾斜巷道和上部巷道贯通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十、在煤(岩)层中单巷掘进预防瓦斯、透水、冒顶堵人等灾害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一、每一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二、开采三角煤、断层带、残留煤柱或地质构造极为复杂的煤层,不能采用正规采煤方法的采煤工作面,确实不能保证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十三、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原有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改变支架形式,并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四、跑砂堵塞的倾斜井巷,在清理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五、综采工作面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六、综采工作面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或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十七、综采工作面放炮时,保护液压支架和其它设备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十八、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工作面的防火、防尘、防瓦斯、放炮前距、放炮顺序、端头超前支护、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工作面收尾、支架回撤等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务局总工程批准。
十九、前板运输机运送支架物料时,必须制订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经职能部门批准。
二十、上下山使用耙装机时,必须制订防止机身下滑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一、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制造、采空区或通过其它集中应力区以及回收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二、三面或四面采空区的构造的地区和构造应力区、高压力区进行开采或回收煤柱时,必须制订防治冲击地压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三、做斜巷道维修通车作业时,必须制订行车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四、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五、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六、倾斜运输巷设置风门时,必须制订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七、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必须制订停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八、煤、半煤巷掘进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九、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必须制订防治突出的安全措施,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一、生产和在建矿井都必须制订地面和井下的防火措施,报矿务局局长批准。
三十二、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订防火措施,报矿务局批准。
三十三、在有自燃倾向的煤层中掘进巷道,采用超前支护方法,渡过冒顶区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四、在已熄灭注销的火区内及其下部小阶段或下方邻近煤层开采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五、开采水淹区域下的防水隔离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六、用放炮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七、在井筒内作业或其它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救急罐升降人员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八、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主井井筒中敷设电缆,必须制订可靠的电缆保护措施,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九、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照明用电机车架空线作电源,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四十、区、队、班组所管辖范围内的一般性作业项目,必须由队技术人员制订安全措施,经区批准。
四十一、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临时问题(如冒顶、翻棚、移棚、埋皮带等)由带班队长、带班区长在现场制订口头措施,向现场作业人员贯彻后执行。
四十二、安全措施一经批准后,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地向作业人员贯彻,严格按安全措施施工作业。
第4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煤矿。
第三条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监察处等业务处室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查处的职责。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责任。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六条公司每月对各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次,对高瓦斯、容易自燃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每月排查2次;煤矿每周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1次;各煤矿科、队、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第七条公司每月召开一次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煤矿每周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办公会议。
第三章隐患治理
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隐患登记建档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
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标准的“五定”原则进行停产整改。
第十条对确认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由公司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决定书应包括系列内容:
(一)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
(二)按照《公司煤矿安全隐患处罚办法》,对矿井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三)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一般隐患要下达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十一条煤矿自接到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必须立即按照要求实施停产整顿(停止作业)。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停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并上报公司。
停产整顿期间,煤矿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所有隐患都要按照“零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煤矿组织验收,安全矿长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监察处备案。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煤矿向公司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内容、自检结果,并由煤矿矿长和安全矿长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三条公司收到煤矿恢复生产申请,由安全监察处组织验收合格,向煤矿下达准予生产(作业)指令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第四章隐患报告
第十四条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时,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同时对口汇报给平顶山裕隆公司的业务处室。
第十五条每月25日前,煤矿要将本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告公司。书面报告要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告包括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六条对迟报、瞒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按规定限期整改隐患或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执行上级煤炭监管部门和公司停产整顿指令而擅自组织生产的,按照《煤矿安全隐患处罚办法》进行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制度
为搞好班组科学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加强班组建设,做好班组的基础工作,保证企业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特制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班组,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二、班组实行区队领导下的班组长负责制,密切配合班组长,共同抓好班组内的各项工作。
三、班组长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则;团结同志,有一定文化水平;识大体,顾大局,民主意识强。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班组,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五、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安全、经济效益等经济技术指标。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格,搞好安全教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卫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优质、高产、低耗、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认真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管理图表,并经常检查班组各类台帐的记录情况。
八、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九、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
十、大力推动班组民主管理,深化班组内部改革,自觉运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定员定额管理等办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全班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二、主动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班前会,组织各种例会、班组的政治学习,经常进行家访谈心活动。
第6篇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我矿安全目标为:实现全矿全年无死亡、无重伤、轻伤不得超过6人次。
2、为实现以上安全目标,矿分每季度为一个安全阶段目标,每季度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轻伤不超过1人次。
3、凡实现矿季度安全目标和全年安全目标,矿将根据每个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50元以上的奖励。
4、若突破以上安全目标,矿将严肃追查处理,对相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追查处理。
第7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总47页
巫山县兴营煤矿
监
测
监
控
管
理
规
定
目录
一、监控系统人员管理机构5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8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0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4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15
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6
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8
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20
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21十一、安全监测监控员岗位责任制24十二、安全监测监控工岗位责任制26十三、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27十四、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30十五、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32
十六、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33十七、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38十八、监测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40十九、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41二十、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42二十一、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43二十二、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44二十三、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45二十四、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46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概况
我矿现使用的kj912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过一根线缆设备混挂,采用“一网一站一线一标准”的系统架构和数字式智能传感器方式, 系统传输和处理的数据量大、效率高、实时性强、结构简洁,安全管控更加有效。
地面监控中心装备监测监控主机2台,均装有kj912型监控软件,1台为监测监控系统上传软件主机。井下部分现安设甲烷传感器25台,一氧化碳传感器5台,开停传感器5台,风速传感器5台,温度传感器4台,馈电传感器5台,烟雾传感器3台,其它传感器22台。目前监测监控配有安全监测工共7人,均经过培训持有特殊作业证件。其中4名女工负责监察地面监控中心,4名男工主要负责井下安全监控设备的维护与安装。
监控系统人员管理机构
总工:肖清德
通风科长:方晓鹤
通风队长:任海洋
监测组长:任海洋
技术员:黄太建、贺国辉
监控员:龚小山、曹红、易正清维检员:任仲春、任照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长同意。
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矿长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
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六、监控组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装置下井安装。
八、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10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九、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升井装置。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十、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共审批。
十一、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
置。
十二、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三、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信息调度室,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报警头灯,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议、自救器。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议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4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二、瓦斯监控系统、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
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井下跟班领导、班组长、电钳工、安全监测人员等人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入井人员必须佩带报警头灯、自救器。
六、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20%,分站备用不少于在用量的20%。
七、配备监控设备校验仪,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配足安全监测人员、仪器仪表检验维护人员,定期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调校。
八、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
检查报警仪、报警头灯等采取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十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九、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十一、甲烷传感器及其分站,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头灯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全部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矿井安全监测机构应建立以下记录及台帐:
1、设备、仪表台帐;
2、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监控中心值班日志;
7、监控中心文件、通知收发记录;
8、监控中心电话记录;
9、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10、要害场所出入登记表。
二、矿井安全监测机构应建立以下报表:
1、矿井安全监测日报表;
2、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三、矿井安全监测机构应建立以下图纸:
1、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及装置布置图;
2、断电控制接线图。
四、要求
1、记录、台帐填写要求
1)值机员上班时实行交接班,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确认全部了解情况并合乎交接班标准时,实行在《监控中心值班日志》上签字,证明完全交接班,下班人方可离岗。
2)非监控中心人员进入中心站,要遵守监控中心的规定,填写《要害场所出入登记表》。
3)收到或发出传真、文件、通知等时,需填写《监控中心收发记录》,并根据规定汇报有关领导及分管单位。
4)瓦斯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如井下探头断线、分站通讯中断、直流供电、无法上传数据、中心站软、硬件故障等问题原因及正常时间,填写《瓦斯监控系统故障登记表》。
5)瓦斯监控系统信息异常,如瓦斯高报、瓦斯高控、瓦斯低报、瓦斯低控、局扇开停、主扇开停、风速、温度、负压、水位等所有监
测数据出现异常原因及正常时间,填写《瓦斯监控系统信息异常记录表》。
6)当班所有出现的情况,包括收发记录、人员出入情况、瓦斯监控系统问题、更换探头等填写在《监控中心值班日志》(交接班记录)上。
7)当班所有出现的情况,如瓦斯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报、指示等,并填写《监控中心异常情况汇报记录》。
8)当班所接、打电话的领导及业务单位对监控系统异常或故障情况的处理意见时,填写在《监控中心电话记录》上。
9)每班定点三次将监控数据填写在《中心站运行日志》。
10)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由检修人员填写《监控中心设备检修记录》。
11)根据监控设备增加、报废情况定期填写《监控系统设备、仪表使用台帐》。
12)进行瓦斯断电试验时,填写《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2、报表填写、打印要求
1)0点班值机员接班后,负责打印前日安全监测监控重点日报表(内容包括各地点瓦斯、风速、抽放管道流量、温度、负压等模拟量)。
2)安全监测机构在每月5日、每季第一个月5日前将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汇总填表,经主管业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
3、绘制安全监测系统图要求
1)必须按《通风安全图例》统一图例填图;
2)必须季绘制、月补充、特殊情况(指新上传感器地点重点地区,如:新开口工作面,串联工作面等)要及时补充填图;
3)所有巷道标注必须清晰明了不得跨巷标注。无图例的,依采掘工程平面原图例为准.
4)绘制安全监测系统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的,要在有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的传感器上方划一标注线,注明其报警点、断电点和断电范围。
5)绘安全监测系统图时,还必须填清每个传感器的使用地点和各
段监测线路的长度等。
4、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经上级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交接,履行签字手续。
三、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检查和参观的人员,必须填写“来人登记记录”。
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主机设备的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五、值班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六、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件上机操作。
七、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远行。
八、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操作,经常保持机房及设备的整洁、卫生。
九、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瓦斯检测日报表,并上报矿长和技术矿长审阅。
十、在机房接听井下电话,配合井下监控维护工调试井下监控设
备、探头。
十一、负责瓦斯超限报警、系统不正常运行、上级监控中心的指示请示汇报矿领导工作。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为了提高矿井防灾能力,及时准确地将井下有害气体及环境参数反馈至矿领导,特制定本制度:
每班必须认真监控矿井瓦斯异常信息、实时数据与图像。
监控员必须熟悉整个系统的操作和程序,及时打印当日监测日报表。
监控员要将每日打印的瓦斯报表报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注审核意见,并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彻底处理完毕。
煤矿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天要组织矿井相关安全人员利用瓦斯综合分折系统,对煤矿工作面和所需时段瓦斯具体数据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对监测日报的打印、上报、管理必须尽职尽责,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一、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在设备验收时、安装前也必须调试校正。检修监测设备人员,必须按机电设备完好要求保质保量检修好,不完好不得下井安装。
二、检修调试分站主板时,主板调校正常后,必须在地面分站上试运24小时以上再下井安装,确保主板的可靠性,并做好检修记录。
三、由于甲烷载体催化元件的稳定性大于等于7d。因此。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特别是瓦斯传感器,除校验零点恒流外,还必须校验满度,由检修人作好检修记录。新传感器必须经检修人员调校正常后方可下井。
四、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每隔7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校正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等。
五、监测气体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相应的标准气体样或校准气样进行调试和校准。测量温度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校对。测量温度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校对。检修人员必须保证地面有两套完好无缺的分站,有足够的瓦斯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以便备用。
六、所有传感器、便携式瓦检器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检查分站、电源箱、传感器的连接线缆数据接口、外壳、显示屏完好性,以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中心机房应保持室内清洁,每班擦拭清理电脑及数据接口等设备的浮尘,试验鼠标键盘等是否能正常操作。
七、焊接好的分站插头、小线插头、承包人员必须了解其接法,不得乱接,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八、检修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仪表的使用操作性能,在检修时,应按电工操作要求做到安全用电,防止触电及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发现设备漏电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九、检修人员要保证检修台的整洁卫生,要把检修好的设备有条理地放好,不准乱堆乱放、好坏不分。
监测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并经过系统运行技能和通风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值班人员应坚持不间断24小时值守,不间断地浏览、分析主屏反映回的监测数据,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按规定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通知维护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3、网络保证24小时畅通,保证正常运行,严禁随便变更系统设置,参数的变更必须报请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变更,监控系统应按规定正常联网运行、安全信息必须按规定及时上传。
4、各类传感器应按规定在计算机内标注正确位置,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实际状况及时变动监测系统图。监测系统图必须每月根据实际状况进行改动且反应实际。
5、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6、严禁在监测主机上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将严肃处理。
7、值班期间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测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详细记录终端反映上来的信息数据和参数,并在日报上注明异常信息的地点、原因、持续时间、报警断电次数、馈电情况以及处理结果。
8、值班过程中,发现问题应按故障处理程序向值班领导汇报,未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影响生产进度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值班过程中必须对煤故安全生产的要害部分、设备如矿井主要通风机、瓦斯抽放系放、煤气发电站、井下工作面的局扇、主要监测点的瓦斯变化等的运行情况重点监视,重点掌握,有异常应按规定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及矿值班领导。
10、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期间,必须与有关部门积极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同时报告矿值班领导。凡在规定内的各级故障超过8小时,必须向上一级部门汇报。
11、网络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网络技术责任人,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作好记录。
12、值班期间,有责任通过ip电话、电了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接受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指令、通知等,并应及时上传汇报煤矿有关情况,贻误安全监测系统工作的,追究相关责任。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瓦斯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二、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维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四、瓦斯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调度工作,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通讯状态、风门开并和设备馈电及网络通讯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按照本矿制定的《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进行调度报告,同时须将安全异常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县监控中心。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是矿井瓦斯实时监测、分站和传感器定义设置、指令调度的第一责任人。
三、瓦斯监测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必须认真核查、处理、备案和上报。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包括以下12种:
1、瓦斯超限;
2、主要通风机停风;
3、局扇停风;
4、风门一直开;
5、矿井监控系统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
6、无法向上级监控中心上传数据的;
7、探头报警点、断电点定义不当,导致异常断电的;
8、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
9、监控出现异常未进行调度汇报的或弄虚作假的;
10、非法入侵网内其它机器以及危害网络数据安全传输的活动;
11、调度指令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指令弄虚作假;
12、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导致数据传输不正常的。
四、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五、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上一级调度室。
六、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
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七、每班应由1名监控员值班,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瓦斯及其它参数的日报。
八、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调度室和值班矿长,调度室或值班矿长要迅速查明原因,报告跟班安全员、瓦检员和总工程师。
九、接到事故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十、各班的主监控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书面报告(日报),送值班领导批示后报送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然后将报告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分别下达有关部门。
十一、井下维护人员,发现各类探头报警或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二、工程师、矿长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
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
十三、通风科负责人应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经常分析、研究监测系统的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矿井瓦斯等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监测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有效预防和杜绝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重要设施,监控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地方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和本矿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为天、以人为本”的思想,确保本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并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
二、监控值班人员必须遵章守纪,持证上岗。爱护设备,遵守上机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听从指挥,做好本班一切工作。
三、认真填写瓦斯监测监控运行日志和异常情况汇总日报表,随时掌握采掘进度,并按规定及时标注瓦斯探头的实际位置,准确反映系统的运行情况。
四、监控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数据不更新、不上传;瓦斯警报点定义不当、瓦斯曲线不正常;co浓度超限、温度超高;主扇或局扇停止运行;风流短路或受阻、差压异常;馈断电报警等情况,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长、值班矿领导进行隐患排查,并将所发生异常情况报告上一级调度机构,而后随时汇报处理情况和接受上级调度指
出指令。
五、监控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长、值班矿领导组织隐患排查,并将瓦斯超限原因、采取措施报告上一级调度机构,而后随时汇报处理情况和接受上级调度指令。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监控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七、监控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监管处理决定书”后,必须马上报告通风科长、值班矿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而后每隔半小时向发令部门汇报一次落实处理情况,直到异常情况消除为止。
八、监控值班人员必须遵守机房、调度监控室内等管理制度,不得用监控计算机从事危害公共安全、网络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侵害
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它信息,不得安装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值班人员或其它人员不得玩游戏、播放光盘,发现以上情况给予罚款或除名处理。
九、瓦斯监控人员无故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重大隐患和险情未能及时发现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撤职,造成事故的要追查刑事责任。
十、在监控室内不允许与监控无关的人员出入或随意去耍微机,发现后对当事人和监控值班人员给予罚款。
安全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1、上岗人员必须经过通风安全和监测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和回收,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确保两井监测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杜绝电气失爆。
3、对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传感器,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调校1次,每隔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4、每天巡检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吊挂,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比较,并将记录结果报检测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的为依据,
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5、实行24小时值班,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一般应在4小时内处理完毕。处理故障完毕后,把故障原因,及时汇报调度室及施工单位。
6、在故障处理期间,严格按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施工维修。
7、安装、维修、调校、回收工作期间,必须按监测监控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8、井下处理故障设备不具备条件时,要及时升井更换故障设备。
9、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瓦斯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第一条、瓦斯监控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及监控系统检修人员必须
经培训、考核、发证: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瓦斯监控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监控管理系统的操作要求,谨慎操作严格要求自己。
第三条、瓦斯监控系统主机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的制度、完善报警处理、汇报制度。
第四条、瓦斯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微机室良好的卫生环境,严禁吸烟,并定期清除主副控机及键盘、鼠标的污垢。
第五条、瓦斯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及时向矿领导递交本矿需要的各种报表外,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危险现象及超限报警情况,及时向矿长及总工如实汇报,同时做好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方法的记录并进行分类分级汇总、统计查询、报表打印。
第六条、监控人员不得在计算机上从事于监控无关的操作,不得储存娱乐性质的程序。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来访必须进行登记。
第七条、监控装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1、瓦斯断电仪和传感器要实行挂牌管理,并明确管理责任人。
2、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调试、校正,系统设备每月不少于一次,甲烷传感器每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3、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后,必须升井进行全面检修。经大修调试、性能检验后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要求的,有专业人员检查设备电气性能。有防爆验收员检查防爆性能,并出具防爆验收合格证,凡是无验收合格证的设备不准入井试用,所有调试和大修必须作好记录。
4、瓦斯检查员每班要对所辖范围的传感器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信号电缆进行外观检验,并将检查结果报矿监控中心,当校对数据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以读数大者为依据,并在8小时内调校好。
5、甲烷传感器、电缆的移动由班长在瓦斯员或放炮员的监护下按规定进行移动,严谨擅自移动和停用设备。
6、检修与监控装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设备运行时,必须上报矿领导,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后方可进行。
7、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即使进行维修或更换,要求在8小时之内完成。
8、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并确保实时显示、超限报警、数据存储、打印报表、曲线图表制作、断电控制及断电和馈电状态的计策、历史数据和图表调用等功能的正常运行。定期对备用计算机进
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一旦主机出现故障时能立即启用备用计算机。
第八条、监控管理人员必须建立《仪器使用管理帐卡及台账》①、安全监控设备台账②、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③、检修记录④、巡检记录⑤、传感器调校记录⑥、中心站运行日志⑦、安全监控日报⑧、报警断电记录月报⑨、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⑩、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
第九条、监控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掌握煤矿通风瓦斯知识、微机操作知识和安全监控系统功能。②、认真填写值班记录。③、不间断浏览、分析监控系统各种信息数据和参数,特别要对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的定义进行查看,发现异常及时纠正。④、仔细掌握采掘动态和图纸填绘情况。⑤、重大隐患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
第十条、①、对井下采掘工作面发生瓦斯超限报警:及时掌握报警地点、位置、报警超限数值,监控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打印瓦斯监控日报表,矿长、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必须每天签审监控日报表,对存在的问题,有矿总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通风科及有关部门负责及时组织解决。②、监测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汇报矿长、值班矿长及总工,并在6分钟内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等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文字汇报矿长,总工及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警报消除后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矿长及总工,监控室备案。③、监测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汇报值班矿长、总工。④、监控值班员发现系统软件、硬件故障,应立即汇报矿长、总工,并及时
与厂家联系尽快修复,同时汇报公司监控中心,并责令井下的瓦斯检查员没半小时用光学检测仪测量瓦斯一次,所测的瓦斯值由监控室值班员报矿长、总工,直至故障排除。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必须面对面交班,本班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瓦斯超限和设备故障情况等必须记录在交班本上,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双方在交班本上签字后方可离岗。
第十二条、本《操作规程》,监控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必
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
为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对通风安全的作用,针对监控系统经常出现各种故障情况,特制定如下故障的处理措施:
第一条、当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了无信号时,立即向通风科和调度室进行汇报,汇报时说明无信号的地点。
第二条、通风科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瓦斯员和区域跟班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瓦斯浓度情况,先由瓦斯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监测。
第三条、跟班维检员得知无信号情况后,立即对该区域的监控装置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首先分析原因是线路故障还是分站故障,传感器损坏,人为的把传感器甩开不用等原因并立即进行处理。
第四条、维检员根据可能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若因分站不通导致无信号,在8小时内不能处理完毕时,24小时内必须更换。
第五条、对线路故障,维护工负责检查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条、对于传感器的损坏,若不能现场修复的,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在此期间,区域瓦检员进行人工代替监控职能,安监站派安监员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第七条、在处理故障时,必须要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第八条、井下处理监测故障时,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认需要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监控室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密切注视显示情况,若监控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汇报通风科。
第十条、跟班维检员对无信号情况处理完毕后,及时向通风科汇报故障的原因,系统情况正常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以备检查。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一次罚款50元。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
5、按规定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
6、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矿长汇报。
7、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重失职调离岗位。
8、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违者一次罚值班人员50元。
9、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
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
为确保安全生产,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人工监测与监测监控两套系统并行,
确保瓦斯监测工作及时、准确,调度指挥系统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监测监控系统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
1、瓦斯员、安全员、现场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发现施工地点瓦斯异常时,根据处理汇报程序,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调度汇报。
2、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井上监控员必须24小时值班,发现瓦斯传感器显示值出现较大增幅或瓦斯曲线不正常以及临近报警值时,及时向通风科值班人员汇报,通风科值班人员应立即电话通知该工作面瓦斯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将原因、措施及处理结果汇报通防科值班人员,通风科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3、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如果出现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报警信号后,通风科值班员必须立即电话通知该工作面瓦斯员停止该区域内一切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监控员在做好报警记录的同时,应立即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及通风科值班人员,通风科值班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工作面安全员对停工及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瓦斯员在停工处理完毕,检查工作面、回风流及上隅角等地点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浓度内,汇报通风科值班人员,由调度员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下达恢复生产命令。
6、瓦斯员处理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未被有效控制,持续升高,达到超限浓度时,应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一切作业,切断电源。
第8篇 煤矿班组安全管理基本规章制度
一、班前、班后会制度
1、班前会是现场管理的第一道程序,每班必须按时召开班前会。
2、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队领导要分头参加各班组班前会,全体班组成员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迟到的必须处罚,不参加班前会的不准上班。
3、队领导和班组长要注意观察每名员工的安全思想状态,对有情绪波动、精神疲倦、喝酒等不安全情节的不准上班。
4、班组长要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
5、班组长负责做好班前会记录,并适时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做到“谁主持、谁负责、谁记录、谁落实”。
6、班后班组长要把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区队安全责任人。
7、上班人员应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二、交接班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及时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工作岗位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工作现场的情况后方准离开。
2、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地点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3、班组长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4、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问题,双方都有责任并在处理中从严处罚。
5、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公司领导或值班人员处理。
6、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我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促进我段安全生产管理创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公司质量标准化工作具体要求,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签字齐全有效。
2、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及个体防护有效。
3、所有轨道敷设及运输设备符合标准、性能可靠。
4、机电设备和局部通风符合要求。
5、爆破、顶板管理符合《规程》要求。
6、每月由区队负责人、技术员及矿方各业务部门科室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工程等级。
7、本制度的条文与上级安全法规、技术政策相抵触或本制度不明确的,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上级安全法规或技术政策执行。
8、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一、地面环境要求
1、学习班环境应清洁、卫生。
2、职工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不乱扔废料、杂物、废品按规定地点存放。
3、植树种花,绿化井区,美化环境。
二、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1、重视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噪声、粉尘污染。
2、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配置齐全,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清晰醒目,三防措施到位。
3、生产现场要有符合规定,保证工人高效工作。
4、生产现场无非生产物品。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熟知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人应当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合理布置作业现场,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1、物料摆放整齐,标识清楚。
2、物品料类存放,摆放整齐并标示清楚。
4、物品用料摆放整齐,保证后路畅通。
5、工人要严格执行生产作业计划,确保生产现场的正常秩序。
四、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严格劳动纪律。
1、工作时按规定佩戴好劳动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考勤制度。
3、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允许打闹、说笑、串岗、班前不准喝酒。
4、保持现场、岗位周围环境,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五、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1、班组长要将《隐患排查表》随身携带。
2、到达工作地点后,对所管辖区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
3、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人员进行处理,并在下班前一个小时内进行复查。
4、第二天班前会对前一天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点评,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隐患排查质量。
六、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班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值班干部和调度室报告。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七、学习培训制度
为不断提高岗位班组员工的安全业务素质,建立学习型班组,培养员工实际操作能力,提高理论水平,特制定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1、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对班组成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学习培训,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班组员工的理论和技术水平,争做学习型班组。
2、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成员的培训与学习,并负责制定班组成员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活动时间、考核办法,监督和跟踪学习活动的成效。
3、培养员工爱岗敬业精神与不断创新精神,开展思想道德、诚信意识方面的教育。
4、培训员工对工艺流程的熟知,生产原理和设备原理的了解。让其明白“一清二熟三会四懂”。一清:工艺流程清;二熟:生产原理熟、工艺条件熟;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四懂:懂操作、懂结构、懂用途、懂性能。
5、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前要对岗位员工进行认真的培训与学习。
6、对新进员工、转岗人员都要进行上岗前再培训教育。
7、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培训班、技能交流等方式进行,要充分利用每天班前会时间进行学习,原则上不影响正常的工作。
8、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解决操作过程中碰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八、安全承诺制度
为保障本班组织成员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班一致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本段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履行岗位安全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自愿接受各级安全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
3、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磨选工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按《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冒险作业。
4、保证本班人员持证上岗。
5、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对本班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及技能培训;召开本班的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并进行培训。
6、 本班成员经培训后,熟悉相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响应的安全技能,懂得相应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同时班内安全员做好监督。
7、 积极参与本段的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组织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并做到岗位间人员互相监督。
8、 发现生产事故时,及时上报,积极参与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指挥,事后及时总结,做到事故每个都能处理
九、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1、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主要内容是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护装置(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2、换(复)岗人员教育。对因工作需要更变换或请三个月以上长假复工职工的教育,主要内容是: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方法、安全操作技术知识、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以往该岗位发生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3、采用“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作业人员的教育。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主要内容是“五新”的基础知识、性能、特点及可能带来的危害;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4、日常教育不拘形式、时间和场所,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现象应及时进行教育。
5、对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所有人员都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6、对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职工有权抵制并要求其改正,并可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十、民主管理制度
(一)班组民主管理小组
(1)班组民主管理小组是职工直接参加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班级民主管理小组负责班组民主管理日常工作。
(2)班组民主管理小组设小组长和民管员,小组长由工会小组长兼任,民主管理员一般包括政治宣传员、经济核算员、安全检察员、生活管理员、工具设备管理员。
(3)班组长、工会小组长、党小组长、团小组长、职工代表和班民主管理员,是班组管理的核心。
(4)班组民主管理员实行直接选举。凡本班组享有政治权利的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班组民主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班组民主管理工作接受本单位党支部和本单位分会的具体指导。
(二)班组民主管理小组基本任务
1、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时事,民主管理有关法规,经常开展民主管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班组两个文明建设。
2、定期讨论和审查班组长的工作。
3、审查本班组月度工作计划、工资的分配和对职工的奖惩意见。
4、发动和组织职工围绕安全和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开展读书自学等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5、不定期举办各种专题讨论会。
6、宣传贯彻煤矿精神,带领职工落实上级职代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
8、审查或修改班组各项管理制度。
9、协商处理侵犯职工民主权益的事件。
10、民主评议监督班组长的工作、思想作风。
11、讨论决定本班组的集体福利事业。
12、讨论分析生产和人身安全情况,发动职工制定防范措施。
13、组织开展其它民主管理活动。
(三)班组民主管理制度
1、班组民主管理员,由班组全体职工参加的民主管理会议选举产生。每两年选举一次,连选连任。若有缺员,及时补选。
2、班组民主管理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工会小组长主持。民主管理、进行选举做出的决议,必须班组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民主管理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决定,未经民主管理会同意,任何人无权修改。
3、民主管理会的决定和班组长的意见有分歧时,班组长应认真考虑班级与管理会意见,暂不能统一意见时,应先按班组长意见执行,然后由班组长和民主管理小组长分别向本队和矿民主管理会报告,通过协商统一意见。
4、班组民主管理会议对本单位(代表)大会负责,执行大会决议,决定。
5、监督班组长行使权。
(四)民主管理小组成员职责
1、民主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1)按时主持召开民主管理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以及有关专题性讨论会。
(2)负责民主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和保管好民主管理台帐。
(3)每月向队分会汇报一次班组民主管理工作情况,全年一次小结。若重大事情要及时请示汇报。
(4)有关民主管理工作的设想,安排和情况,应主动与班组长、党小组长、团小组长协商。
(5)准确掌握职工对民主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交流民主管理工作的新经验。
(6)引导和发挥民主管理其他成员的作用,积极协助班组长抓好班组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劳动竞赛等工作。
(7)协助班组长组织职工开展技术练兵,技术攻关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8)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正确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政治宣传员职责
(1)在班组正、副工班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负责管理班组的政治思想、安全生产、综治路风等工作。
(2)热爱政治工作,有责任感和工作热情,主动负责解决班组职工政治思想问题。
(3)谦虚谨慎、顾全大局,班中做好表率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组织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指示、规章、命令和业务技术,开展对照规章检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班组思想管理工作。
(5)有进取心,争先创优意识强,勤奋好学,工作扎实以及在班中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又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充分发挥班组一班人的作用。
(6)团结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随时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班组职工生活,有针对性的开展家访谈心活动。
(7)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和班组布置的临时性任务。
3、经济核算员职责
(1)全面负责班组职工的工时定额和班组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本班组的月职工岗位达标、季度班组升级达标。
(3)参加班组组织的“事故”或“事故因素”分析会,按照班组安全管理条款,搞好本班组职工的安全考核工作。
(4)做好典型故障的收集和班组台帐检查工作,了解有关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工班长汇报。
(5)搞好本班组“职工小家”的事务公开上墙工作,定期向班组职工公开其内容。
(6)积极完成班组安排的临时任务。
4、工具设备管理员职责
(1)在班组正、副工班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条款、条例。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工具、材料的发放、保管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树立一切为现场服务的好思想,保证班组生产的需要。
(3)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熟练掌握工具、材料的使用及消耗情况,遇有损坏、消耗等情况及时向车间或本班工班长汇报。
(4)班组的工具、材料配件按定置配备,做到堆放整洁,检修标记醒目不过期。
(5)爱护班组的工具、材料和不丢失,杜绝一切损公利私的行为,彻底帮助本班组消除一切事故隐患。
(6)保证班组工具、材料及时更换或检修,以便适应现场的需求。
(7)努力完成班组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5、技术质量安全员职责
(1)在班组正、副工班长的领导下,认真抓好本班组的安全教育,技术质量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班组职工技术质量档案,全面负责班组职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班组年度和阶段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对班组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章、命令,制度等督促工作。
(3)协助正、副工班长开展好本班组的各项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向上反映,并参加组织各类事故分析会。
(4)按照计划组织班组职工落实岗位安全培训工作。做好班前讲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质量的过程。
(5)认真做好现场调查、巡视工作、了解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工班长汇报。
(6)对班组每月的工程质量、作业过程、不安全因素、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及时纠正、指导、批评,不断提出整改措施和作业安全的建议。
(7)做好班组职工的年度上岗、改职培训,青工上岗等技术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本班组的整体业务素质,加强标准化作业程序。
(8)积极完成班组布置的临时性任务。
6、生活管理员职责
(1)在班组正、副工班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本班组的各项规定,全面负责班组的日常生活及管理工作。
(2)抓好本班组的置场文明工作,杜绝一切“脏、乱、差”的行为。
(3)认真搞好班组职工的洗澡、吃饭问题,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做到吃好吃饱而节约好思想。
(4)做好班组的生活宣传制度,抓好班组的各种节日会餐工作,一心把班组的生活提高到新的水准。
(5)在班组的饮食方面,保证卫生、干净、质量不过期、不变味等。
(6)在非常时期,抓好班组的“防疫、防病、防传染”工作,杜绝班组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各种疾病。
(7)努力完成班组安排的各种临时性任务。
十一、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安全绩效的考核分为二个层次,包括队考核班组,班组考核班组成员,考核结果汇总整理后,由考核单位提出奖惩意见报段审批。
2、考核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工作标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等的执行情况。
3、安全绩效实行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绩效奖惩
按考核结果,制定出奖惩意见报区批准后进行奖惩处理,从而达到保持和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的安全行为的目的。
5、对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职工有权抵制并要求其改正,并可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第9篇 煤矿安全学习制度范本
一、 矿长、安全矿长、技术员负责对本矿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进行三个月一次的安全技术和法律法规学习,且学习时间不得少于5天。
二、 矿长或本矿其他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认真学习和领会会议精神。
三、 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本矿相关人员对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精神和下达的有关文件进行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和文件精神。
四、 每期的安全学习结束后都必须进行一次考试,凡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其本职工作。
五、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煤矿通风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158、165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结合我矿百善字(94)104号文件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现制定对我矿安全装备及各种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一、安全装备的管理规定
1. 监测队负责安全装备的安装、使用、调试、拆除的日常工作;
2. 安全装备的安全质量应符合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
3. 建立安全装备台帐、集中管理;
4. 建立安全装备检修记录,及时填写,积累检修经验;
5. 井下使用的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6. 井下装备由该地点的施工单位负责看管,凡发生装备被损坏的追究当班班(队)长责任,对需要经常移挪的装备,只许采、掘班(队)长在瓦检员和放炮员的监护下,按规定移挪,严禁擅自移挪或停用,装备停用后,由监测队回收待用;
7. 维修工要认真负责装备的维修质量,精心钻研业务,提高维修质量,为矿井安全监测提供安全保障。
二、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规定
1. 监测队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校正工作,做到帐、物、卡记录齐全;
2.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做到集中保管、维修、发放及环境卫生整洁;
3. 编制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年度送检计划;
4. 在架使用的各种安全仪器仪表,必须保持完好,具备计量合格证,严禁无证使用;
5. 监测队负责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检定证书的存档工作。
三、安全仪器仪表的发放范围
1. 便携仪的配备范围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放炮员、通风和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
2. 其它仪器仪表的发放使用人员是通风区职工。
四、发放地点
发放地点设在通风区安全监测队仪表发放室,便携仪及各种仪器仪表凭牌个人领取。
五、维修管理
1. 通风区设专职人员对便携仪及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管理发放工作;
2. 各单位要对使用安全仪器仪表的职工加强教育,要爱护安全仪表,不得无故损坏丢失;
3. 维修发放人员要熟悉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和完好标准,每天负责对在架仪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填写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六、其它要求
1. 各单位对需要使用仪器仪表人员进行登记,统计后报通风区,由通风区根据仪器仪表数量和和单位需求量进行计划分配;
2. 丢失牌子应立即申请办理,凡因牌子丢失,仪表被他人领走,由本人负责赔偿;
3. 损坏丢失安全装备、仪器仪表及配件,发放人员有权扣下牌子及时办理赔款手续。如不及时办理赔款手续,而影响工作或打骂维修发放人员,移交矿保卫部门处理。
第11篇 某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风险预控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识煤矿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煤矿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3、对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2)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
(3)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4)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4、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5、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二、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各煤矿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各煤矿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危险源监测
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四、风险预警
各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五、风险控制
各煤矿应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3)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六、信息与沟通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煤矿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七、风险财政管理
各煤矿应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煤矿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八、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各煤矿应了解和掌握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职业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1)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职业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2)组织员工对职业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励员工汇报职业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第三章 保障管理
各煤矿应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各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⑴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煤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煤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各煤矿应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煤矿的各项管理。
第四章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一、人员准入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二、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各煤矿应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三、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煤矿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四、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各煤矿应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煤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煤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五、员工培训教育
各煤矿应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师资、教材、资金、场所、设施等);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5)每年末对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度《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4)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六、员工行为监督
各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七、员工档案
各煤矿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第五章 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采掘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的设计应考虑潜在的风险;
(3)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等要制定专项措施;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二、地测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三、防治水管理
各煤矿应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四、供用电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五、运输提升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车库、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第12篇 非煤矿山排碴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排碴场的妥善管理主要由看边员负责,排碴车辆和推边的装载机均由其指挥。排碴车辆倒碴要听从看边人员的指挥,在指定位置上停车,在指定位置上倒碴。
二、碴场平盘反向坡度要保持35--40度,防止自然滑坡和塌陷。
三、装载机推边必须留沿30厘米以上,碴场要保持推平或在边沿处稍微上坡方可,不允许下坡,以防止倒碴车辆溜车。
四、碴场必须留有排碴车辆足够的回转地方,多日积存的边角料必须尽早处理,以保持碴场清洁。
五、雨后天晴排碴,看边人员必须密切注视碴边的动静,加强警戒,如出现可能滑坡塌陷时必须果断撤离,停止排碴,处理险情。
六、大雾(能见度在10以内),大风(风力超过5级)天气,看边员应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向分管负责人建议停止排碴。
七、排碴场内不准其它机动车辆擅自停放,影响正常生产。
第13篇 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禹举明煤矿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合理安排安全投入的比例分配,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费用的管理,本着“专款专用,自提自用”的原则,保证矿安全费用的正常提取和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使用原则及范围
第1条 矿按照当年原煤实际产量(证照齐全后)从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按照吨煤不低于45元提取。
第2条 安全费使用要遵循的原则:
1. 专款专用原则:安全费用必须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指出,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使用。安全费用不得挤占和挪作他用。
2. 重点保证原则:安全费用要分轻重缓急,重点保证安全设备更新、风机改造、瓦斯治理、煤尘治理、防灭火等设施;瓦斯抽放和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改造;一通三防等安全设施完善。
3. 突出效果原则:安全费用最终要落到使用效果上,根据专款专用资金计划通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质量把关竣工验收,确保投入运行后达到预期效果。
第3条 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1. 矿井主要通风设备设施。
2. 矿井瓦斯检测监控和抽放系统;
3. 矿井综合防尘与瓦斯突出防治;
4. 完善和改进矿井的供电系统安全设施;
5. 矿井防尘系统;
6. 矿井防灭火系统;
7. 煤矿安全救护、安全设备检测、安全整顿、安全评价等;
8. 其他与煤矿安全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4条 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的编制,以年度为期限,每年度的生产计划与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同时编制、同时审批、同时下达计划执行。
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由矿井的生产、通风、机电、安检、调度、地质等部门分口编制,经分管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等组织审核,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公司。
第三章 实施程序及管理
第5条 矿生产、通风、机电、安检、调度、地质等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的跟踪、监督管理,所有项目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第6条 对形成固定资产的计划外项目,须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工采购。
第7条 计划内设备、材料、配件的采购,必须按矿出台的有关招投标办法执行。安全设备的技术协议必须有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签字后方可订货。
第8条 所有建设单位都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基建部负责审查工程预算。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矿有关招投标规定执行。
第9条 矿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专业部门、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等有关单位对工程实行月度工程验收,核实工程进度、工程质量。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10条 矿负责对矿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安排、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对违规使用,有否决权。
第11条 安全费用的使用要主动接受广大员工群众的监督。
第12条 煤矿是安全费用的实施主体,要按照专业分类建立转帐管理,做到专帐、专用、专款,明确专人管理;
第13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禹举明煤矿。
第14条 本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4篇 某煤矿挡土墙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挡土墙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职工安全教育
开展班组雨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对雨季施工的班组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按工作性质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要求各班组长,严格按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合理安排组员日程工作安排,不违章作业。
贯彻雨施中防雨、防涝、防滑等措施,并严格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在施工现场发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严格按《项目部奖、罚办法》处罚。
(2安全检查制度
雨季施工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做到安全生产。开展雨季施工前的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对各分项施工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等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宿舍、现场临时用电、施工防雨、防涝、防滑、防大风和临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场所,按三定措施(定人、定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时间)整改后,由项目工程主管领导、施工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复检合格后,才能实施施工。
(3安全措施
雨季前对于临建房屋、养生间等应进行检查和修理,防止漏雨、漏电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存在。
现场电焊机要搭设雨棚,其电气设备要有可靠接地措施,对电焊机把线、电缆线、胶皮线应检查是否老化、破损、不合格的胶线应调换和修理,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现场临时电源应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种线路应检查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凡普通胶皮线,普通塑料线,只准架空铺设,不准随地拖设。
雷雨时工人不要走近架子、架空电线周围10m以内区域,人若遭受雷击触电后,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急救并请医生采取抢救措施。
雨季施工期间按照有关要求,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抗洪防汛指挥部详见防洪领导小组名单,组织精干的抗洪抢险队伍,汛期内主要领导要执行轮流值班制,发现险情立即指挥抢救和上报。
第15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1、对监控室内的所有通讯设备和井下、地面及本矿各监控系统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2、对矿上下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3、认真做好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通讯、监控工作的正常运行。
4、经常深入生产对组及作业地点,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做好自保与互保的安全工作。
5、对调度室设备和各生产对组、作业点的设备防雷、防爆工作。
6、对维修工作的设备使用和保管工作。
7、确保井下监控畅通无阻,及时、迅速处理井下监控故障。
8、维修班组定期检查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及时上报更换。
第16篇 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危险源监控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矿山的危险源主要有: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场所;有高空坠落的危险场所;有提升、调运系统危险的场所;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有被电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风险控制,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通过对危险源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企业、矿部、班组三级管理与控制;
b级:较大危险源:由矿部、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六、三极危险源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指定专人会同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验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进行演练,必要时加以修订。
1、成立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指定负责人。
2、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
3、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粉尘分析。
4、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的评估。确认现有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其充分进行评估。
5、完成应急预案编制。提出应急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程序。
6、提出预案的落实、更新、培训和演练计划。
九、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设备、运输、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参加。
第17篇 煤矿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1、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全监察部具体负责,有关部室和单位参加,矿长牵头。
2、煤矿职工对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报或者举报。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三大规程”和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为依据,充分行使“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赋予权利,排除全矿范围内的事故隐患,严格制止各类违章行为。
4、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时,有权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生产调度室,以及有关单位和领导。
5、现场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时,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明确处理时间和要求,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下达经分管安全领导签字的“停产、限产处理隐患通知书”被查单位要召开安全专题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按要求处理隐患。
6、现场检查发现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7、安全监查部要安排好检查后跟踪复查工作,被查单位隐患处理后,经安监部验收合格,方可正常生产。
8、针对条件差、隐患多的单位,组织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制定措施,重点排查治理。
第18篇 s矿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的财产和资源,将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时期,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隐患排查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国家及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制度
1、每月事故隐患排查一次,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由矿组织人员进行,其检查:
① 相关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②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③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④ 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
⑤ 现场生产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⑥ 现场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等;
2、每班由当班的安全员及有关人员负责排查,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向矿部汇报,由安全科组织人员下井进行复查处理。
3、对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矿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
4、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完成情况要按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如不能按期要求完成的,对承办人要进行处罚。
5、对重大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建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台账。
6、每月月底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既是对当月的安全工作的总结,同时更要对下月的安全工作做好安排。
7、对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行分级登记报告制度,报告内容: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措施,隐患治理进展情况。
8、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以矿主要负责人对其直接负责,企业主要领导负责领导责任。
9、参加重大隐患排查的有:矿长组织,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科长、安全员、技术员、瓦斯员及各采区的队长参加。
第19篇 煤矿开拓队安全检查制度
煤矿开拓队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排除隐患,把安全事故扼杀于萌芽状态,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所以我队特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并制定此制度加大对安全检查与落实的力度。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一、我队参与安全检查的人员包括所有班组长以上人员。
二、每周必须按时积极参加队组织的安全检查,不得无故不参加,若有事,必须向负责人请假,私自不参加者每人扣20分。
三、对于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安全队长要按五定原则落实到每个班组。各班组要积极的进行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四、对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无故拖延的责任人或班组,将按队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因未及时处理隐患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按规定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卢春杰是安全检查与落实的第一责任人,随时深入到一线,了解生产中各个环节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难题,并落实到人,责任到人,抓到实处,落实到实处。
六、黄范叶要做好班组长和员工长期的安全意识,对员工的安全素质的的的培养常抓不懈,对员工的思想情绪和防范意识要有全面的了解,不能因为人为因素造成事故隐患,把员工的工作情绪调动起来。
七、跟班队长、班组长是安全检查的第一现场责任人,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清醒冷静的头脑,科学施工的态度,把事故隐患圆满的解决。发现有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向值班领导及时汇报情况,以待解决处理方案。
八、所有人员一经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向值班队长汇报,值班队长把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登记在隐患记录本上,并在班前会上布置整改,落实到责任人。
九、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如整改不了的要向跟班班长汇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一切安全隐患整改及处理情况要向队部汇报。
开拓队安全流程图
第20篇 煤矿年终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省骨干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绩效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促进我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结合我矿工作实际,对我矿进行了内部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组织
为了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管领导,特成立绩效考核领导组:
组 长:申长根
副组长:程孟卿 朱庆站
成 员:黄玉国 刘玉西 王振伟 温欢子
张长城 郑伟忠 李宗强 唐占青
米俊杰 姚海仓 宁安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程孟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内部考核工作。
二、考核情况总结
为认真落实嵩阳一公司通知要求,我矿于12月7日组织对照《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绩效考核评分办法》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1)、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1、机构制度体系建设
我矿定于每周一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2、领导现场抓安全情况
结合矿制定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跟班制度》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由矿科级、副总以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跟班,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并按五定原则落实到位。
3、企业安全专题活动开展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我矿定于每周5为区队活动日,在活动日期间,由矿区队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各区队以网络小组为单位,积极开展安全学习活动。此外,矿定于每月的9日、19日、29日为职工培训活动日,由矿安监科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安全知识问答、自救器演练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安全投入
2023年一至十一月份,我矿累计安全投入253万元,主要用于安全仪器仪表购买及校检;通风设备购买、维修及通风设施构筑;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购置;矿井“六大系统”的建立与完善;职工培训、特殊工种、管理干部外出培训等。
2)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五职矿长管理
按照要求,我矿配备安全、生产、机电、总工及矿长各一名,总工朱庆站于2023年8月10至8月30日参加河南理工大学矿长资格证培训,经考试合格,证待取,于2023年6月20日至7月9日参加河南理工大学安全资格证培训,经考核合格,证书待取;矿长申长根于2023年11月12日参加河南理工大学安培中心举办的矿长资格证培训,现正在培训中,于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7日参加河南工程学院安全资格证书培训,经考核合格,证书待取。
2、煤矿特殊工种培训
根据从业人员不断流动的实际情况及上级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工种设置的要求,2023年度我矿共计派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五职矿长及科队长相关培训等共计134人次,特殊工种均已参加集团公三级机构培训,现有部分特殊工种证件待取。
3、全员安全培训情况
根据集团公司、一公司有关职工培训相关要求,由安监科负责,对入矿新工人进行专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2个学时,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与老职工签订《师徒协议》,方上岗作业。
矿定于每月的9日、19日、29日为全员职工培训活动日,在培训日期间,对职工开展安全知识、业务技能,并即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3)煤矿安全管理情况
1、安全技术管理
我矿配备有安全、生产、机电、通风、地质副总各一名,由总工负责,按照要求对关键技术措施进行制定,由五职矿长研究审批,并贯彻到作业区队,严格落实措施的执行情况。
矿制定有五大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措施,技术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2、安全生产系统
我矿的主要安全生产系统符合“三同时”要求,同时对主要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存在关键设备带病作业现象。
3、隐患排查治理
结合矿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与“通检日”自查工作相结合,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矿自查及上级部门检查出的各类问题及隐患,由安监科统一汇总,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并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认真落实。
4、领导干部值班、带班
根据嵩阳公司、一公司关于矿领导带班、值班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结合矿制定的《领导跟班、带班制度》,详细规定各级领导跟班、带班日期、次数、职责、权限、奖惩等内容,并严格落实,由调度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落实工作。
5、依法生产
矿于2023年根据集团公司要求,施行区队化管理,目前矿井下作业单位分为四个区队:采煤队、掘进队、维修队、机电运输队,各区队均由矿方统一管理,不存在工程转包以及包工队现象。
“三超”自查结果:
①我矿核定能力为30万吨/年,矿井11月份计划产量为1.1万吨,实际产量为1.15万吨,不超过当月产量计划的10%。
②我矿共布置有两个采区,分别为11采区和21采区。其中11采区布置有11032回采工作面和11012下巷、+140截水巷两个掘进工作面;21采区布置有21000回采工作面和21020下副巷掘进工作面。不存在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和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现象。
③每月25日对矿井机电设备进行停产检修一天,并制定有检修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
④根据矿井初步设计规定我矿在册总人数589人,实际井下职工359人;特殊工种58人,实际总人数402人,不超过规定人数。
6、质量标准化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矿每月组织由各专业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表,进行验收。并制定有具体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度、计划和措施,在集团公司、一公司的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中,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2级。
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采取责任追究制,施行精细化管理、规范化管理,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施行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定奖罚、定落实,采用一级抓一级、一级落实一级的方式,层层抓落实,管理指令及落实工作自上而下,直达一线作业现场,避免出现管理脱节现象。目前在精细化管理方面,我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细节工作不够到位,存在部分地段文明卫生差现象。
7、应急救援
由技术科负责,制定有灾害预防应急救援预案,并由董事长王卫远任总指挥,按期进行了演练。目前在应急救援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规范,队伍成员均由各区队抽调人员参加,素质有待提高,针对此项问题,由安监科负责,对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培训,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4)防范事故情况
8、事故情况
2023年1月至12月,我矿无发生重特大事故,无伤亡事故,无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5)科技攻关和管理经验。
目前,我矿无科技成果获奖,无重大安全技术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
6)安全成效
1、全年安全情况
2023年1月至12月,我矿无发生伤亡事故,1-12月份死亡率为0。
2、季度安全情况
2023年1月至12月,我矿无发生死亡事故。
郑煤集团缸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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