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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作业安全制度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运输作业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运输作业是企业运营的关键环节,安全制度如同导航灯,确保这一环节的平稳运行。它不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对企业资产、客户满意度乃至企业声誉的有力保障。安全制度的建立,旨在预防事故,减少损失,提高效率,从而维护企业的稳定与发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运输作业的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员工培训:所有参与运输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规程的培训,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定。

2. 设备检查:定期对运输车辆及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3. 货物装载:严格执行货物装载标准,防止超载或装载不当导致的风险。

4. 行车规定: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驾驶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

5.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以快速有效处理意外情况。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落实:制度不能停留在纸面,必须切实执行,管理层应持续监督与评估。

2. 适应性调整:随着业务变化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应适时更新。

3. 沟通与反馈:鼓励员工提出安全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 安全文化:营造重视安全的企业文化,让安全成为每个员工的习惯。

以上各点,务必铭记于心,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运输作业安全制度,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运输作业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运输作业安全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规范运输作业,保证公司物资运输安全,降低公司运输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运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运输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公司涉及运输作业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均需遵守本制度。

第3条 本制度所称运输均由运输部统一负责,运输内容包括以下5个方面。

1.从公司下属工厂的仓库到各地配送中心或大客户的长途产成品直运运输。

2.各地配送中心之间的产品调拨运输。

3.从供应商处提取原材料、设备、备件、包装材料、工具、耗材、办公用品等物资到工厂仓库的运输。

4.从港口、码头接收物资到仓库的运输。

5.工厂生产车间到仓库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运输。

6.从各配送中心到工厂的不合格品回收运输。

第4条 本制度所称危险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资。危险物资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第5条 本制度所称接运人员是指汽车司机、装卸员、押运员、入库管理员;运输人员是指汽车司机和押运员;收货单位包括公司的区域配送中心、仓库直接送达的客户、联运中的中转方。

第2章 运输准备和调度

第6条 采购部、仓储部、生产部、销售部、配送中心要进行物资运输,需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运输部调度员,并协助运输部进行作业计划。

第7条 运输部接到货运通知和登记后,调度员要严明各种运输单据,及时安排车辆进行运输。

第8条 调度员应当对下图所列的4类情况非常熟悉。

第9条 运输主管和调度员根据货运任务以及物资规格、数量、运输要求等合理规划线路,安排车辆、司机、押运人员。

第10条 调度员不得派人情车和关系车,不得推诿延误派车,不得甩派。否则,所造成的物资供应短缺等情况,概由调度员负责。

第11条 如遇车辆紧张或任务增多时,调度员应当保证仓库和配送中心的紧需物资、重点物资、大宗物资以及大客户物资的运输,其次按照运输业务的轻重缓急安排运输,确保公司生产和销售正常运营。

第12条 公司车辆不能满足任务需求时,可安排社会车辆或者寻找第三方物流进行运输,但必须注意满足安全、准时等要求。

第13条 如有长、大、重、超高物资,调度员需要提前按照规定向始发地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由国务院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式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第14条 调度员在分配车辆和运输人员时,应当注意长途运输应派两名司机轮换开车,以免因疲劳驾驶造成安全事故。

第15条 安排好运输的车辆和司机等之后,调度员需要填写《运输派车通知单》,通知单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可以参考下表中的示例。

运输派车通知单

第16条 司机和押运人员接到运输任务后,应当及时作好出车准备。

1.司机需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及时排除车辆故障。

2.长途司机和押运人员需提前调整、安排好私人事务,方便出车。

第3章 接运管理

第17条 在供应商不安排送货时,相关部门应当通知运输部接运物资。确定接运后,运输部应当与仓储部、销售部一起,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合适、经济的接运方式:到车站、码头提货,到供应商处提货,专用线到货接运。

第18条 公司内部产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等物资的长距离运转工作或者大件物资的搬运工作,也需要运输部进行接运。物资的收货和发货部门均应提前作好计划,提前通知运输部进行接货或送货。

第19条 接运时,接运人员应进行卸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按运输单据查对箱号和货号。

2.对施封袋、苫垫、铅封等进行检查。

第20条 单据和外包装确认无误后,接运人员应当拆箱对物资进行检验。特别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对特殊贵重物资应当逐个检验。

2.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否有拆包或者破损痕迹。

第21条 接运人员确认物资无误后,方可进行装货工作,不得先装货,后查验。

第22条 接运人员和承运商或供应商办理物资交接手续时,具体操作方式如下表所示。

手续交接办理方式示意表

第23条 接运时,接运人员应做好现场交接工作,同时保留经双方签字的验收记录。

第24条 接运工作完成后,押运员应当将做好的物资接运记录交调度员存档。

第4章 发运管理

第25条 发运运输包括以下4种情况的运输。

1.从工厂仓库到各地配送中心的运输。

2.从工厂仓库直接运送批量物资到客户手中的运输。

3.从仓库到空海运港口办理托运的运输。

4.从仓库运到第三方物流等中转方处的运输。

第26条 当配送中心需要从工厂仓库调拨物资时,应提前作好调拨计划送达仓储部,由仓储部安排出库物资,并通知运输部运货。

第27条 客户订单下达,且为由仓储部直接送达客户或运往空海运港口进行转运的,应由仓储部备货,并提前通知运输部运货。

第28条 对于长途运输物资和贵重物资,应当予以办理保险。办理保险的时候要选择合适的险种,交代清楚赔付的范围,并按要求清晰地填写保单。

第29条 运输部装卸员、押运员应协助仓储部出库管理员进行备货、理货和清点活动。

第30条 押运员、装卸员要对备好的物资进行复核,根据提货单仔细地检验货别、品名、规格、数量、印鉴等,发现问题立刻和有关部门联系。

第31条 查验无误后方可由出库管理员、押运员协助装卸员进行装货作业。

第32条 物资发运后,应立刻向客户、配送中心、第三方物流等收货单位通报到站时间、车号、件数、重量,以便做好接收物资的准备或者衔接工作。

第5章 装卸作业管理

第33条 装卸员工作前须合理穿戴防护用品,并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第34条 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第35条 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当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第36条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

,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第37条 装卸散装物资时,车厢要严密整洁、装足卸净,防止混杂污染。

第38条 用机动车辆装运物资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超宽、超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第39条 装车时,装卸员要注意站立的位置。车辆行驶过程中,禁止押运人员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稳,任何人不得上下车。

第40条 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挂在规定吊点,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严禁工作人员站在吊物下面。

第41条 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物资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或下坡时应加保险绳,物资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第42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类化学危险物品与其他物资混装,同时,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箱内不准坐人。

第43条 对国家或部委已颁布包装标准的物资,必须按照标准进行包装;没有包装标准的物资按照交通部颁布的《水路、公路运输包装基本要求》执行。凡包装不符合标准或要求以及包装破损、异样或者包装内有明显异响有碍运输质量的物资均不得装运。

第6章 在途行车管理

第44条 运输人员在运输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定时、定点检查运输的物资,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调度员。

第45条 在运输过程中,运输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或者违章运行。调度员应用gps定位导航系统随时追踪、了解车辆行驶信息。

第46条 运输中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时,运输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和运输部联系,如果通信中断,需要服从当地政府的安排,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对于因不听从指挥、擅自采取不适当措施而造成的损失,运输人员要负担部分损失并接受处罚。

第47条 夜间行车应注意安全,不得长时间疲劳驾驶,长途运输应定时进行轮换驾驶。

第48条 运输贵重物资、危险物资时,运输人员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运输贵重物资途中不准停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车时,需要采取保护、监护措施。

2.运输危险物资中途需要停车时,严禁吸烟或者靠近高温明火场所。

第49条 押运员应当作好运输记录,运输任务完成后将运输记录上交调度员。运输记录应当包括4项内容。

1.运输途中的停车时间、次数、事由。

2.运输途中出现的机车故障、修理。

3.运输途中出现的物资损坏、修补。

4.司机轮换等。

第7章 交付作业管理

第50条 汽车运输到达后,根据收货情况,除将普通到货按流向卸入货位外,对需要中转的联运物资,应当办理仓储和中转作业。办理方式涉及以下两大类。

1.对于需要中转的公路联运物资,应当办理驳仓手续,填制“货物驳运、拼装、交移凭证”,分别移送到有关货组。

2.对于公路转铁路、公路转水运、公路转航空的物资,分别移送有关仓库,办理仓储以及中转作业。

第51条 运输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地点卸货,如收货单位有其他要求,应及时向调度员讲明,以便重新调整安排。

第52条 收货单位应当凭《提货单》进行提货,押运员和司机应仔细检查《提货单》是否有误,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是否与运输单据信息一致。凭证验收通过后,方可允许收货人员进行卸货检查。

第53条 卸货检查完毕后,由对方的装卸人员进行卸货,卸货过程中运输人员应当严格看管物资,一同进行清点。

第54条 卸货完毕后办理交接,运输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收货单位进行查点,如有污染、变质、短缺、盈余等问题应当填写交货记录,并立即上报调度员和仓储部等候调查处理。

第55条 货物移交后,运输人员应要求收货人员在交接单上签字、盖章,交接凭证由运输人员带回并上交调度员。

第8章 附则

第56条 本制度由运输部制定,由总经办审核批准。运输部对本制度有解释、修订、废除的权利。

第57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并开始执行

第2篇 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规范运输作业,保证公司物资运输安全,降低公司运输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运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运输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公司涉及运输作业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均需遵守本制度。

第3条  本制度所称运输均由运输部统一负责,运输内容包括以下5个方面。

1.从公司下属工厂的仓库到各地配送中心或大客户的长途产成品直运运输。

2.各地配送中心之间的产品调拨运输。

3.从供应商处提取原材料、设备、备件、包装材料、工具、耗材、办公用品等物资到工厂仓库的运输。

4.从港口、码头接收物资到仓库的运输。

5.工厂生产车间到仓库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运输。

6.从各配送中心到工厂的不合格品回收运输。

第4条  本制度所称危险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资。危险物资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第5条  本制度所称接运人员是指汽车司机、装卸员、押运员、入库管理员;运输人员是指汽车司机和押运员;收货单位包括公司的区域配送中心、仓库直接送达的客户、联运中的中转方。

第2章  运输准备和调度

第6条  采购部、仓储部、生产部、销售部、配送中心要进行物资运输,需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运输部调度员,并协助运输部进行作业计划。

第7条  运输部接到货运通知和登记后,调度员要严明各种运输单据,及时安排车辆进行运输。

第8条  调度员应当对下图所列的4类情况非常熟悉。

第9条  运输主管和调度员根据货运任务以及物资规格、数量、运输要求等合理规划线路,安排车辆、司机、押运人员。

第10条  调度员不得派人情车和关系车,不得推诿延误派车,不得甩派。否则,所造成的物资供应短缺等情况,概由调度员负责。

第11条  如遇车辆紧张或任务增多时,调度员应当保证仓库和配送中心的紧需物资、重点物资、大宗物资以及大客户物资的运输,其次按照运输业务的轻重缓急安排运输,确保公司生产和销售正常运营。

第12条  公司车辆不能满足任务需求时,可安排社会车辆或者寻找第三方物流进行运输,但必须注意满足安全、准时等要求。

第13条  如有长、大、重、超高物资,调度员需要提前按照规定向始发地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由国务院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式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第14条  调度员在分配车辆和运输人员时,应当注意长途运输应派两名司机轮换开车,以免因疲劳驾驶造成安全事故。

第15条  安排好运输的车辆和司机等之后,调度员需要填写《运输派车通知单》,通知单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可以参考下表中的示例。

运输派车通知单

第16条  司机和押运人员接到运输任务后,应当及时作好出车准备。

1.司机需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及时排除车辆故障。

2.长途司机和押运人员需提前调整、安排好私人事务,方便出车。

第3章  接运管理

第17条  在供应商不安排送货时,相关部门应当通知运输部接运物资。确定接运后,运输部应当与仓储部、销售部一起,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合适、经济的接运方式:到车站、码头提货,到供应商处提货,专用线到货接运。

第18条  公司内部产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等物资的长距离运转工作或者大件物资的搬运工作,也需要运输部进行接运。物资的收货和发货部门均应提前作好计划,提前通知运输部进行接货或送货。

第19条  接运时,接运人员应进行卸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按运输单据查对箱号和货号。

2.对施封袋、苫垫、铅封等进行检查。

第20条  单据和外包装确认无误后,接运人员应当拆箱对物资进行检验。特别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对特殊贵重物资应当逐个检验。

2.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否有拆包或者破损痕迹。

第21条  接运人员确认物资无误后,方可进行装货工作,不得先装货,后查验。

第22条  接运人员和承运商或供应商办理物资交接手续时,具体操作方式如下表所示。

手续交接办理方式示意表

第23条  接运时,接运人员应做好现场交接工作,同时保留经双方签字的验收记录。

第24条  接运工作完成后,押运员应当将做好的物资接运记录交调度员存档。

第3篇 运输作业期间 安全防范措施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越来越显现出其特有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当前汽车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安全行车成为摆在驾驶员面前的重要问题。如果驾驶员具备良好的素质,就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反之如果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驾驶技能差,就可能使事故的发生概率大幅度增加,从而危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如何保证安全行车,根据当前我司营运客车、线路及驾驶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行车应具备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心理素质

我们都知道,安全行车是一种集体力、脑力、技术、责任于一体的综合劳动,驾驶汽车不仅是一项技术操作过程,更是一种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这里面包括接受信息、正确判断、及时反应等环节,而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驾驶员的精神状态和心理素质差。

人的行为是由大脑所支配,一个人精神状态的好差对其行为的后果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在行车中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心理素质,这对安全行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十分重要。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些都会影响驾驶员的精神状态。因此我们每个驾驶员一定要在行车前和行车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这样才能正常发挥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保证行车安全。

(一)严禁疲劳驾驶。驾驶员在行驶的过程中,由于道路、车辆、行人、环境等原因,会给驾驶员经常造成紧张的气氛,从而会引起心理或生理机能的失调及全身机能下降的现象。当然,它也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心理现象。人在疲劳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会感到精力不足、头昏眼花、判断力下降,力不从心,对周围环境的变化反应迟钝、采取措施缓慢或不当,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二)严禁酒后驾驶。酒精主要是麻醉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大脑的高级神经活动功能,会使人的感知、尤其是视力、运动能力、判断能力下降。据有关资料表明:酒后开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约占交通事故的6~10%。当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0.3%时,驾驶员的驾驶能力就开始下降,而达到1.5%时,驾驶能力会下降30%。研究表明:血液中酒精含量达0.6%的驾驶员发生事故的概率为未饮酒驾驶员的两倍,而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的驾驶员发生事故的概率为未饮酒驾驶员的6~8倍。

(三)严禁超员行驶。客车超员载客,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车辆在超员状态下,载重量增大,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如果严重超员,则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发生。

(四)严禁超速行驶。超速行驶是安全行车的大敌,总结起来有八大危害:一、超速行驶时驾驶人不能全面、正确感知车内外的变化。如汽车以50公里的时速行驶,0.1秒前进1.39米,车窗外事物一掠而过,而人在视野内感觉一个目标要0.4秒,看清事物平均需1秒钟。如果速度太快就无法获取足够的道路信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二、超速行驶减弱了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车速越快,注视点越远,时速在50公里以上,注视点常在305-601米以外。由于注视点前移,视野狭窄,清晰度不良,对一些小而变化慢的事物难以辨认,临近发现时已措手不及。三、超速行驶时,驾驶人对速度的判断能力下降。驾驶人在高速行驶时,不但对所驾车辆速度不能正确判断,而且对行人、非机动车、其他机动车速度也会低估。在超越前车时就易低估对向来车的速度和距离,同时低估要超越前车的相持距离,发现情况往往措施过迟,易发生相撞或刮擦事故。四、超速行驶增加驾驶人疲劳程度,反应能力下降。超速行驶时,超车、会车的机会增多,行驶间距缩短,车外情况应接不暇,驾驶人心理能量和重量能量消耗很多,注意力频繁转移,易感到疲劳,时间一久还会瞌睡,极易引发事故。五、超速行驶有时会使驾驶人的思维判断失误。驾驶人在思考问题时除根据感知材料外,还得借助经验分析、判断。在变速行驶时一旦出现意外,即使当机立断也需要时间考虑,有些事故就是在做出决定的这一瞬间发生的。六、超速行驶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超速车辆操作稳定性恶化,特别是在弯道处行驶,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易使车辆向回转中心外侧发生侧滑或倾斜。过大的离心力使车辆变得极难驾驭,甚至失控。此时,如果在路面附着系数较小的道路上行驶,就可能测滑、撞车;如果在路面附着系数较大的道路上行驶,就可能造成翻倾等事故。七、超速行驶使汽车的制动距离增长。汽车的制动距离随车速提升而增加,超速行驶时,其制动距离可比平时大幅增加,因而最容易发生追尾或碰撞建筑等事故。八、超速行驶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超速行驶,破坏了车辆在特定环境工作中的指数,加大了车辆的工作强度和负荷,加剧了机件的磨损和损毁。特别对车轮更是不利,跳跃性、拖滑性磨损不说,还提高了摩擦温度,轮胎极易老化和变形,引发爆胎事故。

(五)严禁带情绪驾驶。情感对驾驶来说影响很大,在积极的方面可以调动身心的一切潜力,朝气蓬勃,心情舒畅,敢于克服困难,可以提高驾驶效率;而消极的心情会使驾驶员无精打彩,缺乏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而且不良的心情,会使自制力下降,往往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因此,潜在不安全因素,容易带上思想包袱,不能调理心理状态,容易开冒险车、斗气车、英雄车,从而容易引发事故。看来对一位驾驶员来说,应积极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做好自身的心理疏导,培养多种爱好和兴趣,正确处理家庭和社会人际关系,努力提高自身驾驶水平,养成沉着机智的习惯,积极平衡自己的心理状态,努力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学会宽容、理解和谦让,才能更好地清除驾驶过程中情绪带来的负面的影响。

(六)严禁带病驾驶。驾驶员的驾驶工作是一项脑力、体力兼有的综合性工作,对驾驶员的要求本身要有充沛的体力,旺盛的精力及快速的判断和反应能力,而如果驾驶员带病工作,不仅精力不足、手脚反应慢、大脑思维判断力差,反应迟钝,容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如汽车驾驶员患流感期间驾驶,反应能力比平时下降76%,驾驶员往往不能集中注意力,更不能动态地去锁定环境中的目标,很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再就有些驾驶员病中服用含有抗组织胺类药物的成份,而使驾驶员感到嗜睡,视力模糊、精力分散,更易造成安全隐患而诱发事故。

(七)掌握自身生命节律的影响。人的体力、情绪和智力会始终随着时间作周期性变化是人体生理现象,我们称之为人体生命节律。一般来说,人的体力周期为23天,情绪周期为28天、智力周期为33天,并且三种变化以正弦曲线变化,有高潮期和低潮期。在高潮期人的精力充沛、情绪高涨、思维敏捷,记忆力强,反应能力好、采取措施也迅速;而在低潮期往往表现为情绪低落,反应迟钝、记忆减退、工作效率不佳,还易疲劳,且心理平衡能力差。

另外,高潮期和低潮期的过渡阶段有临界期。由于这时人的生理,心理变化激烈、协能功能下降、注意力也不集中,判断力也差,这时也不适合驾驶或者说应谨慎驾驶。

二、驾驶员要具备良好的观察和适应环境能力。

(一)驾驶员要具备良好的观察。按照心理学的原理来解释,观察是意识知觉的高级形式,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比较持久的知觉;观察不是一种被动的、消极的知觉过程。在观察中,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和知识经验来指导自己的观察活动。观察不仅仅是观看,还包括观看后的判断。

1、驾驶员要学会正确的观察方法,作为汽车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的观察行为是有目的性和指向性的。他主要是观察道路上的人车动态,而不是观察道路上行人、骑车人的穿着。观察行人、骑车人的目的是为了判断这个行人、骑车人是否会横穿马路,是否影响行车的安全。当然,驾驶员在观察差距上的人与车动态时,总是通过由近而远的方法。因为,当道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为离你的车越近,就越容易发生危险,距离越近往往会措手不及。所以驾驶员在行车中的观察必须由近而远。其次,驾驶员观察的对象还应当包括动态目标和非动态目标。动态目标是指道路上汽车、拖拉机、行人、畜力车、人力车。非动态目标是指道路上的标志、标线、信号灯、桥、坡道、弯道等。

2、驾驶员要学会借助后视镜全方位观察,驾驶员坐在车里视野有限,单凭肉眼通常只能看清前方的情况,对于左、右和后方的情况只能借助车内后视镜和2个车外后视镜了。而一些驾驶动作,如转向、倒车、并线和超车等,必须借助后视镜方能安全完成。因此,要学会通过后视镜观察路况,进而实现“眼观六路”。特别是对于一些驾驶货车的驾驶员,学会用后视镜观察路况尤为重要。在实际驾车过程中,新手往往是紧盯着前方,而忽略了左、右、后、上和下5个方位,那么如何才能做到“眼观六路”呢

在保证车辆在车道中央行驶且路况不甚复杂的情况下,强迫自己将紧盯着前方的目光移出一些,用眼睛的余光分别观察3个后视镜、路面及车辆前上方,保持你的中心视野能扫视到广阔的路面状况--前、后、左、右、上和下。前方观察要尽可能远;后方观察靠中、左和右3个后视镜,看到后方所有车道上跟车的距离和速度;左、右观察从路的最左到最右,包括对面来车,左、右路边的停车、行人和路口里欲转出的车辆;往上看要看到路牌和信号灯;往下看要看到路面标志线和路面障碍。

在扩大视野的过程中车速不宜过快,而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逐步扩大观察的范围。

路上开车长时间凝视一个物体很危险。因此要锻炼自己的目光移动,不要太专注于某辆车(如前车)或其他事物,要学会走马观花。另外在并线或超车前,要经常探视反光镜,避免盲区的影响,随时掌握汽车后面的情况。

(二)驾驶员要具备适应环境的能力,天气的因素对行车安全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天气、环境都在发生相应的变化。驾驶员应根据环境、天气的变化来适应各种不同情况下的驾驶。比如夏季天气炎热,开车极易疲劳,此时我们应合理安排好出车时间,保证有足够的睡眠,行车中一旦感到疲劳或不适,应立即找个安全合适的地点适当休息,待疲劳消除后再行车。如果在冬天,天气寒冷,人的手、脚易麻僵,反应也较迟钝。此时我们应注意防寒保暖,坚持中速行驶。如遇到冰雪道路,路面较滑,附着力下降时,应当减速慢行,与前面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果遇到雨、雾天气,视线不清时,更应注意行人、骑自行车者的动态,主动避让,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开赌气车。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三、要保持车况良好,杜绝带故障出车。

车辆是执行驾驶员意识的工具,如果不认真爱护保养它,车辆存在故障,它就不听你的使唤,甚至与你唱反调闯大祸。因此,车况的好坏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该做到不管时间多紧,任务多重,都要坚持车辆的保养制度、年检制度,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都要勤检查,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哪怕是一个螺丝的松紧,都要及时处理,自觉养成或做到心中无数不出车,故障不排除不出车的良好习惯。

四、要反对开快车和盲目开车,确保足够的临危反应距离。

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这是驾驶员从数万计次血的教训中总结出的名言,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道路越修越好,如何合理控制车速是我们驾驶员必须探索的一个课题。事实表明,车速越快,处理紧急情况的时间就越短。如果在行车中,一旦出现行人、自行车横穿马路等瞬息万变的道路交通状况时,就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正确地感知和判断处理情况,这样一方面将会丧失避险的最佳时机,另一方面,一旦发生事故,其撞击力增大,将会加剧人员的伤亡和加重财物的损失。

因此,正确把握好车速,是减少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作为驾驶员要以对社会、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起“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当慢不快,能快不超”的驾车理念,合理控制车速。行车时,要不受其他乘坐人员或领导的干扰,牢记控制车速保平安的安全观,使自己有一个自由宽松的思想天地和从容不迫的驾驶余地,使乘车者有安全感。

五、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掌握和提高过硬的驾驶技术。

驾驶技术是无止境的,过硬的驾驶技术也可更好地避免事故的发生。熟练的技术和过硬的本领来自于平时的认真学习和经验总结,来自于实践中的不断探索和知识的更新。俗话说“开车容易,开好车难”。比如,超车,它是驾驶工作中比较复杂和技术性很强的一套动作。首先,要掌握时机,估计被超车速度,根据自己车的速度,判断对面车辆速度以及安全距离、道路状况、行人及其动态等。如果盲目超车,就会引起交通事故。此外,过硬的技术还来自于以往驾驶经验的总结提高,善于吸取他人交通事故的教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才能尽量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安全行车不仅是我们驾驶员综合素质的检验,也是摆在我们驾驶员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只要我们全体驾驶员引起高度重视,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安全行车的经验教训,真正做到“汽车一发动,心中装着群众,油门一踩,安全脑中摆”,交通事故的发生将会减少,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将会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样才能为社会安定、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毕节市顺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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