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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我们的企业运营中,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不仅是法规的硬性要求,更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稳定运行的关键所在。安全制度的存在如同一道防护屏障,它预防潜在风险,确保作业流程的合规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维护企业的声誉和经济效益。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明确职责:定义各部门及员工在化学品管理中的角色和责任,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安全义务。

2. 储存规定:详细说明化学品的储存条件,如通风、防火、防泄漏等措施。

3. 操作规程:列出化学品的正确处理、搬运和使用步骤,防止误操作。

4.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化学品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对策略。

5.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需留意以下几点:

- 制度更新:随着法规变化和技术进步,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 实践反馈:收集员工对制度执行的反馈,优化不适用之处。 - 记录保存:妥善保管安全检查记录,便于追踪和改进。 - 审核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是对企业责任的体现,也是对员工安全的承诺。我们每一位管理者都应当视其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制度的落地生根,为企业的安全保驾护航。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第1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

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2各有关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

4.1.1主要内容

4.1.1.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4.1.1.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4.1.1.3运行控制情况。

4.1.1.4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1.1.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4.1.1.6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

4.1.1.7有关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

4.1.1.8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4.1.1.9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安全监督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处置等管理情况的监督)

4.1.1.10作业环境的监测

4.1.1.11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参数中现场状况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实施。

4.1.1.12岗位、个人防护管理和使用情况。

4.1.1.13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4.1.1.14对以往事故、事件、不符合及违章情况的统计记录。

4.1.1.15安全标准化自评记录情况。

4.1.2安全检查类型

4.1.2.1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的指令性检查。

4.1.2.2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a、综合检查;

b、季节性检查;

c、日常检查;

d、专业检查;

e、本公司各级人员的检查;

f、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与监控;

g、不定期随机检查;

4.1.2.3安全标准化自评。

4.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

4.2.1安全部负责协助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指令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整理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2.2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生产单位对可能造成事故或事件的新工艺安全参数和安全方面的关键特性,按照工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例行日常检查,并予以记录。

4.2.3综合检查

4.2.3.1公司每季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部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按本制度4.1.1进行,检查结果由安全部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2.3.2各单位每月开展两次次综合性检查,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为各单位有关管理人员,检查按本程序4.1.1进行,检查结果由各单位安全员汇总并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2.3.3各班组每周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由班组长按本程序4.1.1进行选择性的检查,检查结果由班长汇总,并记入《班组活动记录》。

4.2.4专业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三次。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4.2.5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单位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2.6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班组岗位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班组和岗位从业人员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特别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逐级报告有关职能部门解决。

各级管理人员,如基层管理人员及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

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科学、规范的开展检查活动。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2.7作业环境监测

安全部每周对作业环境的有毒、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存档。

4.2.8重点岗位的作业人员健康查体由劳动督察部、职工医院组织,一年一次。

4.3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和不符合项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按《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执行,安全部对所采取隐患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5.相关文件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6.相关记录

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隐患整改通知单

班组活动记录

安全通报

第2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条例》,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

3职责

3.1行政部为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口政府部门组织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办理和审查。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的具体管理。

4内容

4.1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4.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4.3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

4.4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5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4.6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并向被委托方说明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

4.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产生的压力和外部压力,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渗(洒)漏。

4.8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严格遵照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和规定作业。

4.9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和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同时必须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

4.10各单位要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台帐,随时掌握危险化学品情况。

4.11行政部定期组织运输车辆和人员进行资质审查。

4.12行政部不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督促遵照相关法规作业。

第3篇 二小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滩八二小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第4篇 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

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一般安全防范措施以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发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二、引用文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06

三、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中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八大类化学品。

四、职责

1.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作业者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及考核。

2.物资采购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并提供新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能资讯。

3.生产技术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公司检验。

4.财物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及管理。

5.生产技术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6.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生产技术部、财物部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进行火灾事故的紧急救援,生产技术部(义务消防防队员)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紧急求援。

7.总经理负责新的危险化学品购批。

五、管理内容

1.危险化学品作业者的安全教育。

(1)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员工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2)新的危险化学品作业者必须在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1)危险化学品归口由总经理购批,财物部应掌握供方准确资讯,确保危险化学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危险化学品的研发部门应不断改进工艺,应尽可能采用非危险化学品代替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危险性较小的化学品代替危险性大的化学品。

(3)购进的危险品须经生产技术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拟准备首次使用的新的危险化学品,须提交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性能的理化参数,报技术核验后给予采购。

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贮存

(1)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一般安全要求。

1危险化学品仓库无论规模大小,按其使用性质,必须专用。

2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设计规范,结合昌平地区气候特点,还应有完善的防雷设施及静电接地系统。

(2)危险化学品贮存的一般安全要求

1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储存,堆放时堆架之间的主要通道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2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曝晒会发生分解的危险化学品,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低温或高温处贮存,严禁在露天场地贮存,对少量必须在露天场地临时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一定要根据该物品的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凡是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低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同一贮存室内存放,避免混存,绝对禁止同库或同一区间共同贮存的物品有:氧化剂与易燃易爆物品,自燃或遇水燃烧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等。

4库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许使用非防爆电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通风、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库区内的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应做到定期检查、维修,保持正常、急需时用。

5库区应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清除,用过的棉沙头、碎布,应放在指定地点妥善保管、定期处理。

(3)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部门为财物部

1危险品仓库管理部门的职责:

a.财物部主管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并张贴在工作场所显眼位置;

b.负责危险化学品仓库防火、防泄漏安全管理;

c.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库存的采购计划控制;

d.负责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安全管理;

e.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f.负责向企业安全委员会报告危险品仓库管理状况。

2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状况报告

由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责任人定期向部门报告一次危险化学品仓库库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a.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库存量;

b.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和使用及废弃情况;

(4)生产技术部应配合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程序要求作业,防止事故的发生。

1建立和健全物品、人员、车辆出入库的管理制度,装卸、搬动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2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入库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包装、数量及危险标志并做好登记。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检验并有相应的合格检验报告才能验收入库。

3做好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维护。危险化学品入库后要根据其危险特性分类及物理化学特性和包装情况做到合理的贮存、妥善保管。

4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工作:

a.发料要有凭据,认真核对各种发料凭证,实行限额发料。

b.发料要按危险化学品进仓库先后顺序,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c.经常或定期做好清仓查库工作,避免物资短缺和超储积压,杜绝因储存期过长发生变质或引发事故。

4.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装卸和运输

(1)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人员担任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和运输工作。

(2)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作业时应安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

搬动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撞击、挤压、倒置和摩擦,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穿带钉的鞋。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3)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对仓库、汽车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

(4)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阻火器。槽车在卸货前必须与贮存区固定静电接地系统对接,释放静电,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停放及进行修理。

(5)运输易燃和可燃物品的车辆,必须配有灭火器,随车人员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危险化学品装车时,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严禁人货混装。

(6)装运过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卸车后

要进行清扫,对库房装卸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内容,危险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范事故发生。

(2)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其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防毒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后需由指定的红树林公司回收,不得随意露天摆放或将残余物随意倾倒。

(5)使用后的废料不得随意倾倒,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中,由指定的红树林公司回收。

六、相关文件

《防火、防毒、防爆、防尘管理制度》aq-bzh-17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aq-bzh-13

第5篇 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开磷合成氨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三、危险化学品定义及分类

1、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bg13690-1992),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将危险化学品分为7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四、管理职责

1、采购部负责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及与相关方的沟通协调。

2、物资储运部负责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3、生产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储。

4、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化学品采购申请的审查。

5、设备管理部门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容器的定期检验。

6、质量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各项指标的分析与检测。

7、 安全环保部安监室参与新增品种化学品以及剧毒品申购的审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对有关化学品的各环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基本原则

1、我公司范围类储存的一切供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只供公司生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不得经营和转让。如确需对外调拨,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责任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保证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3、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必须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

4、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废弃处置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申请数量采购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试剂,不得超量购买,更不得无计划采购。

6、危险化学品库及储存设施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7、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容器按时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8、各部门必须对使用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建档。

六、危险化学品的计划、审批与采购程序

1、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材料申请计划,经审批后交采购部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2、所有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药品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单独填写材料申请计划,不得与其它物资混报。

3、剧毒和爆炸危险物资申请计划要详细写明用途,使用部门应按实际使用量申请,随用随报。因工作需要,申请使用灭鼠剂等非生产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购,一次用完。不得申请、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药品。

3、剧毒化学品必须在安监室备案,按规定办理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采购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化学药品,采购员应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由专人向有经营许可证的专营单位或商店购买,不得超量或无计划采购。

5、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不得采购没有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化学品;采购进口的化学品必须索取中文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装卸

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办理运输通行证,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

2、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及押运人员应定期培训,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运输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3、化学危险物品的交接,必须由运送、采购、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和交接,确认标签、标志、包装完好无损后,各方人员方可签名办理移交手续。对于标签不全、标志模糊不清、过期、包装破损的,应原样退回,不得移交入库。

4、运输、装卸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不得撞击、拖拉和倾倒。

(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相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装混运。

(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气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装运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必须有专人押车和装卸。

八、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和相关技术要求,在库房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2、贮存建筑除符合国家消防、环保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外,其采暖的热源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电热取暖。

3、贮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消防、防火、防爆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有关规定,并处于良好状态。

4、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要远离火源,符合安全要求,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配备防护用品与消防器材及专门工具。

5、化学试剂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的保管人员,必须具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和安全防护知识,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储存地点的设置

(1)化学试剂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要做好防盗工作。

(2)氧气、乙炔、压缩、液化气体、油品、易燃物品等气体储存应远离其它库房。

(3)普通大量使用的化学药品,在使用现场具备储存条件的,允许在生产现场存放。

(4)库房内有醒目的、足够数量的严禁吸烟和严禁使用明火的警示牌。

(5)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消防设施、器材应专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应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剧毒和具有整体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剧毒、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开储存在保险柜内。

②严格实行“五双”、“六对头”管理规定,“五双”即: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六对头”即购进、库存、领用、发出、退回、销毁与帐目要对头。

③其储存量、流向和用途应如实记录。

7、危险化学品按gb 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的规定,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并由醒目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可混放。

8、凡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无标签的危险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

9、化学药品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适时通风,防止变质、自燃或爆炸事故。对泄漏、变质、过期不能使用,需要销毁的物品,按规定办理申报、批准手续,经核准后报地方有关机构统一销毁。

1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11、除本细则规定的具有储存资格的部门和班组之外,任何部门和班组、人员不得私自储存任何化学试剂、药品、油品、压缩和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更不得私拿、私用或转借、赠送他人。

九、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的领取和使用

1、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以最小量申请、领取和发放,不得虚报多领或随意多发。

2、非连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以一次使用量或一个最小包装为限领用,剩余药品必须如数交回库房。

3、普通化学药品,允许使用部门、班组、质检室保存一个最小包装量。

4、运行岗位和其他连续使用危险化学品、试剂的岗位,以一周使用量或一个最小包装量领取。

5、领用剧毒和具有整体爆炸性的物品,还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领用时填写“剧毒物品领用申请表”,详细注明使用毒品名称、用途、数量、时间、地点、使用人等,所领药品一般不得超过一次用量。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和中控部部长审核后,方可发放和领用。

(2)发放时每次须详细记载使用毒品名称、用途,数量、时间、地点、发放人、使用人等,并按照有关规定签名。记录台帐要保存两年以上。所领药品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实验的最低使用量或一个最小包装。

(3)领取时必须由申请使用人领取,严禁代领。由两名专管人员同时领取,并在库房登记卡上签字。

(4)使用剩余的剧毒品,应由两名专管人员负责返库,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或找他人代为返库,不得在使用场所过夜。

(5)各种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药品,改变日常用途,因公司工作确属需要而领用的,必须办理使用申请单,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发放。

(6)公司储存的各类化学药品、配制的试剂,只供公司范围内生产或非生产工作需要,严禁个人私带、私存,更不得转借、变卖他人。

(7)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变质料以及使用的容器应集中收集在一起,统一处理至符合环保要求,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

6、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按相应危化品特性做好个人防护(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并在现场标识),并为使用人员提供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告知应急措施。

7、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严禁跑、冒、滴、漏和乱排乱放。

8、剧毒化学品丢失或被盗的,要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及负责人,并由公司向公安部门报告。

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的处置与销毁

1、车间(含质检室)不得随意丢弃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并对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的数量、流向、责任人等如实记录。

2、因失效、过期等原因不能使用,需要销毁的任何化学药品、试剂、包装物,均不得私自自行处理,应由使用或库管员填写报废申请,注明名称、数量、性质(危险化学品分类),上报质检室、安监室审核后,属于一般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安监室审批意见处置;属于剧毒等具有严重危害性质的物品,应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报请政府安监、消防、环保部门同意后,统一妥善处置和销毁。

3、对不能回收且存在污染危害的危化品包装物由所属单位经无害化处理,经安监室审批后销毁;无危害能够回收的包装物由采购部负责处理。

十一、事故预防

1、毒品、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爆炸品库应经常性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剧毒化学品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应当向国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3、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事故演练。

4、储存、运输酸、碱、燃油的容器,定期进行检验,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6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入厂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维持良好的厂内外交通安全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内蒙古汇能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域,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

3 工作程序及职责

3.1物资营销部

负责审核购买危险化学品(lng、液氧、液氮、硫磺等)单位的相关资质。负责提前一天将购货单位名称、经营/运输许可证号等必备资料准确传递给相关车间的综合管理员。

3.2综合管理办公室

3.2.1负责对所有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登记,确保其安装有合格的阻火器,且处于投用状态,并严格按照附表(一)的内容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同时严格要求其按照附表(二)中的指定路线行驶。

3.3.2负责严格控制生产区域内lng运输车不超过8辆,并确保厂区东门外道路的行车畅通和安全,严禁任何车辆在东门外道路上停留。

3.3危险化学品充装车间

负责在充装作业前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按照附表(三)中要求的内容逐项检查和确认车辆的安全状况。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充装作业。充装检查表由车间存档备查。

4 装卸车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7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凡生产、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岗位和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由安环处、生产处、总工办、设备处等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现场的科学管理和技术指导,并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搞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巡检,保证各种生产设备处于完好和有效状态。

5.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

6.加强对安全设备的检查,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器材,定期演练,提高对各种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

7.液氨的出售与购进,均要严格执行公司液氨槽车充装管理规定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

8.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及配套设施,要定期检测,检测结果要存入档案。

9.各车间对危险化学品的防护器材要配套齐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车间防毒器具管理规定》的要求,出现或造成不良后果均要追究车间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第8篇 码头装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码头装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核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码头作业活动,禁止在码头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三条 在码头装卸危化品,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在每次装卸危化品作业前,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在装卸危化品作业过程中,若管线和(或)静电接地点进行了更换安装,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危化品装卸作业。

第二章 组织措施

第四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信息沟通。

第五条 每船危化品运抵码头时,由安全部门、保卫(消防)部门、仪电管理部门、供运(运管)部门对码头及危化品装卸作业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安全检查,并共同审批码头装卸危化品安全作业许可证。同时,应加强不定期抽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 物管处(十四车间)对码头装卸作业负全面责任,并按照部门安全检查表实施日常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申请办理码头装卸危化品安全作业许可证;应做好码头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组织安排;加强码头汛期检查、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条 供运(运管)部门应加强与船主、承运方等企业相关方的信息沟通,敦促其遵守本制度,确保码头装卸危化品安全。

第三章 人员的要求及安全防护

第八条 码头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九条 码头作业人员禁止作业前4小时内、作业中饮酒。

第十条 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槽罐上作业人员站在上风向并戴好防毒口罩,船上作业人员须穿戴好救生衣。

第十一条 轮换作业休息人员在指定地点休息。非工作需要人员禁止上船。作业人员禁止在长江里游泳、洗澡。

第十二条 在危化品装期间,船上除作业人员外,其他非船工作人员均应撤离船体。

第四章 设施的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 码头的设施设备应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参照jtj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第十四条 液体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管道应采用金属软管。并作好防静电处理。

第十五条 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业区域,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防爆工具。

第十六条 应设置消防水系统,配置足量与危险化学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 应配备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并保持完好。

第十八条 应配备污水、废弃物及防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器材(围油栅、江边围堰等),并保持完好。

第十九条 危化品包装标志应规范、醒目,与实际包装件相符。

第二十条 码头应保持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无绊倒物障碍。

第五章 防雷、防静电措施

第二十一条 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业人员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作业期间严禁穿、脱衣、裤。

第二十二条 易燃易爆危化品卸载或取样前、灌装完后必须静置5分钟以上时间,然后才能从事其他作业。

第二十三条 装运或输送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车体、船体、泵体、管线作等电位连接;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槽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达到静置时间,封闭罐盖以后进行;静电接地点和跨接点必须规范、牢固好用,防雷、防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第二十四条 由专业人员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经现场安全负责人确认后,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装运或输送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船体、泵、管线连接程序为先连接接地线后接管线,拆除程序为先拆管线最后拆接地线。

第二十六条 易燃易爆危化品灌装车辆的静电消除链(带)应着地。

第二十七条 易燃易爆危化品灌装时,注入管伸入槽罐底部,距离罐底不得大于20cm,在注入管未侵入液面前,其流速应限制在1m/s以内;灌装流速小于3m/s(灌10t至少18min以上);灌装量应低于罐体人孔颈底部5cm。气温大于30℃时,灌装前先对罐体喷水降温。

第二十八条 高温(35℃以上)、大风 (六级以上)、雷电天气时停止作业。

第六章 防火防爆措施

第二十九条 作业现场50米范围须设置警戒线、警戒标志,严禁闲人进入。

第三十条 进入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业区域必须关掉手机,禁止携带烟、火种;通讯应在值班休息点使用,照明充足并安装在警戒线外。

第三十一条 在装卸时,码头及警戒区域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火源。停止船上的所有明火作业,包括做饭用的电饭煲,烟火交至岸上值班点保管。

第三十二条 危化品装卸作业的安装、检修、操作、拆除等作业过程中,须轻拿轻放,动作平稳。

第三十三条 采用金属软管装卸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软管与码头地面及其它设施设备之间的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第三十四条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罐装速度,正确使用设备,消除脏、乱、差、漏,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五条 灌装车辆必须戴好火星息灭器,严禁在危化品作业现场修车。

第三十六条 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现场监护人员要定时用可燃气体监测仪测试现场可燃气体浓度。

第三十七条 危化品作业现场放置规定数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沙箱等)。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作业时,消防车到现场监护。

第七章 应急救援

第三十八条 由物管处组织制定码头装卸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批准后实施,并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作好演练记录,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第三十九条 危化品灌装前及作业过程中,对系统进行仔细检查,严禁泄漏,并采取靠江边垒适当高度的河沙围堰等防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

第四十条 灌装车驾驶员不能脱离作业区域,作好应急准备,紧急情况下安全迅速将车驶离码头。

第四十一条 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巡回检查危化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物料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第四十二条 装卸作业过程中,若发生火灾、重大泄漏及其它按操作规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向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支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第9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负责执行岗位职责,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和义务。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运输及销售等人员在相关工作交接方面应严格遵守采购合同管理。经领导批准的由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签订的采购(或销售)合同(内容含供货单位、品名、质量、数量、用途、包装要求、价格、运输方式及到站等)至付款后,合同副本交仓库管理人员、提货单交承运单位提货,货到由仓贮管理人员根据合同验收。

3、根据合同副本验收由运输单位送来货物无误后,签收回单并开具入库单,交采购员办理报销手续,记录入库台帐。

4、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在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交仓贮管理人员一份。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复印件由销售人员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送交用户。

5、采购(销售)人员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委托协议时,要求承运方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书、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证书。

6、采购人员、销售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及运输单位,均应妥善保存危险化学品的供货合同、运输协议,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

7、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对剧毒危险化学品还应做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对运输和出入库及仓库保存期间发生的包装破损、丢失、被盗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报区安监局及当地派出所备案。采购、销售、仓库管理人员、运输人员均应及时处理事故,不得拖延、推诿。

第10篇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保管、出入库、安全要求

1.1 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应隔离贮存,更不准与食物、医药等同库贮存;

1.2 化学危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通风口;

1.3 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1.4 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应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1.5 化学危险品库房的安全间距,应根据性质、规模和贮存物质的危害程度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1.6 化学危险品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装置,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

1.7 为了确保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应加强门卫,严格出入制度,容器的包装要密闭、完整,对破损的泄漏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仓库严禁烟火。

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2.1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2.2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3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2.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2.5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2.6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2.7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2.8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2.9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10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2.11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2.12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3.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3.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3.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3.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炉要稳;

3.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3.12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3.13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4、装卸作业要求

4.1包装件装卸作业要求

4.1.1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

4.1.2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郑。同时,必须做到:

4.1.2.1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

4.1.2.2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

4.1.2.3装载平�,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4.1.2.4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4.1.2.5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

4.1.3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4.1.4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

4.1.5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靠;

4.1.6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4.2液体物料的装卸作业要求

4.2.1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

4.2.2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车辆需爬坡卸料时,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4.2.3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在阴凉通风处进行,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

4.2.4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

4.2.5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2分钟后取样卸料;

4.2.6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4.2.7充装过程中时刻注意槽车液位、压力,坚守现场,随时处置突发情况;

4.2.8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11篇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制度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 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 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 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6.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安远县塘村学校

2022.9

第12篇 危险化学品毒害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种类以及在采购、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定义和范围

第四条

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五条

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

2.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3.需要特别防护。

第六条

公司主要的危化品种类详见公司《危险化学品目录》(见附件)

第三章危化品的采购管理

第七条

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第八条

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第九条

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

第十条

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采购部应当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档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第四章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修建危化品场所,必须将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平、剖、立、水、电、气、施工等图)报消防部门审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十二条

危化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三条

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

第十四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张贴危化品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五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第十六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

危化品库管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危化品的运输管理

第十八条

在厂区内运输危化品时,前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危化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

运输危化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化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化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

第13篇 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或科室提出计划,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四、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的使用数量。核定数量由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建立岗位职责、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使用、处置等完整记录。

六、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贮存,严禁混合贮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或科室统一集中回收,按医疗废物处置原则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八、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执行分级责任制管理,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和科室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包含药学部、总务科、医学装备科对相应使用危化品科室进行每月定期督导、监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评价(质量控制),上报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危化品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

九、医院将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按照院科两级目标责任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规定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附件:1.危险化学品清单、分布图

2.危险化学品考核方案

____医院

2023年9月22日

第14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ⅰ2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各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本的规定,各生产单位应当在本汇编的基础上,根据各生产、使用单位的特点,制定出具体且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等的规定。

1.1进入企业安全教育。编写要点如下:

1.1.1明确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1.2明确新职工(含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承包商员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企业人员等)均须经过本企业、分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1.2.1一级安全教育(企业)。由劳资人事部门组织,安全技术、职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等;(2)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及典型事故案例;(3)安全、卫生、职业病预防知识和要求。

1.1.2.2二级安全教育(分厂)。由分厂厂长负责。内容包括:(1)分厂生产技术特点、工艺流程、设备性能;(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预防;(3)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1.1.2.3三级安全教育(班组、工段)。由班组(工段)长负责。内容包括:(1)岗位特点、任务、设备性能、操作注意事项和岗位事故案例等;(2)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岗位操作法等有关制度、应急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使用等。

1.1.3明确进入企业参观人员也应进行安全教育。

1.1.4明确安全教育时间,按照《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1.1.5明确转岗、内部调动及离岗半年以上的,应按新职工对待。

1.2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编写要点如下:

1.2.1明确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定期研究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1.2.2明确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教育(包括授课、学习、会议、布置工作等)。

1.2.3明确定期进行班组活动,做好记录。

1.2.4明确在重点项目、特种作业或大修前,应进行安全教育。

1.2.5明确发生各类事故时,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原因、责任,通过“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

1.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编写要点如下:

1.3.1明确凡从事(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高处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操作;(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3.2明确按照规定要复审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1.3.3明确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1.3.4明确安全无小事,发生未遂事故后,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举一反三”,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1.4安全教育考核。编写要点如下:

1.4.1明确法定代表人、经理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同时应进行安全考核。

1.4.2明确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有关职能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同时单位应进行安全考核。

1.4.3明确单位内其它领导(含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由劳资人事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考核内容为:(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2)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单位生产工艺和特点,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处理原则;(4)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分厂(车间)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5)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1.4.4明确单位内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分厂(车间)负责,考核内容为:(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2)本分厂(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本分厂(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应急救援处理原则;(3)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5)

第15篇 氧气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同样适用于第三方使用管理。

第三条 引用/应用标准

《中化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第四条 定义

(一)危险化学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化学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物品、腐蚀物品中部份易燃易爆化学物。

(二)危险化学品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剧毒化学品目录》为标准。我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空气(压缩的)、空气(液化的)、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

氮(液化的)、氩(压缩的)、氩(液化的)、四氯化碳、氨(液化的,含氨>50%)、硫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安全部门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监管部门,负责具体的监督、报批、检查、考核、落实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负责督促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制定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厂区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编制危化品的应急预案。

第六条 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操作人员严格按标准和制度履行职责。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组织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厂区运输、容器的安全管理与检查。负责组织危化品事故的应急管理。

第七条 设备部门负责危险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和日常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标准保证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设施安全,并落实隐患整改。

第八条 为我公司协作的合作商负责提供所进危险化学品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或有关化学品的性能说明,及安全注意事项等标识,并提供相关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对危险化学品合同的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 各部门主管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生产、使用、储存、处置的危险化学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生产、储存的车间、化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卸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使用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应当按规定设立“危险化学品标志”,按有关要求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危险化学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危险化学品特性及安全要求,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在危险化学品操作岗位存放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一)危化品储存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标准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并由专人管理。危化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化品应当进行定期检查。

(二)危险化学品试剂应贮存在干燥、清洁的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毒害化学试剂(或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它危化品必须指定专用地点单独存在,实行双人双收、双人保管制度,并将毒害化学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情况报安全部门备案。

(三)对毒害化学试剂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要如实记录,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防止被盗、丢失或者误发、误用。发现毒害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四)生产现场存放地点应经公司安全部门、生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设置,存放环境必须符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五)危化品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六)危化品实行入库首检,保证入库危化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无泄漏、标识清晰。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一)使用单位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危险化学品登记,领耗台账(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等内容)。

(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要求执行,应熟悉相关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必要时操作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使用专用器具,防止泄漏、遗撒。

(三)取用腐蚀品、氧化剂时,应戴上防护手套和防护面罩等,严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的购买

(一)因生产需要购买、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填写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表,并经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购买。

(二)购买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验收入库时,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执行,严禁不合格产品入库;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对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第十五条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一)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卫措施,防止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和安全部门报告。

(二)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将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安全部门备案。

(三)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管理考核办法

第十八条 违反以上管理内容的,按照《包头市天宸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责成责任部门上报整改措施。

附件:

1、危险物品使用台帐

2、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表

3、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表

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5、危险化学品检查记录

6、危险化学品巡线记录

7、危险化学品巡线记录

第16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检查制度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有效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与使用秩序,根据《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合检查方式

(一)定期联合检查。根据厂有关安排,厂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针对厂内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等厂的联合检查,并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范围。重点检查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二)专项联合检查。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领域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如涉及多个单位,由危险化学品安全联合检查领导组提名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专项联合检查。

(三)临时性联合检查。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或有关部门接到举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如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可由安全联合检查领导组指派负有主要职能的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临时联合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联合检查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资源共享、联合行动的优势,实施有效的联合检查工作机制。

(二)联合检查活动应有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活动结束有总结。总结材料应抄报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时,在活动结束后3日内将检查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厂联合检查领导组备案。

(三)联合检查活动中,各联合检查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检查程序。

三、具体检查考核执行厂《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

四、相关单位参照本制度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第17篇 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病理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和环境安全。

2、 使用范围 病理科。

3、 废弃标本的处理

(1) 处理制度:

1) 病理标本在取材后标明日期,放于标本柜内(冷藏更好)。

2) 按行业规范,报告发出2周后由专人负责处理(本科室4周)。

3) 按生物标本处理要求,废弃标本经火化处理。

(2) 处理流程:

1) 医师取好材后将标本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2) 将装好标本的黄色垃圾袋放入专用盒内盖上盖子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3) 将装好标本的专用组织盒放入标本储藏室柜内。

4) 工人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标本箱,清理到期的标本。

5) 将到期废弃标本运至后勤指定地点,与管理人员签字交接。

6) 管理人员通知殡仪馆,将废弃标本作火化处理。

4、 医疗废物的处理

(1) 处理制度:

1) 医疗废物必须放入贴有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

2) 放置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必须使用黄色垃圾袋。

3) 医疗废物由病理科工人负责收集。

4) 收集后的医疗废物由工人运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5) 公司派专人收取,并作焚烧处理。

(2) 处理流程:

1) 工人将装有医疗废物的黄色垃圾袋袋口扎紧,用封条贴住袋口。

2) 每天上午7:00与下午4:00运送到后勤指定地点(医技楼后面)的接收人员交接,放入其提供的黄色医疗废物运输箱内,贴上封条,最后签名确认。

二、病理科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制度

1. 目的 建立规范的危险品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操作程序,确保危险品使用的安全。

2. 范围 病理科技术室。

3. 责任人 病理科技术室全体工作人员。

4. 危险品的进货、保管、领用和使用制度

(1) 熟悉各种危险品的化学性质,遵守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条例,根据化学性质进行分类保管和使用。

(2) 病理科危险品仓库由指定的专人(双人双锁)负责保管,少量领出也需要领出者放入小型防爆(安全)柜内上锁保管。

(3) 危险品管理员负责化学危险品的请购、接收、清点、检验及储存保管。

(4) 易燃物品要定量统一购置,存放于危险品仓库防火防爆柜内。有毒有害试剂应放于专门的安全柜内。腐蚀化学品(酸、碱)应分别储存于放置耐腐蚀的塑料盘的安全柜内,不得存放于水槽下,防止潮解。注意不能再同一区域内存放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试剂分开储存。剧毒物品应放入保险柜内(必须双人双锁管理)。存放危险品的房间必须单独、密封并安装防火门。安全柜、防火柜必须有通风管道,将可能产生的气体排出室外。

(5) 危险品存放柜和门上都应该张贴反映存放的危险品性质的标识以及危险品的名称。

(6) 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使用指定托盘。

(7)配制危险品时应做好防护措施,穿隔离衣、戴防护眼镜、口罩、帽子、手套。

(8)配制人员需请保管人员打开防火防爆柜,取出药品,每次必须对使用量、剩余量进行记录并签名。

(9)配制人员将领出的危险品放入临时小型防爆柜内,贴上打开日期、有效期(乙醇、二甲苯、丙酮、甲醇打开后有效期为1年,如果出现沉淀,就不能再使用)和经手人,然后上锁。

(10) 在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11) 在使用腐蚀性物品的场所设有合适的急救沐浴设施和洗眼装置。

(12) 在配制强氧化性酸或强碱时必须使用广口烧杯,以防止溶液产生大量热量或气体,待配制溶液稳定后方可放入溶液瓶中。应该在通风设备良好的操作台上配制。

(13) 保管人员根据危险品使用剩余量进货,严格控制实验室内危险品的总量,一般存量控制在3周左右。

(14) 进货后检查合格证及试剂瓶的完好性,登记并分类放置危险品(放入防火防爆柜内),上锁。

(15) 为确保购置试剂质量的稳定性,必须选择国内知名、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每个不同批次的试剂必须检查合格证书、登记并作质量反馈。

(16) 如所使用的试剂、化学药品含潜在的致癌物、致畸物,应该进行明确标识。科主任应告知员工,在接触有潜在致癌物、致畸物试剂或化学药品时应做好防护。

(17) 易燃、易爆液体配制或使用时必须远离明火。

(18) 更换出的废液根据废液处理流程处理。

5. 使用化学危险品的注意事项

(1) 不允许用嘴吸取任何试剂。

(2) 在不清楚试剂间的相容性时,不要将它们混合。

(3) 在使用新试剂前,先阅读msds或向相关负责人咨询。

(4) 稀释时应将酸注入水中,而不能将水注入酸中。

(5) 所有化学试剂在倾注时要缓慢,以防飞溅。

(6) 如果试剂或化学品被允许排放入下水道中,要用清水彻底冲洗管道中的残留,避免丢弃的化学品之间发生有害的化学反应。

(7) 使用玻璃器皿前徐检查诸如爆裂、破碎等明显的受压或损坏痕迹。把上述损坏的玻璃器皿丢于耐扎的利器盒内。

(8) 将玻璃器皿放到清洁区前务必测地漂洗消毒。例如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或者可能是传染性物质,必须保证它们放到清洁区以前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消毒。

(9) 任何在未贴标签的容器中发现的试剂都因该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作废液处理。

(10) 医疗场所不准抽烟,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不允许喝饮料、吃东西以及使用化妆品。

(11) 不允许使用实验室的设备和器具来准备食物和饮料。

(12) 处理实验室标本时不要用水接触脸部、嘴以及眼镜。

(13) 每次离开污染区时,或处理完标本、化学试剂、污染或毒性物质,接触实验室设备后都要洗手。

(14) 在接触化学试剂时,不要将食物、口香糖以及香烟放在口袋中,毒性化学物质的蒸气可以吸附在这些物品的表面。

(15) 不要将食物储藏在实验室的橱柜或冰箱中。

(16) 在使用电话、门把手等物品时务必脱掉手套,以防止可能性的污染。

(17) 养成良好的日常工作习惯,使用完以后,所有的试剂盒仪器都要归位。

(18) 对于在工作环境下可能遇到的不同危险品,采用不同类型的个人防护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包括:

1) 手套:用于保护手免受烧伤、割伤、化学品腐蚀、磨损、电击伤。不同类型的危险品需要不同材料的手套,如磨损用棉质或皮质手套,化学危险品用不可渗透的手套。

2) 护目镜和面罩:用于保护眼睛和面部免受飞溅、紫外线和毒性化学物品的伤害。

3) 防护衣:用于保护身体免受化学或者腐蚀性液体的伤害。

4) 安全鞋和靴:用于保护双脚免受腐蚀性化学物品的伤害。

5) 其他:必须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溢出包和喷淋、洗眼器等设备。

(19) 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损伤时,立刻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并参照相关制度进行汇报和救治。

(20) 任何操作步骤或设备、仪器发生问题,对医疗安全产生影响时都要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及时上报医院质管科。

三、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接受和处理新鲜标本(如手术中需要做冰冻的标本、体液或穿刺细胞学标本和尸体解剖等工作)或福尔马林固定的组织标本等工作均涉及到有关人员的防护,实验器具、工作台面和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处理,以及废弃标本、纱布、棉签、注射器、刀片和针头等的处理及一些传染病的申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 成立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病理科主管医疗的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各副主任、技术组主管和医疗秘书等。

2. 定期举行管理小组会议,讨论科室生物安全问题,监督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 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医院感染和感染防护和控制意识。

4. 组织取材室、细胞技术室及手术冰冻切片室等属污染空间,均安装空气消毒机,取材工作台安装紫外线。

5. 医疗废物的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各类废物的标识、存放和处理,有完备的标本接收登记程序和纸质记录,并有专人负责。常见的四种医疗废物处理如下:

1) 病理性废物:由医院工人负责清运至特定地点进行焚化处理;

2) 福尔马林等液体行化学废物均使用专门容器储存并标记,由具有相关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并处理;

3) 废酒精和二甲苯经回收设备进行回收处理后的残余固体性废物装袋、结扎和标记,由医院工人收集和处理;

4) 损伤性废物存放于损伤性废物专用容器内,由医院专人收集和处理;

5) 感染性废物用有标记的专用袋盛装、结扎和标记,当日下午有医院工人收集,同一处理。

6) 每日取材后、制片后申请单放入消毒柜内进行臭氧消毒。

6. 传染病疫情申报:主要是院外会诊病例中经我科确诊的在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出的必须申报的各类法定传染病病种。

1)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脑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第18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ⅱ3

9、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9.1明确适用范围。

9.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9.3安全检查应涉及的内容:

9.3.1明确安全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或者一般性、专业性的)及检查周期。

9.3.2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安全标志、隐患整改、工艺、检测仪表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9.3.3明确检查内容及记录保存时限。

9.3.4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处理原则。

9.3.5明确对事故隐患下发限期整改要求及复查要求。

10、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10.1明确适用范围(自有仓库和租赁仓库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

10.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如从事危险化学品废弃活动的自有人员、委托单位的人员的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10.3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环节管理的具体内容要点:

10.3.1明确与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签定合同。

10.3.2审验合同文本(安全责任界定、废弃危险化学品品名是否明确)或任务来源。

10.3.3搜集与废弃活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明确实施处理地点。

10.3.4明确废弃处理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

10.3.5明确对废弃处理环节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

1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1.1明确适用范围。

11.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1.3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1.3.1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11.3.2定期进行安全检测、评估、监控。

11.3.3制定应急预案。

11.3.4明确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

11.3.5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11.3.6明确重大危险源上报的内容及要求。

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1明确适用范围。

12.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2.3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涉及的内容:

12.3.1基本情况介绍(企业的周边环境、原材料的性质与数量、生产工艺、人员情况、现有安全措施、管理制度等)。

12.3.2可能事故及其危险、危害程度(范围)的预测(如火灾、爆炸、泄漏、自然灾害等,事故预测应符合实际情况)。

12.3.3应急救援的组成和职责(明确组织机构、内部分工、各自职责、负责人等内容)。

12.3.4报警与通讯(明确报警方式、救援中的相互联系方式、对外信息发布等)。

12.3.5现场抢救

12.3.5.1针对事故预测,确定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现场监测等方案。

12.3.5.2条件保障。包括: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集、物资及器材的供应保障等。

12.3.5.3培训、演练及其记录。包括:对应急人员的培训、预案的演练、预案的修订有明确的要求。

13、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3.1明确适用范围。

13.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3.3明确事故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3.3.1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单位特点,划分事故等级及类别。

13.3.2按事故种类,明确事故的主管部门或负责人。

13.3.3对正在发生的事故,明确报告程序(如当事人直接或逐级上报主管负责人,发生火灾或人身事故应先报火警或医疗救护)。

13.3.4对正在发生的事故,明确处理原则。

13.3.5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性质,确定是否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如属于上报范围,应按照管理规定立即上报。

13.3.6明确上报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13.3.7明确调查程序(一般事故及重大事故分别由谁组织调查、参加单位)。

13.3.8明确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管理者等的处理原则(“四不放过”原则)。

13.3.9明确对发生过的事故进行登记的内容(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情况或经济损失、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

14、安全奖惩制度

14.1明确适用范围。

14.2明确承担主体(考核部门)的职责范围。

14.3安全奖惩应涉及的内容:

14.3.1明确应当受到奖励或处罚的人员及行为(如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等)。

14.3.2明确具体奖惩办法。

14.3.3明确考核方法(如平时的安全检查、抽查、培训考核等)。

15、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5.1明确适用范围(涉及采购、运输、销售等环节)。

15.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如采购、销售人员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15.3购销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5.3.1明确经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

15.3.2明确采购时查验供货方资格的要求。

15.3.3明确销售时对

第19篇 药学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我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订我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全院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所有部门,包括临床科室及药学部。

危险化学品定义: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制定:院感办参考权威机构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结合我院实际使用情况制定目录。我院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根据临床使用实际定期进行更新与修改。具体品种目录见附件1。另附一般化学品目录见附件2。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及储存

5.1由药学部危化品管理组长提出计划,药库采购员负责实施采购。严控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使用数量。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5.2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发放人员应认真做好验收、发放、处置等完整记录,相关记录应当保存3年以上。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分类、分隔储存。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放。库房中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不超过30℃)。应准备好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

6.1全院危险化学品制定统一的警示标识,包括各品种标识、区域标识(见附件3)。

6.2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具备防火灭火知识。定期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然和爆炸事故。注意轻拿轻放,避免碰撞、冲击,防止摩擦、倾倒。

6.3病区的危险化学品领取,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负责清点申领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必须与申请单一致。

6.4病区的危险化学品,实行专柜加锁,专人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的合适基数并做好交接记录。

6.5对于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液、容器要妥善处理,严禁将废液随意倾倒,空容器交回门诊西药房危险化学品管理组,统一回收处理。

6.6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带出护理单元。发现丢失、被盗,应立即报告保卫科。

6.7.危险化学品管理执行分级责任制管理,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科室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包含药学部、护理部、保卫科,对相应使用科室进行每月定期督导、监管、分析评价(质量控制),上报医院保卫科。

培训

对新入职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人员,科室要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明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对人体的伤害及出现的损伤的处理措施,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避免造成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药学部

2023年月日

附件1 医院危险化学品目录

序号

品名

危害性类别

科室

备注

1

酒精

易燃

相关临床科室

2

过氧乙酸

腐蚀

感染科

3

过氧化氢

腐蚀

相关临床科室

4

碘伏

有毒

相关临床科室

5

4%甲醛溶液

有毒

手术室、相关临床科室

6

次氯酸钠

有毒

肾病科

7

柠檬酸

有毒

肾病科

8

戊二醛

有毒

肾病科

9

液体石蜡

有毒

相关临床科室

10

朗索消毒片

有毒

相关临床科室

附件2 医院一般化学品目录

序号

品名

危害性类别

科室

备注

11

口腔黏膜消毒液

相关临床科室

12

白凡士林

相关临床科室

13

呋喃西林抗(抑)菌溶液

相关临床科室

14

抗菌洗手液(易适康)

相关临床科室

15

手消毒凝胶ⅱ型

相关临床科室

16

普瑞来外科洗手液(蓝)

手术室

17

普瑞来外科手消毒液(白)

手术室

18

20%软皂溶液

相关临床科室

19

口腔黏膜消毒液

相关临床科室

20

白凡士林

相关临床科室

第20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的主要手段,也是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本单位制定了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查领导。1、检查领导能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经营活动中能否做到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考核评比安全工作。2、检查领导能否正确处理经营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对本企业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较大事故隐患、关键部位、要害岗位、重大危险源点是否做到心中有数。3、检查领导对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领导和支持是否有力。

二、查管理。1、检查企业的安全组织和安全人员配备能否满足企业安全管理需要。2、检查企业的安全组织网络能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网络运行是否有效。3、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业绩能否做到定期考评并赏罚分明。

三、查隐患。主要检查本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哪些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管理上有哪些漏洞或薄弱环节;库房、运输、安全设备、设施等是否存在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事故隐患。

四、建立严格的值班巡逻制度。剧毒品仓库有24小时专人值守,并按规定进行巡逻,作好记录。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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