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运营犹如在刀尖上起舞,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灾难。安全制度在此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企业的生命线,是预防事故的盾牌。它不仅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维护了企业的声誉和经济效益。安全制度的存在,是对潜在风险的预判和控制,是对企业稳健发展的有力保障。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建立一套全面的安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危化品储存管理:明确各类危化品的储存条件,防止不当接触引发事故。
2.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应对突发事件,如泄漏、火灾等。
3.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确保其良好运行,及时消除隐患。
5. 危险源识别与评估:持续识别新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的实时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法规变更,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 - 全员参与:安全不仅是管理层的责任,每个员工都应了解并遵守制度。 - 实操演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提升应对能力。 - 制度透明:确保制度公开透明,让员工理解并接受其重要性。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风险研判制度,既是企业的安全屏障,也是其社会责任的体现。只有严格执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守护企业的安宁与繁荣。
第1篇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有关安全生产“三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作用,切实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转化为有效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强化全体员工、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安全监督的具体措施,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全省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 风险研判
(一)风险研判的基本要求
1.风险研判是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核心工作,应摆在突出位置,予以高度重视。
2.建立风险研判工作责任体系,强化目标管理和履职考核。
3.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岗位的风险研判工作职责。
4.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工作流程。
5.企业在每日开展班组交接班、车间生产调度会、厂级生产调度会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同步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二)风险研判的重点内容
1.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生产装置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主要工艺参数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处于检测合格状态;各类设备设施的静动密封是否完好无泄漏;超限报警、紧急切断、联锁等各类安全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并可靠运行;各项变更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危险化学品罐区的安全运行状态。储罐、管道、机泵、阀门等是否完好无泄漏;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是否超限运行;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是否可能落底;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是否确保人员在岗;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是否处于可靠运行状态。
3.特殊作业的风险可控状态。各项特殊作业前是否进行风险识别,按计划审批实施;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等动火作业前的清洗、蒸煮、吹扫、置换、分析、隔离、监火、应急等防范措施是否可靠落实;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是否做到升级管理等。
三、风险报告和安全承诺
1.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让一级放心,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企业内部要建立至下而上的层层风险研判、层层记录归档、层层风险报告、层层签字承诺的制度,压实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链条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责任。
2.企业在布置风险研判和风险管控工作任务时,既要向下级交任务、交工作、交目标,又要同步交思路、交方法、交意见。
3.对下级的风险报告和安全承诺,上级要组织力量进行评估,确保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4.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亲自调度,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5.在生产装置、罐区安全运行,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作业等主要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每天向安监部门的专用信息系统推送企业安全状态,并签署安全承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领导代履行信息推送和安全承诺工作。
四、 风险公告
(一)风险公告的主要内容
1.企业状态:主要公告企业当天的生产运行状态和可能引发安全风险的主要活动。如企业共有几套生产装置,其中几套运行,几套停产;厂区内是否存在特殊作业及作业的种类、次数;是否存在检维修及承包商作业;是否处于开停车、试生产阶段等。
2.风险等级:按照科学设定的风险矩阵,输入企业固有风险后果大小和引发事故的可能性数据(包括动态气象预警数据),日志信息系统在政府层面将企业的当天风险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对应显示红、橙、黄、蓝四种颜色。
3.安监提示:根据企业当天的生产运行状态和可能引发安全风险的主要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重点安全提示。对典型的事故发布事故警示,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4.企业承诺:企业在进行全面风险研判的基础上,落实相关的风险管控措施,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当日所有装置、罐区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二)风险公告的方式
1.公告时间:每天早10时更新,至次日10时。
2.公告地点:企业及省、市、县安监部门网站;企业主门岗显著位置设置的显示屏。企业设置的显示屏,要求文字图像显示清晰(面积不小于2m2,分辨率高于p6),安装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保证人员、车辆安全通行。
(三)公告模版
(四)风险公告的基本条件
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社会发布安全承诺公告:
1.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研判与安全承诺公告管理制度,安全职责没有层层落实的;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排除的,生产装置、罐区故障不能及时排除的,因恶劣天气等原因导致作业区域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没有得到纠正的;
3.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措施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当天对重点装置、罐区,以及动火等特殊作业没有进行风险研判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
4.特殊时段领导没有带班值班的。
(五)风险公告的监督
1.企业应主动接受全体职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风险公告的监督,并及时对职工、市民、媒体等提出的问题做出说明。
2.公众有权将企业不发布、迟发布、虚假发布风险公告的情况及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
3.企业不能向社会发布安全承诺公告时,表明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应立即采取停产整改等措施,确保设备设施、工作场所和作业环境安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对企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第2篇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目的和范围
1.1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为及时消除生产设施中存有的不安全因素,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提取、管理、使用和账目管理。
职责
2.1 财务部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和账目记录。
2.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划,监督各部门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2.3 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申请和按要求使用。
工作程序
3.1 安全费用提取
3.1.1 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3.2 安全费用的管理
3.2.1 财务部门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费用的使用台帐,专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3.2.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费用支出的核定工作,按规定范围经公司同意后安排使用。安全费用的支出票证在交财务入帐前,需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3.2.3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进行安全投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范围使用。
3.3 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3.3.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罐区、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3.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3.3 安全检查与评估支出。
3.3.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3.3.5 安全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3.3.6 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以及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3.3.7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3.4 安全费用的使用和入帐
3.4.1 属设备、安全设施、职工培训、救援演练、安全所需物资、安全评估、设备检测等方面安全投入资金,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控制资金的投入,所发生的费用加盖安全投入费用章后到财务入帐,临时性安全投入由各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再报公司批准后实施,盖章后入帐。
3.4.2 劳动保护方面的安全投入,由各部门报办公室审批后进行采购,发生的费用以领料单形式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转财务入帐。
3.5 费用台帐
3.5.1 各部门要建立相关的安全费用台帐,如实准确地记录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投入费用,财务部门建立的安全费用台帐的保存期不少于3年
第3篇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 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职责
3.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安全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更新。
3.2 公司各部门应参与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
工作程序
4.1 风险评估活动的实施步骤
4.1.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风险评估活动,成立评估组织。
4.1.2 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4.1.3 全员以部门为单位参与对作业活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
4.1.4 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本公司评估组织。
4.1.5 评估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估,确定评估目标的风险等级。
4.1.6 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估组织成员应进行现场勘察,明确危险有害因素。 4.1.7 评估组织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4.1.8 各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5.1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5.2 控制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培训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4)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6. 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
6.1 确定为重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2 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 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
6.3 各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3 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班组进行管理。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风险评估时机及频次
7.1 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7.2 全公司的风险评估一般每年3至4月份由公司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 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要求;
2)经营储存设备或分装设备发生变化;
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
4)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或安全管理方法时;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8. 风险管理的培训
8.1 当风险评估结束后,应及时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风险管理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定及其它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结果,风 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所在岗位和作业环境 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第4篇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职责
3.1 办公室:
3.1.1审核、调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增补的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并报公司批准下发;
3.1.2负责组织实施经公司批准下发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不断改进培训、教育工作;
3.1.3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包括教育台帐、培训记录(考勤表、教育大纲、考试考核情况、效果评定)等。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2.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在每年11月份上报办公室。
3.2.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教育。
3.2.3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3.3各部门
3.3.1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在每年10月底前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3.2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培训项目并建立教育档案。
3.3.3 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
4.工作程序
4.1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4.1.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的人员。
4.1.2对新进公司人员应当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的学时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施教。
4.1.4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领导或部门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小组安全员组织实施。
4.1.5培训内容:
4.1.5.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1.6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4.1.7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合格后凭此卡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办公室统一保存。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2.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两年一次的复训年审,未经培训(实习期)的,由办公室发给实习证,其间不得上岗操作。
4.2.2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凡是有禁忌症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医院查出职业禁忌后办公室应及时对其工种进行调整。
4.3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
4.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送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方可任职。
4.3.2其他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3.3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4.3.4培训学时: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4.4班组长教育
4.4.1培训对象为各部门的班组长
4.4.2班组长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4.3班组长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公司的主要安全规章制度、班组安全管理知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
4.4.4培训学时: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学时。
4.5转岗人员安全教育
4.5.1转岗人员指经办公室下达了调换工种(现工种不同于原工种)指令的人员。转岗人员,须事先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上岗。
4.5.2转岗教育应由部门、班组负责实施,部门根椐办公室下发的转岗通知单对转岗的员工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应为100%。
4.5.3培训内容与新进公司员工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4.5.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应对部门、班组转岗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6复工人员教育
4.6.1教育对象:
因病假、事假、探亲、工伤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回到原岗位的员工,须事先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上岗。
4.6.2复工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实施,部门根椐办公室下发的复工通知单对复工的员工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应为100%。
4.6.3教育的主要内容与时间:分别与“新进人员安全教育”的部门级、班组级的教育时间、教育的主要内容相同。
4.6.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应对部门、班组复工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7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4.7.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7.2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向安监部门报名申请。
4.7.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管理基本理论;
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知识,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职业卫生常识等;
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管理;
5)伤亡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及职业病的调查处理方法;
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7)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0全员教育
4.10.1全员教育为一年一次,目标值不得低于80%。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教育计划,各部门负责实施。
4.10.2全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10.3全员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要做到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简单明了、喜闻乐见等,可采用授课、辅导考试、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主要形式为(1)安全考试;(2)参观事故案例图片;(3)观看安全教育影视片;(4)安全讲座等。
4.11相关方的安全教育
4.11.1相关方指来公司的下述人员: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施工人员、租赁承包方等。
4.11.2对来公司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以及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其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4.11.3对来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人员,其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根据其工程项目内容确定。
4.11.4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坚持“谁主管,谁教育;谁接待,谁告知“的原则。
4.12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4.12.1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对在岗的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和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中。
4.12.2班组要坚持每天的班前会和每周一的班组安全活动,部门领导每周一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有布置,有要求,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讲实效,主管安全领导或安全人员要定期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4.12.3各部门要经常利用班前会,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部门领导每月要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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