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领域,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如同守护神,确保每一环节的稳健运行。它不仅保障了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防止因疏漏导致的潜在风险。这种制度的存在,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强化了责任意识,促进了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制度涵盖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作业规程,如定期进行设备检查与维护;应急预案,确保突发状况下能迅速响应;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隐患排查,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事故报告与处理,确保事故能得到妥善处置,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执行安全制度时,务必注重细节。一是要严格执行,任何规定都不能打折;二是要动态调整,随着工程进展和环境变化,制度应适时更新;三是要全员参与,每个员工都应了解并遵守制度;四是要监督落实,通过定期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工程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体现,其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工程的顺利进行。管理者需以严谨的态度制定、执行和维护这些制度,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1篇 工程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对采掘工程质量实行区、队长领导,技术员负责的办法,技术员必须按采掘作业规程的要求定好各种技术数据,及时测量给点,矿管理售货员和安全检查员要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使采掘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采掘作业规程的要求。
二、工程安全质量验收制度:
1、日常质量验收:技术员对自己贫乏的区域的工程质量要随时进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验收每次要有记录,并报告给技术主管。
2、技术组联合验收:技术组要定期组织全部技术人员联合进行验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矿综合验收:每项工程过工后,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整体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合格后填写验收单,有关人员签字。
第2篇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
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2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3. 班前检查制度: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和检查各专业分包方的安全措施。
4 高、大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度,凡不经过验收的高、大脚手架和大中型机械设备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5 周安全活动制度:每周一中午组织项目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作到心中有数,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的重要。
6 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专人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7 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度: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操作。
8 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度。
9 危急情况停工制度:一旦出现危及工人生命安全险情,应立即停工,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10 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第4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安全一标否决权。
2、认真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实施细则》等有关安全法规及标准。
3、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市安监站→公司安监站→分公司安监站→工地项目经理部(兼职安全员、工长、材料员)→班组长→工人。
4、建立各极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做好工人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持证上岗等工作。
6、建立旬检、月检、不定期检查、验收制度。
7、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
8、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9、现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并执行值日值班制度,设兼职安全员一名,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0、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围护设施保护制度,移交制度。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专款专用制度。
12、严格执行奖罚分明。
第5篇 建筑工程工地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间)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间)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2、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离开前必须将木屑、刨花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2)氧气、乙炔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和杂物。
2、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碍物,保持道路畅通。
3、不准戴有油污的手套动用氧气、乙炔瓶,搬运时不得混放、敲击、碰撞、抛卸、滚滑。
4、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氧气
5、仓库必须落实有效的通风、隔热措施,门锁必须使用三保险锁。
6、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3)材料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放物品。
2、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3、仓库内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互相作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资不得混放。
5、仓库工作人员下班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4)油漆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物,保持道理畅通。
3、不同性质的油漆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放。严禁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仓库内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仓库工作人员离开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5)配(变)电间防火安全规定
1、配(变)电间周围严禁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水泵管理规定
l、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试机、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运转正常。
3、消防水泵电源与施工用电分开,单独架设专用线路和配电箱,并标明消防专用。
4、冬季应有防冻保暖措施。
5、严禁玩弄和损坏消防水泵。
7)消防蓄水池管理规定
1、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确保蓄水池有足够的水量。
2、水池必须有牢固的盖板等封闭隔离设施,并设置醒目的标志。
3、严禁擅自拆除封闭隔离设施,严禁向蓄水池抛扔杂物、垃圾。
8)碰焊机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穿戴劳防用品,戴好防护眼镜。
2、碰焊机必须搭棚,保持周围道路畅通,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碰焊机电缆线必须穿管埋设。
4、张挂防火挡板,阻止火星四溅,并设置灭火器材。
5、作业完毕离开时必须检查并清理现场,熄灭残余火种,切断电源。
9)木工园锯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园锯使用时必须搭棚或进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严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业离开时必须将木屑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5、严禁使用无安全隔离措施的大功率灯泡照明。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
10)集体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集体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亲友探访需住宿,须凭有效证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住宿。严禁男女混居一室。
3、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
4、住宿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和贵重物品,人离宿舍时必须关闭电源,关窗锁门。
5、严禁偷盗、打架、酗酒闹事和以任何形式进行输赢的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6、宿舍使用低压电照明,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灯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加热器具和液化煤气。
8、严禁躺卧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蒂。
9、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10、严禁损坏门窗、门锁等公用物品,严禁玩弄、损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11)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做到人离关机。
2、油炉运行过程中严禁加油和调换油管。
3、必须经常检查油炉及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严禁带病运行。
4、油炉用油必须单独存放,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锅炸食品时,人不能离开,以防油温过高起火。
6、电源闸刀严禁安装在锅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发生火灾。
7、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安全情况,防止用电量超载引起火灾。
8、下班离开前必须关闭油路开关,切断电源。
9、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12)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特制订如下作业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严密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动火作业均属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二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证,经主管施工员审核批准,签发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四、动火升级制度
1.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动火作业,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动火的,应事先申请,在原动火级别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办理审批手续,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2.在重大社会活动、事件期间动火作业,按上级规定时间实施动火升级,审批手续参照节日审批制度。
13)防火检查制度
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好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领导小组成员,除每日做防火检查外,在每周项目部组织的大检查中,及时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将火苗消灭于萌芽状态。
2、防火检查内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检查外,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应对木模堆放点、厨房间、木工间等地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整改复查。
3、决不放过一点一星火种,对造成火灾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还给一定的经济处罚。
4、检查人员除教育外,必要时要加以严肃的处理。
第6篇 z工程维修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车间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车间的职工,必须经过上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跟班上岗。
2、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1)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2)本岗位的生产规程、工作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3)本岗位设备、用品、工具性能及其使用方法。
(4)本岗位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3、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先在指定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4、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分配工作,谁分配、谁负责。
二、特殊工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职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属违章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2、车间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送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3、特殊工种复核性教育由上级部门规定进行,教育内容为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每年组织1-2次全员安全教育和考试。内容是处发安全文件、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标准化作业程序、事故案例分析等。
2、全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要记入个人安全教育档案。
四、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班前教育
(1)讲明当班生产或检修作业的特点、条件、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讲明作业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落实互保对子。
(3)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完好情况。
(4)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精神。
2、安全活动
(1)车间对各项安全活动认真组织落实。
(2)安全活动记录要认真规范。
五、工程维修车间成立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小组
组长:马华东
成员:关杰高大林祖伯冬
第7篇 分项工程和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根据建筑业具有高空、高处悬空作业的特点,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生产安全和健康,增强职工安全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因此,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项目经理、施工人员必有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熟悉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的要求。
2、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在安排生产任务前,负责对各班组有针对性的进行作业成绩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落实。
3、各班组长必须把交底内容要求逐条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和施工全过程,确保生产安全。
4、施工人员在交底时,根据施工的工作流程,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和应该隔离的危险区措施及不得违章作业做法,必须详细交底清楚。
5、项目部必须按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为作业人员创造好安全设施和防护条件,防止事故发生。
6、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必须经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下页留给被交底人,交底人不能随意为被交底人一手签字,如伪造交底,一以查实,追查责任。
7、公司对项目部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交底台账和实施结果。
8、公司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中,进行监督检查交底台帐的执行是否符合要求,并列入管理项的奖罚中。
第8篇 商综楼宇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商综楼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中认真执行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不发生安全事故及不违反项目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经常排除患及在事故抢救中等各方面做的好的队伍及个人,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2.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人和干部,进行教育和经济处罚,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处分和重罚或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的;对于乱拉乱挂电源线的;对于无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的;对于发现事故不抢救的。
4.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5.玩忽职守,违返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发现有事故隐情,即不采取防范措施,也不及时报告,导致发生事故的;发生事故意破坏现场,隐满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于他人的。
6.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开除现场和停职并处罚。
7.现场所有机械操作者不遵守操作规程及非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发生事故的。
8.现场临时用电所有电线和设备未经有关人员同意私自动用、乱接、移、拆的。
9.防止高空坠落,如有模板、钢管等大型材料坠落,发生事故的进行处罚,若发生伤亡则追究刑事责任。
10.对三宝四口防护成品进行随意拆除和挪用的。
第9篇 实业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实业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五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九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十三条 发生事故者,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罚。
第10篇 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与成品保护制度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机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机房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机房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条件。
(二)机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特点
机房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是施工因素的集中点,具有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人、机、料密集,施工设施临时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和风险系数高等动态特点,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
(三)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在进行机房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教育、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等一系列针对性的活动,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有效的控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从而确保机房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得以实现。
(四)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由企业法人委托的项目经理是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项目经理组建并领导的项目经理部是负责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承担组织、领导施工安全的责任。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机房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施工安全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具体的施工人员,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对实现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负责。
(五)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结合相关的法规、标准和政策,编制针对性的施工安全保证计划。明确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确定施工过程控制的要求,采取合理的安全技术,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实现。
施工安全保证计划应包括施工安全组织设计、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配置必要的资源三个方面的内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针对性的控制。
施工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制
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下,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管理的总目标制订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目标和责任,并将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队长、班组长、操作工人以及分包人等都应该根据各自岗位的施工安全目标,签订各级施工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施工安全责任。
2.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力组织情况、施工作业方法、施工机械和供电设施等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水、防毒、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夏季防暑、冬季防寒、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3.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
参加施工活动的人员部应该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以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从事相关的岗位工作,其中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1)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该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身体疾病和生理缺陷。
(2)施工人员应该具备所从事岗位工作的基本文化素质。
(3)对于施工过程中临时性的施工人员应该重点管理。
(4)确保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4.安全教育与培训
除在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外,工程项目经理部还应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考核成绩应记人员工的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能上岗工作。
针对目前劳动力市场季节工、农民工局主导地位的情况,教育的重点应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和操作标准等为主。
5.持证上岗
施工项目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资格生产审查并得到认可。
根据工作的内容和性质,所有从事施工管理与作业的人员,应该在通过企业、施工项目安全审查并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后,持证上岗。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除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才可以从事相关专业施工。
6.严格技术交底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承担施工任务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逐级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
(2)安全技术交底的重点包括木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尤其是涉及到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使用与推广时)、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3)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包括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的问题;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定期向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7.安全检查
以验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计划实施效果为目的的施工安全检查活动,是及时发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是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措施。
施工安全检查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施工的全部过程、各个方位、全体人员的全面安全状况的进行检查,重点是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检查。
施工安全检查以自检为主,分为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阶段检查三种类型,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可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和特殊检查三种形式。
施工安全检查应该从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等几个方面入手,主要检查的内容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施工保证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施工操作、安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施工安全检查在执行的时候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坚持查改结合。施工安全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施工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来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才是最终的目的。对检查后的问题,应指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认真进行整改,确实将危险因素予以消除。
(2)安全检查要深入基层,紧紧依靠施工人员,坚持项目部与施工人员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检查。
(3)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
(4)建立安全检查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选拔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与水平的专业人员参加。
(5)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记录、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有复验。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记录,编写安全检查报告。
(6)施工安全的检查方法:看、听、嗅、间、测、验、析等。
(7)安全检查结果的落实。对施工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指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认真进行整改,确实将危险因素予以消除。
二、成品保护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机房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成本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措施。
在机房工程施工中,经常会遇到如部分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他工程还在施工;局部工程已经完成,整体工程还在实施;改建、扩建工程的时候,用户单位的设备往往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维持正常的运行等情况;这个时候,如果不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对已经完成施工的成品或设备进行合理的保护,一旦发生成品或设备的损伤事故,势必会造成返修等人工、器材、能源的消耗,有些时候还可能造成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不进行维修和改造,从而不可避免的带来了人工、材料的浪费和损失,有的还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甚至影响到机房工程的整体质量。
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进行。
1.进行成品保护教育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使员工牢固树立质量观念、提高成品保护意识,确保员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
2.成立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施工现场成立成品保护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确保将成品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
3.制订成品保护制度
制订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制度并严格执行,如详细合理的工序交接制度,相应的奖惩制度等。
4.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在多工种、多层次交叉流水作业的施工现场,制订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案,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按照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
(1)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按照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
(2)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各专业的成品保护措施应列入技术交底内容。
(3)制订详细合理的工序交接制度,加强工序间的验收,上道工序相对下一道工序都是成品,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员对上一道工序完好有保护责任。
(4)合理安排工序穿插,避免因工序安排不合理而发生的相互污染和破坏。
(5)加工好的半成品进入工地后,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采取护、包、盖、封等措施进行成品保护。
第11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大厦制订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大厦工程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
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3.未经动力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电脑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液化站、油库、气库。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长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4.禁止大厦无关人进入机房重地,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值班人员的同意,并自觉接受检查;严禁带火或易燃物品进入机房重地。
5.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6.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制,机房、班组工作场地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各水池盖由水系统当值人员负责检查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开水池盖时,除水系统当值人员同意外,还必须经该主任工程师批准。
7.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大厦,必须经部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门手续,并由秘书做好登记;
8.在指定地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9.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kg以上。
10.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动火证,施工前要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11.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大厦消防中心或值班人员。
12.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应保证供水、供电、消防水泵、排烟风机正常运行;
第12篇 外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经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外架搭拆安全领导小组,先对工程的特点进行讨论,由主任工程师认真编写《外脚手架施工方案》,经过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二、由生产经理、外架工长成为外架搭拆副组长,外架班成为安全搭拆小组,外架搭拆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外脚步架施工方案》,全面掌握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时刻关注现场施工生产状况,搭拆前由外架工长向搭设班组下达安全技术交底书,班组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准开始搭设及拆除施工,并由外架班长每天对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三、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过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0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定期检查,合格者持证上岗。
四、外架搭设及拆除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及交底进行搭设及拆除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现场劳动纪律。外架搭设班组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搭设拆除过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高空作业时操作工具和架设材料要放置稳当,防止坠落伤人,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上岗和带病上岗。
五、脚手架的构配件及钢管材质与搭设质量,按照jgj130-2001规范中第8章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搭设过程中外架班组要分层进行报验。
六、外架作业层的施工荷 载不得超载。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道等固定在脚手架上,并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七、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横、纵向扫地杆,以及外架拉墙杆件。
八、外架搭设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与不定期相组合,经常对外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外架种种安全隐患。当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外架的搭设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清除积雪和霜冻。
九、不得在外脚手架基础及其相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报外架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十、邻街搭设外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脚手架的接地、避雷应按现行作业规范jgj2005-88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搭拆外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十二、外脚手架在使用期间防火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应及时清理外脚手架的易燃建材,限制在外脚手架上动用明火,动用明火时要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要专人监护,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其它工种在作业层脚手架上从事钢筋、线管等其它构件焊接切割时要在焊接切割部位下方设置阻燃挡板,不得允许电渣火花直接掉落在外架体上而引起火灾。
以上制度中各条款令项目部全体成员及作业队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违反者将给以予100-1000元处罚,造成事故的将直接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第13篇 某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 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 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 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 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 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3. 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 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 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第14篇 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防护为重点,同时抓好现场生产、电、机械使用等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计划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等各项制度。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实施“施工生产安全否决权”制,对于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专职安全员有权中止施工,并限期进行整改。
4、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前要向职工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若改变原计划须取得编制审批部门批准。
5、班组每天进行班前活动,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日检查当日记录。
6、专职安全员参加由监理组织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题会议,奖优罚劣并及时整改。
7、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作好记录;落实入场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9、执行《环境因素 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价》
第15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
四、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根据需要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五、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未获得批准之前,相应工作不得进行。
六、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的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
七、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
八、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危险性较大分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的规定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相应组织专家论证工作。
九、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留存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附件。
第16篇 某工程项目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工程项目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一、工程项目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全体在岗工人开展安全生产及法制宣传培训教育活动。
二、周一安全活动由安全值班领导或片、区、栋号长(或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并做好记录。工程项目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并进行监督、抽查。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拨出专款用于周一安全活动的有关费用的支出。
四、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次周一活动时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讲评。
第17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奖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奖罚
管理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
1.进入工地现场不带安全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未经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同意,私自穿拖鞋进入工地或在工地打赤脚,每次罚款20元。
3.未经工地管理人员同意,擅自将六口(电梯井口、线井口、笼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防护设施拆除的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马上修复。
4.对在高空作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者,首次教育,对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将处以50元的罚款。
5.施工机具要求安排专人操作,对未经安排擅自开机者,处以50元罚款。
6.井架提升机严禁载人上落,违者罚款100元。
7.严禁在排栅上进行上、下爬行,违者罚款50元。
8.对擅自搭接电源,动用机电设置者,违者罚款50元。
9.施工场地,严禁家属、小孩进入玩耍,违者罚款20元。
10.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准上、下交叉作业,违者罚款50元。
11.安全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时,对工地发出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者,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第18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4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四)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值班人员必须由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组成。
2.负责本日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时填写安全值班记录,严禁无故脱岗或酒后上岗。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对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负责管理,严禁在岗时间睡觉、从事各种赌博活动。
4.发生不安全或非法行为,应敢于向坏人坏事做斗争并及时上报公司保卫处,同时拨打“110”报警求援。在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内的机械、电器、职工工作、生活的等情况全面负责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9篇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十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十)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1、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1.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的。
1)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一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保护劳动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二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使他们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2)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企业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的重要保证。
1.2安全知识教育
1)项目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所有职工必须具备安全基础知识。
2)安全基础知识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施工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类不安全因素等及其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1.3安全技能教育
1)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综合本工种或本专业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2)每一名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
1.4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为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法制教育
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遵法守纪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3、三级安全教育
3.1三级教育是指对新工人(含新分配学生、五大生、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及实习代培人员)入场进行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3.2三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经营等部门配合组织进行,经教育考试合格者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
3.3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或卡片,新工人工作一段时间后,还应进行更深一层的安全再教育,以加深对安全生产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3.4三级教育的内容
项目级安全教育内容:
a.目承担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b.项目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c.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e.防毒、防尘、防火、防暴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f.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a.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b.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c.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d.本岗位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e.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4、经常性安全教育
4.1经常性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a.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b.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c.遵章守纪;
d.事故案例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4.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4.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内容包括1)学习党、国家和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2)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3)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和需吸取的教训。
4.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现场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大干抢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
4.5纠正违章教育,项目要对由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导致事故险情或发生事故的职工,进行违章纠正教育。教育内容为:违反的规章条文,它的意义及其危害。要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己的过失和吸取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5、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安全教育可以根据项目、班组的特点,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如:举办安全培训班、上安全课、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出黑板报、墙报、简报等,安全教育要避免枯燥无味,流于形式,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讲究时效。
第20篇 墙体工程的安全监理制度
1 砌筑工程
1.1 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1.2 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1.3 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1.4 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不得超过3个砖侧的高度,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1.5 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1.6 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1.7 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5cm_10cm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1.8 砍砖时应面向内打,防止碎砖跳出伤人。
1.9 使用于垂直运输酌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10 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1.11 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在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12 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放置于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加固措施。
1.13 冬季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1.14 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1.15 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16 人工垂直向上或向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cm。
2 砌块工程
2.1 上班前,应对各种起重机械设备、绳索、夹具、临时脚手架和其他施工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检查夹具的有关零件是否灵活牢靠,剪刀夹具悬空吊起后来具是否自动拉拢,夹板齿或橡胶块是否磨损,夹板齿槽中的垃圾是否清除。
夹具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有关性能的测试,如发现歪曲变形、裂痕、夹板磨损等情况,应及时修理,不应勉强使用。新夹具在使用前,应认真验收,尺寸应准确,并进行性能测试。
2.2 砌块在装夹前,应先检查砌块是否平稳,如果有歪斜不齐时,应在撬正后再夹,夹具的夹板在砌块的中心线上,以防止砌块起吊后歪斜。砌块起吊过程中,如发现有部分破裂且有脱落危险的砌块,严禁继续起吊。起重扒杆回转时,严禁将砌块停留在操作人员上空或在空中修理、加工砌块,扒杆及吊钩下方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操作,砌块吊装时不准在下层楼面进行其他任何工作。利用台灵架吊装较重的构件时,台灵架应加稳绳。
2.3 台灵架或其他楼面起重机、起重机设备等在就位后,吊装前应检查这些设备的位置、压重、缆绳的锚口等是否符合要求。砌块或其他构件吊装时应注意被吊物体重心的位置,起重量应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应严格控制起重扒杆的回转半径和变幅角度。不准起吊在台灵架的前支柱之后的砌块或其他构件,不准放长吊索拖拉砌块或构件。起吊砌块后作水平回转时,应由操作人员牵引以免砌块摇摆和碰撞墙体与临时脚手架等。
2.4 卸下和堆放砌块的地方应平整、无杂物、无块状物体以防止个别砌块在夹具松开后倒下伤人。在楼面卸下、堆放砌块时,应尽量避免冲击,严禁倾卸及撞击楼板,砌块的堆放应尽量靠近楼板的端部。楼面上堆放砌块时,应考虑楼面的承载能力和变形情况,不准超过楼板的允许承载能力,否则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如在楼板底加设支撑等。
2.5 采用内脚手架时,应在房屋四周按照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网,并随施工的高度上升。屋檐下一层安全网,在屋面工程完工前,不准拆除。
2.6 砌块施工时,不准站在墙身上进行砌筑、划线,检查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裂缝与清扫墙面操作,也不准在墙身上行走。
2.7 砌块吊装就位时,应待砌块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
2.8 已经就位的砌块,必须立即进行竖缝灌浆。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独立柱和挑出墙面较多的部位,应加临时支撑,以保证其稳定性。在台风季节,应及时进行圈梁施工,加盖楼板或采取其他稳定措施。
2.9 在砌块、砌体上,不宜拉缆风绳,不宜吊挂重物,也不宜作其他施工临时设施与支撑的支承点,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2.10 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停止吊装作业:①不能听清信号时; ②起吊设备、索具、夹具等有不安全因素没有排除时; ③大雾或照明不足时。
2.11 冬季施工时,应在上班操作前清除掉在机械、脚手板和作业区内的积雪、冰霜,严禁起吊同其他材料冻结在一起的砌块和构件。
2.12 大风、大雨、冰冻等异常气候之后,应检查砌体是否有垂直度的变化,是否产生了裂缝,是否有不均匀下沉等现象。
2.13 灰浆泵使用前,输浆管各部插口应旋紧、卡牢,管路应顺直,避免折弯,同时还应检查管道是否畅通,压力表、安全阀是否灵敏可靠。操作时应戴保护眼镜、口罩、手套。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如果超压和压浆管道阻塞,应卸压检修。拆洗时,应先拆靠身的法兰螺钉,以防砂浆喷出伤人。
3 空心楼板安装工程
3.1 吊车吊运空心楼板时,不得超重,楼板就位时,只准吊一块。
3.2 楼板捆扎必须四点吊。
3.3 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3.4 安装楼板时,不得违反“十不吊”规定。
3.5 运输道路要平,用车子装板时,走车子的跳板要宽,要结实。
3.6 在楼层上运输、安装楼板时,注意力要集中,小心踏空。
3.7 不准使用缺角、裂缝超过规定的空心楼板。
4. 钢木门窗安装工程
4.1 经常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防止脱柄伤人。
4.2 安装上层窗扇,不要向下乱扔东西。工作时注意脚要踩稳,不要向下看。
4.3 搬运钢门窗时应轻放,不得使用木料穿入框内吊运至操作位置。
4.4 钢门窗不得平放,应该竖立,其倾斜不得超过20°,并不准人字形堆放。
4.5 不准脚踩窗框,或在窗框放置脚手板和悬吊重物。
4.6 使用木工机械,禁止戴手套。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认真操作,不得与他人谈笑。锯刨推进速度不能太快,木节应放在推进方向的前面,不能刨过短木料及过薄小条子等材料。
4.7 木工机械的基座必须稳固,部件必须齐全,机械的转动和危险部位必须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不准任意换粗熔丝。特别对机械的刀盘部分要严格检查,刀盘螺钉必须旋紧,以防刀片飞出伤人。
4.8 木工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机械性能,熟悉操作技术,严禁机械无人负责或随便动用,用完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开关箱锁上。
4.9 木工车间、木库、木料堆放场严禁吸烟或随便动用明火。废料应及时清理归堆,做好“落手清”,以免发生意外。
5 钢结构及铁件制作工程
1 大锤、手锤的木把应质地坚实、安装牢固。打锤时禁止戴手套。两人打锤严禁相对站立。
2 多人抬材料和工件时要有专人指挥,精力集中,行动一致,互相照应,轻抬轻放,以免伤人,并应事先将道路清理好。
3 使用各种机械,要先进行各部检查,试运转正常方可正式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的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4 电焊工作地点5m以内不得有易燃、易爆材料。
5 为防止触电必须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程。
6 气焊、电焊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7 使用气焊、电焊时边上无监护人不得进行操作。
6 构件吊装工程
6.1 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6.2 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6.3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须安全可靠。
6.4 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喝酒,在高空不得开玩笑。
6.5 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6.6 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6.7 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6.8 拆卸吊绳时,下方不应站人。
6.9 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6.10 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6.11 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6.12 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或与坚硬物体摩擦。
6.13 遵守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
7 钢结构吊装工程
7.1 在柱、梁安装后而未设置浇筑楼板用的压型钢板时,为了柱子螺栓等施工的方便,需在钢梁上铺设适当数量的走道板。
7.2 在钢结构吊装时,为防止人员、物料和工具坠落或飞出造成安全事故,需铺设安全网。安全平网设置在梁面以上2m处,当楼屋高度小于4.5m时,安全平网可隔层设置。安全平网要求在建筑平面范围内满铺。安全竖网铺设在建筑物外围,防止人和物飞出造成安全事故。竖网铺设的高度一般为两节柱的高度。
7.3 为了便于接柱施工,在接柱处要设操作平台。平台固定在下节柱的顶部。
7.4 需在刚安装的钢梁上放置电焊机、空压机、氧气瓶、乙炔瓶等设备之用的平台,其放置距离应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7.5 为便于施工登高,吊装柱子前要先将登高钢梯固定在钢柱上。为便于进行柱、梁节点紧固高强螺栓和焊接,需在柱、梁节点下方安装吊篮脚手架。
7.6 施工用的电动机械和设备均须接地,绝对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电缆,严防设备漏电。施工用电器设备和机械的电缆,须集中在一起,并随楼层的施工而逐节升高。每层楼面须分别设置配电箱,供每层楼面施工用电需要。
7.7 高空施工,当风速达到15m/s时,所有工作均须停止。
7.8 施工时还应该注意防火,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和消防监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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