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可能隐藏的危险,确保了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的完好。它不仅规定了预防措施,更是一种责任的体现,增强了团队的纪律性和合规性。安全制度的存在,能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提升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声誉,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和标准;2) 应急预案,为突发状况提供应对策略;3) 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4)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机制,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风险。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注意以下事项:1) 制度的透明度,所有员工都应了解并理解相关规定;2) 制度的实时更新,随着业务变化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也需与时俱进;3) 执行的严格性,制度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必须严格执行,违规行为应有相应的惩罚措施;4) 鼓励反馈,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应被重视,以不断完善制度。
安全制度的构建和执行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以确保其有效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追求效率的保障每个人的安全,实现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第1篇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清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有效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矿每询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2、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要亲自组织隐患的排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组织时,由主管安全的副矿长或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其他领导应积极参加,协助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部门的副矿长、工程师对矿长负责.
3、隐患排查由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工程师、瓦检员、安检员等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参加。不准随意缺席和无故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矿长请假,未经批准无故缺席者处罚50.00元~100.00元.
4、在井下组织检查过程中必须全面认真检查,不能走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安全排查会议上由分管领导落实整改措施、时间、人员及材料,由业务部门分别把关督促,矿安全员追踪落实,重大隐患必须在现场督助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矿值班领导和矿长。
6、事故隐患系指生产现场、技术质量、装备设施所成在的安全隐患。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和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由矿解决。
b级:难度较大,由作业队组织限期解决。
c级:由作业队现场立即解决
按事故隐患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7、事故隐患按着“分级责任,责任到人”的原则,行政正职全面负责、分管副职具体组织进行整改,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落实,规定时限内没有整改的要分柝原因,追究责任。
8、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按事故隐患的排查责任确认其责任者,根据其事故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重大安全隐患,召开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制订整改措施。根据方案和措施认真整改到位,责任到人。
10、对重大安全隐患且本矿不能解决的,应聘请上级相关部门、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制定安全对策措施。
老水井湾煤矿
二0一一年三月八日
第2篇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实施细则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给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股份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建档监控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并对相关科室、各基层队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条 各基层队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基层队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班组长对本辖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负有直接责任。
第六条 隐患整改责任人对所整改的项目负有整改责任;隐患整改督办人对所整改的项目负有督促检查责任;隐患整改复查人负责对整改完毕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七条 公司安全检查包括:
(一)月、旬、日检查;
(二)季节性检查;
(三)节假日期间检查
第八条 公司月检查,作业队旬检查,班组、岗位日检查。
(一)公司月度检查依据安全管理标准化标准,制定作业队《安全检查表》(附表1),并依据《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二)各基层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依据班组《安全检查表》(附表1),每旬组织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驻地设施、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和职工作业等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三)班组长每班要对本班管辖的区域、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职工依据设备点检表每日作业前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责任区域和作业环境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四)公司生产业务科巡查员(值班主任)对现场安全生产作业情况进行巡查,每班巡查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基层队专职安全员每周要对本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基层队班组长每班要对本班职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安全监督科三班安全监督员对各级人员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
(五)业务科巡查员(值班主任)、基层队队领导、基层队专职安全检查员、基层队班组长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在《现场安全检查记录》(附表2)中如实记录。
(六)基层队队领导、基层队专职安全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各基层队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措施》中的要求向相关单位或人员下发《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附表3),限期整改。
(七)职工、班组长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上报后,由基层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整改复查人和整改期限。
第九条 季节性安全检查
(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春季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夏秋季防台、防汛、秋冬季防风暴潮,冬季安全生产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设备工程科、相关基层队要定期组织进行电气设备检修清扫、大型设备防风工作。
第十条 安委会办公室及各基层队要组织对元旦、春节、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专项检查:适时对危险货物作业、危险源检测监控、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落实与使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及健康监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现场用火及消防系统、道路安全设施及标志标识、应急救援、防风、防台、项目承包企业安全监管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经常性检查是指各级组织及管理人员在管辖范围内进行的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 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及按上级要求组织的综合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须制定检查安排,成立检查组,确定检查重点内容及日程安排。
第十四条 各级、各类安全检查须规范填写《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详实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及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需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附表3),限期整改。
被查单位须按《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要求按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须在整改期限内向检查组提交《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申请表》(附表4),检查组接《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申请表》后须及时对整改情况实施复查,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附表5)相关科室、基层队负责人要对本科室、本队人员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 对在限期内不能完成的整改项目,整改单位须于限期5日前向检查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按检查组批复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需纳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维修计划的隐患整改项目,设备工程科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单位依据批准的项目计划、方案,须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安全监督科对整改过程参与监督。
第十八条 各基层队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确定整改完成时限,并认真组织整改。需公司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填报《事故隐患整改申请表》(附表6),报请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解决。
第十九条 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须制订实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区域,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条 由公司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责令有关部门或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并确定督办人及责任人,实施挂牌督办。
第二十一条 公司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由整改责任部门或单位向安委会办公室提交《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申请表》,安委会办公室接《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申请表》后须及时对整改情况实施复查,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所列和各基层队上报需公司协调解决的设备、设施存在的事故隐患,在整改完成后,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全生产专业人员(3-5人)进行整改效果评价,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表》(附表7)。
第二十三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确保隐患整改所需资金。
第二十四条 各级组织须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改完成情况,及时登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附表10)。
第二十五条 公司登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事故隐患包括:公司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所列的事故隐患;作业队上报需公司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
各基层队登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事故隐患包括:各基层队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所列的事故隐患;本队协调解决的事故隐患。
各基层队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电子版)报公司安全监督科。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发包项目,出租场所、设备时,须与承包、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发包、出租单位主管部门对承包、承租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 各基层队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事故隐患整改统计季(年)报表》(附表8)报公司安全监督科。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基层队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包括:
(一)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
(三)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申请表
(四)事故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
(五)违章处罚通知书
(六)事故隐患整改申请表
(七)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
(八)事故隐患整改统计季(年)报表
(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十)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表
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三章 举报、奖励、处罚
第二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委会办公室举报。举报可采取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
受理举报电话:
第三十条 安委会办公室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立即组织核实,对属实的事故隐患按本细则第二章要求落实整改。
第三十一条 事故隐患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200元-2000元奖励。
第三十二条 对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及未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部门、单位、人员,下达《违章处罚通知书》(附表9),实施经济处罚。
第三十三条 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项目的部门、单位免发一个年度的安全奖,对主要负责人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因未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造成事故的依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加重一档处罚。
第三十五条 未按《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要求完成隐患整改的部门、单位免发半个年度安全奖,对主要负责人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纳入月度考核。
第三十七条 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特殊情况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的除外),分别处1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情况严重的分别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四)改变设备、车辆功能,扩大设备、车辆使用范围,使用报废设备、车辆和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的;
(五)不履行职业健康告知义务、不组织或不参加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备、设施未投入使用或存在缺陷不及时整改、特殊防护用品不按规定配发或使用的;
(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八)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监督检查的;
(九)拒绝、阻碍安全监管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
(十)负有安全检查职责的人员不按要求进行检查的;
(十一)拒不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管理的。
第三十八条 各相关单位及其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处5百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情况严重的分别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事故隐患应当发现而未及时发现的;
(二)事故隐患应整改而未及时整改的;
(三)事故隐患整改期间未制定安全措施并实施的;
(四)被举报的事故隐患经核查属实的;
(五)未严格执行电调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未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
(六)恐吓或以暴力威胁检查人员的;
(七)一年内因同一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处罚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对单位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在季度安全奖中扣除;对个人的经济处罚依照《经济奖罚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安全监督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各基层单位要依据本实施细则制定工作措施(含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申请表、事故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违章处罚通知书)。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23年8月27日公司发布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实施细则》(流机公司[2010]第91号)同时废止。
第3篇 社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制度
一、建立周查、月查、季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台帐。
二、对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安装企业等专项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防汛、防雷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三、重大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必须安排检查。
四、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必须安排检查。
五、重大会议期间必须进行检查。
六、按照上级指示或部署组织检查。
七、年度工作安排的必须组织检查。
八、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并负责验收,存在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
第4篇 企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隐患。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评价程序》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厂级综合检查。
3.2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3.3日常检查由各部门、班组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负责。
4.内容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是否强;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和健全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1.5 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有无酒后上岗和无证上岗的情况.
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管理委员会。
4.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部门领导。
4.2.3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4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5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由分管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6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记录完整。
4.2.7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相关记录
5.1《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5篇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安全检查的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案、措施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各类不利于生产的危险因素和隐患,通过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检查的内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违章。
3、安全检查的方式
① 定期性检查
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组织,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成员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组成。
② 经常性检查
专(兼)职安全员和班组负责人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检查重点是易发生和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并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③ 季节性检查
由项目经理根据季节变化,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对易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④ 专项性检查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根据各专业特点,而进行的专业性安全检查。此类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专业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进行技术改造,及时消除隐患。
4、检查结果与整改
① 每次检查由负责组织检查的领导主持总结会,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评价,还应通报上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②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者,应立即纠正,作好记录,对不听劝阻者,检查人员有权令其停止作业,经检查认识并改正后方可恢复作业。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③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安全员负责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被整改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由安全员按照规定的期限复查,如无故拖延不整改、不采取任何措施,则追究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发生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④ 对条件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进行监控,防止事故的发生。
⑤ 各级检查组应认真记录检查结果,填写安全检查台账,将安全检查台账和安全隐患整改记录交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查。
第6篇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法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督促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现场管理、不断消除危险源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异地分、子公司)。
3 术语、定义
3.1 安全检查: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落实正常有序的安全生产工作而制定出的安全管理工作步骤,是强化过程管理、落实规章制度的重要手段。
3.2 日常安全检查:指员工在日常生产管理(作业活动)过程中按照各自职责,每班针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作业环境、所使用的工器具、所操作或维检设备(设施)、所佩带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的常规安全检查工作。
3.3 定期安全检查:指第一安全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以及安全主管部门等按照特定周期(时间)组织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
3.4 季节性安全检查:指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时段(节假日、严冬、盛夏等)组织的安全检查,该检查一般有较强的针对性。
3.5 专业(专项)安全检查:指针对电气、煤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车辆运输、毒品、射源、火工品生产储存等生产管理环节组织开展的专业(专项)安全检查,该检查主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或管理难度较大的专业,更突出专业管理制度的落实。
3.6 不定期安全检查:指企业安全管理网络成员视其生产管理状态适时组织开展的安全检查,包括上级部门(省、市)组织的安全检查。
3.7 安全互检:指根据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由企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主管部门(厂矿安全部门)抽调主管安全生产的基层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对其他单位或各自所辖生产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相互学习、经验交流的一种检查方式。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与完善;监督检查各单位制度落实情况;代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策划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公司通报;负责抽调人员、组织安全检查组;负责确认与协调处理各单位上报的需要公司协调处理的问题和隐患。
4.2 安全技术专业组职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辖各专业组要按照“安委会工作规则”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考核意见报公司安全办公室。
4.3 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隐患和不足,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不能处理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安全办公室。
4.4 安全管理网络成员职责:按照本岗职责开展工作,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向上级或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主管通报。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公司二级单位(工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的安全检查内容及要求:
5.1.1 每月组织一次以“七查”即“查思想、查领导、查管理、查制度、查违章、查隐患、查危险源(包括重大危险源(点))”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要求所辖区域的负责人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
5.1.2 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表,并按表中内容落实安全检查工作。
5.1.3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或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5.1.4 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落实安措项目和安全投入。
5.1.5 及时协调区域内相关方遵章守纪情况,对协作单位提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对方在本区域内遵守相关规定。
5.1.6 在周工作例会上通报下级单位的安全管理缺陷,对主要问题要责成专人督办解决。
5.1.7 根据检查情况定期进行评比并奖优罚劣,激励下级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5.2 作业区级安全检查要求
5.2.1 每周组织一次本区域内安全专项检查,参加人员包括作业长(书记)、班组长、安全员、区域工程师,并做好记录。
5.2.2 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拿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并监督限期实施完毕,对本职责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备案。
5.2.3 对查出的问题在周工作例会上有义务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2.4 制定经厂安全主管审批的作业长(科级)周安全检查表,认真实施并备案待查。
5.2.5 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5.3 班组安全检查要求
5.3.1 班组实行每班安全检查确认制度,班组长除亲自在班前会上布置交底安全措施、确认职工身体状况、合理调配人员、班中安全检查外,要对每人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2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接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所管区域、所用设备、所用工具进行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现象等。
5.3.3 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由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全面检查,经检查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班组使用。
5.3.4 值日人员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检查岗位执行安全作业标准情况和查出问题的整改及上报情况。
5.3.5 检查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是否完好有效。
5.3.6 5.4 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详细记录,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本着“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验收人),“三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作业区,作业区能解决的不推给厂,厂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分级管理、限期整改,责任落实到人。不能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并制定临时防控措施,注明整改情况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务。
5.5 对员工的要求
5.5.1 全体员工要做到时刻检查自己行为和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源,两人以上配合作业时要按“互保对子”规定监护好互保人的工作行为,确保“四不伤害”,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工器具、作业行为、设备设施、相关方、作业环境等6个方面检查确认,有缺陷时应及时告知班组长并采取有效措施。
5.5.2 熟知本作业区域内工艺、条件、相关方变化情况。
5.5.3 做好班前确认、班中检查、班后记录工作。
5.5.4 有义务检举和制止“三违”行为,对违章指挥和拒不接受劝阻者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主管举报。
5.6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
5.6.1 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5.6.2 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的检查,并将检查评价情况通报到相关单位。
5.6.3根据集团公司管理需要组织开展节假日、双休日、夜班、交接班前后等管理相对比较薄弱的时段的安全检查。
5.6.4 协调组织安委会安全技术专业组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5.6.5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安全科长(部长)、安全主管参加的安全互检活动,对各厂矿的安全生产管理状态进行评价,通过安全互检,使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够开拓视野,达到对兄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5.7 安全检查表编制要求
5.7.1各单位要定期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安全检查项目应包括:安全职责的履职情况、重大危险源(点)和危险源控制措施的适用性和落实情况、班组基础管理、现场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自查。
5.7.2各单位对特种设备、动力介质要组织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班组和作业区及专业安全检查表中应对所管范围内的对安全有影响的关键工艺技术及设备参数进行明确并定期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出具分析报告。
5.8各单位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隐患排查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安全处邮箱。
6 考核
6.1 执行当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6.2 对于无故不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失控而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相关领导,要以失职论处,并依据《集团公司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追究管理责任。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7.1 《危险区域动火管理程序》
7.2 《重大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办法》
7.3 《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管理办法》
7.4 《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
8 记录
序号
记录名称
产生部门
保管部门
保管年限
1
安全检查记录本
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各相关部门/单位
1年
2
安全检查记录台帐
各相关部门/单位
各相关部门/单位
1年
3
隐患整改通知单
各相关部门/单位
各相关部门/单位
2年
9 附表/附录
附表一:安全检查表样表
附表二:安全检查记录台帐
第7篇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将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为0,那就要做好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第8篇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要求与方法
1、公司对项目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组织落实“三定”,既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2、质检组、安全组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优秀项目评比的主要依据。
3、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安全员、质检员在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项目巡查人员组织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如::脚手架、井架、塔吊等。
4、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技术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5、各种检查都应有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6、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记录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分、危险程序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技术科。
8、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二、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依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检项目,必须引起整改项目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项目必须立即整改。
3、对于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指出,立即纠正。
4、受检项目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6、公司每月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组,对所属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7、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排查制度巡回检查,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科。
8、各项目部巡查组人员,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应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作为每周教育的内容。
弘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城中村农民公寓房白泉地块工程项目部
2023年2月18日
第9篇 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产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道路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监督检查的形式和重点
一、安全监督检查形式分为:大检查和一般检查、定点查和巡回查、明查和暗查;按检查的主体和内容分为综合检查和单项检查。在检查中可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二、监督检查重点是:
1、安全管理是否进行了“五落实”。即:安全机构落实、安全人员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设施设备落实、安全经费保障落实。
2、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
3、是否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和以“一岗双责”制度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宣传学习、培训教育。
5、安全工作是否进行了计划安排、部署落实、督促检查、评比奖惩、评价总结。
6、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有效治理。
7、从业人员是否依法持证上岗和配发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正确使用佩戴。
8、从业人员是否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是否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并办理员工工伤保险,纳入统一管理。
10、安全资料是否完善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台帐、档案和报表。
11、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台帐、档案和报表。
12、是否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以及相关责任人是否进行了责任追究和调查处理。
13、是否健全完善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应急指挥机制、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预案。
14、其他重要的安全生产管理项目。
第二章 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第三条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充分体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依次层层落实责任,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三章 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落实制度
第四条 公司每月应进行安全目标考核检查;每季度和春运、 “十一黄金周”期间,公司安全办公室应组织相关成员开展综合检查和不定期的单项检查;组织布置各专项活动前的综合检查;每年组织12次以上相关人员参加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参加监督检查4次以上,安全第二责任人每年应参加监督检查6次以上,安全第三责任人每年应参加监督检查12次以上。
第五条安全办公室每天应坚持对有较大危险和危害因素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和单项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全面事故隐患排查;每月对车辆不低于总量80%的安全技术检查;每年在春运、 “十一黄金周”等各专项活动前必须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开展车辆站点源头、线路进行定点或巡回路检路查。
第六条 公司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根据职责和分工,坚持在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巡回检查和单项安全生产检查;安全办公室应组织参加各节假日前或专项活动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站点源头、线路定点或巡回的路检路查,并对重点要害部位巡回检查和单项检查进行督查;主管安全副经理应组织参加对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各专项活动或节假日前开展综合检查、站点源头安全检查或路检路查进行督查。
第四章 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第七条 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均应填写好记录。应有时间、地点、检查人、接受检查人、车、检查内容、出现的问题、整改意见等,检查结束时,代表分别签字。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报告内容:隐患车辆、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拟采取的治理措施、隐患治理责任人、预计投入治理经费、拟完成隐患治理时限等。同时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专项台帐、档案、报表。
第五章 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实施制度
第八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四落实”的要求(即: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时间落实),限期督促整改,并作好详细记录。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下达隐患治理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对隐患及时治理整改。隐患治理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隐患车辆、隐患类别、隐患内容、要求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治理完成期限、隐患治理责任人、隐患治理监管(督办)责任人等。若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治理整改。
第六章 事故隐患治理整改验收注销制度
第九条 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下达隐患治理整改通知书的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下达隐患治理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或部门)应及时会同相关单位、部门、专家对隐患治理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应当及时向隐患治理整改单位发出书面确认书予以注销。对验收不合格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责令其重新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治理整改,同时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与严肃处理。
第七章 事故隐患治理公告制度
第十条 对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注销后,应按季度、半年、年进行认真分析检查,制订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不断持续改进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时,及时进行公告或通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对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好人好事和先进经验要及时地表彰奖励和推广应用,并进行宣传报道。
第八章 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的保障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将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专项目标管理,严格目标考核。同时,对不按要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或者治理不及时、不认真,可能导致发生较大及其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仍然照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或监管不到位、隐患消除不及时的,公司将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追究和调查处理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修订、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凡之前与本制度有相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10篇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责任
1、公司安全科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三、检查重点
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四、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五、检查内容
(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2、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
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
具体按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细则表》执行。
六、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有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
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本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七、车间检查
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气、漏水等问题。
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八、班组检查
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九、隐患整改
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科,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厂安全部科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厂部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11篇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处理制度
1、后勤部每日门卫值班人员对进出库人员和车辆严格进行检查和登记,闲杂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粮库。易燃、有毒、污染物品不得进库。
2、门卫值班人员对库区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要进行24小时监控和巡逻,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3、仓储部对粮库装卸作业人员要随时进行现场作业抽查,发现违章要及时制止并报告。三次以上违规作业人员要通知装卸部门予以解聘。
4、后勤部每月底要组织电工对库区内所有用电线路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对损坏和老化的电器元件要及时更换。
5、仓储部每月要结合储粮安全月度检查,对库区所有储粮设施包括仓房、油罐、爬梯、药库、实验室、配电箱等重点部位全面检查,并写出书面报告存档。
6、粮库生产区域内全面禁止吸烟;非经分管副主任批准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得明火作业。对外来人员禁烟区域内吸烟要立即劝阻并可处50-100元罚款;内部职工禁烟区域吸烟一次罚款,二次警告,三次予以解聘。
7、消防室每个星期要对机动和电动消防泵进行出水试机,如实填写《试机记录》,机动泵要有充足的备用汽油并安全存放。移动和干粉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剂。
8、配电房保证发电机组性能完好,能随时启动,备有10小时以上发电用油。
9、夏季汛期来临之前,后勤部、仓储部要全面进行一次防汛工作专题检查,要保证库区内所有的涵闸和下水管道完好和畅通。要对《防讯预案》进行至少一次演练。根据汛情发展,必要时要准备充足的防汛器材。
10、冬季要组织全库进行一次消防和用电安全专项大检查,对《防火预案》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第12篇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检查员首先要了解熟悉管段内每一个开工项目的施工方案,安全防护、安全控制的关键环节,明确检查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2、检查员的工作时间以现场施工时间为基准,由检查员自行安排。
3、检查员每天要对管段内的所有施工项目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对施工中安全防护的关键部位、环节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确认,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落实检查。对情节严重的有权开具黄牌警告、红牌停工通知单或罚款通知单,对开具的通知单于当日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
4、对非我公司施工单位在我标段的施工项目,检查员也要进行查看,对影响施工安全的隐患、苗头也要进行制止,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
5、检查员在检查中,要对重点、要点施工项目、对安全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进行侧重,加大检查频率。
6、遇雨季等天气变化,检查员要坚持做好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对施工项目的防护措施、防护监控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随检随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
7、检查记录中要对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天气情况、现场负责人、现场施工员、安全、质量控制的关键部位、环节和采取的措施及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
8、每天20:00前,检查员将当天管段内的检查情况通过电话上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对特殊情况,如现场安全质量隐患严重、现场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或有严重抵触情况等,检查员要马上上报经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
9、每月首次例会时,检查员将上月的原始检查记录报送至经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存档,作为对检查员评议的原始依据。
10、检查员的通讯设备(手机)不得关机,随时接听队部的指令。
第13篇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和排查治理方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各队组、各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制定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作为一项硬指标,使公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达到长治久安;根据公司安全例会、碰头会会议安排,完善五级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现将公司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六步”(即:排查、记录、汇报、整改、验收销号、统计分析)程序规定如下:
一、上级及公司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流程
(一)隐患排查
1、上级检查:上级部门检查组确定检查路线和检查地点,检查组由公司陪检人员进行隐患排查。
2、公司自查:安监部制定《公司安全检查分组表》,并下发相关职能部室(队组),并组织检查;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三个工区及职能部室进行排查。
(二)隐患登记
1、上级检查:上级检查组填写执法文书、安全检查记录卡等,安监部收集登记。
2、公司自查:(1)检查人员按标准对现场逐一排查,提出的问题由跟班队干签字确认,安全员将隐患登记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2)公司自查,检查人员负责填写《安全检查现场检查笔录》,确定隐患类型、责任队组;安监部负责按专业统计、整理,形成 “五定表”;组织召开问题通报会,确定整改时间、措施方案、负责人。隐患责任部门(队组)负责人签字后,分发调度指挥中心、隐患相关责任部室(工区)。
3、安监部专人负责问题隐患逐条输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填写《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三)隐患汇报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干、安全员分别汇报队部、安监部。
2、限期整改的隐患,安监部以“五定表”形式报送总经理、各分管经理。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现场整改,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
(2)安全员登记整改完成情况,班后汇报值班调度或值班部长,安监部专人录入风险预控体系、《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并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中记录。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部门(队组)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责任部门(队组)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安全员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同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3)在“五定表”期限内未整改的,责任部门(队组)将未整改原因报安监部,并制定整改计划方案,按限定时间整改完成。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安监部安全员与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共同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符合作业条件,责任部门(队组)负责人记录本上签字办理销号手续。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相关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
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书面整改情况、《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报安监部;由安监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
4、安监部隐患登记销号:
安监部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改进行考核;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六)统计分析
1、安监部专人对所查隐患分析、总结,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安监部形成总结报告报安全经理。
二、各专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流程
(一)隐患排查
各专业组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本专业安全检查。
(二)隐患登记
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干登记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
2、上井后,检查人员填写《安全检查现场检查笔录》,专业部门专人汇总形成《隐患排查五定表》,并录入风险预控体系。
3、由专业部门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业部门负责对问题统计、整理、登记建档,由隐患责任部门(队组)负责人签字确定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落实人;分发调度、责任工区、安监部,安监部备案。
(三)隐患汇报
《隐患排查五定表》报总经理、分管经理。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干组织人员现场整改:专业部门专人负责现场监督。
(2)专业部门登记整改完成情况,班后汇报专业部门值班调度或值班部(区)长。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五定表”组织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专业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专业部门。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专业部门指定专人与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共同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安全员监督检查;验收合格符合作业条件,专业部门指定专人在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记录本上签字办理销号手续;专业部门指定专人对隐患整改完成检查情况,报专业部门备案。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专业部门、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专业部门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与《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一同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存在隐患、隐患整改进行考核;一般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专业部门,专业部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专业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专业部门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与《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一同报安监部;安监部存档备案。
(六)统计分析
1、专业部门对所查隐患按照队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专业部门形成总结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
三、队组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
(一)隐患排查
由队组负责人牵头,跟班队干按照标准进行日排查。
(二)隐患登记
1、队组日排查问题,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跟班队干登记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限期整改隐患登记报队组填写《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2、安全员将隐患内容填写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安全员报安监部值班调度登记。
(三)隐患汇报
队组所查问题由分管安全副职负责收集,队组设专人录入风险预控系统并建立文字版、电子版《隐患排查销号台账》。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在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现场整改: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工区、责任部门(队组)或职能部室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与现场安全员联合进行验收,安全员在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签字确认隐患销号,跟班队干报责任工区(部室)备案。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调度、通风、技术、地测防治水等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安监部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队组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六)统计分析
1、队组对所查隐患按照专业队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队组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报管辖部门(或工区)、队长。
四、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
(一)隐患排查
班组排查由队组跟班队长负责组织班长、安全员、瓦斯员参加进行班排查。
(二)隐患登记
1、班排查需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跟班副职、班长各自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
2、队组专人将限期隐患内容填写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上。
(三)隐患汇报
1、队组跟班队长当班隐患整改情况及遗留问题汇报队组,队组专人对问题进行整理报队长。
2、班长将遗留问题班后负责收集,汇报队组专人填写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录入风险运控系统。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在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按照标准现场整改,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工区、责任队组或职能部室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措施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完成情况报安监部。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现场安全员、队组跟班队干联合进行验收,安全员在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签字、隐患销号。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及各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安监部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队组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安全员与跟班队干联合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队组将销号情况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六)统计分析
1、队组对所查隐患按照专业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队组统计分析、形成总结报直管部室(或工区)、队长。
五、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流程操作
(一)隐患排查
岗位排查由当班班长负责组织各岗位操作工进行岗位隐患排查。
(二)隐患登记
岗位工将检查情况报班长,并登记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
(三)隐患汇报
1、安全员将岗位工所查限期隐患内容报安监部值班调度登记。
2、岗位工将隐患整改情况和遗留隐患汇报班长,班后,班长将遗留限期整改隐患收集,汇报队组专人填写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录入风险运控系统。
(四)隐患整改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在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班长负责组织各岗位工进行整改由岗位工负责落实,班长督促整改,跟班队干、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部门(队组)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跟班队干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现场安全员与跟班队干联合进行验收,跟班队干、安全员在班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签字,隐患销号。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及各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安监部将隐患整改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隐患整改电子销号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进行销号;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由安全员与跟班队干联合验收销号,队组专人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六)统计分析
1、队组对所查隐患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形成总结报队长。
六、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入井隐患排查流程
(一)隐患排查
由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自行入井检查
(二)隐患登记
1、入井所查隐患需现场整改的,交当班安全员记录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内。
2、限期整改的问题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填写《领导干部入井个人信息卡》。
3、调度指挥中心专人负责公司副总工以上领导干部入井检查隐患的收集、整理、登记工作,同时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并确定整改部门、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形成电子版《隐患整改通知单》交由安监部跟踪销号,安监部及时反馈调度指挥中心。
4、副总工以下、副科队长以上领导干部检查的隐患由部门专人登记在《隐患排查台账》和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三)隐患汇报
1、所查隐患需现场整改的,安全员报安监部值班调度登记。
2、公司领导所查隐患由调度负责在公司主要领导碰头会上通报。
3、领导干部所填《领导干部入井个人信息卡》统一报交安监部存档备案。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现场整改: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
(2)安全员登记整改完成情况,班后汇报值班调度或值班部长。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部门(队组)按《隐患整改通知单》组织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部室(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安监部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并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安全员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3)在“五定表”期限内未整改的;由安监部给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任部门(队组)组织整改;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安监部安全员与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共同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符合作业条件,责任部门(队组)负责人记录本上签字办理销号手续,恢复正常作业。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调度、通风、技术、地测防治水等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安监部牵头,会同调度、通风、技术、机电、地测防治水等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
4、隐患登记销号:调度中心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存在隐患、隐患整改进行考核;一般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监部、安全经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六)统计分析
1、安监部对领导干部所查隐患统计、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3、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安监部形成总结报告报安全经理。
七、工作制度
(一)隐患排查周期
公司每周四,专业每周(各自定时间),区队每日,班组每班,岗位岗前。
(二)隐患排查组织工作
1、公司隐患排查:由总经理组织,各分管经理、职能部室、三个工区管理人员参加;
2、专业隐患排查:由各专业组组长组织,专业组成员参加;
3、区队隐患排查:由各区队安全负责人组织,各区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
4、班组隐患排查: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负责;
5、岗位隐患排查:由各岗位人员负责。
(三)排查依据
以“三大规程”、行标、质量标准化标准、措施等为依据,公司、专业、区队及班组制定隐患排查表,依据排查表进行排查;岗位依据“手指口述”标准进行排查。
(四)实施排查
1、公司、专业、区队及班组按照隐患排查表进行,不得漏项,查出的隐患必须告知现场跟班队干或班组长、安全员安排或组织处理;岗位工依据“手指口述”标准进行岗位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必须告知班组长、跟班队干组织处理,否则不得进行操作;
2、公司、专业、区队及班组隐患排查要留有记录,要有排查人员的签字;提出的问题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必须有对应的标准、描述清楚隐患的状况,并提出整改的措施、意见;岗位排查可不留记录,但当班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必须进行监督检查排查情况。
(五)隐患统计
公司、专业、区队、班组必须有专人负责隐患的登记、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录入及销号登记。
1、公司:由安委会办公室(安监部)负责下达“五定表”,“五定表”必须由责任部门正职当日签字,不得代签,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2、专业:由各专业负责下达“五定表”,“五定表”必须由责任部门正职当日签字,不得代签,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3、区队:工区将隐患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各责任队组组织整改,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队组将隐患于班前会安排专人组织处理,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4、班组:隐患必须当班组织处理,确实不能处理的,提交队组,由队组安排专人组织处理。
(六)隐患分析
每一次的隐患排查,各类隐患必须由专人进行统计、分类、分析,查找隐患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并形成总结报告。
(七)隐患整改落实验收、销号
1、公司:由当班安全员每班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收,并于班后汇报隐患整改情况,跟踪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每三天由安监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验收,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验收情况于调度会、碰头会和周例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月底对所查隐患进行月度总结。
2、专业:由各专业根据整改日期进行验收,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验收情况于调度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
3、区队:工区根据整改日期进行验收,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验收情况于工区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月底对所查隐患进行月度总结。
4、班组、岗位:安排跟班队干每班跟踪验收,整改后汇报队部,上井后签字销号,验收情况于班前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月底队组对所查隐患进行月度总结。
八、隐患问责
根据对隐患的统计、分类、分析和整改情况,对不按时整改的、重复出现的、隐患较多的、未开展隐患排查的,对管理责任人进行经济问责甚至行政问责。
1、公司、专业隐患排查问责对象:区队负责人,区队安全负责人,隐患产生当班跟班队干、班组长。
2、工区隐患排查问责对象:队组负责人,队组安全负责人,隐患产生当班跟班队干、班组长。
3、队组隐患排查问责对象:隐患产生当班跟班队干、班组长。
4、安委会办公室(安监部)同时进行隐患排名,按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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