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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工程安全,犹如建筑的基石,关乎每一位工人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稳健运营的保障。安全制度的存在,旨在预防事故,减少风险,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它不仅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提升工作效率,维护团队稳定的关键。因此,建立并执行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如同为工程披上无形的防护铠甲。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盖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项作业的正确操作步骤,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2.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定期识别潜在危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

3. 应急预案:预先规划应对突发事件的策略,提高危机处理能力。

4. 安全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注意事项

在制定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专业术语过于复杂,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2. 制度需具有针对性,针对不同工种、不同阶段的工程,制定相应的安全规定。

3. 制度应具备可执行性,不能只停留在纸面,必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4. 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以适应工程环境的变化。

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它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严谨、细致,以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安全无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追求效率的守护好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实现工程的平稳运行。

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总则

⑴ 工程开工前,由总工负责对工程进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交底。专职安全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交底。

⑵分部、专项工程施工前,由主管施工员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环境保护措施,报总工和安全科审批后再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⑶新工艺、新技术施工前要由总工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估,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⑷外租机械设备要有主责部门进行设备进场检验、有效证件查验、操作者的技能状况等合格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

2、安全技术交底措施交底的内容

⑴根据分部项目工程的特点,明确作业方法、工艺纪律操作要领。

⑵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源,明确重要的控制环节和紧急情况的预防措施。

⑶明确告知规范、规范的具体要求。

⑷使用机械设备的安全保证措施。

3、交底书的形成

主管施工员起草-总工审查-项目经理审批-有关部门会签-交底书形成

4、安全技术交底程序

⑴由施工管理人员通知有关部门全体分项作业人员进行面对面逐条交底

⑵由主管施工员通知有关部门、分部分项的全体作业人员参加

进行面对面逐条交底,参加交底的全部人员要签名并确认,并注明作业班组。(可在交底书背面另外附纸)

⑶各项程序完成后,将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书的原件交到安全部

门存档。外租设备的进场检验记录,由主责部门归档,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交安全部门一份

第2篇 工程机械工交接班安全制度

一、交接班应在工作现场进行。

二、交接人员要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未经交班,不得离开岗位。

三、接班人员要提前十分钟到达施工现场,做好接班准备。

四、接班人员要认真做到“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转动及保养情况;随机工具及油料、配件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事故处理情况;交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查机械运转及保养情况;查机械运行记录是否准备完善;查随机工具是否齐全;发现问题查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交班人员不得隐瞒事故,由于交待不清发生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六、由于检查不周,敷衍了事而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七、机械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领导同意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开始接替后方可下班。

八、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共同签字。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七)

1、项目部由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及具体施工方案,制定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2、《安全技术交底书》由分管工长负责编制并向作业班组进行交底。工长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的同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书》一式三份,报专职安全员审核;工长在交待施工任务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和口头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工长)与接受交底人(作业班组)、专职安全员三方签字有效;工长留存一份,交作业班组长一份,专职安全员存档一份。

3、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督促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要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进行,对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的,要单独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

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施工机具、水暖通风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防火工程等以及其他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第4篇 变电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验收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据《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个工程项目部、调试所、施工队、材料运输组、各职能部门、分包单位。

三、一般规定: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也应纳入检查范围。

2.安全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3.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4.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按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四、过程描述:

(一)公司安全检查规定

1.公司领导应自查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上是否存在着不足之处,是否摆正和处理好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己是否真正落实了安全责任。

2.对110kv工程至少进行2次、220 kv以上工程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不定期地对各个施工现场经常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3.检查施工工地应按有关规定设立的各种帐、表、册、卡是否记录齐全,工地应保存的资料如: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措施、文件施工简板。

4.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活动是否充分体现了群众性,记录是否齐全,并签名。

5.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检查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情况。

7.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同安全奖惩挂钩。

8.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等进行检查。

9.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二)项目部安全检查

1.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2.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5.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准化设施是否完善,各类安全标语,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完整和齐全。

7.检查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摆放整齐,是否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

9.检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用电、防火、环境卫生、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10.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责任部门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11.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按“三定原则”进行立即整改。

(三)施工队安全检查

1.工地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

2.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3.检查纠正施工现场上施工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现象,对习惯违章性为人员应及时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检查施工责任区内的安全标准化设施是否完善,各类安全标语,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完整和齐全。

5.检查各施工责任区内的文明施工情况,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摆放整齐,是否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检查作业人员“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7.检查施工班组的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

8.检查施工责任区内及生活区安全用电、防火、环境卫生、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四)整改、验收

1.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的,应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部门负责人签收,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负责复检,验收。

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的内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负责人,整改情况(包括文字记录和现场情况)以及整改复查验收的情况等内容。

3.整改应由专人负责,按期按要求认真完成,并按规定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4.整改复查验收应由专人负责,应在整改期限后及时复查验收,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包括检查现场及文字记录),并按要求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复查通知书”,复查验收情况。

5.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必须按要求完成,环节必须封闭,不得缺项。

五、相关文件:

1.《变电工程项目部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变电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2.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复查通知书;安全文明施检查工考核表

第5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

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6篇 变电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验收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据《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个工程项目部、调试所、施工队、材料运输组、各职能部门、分包单位。

三、 一般规定:

1.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也应纳入检查范围。

2. 安全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3. 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4. 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按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四、 过程描述:

(一) 公司安全检查规定

1. 公司领导应自查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上是否存在着不足之处,是否摆正和处理好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己是否真正落实了安全责任。

2. 对110kv工程至少进行2次、220 kv以上工程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不定期地对各个施工现场经常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3. 检查施工工地应按有关规定设立的各种帐、表、册、卡是否记录齐全,工地应保存的资料如: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措施、文件施工简板。

4. 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活动是否充分体现了群众性,记录是否齐全,并签名。

5. 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 检查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情况。

7. 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同安全奖惩挂钩。

8. 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等进行检查。

9.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二) 项目部安全检查

1.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2. 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 检查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 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5. 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第7篇 工程项目安全日活动制度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强化全所职工的防范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标准化,从而达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预防为主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日管理。

二、职责:

1、项目经理、安保部门负责指导和组织日常安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2、安全日活动定为必查内容,认真考核。

3、项目经理负责每周安全日的学习文件、材料和措施制度以及讨论内容,项目经理不在时由生产副经理和安保部门负责。

三、管理内容:

1、活动安排:

1.1项目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实行每周两次的安全日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两小时,活动也可在雨天不施工时进行,但应保证时间、人员、效果,个别施工点或个人因特殊原因耽误了活动时,应及时补课。

1.2安全日活动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召集并提前拟定活动内容。

1.3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参加安全日活动

1.4本项目安全日活动,应根据工地安全措施所安排的季节性和常规性工作,提前制定学习计划。

2、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2.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快报,有关安全方面的通知,规定和安全措施等。

2.2总结分析项目一周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措施、计划和要求。

3、安全日活动注意的问题:

3.1安全日活动内容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讲究实效。每次活动的内容安排要有所侧重,对各项文件规定的内容要紧密联系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检查存在问题,找出应吸取的经验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防止千篇一律走过场和一言堂。

3.2总结工作表扬批评要实事求是,本着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指出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及目的,依靠和团结项目部职工,共同搞好安全工作,并落到实处。

3.3学习事故通报应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防止同类事故在本项目发生。

3.4学习规程、制度、规定要紧密结合工作需要和存在问题,有重点、有选择地学习有关章节,对事不对人,勇于揭露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养成标准化、规范化行为,从而达到杜绝违章,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4、项目部安全日活动内容及台帐记录的填写标准规定:

4.1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报、规定、制度措施等,安保部门应分类建档存放,便于学习查阅,项目自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总结、事故、展品分析等也应注意保存和建档。

4.2每周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应亲自签名,因故未到的应注明原因,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要简明扼要地填入台帐相应栏中,各部门主管和安保部门应定期检查活动情况,签注意见。

4.3在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栏内,应记录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本周内项目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贯彻上级要求,吸取事故教训应采取的措施以及下周工作应注意的安全措施、要求。

4.4对学习内容一栏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一栏的内容应以记录人归纳总结为主,不宜采用个人记录发言的形式。

4.5安全日活动应由项目部安保部门填写,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签字。

第8篇 燃气管线工程安全动土制度

1、施工作业的部门在动土前应制定完善的管沟动土计划,经相关城市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2、施工作业如果在接近地下电缆及埋设物的附近施工时,注意取土方式、地下电缆和其它埋设物,以免损坏地下设施。

3、施工单位不得任意改变批准的各项内容及施工图纸;如需变更,应向相关城市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在危险性较大的地域内动土时,应备足消防器材,安全技术部门应现场监护,施工人员要听从其指挥。

5、挖掘的沟、坑、池等和破坏的道路,应设置围栏和标志,夜间设红灯,防止行人和车辆坠落。

6、动土作业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9篇 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暨秋冬季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基建安全〔2010〕328号)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二、有关要求

(一)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

1. 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 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 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 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

第10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11篇 水利工程单位安全例会制度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枣庄市山亭区水务服务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财务管理,保证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安全投入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所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过程。

1.3基本原则

1.3.1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合法使用,各级财务管理人员职责清晰、责任到位,便于检查和考核。

1.3.2本制度中的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时在成本中列支且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2〕16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2005);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202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22〕4号);

《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22〕346号);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22〕189号);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3.职责与分工

3.1项目法人(建设单位):(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体系;(2)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合法使用。

3.2施工单位:(1)制定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年度提取计划;(2)按月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表;(3)管理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费使用台账;(4)对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总结。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管理目标

4.1.1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费用保障体系。

4.1.2各级安全生产费用要确保足额提取,合法使用。

4.1.3安全生产费用的保障要切合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实际,满足工作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和持续改进。

4.2管理程序及要求

4.2.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1)提取费用总额应确保满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水利水电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比例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2%的要求。

4.2.1.1安全生产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如按本制度所规定提取比例所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投入,可据实提高比例标准,以充分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2.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4.2.2.1使用范围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2.2.2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1)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编制要适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危险源预测程度、劳动环境改善、事故预防处理、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支出等编制。

(2)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年度安全生产费提取计划须经上级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4.2.2.3使用审批

(1)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费使用审批程序:施工单位安全科报计划→施工单位财务科审核→施工单位经理核准→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

4.2.2.4使用台账和记录

(1)提取安全生产费的各级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及时记录已发生的安全生产费,并进行合理分类。

(2)施工单位财务人员应在会计账簿中单独设置安全生产费用明细科目,单独核算。

(3)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单据、手续应齐全,必须提供原始发票、协议、支付凭证及相关清单,上述原始资料由各级单位财务部门分别保存。

(4)施工单位于次月5日前向建设单位提供上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清单以及发票复印件以备查用。

4.2.3安全生产费用的检查与监督管理

4.2.3.1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合法合规使用。财务、审计、监察及生产管理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4.2.3.2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过程的管理,各级费用提取的比例标准不得擅自降低。

4.2.3.3财务部门要根据年初编制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范畴,年底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公开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4.2.3.4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生产成本,各级均应设立专门账户单独核算,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挤占、挪用。

4.2.3.5年度结余的安全生产费用可结转下年使用。工程项目结束后结余的安全生产费应上缴建设单位。

4.2.3.6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合法合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将依据有关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予以行政或经济处罚。

4.2.4安全生产费用的总结与考核

(1)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各级单位应在年度终了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年度总结;

(2)工程施工单位于1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费上年度使用情况上报建设单位。

第12篇 工程项目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一、工程项目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全体在岗工人开展安全生产及法制宣传培训教育活动。

二、周一安全活动由安全值班领导或片、区、栋号长(或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并做好记录。工程项目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并进行监督、抽查。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拨出专款用于周一安全活动的有关费用的支出。

四、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次周一活动时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讲评。

第13篇 某某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某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所有新入场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专职人员以及职工全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加强自我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

(1)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①公司级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安全主管部门配合实施。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及急救措施。

②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安全部负责实施。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及施工现场的情况、特点和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办法、措施、制度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防护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③班组级教育:由施工作业队安全人员或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新工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④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达到规定时间,并组织考试,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的内容为: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4)项目经理及安全监督专职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并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每周一对工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6)在冬雨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后要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

(7)特殊情况安全教育:在工程出现以下情况时,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必须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及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发生因工伤亡、机械损伤事故及重大安全未遂事故;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

第14篇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制度措施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

⑴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

⑵消防设施严格按施工平面的规划布置,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火工品的采购、运输、使用管理均严格按照政府和有关规定办理;

⑶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组织消防队,建立值班、汇报、学习、训练制度;

⑷新到工人经防火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职工中开展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非施工人员未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为批准,任何人不得留宿现场;

⑸进行经常性的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险隐患;

⑹使用电气设备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⑺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专库储存。消防泵房用非燃材料建造,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它用。

第15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选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技术措施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的性质,带有强制性,必须编制,遵照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即是具体指导安全施工的规定,也是检查施工是否安全的依据。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①、在工程开工前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实;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全面、具体;③、对大型群体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爆破、吊装、水下土方、支模、拆除等特殊工程,按规范标准达到要求的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详图及文字要求。此外,还应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①、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内容(a)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的中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b)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c)高处作业人员及独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d)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e)垂直运输工具:施工电梯、塔吊、井字架(龙门架)等主要运输机具,位置及搭设要求,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f)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g)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局;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中(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时采取的防护措施;(h)中型机具的安全使用;(i)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安全;(j)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个人的安全防护措施;(k)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l)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②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a)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b)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倒塌及槽、坑、沟边坡坍塌工作;(c)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滑、防煤气和亚硝酸钠中毒工作,现场防火措施;斜道、通行道、爬梯作业面的防滑措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模板临建、塔吊等的倒塌措施;施工现场取暖锅炉安全运行措施,煤炉燃气中毒等措施以及防误食亚硝酸钠等防冻剂中毒措施。

4、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a、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交底。施工技术负责人要向班组长作文字交底。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交底。施工技术负责人要向班组长作文字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互相监督执行;b、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c、加强安全技术措施情况的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d、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奖罚制度。

5、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验收。

第16篇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15 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

a 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 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 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八、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3)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第17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项目部各单位、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三、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后持证上岗,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四、项目部的特殊工种需接受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参与协助。

五、项目部新录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后,方准上岗。

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是本项目施工生产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作业,电气设备及高处作业等基本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及发放标准。

作业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主要内容是作业特点与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班组安全制度和纪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项目部完成职工三级教育中的两级教育:项目部教育和作业班组教育。

六、项目部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项目部及班组组织,安全人员参加协助。

七、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其总承包单位的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同时,严格按照本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18篇 村电力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各管理人员应参加上

级安全机构组织的每年一次的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考试。

第二条 新招收录用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公司、部门)安全教育、

紧急救护培训的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工作。新转换岗位的人员上岗前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

培训和考试合格。以上培训、考试由公司负责。

第三条 按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

训,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档案,其中包括入厂前体检

的健康情况、定期体检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历次安全

规程考试成绩、安全奖惩记录等。

第五条 公司应每年召开生产、经营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安全

工作,布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自查、互查,不断

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 公司对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月度例会、事故分析会和安

全日活动(三会一活动)要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切不可流于

形式。

第七条 公司每年要制订以“五无”为内容的安全生产目标,做好目

标的层层分解,并同每一位员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针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生产部

门和安监部应分别制订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

保护措施计划,公布实施。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反措、安措”

计划应有定期检查和考评办法。

第八条 公司应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全员安全活动,要通

过学安规、忆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考安规、

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等,强化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公司要根据行业特点、季节因素,做好每年春、秋季安全大

检查工作及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章 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条 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现场作业队长(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主要对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干部、领工员、工班长、施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看护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对全体现场事故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施工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6、冬雨季、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8、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总体要求

第十一条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

1、各作业(班组)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等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教育记录。

2、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3、认真开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坚持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如板报、宣传栏、录像、讲座、知识竞赛等),讲究实际效果。

4、项目必须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坚持全体人员(包括外协劳务队伍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确保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持证上岗。

第19篇 某工程项目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工程项目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一、工程项目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全体在岗工人开展安全生产及法制宣传培训教育活动。

二、周一安全活动由安全值班领导或片、区、栋号长(或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并做好记录。工程项目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并进行监督、抽查。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拨出专款用于周一安全活动的有关费用的支出。

四、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次周一活动时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讲评。

第20篇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验收评价标准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

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

(2)项目经理部每月由现场经理组织,安全总监配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区域责任工程师每半个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分包商(专业公司)、行政、技术负责人、工长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

(4)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实行日巡检制度。

(5)项目安全总监对上述人员的活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6)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声音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7)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声音。

各级检查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

为了科学地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应用工程安全系统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评价。此评价为定性评价,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个分项检查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汇总表对十个分项内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利用汇总表所得分值,来确定和评价施工项目总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机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装等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3)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5)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

安全管理10分;

文明施工20分;

脚手架10分;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

三宝,四口防护10分;

施工用电10分;

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

塔吊10分;

起重吊装5分;;

施工机具5分。

(6)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

(7)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得分按下式计算:

(8)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为:

①专职安全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6,其他人员为0.2.

②专职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4,技术人员为0.4,其他人员为0.2。

《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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