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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汇编范本(4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瓦斯隧道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范本

重要性和意义

在瓦斯隧道作业中,安全制度如同生命线,它确保每个工人的安全,防止灾难性的事故。安全制度不仅体现了我们对员工生命的尊重,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降低风险,提高生产效率,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避免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瓦斯监测:定期进行瓦斯浓度检测,超过安全阈值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2. 个人防护装备:所有工人需佩戴防毒面具、安全帽和反光服,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识别。

3. 应急计划: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急救措施和通讯机制。

4.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人对危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5. 设备检查:所有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不合格设备不得使用。

注意事项

1. 制度执行:纸上谈兵无益,关键在于严格执行,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应受到处罚。

2. 实时更新:随着技术和环境变化,安全制度应适时修订,保持其有效性。

3.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及时解决问题。

4. 安全文化:培养安全文化,使每个员工都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主动遵守规定。

在编写安全制度时,我们必须确保其清晰、实用,并符合行业标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第一,保障每一位隧道工作者的生命安全。

瓦斯隧道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范本

第1篇 瓦斯隧道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范本

1、为使瓦斯隧道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项目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项目经理应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4、安全投入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擅自、随意挪用安全投入的资金。

5、项目经理要定期了解、检查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

6、在使用安全投入资金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设备更新等项目完成后,必须组织进行验收,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7、安全投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2)更新安全设备、设施、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日常维护维修费用;

(3)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费;

(4)配备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5)安全文明施工经费;

(6)其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

第2篇 瓦斯隧道安全事项制度

一、基本要求

1.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2.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编制相应预案。3.瓦斯隧道施工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并签字备查。4.瓦斯隧道的施工应建立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5.瓦斯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瓦斯隧道洞口必须设置经专业培训的专职瓦检员负责检测记录。②检测瓦斯用的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校验。凡经大修的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③易产生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必须重点检测,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④进入隧道的所有金属管线必须在洞外设置有效的接地装置,其电阻值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二、瓦斯隧道施工安全要求

瓦斯隧道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①当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相关规定参数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工作人员,切断电源,研究预防和消除措施进行处理。②由于临时停电或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损伤的,在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段,必须经过检测人员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生产。③高瓦斯隧道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抑)爆设施。

三、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①严格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制”(指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派人警戒准备下达放炮命令,然后将自己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要求后,再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②瓦斯作业面必须采用电力起爆,严禁使用半秒、秒级电雷管。③瓦斯作业面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④洞内爆破时,人员应撤至洞外。⑤炮孔的装药及填塞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指标参数要求。装药前应清除炮孔内的煤(岩)粉。⑥爆破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爆破,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导电体接触。

四、通风、防尘

通风机必须装设在洞外或洞内新风流中,避免污风循环。瓦斯工区的通风机应设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电源能够及时保证风机正常运转。瓦斯突出隧道掘进工作面附近的局部通风机,均应实行专用变压器、开关、线路及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供电。排放高浓度瓦斯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瓦斯隧道通风设施应保持完好,调节、迁移、拆除通风设施时应由专人进行。临时停工地段不宜停风;停风时应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与警告牌,人员不得进入。

五、隧道照明

1.照明与电气信号应符合下列要求:①低瓦斯隧道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②输电线路必须使用密闭电缆,不得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③瓦斯突出隧道内的照明电器应使用防爆型。2.矿灯充电房应离洞口50m以外。使用矿灯之类照明时,如有不良情况,不得使用。3.在瓦斯隧道内严禁使用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严禁将可能产生火花和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4.严禁在洞内已敷设电缆上临时接装电灯或其他设备。5.电缆在洞内接头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的电气设备内进行连接。

六、防火

瓦斯隧道的防火工作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制订防火措施,洞内严禁产生高温和发生火花的作业。洞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等作业,确需用焊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救护

瓦斯隧道应备有急救和抢救设备,保持其良好性能并指派专人保管。高瓦斯和瓦斯突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救护队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救工作,严禁个人单独行动。

八、揭煤防突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②掘进工作面中煤层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到洞外。③应加强通风管理,开挖面应有足够新鲜空气。④加强地勘与调查收集邻近隧道、矿山等相关资料工作。⑤对于不知道是否具有突出危险性的煤层,必须进行予探,并进行瓦斯考查,检验其是否具有突出危险性。予探时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具体操作按《发耳隧道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的具体要求进行。⑥当经予测具有突出危险性时,必须按照突出煤层进行施工管理,并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防突实施细则》的规定。

九、施工安全措施

1.隧道施工应认真编制工地安全实施细则、全面规划、合理安排、规范指挥。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规范》《安规》和设计要求,结合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科学选定施工工艺,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不断的补充完善,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3.不良地质及特殊地质,应组织技术论证,确定钻爆、掘进、支护方案。 4.洞内通风、照明、电线等要统一规划,加强维护,做到布设整齐,状态良好。5.洞内施工应由值班领导统一指挥,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开挖、衬砌和运输作业。6.爆破开挖应做出爆破设计,严格控制周边眼间距、外插角和装药量等参数,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超欠挖数量。7.爆破起爆后,应派专人进行检查,处理危石、悬石,并设人监护。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准进入作业面。8.临时支护应以设计文件和规范为准,一般情况下最大距离不大于两茬炮的进尺距离。9.隔栅拱架和喷锚支护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控制拱架排距和锚杆间距、锚杆长度、方向和砼喷射厚度,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查。 10.改变临时支护类型、标准,必须经项目经理部、设计、监理同意。严禁施工现场自行降低支护标准。11.洞内通风系统应做出设计,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12.爆破器材应建立严格的领用、退库制度,严禁库外存放,现场爆破员应具体负责领用审批,掌握领用和退库数量。13.洞内、洞外都应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使作业人员随处可见,提高“三不伤害”的安全防范意识。14.专职安检人员每班都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要注意加强对围岩和临时支护状态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微小变化,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妥善处理。15.隧道施工应制定防坍塌、涌水、瓦斯等抢险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械、物资,明确组织和人员分工,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3篇 瓦斯隧道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为使瓦斯隧道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项目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项目经理应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4、安全投入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擅自、随意挪用安全投入的资金。

5、项目经理要定期了解、检查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

6、在使用安全投入资金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设备更新等项目完成后,必须组织进行验收,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7、安全投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2)更新安全设备、设施、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日常维护维修费用;

(3)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费;

(4)配备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5)安全文明施工经费;

(6)其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

第4篇 瓦斯隧道安全监理制度

一、瓦斯监测

采用方法

试验室分析:从坑道中取空气试样,送试验室用气体分析器、气相色谱仪进行成分分析。这种方法测定精度高,但需要时间长。

现场检查:用携带式仪器在现场直接测定空气中某一种气体或几种气体的深度。

瓦斯遥测:用自动化遥测或监测系统远距离、定点、长期连续、自动记录显示其瓦斯浓度。如果某气体超过规定时,可报警或自动断电。

隧道施工中的瓦斯监测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并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专职的瓦斯监测管理机构和瓦斯监测系统,定期检查,以确保施工安全

瓦斯允许深度标准

综合《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则》(tb1040.1--2003)规定,瓦斯允许浓度标准采用下列标准

部位 总回风巷道(平导) 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风扇及开关地点附近

ch允许浓度(%) <0.75<1.0 <1.0 <0.5

(3)建立遥控自动化系统与人工现监测相结合的”双保险”监测制度

遥控自动化监测系统由洞口监测中心(配置主控计算机)和洞内控制分站以及洞内各工作面、各巷道、塌方空洞、巷道转角等处的瓦斯浓度探头、风速探头、自动报警器、远程断电仪组成。通过各种探头,洞口的监测中心能随时了解洞内各处瓦斯浓度和风速情况,如有超标立即报警并通过断电器关闭洞内电器电源。

仅设置自动监控系统是不够的,探头不可能太靠近开挖面(放炮时会损坏),所以配合人工检查,实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进行人工检查制度。

二、 施工通风

监理工程师应高度重视瓦斯隧道的防爆工,除了诸如火源不得进洞,采用防爆机械等措施外,防爆的关键在于施工通风。通风有两个目的,一是冲淡和稀释瓦斯;二是防止瓦斯在角隅和洞项滞留。前者主要与风量有关,而后者则与风速有关。

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性地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隧道通风系统和有害气体监测体系的管理

施工通风原则

采用压入式或巷道式机械通风,严重、有突出危险的工区必须采用巷道式通风。

风机的能力应满足全工区通风的需要;局部扇的能力应满足局部的独头巷道通风需要。

风机分机和主机的通风应达到下列目的:

1)洞内工作人员最多时能保证每人每分钟有4立方米新鲜空气供应。

2)洞内各开挖面同时放炮,应能保证在30min内通风完毕,使炮烟浓度稀释到规定要求。

3)施工通风的风量应能保证洞内各部位的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浓度

4)施工通风系统应能每天24小时不停地连续运转,在正常运转时,洞内各部位的风速不应小于最小允许风速

5)每个工区的局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量,局扇应安装风电闭锁装置,通风管应具备阻燃和抗静电性能

防止瓦斯局部聚积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过程中,应时刻警示施工单位,对在巷道的转角处、断面形状突变处、较大的超挖或坍方处、洞室内以及洞壁的不平齐部位,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的瓦斯聚积隐患,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提高光面爆破效果,使巷道壁面尽量平整,达到通风气流顺畅。

及时喷混凝土封堵煤(岩)壁面的裂隙和残存的炮眼,减少瓦斯渗入巷道。

向瓦斯聚积部位送风驱散瓦斯,一般采用:用高压风管引出高压风驱散局部积聚的瓦斯,增设康达型风管驱散瓦斯,用气动局扇驱散瓦斯,用压气引射器驱散瓦斯。

三、 施工机械与供配电

施工机械及电气设备

以电力为动力的有轨运输及与其配套的施工机械、进入隧道的施工机械及电气设备,应具有防爆或隔爆性能。监理工程师以上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此类机具的管理,要求机具外表应有明显的隔爆检验认可标记;对于普通常用的非隔爆机电设备,则一律严格禁止进入瓦斯隧道内安装使用。

2供配电要求

审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计划和方案时,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下列内容应满足要求,

电源:瓦斯隧道施工用电设备应设有两条回路,当一电源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路仍能担负隧道施工用电的全部负荷。也可建设自备发电站作为备用电源。

电压:高压不大 于1000v。电压波动范围:高压为额定值的正负5%,低压为额定值的正负10%。

照明供电:为保证正常工作照明及险情时人员的安全撤出和险情处理,采用单独照明系统,除常规保护外,设高灵敏度可调漏电保护装置,保证防爆要求和人身安全。

供电系统的“三专”、“两闭锁”:瓦斯隧道内供电系统,做到“三专”、“两闭锁”,保证施工安全。“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供电线路;“两闭锁”即瓦斯浓度超标时与供电的闭锁、局部通风与供电的闭锁。

其他安全措施:洞外电力变压器由rw4-10跌落式熔断器作常规保护;洞内开关柜对电缆作漏电时的断电保护;洞内移动式变电站为中性不接地矿用变压器,设有高灵敏度漏电保护,并实施“瓦电”、“风电”闭锁;所有供电装置均为中性不接地供电,能将漏电电流限制为最小引燃电流,消除跨步电压及杂散电流;设置独立的接地保护网,所有机电设备外壳与保护网用软铜线连接;为防止洞外杂散电流经钢轨进入洞内,洞口位置的钢轨连接处设置绝缘接头,并将洞外轨端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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