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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建筑行业中,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犹如航海者的指南针,确保项目平稳前行。它不仅是预防事故的屏障,更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维护企业声誉、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可以促进工地秩序,提升作业规范,降低风险系数,是每个项目管理者不容忽视的责任。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应急预案、个人防护设备管理、特种作业许可制度等。这些制度覆盖了从前期准备到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旨在确保每一个操作步骤都在安全的监管下进行。

注意事项

1. 制度制定要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理解和执行。

2. 定期更新制度,以适应工程变化和技术进步。

3. 实施过程中要强化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4. 安全教育需定期进行,确保员工对新制度的了解和旧制度的巩固。

5. 重视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制度。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构建和执行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需要我们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知识和持续的努力来维护和完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保障安全的推动项目的高效运行。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范文

第1篇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监理部依据监理合同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要求,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并在工程监理实施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部各专业人员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

1总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监理人员的交底

1.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监理合同、业主与其他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使全体监理人员熟悉合同要求,明确工程的建设目标及监理部与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确监理的内容及要求;

1.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监理部的工作制度,要求监理人员在监理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理部的工作制度;

2向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汇报工程的总体监理策划

2.1总监理工程师将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报送业主/项目管理单位审批;

2.2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整个工程监理的策划,特别是业主委托范围内的监理工作的实施及特点,向业主/项目管理单位进行详细的说明;

2.3说明各专业监理师与业主/项目管理单位的接口关系;

2.4总监理工程师向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结合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建议;

3对施工单位的交底

3.1详细介绍工程监理中监理部组织结构及各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3.2向承包商介绍监理的权力、义务、职责;

3.3明确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的配合关系;

3.4统一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

3.5根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向承包商提出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要求。

4对施工单位交底内容及实施要求

4.1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输电工程的一切施工作业必须要有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鱼进行交底、签字确认。无措施和为交底,严禁施工。

4.2 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实施。

4.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安全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4.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5输电线路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经施工队(班组)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由施工队长(班组长)签发后执行。

4.6施工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应对编制的各种措施(作业指导书),应严格进行编、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7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4.7.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4.7.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4.7.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要求。

4.7.4 针对职业健康、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要求。

4.7.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4.8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安监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

4.9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做法或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4.10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后施工。

第2篇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安全管理是监理公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公司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工程监理的每个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以项目监理部为主、各方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参加的现场安全保证体系。项目总监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员是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到“两审一查三备案”。

2、职责

2.1 公司经理(副经理)

2.1.1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负领导责任。

2.1.2 负责督促项目监理部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管理,不定期检查各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将有关安全信息向院主管领导反馈。

2.1.3 负责对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专(兼)职安全员及其他监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

2.2 项目总监

2.2.1 对具体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2.2.2 不定期检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对违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2.2.3 根据项目的大小,在监理施工现场,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项目总监也可兼任安全员;

2.2.4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必须将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2.2.5 负责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3 专(兼)职安全员

2.3.1 协助项目总监贯彻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指示和规定;

2.3.2 负责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3.3 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时,应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发现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通知施工方进行整改,并报告项目总监。

2.3.4 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安全责任制管理

3.1 监理公司在承接项目监理任务后,根据监理项目的规模,负责确定项目总监、专(兼)职安全员,拟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重点和安全管理目标,以及安全考核责任制指标等。

3.2 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时,对其中涉及的安全条款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确认。

3.3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工程的难点、重点,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如土方工程支护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焊接工程施工方案等),由项目总监审批后方可允许施工。

3.4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允许施工单位开工。

4、安全教育

4.1 各施工监理工地必须建立每周安全例会制度,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4.2 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一般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案例、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4.3 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加,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4.4 各项目总监要对监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监理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

4.5 通过培训教育,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意识。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5、安全管理目标

5.1 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5.2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5.3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5.4 千人负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七以下。

6、现场安全控制制度

6.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6.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时,其安全技术措施要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6.3 现场实施监理时,发现安全隐患应监督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4 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从立法和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6.5 应研究并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控制工作,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杜绝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7、事故管理

7.1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积极进行抢救,妥善处理,以免事故蔓延扩大,在上报监理公司的同时,及时报院主管领导。

7.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必须做好标志,拍照或录相,详细记录和测绘事故现场图。

7.3 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7.4 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8、安全检查

8.1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害和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行为。

8.2 安全检查应采取自检、互检、联合检查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监理公司还应负责组织综合性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8.3 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事故隐患。各监理项目每月一次,各项目监理部每周一次。

8.4 专业安全检查,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内容为:施工方安全规程和安全制度的检查、安全设施以及防火的检查。

8.5 日常检查,包括项目监理部的安全员和施工方的安全人员的巡回检查,以及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8.6 节假日安全检查应对防火、防盗、运输车辆、施工现场等进行检查。

9、安全奖惩

9.1 现场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技术精、业务能力强、具有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9.2 在工程中因及时发现或报告,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防止了事故扩大、抢险有功以及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者,将上报院主管部门,报请院主管领导批准给予表彰和奖励。

9.3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将予以经济处罚,严重违法者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考核规定按国家和鞍钢及院、监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9.4由项目总监负责建立现场安全互保对子管理上墙,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3篇 监理安全环保细则制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苏州中海雅戈尔地块

项目性质:住宅、人防、车库

建设单位:苏州中海雅戈尔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苏州规化院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别墅a标:浙江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别墅b1标:浙江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别墅b2标:苏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中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高层住宅11幢12-17层、别墅8幢3层,均为住宅楼,共用四个大地下车库。

工程平面布局留有足够的自然风入口和出口,做到主导风流向顺畅。建筑物以南朝向为主,建筑物主立面迎向夏季主导风向,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绿化系统,可起到遮阳、降温,有利于节能。平屋顶采用加气混凝土+高效隔热材料挤塑聚苯板(50mm厚_ps板)+40厚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斜屋顶采用15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高效隔热材料挤塑聚苯板(60mm厚_ps板)+40厚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砼凸窗上下表面采用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地下室外墙采用聚苯乙烯保温隔热板(25mm厚eps板)+聚合物抗裂砂浆+20厚1:3(rp15)水泥砂浆,架空层采用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地下室外墙采用聚苯乙烯保温隔热板(30mm厚eps板)+聚合物抗裂砂浆+2厚聚合物浆料+防霉涂料。本工程±0以上外墙墙体材料为200厚蒸压轻质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墙为200厚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主墙体采用聚苯乙烯保温隔热板(30mm厚eps板)+聚合物抗裂砂浆+饰面材料。外窗北朝向采用铝型材单框断热桥中空(充氩气)玻璃窗(5+12ar+5),东、西、南朝向采用铝型材单框断热桥中空玻璃窗(5+12a+5)。外窗是建筑节能设计的关键因素,设计中控制窗墙比;南面设置水平固定外遮阳和活动外遮阳措施有利降低空调能耗;.外窗的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满足规范要求;外窗的气密性经相应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选用。

第二章.安全监理细则

为了加强对所辖合同段安全生产全过程监控管理,保障在施工过程中预防和制止重大和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参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苏州市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监理计划等有关文件制定本细则。

本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总监负责制,全员管安全的原则,坚决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全过程、全方位实施安全生产的监管监控。

一.组织机构、规章制度

1.1.1总监办安全领导机构

1成立安全监控领导小组,安保体系框图上墙、制定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监理各项规章制定,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措施落实等。

2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监督和具体安全工作的落实,传达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指示及文件精神;负责安全监管内业资料的管理和对项目部每月安全生产考评工作。

1.1.2总监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1对全体监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及安全监管水平和技能。

2督促项目部每月必须二次以上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总监办定期检查,并做为每月安全生产考评的依据。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我办督促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施工安全有序进行。

1.1.3总监安全监管监控目标

1 每周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从质量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的完善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定期对各项目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整改、复查,并要求项目部及时反馈安全生产情况,确保所辖施工段安全生产平安顺利。

2 每周召开一次工地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制定下一步安全生产计划,安排、布置、措施的落实等。促使项目部有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3 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行奖惩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评,安全生产监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监理工作中不留死角。

4 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要求项目部每月定期报送危险源明细表、安全生产数据统计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安全事故调查统计表,以及社会综合治理安全安全表格等。做为安全生产考评的依据。

5 要求项目部将所建工程总体目标化解为若干具体目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横向到各职能部门,纵向到基层班组和个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层层抓落实,制定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考核评价、评比和奖惩,把安全目标管理同全体员工的工资、奖金挂钩,对不达标的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1.1.4安全生产责任制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建立起严密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控和管理。

安全监管监控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本项目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监控管理工作,并对驻地办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进行指导。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直接监控,下达有关安全管理的通知通报文件和暂停工指令,支持驻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2 负责制定编制总监办落实国家、地方、行业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指示及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及有关文件。

3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活动,参与各种安全生产管理会议以及安全监理计划、方案的制定,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督促检查落实。

4 审查监督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中经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明劳动竞赛、检查评比和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5 参与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安全监理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控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 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全面监控、布置安全生产监控各项工作、指导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落实、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生产方案、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防汛,防灾,防火应急方案以及检查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行业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规章制度和指示,组织制定并执行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管的制度措施,确保所辖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监控工作,严格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各项安全监控标准要求进行,每月组织一次有关部门联合大检查,经常性会同建设单位组织总承包部和各小标段安全管理员深入施工现场排查隐患,解决问题。

4 对本项目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技能、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监控及安全实施计划。

5 组织并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劳动、安全生产月、安全文明劳动竞赛等专项活动,创建企业安全文化,创造安全生产管理的良好环境与氛围。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职责

1 负责分管专业安全的全面工作。

2 负责分管专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在所监控的工程施工中,对因施工技术原因发生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纠正,并进行技术性指导,直至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工程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3 会同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项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方案、项目工程各项安全规程等。

4 负责监控管理,指导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督促项目部对员工采用“四新”技术的安全培训并进行检查。

5 督促施工单位对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和落实。

6 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7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给的一切监理工作。

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工作,专职从事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工作负有重要的监理责任。

1 按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作要求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的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原有的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制度、措施、规定、计划,并督促和检查专业监理、现场监理、旁站监理及其它监理人员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反馈,以便掌握安全生产监管的动态情况。

3 及时分析所辖合同段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事故预防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监管责任心和监管技能。对各项目部内业资料的建立健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基础工作强化落实到位。

5 按照有关施工安全规范、标准的要求对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6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进行有目的的巡查,督促承包人完善安全生产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书面意见,督促承包人改进。

7 对涉及施工安全的支撑体系、大型垂直运输设备等重要临时设施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8 审查承包人特种机械的检测情况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及年检合格证。

9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给的各项安全监理工作。

1.1.5总监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

1 对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控管理成绩突出者应予以奖励。

对玩勿职守、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在所控标段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者予以批评教育,罚款,直至清退出场,造成重大损失和伤亡,性质严重的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2 要求项目部制定内部奖惩细则和制度。

3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在监理过程中对所辖合同段进行经常性检查,提醒安全管理及防范意识,对作业人员违规进行警告,依据以往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建设的监理经验,我办特制定现场监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常见违规违章现象及处罚说明,以示警惕。

1.1.6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全过程、全方位对我办所辖合同段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更好的顺利实施、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参建人员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办监理合同安全监管的目标,针对本工程特点,建立本应急预案,以确保在风险或事故状态下能高效率地组织人员采取应急行动,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目标。

1 安全生产监控应急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总监办配备电话,号码公布。同时对项目部公布报警电话,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应急电话:110。

(2)组织物资保障

总监办配备防护用具,医用物品等,并督促各标段在油库、易燃易爆品附近密集区配备消防设备,各用电点设专用电控制箱,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教育保障

为了实现安全监管目标,我办定期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及安全监管技能学习,并督促各项目部对全员进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常识、重大事故的自救方法,使全体参建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及安全防护应急能力。

(4)资金及后勤保障

为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和安全风险抵御能力,我办要求各项目部与有关保险公司签订建筑工程一切险种及团体意外险合同,各项目部设立安全保障机构调拨相应的资金做为保障。

2、具体应急措施

在监理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施工现场出现事故,由现场人员立即向现场安管人员报告,并立即或直接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地点、情况,根据事故紧急程度直接拨打急救、火警等应急电话,开展应急行动。对一般事故通知领导小组人员,确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行动,同时各项目部启动应急预案,调拨人员、物资、设备立即实施应急行动。

(1)高空、高边坡及深基坑、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应急预案

①当工地发生伤害事故时,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应立即呼叫,内容明确,听到呼叫的人员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

②报警: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将地点、伤害类型、施工现场的醒目标志性建筑物等报告,以利救援人员迅速判断方位,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③自救:现场指挥有序,现场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救援,总监办、驻地办项目各负其责,互相配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④自救措施:迅速指挥移走周围可能继续产生危险的坠落物、障碍物,为急救车辆留出通道,使其能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高空坠落不仅产生外伤,还产生内伤,应对受伤人员按正确救护方法进行救护。

(2)高边坡坍塌应急预案

①呼救、报警、自救方法同上。

②自救措施:发生坍塌后,应先检查塌方位置是否还有再次塌方的可能,当确无危险后,方可进行抢救,如可能发生二次坍塌,则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确定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清理塌方的方法是:清理塌方不可使用工具,避免对伤员的二次伤害,救出伤员后按正确的抢救办法进行救护。

(3)触电应急预案

①呼救、报警、自救方法同上。

②自救措施:对触电事故,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体,抢救人员必须保证自己不受伤害,应先采用切断电源,用干燥木板等绝缘体材料,挑开带电体,迅速使触电者脱离带电体,立即就地进行急救。

(4)机械或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①呼救、报警、自救方法同上。

②由相关在场人员迅速关停机械设备,将人员救出后,按正确救护方法进行救护,应尽最大努力救护伤员,以使人员伤害降至最低点,在急救医务人员来到后,将受伤原因和已采取的救护措施详细告诉医生。

(5)防汛防洪安全事故的防范与应急预案:

为了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伤害,根据工程实际制定本预案。

①施工现场基本处于山区地带,施工期间如遇洪水上涨造成灾害时,接到洪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抢险设备及器材,在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

②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积极组织救护因洪灾事故而受伤者,同时迅速拔打120急救电话,尽最大可能抢救受伤者。

③施工单位应在重大洪灾事故发生后,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迅速报告总监办和业主单位以及当地政府,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防汛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④若洪灾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相邻施工单位救援,同时立即疏散人员。并在当地有关部门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洪灾事故进行处理。

(6)防火应急预案

本项目为预防和防止高层火灾和由于施工引起安全重大事故,须积极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预案。

①要求总包制定应急预案,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

a、严格控制火源,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及存放地应远离宿舍及办公场所。

b、施工中如需爆破,应制定严格的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方法,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爆破、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c、在有易燃物品施工作业时,严禁吸烟,同时应注意火种的存放与使用。

d、宿舍及办公场所在冬季取暖时应注意煤气中毒事件及火灾的发生。

②督促、检查、指导各宿舍区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火灾隐患现场、油库及爆破物品库的检查。

③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总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同时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调动工段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进行灭火,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求救。

④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应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并与当地医院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救治,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时,现场发现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管制事态蔓延或扩大,同时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⑤事故发生后应积极做好善后抢险补救工作,降低危害,减少事故损失,恢复生产。

⑥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该预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

各项预案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派人保护现场,为今后的事故调查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1.1.7总监安全管理监控制度

1每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学时每月不少于3小时,并督促各项目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按业主有关安全教育培训文件指示精神执行。

2 会同业主每月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各合同段汇报上月安全生产的受控状态及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下一步安全生产计划安排,措施和整改落实等,要求安全生产内业管理文件归档要及时,确保安全基础工作完善健全。

3 每月下旬组织驻地办、总承包部各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定期联合大检查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排除隐患、整改到位,全面细致地把安全检查工作做到不留任何影响正常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4 监理人员在全过程监理工作中,以身作则,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同时对所监控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安全监控监管,对各部各项工程施工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整改,经常性地进行巡视、检查、旁站、复查,切实把安全工作做好。

5 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情况和各项目部内业资料的检查、特种机械设备和人员持证情况的检查,对违章违规现象和个人行为进行纠正、教育、罚款。对存在隐患较严重的施工区段召开工地安全现场专题会,督促整改并进行全线通报。

6 对各项目部安全保障体系,人员资质,专职(兼)安全员的配置数量以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项目部每月报送安全生产月报,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我办做为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考评依据。

7 安全监理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对施工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可下达暂停工指令,要求整改。各合同段项目部对检查的情况做好记录,整改后反馈总监办复查,使其整改闭合,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

8 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内业资料,对制度、措施、职责、专项安全方案、应急预案、检查情况、考评等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管理,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给的各项监理工作。

1.1.8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省高指、业主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指示,总监办制定对事故责任主体及责任人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 “渎职、失职”所造成事故后果的责任追究制度。

1 安全生产监理是工程建设中必要和重要的一个关键环节,确保生产安全监管、规范、有序、顺利地进行以及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是衡量我办监理工作水平的标准。总监办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工程建设中全过程、全方位监控管理,执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掌握工程建设全面监理工作的动态状况,合理计划、布置、检查、落实、总结和安全生产的管理监控。

2 在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监管失控,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应负全面的监理责任。

3 总监工程师是监理工作重要的组织者,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工作中,因工作失误或工作计划、安排、布置、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造成生产中出现安全事故或人员财产损失应负主要的监理责任。

4 专职安全监理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监理过程中的直接责任人,对工程建设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查、纠正,并作详细的记录,对在施工中发现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责令停止施工、整改、详情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下发停工整改指令,直至消除安全隐患。在施工中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其直接监理责任。

5 现场监理人员是工程建设监管监控全过程的实施者,安全生产的监管是控制质量进度的保障,现场监理负有全面的直接责任,现场监理人员及旁站监理在施工中因责任不到位,监控不利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的将追究其全面直接的监理责任,情节严重的报有关职能部门处理,违规违法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我办全体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技能水平,尽到一个监理人的责任,切实把本项目建设成一条安全、文明、和谐、平安的幸福之路。

1.1.9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有序规范进行,使全体监理人员掌握更多的监理技能,提高我办整体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使我办所辖合同段所有参建人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此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每月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及国家、省、上级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我办监理人员安全管理素质进一步提高。

2 督促各项目部对新上岗职工及参建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对转岗职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生产施工者,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组织各施工单位结合安全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贯彻国家、省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规范以及各项安全制度措施。

(2)学习相关专业技能,安全操作规程。

(3)民爆物品管理职责及使用、储藏、运输、发放退库等管理程序规定。

(4)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防范措施、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的讨论。

5 安全薄弱环节重要部位的技术学习及监控。

6 要求参建人员、进场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的安全培训。

7 总监每月定期对安全教育培训的地点、人员、学时进行检查,并做为安全考评的依据。

8 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办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1.1.10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完善安全生产监控管理,要求各项目部有计划、有安排、有活动、有检查、有总结的对安全生产进行监控管理,确保安全监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 施工准备阶段:开工前我办按监理规范对各项目部会同业主及有关部门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并对安全生产的内业、安保体系、安全专职人员的配置及资质、安全职责、规章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专项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安全基础工作的健全、完善。

2 施工阶段:总监办会同业主及总承包部对各合同段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总结上月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听取总承包部及各合同段安全总结报告、计划,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要求总承包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找出不安全因素及时纠正,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各合同段实行安全月报制度,总监办做为对总承包部及各合同段每月安全考核的依据。

4 我办要求所监控合同段每月定期二次以上安全生产会议,不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安全会,排查隐患,整改落实。

5 我办在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中,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及时纠正不规范、不安全施工行为,对违规违章者进行教育、警告、扣款处理。直至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发出暂停工指令,整改到位后,项目部及时文字反馈,总监办复查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6 安全生产会议是安全生产信息沟通,交流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手段,总监办要求总承包部及各合同段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每一次的会议记录,以备检查。

1.1.1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更有效的进行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文件指示,总监办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监理会同业主及总承包部对各合同段每月进行一次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对每月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及施工项目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总承包部及各合同段认真配合并在检查结束后进行整改,我办将对存在的较大问题进行全线通报,彻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加以纠正、消除。

2 经常性组织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巡视,对安全生产的内业管理、外业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排查,驻地办及现场监理人员随时对安全生产实施监控,把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求各项目部加强自查、自纠,严格管理,按程序、规范、制度、措施全方位地进行监控,努力使我们的安全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3 各施工区段应建立健全完善及特种设备、场内施工的大型机械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 监理工作中计划每周对全线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并对重要施工部位重点不定期巡视、检查、旁站,确保安全生产。

5 检查工作中,严格按国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实施监理工作,严格按十六字方针“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实施监控管理。

6 每次排查隐患后下发监理通知单、联系单,要求各总分包必须用文字形式反馈,监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力求隐患排查整改闭合,并纳入对合同段当月安全考评之中。

1.1.12安全事故报告的一般程序

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安全事故发生后,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阻止事故扩大。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按事故类别逐级上报有关部门,监理工程师应协助调查。

2 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报告,在质检站和安全部门初步确定事故类别和性质后,再按要求进行详细汇报。

3 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将严肃处理。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和过程控制

1.2.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

1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 是否制定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 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 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

7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1.2.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过程控制

1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

4 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帐。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帐记录情况。

5 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2.3具体要求

1 总监理工程师责令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人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监控管理,根据工程规模的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现场安全监控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落实。

2 监控的项目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在城区施工时现场要设置围挡,实行封闭施工管理。

3 在工程开工前对所辖合同段所有参建一线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40课时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之后,方可持证上岗。

4 要求承包人在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及多边坡开挖工程。

(3)大型模板施工组装与拆除工程。

(4)梁板安装与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与边坡防护临时支架,组装和拆除工程。

(6)人工挖孔桩及各种施工爆破工程。

5 在项目部使用专业分包队伍时,要求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权力和义务并与项目部承担连带责任,项目部与各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明确责任主体。

6 要求项目部在自身的施工安全管理中,要不断完善项目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及文明工地建设活动,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生活环境。

7 要求各合同段的施工现场道路通畅,防洪排水沟渠处于良好状态,电路要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规范架设,施工场地平整清洁、物资堆放有序。各类标识,标志牌齐全规范,各类管线架设符合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稳固可靠。

8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施工起重设备和机械、临时用电设施、爆炸物品及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必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设置符合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钢筋绑扎、基础开挖等施工现场人员必经之处或险要位置应设有安全注意事项、标识或有关规定。

9 机械设备施工应定人、定岗、定责。建立机组责任制,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漏电保护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非本机人员或无证人员操作。

安装拆除大型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模板、支架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编制拆除施工安全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施工。

10 高处作业、脚手架防护要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患有高空禁忌症的人员登高作业。

11 实施爆破作业应按国家有关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建库和管理,库管人员应是责任心强的内部职工担任。

12 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道线路等应采取专项防护。

13 总监要求各项目部成立危险源辨识领导小组,工程开工后,应根据项目工程环境的因素,施工生产的常规过程和非常规活动,作业场所的人员、机械设备、机具、设施,施工场所的布局进行分部分项,按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工艺过程危害、生活卫生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按类型分状态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建立项目危险源台帐。

14 根据有关《程序文件》要求对所有分析调查辨识的危险源,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式进行评价。通过评价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因素进一步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项目工程的主要风险因素清单,制定有效的控制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实行风险抵押,使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15 总监要求项目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应当用于防护用具;设施的采购和更新、用于安全措施的落实及安全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6 施工现场由于其他原因的暂停工,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在危险场所进行危险标识,防止发生意外伤害,确保停工期间的安全。

17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职工食堂、饮水、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严防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生活区内严禁私拉电线,并配备一定的消防设备。

18 项目部采购劳保用品要到国家定点商店购买,确保质量,保证员工使用安全。对作业人员应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按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若因此而发生的事故,均按违章指挥处理。

19 健全对各种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的保管、运输、使用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加强对防尘、防毒的治理与管理,对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定期检查,预防职业病发生。

20 总监要求项目部制定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危险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准备消防水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1 总监对分包合同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1)分包队伍必须有“三证”,即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三证”的施工队禁止使用,各项目部一定严格把关,我办对进场施工队进行审核,无“三证”者坚决予以清退。

(2)监理要求项目部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法》关于对“专业安全技术要求高、施工复杂、难度大和直接关系到工程安全的项目不得分包”的规定。做到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得使用分包施工。

(3)项目部要加强对分包劳务人员的安全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签订个人安全合同,项目部协助总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安保体系,严禁以包化管,包而不管,同时布置检查分包队伍的工作。

22 分包安全保证金制度

(1)分包必须缴纳安全保证金,由总包按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

(2)总包扣押的安全保证金要建立台帐,专款专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23 总包应经常性对分包队伍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每周要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排查隐患及时整改,消除潜在的危险因素,检查整改结果及时记录。

24 总包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范围、周围环境对项目工程确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即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控制,制定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援救组织,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熟练应急。

1.2.4常见违规违章现象

序号

违规违章现象

共性问题

1

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戴安全帽同时戴其他帽子的、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的

2

高空、悬空、深井坑作业未按要求着穿,不系安全绳的

3

爆破员、安全员、电工、装载机司机、运输车司机、电焊工、混凝土工等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

4

高边坡、基坑、高空脚手架等施工作业无防护网的

5

重点部位作业和危险区域无警示标语、标牌的

6

无安全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完全的

7

施工点无安全员的

隧道

1

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用具的

2

洞内爆破作业,人员未撤离到200m外的安全地带

3

运输车辆人货混装的

4

施工人员有扒车、追车行为的

5

按照规范,隧道作业环境超标未开启通风设备的

6

洞口、井口的施工区未设置消防器材的

7

洞内及各洞室存放燃油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

8

洞内明火作业、取暖的

9

台车围栏低于1m,跳板、梯子未安装牢固的

10

洞内机料堆放混乱的

11

初期支护、二次衬砌未及时跟上的(根据围岩类别决定)

12

无监测设备、无监控量测数据的

13

无实施测毒措施的

桥梁

1

机具、机料等堆放在基坑边坡2米内构成安全隐患的

2

起重机吊物,起重臂下站人的

3

起重机超负荷调装的

施工用电

1

电力线路架设零乱、不牢固

2

电源线老化、绝缘损坏、接头处无包扎的

3

配电箱无漏电保护装置

4

使用花线或劣质电线

5

高空带电作业无人监护的

高空作业

1

高空作业中物料堆放不当、抛投的

2

进行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高空作业时,未搭操作平台和挂安全网的

3

安全绳打结的、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的

4

作业人员酒后作业、机械设备带病作业的

5

未设有效防护双层作业的

6

脚手架用劣质材料的、无防护网的

爆破作业

1

雷管、炸药同时同地进行装卸作业或混合存放的

2

民爆器材用人、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畜力车、翻斗车及各种拖车运输的

3

运输爆破器材的车,未盖好篷布、未捆扎牢固、未关严车厢栏板的

4

使用无合格产品检验证的爆破器材的

5

违章、违规装药放炮的

6

路基工程施工或挖孔桩在夜间放炮、雾天放炮的

7

未设立爆破安全警戒区、张贴安民告示、放置警戒牌、设立固定和流动警戒哨,定时鸣哨警戒,爆破员、安全员等人员未到位放炮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取消张贴安民告示的

8

爆破余药当日未用完,在工地过夜或私存炸药的

9

将火工品带入生活宿舍区的

10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租借爆破器材的

11

装卸爆破器材无专人负责

12

分别运输雷管、黑火药、硝化甘油类炸药时,装车高度未低于车厢10cm,车厢底部未铺软垫,雷管或炸药倒置或侧放的

13

工地民爆器材库房条件、民用爆破器材配装不符合规定的

土石方工程及地基与基础开挖

1

开挖的土石方堆放距离坑、槽80cm以内的,堆放高度超过1.5m的

2

深坑、深井作业未采取通风和测量措施的

3

挖孔桩、成孔桩无防护措施的

4

挖孔桩、成孔桩井口未超出地面30cm的

5

井下施工人员无防护措施的

6

提升设备使用手摇式的

7

施工便道不安全,出现坍塌现象并失稳未及时处理的

8

环保、水保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

9

高边坡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程序上报和未按批复方案施工的,未设观测点并未按要求观测且无记录的

10

弃渣场未设挡土墙,对交通道路、民房或其他生态环境造成安全隐患的

模板工程

1

安装、拆卸5米以上的模板,未搭脚手架、设防护栏杆、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的

2

钢模板、工具、配件运送时乱扔投的

其他

1

办公、生活、工区选址在不安全地带的

2

办公、生活、工区居住地未设置灭火器材及设备的

3

自行设立油罐箱存在安全隐患的

4

野外施工现场明火取暖烧荒的

5

凡未列入安全隐患的

6

资料未按时上报的

第三章 环保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为了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施工带来的矛盾,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省高指结合总监办在监理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特制定本施工项目《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2.1环保监理的依据

1 国家有关资源环境保护法。

2 国家有关资源环境保护法规。

3 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法规。

4 国家有关环境质量保护法规。

5 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规。

6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7 本细则适用于正在履行监理职责的总监办、驻地办、以及施工单位。

2.2总监组织领导机构

1 建立环保体系,配备环保专职监理,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对施工合同段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理、监督工作。

2 环保监理工程师,负责所辖各合同段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监理工作要求,制定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环境保持工作的动态监控。

3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环境保护措施责任的落实者,合同段项目经理是所施工路段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人,各合同段项目部应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结合工程实际,制订详细的环境保护实施细则,采取有效措施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2.3环保监理工作程序和方法

公路施工期环保监理工作实质上就是对施工活动过程中的环保管理工作,必须与整个施工组织管理紧密结合。要以法制观念强化工程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使环保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

根据总监办所辖施工合同段的施工期及工程特点,环保监理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保护措施报告表

此报告表要求承包人按东莞市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报告表随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各单项工程开工申请表同时呈报。

报告表的编制,要求承包人依据国家各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行动计划提出的环保措施,针对施工活动的具体内容,提交承包人在施工组织管理过程中的环保承诺。报告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核,随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或单项工程开工报告一同批准实施。

2 环保措施实施情况的核查

通过定期不定期、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检查承包人在环保措施报告中承诺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和执行,该检查结果要有文字记录备案,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考核内容。

3 施工现场环境监测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环境监测,并及时将监测结果通报承包人和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便双方能够掌握施工现场环境质量动态情况,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同时也是施工现场执行环保措施的客观评价。

2.4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2.4.1施工准备阶段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有关要求制定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 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人;

2 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

3 施工场地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 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

5. 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

6. 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7. 材料堆场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

8. 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

9. 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

2.4.2临时设施的环保要求

1 供水

生活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饮水标准的要求。

2 生活污水

(1)临时驻地必须建有化粪池或其它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系统,并予以管理、维护直至合同终止。此化粪池或系统,以用于汇集与处理由临时驻地的住房、办公室、及其它建筑物和流动设施中排放的污水。

(2)污水处理系统的位置、容量与设计均应能够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3)每一处临时施工现场均应备有临时污水汇集设施,对拌和场清洗砂石料的污水应汇集处理回收利用,不得排出施工现场以外的地方。

3 垃圾处理

(1)临时驻地产生的一切垃圾必须每天有专人负责集中清理处理(可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定期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临时施工现场产生的施工垃圾必须随当日作业班组集中清理处理,以保证作业现场保持整洁卫生。垃圾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交验后为止。

(2)修建临时工程应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损害,在竣工拆除临时工程后,应恢复原来的自然状态。

4 控制扬尘

(1)拌和场:对可产生扬尘的细粉料拌和作业,应在其作业现场设置不影响拌和材料的喷水嘴装置洒水,以使作业产生的扬尘减至最低程度。

(2)运输:对易引起扬尘的材料运输,运输车辆应备有帆布、盖套及类似的物品进行遮盖。

(3)施工便道应保持潮湿,不致扬尘起灰。

(4)料场:对易引起尘害细粉料堆应予遮盖或洒水措施处理。

5 噪声控制

机械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时,应采取降噪措施或调整作业时间或调整施工机械,以保证居民能够有安静休息的环境。

2.4.3施工实施阶段一般规定

1 如发现施工中出现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2 施工中发现文物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法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

3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砍伐许可后方可按照砍伐许可的面积、株数、树种进行砍伐,并注意保护野生动植物。

2.4.4取(弃)土场水土保持措施

1 取土场

(1)对于取土场形成的裸露边坡,在工程防护的基础上,尽可能创造条件恢复植被,这不仅能控制水土流失、维护坡面稳定、保护工程,而且对生态环境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2)对取土场坡脚易受水流冲刷的地方,应采取工程护坡。工程护坡措施主要有干砌片石护坡、浆砌片石护坡、混凝土块护坡等多种形式。

(3)为防止取土场裸露坡面受到上游来水冲刷,在取土场坡顶以外应设挡水土堤,拦蓄来水。在取土场中间平台和坡脚设排水沟,排除坡面径流,中间平台排水沟内的水通过边坡急流槽排至坡脚排水沟,最后排入河道。

(4)取土场整治: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恢复植被,在取土场结束后,应在土地整治后,进行覆土造地。

2 弃土场

(1)弃土场采用削坡开级防护措施,边坡采用植物防护,一方面固土保水,另一方面起到恢复地力的作用,在地形坡度较大的弃土场,应修筑拦土坎或拦渣坝,以防止弃土场底部水土流失。

(2)为防止雨水直接冲刷弃土坡面,坡面设坡度向放坡导流。为汇集山涧水,弃土场设置排水沟、急流槽和消力池,将流水引入坡底排水沟中。弃土场横坡上设梯形边沟,将山坡水截入沟中。急流槽砌筑在弃土场坡面上,按原阶梯状用浆砌片石砌筑槽底部,并利用其阶梯状坡面消能。消力池部分接天然沟,池底坡度按实际情况设置。

(3)弃土场改造:在弃土场堆置达到标高后,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恢复和改善土地生产力,应对其进行整治利用。整治后的土地可通过种植树木和播种草籽,改良土壤。复垦后可作为农业、林业和牧业用地。

2.4.7景观、生态防护措施

1 保证农田排灌及排洪渠系的畅通

严格按要求完成各类渠系的施工,确保排渠系的恢复时间。

2 保护现有植被与农业用地

施工单位要管理好施工车辆和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便道通行,防止土地占用范围扩大,更不允许随意毁坏林木、碾压农作物。

3 在农田附近减少扬尘

在农田段施工应减少施工扬尘,定时洒水,以减少对农作物的影响而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4 按设计要求堆放工程弃渣

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指定地点堆放工程弃渣,在工程结束后,做好包括料场、弃方在内的各类施工迹地的恢复工作,对于控方较深的料场合理平整,对于堆方弃渣要控制高度,严禁超高堆放,以免影响景观和绿化规划的实施。

2023年3月6日

第4篇 安全监理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备案制度

1、监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

1.1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1.3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重点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4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1.5审查承包单位分包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

1.6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1.7审查承包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有效;

1.8组织施工图内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

2、审查要点

2.1程序性审查

是否有编制人、审核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

的应预退回。

2.2符合性审查

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

2.3针对性审查

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第5篇 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制度

安全监理日志和安全监理月报是对监理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记录,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明确安全监理职责和工作内容,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我总监办对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的内容统一如下,并要求于工程开始时实施。

一、安全监理日志内容

安全监理日志应以表格形式,由安全专监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记录内容应真实、详细、准确,事故隐患应体现直接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有处理措施,监理程序应闭合。

日志内容包括:⑴当日施工内容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⑵文明施工情况;⑶施工机械设备使用情况;⑷劳务用工情况;⑸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⑹现场存在事故隐患;⑺有关安全会议内容;⑻提出口头整改要求或发出的工作指令;⑼口头整改要求及上期隐患整改落实情况;⑽其它安全检查内容和情况。

二、安全监理月报内容

安全监理月报可单独呈报,也可与质量、进度、环保、支付、合同管理等事项一并形成工程监理月报。安全监理月报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评述:

①当月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评述;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危害因素控制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投入的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特种作业人员到位和持证情况,施工现场主要工种(岗位)作业人员数量及管理情况。③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投入的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数量和使用情况。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执行安全法律及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的情况。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⑤现场安全施工状况及对安全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 ⑥施工单位的安全费用使用情况。⑦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其他有关情况。

2、安全监理工作执行情况

①本月中,安全监理的工作开展情况(分包单位安全资质、人员、机械、安全专项方案、应急预案审查等各类材料报审,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②监理对所发现的安全问题或隐患的处理和采取的措施(包括口头指出、签发工作指令、工程暂时停工指令等)。

3、安全监理下一个月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

第6篇 安全监理实物检查与巡查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细则的规定对实物安全状况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2、除定期的安全检查外,项目监理机构的各专业责任人还应按照安全监理细则和职责分解分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并做好各自的巡查记录。

3、实物安全检查参加单位与人员:

(1)、项目监理机构牵头,相关专业监理责任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项目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或专职安全员;

(3)、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能够参加时也应请其参加检查。

4、安全检查记录:

(1)、但凡检查,无论有无问题,均应做好检查记录;

(2)、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项目监理机构更应如实记录;

(3)、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均应在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5、处置措施:项目总监应根据巡查或检查出的隐患严重程度,书面责成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责成监理责任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必要时,应履行暂停施工和快报职责,以界定安全管理责任。

第7篇 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制度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查出的不合格项,应遵守公司质量手册相关规定处置。

2、对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监理部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三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项目监理部能整改的不推给监理部负责人、凡监理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凡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到期复验确认。

3、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4、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应认真做好不合格品的统计工作。

第8篇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中拟用的测量、计量仪器、主要施工机械、安全用具进场使用前,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部进行报审,附上齐全、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证书,监理部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场使用。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主要从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定期校准及使用操作四方面进行监理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检测仪器、工机具等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选型:

1.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对工程的适用性;

1.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1.3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使用操作的方便性;

1.4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的准确性、安全性。

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主要性能参数:

2.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2.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要求。

3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和维护:

3.1检测仪器、工机具必须具备合格证和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证书,监理应进行核查和确认后方可使用;

3.2检测仪器、工机具等应建立台帐,同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检测仪器和工机具的使用操作:

4.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状态是否良好;

4.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使用操作是否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第9篇 地面工程现浇水磨石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安全监理制度

1 操作时必须穿胶鞋。

2 晚上收光地面要有足够的照明。不得随便移动临时照明线,不要把衣物等挂在电线上。

3在室内推运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车把挤手。人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4清理楼内地面时,清理出的垃圾杂物等,不得由窗口、阳台、井道随意向下抛掷。

5 井架吊篮提升或下降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6 冬季施工,如需生炉增温,必须经主管防火工作的领导批准,并落实好防火措施。

7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电源线须进漏电保护器并采用橡胶软线,不准有接头。三角磨石必须安装牢固并有防护罩,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操作,运转时不得进行维修。

8 擦草酸时要戴橡胶手套。

9 磨石机上方不准站人或堆物。

第10篇 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制度

一、 脚手架工程

(一) 用途

“脚手架”是用脚手架材料所搭设的,以满足施工要求的各种临时性构架。建设工地无处不存在。

正确设计、选择脚手架,不但直接影响施工工作的顺利和安全进行,而且也关系到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经济效益的提高,它是建筑施工技术措施中的重要环节,在建筑施工中占有特别重要地位。

(二) 分类

1. 用途划分:操作脚手架、防护脚手架、承重支撑脚手架。

2. 构架方式划分:杆件组合式、框架组合式、格构组合式;移动台架式。

3. 设置方式划分:单排、双排、多排、满堂、交圈、特形脚手架。

4. 支圈方式划分:落地式、悬挑式、附墙悬挂式、整体拉升等。

本节只讨论扣件钢管式和整体提升(爬升)脚手架。

二、 扣件式专用钢管脚手架安全监理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自1962年从英国引进,现已成为建筑工地用途最广、占施工成本较高、周转率最高的一种周转材料,也是发生安全事故较多的部位,在建筑行业已引起高度关注。为此,建设部2001年2月9日颁布了《建筑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范共七章,24条强制性条文。下面讨论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技术管理。现场实施、使用过程监督、拆除等四方面问题,也是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工作。

(一)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技术管理监理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脚手架方案总体设计布置、支撑方式等。

2、审查脚手架设计是否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相关条文,并附计算书。

3、超过规范规定的部分要另行进行结构布置、荷载分析,进行强度、刚度、变形稳定计算,画施工图附计算书。

4、特种结构的特殊脚手架应编写专项脚手架方案,操作脚手架和承重脚手架可以共用,但应统一设计。

5、方案应对关键点关键部位的安、拆安全问题进行说明,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高层建筑扣件式脚手架应有防电避雷设计。

(二)落地式外脚手架现场实施的监理

实施是决定脚手架质量的关键,监理工程师一定要在现场旁站监督,按设计施工。很多脚手架出问题是任由工人按经验搭设,不监督,不检查,不验收,出事在意料之中。乱搭、乱设问题归纳如下:

5. 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

6. 任意改变连墙件设置位置、减少设置数量;

7. 使用不合格的杆配件和材料;

8. 任意减少铺板数量、防护杆件和设施;

9. 在不符合要求的地基和支持物上搭设;

10. 不按质量要求搭设,立杆偏斜,连接点松弛;

11. 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在搭设时未及时设置拉撑杆件;在拆除时过早地拆除拉结杆件和连接件;

12. 在搭、拆作业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不设置防(围)护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3. 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

(三)落地式外脚手架使用过程的监理

脚手架具有操作服务和承受一定荷载的功能,几乎现场所有工程和操作人员都在使用,不同工种、不同施工阶段要求不同,对脚手架进行改变。如现场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会造成乱用乱改,而发生安全事故,这种现象时有发生。脚手架的使用管理应加强。

14. 现场脚手架应实行动态管理,所有更改搭拆都必须向总包申请,监理批准执行。

15. 必须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制止和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6. 必须完善防护措施和提高施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素质。

17. 监理工程师应发现、制止脚手架乱用现象:

1) 随意增加上架人员和材料,引起超载;

2) 任意拆去构架的杆配件和拉结;

3) 任意抽掉、减少作业层脚手板;

4) 在架面上任意采取加高措施,增加了荷载,加高部分无可靠固定、不稳定,防护设施也未相应加高;

5) 站在不具备操作条件的横杆或单块板上操作;

6) 搭设和拆除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7) 在把脚手架作为支撑和拉结的支持物时,未对构架采用相应的加强措施;

8) 在架上搬运超重构件和进行安装作业;

9) 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六级以上风天,雷雨天)下继续施工;

10) 在长期搁置以后未作检查的情况下重新启用;

11) 防雷设施完好性检查。

(四)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拆除监理

脚手架拆除过程安全隐患多,且常有事故发生,拆除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拆除过程施工单位安全专业人员应先书面交底,现场指导。监理工程师现场旁站,并对下列问题进行监督。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防护用品佩戴齐全。

1. 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信装置。

2. 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 如遇强风、雨、雷暴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拆除工艺要求和遵守安全纪律。

5. 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 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 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立杆。

8. 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 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离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 所有杆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 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 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 当时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 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第五节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监理

一、 技术管理的监理工作

《条例》17条18条19条规定:

安装拆卸整体提升脚手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整体提升脚手架,应当编制安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整体提升脚手架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的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整体提升脚手架应当出具安全体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这是监理工程师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起重机械)进行技术管理的主要内容。拆卸方案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建设部规定--------建设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二、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监理

1. 爬架的组织

1) 施工准备

施工前首先应根据设计将爬架所用材料按要求加工准备好;其次,应有建筑物的设计位置预留穿墙螺栓孔或预埋螺栓。

2) 爬架的组装

架子的安装应根据爬架的设计图进行,宜采用现场拼装的方法,其组装顺序如下:

地面加工组装升降框→检查建筑物预留过连接点的位置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用吊装设备吊装升降框就位并与建筑物连接→校正升降框并与建筑物固定→组装横杆→铺脚手板→组装扶手栏杆→挂安全网。

其它组架要求同普通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 爬架安装应符合的主要规定

1) 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支承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

2) 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

3) 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3. 爬架交付使用前必须通过的检查项目

1) 附着支承和架体已按使用式况的设计要求固定完毕;所有螺栓连接处已按要求拧紧;各承力件预紧程度应一致。

2) 碗扣和扣件接头无松动;

3) 所有安全防护已齐备;

4) 其他必须的检查项目。

4. 爬架的升降监理

爬架的下降原理同上升相同,只不过反向操作,即先下降固定框,再下降滑动框。

1) 爬架升降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下一个预留连接点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所有升降单元与周围的约束是否解除,升降有无障碍等 确认符合要求时可进行升降操作。

2) 升降操作应进行统一指挥。所有操作人员应非常熟悉自己的岗位的操作程序;升降程序应编成书面图表,总指挥与每一操作点可对讲。如用液压或电动升降的同步性应预先调试;超过升降高差限值应暂停,改正后再复工等。

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监督,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

三、 爬架的拆除

拆除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拆除爬架时,应设置警戒区,由专人监护,统一指挥。拆除前应先清理架子上的垃圾和杂物,然后,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逐步拆除,最后拆除升降框。拆下的杆件应及时清理整修并分类集中堆放。

第11篇 安全监理日记月报安全会议制度

1、项目监理部每日由专业安全监理人员如实填写安全监理日记,做到内容详实,签字齐全。

2、项目监理部每月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内容准确,符合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后于次月3日前,分别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公司。

3、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度,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监理形势分析会,及时把握安全监理的重点,及时将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4、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总监工作会议,安全监理形势分析作为总监例会的重要内容。公司领导应当认真听取各项目监理部关于安全监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形势,及时发出加强安全监理工作指令。每年12月底前组织一次全年安全监理形势分析总结,根据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下年度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5、每月第一周的监理工作例会,应在分析研究进度、质量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确定安全预控重点,明确预控措施和责任人。

6、针对某些专门安全问题,应组织专题会议,集中解决较重大或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

7、建立安全监理形势分析档案,要认真记录分析的具体内容,采取的具体措施,明确具体的责任人以及上次分析会采取具体措施的结果。

第12篇 安全监理巡视和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搞好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尤其是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重点部位的监控,监理部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巡视监理和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用户要求,不发生因工程质量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场监理主要内容:

1、巡视监理就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础开挖、填筑作业过程、导地线展放过程中等重要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2、旁站监理就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如对大件吊装、脚手架搭设、危石及塌方处理、临近带电体作业等)的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检查监督的控制活动。

二、现场监理人员职责:

对施工项目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或经过培训的监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监理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履职情况;

2、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工作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安全评价等)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4、检查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能及安全防护措施(装置)等的安全管理;

5、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6、检查施工现场的孔洞,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现场的防洪、防雷、防滑坡、防坠落物等的控制措施,施工安全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管理;

7、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事物中毒、防讯、防强风,冬季防冻、防冰、防滑的灾害,防煤气中毒及其它灾害的安全措施;

8、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9、监督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制止违章行为,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责令其停止施工,提出监理意见。

10、监理人员在现场实施安全监理控制过程中,要做到有章可循,随时注意施工人员操作情况,机械设备状态,工器具配备是否符合安规要求,施工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11、施工过程中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暂停通知”,并按有关程序上报,督促施工项目部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三、旁站监理内容:

变电所施工中,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1.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2.电气安装工程: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吊装,变压器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电气设备送电试验等。

3.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临近带电体作业等。

输电线路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1.基础阶段:高边坡开挖,深坑基础掏挖(超过3 米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

2.组塔阶段:高塔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或特殊地形铁塔组立。

3.架线阶段:带电搭设跨越架(平齐带电线路至封顶阶段),特殊施工方式展放导引绳,导引绳通过不停电跨越架等。

4、监理部及监理人员还应对施工项目部、材料站、临时电源布设、跨越架的搭设以及起重机械、设备等设施,在使用前由施工项目部专业部门自检,并有书面验收记录。同时由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填写“安全检查签证记录表”。

5、巡视和旁站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人员应将完整的巡视和旁站监理记录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归档。

四:填写说明:

1、监理人员应按“记录表”的具体要求并按分部分项工程中的项目内

容认真填写;

2、表格编号应按检查时的顺序依次填写,如:001;

3、内容要简明扼要,书写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一

律用黑色碳色笔填写。

4、检查后的记录应做到监理人员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双方签名,并确认;

5、检查记录表应由监理人员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第13篇 工程监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类型

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开(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1)开(复)工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由总监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路面专业监理工程等人员参加的检查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专项或综合内容的检查,每月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次,并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安全检查通知单,限期整改。

(3)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监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部门要求对现场不定期检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

(4)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每日进行的巡查;专业监理工程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的同时进行的安全生产巡查。

安全生产检查方法

安全生产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查阅文件、记录、台账、报表等资料;召开座谈会;询问与核查;书面考试;现场检查;试验检测等。其中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成效检查采取询问与核查、书面考试等方式。

安全检查频率

序号

检查类型

组织方式

频率(范围)

组织

参与

检查对象

1

开(复)工前安全检查

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合同段开工前

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开工前

复工检查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复工前

2

定期检查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每月1次

3

专控工序安全验收

安全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专控工序开始前

4

日常检查

安全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每周抽查10%的施工作业点

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主要工程每天不少于1次

四、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检查各级领导和从业人员是否重视安全性生产工作;是否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是否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使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落实;检查对安全工作认识、重视程度,抓安全的深度和广度。

(2)查领导。检查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认真解决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难题;是否支持安全技术和管理部门的工作;在涉及问题处理上是否做到奖惩分明、尽到自己应承担的安全职责。

(3)查制度。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有无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有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

(4)查隐患。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电器设备和线路的电源是否规范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特种设备作业是否符合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是否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技术技能是否符合工作岗位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公告、安全标志是否设置齐全、合理醒目;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5)查措施。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履行评审或审批手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不良地质条件下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高边坡施工,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桥梁工程中的梁、柱等构件施工,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爆破工程,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等是否都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台帐是否做到了跟踪落实。

(6)查教育培训。检查新工人上岗前是否进过安全教育培训,完成“三级”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进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并持证上岗;各级管理人员(全员)是否都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是否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7)查落实。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隐患和违章,要由检查组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或违章处罚通知单。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检查、整改、消项纪录。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8)查事故处理。一般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和告,重大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五、整改流程及结果应用

(1)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受检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整改单位整改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回复。

(2)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止施工进行整改;未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不能复工;必须彻底整改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复工。

(3) 监理部在收到项目整改回复后,由相应的专监进行复查,并签署整改意见报监理部存放备查。

(4)每月或每季度根据检查情况,在安全会议中进行通报并分析。

第14篇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范本

(一)监理企业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企业法人代表:

1、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责。

2、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制度、职责等。

4、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7、及时、如实报告质量安全事故。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人代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审批项目监理规划时,应严格审查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3、对本企业所监理项目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监理方案。

4、组织本企业监理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学习工作,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相关的记录。

5、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的巡检当中,并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6、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防范措施。

(四)企业副经理: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人代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关制度。

2、组织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

3、审批项目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安全工作会议,确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考核办法。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各项目监理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合理化建设,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转。

7、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1、对任职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为安全生产监理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所监理项目特点及施工过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并监督其实施。在监理规划中列入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内容,在监理细则中列出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实施措施或者单独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实施细则。

3、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量和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

②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③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升降机、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审查报送上级安全部门批准的手续;

④基坑开挖及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拆除、爆破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和规范要求;对深基坑、(深度5米以下)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备模板结构计算书),具有专家论证批准意见;

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⑥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⑦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格,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经审查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得同意施工单位开工,并报告公司和建设单位。

4、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下发“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定时间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副总经理。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5、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机制。发生事故协助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分析,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六)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1、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参与制定项目监理规划中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实施措施,并按此措施开展日常的监理工作,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3、各自承担本专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项目“监理规划”和“专业实施细则”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并对本专业每日的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监理日记中。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必要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档案情况。

6、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知识的学习积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15篇 监理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 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 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 营业场所、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或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 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暴要求。

八、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 对消防有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6篇 现场监理安全防范措施制度

1、上下地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被高空落下的物体砸伤,进入水上作业区必须穿救生衣,同时要系好救生衣的扣带。

2、乘坐交通艇,不得超过规定的人数,(现场监理必须及时提醒施工单位注意)航行时不可嬉笑打闹,不得探身洗脸、洗脚,以防落水。

3、在水上的现场监理不准游泳,如果因工作需要,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措施后方可下水进行工作(属抢救工作情况除外)。

4、如果因工作需要,需登高时,要事先检查登高的搭板和扶手是否牢固后再进行攀爬。

5、构造物施工时,在现场预留有许多钢筋接头,现场监理人员在现场行走时要密切注意脚下和周围以防被钢筋头等杂物刺伤身体或刮坏衣裤。

6、夜间监理作业时,应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在工作区域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以防止发生不测。

第17篇 安全监理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1、凡安全行为和实物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相关责任主体(不仅仅是施工单位)均必须进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定方案、定人员、定时间)原则落实整改。

2、项目总监应视具体情况采用《监理工作联系单》或《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暂时停工施工通知书》方式责成有关责任主体整改。需注意的是,《监理工作联系单》一般仅针对建设单位;有时也可用于针对某些施工单位的公司本部,除此以外,均应采用上述另外二种方式。

3、项目监理机构在责成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时,必须力戒:书面指令发出后就“万事大吉”的工作方式。还必须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认整改符合要求后方能予以签认或同意复工。

4、当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者拒绝停工整改而继续施工时,项目总监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连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快报安监机构处理。

5、上述过程均应在监理日记上记录。

6、凡在监项目自开工至竣工验收通过止的全过程,均应在次月五日前向安监机构按时报送上月《施工安全监理报告》。报告的编写应符合有关要求并力求全面地反映在监项目当月安全与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

第18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1)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2)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2)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3)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2、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所确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会审,重点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内容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而确定。

(4)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要求重新审批。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理控制程序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2)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是否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参照安全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中“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供相应交底记录。

(4)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实施前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验收情况和结论留有书面的记录。

(5)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应按制度的规定进行巡视、旁站和检查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检查情况应反映在安全监理日记中。

4、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以及新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和要求,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应向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以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2)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实施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备案。

(4)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变更或属重新恢复使用时,应按上述第3条规定,重新要求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5、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制定书面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获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

(2)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制度规定做好日常检查工作,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在监理日记中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应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安全监理人员可视情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了解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5)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情况严重的应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1)监理项目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编制的安全监理细则,应明确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旁站工作计划和要求。

(2)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应安排监理人员开展旁站监理工作,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的监理检查应每天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理工作旁站检查记录”表,旁站检查记录应经安全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3)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施工单位现场安保体系的落实情况(包括施工安全员到岗和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情况),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准确使用情况,施工区域范围内安全防护和警戒标识设置情况等。

(4)根据不同的专业工程施工特点按以下监理工作要点,对施工作业实施过程开展安全巡视旁站监理:

1)基坑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基坑施工方案必须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3坑壁支护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有登高措施。

2) 施工用电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现场临时用电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布置;

○2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大于度4米;

○4现场照明线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应高于60cm;

○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3)施工机具作业巡视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打桩机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下指挥1名。

7、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事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监理项目部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办公室电话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3)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安全事故快报表》,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8、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资料登录和管理工作。项目总监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2)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需提供的安全生产验收资料及相关要求应于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做到外业和内业资料同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停工补齐相关的安全工作资料。

(3)监理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对相关资料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所使用的各类规范和标准应注意检查其有效性。如有作废应明确标识,并回收作废文本予以销毁。

(4)对已生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应确保签字和盖章正确,不得出现无权和越级签字的现象,同时做好文件收发记录。各类资料应编号,并建立文件资料目录。

(5)施工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须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相关资料应请施工承包单位履行必要的书面报验手续,相关资料应齐全并且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完备。

(6)涉及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审批材料,按规定要求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关键性的资料应有现场原始的检验记录,必要时按规定留存相关的影像资料。

第19篇 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及适应范围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职能部门在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责任,保障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应公司从事监理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其他培训工作按行政人事部相关制度执行。

2、职责

2.1、生产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检查工作,审批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公司级、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执行情况。

2.3、质安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监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和更新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部门级和项目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4、输、配网监理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和更新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项目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本部门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5、项目监理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本项目监理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6、行政人事部:配合公司进行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公司人力资源培训计划中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将安全教育培训成绩纳入绩效考核。

3、教育培训形式

3.1、安全教育培训分为: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定期(或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三类。

3.2、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公司级、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即三级教育培训。

3.3、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随到随教的形式,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并进行安规考试。

4、培训要求

4.1、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培训和考试,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进入监理岗位。

4.2、特种作业监理人员,指架空线路登塔(杆)进行检查验收的登高作业监理人员,必须持高空作业证上岗。

4.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原则上要求根据公司或部门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和更新,也可指定教材,但均须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方可使用。

4.4、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事故案例分析等。

4.5、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等知识为主。

4.6、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个人安全防护、现场环境保护要求和事故案例剖析等知识为主。

4.7、项目级培训以危险源辨识、现场安全知识、工程特点、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和应急预防措施等知识为主。

5、工作流程

5.1、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向行政人事部报到后,由行政人事部发给其《新进监理人员三级教育培训登记表》。

5.2、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首先由质安部经理或指定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安规考试合格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试卷由质安部留存。

5.3、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再持登记表至到岗部门,由部门经理或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经授受双方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5.4、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再持登记表至到岗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经授受双方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由项目监理部复印留存并将原登记表交质安部备案。

5.5、项目监理部持有签字完整的《新进人员三级教育培训登记表》,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方可上岗工作。

5.6、新进监理人员和其他新进员工的定期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质安部负责进行体系管理和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授课。

5.7、监理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采取会议、宣传、演练和阅读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监理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有会议或学习记录。可用《活动记录表》记录。

5.8、全体监理人员的年度定期安全教育培训由质安部负责组织进行,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不合格者停职学习。

5.9、特种作业监理人员的培训取证由质安部按《监理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10、各部门及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试卷、登记表、签到表、会议或学习记录等有关资料应存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第20篇 混凝土工程安全监理制度

1 串搭车道板时,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每隔1.5m需加横楞、顶撑,2m以上高空串跳,必须装有防护栏杆。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滑跌。

2 车道板单车行走道宽不小于1.4m,双车来回不小于2.8m。在运料时,料车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柄倒料,严禁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

3 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造成坠落。

4 离地面2m以上浇捣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5 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漏电保护器的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应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或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6 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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