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项目部,安全用电是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它不仅防止了意外事故的发生,降低了财产损失,也维护了团队的士气和公司的声誉。安全用电制度如同一座防护墙,保护着我们日常工作的每一环节,提醒我们时刻警惕潜在的风险。
1. 设备检查:所有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性能和漏电保护测试,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操作规程:员工需接受电气安全培训,了解并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电路或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设备。
3. 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电源线需有序铺设,避免绊倒风险。
4. 应急预案:制定并定期演练电气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1. 严禁湿手触摸电器,避免触电风险。
2. 临时用电需申请审批,不得私拉乱接,以防过载或短路。
3. 电器设备故障时,应立即断电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禁止自行处理。
4.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尤其是在潮湿环境或高电压区域作业时。
在实施这些安全制度时,我们不仅要理解其字面含义,更要领悟其背后的安全理念,将安全用电变成一种习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行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工程项目部才能在保证效率的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第1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用电制度8
工程项目部安全用电制度(八)
一、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米,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高压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少于7米。
二、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线路必须架设在绝缘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安装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电器和机械设备必须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设施。
五、电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2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培训授权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培训与授权管理制度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员工即是保护的对象,又是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者。在提倡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充分尊重员工的同时,还必须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通过对各类人员,包括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人,在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管理、技能等方面,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各类操作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文明施工和持续改进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确保每一名员工都能达到所从事工作岗位规定的素质要求,进而把安全政策、法规与安全行为准则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为规范,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1、安全培训实施
安全教育培训将根据工程进展、劳动力需求以及施工作业特点和职工入场情况,有计划,有层次、有步骤地推进,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分析。只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才有资格获得授权进入现场作业。
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实施,综合部具体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培训有效性评估等工作。
综合部负责根据各班组提交的培训需求,汇总后编制项目部90天滚动培训计划,审核和组织实施,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质保部、安全部负责对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协助、监督、检查。
2、安全培训计划
项目部各部门结合施工作业计划以及本班组的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提出职工安全培训需求,报综合部汇总。
各单位提供的培训计划包括对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审培训、应急救援人员、义务消防队员、治安保卫人员、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等的安全培训计划。
综合部劳资培训组负责根据各单位提出的培训需求计划进行汇总,编制年、季、月培训计划,经副经理批准后实施。
3、培训对象及培训意识和能力要求
所有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先接受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其意识和能力达到要求后,方可为其办理准入证,安排其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接受过地方劳动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但其入场前同样需接受相关入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及考核,经考核合格全,方可为其办理准入证,同时要求其持证上岗操作。
对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综合部、技术部以及安全部必须协同,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安全环保培训,必要时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其上岗操作。
对与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有影响的关键性岗位的管理或施工人员(如质保、质检、施工人员、安全监督检查、治安保卫、应急救援、消防保卫、材料设备管理、仓库管理、食堂餐饮人员、卫生所医务人员等)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同时每年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
临时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需重新上岗时,要重新进行岗位(班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职工离岗六个月以上者需重新上岗时,需重新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及考核。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国家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定期进行复训。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经理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环保教育。
4、内部培训
在项目部范围内组织培训班,聘请地方政府、公安机关、业主以及项目部职能部门相关的专家、有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授课,开展的各种施工安全、劳动防护、治安保卫、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教师的聘用:根据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由综合部与相关部门协商选聘。并填写《职工培训教师登记表》(见附五)。
教材的选定:由综合部根据培训计划,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负责选购。
4.1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由综合部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审验换证名册》,综合部负责到期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审、换证工作。
4.2 培训资料、证件管理
综合部负责培训资料的整理、存盘工作。
对经过培训合格后所取得的培训合格证原件,由综合部统一登记、保存、复印,其复印件交本人使用。
5、劳务工的管理
项目部综合部负责对劳务工进行管理,负责对相关劳务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入场培训教育,并做好记录;
项目经理部人劳部、工程部要对劳务工的施工安全管理进行全过各有针对性的控制,使其按公司/项目经理部和业主的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作业。如有违反,按合同/协议书规定进行处理;
劳务工享有与公司员工同等的职业安全健康保障的权利,并应按合同、协议书要求创造条件,采取措施,使劳务工减少或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5.1在对劳务工的安全管理中应确保以下各方面:
不使用童工,保障妇女的劳动保护权益;
劳务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克扣、拖延;
劳务工的工作时间合理,不超量加班,以免因疲劳过度而致工伤事故的发生;
劳务工的工作与基本素质相适应,并对其做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
劳务工的劳动保护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劳务工提供卫生、整洁的生活、文化设施条件;
劳务工享受本公司员工的现场医务急救服务;
劳务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
第3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5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五)
1.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
其内容主要是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 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 在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 组三级教育。
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 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第4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怎么写
1. 目的:为了保证本项目的生产顺利进行,更好地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3. 内容:3.1. 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领会会议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会议资料传达给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
经项目部研究后,以各种形式(如会议、文件、板报等)将上级指示精神贯彻落实。
3. 2. 内部会议本项目在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以下四种安全生产会议:生产调度会总结当天的生产安全情况,对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落实。
周生产例会在每周六的生产例会上,总结、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总结、布置安全工作的同时。
并结合施工生产,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
月度生产会议每月底的月度生产会议上,应认真总结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查找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人。
研究下一个月安全工作的重点,制订整体工作方案,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具体落实。
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会针对本项目部出现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了安全事故或上级紧急通知等情况,不定期召开。
第5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2
工程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二)
一、项目经理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统一安排,不少于40小时。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统一安排,不少于40小时。专职安全员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统一安排,不少于40小时。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排在节假日前后与安全活动同时进行。
二、国定节假日后第一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安全教育后由项目经理带队进行安全教育,确认无误方可上班。
三、新进职工到项目部报到,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和三级安全教育,方可按排工作。
四、进入现场的施工队伍,必须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五、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六、分部分项施工前必须真对性安全技术交底。
七、发生事故必须进行四不放过教育。
八、定期进行季节性的安全教育。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_____项目部
年 月
第6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5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施工队编制的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工员向班组、土建负责人向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向土建负责人及施工队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3)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4)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半月、施工队每十天定期作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5)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6)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项目经理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分公司签定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第7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4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四)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刹违章、禁冒险、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使项目部安全管理纳入正规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室、班组、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取得一定成绩的;
2)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的;
3)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4)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2、罚则
1)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元,不系好帽带罚款5元;
(2)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喇叭裤、三角裤头或赤膊上班,有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3)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罚款20元;
(4)磨石子机、打夯机、振动器等移动式用电机具的操作手,不按规定戴绝缘手套、穿防护鞋操作,罚款20元;
(5)凡在高处作业未经批准擅自向下掷垃圾物料者罚款30元,造成后果的酌情加重或直接承担责任;
(6)凡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木作车间和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动火者,罚款20~50元;
(7)凡在施工现场内特别是在脚手架上打闹、嬉戏、追逐开玩笑者,罚款20~30元;
(8)酒后上班者,罚款30元;
(9)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如洞口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等,查有行为之一者,罚款30元;
(10)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者,罚款20元,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11)乘井架吊篮上下者,罚款20元,开机者罚款50元;
(12)私烧电炉或非专业电工在生产区域或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者罚款20元;
(13)无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项目,罚款20元,指使者罚款50元;
(1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戴劳动保护用品,罚款20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严重违章行为的,吊扣操作证3至6个月;
(16)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操作人员违反规程规定,查有冒险作业者,罚款30元;
(17)专业电工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禁项目之一者,罚款20元,利用钢丝或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查有一根罚款10元;
(18)电、气焊作业人员使用氧气、乙炔气割焊,不遵守明火规定距离,电焊机一、二次侧进出线长度超规范要求,查有一处罚款20~50元;
(19)塔吊电梯司机、塔吊指挥、卷扬机、搅拌机操作人员或其他作业人员,擅离岗位或在岗位上不专心操作,罚款20~50元;
(20)凡携带家属或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罚款20元。
2)项目部各科室、各班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查处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勒令停工整顿:
(1)单位工程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而进行施工的,罚款200元;施工中分部分项工程无安全技术交底,查有缺一项,罚款100元,未履行签字手续,罚款50元;
(2)施工用电方案、脚手架搭拆方案、高层井架、塔吊及人货电梯安装拆卸方案,查有缺一项而进行施工的,罚款100元,未报批,罚款50元;
(3)四口、五临边有一处未及时进行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罚款50元;
(4)井字架未及时设置进料防护棚、进料防护门、吊篮安全门、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上下联络信号,查有一处罚款100元,用钢筋代替井架缆风绳,查有一根罚款50元;
(5)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壳、严重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查有一处罚款50元;
(6)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存放,罚款100元。
3)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班组、各科室有关负责人,除给予经济罚款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奖惩手续及有关说明
1)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评先活动,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当然执法部门,对上述违章的人和事有权给予处罚;
3)个人罚款由安全科出具罚款通知单,由所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在本人工资中扣除,分别上缴;
4)集体罚款,由安全科出具罚款通知单,款项送交项目部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在有关金额中直接扣除;
5)逾期不缴者每天追加5%的滞留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6)各科室、班组触犯上述有关条款,如确因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材料质量不过关、计划部门部署不周、机械设备不及时修复等,项目部分担50%的罚款,以促使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7)行为人触犯上述条款受到处罚,如查明质安科、班组平时教育、监管不严,有关责任人按当事人处罚数款的20%进行罚款;
8)对于其它未列入上述条款的违章违纪现象,可类比进行处罚;
9)所有罚款用作安全奖励基金或用于项目部添置安全防护设施或用作其它安全经费。
10)本条例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8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4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四)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值班人员必须由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组成。
2.负责本日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时填写安全值班记录,严禁无故脱岗或酒后上岗。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对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负责管理,严禁在岗时间睡觉、从事各种赌博活动。
4.发生不安全或非法行为,应敢于向坏人坏事做斗争并及时上报公司保卫处,同时拨打“110”报警求援。在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内的机械、电器、职工工作、生活的等情况全面负责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9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3
工程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三)
1、对现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分发《新工人安全须知》,做到人手一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项目部不得分配工作。
2、安全教育内容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法规、法制观念;宣传学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班组在上岗前,根据当日生产任务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交底,并有纪录。
4、应工作需要,工人在变换工种时,须经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操工等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6、形式多样,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7、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使每个人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10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怎么写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
(四)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值班人员必须由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组成。
2. 负责本日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时填写安全值班记录,严禁无故脱岗或酒后上岗。
3.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对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负责管理,严禁在岗时间睡觉、从事各种赌博活动。
4. 发生不安全或非法行为,应敢于向坏人坏事做斗争并及时上报公司保卫处,同时拨打“110”报警求援。
在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内的机械、电器、职工工作、生活的等情况全面负责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1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9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九)
安全生产教育是向全体职工灌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安全技术知识的一项工作,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事故的危害性,通过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运用科学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预防事故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三级教育,是指新进工地或变换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
二、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操作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除进行三级教育外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理论考试合格,由上级部门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
三、班组教育,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利用上班前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学习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联系实际领会贯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事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四、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必须齐抓共管,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12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钟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3.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
4.接受并配合工程处、公司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第13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3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三)
1、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工程自开工之日起,建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
2、项目安全值班由项目管理人员组成。
3、值班小组轮流24小时值班检查并建立值班检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4、值班人员发现有异常情况及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应以最快的速度上报,并通知公司项目有关人员,组织力量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值班期间,值班领导要掌握项目部全面安全情况,督促值班人员加强检查巡视,对外来人员严格询问并做好登记,确保无事故发生。
6、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和接到事故报告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7、值班结束,总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将当天值班情况详细做好记录,并将注意事项给接班人员交接清楚,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第14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临时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项目总工审批生效,并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二、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大梁吊装、水上作业、深基坑开挖、老桥拆除、搭建大型脚手架、高空作业、龙门安装、挂蓝施工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三、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施工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班组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负责人每天要向本班组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顼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各查。
四、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安质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办公室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五、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六、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施工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员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分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4、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以及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七、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八、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
第15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3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三)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计划,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第四条对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抽查或互查。以安全检查为重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大检查,每周组织一次。
第五条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遵守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2、非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日前检查
节日前对保卫、安全、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八条每年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用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第九条在机器开、停工前、检修中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十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并抄送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十一条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三不交”。“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技术科,技术科能整改的不交到安质部,安质部能整改的不交项目部。
第十二条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通知单位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办理,必要时经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签署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第16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9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九)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工程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安全检查小组,通过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1、定期性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周由工程负责人组织对施工现场全面安全检查。
班组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向项目部汇报检查结果。
2、专业性安全检查:
由安全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操作工、维修工对本项目所用机械、脚手架、电气、塔吊等进行检查。
3、经常性安全检查:
由安全员、班组长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值日管理员巡回安全检查。
4、季节性、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由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对气候特点安全施工生产带来危害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目的、项目、内容及jgj59-99标准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进行登记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即发性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必须立即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查出的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整改完成后上报项目部复查,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移动的现场做出标记,组织单位领人开展调查,现场勘察,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根据事故分析的原因制订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写出调查报告。教育全体职工吸取事故教训。
第17篇 工程项目部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架上作业和周围地面操作人员的安全,脚手架作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设施,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管理措施,结合变电安装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程、规定制订本制度。
1、脚手架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应符合国家和部颁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注重脚手架的选型、结构和搭设质量,在搭设、使用、拆除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有关标准、规定;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一般脚手架搭设,应由技术部门制定详细安全施工措施和质量要求,并经安全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并向施工人员交底,方可搭设。
4、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演算,经上级施工技术、安全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由工地项目总工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进行施工。
5、架子工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同时按要求参加定期考核。
6、作业时,架子工必须正确正确配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7、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工地负责人、专责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架子班班长一同验收。
8、特殊脚手架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施工方案的技术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9、验收合格,脚手架在挂牌后交付使用。
10、使用中,每日应由工作负责人或脚手架维护人员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状况,保证在规定荷载作用下和气候条件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如有缺陷,须立即整改。
11、在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2、在工作过程中,不大风、暴雨过后及解冻期面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同意。
第18篇 工程项目部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项目部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1、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2、每个职工都应当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安全培训。
3、每位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作业技能,本岗位安全技术知识,通过安全技能考试取得上岗证后方可进行上岗操作。
4、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7、安全教育工作必须经常性。
第19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总负责会同质安科、施工科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各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施工作业时,前一至两天由安全员负责,向班组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在开始施工作业时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材料,履行签字手续。
4、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责任落实到班组,班组应落实到个人,并进行验收。
5、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
第20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7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七)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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