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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运输行业的安全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石,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正是这一基石的守护者。它确保了运输设备的稳定运行,预防潜在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维护了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通过定期的设施检查,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并修复设备隐患,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提高运输效率,增强企业的信誉与客户满意度。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应包括以下关键环节:

1. 设施清单与分类:明确各类运输设备,如车辆、装卸设备等,建立详细的设备档案。

2. 检查频率:设定合理的检查周期,如每日、每周、每月或年度检查。

3. 检查内容:涵盖设备性能、安全装置、磨损情况等方面,确保全面无遗漏。

4. 检查人员:指定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保证检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5.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每次检查结果,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追踪处理进度。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不可忽视任何小问题,微小的异常都可能是大故障的前兆。

2.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他们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3. 透明度:公开检查结果,让全体员工了解设备状况,提高安全意识。

4.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对突发故障的措施,确保快速响应。

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关键,我们需严格遵守,不断优化,以实现安全运输的目标。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前行。

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范文

第1篇 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安全设施的检查、试验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运输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中的各种挡车装置,信号把钩工在交接班后必须检查一次;维修工每天早班接班后检查试验一次,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三)机电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必须对各种挡车装置检查试验一次,并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四)矿车、材料车及平板车的连接插销、电机车连接插销、三环链等用于斜巷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2 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用于平巷运输时每 2 年进行一次

2 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

(五)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

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 10 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 15 年。

(六)运输设备的连接装置必须指定现场人员对其全面检查,发现影响安全提升运输的连接装置,及时隔开送修,不得使用。

(七)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八)钢丝绳的绳卡应根据 gb/t29086-2022 并结合钢丝绳的直径合理选择。绳卡数量:钢丝绳直径小于等于 18mm 的不少于 3 个;钢丝绳直径 18 ~ 26mm 的不少于 4 个;钢丝绳直径 26 ~ 36mm 的不少于 5 个;钢丝绳直径 36 ~ 44mm 的不少于 6 个;钢丝绳直径 44 ~ 60mm 的不少于 7 个。u 型环的内侧净距应比钢丝绳直径大于 1 ~ 3mm,绳卡安装要一顺,且 u 型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等距(6 ~ 7 倍钢丝绳直径)排列。卡扣的螺栓必须拧紧,直到绳被压扁 1/3 ~ 1/4 直径为止,且有防松装置.

第2篇 某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推进公司“安全、达标、高效、科技、文明”建设,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责、权、利的有效统一,落实永龙公司“系统抓、抓系统”的管理理念,真正实现“供电零中断,设备零失爆,运输零失控”的机电运输零目标,天禹煤业决定推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机制,特制定《天禹煤业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安全考核目标

(一)公司机电、运输系统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力争杜绝二级非伤亡事故,消灭一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年底前达到省二级标准;公司机电、运输安全评估达到b级(奋斗目标a级)。

(二)基层单位安全考核目标

1、机电队、运输队、综掘队、巷修队、探放队、采煤队、       掘进队、开拓队:

(1)杜绝斜巷跑车事故;

(2)设备零失爆;

(3)消灭重大机电事故。

(4)杜绝供电二级事故(全矿井停电10分钟);

(5)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为确保上述安全目标的实现,设置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奖(罚)月底考核。兑现周期、每月上级工资指标下达后,首先预留安全目标奖励所需资金,其余部分用于工资结算。

三、月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原则

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所分管的业务范围、风险程度、承担责任的大小,进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情况以数据的形式表示,量化核算成安全目标管理收入。考核内容主要由安全事故、主要安全隐患、严重“三违”等项构成。

2、机关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考核。机电科实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对各区(队)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机电、运输事故、主要安全隐患等,所对应的项目进行扣分。

3、区队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执行奖励和处罚;未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的区(队)给予扣分。

第3篇 运输公司车辆、设施、设备安全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第4篇 收寄运输投递安全保障制度

1.为了确保快件的收寄、运输、投递的安全,必须严格执行邮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格标准,认真执行交接验收、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

2.按照公司对各个作业处理工序、岗位制定的明确作业内容、操作要求和处理邮件应达到的规格标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有效地实施质量控制,保证邮件的质量和安全。

3.加强公司分拣封发生产场地的管理,实施监控录像下操作管理,严格执行通信保密有关规定,严密看管邮件。遵守生产现场守则,实行封闭作业,对于各环节均明确职责。

4.各类邮件的运输和投递必须为了确保用户的利益,以最大限度缩短邮件内部处理时间为原则,严密组织,综合利用各种运输工具,充分利用运输能力,实施计划运输,保证各类邮件最迅速、最有效的传递。

5.对于特快专递邮件,必须按规定的频次赶班发运。

6.特快专递在投递时,为了确保信件安全,收件人是个人姓名的,应投交给本人;收件人是单位名称的,应投到收件单位收发室;收件人是个人姓名,但地址只写国家机关等名称,可与收件人联系电话,投交给本人。

7.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交接、传递、存放、运输的规章制度,确保邮件安全。

第5篇 货物及运输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货物、货柜及运输的安全,保证本公司给客户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是在安全的全过程的控制,促进系统全面的控制货物与服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产品及运输工具与设备在装卸、运输及仓储等情况下。

3、职责

3.1仓管:负责货物的收发、数量的清点,及货物日常安全的维护。

3.2业务:负责订柜相关业务资料的核定,货柜进出的检查。

3.3报关员:负责与海关通关,督察货物的安全交关。

3.4保安员:负责货物及车辆人员进出的检查与控制,监视与纪录整个过程,并保持纪录。

4、内容和要求

4.1提前订柜与合格承运方选取

4.1.1业务部与生产不确认产品按量生产完成前20天通知业务部订柜。

4.1.2业务部得到通知后,核实客户订单及货物信息(如数量、规格、型号、交期等内容)做到单单相符后准备订柜,并提交相关报关资料给报关员准备报关。

4.2选取合格承运公司

a、客户有指定,按客户指定的为准。

b、如客户没有要求,公司自行选用由c-tpat安全管理程序的公司承运方。

c、合格的承运方是负责的安全检查要求全符合本司安全手册规定的运输单位及个人。

4.3提取货柜

a、业务及生产部相关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和生产进度情况及结合客户货物情况,预算需求量。

b、向运输公司对订柜及相关资料的办理。

c、准备核实装柜资料,报关资料。

d、提柜当日,业务部必须提前预约,货柜车辆抵达时间,并通知保安部。

4.4货柜抵达工厂的管理

4.4.1首先保安人员必须以报关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货柜检查纪录登记表》并对货柜进行验收。

4.4.2保安联络业务部人员对司机的合法身份进行检查无误后,引领到指定车位停放车辆,并交由对口工作人员接待。

4.4.3货柜及运输车辆安全检验内容

1)必须在装向前检查是否装有隐蔽间隔,结构是否稳固,检查依据七点检查原则进行;

a:集装箱检查部位

前板/左右侧/底板、顶板、箱顶/内外门/底架外部和下方

a)前板

确定内部各角挡块可见且无误,前壁是由折皱材料构成的。

用 40 的尺子测量集装箱的内部尺寸, 柜前至后门内侧的距离是 40 尺柜应该是39.5 或 12.01m,20 尺柜 19.4 或 5.89m。

确认排气口可以看见,没有被异物堵住。

用工具敲打它,确认有空的回声。

(b)左右边

查看横梁异常修复。

查看侧壁可见的内外部的修复情况。

用工具敲打,确认有空的回声。

(c)底板

测量底部至顶部的高度, 40 尺柜和 20 尺柜的高度应该是 7、10。

确认底部平整,所有高度是一样的。

检查异常修复情况。

(d)顶部

顶部的外形不能是靠内或者靠外,确保是一致的。

查看角上挡块的顶部和距顶部距离。 例如:正常情况下, 那顶部应稍微低一点

或者和角部挡块的顶部齐平。

确定排气口可以看见,没有被异物堵住。

查看内外顶部内外侧异常修复。

(e)内外门

确保门的锁闭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

查看铆钉的类型颜色,颜色应该都是一致的且钉子周围没有油污。

确保各孔洞处没有固体异物。

(f )底部 / 起落架

进厂装柜前检测柜子的底盘和外观。

检测底盘时要用一面镜子以确保所有的支撑横梁都是可见的且没有其他外部

的东西固定在起落架上。

在箱子的内部查看外部可见的修复。

b:隐蔽间隔

检查有无新刷的油漆, 焦木或填充剂类的, 检查有无焊接烙印或者箱板质地差

异。

c:结构

检查前后柱子有无裂缝

检查箱板是否有打孔、切割、磨损或开裂是否有丢失或紧固件分离。

在门的末端检查锁条包括托架、导杆以及凸轮查看有无妨碍箱门操作或关牢

的缺损例如曲折、弯曲、凹陷等。

在下层结构检查底板底箱是否破损。

2)如果发现集装箱及运输工具有任何异常管理人员必须在放行货物前进行复查,如果集装箱没有清空或者结构不安全,必须在《异常货柜登记表》登记,通知供柜方更换新的集装箱。

3)只有检验合格的货柜及运输工具才可以进入相应的停放区,在业务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引导下作业。

4)业务人员核实柜号及尺寸,是否安全,是否清空等方可在对口业务人员牵引与监督进入相应安全场所。

4.5装柜

4.5.1确认没有任何异常的车辆及货柜停入指定装柜区业务人员对货柜进行装货前及装运后的拍照。

4.5.2指定货柜装运管理人员及监管保安必须增强安保措施并在控制范围内再组织装运本司货物。

4.5.3本司为保证上柜时的一切安全,本司有专人领队,指定协同。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装柜区或停货柜的区域。如果发现未经许可的进入或者其他损害,必须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有必要时必须上报上级领导,查明损害原因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4.5.4仓管或负责上柜人员依相关资料核实好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才可以进行监装:

a)柜号,铅封号,车牌号,装货明细表、司机身份核实记录

b)货物名称,货号,原产地,数量,件重尺,重量,po号、标签等

c)以上实际情况加以增减

4.5.5货物必须是可控制,安全的储存在区内,发现异样,必须检查无漏溢或破损现象后,才可安排装柜。

4.5.6转运过程中如果途中停止,必须加锁或对对人员监视。

4.5.7装货完毕后,主管应在提货单上签名,并在其旁标注产品数目,盖章。

4.5.8无论合适装卸货物,都必须清点数目,并核对相关数据,管理人员必须复查任何差异。

4.6封柜

4.6.1装完货物,再次核对无误后方可封柜。

4.6.2除海关封条外,必要时加装客户封条或本公司的封条。

4.6.3整柜:上封条并通知报关员跟进,运输途中的情况及海关放行。

4.6.4散柜:使用本司一次性封条加封

4.6.5备货结束后经业务人员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经相关业务员或经理加签单证并相应备案保留后,仓库保管凭财务出的《出库单》核对信息无误后发货办理出库。

4.7出厂

4.7.1向保安交验相关负责人签核的来访证及财务出具的《出门证》,安全检查合格做相关记录后方可离厂。

4.7.2安保人员在指定工作日将以上记录交人事部,转呈主管人员核实后存档。

4.8短货及溢货控制

4.8..1 经过检验合格的成品,在完成货品出仓之时严格填写《出库单》,经移交双方会签后方可出库。

4.8.2业务部出货前计算好每一订单所需货柜,件重尺,并填制好相应报关单,在出货前提前核对好产品及数量,如发现溢短装必须联系相关业务人员,并作相应可靠的措施及追查原因。

4.8.3出货前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提前核实货物的出货单及报关内容一致,保证完全依报关及客人要求装柜,做到单单一致、单货一致,然后封柜办理出厂以及与海关的联络。确保货物在我方的仓储,装运过程中是安全检查的。

4.8.4货物短溢装或其他异常现象

a当出现货品短溢装时,应立即报告仓库部及安全管理代表填写《货物异常登记表》,查明溢卸原因根据途径展开对货物的数量多少进行追溯、调查。

b如因叠柜方式不正确导致溢短装,应拆柜重装,仍不能查出溢短装原因的应将整柜产品全部拆除,检查货柜车内是否装有其他物品确认柜内无异物时方可重新装柜。

c当出现短装及溢卸时,应由业务员与供应商联系征求供应商意见,必要时关务人员应在海关备案并将追查结果报告上级处理,在未得到供应商的许可及海关的同意时,不得在短装货柜内装载其他物品。

d货物出现溢短装,由关务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办理货物申报或者退运手续。

e造成物料过剩应调查,订购数量过多、不同型号物料的混入、错以其它种物料代发、取消 订单等。

f对短溢货事故必须增强预防发生的可能,加强防范生产过程中的损耗、流通中的损耗和误存、超过使用周期而损毁、不明丢失等现象。

4.8.5货物装入车辆/集装箱发往集运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时,必须由工厂警卫进行监控、检验。

4.8.6保证装卸货场地安全及加强对成品装入车辆的监控。

4.9运抵的货物,原材料、设备等,要与货物单证的信息相符,核实货物的重量、标签、件数、箱数,检查货物外包装的完整性。

1、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货物、货柜及运输的安全,保证本公司给客户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是在安全的全过程的控制,促进系统全面的控制货物与服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产品及运输工具与设备在装卸、运输及仓储等情况下。

3、职责

3.1仓管:负责货物的收发、数量的清点,及货物日常安全的维护。

3.2业务:负责订柜相关业务资料的核定,货柜进出的检查。

3.3报关员:负责与海关通关,督察货物的安全交关。

3.4保安员:负责货物及车辆人员进出的检查与控制,监视与纪录整个过程,并保持纪录。

4、内容和要求

4.1提前订柜与合格承运方选取

4.1.1业务部与生产不确认产品按量生产完成前20天通知业务部订柜。

4.1.2业务部得到通知后,核实客户订单及货物信息(如数量、规格、型号、交期等内容)做到单单相符后准备订柜,并提交相关报关资料给报关员准备报关。

4.2选取合格承运公司

a、客户有指定,按客户指定的为准。

b、如客户没有要求,公司自行选用由c-tpat安全管理程序的公司承运方。

c、合格的承运方是负责的安全检查要求全符合本司安全手册规定的运输单位及个人。

4.3提取货柜

a、业务及生产部相关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和生产进度情况及结合客户货物情况,预算需求量。

b、向运输公司对订柜及相关资料的办理。

c、准备核实装柜资料,报关资料。

d、提柜当日,业务部必须提前预约,货柜车辆抵达时间,并通知保安部。

4.4货柜抵达工厂的管理

4.4.1首先保安人员必须以报关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货柜检查纪录登记表》并对货柜进行验收。

4.4.2保安联络业务部人员对司机的合法身份进行检查无误后,引领到指定车位停放车辆,并交由对口工作人员接待。

4.4.3货柜及运输车辆安全检验内容

1)必须在装向前检查是否装有隐蔽间隔,结构是否稳固,检查依据七点检查原则进行;

a:集装箱检查部位

前板/左右侧/底板、顶板、箱顶/内外门/底架外部和下方

a)前板

确定内部各角挡块可见且无误,前壁是由折皱材料构成的。

用 40 的尺子测量集装箱的内部尺寸, 柜前至后门内侧的距离是 40 尺柜应该是39.5 或 12.01m,20 尺柜 19.4 或 5.89m。

确认排气口可以看见,没有被异物堵住。

用工具敲打它,确认有空的回声。

(b)左右边

查看横梁异常修复。

查看侧壁可见的内外部的修复情况。

用工具敲打,确认有空的回声。

(c)底板

测量底部至顶部的高度, 40 尺柜和 20 尺柜的高度应该是 7、10。

确认底部平整,所有高度是一样的。

检查异常修复情况。

(d)顶部

顶部的外形不能是靠内或者靠外,确保是一致的。

查看角上挡块的顶部和距顶部距离。 例如:正常情况下, 那顶部应稍微低一点

或者和角部挡块的顶部齐平。

确定排气口可以看见,没有被异物堵住。

查看内外顶部内外侧异常修复。

(e)内外门

确保门的锁闭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

查看铆钉的类型颜色,颜色应该都是一致的且钉子周围没有油污。

确保各孔洞处没有固体异物。

(f )底部 / 起落架

进厂装柜前检测柜子的底盘和外观。

检测底盘时要用一面镜子以确保所有的支撑横梁都是可见的且没有其他外部

的东西固定在起落架上。

在箱子的内部查看外部可见的修复。

b:隐蔽间隔

检查有无新刷的油漆, 焦木或填充剂类的, 检查有无焊接烙印或者箱板质地差

异。

c:结构

检查前后柱子有无裂缝

检查箱板是否有打孔、切割、磨损或开裂是否有丢失或紧固件分离。

在门的末端检查锁条包括托架、导杆以及凸轮查看有无妨碍箱门操作或关牢

的缺损例如曲折、弯曲、凹陷等。

在下层结构检查底板底箱是否破损。

2)如果发现集装箱及运输工具有任何异常管理人员必须在放行货物前进行复查,如果集装箱没有清空或者结构不安全,必须在《异常货柜登记表》登记,通知供柜方更换新的集装箱。

3)只有检验合格的货柜及运输工具才可以进入相应的停放区,在业务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引导下作业。

4)业务人员核实柜号及尺寸,是否安全,是否清空等方可在对口业务人员牵引与监督进入相应安全场所。

4.5装柜

4.5.1确认没有任何异常的车辆及货柜停入指定装柜区业务人员对货柜进行装货前及装运后的拍照。

4.5.2指定货柜装运管理人员及监管保安必须增强安保措施并在控制范围内再组织装运本司货物。

4.5.3本司为保证上柜时的一切安全,本司有专人领队,指定协同。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装柜区或停货柜的区域。如果发现未经许可的进入或者其他损害,必须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有必要时必须上报上级领导,查明损害原因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4.5.4仓管或负责上柜人员依相关资料核实好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才可以进行监装:

a)柜号,铅封号,车牌号,装货明细表、司机身份核实记录

b)货物名称,货号,原产地,数量,件重尺,重量,po号、标签等

c)以上实际情况加以增减

4.5.5货物必须是可控制,安全的储存在区内,发现异样,必须检查无漏溢或破损现象后,才可安排装柜。

4.5.6转运过程中如果途中停止,必须加锁或对对人员监视。

4.5.7装货完毕后,主管应在提货单上签名,并在其旁标注产品数目,盖章。

4.5.8无论合适装卸货物,都必须清点数目,并核对相关数据,管理人员必须复查任何差异。

4.6封柜

4.6.1装完货物,再次核对无误后方可封柜。

4.6.2除海关封条外,必要时加装客户封条或本公司的封条。

4.6.3整柜:上封条并通知报关员跟进,运输途中的情况及海关放行。

4.6.4散柜:使用本司一次性封条加封

4.6.5备货结束后经业务人员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经相关业务员或经理加签单证并相应备案保留后,仓库保管凭财务出的《出库单》核对信息无误后发货办理出库。

4.7出厂

4.7.1向保安交验相关负责人签核的来访证及财务出具的《出门证》,安全检查合格做相关记录后方可离厂。

4.7.2安保人员在指定工作日将以上记录交人事部,转呈主管人员核实后存档。

4.8短货及溢货控制

4.8..1 经过检验合格的成品,在完成货品出仓之时严格填写《出库单》,经移交双方会签后方可出库。

4.8.2业务部出货前计算好每一订单所需货柜,件重尺,并填制好相应报关单,在出货前提前核对好产品及数量,如发现溢短装必须联系相关业务人员,并作相应可靠的措施及追查原因。

4.8.3出货前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提前核实货物的出货单及报关内容一致,保证完全依报关及客人要求装柜,做到单单一致、单货一致,然后封柜办理出厂以及与海关的联络。确保货物在我方的仓储,装运过程中是安全检查的。

4.8.4货物短溢装或其他异常现象

a当出现货品短溢装时,应立即报告仓库部及安全管理代表填写《货物异常登记表》,查明溢卸原因根据途径展开对货物的数量多少进行追溯、调查。

b如因叠柜方式不正确导致溢短装,应拆柜重装,仍不能查出溢短装原因的应将整柜产品全部拆除,检查货柜车内是否装有其他物品确认柜内无异物时方可重新装柜。

c当出现短装及溢卸时,应由业务员与供应商联系征求供应商意见,必要时关务人员应在海关备案并将追查结果报告上级处理,在未得到供应商的许可及海关的同意时,不得在短装货柜内装载其他物品。

d货物出现溢短装,由关务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办理货物申报或者退运手续。

e造成物料过剩应调查,订购数量过多、不同型号物料的混入、错以其它种物料代发、取消 订单等。

f对短溢货事故必须增强预防发生的可能,加强防范生产过程中的损耗、流通中的损耗和误存、超过使用周期而损毁、不明丢失等现象。

4.8.5货物装入车辆/集装箱发往集运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时,必须由工厂警卫进行监控、检验。

4.8.6保证装卸货场地安全及加强对成品装入车辆的监控。

4.9运抵的货物,原材料、设备等,要与货物单证的信息相符,核实货物的重量、标签、件数、箱数,检查货物外包装的完整性。

第6篇 道路运输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公司设有安委会,安委会成员:组长:×××,组员:×××、×××、×××。

(一)每星期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7篇 油品调运道路运输及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道路运输及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安全事故,保护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安全生产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三条 事故分类: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有重伤但无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个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包括10人)

第三章 报告程序及注意事项

第四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及安全生产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并同时报告公司,公司应根据事故等级、紧急程度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第五条 发生危化品道路运输及安全生产事故轻伤、重伤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给工贸公司安委会。重大和特大伤亡事故要一小时以内以电话形式报工贸公司安委会,随后立即以书面形式补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六条 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四章 事故调查

第七条 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八条 接受群众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九条 对于发生的道路交通运输及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和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为教育肇事者本人和广大驾驶员,没有弄清事故原因不放过;没有认真写出书面检查及定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在安全会上深刻检查使广大驾驶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吸取教训不放过。

第十条 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进行应急抢救、维护事故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重大事故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 每起事故处理结束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8篇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9篇 斜井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斜井提升运输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斜井部分 (包括上、下车场)

1、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在斜井提升时,任何人不得在斜井范围内活动。

2、所有上岗人员(包括信挂工、人车安全员、斜井维修工、机车司机、绞车司机),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工作期间,信号房除信挂工之外,严禁其他人员入内,人员通过井底车场时必须快速通过,不得在原地逗留。信挂工在工作时不得睡觉、看书、玩手机、脱岗、串岗、私自顶岗、换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班时,实行现场交接班,不得空岗。

4、要保持工作场地周围的整洁卫生,不得堆码杂物。

5、在正常情况下,按规定的时间发送人车,人员上下车由人车安全员把关,待人车停稳后排队依次上下。禁止人员抢上,抢下人车,人车不得用于运送物料,如水泥、设备、火工品、氧气瓶等。 严禁人车两侧、前后悬挂运送长物料,如木板、竹竿、钢管、撬杠、轨道等。要专车提放,确保人身安全。严格遵守人车的各项规章制度。

.定期对人车进行详细检查,做好落闸实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运行,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6、每班必须对阻车器、挡车器、挡车栏及跑车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阻车器、挡车栏、跑车防护装置性能良好、动作灵敏可靠,严禁不检查运行,严禁带病运行。

7、每班必须对提升钢丝绳及钩头、连接装置、保险副绳、矿车等进行详细检查,无问题后,信号工方可发送信号。

8、班中随时检查钩头和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变形等不安全隐患,使用经过检验合格的连环和插销。

9、斜井提放超重、超长、超宽(≤1.4m),超高(自轨面以上≤1.6m)的物料和设备前,必须要经矿长批准,由安全科落实专项安全措施,并签发书面许可通知书后,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10、由转运队每周一次对斜井轨道、附件、“一坡三挡”及设施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和调整,必须符合下列标准:无浮渣,无杂物,轨道接头和道枕无松动,轨道间距符合要求,地辊和“一坡三挡”运行灵敏、开关位置准确到位,声光信号准确无误。

二、绞车部分

1、绞车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要求的绞车。

2、绞车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绞车工操作规范要求:

①当班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绞车房内严禁其他闲杂人员入内。

②上岗人员必须神智清醒,严禁酒后、精神不振、视、听力有障碍人员上岗操作。

③设备运行前必须认真检查,特别对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仪表应重点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

④设备运行中必须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与他人交谈,嘻戏打闹。在操作时应双手不离操作手把,绞车司机应时刻监视绞车运行情况,观察好电流、电压、速度变化情况,过变坡点、道岔时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⑤提升信号一定要听清看准,经确认后才能进行操作。对于设备运行中的非正常信号,必须停车查明原因,经确认安全无隐患后才能进行操作,严禁错放、过拉、和正常运行时急停及减速过快等误操作。

⑦绞车司机认真填写运转记录、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绞车工每班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并要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断丝、松股、变细速度加快、超出规定值的不得运行,并应及时汇报。

5、绞车各润滑部位、钢丝绳要及时加注润滑油(脂),刹车液压油每半年必须过滤一次,一年期限到后,必须更换。

6、对绞车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包括:刹车系统(闸瓦、油管、油泵等)、传动部分(滚筒衬板、轴承、减速箱、联轴器等)、电控系统、底座、天轮等。

三、检修规定

1、检修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检修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1人监护,其他人员作业。

3、检修前必须落实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①、斜井作业

绞车停止运行;上、下挡车门关闭(必要时加装防护网);斜井上、下落实专职人员值班,防止下部行人,上部滚落物品;对现场物资、设备、工器具进行锚固;搭建操作平台;安全绳(带)必须牢固可靠;如进行焊接、气割作业,必须要对钢丝绳进行特殊保护,防止电弧、高温对钢丝绳构成损伤。

②绞车房作业

断电并悬挂“正在检修、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对电气设备、开关进行隔离;对电气设备进行验电、放电并可靠接地;对滚筒进行锁固;对液压泵(管)进行泄压;对高温设备进行降温;对地面进行防滑处理;对滚筒机坑进行封闭。

4、检修结束后及时清收工具,撤出检修设备和物资,解除临时防护措施。

5、对设备进行调试,调试结束后必须空车运行2-3趟后,才能进行正式生产运行。

第10篇 煤制甲醇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括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及危化品客户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1、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

2、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5年8月15日);

3、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

6、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7、危险货物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8、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9、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230

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装卸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协助突发性运输事故救险工作,监督检查危化品运输管理及车辆维护保养情况  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行车安全和装卸车安全管理  负责车辆技术、二级维护保养检测管理

l、经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2)对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工作负责第一领导责任,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对企业安全工作实施全面领导。

(3)确保安全经费到位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必要的人员装备。

(4)发生重大特事故、常规或典型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领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4)组织指挥突发事件或抗灾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主管副经理

(1)协助经理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经理不在时,全面负责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召开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取证。

(3)完善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装卸车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督机构,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4)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市场营销部

(1)负责公司危化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办理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2)负责审查承运单位、运输人员及车辆的相关资质证明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负责向承运单位相关人员说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并宣传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承运单位做好车辆的维护、人员培训、安全防护器材及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与管理情况。

(5)负责组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负责公司危化品专用停车场的管理。

(7)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负责发货和装载人员及车辆的审查。包括查验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检查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后要详细登记。

4、市场营销部危化品车辆(公司内部危化品运输车辆)负责人

(1)检查标志灯、牌是否牢固齐全和符合《道路运输危险品货物车辆标志》(gpl3392-2005)的编号规定、安装要求。

(2)主、挂车连接点、燃油管油箱与技支架是否牢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坚固完整,备胎是否完整合格。

(3)油路、气压管是否渗漏断路、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

(4)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是否松动,锁正角度及各部位是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可靠。灭火器、消除静电力装置,防火安全罩是否符合规格和有效期内。

(5)gps卫星定位仪装置终端信息传输是否开通完好,随车从业人员,车辆运输资质证件、技术安全卡、公路通行证等是否携带齐全。

(6)承压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

①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是否安全可靠有效,温度计、压力表、是否安全有效,表面是否碎裂。

②紧急切断阀、卸压阀、油泵性能是否良好、不渗漏、液气压管是否耐压、耐油、无裂痕。

③随车应有的劳动防(保)护用品(千斤顶、防静电工作衣帽等)是否配带。

(7)低温压力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装卸阀门、专用管是否安全可靠、不渗漏、耐腐蚀、无裂痕,符合化学品(介质)理化特殊性要求,仪表清晰、安全有效,表面有否破裂。

(8)栏板、厢式专用车应重点检查:

①车辆底板应平坦完好,护栅栏门应符合规定高度要求、牢固。对装载不同的货物应按其理化特性采取相应的铺垫防护措施。厢体底面上不得有与本次/批所装载危化品货物性质相低触的残留物。

②按调度指令和配载规定承运,任何情况下,危险化学品不得和其他普通货物混装。

③根据本次/批所配载危化品货物理、化学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防撒漏的捆扎物、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保护用品。

④配载结束后,随车人员应对货物的核准、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实施及对影响车辆运输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承运程序。

3、车队队长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负责责任范围内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驾驶员、押运员及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3)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证照管理。

(4)监督检查车辆运行技术状况、机务保养及维修质量。负责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日常维护的落实;做到定点维修、强制执行,确保车况完好。

(5)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车辆安全消防器材、防护用具的配置和更新。

(6)组织安全生产例会,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安排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指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7)组织开展本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8)定期总结及时分析宣传安全生产管理中先进事例和经验,组织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9)负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案情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安全环保部

(1)监督市场营销部、车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

(2)按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

(3)参与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4)监督检查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停车场安全。

5、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坚持对车辆的安全隐患例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营运状态。

(2)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严禁吸烟,车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第11篇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八、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车队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车队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车队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打造车队服务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车队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副总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车队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部门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本车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运输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并将结果于12月31日前报车队;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车队安全部将审查意见提交车队安委会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车队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车队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

2、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车队和人民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车队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车队奖励500元。

3、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车队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车队奖励500-2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车队奖励500-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车队奖励1000-2000元。

七、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

罚单交回车队存档。违者由安全负责人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所有扣分和罚款均有驾驶员承担。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车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一次未参

加车队处以50元违约金;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一次未按期车队处予50元违约金;

4、驾驶员未配合车队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一次未配合车队处予50元违约金;

5、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6、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德兴铜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结合我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几点制度:

1.对事故单位和事故相关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对事故发生单位处5000元以上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10000元以下的考核,对责任人给予3000元考核,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1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2.2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2.3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2.4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2.5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3.发生轻伤事故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

4.相关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的事故,对相关管理人员依照下列规定考核:

4.1发生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

4.2发生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考核,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4.3发生设备事故,按运输部《设备事故管理细则》考核。

4.4发生铁路运输行车事故,按《铁路运输行车事故处理办法》考核。

4.5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5.发生一般伤亡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6.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调查处理的事故;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符的、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执行。

8.交通事故的处理:

8.1根据公通字[1991]113号《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损害程度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类,具体标准如下。

8.1.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8.1.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8.1.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8.1.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8.2发生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按以下办法考核:

8.2.1负事故全部责任:按事故直接损失的8%考核。

8.2.2负事故主要责任:按事故直接损失的6%考核。

8.2.3负事故同等责任:按事故直接损失的4%考核。

8.2.4负事故次要责任:按事故直接损失的2%考核。

8.3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500元,考核金额超过2000元时,按2000元考核。

8.4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1000元,考核金额超过10000元时,按10000元考核。

8.5发生重大(含)以上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2000元,考核金额超过20000元时,按20000元考核。

8.6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程度极大的交通事故,除按规定对事故责任者予以考核外并给予行政处分。

8.7事故直接损失是指由事故原因产生的直接损失费用。

8.8交通事故除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进行考核外,各单位对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员应分别视情况给予停驾待岗处理:直接经济损失在二万元(不含二万元)以内的可视情节给予一个月以内的停驾待岗处理;直接经济损失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至十万元(不含十万元)以内的可视情节给予一个月至三个月的停驾待岗处理;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可视情节给予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停驾待岗处理。

8.9相关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的交通事故,按运输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考核。

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车队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车队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危货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有好人好事记录。

本制度从发布日期起执行。

第12篇 夏季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夏季已经来临,高温、雷电、降水等对安全运输影响较大,这一时期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为了进一步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公司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稳定,现就加强夏季交通安全运输防范措施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

夏季高温、高湿、雷电、降水等天气极易导致路滑、爆胎、中雷击、触电、高温、道路塌方等事故发生,运输单位管理人员一定要站在公司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道路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针对夏季安全运输工作做出专门安排部署,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抓实、抓细,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各道路运输企业单位要周密夏季安全运输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式,把安全责任、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深入排查本企业单位内存在着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防范责任意识。

二、突出重点,严格管理

(一)要加强对本单位自用车辆和租用车辆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安全运输、道路运输的有关规定。主管安全第一负责人要检查运输车辆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要坚决严肃处理,严肃追究车辆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夏季道路运输和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教育,让每位从业人员都熟悉和遵循夏季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运输规定。

(三)、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要加强运输车辆车质、车况的安全检查,严禁超载、超限,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运输,严禁客货混装运输。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巡检,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置。

(四)、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各道路运输企业单位要针对夏季暴雨、洪水、雷电、高温等恶劣气候及汛期限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的特点,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安全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和安全配件(消防器材、逃生锤等)的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等不良天气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单位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驾驶员遵章守纪和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遵循单位的规章制度,使我公司能更好的提高服务质量,立足经济市场。

延安市宝塔区腾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20日

第13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第14篇 危化品运输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出厂前进行的安全核准。

三、核准范围:所有从本公司采购危化品的运输车辆出厂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核准。

四、核准内容;

所有从本公司采购危化品的运输车辆出厂前,发货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必须进行以下核准步骤,并将核准情况记录在专用台帐上,存档以备核查。

1.对充装重量进行复核,误差在规定范围内;

2.对运输车辆的系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封绳、固定件和有关系固部件安全可靠;

3.检查运输车辆配备的化学品警示灯具、标志是否齐全好用;

五、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车辆,供销人员严禁该车辆驶离本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就地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对购货单位的车辆进行卸货处理,并记录在档。

第15篇 运输二队: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运输二队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企业和实现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履行好维护的基本职责,把员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去。只有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员工的安发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

1、班组作为最基层一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员工享有以下安全合法权益: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安全生产监督权

职工有权对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等进行监督。

(3)安全生产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公司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有权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代作业地点安全情况。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员工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7)抵制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工人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擅离工作岗位,工人有权向有关方面报告。

(8)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9)反映举报权

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10)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工人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工人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2、享有国家规定的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

(1)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2)带班人员早升井,职工有权早升井。

(3)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4)管理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5)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施工。

(6)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7)未进行“三位一体”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

(8)检测、监控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

(9)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

(10)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第16篇 道路运输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第17篇 某道路运输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公司设有安委会,安委会成员:组长:×××,组员:×××、×××、×××。

(一)每星期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18篇 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及报废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开磷合成氨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三、危险化学品定义及分类

1、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bg13690-1992),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将危险化学品分为7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四、管理职责

1、采购部负责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及与相关方的沟通协调。

2、物资储运部负责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3、生产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储。

4、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化学品采购申请的审查。

5、设备管理部门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容器的定期检验。

6、质量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各项指标的分析与检测。

7、 安全环保部安监室参与新增品种化学品以及剧毒品申购的审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对有关化学品的各环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基本原则

1、我公司范围类储存的一切供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只供公司生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不得经营和转让。如确需对外调拨,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责任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保证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3、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必须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

4、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废弃处置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申请数量采购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试剂,不得超量购买,更不得无计划采购。

6、危险化学品库及储存设施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7、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容器按时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8、各部门必须对使用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建档。

六、危险化学品的计划、审批与采购程序

1、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材料申请计划,经审批后交采购部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2、所有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药品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单独填写材料申请计划,不得与其它物资混报。

3、剧毒和爆炸危险物资申请计划要详细写明用途,使用部门应按实际使用量申请,随用随报。因工作需要,申请使用灭鼠剂等非生产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购,一次用完。不得申请、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药品。

3、剧毒化学品必须在安监室备案,按规定办理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采购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化学药品,采购员应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由专人向有经营许可证的专营单位或商店购买,不得超量或无计划采购。

5、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不得采购没有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化学品;采购进口的化学品必须索取中文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装卸

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办理运输通行证,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

2、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及押运人员应定期培训,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运输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3、化学危险物品的交接,必须由运送、采购、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和交接,确认标签、标志、包装完好无损后,各方人员方可签名办理移交手续。对于标签不全、标志模糊不清、过期、包装破损的,应原样退回,不得移交入库。

4、运输、装卸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不得撞击、拖拉和倾倒。

(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相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装混运。

第19篇 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做好保障道路危险品的运输安全,特制定本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1、工作必须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有专人负责,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员工。

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置符合规定的灭火消防器材。

3、驾驶员及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学习培训后,持证方能上岗从业。

4、所有的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持有公安消防机关核发的准运证才能参加营运运输,车辆装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应按指定路线和规定的时间行驶。

5、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6、发现险情时,首先应利用车载的消防器材进行早期施救,防止险情的蔓延,并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

7、在遇到险情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下,驾驶员必须采取果断的有效的措施,应迅速将车辆驶离机关、学校、厂矿、桥梁、隧道、仓库和人口稠密地区,以防止事态的扩展,造成更大的损失。

8、驾驶员应不断提高消防安全防火意识,在思想高度引起重视,做到警钟长鸣。

9、为了保障承运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行车安全,做到万无一失,我公司规定承运人员必须对承运的危险货物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严肃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途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并随即把情况报告领导,不得隐瞒,确保货物及车辆的安全。

10、分类分仓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堆垛必须牢固可靠,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留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11、仓库的设计要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技术规范,并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12、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避雷装置,并做定期检查。

13、严格操作规程。进入仓库区内搬运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14、遇水、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积水的地点存放。

15、受阳光照晒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透风地点存放,夏季要设置冷却水管或用喷水、放水、通风等措施降低库内温度。

16、化学性质相抵触和防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因为性质相抵的化学危险物品混存一起容易引起化学反应,发热、燃烧或爆炸。

17、化学危险物品着火后,要视其性质采取不同的扑救措施,储存中要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开存放,万一失火便于扑救。

18、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定期检查,对包装破损、容器泄漏、储存过期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19、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0、应根据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要求岗位职工能懂会用。

第20篇 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一、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二、必须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三、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四、运输食品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应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五、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工作。

六、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七、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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