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部门是企业生产流程中的核心环节,安全制度犹如质检部门的基石,确保了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它不仅减少了意外事故的发生,维护了员工的权益,也保障了企业的稳定运营,提升了公众对我们产品的信任度。安全制度的执行,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可能隐藏风险的角落,引导我们走向安全、高效的生产环境。
安全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规定,防止误操作。
2.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应对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
3.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4. 设备维护:规定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预防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
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重以下几点:
1. 制度应具可操作性,避免过于抽象,确保员工能理解和遵循。
2. 制度应适时更新,适应生产环境和技术的变化。
3. 强调责任落实,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
4. 鼓励员工参与,定期收集反馈,改进和完善制度。
在质检处推行安全制度,我们旨在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安心工作,共同推动企业稳健发展。只有当安全成为习惯,我们的质检工作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1篇 质检处安全教育制度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为保证质检处安全生产所必须进行的处、班组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质检处安全教育工作。
2 相关文件: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标准》中的《安全教育管理标准》。
3 主要内容
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及公司有关安全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3.2 积极参与、配合公司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
3.3 严格执行公司、处、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3.3.1 安全教育对象:新入厂职工,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公司内车间分厂、分公司调入人员,班组、岗位之间调岗人员,其它参观人员等
3.3.2 安全教育实施及教育内容
3.3.2.1 处级安全教育
由质检处处长组织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为24课时,教育内容如下:
a) 质检处概况及生产特点; b) 质检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
c) 质检处危险物品特性、预防措施、急救方法;
d) 质检处检验操作安全要求; e) 质检处设备安全要求等。
3.3.2.2 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为24课时,教育内容如下:
a) 班组任务及工作特点; b) 岗位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定;
c) 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d) 历史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措施;
e) 安全装置、个人防护器具使用方法等
3.3.3 新入厂职工履行处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登记教育台帐,填写上岗合格证三级教育栏目。
3.3.4 公司内车间分厂、分公司调入人员,履行处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登记教育台帐,填写上岗合格证调岗记录。
3.3.5 职工在本处小组间调动、小组内调换工作岗位、脱离生产岗位六个月以上人员要履行班组安全教育。登记教育台帐,填写上岗合格证调岗记录
3.3.6 临时工、 培训实习人员安全教育依据“安全教育传递卡片”进行,班组教育完后交安全处存档。
3.3.7 外来参观人员由质检处处长讲明安全注意事项。
3.3.8 三级教育合格后,指定专人帮教;必须经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3.4 质检处处长根据本单位实际和专业特点,组织制定年度安全教育计划和岗位技能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有组织、 有计划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3.5 针对班组情况,由组长、安全员利用每周星期三组织“安全活动日”,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开展群众性安全活动。 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素质。 处领导每月参加一次分管班组的安全活动日。
“安全活动日”主要采用以下形式和内容:
a) 组织学习安全文件、安全制度规定、安全知识;
b) 组织班组安全知识竞赛、岗位练兵和安全技能训练活动;
c) 学习、讨论公司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开展查隐患、 事故预想活动;
d) 组织职工观看安全录像;
e) 表彰安全先进,学习安全先进事迹。
3.6 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公司的特殊教育。
3.7 为提高安全教育成效,可适当进行安全教育考核, 并按经济责任制奖罚。
第2篇 质检处处长安全职责制度
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安全技术部门的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规和决定,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和单位内部改造项目“三同时”。组织领导本处安全工作,是本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责。
2 负责拟定本处其他行政副职及职能人员、各班组的安全职责,负责本处安全工作绩效考核。
3负责组织拟定或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负责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 严格执行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独立操作的规定。
5 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6 负责组织处内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7 负责本处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器材的全面管理。
8 发生事故时负责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对事故的真实性负责。
第3篇 质检处安全检修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质检处安全检修前的组织准备、检修中的安全规定等。
本制度适用于质检处检修工作。
2 相关文件: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标准》中的《安全检修标准》。
3 主要内容
3.1 检修准备
3.1.1 由质检处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3.1.2 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3.2 检修安全规定
3.2.1 检修人员持经签字批准的检修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
3.2.2 检修人员在检修中, 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要求穿戴劳保护品、做好监护、备好防护器具、 指派检修安全负责人。
3.2.3 外单位来质检处检修, 分管负责人和相应班组应做好监督管理,有权制止违章检修,杜绝事故发生。
3.3 电气检修
3.3.1 质检处电器检修仅适用于一般正常维修, 其它检修均由专业处室负责。
3.3.2 对于质检处的电器检修工作, 分管负责人酌情安排电工检修,如有特殊情况可经处领导批准,以保证质检处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3.3.3 从事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检修工作,检修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3.4 电气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分管负责人和相应班组应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检修。
3.3.5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代替。
3.3.6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接地线。
3.3.7 检修完毕后,应检查线路情况,以免线路带电。
第4篇 质检处安全检查制度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质检处在实现安全生产中的检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质检处安全检查工作。
2 相关文件: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标准》中《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标准》。
3 主要内容
3.1 基本要求
3.1.1 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3.1.2 安全检查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的原则。
3.1.3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整改。
3.2 组织与形式
3.2.1 质检处处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质检处安全检查表进行处内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抽查,登记处安全检查台帐。
3.2.2 安全检查范围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劳保护品穿戴、规范操作、消防器材、安全知识问答、安全教育、上岗合格证、仪器设备等。
3.2.3 班组内由组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岗位安全检查表进行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抽查,登记班组安全检查台帐。
3.3 整改
3.3.1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 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组织隐患整改,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做到定项目、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处里,处里能整改的不推公司。
3.3.2 所有的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班组发现隐患,记录在安全检查表中,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登记隐患整改台帐; 如班组整改有困难,应立即报告处里; 对于处安全检查问题及班组上报问题,处里组织整改,整改完毕登记隐患整改台帐并注明隐患整改实施的日期 ;如处里有困难,应继续上报,整改完毕隐患整改台帐中注明隐患整改实施的日期。
3.3.3 公司检查出来的隐患,具体整改要求按3.3.2。
3.4 考核:对安全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按公司及处经济责任制奖罚。
第5篇 质检处 安全检查制度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质检处在实现安全生产中的检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质检处安全检查工作。
2 相关文件: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标准》中《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标准》。
3 主要内容
3.1 基本要求
3.1.1 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3.1.2 安全检查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的原则。
3.1.3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整改。
3.2 组织与形式
3.2.1 质检处处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质检处安全检查表进行处内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抽查,登记处安全检查台帐。
3.2.2 安全检查范围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台帐、安全活动记录、劳保护品穿戴、规范操作、消防器材、安全知识问答、安全教育、上岗合格证、仪器设备等。
3.2.3 班组内由组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岗位安全检查表进行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抽查,登记班组安全检查台帐。
3.3 整改
3.3.1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 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组织隐患整改,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做到定项目、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处里,处里能整改的不推公司。
3.3.2 所有的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班组发现隐患,记录在安全检查表中,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登记隐患整改台帐; 如班组整改有困难,应立即报告处里; 对于处安全检查问题及班组上报问题,处里组织整改,整改完毕登记隐患整改台帐并注明隐患整改实施的日期 ;如处里有困难,应继续上报,整改完毕隐患整改台帐中注明隐患整改实施的日期。
3.3.3 公司检查出来的隐患,具体整改要求按3.3.2。
3.4 考核:对安全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按公司及处经济责任制奖罚。
第6篇 质检处 安全教育制度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为保证质检处安全生产所必须进行的处、班组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质检处安全教育工作。
2 相关文件: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标准》中的《安全教育管理标准》。
3 主要内容
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及公司有关安全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3.2 积极参与、配合公司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
3.3 严格执行公司、处、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3.3.1 安全教育对象:新入厂职工,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公司内车间分厂、分公司调入人员,班组、岗位之间调岗人员,其它参观人员等
3.3.2 安全教育实施及教育内容
3.3.2.1 处级安全教育
由质检处处长组织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为24课时,教育内容如下:
a) 质检处概况及生产特点; b) 质检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
c) 质检处危险物品特性、预防措施、急救方法;
d) 质检处检验操作安全要求; e) 质检处设备安全要求等。
3.3.2.2 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为24课时,教育内容如下:
a) 班组任务及工作特点; b) 岗位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定;
c) 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d) 历史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措施;
e) 安全装置、个人防护器具使用方法等
3.3.3 新入厂职工履行处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登记教育台帐,填写上岗合格证三级教育栏目。
3.3.4 公司内车间分厂、分公司调入人员,履行处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登记教育台帐,填写上岗合格证调岗记录。
3.3.5 职工在本处小组间调动、小组内调换工作岗位、脱离生产岗位六个月以上人员要履行班组安全教育。登记教育台帐,填写上岗合格证调岗记录
3.3.6 临时工、 培训实习人员安全教育依据“安全教育传递卡片”进行,班组教育完后交安全处存档。
3.3.7 外来参观人员由质检处处长讲明安全注意事项。
3.3.8 三级教育合格后,指定专人帮教;必须经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3.4 质检处处长根据本单位实际和专业特点,组织制定年度安全教育计划和岗位技能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有组织、 有计划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3.5 针对班组情况,由组长、安全员利用每周星期三组织“安全活动日”,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开展群众性安全活动。 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素质。 处领导每月参加一次分管班组的安全活动日。
“安全活动日”主要采用以下形式和内容:
a) 组织学习安全文件、安全制度规定、安全知识;
b) 组织班组安全知识竞赛、岗位练兵和安全技能训练活动;
c) 学习、讨论公司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开展查隐患、 事故预想活动;
d) 组织职工观看安全录像;
e) 表彰安全先进,学习安全先进事迹。
3.6 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公司的特殊教育。
3.7 为提高安全教育成效,可适当进行安全教育考核, 并按经济责任制奖罚。
第7篇 质检处安全检修制度范本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质检处安全检修前的组织准备、检修中的安全规定等。
本制度适用于质检处检修工作。
2 相关文件: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标准》中的《安全检修标准》。
3 主要内容
3.1 检修准备
3.1.1 由质检处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3.1.2 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3.2 检修安全规定
3.2.1 检修人员持经签字批准的检修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
3.2.2 检修人员在检修中, 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要求穿戴劳保护品、做好监护、备好防护器具、 指派检修安全负责人。
3.2.3 外单位来质检处检修, 分管负责人和相应班组应做好监督管理,有权制止违章检修,杜绝事故发生。
3.3 电气检修
3.3.1 质检处电器检修仅适用于一般正常维修, 其它检修均由专业处室负责。
3.3.2 对于质检处的电器检修工作, 分管负责人酌情安排电工检修,如有特殊情况可经处领导批准,以保证质检处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3.3.3 从事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检修工作,检修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3.4 电气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分管负责人和相应班组应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检修。
3.3.5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代替。
3.3.6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接地线。
3.3.7 检修完毕后,应检查线路情况,以免线路带电。
19位用户关注
95位用户关注
43位用户关注
65位用户关注
57位用户关注
8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