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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验收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验收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确保了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害。它不仅体现了对法规的尊重,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降低事故风险,从而维护企业的声誉和长期稳定发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了各类设备的操作步骤和应急措施。

2. 风险评估程序,用于识别和评估潜在的安全隐患。

3. 安全培训制度,保证每位员工都了解并能遵守安全规定。

4. 应急响应计划,为突发事件提供快速有效的应对策略。

5. 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检查设备和工作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

注意事项

制定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专业术语过度复杂,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 - 制度应全面,覆盖所有可能的风险点,但避免冗余,保持精炼。 -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适应企业变化和技术进步。 - 制度执行必须严格,违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罚机制,以示警示。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载体,其重要性不容忽视。我们要用心打造,使之成为保护员工安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工具。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在风雨中屹立不倒,持续向前。

安全验收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验收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从本质上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 验收范围:

1、各类脚手架。

2、工程临时设施及沟槽支撑与支护。

3、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

4、临时用电工程设施。

5、各种起重机械、施工用梯、手持电动工具、中小型机械设备等。

6、安全帽、安全带、常用安全防坠器、漏电保护器、配电箱、护目镜、防护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7、安全标志悬挂情况。

第四条 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情况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五条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情况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分包方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六条 对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副总经理(主管技术质量)、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工程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分包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第七条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和检验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上必须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库管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第八条 临时用电设施,由电气工长组织电气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九条 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安装完毕后验收前,应当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然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组织、分包方负责人、出租方负责人、安装方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 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流动式起重机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 工地使用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 手持电动工具在出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和维修电工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现场悬挂的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布置情况、消防通道等由安全员组织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所有验收,必须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所有经验收合格的设备、设施必须悬挂“验收合格证”。

第十七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安全生产验收制度范例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3、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4、安全总监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5、脚手杆、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其它个人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证明,由使用工地的项目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普通的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和支的安全网,由工地的项目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井字架、龙门架及工具式架子,由工地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总监、项目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安全总监等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临时电气工程,由安全总监牵头,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制定人、项目工程师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电刨等机械必须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来源:考试通

11、各种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保”符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12、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如切割机)的使用必须jgj46—2005的规范标准;

13、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第3篇 工程临时用电验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临时用电的验收:

①、临时用电工程安装完毕后,由公司生产经营部组织质安部、分公司主管副经理、分公司质安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临时用电编制者、审核者、项目部安全员及电工参加检查验收。对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配电线路及线路架敷设、各种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现场照明、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2、临时用电定期安全检查:

①、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填写有关检查记录表;

②、施工现场项目安全员每周组织班组长、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③、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安全员、班组长、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④、分公司每季组织现场项目部对现场全部配电箱内的电气器具及其接线,保护总干线的漏电开关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复查接地电阻值,填写《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第4篇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与验收评价标准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

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

(2)项目经理部每月由现场经理组织,安全总监配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区域责任工程师每半个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分包商(专业公司)、行政、技术负责人、工长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

(4)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实行日巡检制度。

(5)项目安全总监对上述人员的活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6)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声音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7)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声音。

各级检查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

为了科学地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应用工程安全系统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评价。此评价为定性评价,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个分项检查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汇总表对十个分项内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利用汇总表所得分值,来确定和评价施工项目总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机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装等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3)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5)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

安全管理10分;

文明施工20分;

脚手架10分;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

三宝,四口防护10分;

施工用电10分;

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

塔吊10分;

起重吊装5分;;

施工机具5分。

(6)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

(7)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得分按下式计算:

(8)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为:

①专职安全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6,其他人员为0.2.

②专职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4,技术人员为0.4,其他人员为0.2。

第5篇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设备验收:

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部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4.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负责追回。

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备部,由设备部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设备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7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第6篇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模版

篇一:安全检查验收制度范文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二、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意义和依据,通过检查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次群众性安全教育,增加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声音作业、声音指挥,检查依据是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三、明确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

四、安全检查要以多种形式进行。

(1)公司每年组织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的不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四次定期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业检查人员负责。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节前、节后安全检查。

(5)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五、各检查者要作好记录,记录应有检查人、责任人签字。对检查后所出具的整改意见书所列的内容,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定人、定时间,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归档。

篇二: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3、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4、安全总监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5、脚手杆、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其它个人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证明,由使用工地的项目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普通的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和支的安全网,由工地的项目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井字架、龙门架及工具式架子,由工地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总监、项目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安全总监等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临时电气工程,由安全总监牵头,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制定人、项目工程师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电刨等机械必须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11、各种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保”符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12、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如切割机)的使用必须jgj46—2005的规范标准;

13、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篇三:矿井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为了提高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避免事故隐患,根据《云南省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2、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通风设施的施工及设备安装应当做到:

①、施工和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措施,没有措施的不许施工。

②、加强施工和安装过程的检查,确保施工和安装按照事先制定的措施进行,防止偏离。

③、施工或安装结束,应当由矿组织验收,确认合格,方可移交使用。

3、工程技术人员编写规程和措施,应遵守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符合矿井实际情况。

4、检查、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定,检查时应携带相应的检查、检测仪表和工具,认真、细致、全面检查,准确反映现场情况。

5、施工和安装过程中的检查,应由检查人员予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下达通知单,施工和安装单位应按要求立即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应当进行复查。

6、施工或安装工程结束后一周内,由矿组织验收组验收。

7、检查、验收应填写检查、验收单,检查、验收人员应在本人检查、验收的项目栏内签字。

8、检查、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其他有关标准进行。

9、由于施工或安装质量不合格需要整改的,整改所需资金由施工作业班组承担。由于检查、验收不认真,导致工程质量低劣,对验收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10、本制度自20__年1月5日起执行。

篇四:

一、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对采掘工程质量实行区、队长领导,技术员负责的办法,技术员必须按采掘作业规程的要求定好各种技术数据,及时测量给点,矿管理售货员和安全检查员要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使采掘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采掘作业规程的要求。

二、工程安全质量验收制度:

1、日常质量验收:技术员对自己贫乏的区域的工程质量要随时进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验收每次要有记录,并报告给技术主管。

2、技术组联合验收:技术组要定期组织全部技术人员联合进行验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矿综合验收:每项工程过工后,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整体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合格后填写验收单,有关人员签字。

第7篇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一、大型机械装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二、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三、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四、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五、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六、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8篇 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及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我矿井下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及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1、探放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钻孔进行探放水或超前钻探,地测科人员负责监管。

2、钻探完成后,探放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超前钻探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单。

3、探放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签字移交,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移交或口头移交。

4、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探放水和超前钻探或钻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5、如果钻探过程中发现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情况,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6、在移交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第9篇 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工程安全验收制度

为保证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和落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常进行施工生产,安全验收是安全检查的一种基本形式,施工项目必须执行安全验收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验收

1、项目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验收。

2、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区域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4、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5、项目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二、设施与设备验收

1、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专业责任工程师和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施工现场有关责任人共同验收。

2、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责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区域内的单位工程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由区域责任工程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施工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验收。其验收资料分专业归档。

5、以下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需要在自检自验基础上,报请监理、业主或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验收:

(1)20m以上高大外脚手架、满堂红架;

(2)吊篮架、挑架、外挂脚手架、卸料平台;

(3)整体式提升架;

(4)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

(5)施工用电梯;

(6)塔吊;

(7)临电设施;

(8)钢结构吊装吊索具等配套防护设施;

(9)30m3/h以上的搅拌站;

(10)架桥机(公路、铁路);

(11)铁路营业线架空顶进、路堑开挖、石方爆破、车站改造过渡、光电缆等施工防护设施;

(12)其他大型防护设施。

三、验收要求

1、脚手架、扣件、脚手板、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电缆、临时供电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合格证明。

2、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井子架、龙门架等和支搭的各类安全网的验收,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牵头组织技术、安全、物设部门和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高大脚手架及特殊架子和大型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工程,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技术、安全、物设等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经由取得国家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5、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防护设施须重新进行验收。

6、安全验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定,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要求,严格把关。验收人员对方案、设备的安全保证性能负责,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第10篇 建筑公司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监督部,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监督部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改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11篇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施工管理,加强安全施工过程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施工检查工作。

3引用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建设部jgj59-88

《电力建设环境安全与健康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 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并参加公司级安全施工检查工作。

5.2 公司安全监察部参加公司级的安全施工检查,并负责监督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改。

5.3 项目部经理或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参加本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检查工作。

5.4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安全施工检查中本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工作。

5.5 公司、项目部各部门和专业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施工检查及不符合、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6具体内容

6.1 定期安全施工检查

a) 公司级每季度一次;

b)项目部每季度二次;

c)专业公司每月一次;

d)班组每周一次;

e)当发生重大事故、上级要求、其他特殊情况时,应进行安全施工检查。

6.2 经常性安全施工检查

a) 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b)各级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c)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施工。

6.3 专业安全施工检查

a) 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等的搭设与使用的安全检查;

b)塔吊、龙门吊、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架)的检查;

c)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设备的检查;

d)压力容器检查;

e)防尘、防毒、防火检查;

f)其他。

6.4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施工检查

a) 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b)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施工检查。

6.5 自检、交接检查

脚手架、上料平台、塔吊、龙门吊、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线路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项目部有关部门专业验收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方可使用。

6.6 公司级安全施工检查必须由公司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组织和参加,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

6.7 项目部组织的本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检查,必须由项目部经理或生产副经理组织和参加。

6.8 安全施工检查应使用“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和“安全施工专业检查表”,并予以打分,和每月安全奖挂钩。

6.9 安全施工检查中发现问题,安全监察部门应填写“不符合项通知单”或“安全隐患通知单”发送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6.10 事故隐患单位按“不符合项通知单”或“安全隐患通知单”的要求进行整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部门批准,分阶段实施。

6.11 公司有关单位应建立安全施工检查登记、整改台帐。

7 相关记录

“不符合通知单”

“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

“隐患整改反馈单”

“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第12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验收员负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员凭业务部门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

4 、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 、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4.2 、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3 、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4 、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4.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6、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健品有效期在 1 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 6 个月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验收员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7、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做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8、验收员要在《验收入库通知单》上详细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名。

9、验收员负责从微机上进行质量确认。用自己的密码进入微机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并做好自己密码的保密工作。

10、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并按规定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13篇 某煤矿防爆设备安全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设备检查组,负责全矿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现场检查、登记、督促整改等管理工作。

2、设备组(电缆组)对需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缆、小型电器)进行完好状况与防爆性能检查,防爆性能合格的发给“防爆合格证”并加盖“防爆合格”图章。

3、矿机运队每班固定一名责任心强的井口工负责检查,核收“入井证”并在月底交防爆组,严禁无证下井。

4、防爆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并按制度给予处罚。

5、采、掘、开、机运、机电各队应配一名防爆检查电工,负责本队日常防爆电器设备的检查监督工作。

第14篇 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班评估制度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管理的落脚点,只有夯实班组管理,加强班组质量标准化建设才能推进企业更好地发展,为了实现实现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推进,整体提高,特制定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及班评估制度。

1、做好班组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班组每个成员应尽的义务。

2、班组质量标准化验收及班评估工作应该由班组所在科室及分管副矿长负责

3、班组质量标准化验收及班评估工作应该每月举行一次。

4、组织验收、评估人员在验收、评估期间必须认真对待,不得走过场、流形式。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以上情况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5、组织验收、评估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接受下属班组的吃请招待。

违反以上规定,坚决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每次验收,评估必须有专人记录、并进行存档。

7、每次验收评估的结果要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8、每次评估结束要对本次验收进行总结、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五定”处理,跟踪落实。

第15篇 搭设设施组装机械安全验收制度

搭设设施和组装机械安全验收制度

1.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机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对于一些特殊设备和大型机械(如塔吊、桩机、人货电梯等),应分包给具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装拆。在项目部自检的基础上报上级部门验收。

3.各类验收应根据验收标准,逐一对照,进行量化考分。

4.在验收过程中或上级部门验收中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5.脚手架应实行分段验收(即基础、主体和搭设完毕后的整体验收),高层建筑双冲天落地脚手和悬挑脚手由建筑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安全员、项目经理、架设班班长共同组织验收,20m以下的脚手架由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安全员和架设班班长共同组织验收。

6.施工现场采用新型起重机械应报当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门会审后方能投入使用。

7.井字架安装完毕,由现场施工负责人会同项目部安全员和搭设井字架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

8.施工临时用电由项目部安全员、机管员、建筑维修电工定期分阶段共同组织验收。

9.中小型机械、洞口临边等,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分阶段验收。

10.各类设施、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好验收手续,建立验收台帐。

第16篇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工作制度

项目部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施工安全检查验收范围包括:各类脚手架、移动式作业平台、竖井门及平面防护设施、悬空卸料平台;临边洞口的屏蔽防护设施和安全平网、立网;临时用电设施、各种起重机械、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1、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2、高大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机械设备需在项目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业主安全部门、监理进行验收。

3、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共同验收。验收资料由专职安全人员按专业归档。

4、职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具)由安全管理部门掌握标准,项目部编制计划,物资部门负责采购、保管、发放,财务部门负责费用保证,工会组织监督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和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具),必须到省、市级劳动防护用品(具)经销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生产厂家销售网点进行采购。销售单位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5、施工使用的高大移动式操作平台,下方必须放置扫地杆,上方按有关规定搭设1.0─1.2米的防护栏杆。脚踏板的铺设符合相关要求。平台搭设好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具安装完就位后,要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验收内容为:各保险、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配电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7、物料提升机、卷扬机设置要符合规程规定,未经验收合格,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全的,不得使用。

8、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由项目总工、监理工程师、架子队长和专职安全员一起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验收时,要检查架子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标准、各有关规范的规定,以及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验收的具体内容如下:

①架子的布置:立杆、大、小横杆间距。

②架子的搭设和组装,包括工具架起重点的选择。

③连柱点或与结构固定部分是否安全可靠;剪刀撑、斜撑是否符合要求。

④架子的安全防护;安全保险装置必须有效;扣件和绑扎拧紧程度应符合规定。

⑤脚手架的起重机具、钢丝绳、吊杆的安装必须安全可靠,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规定。

⑥脚手架基础处理、作法、埋深必须正确和安全可靠。

9、焊机的外壳完好,一、二次线必须有防护罩,焊机下用干燥物垫起,露天使用的要有防雨措施。电焊机安装好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后方可使用。

10、施工作业区周围临边洞口的防护措施,由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施工。

11、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验收记录台帐。

第17篇 建筑项目安全验收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各类安全防护用具、设施、架体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项目自有、租赁、分包企业自带,以及现场实施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应执行验收制度。

三、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组织验收,并备案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合格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

四、各类验收应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后交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留存备查。

五、各项目开始施工前应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验收计划,列明验收项目、组织部门、参加部门或单位。

第18篇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挂牌使用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切实做好施工生产中的事故预防或减轻事故伤害,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

施工现场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新搭设的脚手架、模版、临时用电、起重机械和机具、施工电梯、施工机具与设备以及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高处作业与“四口”、“五邻边”防护、新技术、新工艺等,工程实施前必须经过安全、设备部门验收,验收合格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使用。

安全验收必须严格遵照标准、规定,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要求,严格把关,并办理书面签字手续,验收人员对方案、设备、设施的安全保证性能负责。

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或架设的高大、重要的防护设施及大型设备须重新进行验收;停止使用一个月以上、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雨雪后的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必须重新检查验收。

一、 大型设备装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大型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与电梯)在进入施工现场后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与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二、 施工现场上所有的邻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三、 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做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对其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四、 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五、 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六、 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七、 处于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等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八、 安全防护用品、设施运抵工地后由项目物资、安质人员一同进行验收,验收内容有:厂家必须提供的经营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合格证、税务证、资质证书、使用说明书等(复印件即可);采购计划、合同、实物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是否一致、包装是否完好、随行的货票、出场证、合格证是否齐全、数量是否相符、外观有无残缺(如受潮、腐蚀等现场)。需要检测的应按规定进行测试,并按规定登记造册。

九、 公司职能部门在对项目的检查中,将对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采购质量、使用、维护要求进行重点检查,严禁购买不合格和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设施。

十、 入库的产品应存放在货架上,分门别类有序存放,露天临时存放时,应在底部加垫架空,表面防水布遮掩防雨。

十一、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19篇 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采取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旬由各专业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要对全矿各采、掘工作面进行1次质量检查,确保每旬覆盖一遍,每月未进行一次验收评级。

2、月未验收评级由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协调办公室组织各专业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查验评级,评级结果参与生产考核。

3、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细则》规定。

4、每月验收评级要召开专门标准化会议,对当月存在问题和现状进行1次解剖分析。确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第20篇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制度

为确保我矿井下生产的顺利进行,保证安全设施从竣工之日起即能投入安全运行,我矿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机电科、安全科、生技科、调度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对井下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1、以下工程竣工时必须经矿安全设施验收小组验收:

新安装采面、井下主要提升巷道的提升设备、防跑车设施、井下胶带运输机、井下煤仓、溜煤眼、井下水泵房、变电所、斜巷人车安全设施等井下重要工程的安全设施。

2、煤矿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建设工程,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3、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矿业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安全监察局鲁西分局提出验收申请。

4、安全设施验收结束后,由参加验收的负责人及成员签字,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制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生产。

5、生产过程中,矿山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应不断组织更新完善安全设施,逐步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6、工作面开工前应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对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及生产条件进行严格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7、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有记录,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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