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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它不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维护生产秩序、降低风险损失的关键。犹如一座坚固的防护墙,安全制度确保了企业的稳定运行,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时也塑造了积极的企业文化,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和信任度。它提醒我们,预防优于治疗,只有在日常工作中将安全制度融入血脉,才能防患于未然。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步骤和标准,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2.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确保危机时刻能迅速、有序地进行救援。

3. 定期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工作环境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 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注意事项

1. 制度要具体:避免过于笼统的条款,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和执行。

2. 更新及时: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需定期更新,适应新的挑战。

3. 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管理层应坚决执行,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4.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鼓励员工报告潜在风险,持续改进制度。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安全制度的构建和执行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它需要管理层的明智决策、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以及不断优化的过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追求效率的确保安全这一企业生存发展的底线。

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山东煤矿安全“双基”建设工作及考核评级暂行办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及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1、全年杜绝严重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较大以上非人身事故。

2、力争消灭轻伤,班组杜绝严重违章,人人正规操作,杜绝三违。

二、管理措施

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效益,就是抓政治,就是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年安全奋斗目标的实现。

具体措施

认真加强现场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第一,进一步严格干部作风。抓安全生产的管理干部,要发扬勇于吃苦、敢于负责、大胆管理、身先士卒的好作风,带头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现场安全管理上,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盯、值班制度,值班干部要24小时坚守岗位,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盯班干部要八小时盯在现场,切实起到现场把关的作用。要加大制止“三违”的力度,狠抓职工的按章作业、正规操作,从源头上消灭事故发生的根源。

第二,加大内部奖惩考核力度,根据责、权、利相统一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加大安全奖惩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作用,并在月底的考核中兑现。

第三,不断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管理的重点在现场,关健在班组。要进一步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长关键人物在现场抓安全的作用。

(一)安全目标实行风险抵押金奖励制度

安全目标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兑现:

安全目标风险抵押金,实行季度交纳、月度考核、季度兑现。

1、季度内每发生一人或发生重大非人身事故1 次,对班子成员不发安全风险抵押奖,对单位党政正职按各罚款2400元,对副职各罚款2000元,对分管干部加罚1000元,对当日值班干部加罚500元。

2、季度内每发生一人严重重伤事故,对班子成员不发安全风险抵押奖,对单位党政正职按各罚款2000元,对副职各罚款1600元,对分管干部加罚500元,对当日值班干部加罚300元。

3、季度内发生一名一般重伤或较大非人身事故1 次,对班子成员不发安全风险抵押奖,对单位党政正职按各罚款1000元,对副职各罚款800元,对分管干部加罚200元,对当日值班干部加罚100元。

4、季度内实现安全目标、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按所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数额等额奖励。

第2篇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人员。

1、公司总经理是实现公司安全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各部门具体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2、公司总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1)无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隐患整改率为100%。

3、公司、各部门、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层层定目标、定责任,严格落实、严格考核,全面实现安全目标。

4、根据安全目标责任状内容的要求,每个年度末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牵头对各部门安全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5、对安全目标实现优良的部门及成员进行奖励,对安全目标实现较差的部门及成员进行处罚,奖罚额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3篇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制度

一、矿务局、矿要结合安全生产具体条件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状况,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二、矿务局、矿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以签定安全生产承包合同的形式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保一级的保证体系。

三、安全生产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必须与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指标在经济承包中占重要比重。

四、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负全面责任,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承包合同的全面兑现。

五、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承包合同的考核兑现,必须严格考核安全生产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

第4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决策和领导。

第二条  项目部各部门正职、各单位(工区)正职是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其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三级监督检查(即:项目部、各施工单位、各施工队班组),一级职能部门归口管理体制。

第四条 凡参加项目部承建工程的各单位均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第五条 安全质量环保部职责

项目部的安全质量环保部既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又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日常的安全管理业务工作,行使安全管理和监察职能。

1、负责制定实施施工安全有关的管理性文件。

2、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月”等活动,负责月、 季、半年、年度安全考核总结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的监督。

4、执行劳动保护有关条例。

5、负责工程安全施工的资料收集和申报工作,编制安全简报。

6、参加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7、组织安全岗位培训。

8、接受和组织实施同监理、业主和地方部门及集团公司的对口业务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交通、消防以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10、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负责火工材料的运作、监督、使用管理,火工材料库管安全,火工材料出库后全程监控,爆破后火工材料余量的及时退库、防止遗失,组织协调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1、在进行组织施工设计时应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2、负责进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审查与审批工作。

3、参加安全大检查。

4、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系、处理好进度与安全的关系。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2、搞好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

3、负责防汛部署、检查、指挥等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

5、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 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

1、组织审定施工队伍安全资质,严把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关。

2、编制月计划时应同时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 机电物资部安全职责

1、参与安全大检查及半年、年度的安全考核工作。

2、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及时核发安全技术措施、劳动防护和安全奖励费用,并负责督促检查使用情况。

3、负责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定期组织机电设备安全检查。

4、组织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5、组织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 各施工工区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每年初和项目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并接受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3、为安全生产创造必要的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充分考虑施工环境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4、建立健全适应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作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配置4—6名具有资质的专(兼)职安全人员。

5、组织对本单位发生的一般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不断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用化。

7、每月23日以前向项目部报送安全月报。

8、参加安全大检查。

第二章  责任追究

项目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  项目部建立事故“说清楚”制度。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在事故五天内向项目部提交“说清楚”报告,项目部在事故发生一周内向上级主管单位“说清楚”。

第十二条  对施工生产中有明显违规行为者,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有权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予以罚款。对严重违反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对业主、监理、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不予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安质环部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第十三条  对较大安全隐患,在下发隐患通知单后,不能按期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造成事故的单位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投入经费,致使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用品、用具不全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第十四条  对隐瞒事故、拖延不报、虚假事故损失或破坏、伪造事故现场,阻扰安全检查人员行使正当职权的,经查实,对责任单位按应罚金额的200%罚款(补报各类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无故由轻转重等,均按隐瞒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各类事故不能按规定期限结案的,每超一个月,对责任单位按应罚金额的20%加罚。

第十六条  一次事故既有人身伤亡,又造成设备损坏的,采取并罚。

第十七条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冒险施工作业的,除令其停产整改外,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根据情节,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第十八条  在年度安全考核中,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除对单位一次性经济处罚外,对其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也要处以经济罚款,处罚标准按责任书签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处罚

1、各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25%赔款;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小于10万元的,起底1万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25%赔款,1万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赔款;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起底10万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赔款,10万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赔款。

2、对事故直接责任者,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款外,应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

3、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与施工生产无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各类事故,一切损失由事故直接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条  对同一事故的处罚,涉及到两个以上的责任单位和两个以上的直接责任人的,按责任比例(主要责任负60—90%;次要责任负10—40%;同等责任各负50%)处以赔款(单位赔款为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个人赔款按按第十九条第1项执行)和罚款。

第二十一条  对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落实不力,在一年内发生重复性事故的,按第十八条相应款项,对责任单位和单位主管领导加倍处罚。凡属习惯性违章行为造成的各类事故,均按应罚金额的150—200%加重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规定,不经严格资质审查,私招乱雇外来特殊作业工种人员者,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清退外,对招用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对因私招乱雇人员而发生事故的单位,按十八条规定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经安全监察人员现场发现,指出后仍然不改的,第一次罚款50—150元,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加倍处罚,并勒令其单位让其停工参加安全培训学习。

第二十四条  发生各类事故,除对有关责任人和相关安全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可并处以勒令退场。

第二十五条  对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刁难,阻扰、打击报复,妨碍安全监察的,可并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并勒令其退场,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发生各类事故,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规定所处罚的金额,皆由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赔偿外,还将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下列情况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自然灾害或意外而造成的事故。

2、非本单位责任的有关事故。

3、确已采取了积极措施,但情况特殊确属于目前的技术条件和设备不能解决,致使尘、毒、噪音等有害物质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第5篇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摆到企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常抓不懈,始终如一。

二、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企业每一位职工对安全工作的深刻认识,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三、不断细化企业与各部门、班组、个人之间的安全责任制,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制定安全生产达标计划,不断总结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实行奖惩制度,以利调动职工努力完成目标的积极性。

第6篇 安全及标准化文明管理目标制度

1、全年实现“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坍塌;

2、全年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实现一般事故为零的目标;

3、确保广州市安全文明双优样板工地,争创广东省安全文明双优样板工地。

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措施如下:

1、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杜绝违章。

2、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分解和落实到部门与负责人。

3、加强对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硬件投资及派专人对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4、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法,加强对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5、认真做好“四证一卡”工作(劳务证、上岗证、健康证、暂住证、平安卡),所有工人均做到持证上岗,杜绝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持有平安卡打卡后进出工地。

6、积极开展“警民共建”、“社区共建”活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7、加强对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各种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工作,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8、做好劳动保障、保险和消防等其它工作。

9、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不定期和定期检查。

10、做好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工作。

第7篇 煤矿开拓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煤矿开拓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加强区队现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__煤矿安全1号文的精神,将全面推行安全管理、细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开拓队的安全工作,制定区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及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强化责任主体意识。以矿井安全双基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为主线,强化区队现场管理,消灭各类事故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力争实现安全生产年。

二、工作目标

1.区队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

2.消灭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3.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低于二级标准。

三、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按照矿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促生产的管理目标。

3.积极推行安全双基工作,使区队各项管理量化考核定量跟踪,确保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落实到实处。

4.强化现场管理,及时查处现场管理中的各项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夯实区队安全管理的基础。

5.加强区队安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不断提升区队安全管理的水平。

6.加强人员管理,区队人员实行互保、联保制度,不断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

7.区队、班组必须每月制定各自的安全愿景目标,并为各自制定的目标而采取办法,力争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

第8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和员工安全行为激励机制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财产,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全年无死亡事故,年重大伤亡事故率小于1‰;

2、责任落实到个人,各部门、各类工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新员工、调换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4、员工能自觉遵守公司安全作业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记录次数达标的,无发生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记录的;

6、对外包队人员的考核,实行公司统一标准,另外记录在册;

7、其他事项参考公司安全生产考评。

二、奖励

1、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可给予600元以上的奖励。

2、发生重大事故,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使矿井转危为安或发生事故后,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酌情可给予8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3、在推行安全、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改善劳动条件和企业安全方面有创新或改进技术工艺,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纠正违章, 制止冒险作业,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 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300元至500元的奖励。

4、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项奖励金额, 应专款专用, 根据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或贡献大小, 分别给予奖励, 不得平均发放。

5、举报私藏、私拿雷管、炸药者,经查实,给予举报者20000元奖励,并保密;举报私拿工具、电缆、钢材及各种生产物资者,经查实,给予举报者相关物资的20倍奖励。

6、凡被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 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7、年终总结时,集体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记录达到“年终奖”评定标准的,给予1000元至2000元奖励。

三、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安全队长汇总材料上报部长,经安全生产部领导小组讨论,经审核后汇报公司。

2、先进部门、科室由安全生产部提出意见,交公司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3、对1、有关人员和班组的奖励,有安全生产部提出,经上级审查,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四、惩罚

1、乘罐笼上下井人数满载为6人/罐,超载的,处以50元/人的罚款;

2、滋事打斗,无其他影响的,当事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导致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3、无故脱岗者,无其他影响的,处以40元/次;引发安全事故的,扣除当月浮动工资;

4、酗酒上班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5、班组安全员工作失职,如查邦问顶不到位、支护不到位等,

第一次予以扣除一半当月浮动工资,再次发现全部扣除;

6、安全设施、安全警戒的使用和设置不到位,处以200元罚款;

7、设备因维护不到位、维修延迟等耽误安全生产的,给予机修科当班人员100元至300元罚款;机电矿长负失职连带责任,记录于绩效考评表;

8、对上等级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事故者,对无故拖延事故报告的领导,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9、安全管理层违章指挥、指挥失误的,当事人写书面检讨,记录于绩效考评表。

五、惩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财财会负责人核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员工安全行为激励机制

为提升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提升经济效益,形成公平、竞争、高效、良性发展的企业文化,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并划拨专项激励基金,该基金由公司支配,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激励基金以公司每月获得绩效奖励基金作为主要来源,每月因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款项(除因工伤管理处罚外)也纳入该基金。

我公司几种激励方式的实施如下:

一、表现突出奖

1、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获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奖励标准:

①本月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②某项工作的完成给公司带来巨大效益的集体或个人;

③某项合理化、可行性建议对公司效益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集体或个人;

④执行临时性任务完成效果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⑤其他可以考虑情况。

3、奖励办法:发放周期和发放对象按实际奖励需要确定,由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公司各部门领导决定实施过程,并决定是否公开奖励对象和是否公开奖励金额。

二、优秀集体奖

1、获奖范围:作业区所有班组、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团队)、后勤部门(管理人员团队),年终总结时评定优秀集体。

2、评定标准:

①本班组(团队)本年度工作绩效突出且稳定;

②本班组(团队)本年度生产效率、质量有明显提升或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③本班组(团队)本年度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的记录符合公司绩效考评标准;

3、评定和奖励优秀集体每月统计一次,安全生产部领导直接评选,并汇报公司领导小组。在年度总结会上就本年度获得优秀集体称号的团队名单,给予团队10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三、教育培训福利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技术技能。公司给予一定的激励性资助,具体实施如下:

1、资助范围:全体员工

2、资助方法:

①公司根据员工需要,不定期免费为员工举行知识、技能、技术等培训;培训期间领取补助,计入工资表;

②公司派送员工参加技能培训或知识学习的,在这期间的经费由公司报销;

③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岗位需要和自身知识提升需要参加相关技能证书考试的,凡考试前提出申请,并通过考试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技能证书,经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凭发票给予报销报名考试费和期间的正常消费费用。

3、该项费用由公司福利费支出,不计入公司激励基金。

济南沃泰耐火材料公司

第9篇 石料厂安全目标、指标管理制度

1、厂长负责组织制定本厂的安全目标和指标;

2、安全科负责分解安全目标、指标到各有关部门和车间班组,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管理方案;

3、厂长负责审批安全目标、指标及实施计划;

4、安全科对本厂设立的安全生产目标与全体员工进行沟通,对合理的建议予以采纳,对不合理建议予以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班组安全目标、指标落实情况,并定期回顾和监测本厂的安全目标。

5、安全目标的内容应体现本厂风险特性,并反映持续改进的承诺;每年应该根据监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安全目标和指标进行修订。

6、安全生产目标应悬挂于安全标准化办公室及厂区醒目的位置,便于本厂全体员工清楚了解本厂的安全目标。

7、厂长应对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改进安全绩效做出安全承诺,并保证提供所需的人员、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使本厂真正实现本年度的安全目标和指标。

8、本厂员工和相关方可以通过信函、意见箱、调查表等渠道监督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承诺。

第10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着重阐述了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各职能部门/所、站的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活动。

3. 参考文件

《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基本规范》 aq/t9006

4. 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因工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

每10万工作小时工伤事故≤0.4起、可记录的事故比上一年减少10%;

管道燃气用户每千万方气可记录事故≤0.5起;

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以及交通事故为零;

发现职业病病例为零。

5. 详细描述

5.1 安全管理组织

5.1.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安全工作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各部门、所负责人自动纳入。

1) 职能与作用

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布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程序;

协调和促进生产安全、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活动,提高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竞赛,开展安全活动;

审查工业生产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年度工作计划。

5.1.2 安全质监部

安全质监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主控部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监部,安全质监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5.2 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5.2.1 总经理

1) 是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负总的领导责任;

2) 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年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9) 保证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经费投入;

10)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通报;

11) 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工作。

5.2.2 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安全领导)

1) 具体领导并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并组织管理评审,保证持久有效运行;

3) 直接领导安全质监部工作;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 与公司其他领导沟通安全及消防事项,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接口;

5) 组织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并监督落实类似事故/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批准调查报告;

6) 组织编制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 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公司总经理安全责任。

5.2.3 分管财务副总经理

1) 对安全所需经费予以优先保证;

2)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5.2.4 分管运行副总经理

1) 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生产活动,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2) 安排落实安全防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3) 安排落实事故/事件隐患整改措施;

4) 组织制定实施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参加现场的安全检查。

5.2.5 党支部副书记

1) 组织居民、工商业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

2) 督促管道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改。

5.2.6 工会

1) 督促公司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积极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 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5.2.7 安全质监部

1) 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文件体系,并组织实施及监督;

4) 负责公司应急管理工作;

5) 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过程中的检查、监督管理及持续改进活动的组织;

6) 制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如,安全培训计划、安全费用计划,应急演练计划等;

7) 负责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

8) 审核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的安全预防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9) 组织编制发布危险源风险/重要风险清单;

10) 负责有害环境因素、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等;

11)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控制的管理,审批特种保健费用;

12) 负责安全用品的验收和鉴定工作;

13) 负责安全生产人员的资格监督;

14) 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

15) 定期发布安全分析报告;

16) 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识别,编制管辖范围内的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清单。

5.2.8 企业管理部

1) 负责职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组织本部门学习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4) 实施管理评审工作。

5.2.9 人力资源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为公司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全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 组织新入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职工教育档案;

5) 组织职工的职业卫生体检工作;

6)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0 计划财务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对安全所需经费予以优先保证;

3)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费用台账;

4)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5)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1 办公室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及文化建设工作;

4) 负责公司车辆安全、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 负责与隆禧大楼物业签订消防、用电安全的协议;

6) 建国北路消防、用电安全的物业管理;

7)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2 客户服务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居民、工商业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

4) 负责管道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改;

5) 负责管道燃气用户的入户安检工作;

6) 负责建立管道燃气用户信息的安全信息;

7)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3 市场发展部

1)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方案会审;

4)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4 工程技术部

1)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燃气工程的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5 管线所

1) 负责公司燃气管网的安全巡检、维护、抢修工作;

2) 负责公司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的管理;

3) 负责南湖lng站、门站t3、t4、t5的安全管理。

5.2.16 班组/站长

1) 对本班组的安全负责;

2) 指导本班组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 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 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5) 开展班组安全学习,杜绝违章指挥作业;

6) 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 发生事故,马上向上级报告,组织抢救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5.2.17 安全管理人员

1) 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程序的实施;

2)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3)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有权采取劝告、批评、警告、罚款和停止作业的处罚措施;

4) 参加安全检查活动;

5) 负责的安全宣传、警示工作。

5.2.18 工程技术人员

1) 参与部门的危险源的识别;

2)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3)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5.2.19 项目负责人

1) 对所管辖的项目的施工安全负监督责任。

5.2.20 管理人员

1)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2) 发现工人违章行为时,有责任制止;

3) 承担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责任;

4)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受到伤害;

5) 发现事故隐患或苗头,马上向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报;

6) 发生事故,积极参与事故抢救。

5.2.21 作业人员

1) 不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实施自我保护;

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的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机具;

4)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发生未遂事件,立即向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5)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劝告、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 发生事故,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抢救。

6. 目标管理与考核

6.1 目标管理1)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制定相应的分工分解表;

2) 安全质监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视和测量,及时更新和修改安全管理目标;

3) 安全质监部每月度组织进行一次对公司各部门、所的初步考核,并将初步考核情况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 安全质监部每年年终组织进行一次对公司各部门所年终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5) 公司实行监督制度,由安全质监部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

6) 管理目标应有书面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在每年年底与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签订公司级的次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与各部门、所负责人签订次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7) 公司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正。

6.2 考核

6.2.1 奖励

1) 公司顺利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2) 各部门、所实现与公司签订责任书所规定的安全绩效控制指标;

3) 各部门、所负责人能有效地安全地开展本单位工作,并积极推进本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

6.2.2 处罚

若各部门、所未能达到与公司签订责任书所规定的安全管理绩效,各部门、所必须查清原因、分析责任、制定预防措施,并接受必要的处罚(详见各部门、所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11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1、各监理部应督促所属项目监理机构在所监项目开工前,根据项目监理机构所配备人员的专业分工和安全监理职责分解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落实和界定各专业责任人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

2、项目总监应根据考核办法在次月5日前,就上月各专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全面考核。

3、考核应力求真实全面反映各专业人员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力戒考核合格而当月还被行政处罚的情形出现,也就是要力戒走过场。

4、考核制式表应留置施工现场备查。

第12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决策和领导。

第二条 项目部各部门正职、各单位(工区)正职是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其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三级监督检查(即:项目部、各施工单位、各施工队班组),一级职能部门归口管理体制。

第四条 凡参加项目部承建工程的各单位均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第五条 安全质量环保部职责

项目部的安全质量环保部既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又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日常的安全管理业务工作,行使安全管理和监察职能。

1、负责制定实施施工安全有关的管理性文件。

2、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月”等活动,负责月、 季、半年、年度安全考核总结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的监督。

4、执行劳动保护有关条例。

5、负责工程安全施工的资料收集和申报工作,编制安全简报。

6、参加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7、组织安全岗位培训。

8、接受和组织实施同监理、业主和地方部门及集团公司的对口业务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交通、消防以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10、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负责火工材料的运作、监督、使用管理,火工材料库管安全,火工材料出库后全程监控,爆破后火工材料余量的及时退库、防止遗失,组织协调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1、在进行组织施工设计时应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2、负责进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审查与审批工作。

3、参加安全大检查。

4、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系、处理好进度与安全的关系。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2、搞好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

3、负责防汛部署、检查、指挥等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

5、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 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

1、组织审定施工队伍安全资质,严把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关。

2、编制月计划时应同时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 机电物资部安全职责

1、参与安全大检查及半年、年度的安全考核工作。

2、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及时核发安全技术措施、劳动防护和安全奖励费用,并负责督促检查使用情况。

3、负责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定期组织机电设备安全检查。

4、组织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5、组织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 各施工工区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每年初和项目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并接受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3、为安全生产创造必要的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充分考虑施工环境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4、建立健全适应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作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配置4—6名具有资质的专(兼)职安全人员。

5、组织对本单位发生的一般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不断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用化。

7、每月23日以前向项目部报送安全月报。

8、参加安全大检查。

第二章 责任追究

项目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 项目部建立事故“说清楚”制度。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在事故五天内向项目部提交“说清楚”报告,项目部在事故发生一周内向上级主管单位“说清楚”。

第十二条 对施工生产中有明显违规行为者,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有权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予以罚款。对严重违反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对业主、监理、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不予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安质环部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第十三条 对较大安全隐患,在下发隐患通知单后,不能按期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造成事故的单位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投入经费,致使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用品、用具不全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第十四条 对隐瞒事故、拖延不报、虚假事故损失或破坏、伪造事故现场,阻扰安全检查人员行使正当职权的,经查实,对责任单位按应罚金额的200%罚款(补报各类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无故由轻转重等,均按隐瞒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各类事故不能按规定期限结案的,每超一个月,对责任单位按应罚金额的20%加罚。

第十六条 一次事故既有人身伤亡,又造成设备损坏的,采取并罚。

第十七条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冒险施工作业的,除令其停产整改外,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根据情节,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第十八条 在年度安全考核中,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除对单位一次性经济处罚外,对其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也要处以经济罚款,处罚标准按责任书签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处罚

1、各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25%赔款;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小于10万元的,起底1万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25%赔款,1万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赔款;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起底10万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赔款,10万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赔款。

2、对事故直接责任者,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款外,应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

3、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与施工生产无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各类事故,一切损失由事故直接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条 对同一事故的处罚,涉及到两个以上的责任单位和两个以上的直接责任人的,按责任比例(主要责任负60—90%;次要责任负10—40%;同等责任各负50%)处以赔款(单位赔款为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个人赔款按按第十九条第1项执行)和罚款。

第二十一条 对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落实不力,在一年内发生重复性事故的,按第十八条相应款项,对责任单位和单位主管领导加倍处罚。凡属习惯性违章行为造成的各类事故,均按应罚金额的150—200%加重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规定,不经严格资质审查,私招乱雇外来特殊作业工种人员者,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清退外,对招用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对因私招乱雇人员而发生事故的单位,按十八条规定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经安全监察人员现场发现,指出后仍然不改的,第一次罚款50—150元,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加倍处罚,并勒令其单位让其停工参加安全培训学习。

第二十四条 发生各类事故,除对有关责任人和相关安全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可并处以勒令退场。

第二十五条 对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刁难,阻扰、打击报复,妨碍安全监察的,可并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并勒令其退场,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发生各类事故,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规定所处罚的金额,皆由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赔偿外,还将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下列情况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自然灾害或意外而造成的事故。

2、非本单位责任的有关事故。

3、确已采取了积极措施,但情况特殊确属于目前的技术条件和设备不能解决,致使尘、毒、噪音等有害物质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第13篇 公路质监站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标为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行得分。

一、 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30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度上墙,未上墙的扣2分。

(二)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2分。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2分,检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

(四)强化交通在建工程安全日常监管,安全监督员外出监督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记录,无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五)做好春运、“五一”、“十一”、“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规划、实施有保障、落实有检查、事后有总结。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1分。

(六)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

(一)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总结及资料的,每次扣2分。

(二)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未做到每次扣2分。

(三)各种安全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分。

三、安全控制指标及评分标准(40分)

(一)凡突破下达的各类安全控制指标中一项的,取消评奖资格,不及时上报的扣2分。

(二)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一次扣2分。

四、奖惩办法

将把安全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各分管领导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帮的,扣分管领导、责任人5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科室,总公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达标科室。

安全控制指标不突破,安全管理工作被评为先进科室的人员进行奖励。

第14篇 通防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通防区全体干部职工为考核对象。通防区区长是通防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区长是分管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队长为本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按所确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每月组织人员考核一次,并有考核记录,以确保制定目标的完成。

3、每月由区领导班组不定时抽查考核班组及个人确保目标实现的具体方法。

4、每月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对各班组进行日常安全活动考核。

5、采取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推动安全生产深入开展。

6、井下一旦发现瓦斯隐患现象,队长必须半小时到达事故地点,一小时跟班人员到达事故地点。及时排除各种隐患,确保通风安全。

第15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有: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轻伤负伤率;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职业病等。主要内容是:(1)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不突破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2)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

1、不发生一票否决的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2、其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起数,不突破下达的指标。

(3)上访和治安事故

不突破下达的指标。

(二)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投入,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等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安全隐患整改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

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日常监控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

年终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

(二)考核分值计算。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监控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40分,工作目标为60分。考核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三)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考核结果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总分60分以下的定为“较差”;69-79分定为“一般”;80-89分定为“比较突出”;90分(含90分)以上的定为“突出”。

本办法使用于对公司各车间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

第16篇 项目部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一、 考核内容

施工现场应制定工期内的总目标和分段即基础、主体、装修等阶段安全目标,并将责任进行分解,依据不同阶段、不同责任人和不同的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1、伤亡控制指标(根据国家要求及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

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目标(合格率、优良率、重大或特大设备事故率、重大或特大火灾事故率情况);

3、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达标或创优的具体要求和步骤);

4、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持证上岗率、设备完好率、检查合格率等)

5、安全创优目标(确定工程创优的级别:合格工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二、安全目标责任分解

1、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各级单位的一把手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各部门如生产、技术等按各自的安全职责,对自己所负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

3、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各级管理人员按目标责任分解负各自的安全责任。

4、项目部各级管理工作人员、作业班组长等按各自安全职责,对自己所负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

5、项目工会小组(长)和党小组(长)对项目安全目标责任的实施与考核负监督、检查责任。

三、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制度,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接受公司考核;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根据上级要求及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奖惩。

3、各级考核单位均应成立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小组,并应确保能认真、及时、公平、公正、公开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4、项目工会小组(长)和党小组(长)对项目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负责、检查。

5、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均在月份工资中及时兑现。

6、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立功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化

1、每月20日按要求进行一次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并认真执行不走过场,防止流于形式。

2、考核记录存入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____项目部

____年__月__日

第17篇 石料厂安全目标指标管理制度

1、厂长负责组织制定本厂的安全目标和指标;

2、安全科负责分解安全目标、指标到各有关部门和车间班组,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管理方案;

3、厂长负责审批安全目标、指标及实施计划;

4、安全科对本厂设立的安全生产目标与全体员工进行沟通,对合理的建议予以采纳,对不合理建议予以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班组安全目标、指标落实情况,并定期回顾和监测本厂的安全目标。

5、安全目标的内容应体现本厂风险特性,并反映持续改进的承诺;每年应该根据监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安全目标和指标进行修订。

6、安全生产目标应悬挂于安全标准化办公室及厂区醒目的位置,便于本厂全体员工清楚了解本厂的安全目标。

7、厂长应对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改进安全绩效做出安全承诺,并保证提供所需的人员、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使本厂真正实现本年度的安全目标和指标。

8、本厂员工和相关方可以通过信函、意见箱、调查表等渠道监督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承诺。

第18篇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第19篇 安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观念,实现“零违章、零隐患、零伤害”,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构建科学高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环境,制定安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

安全目标:

1. 无重伤、无死亡事故

2. 无轻伤事故

3. 岗位粉尘合格率≥90%

4. 岗位噪音合格率≥85%

5. 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绩效考核制度:

一、个体劳动防护

1、 工作服、劳保鞋穿戴不齐全或未执行“三紧”要求。(扣4分)

2、 安全帽佩戴不合规定(破损变形、不系带子、坐安全帽、发辫外露或披发)。(扣4分)

3、 特殊作业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扣4分)

二、违反劳动纪律

1、 酒后上班。(扣8分)

2、 班中饮酒。(扣10分)

3、 在禁火区吸烟。(扣8分)

4、 在普通岗位吸烟或流动吸烟。(扣4分)

5、 擅自不参加安全活动。(扣4分)

6、 不服从车间安全工作的安排和指挥。(扣8分)

7、 上班不携带《安全计分手册》,特殊工种不携带特种作业证。(扣4分)

8、 违章时,拒绝出示《安全计分手册》。(扣8分)

9、 辱骂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8分)

10、 报复、殴打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10分)

11、 一人或多人违章,对在场管理人员扣10分,对相关违章人员按相应标准扣分。

三、违章行为

1、 上岗作业前、检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扣4分)

2、 电气设备接线绝缘不良、无接地、无漏电保护。(扣8分)

3、 现场内的危险场所无警示标志。(扣4分)

4、 现场作业区内孔、洞、沟无挡板、盖板。(扣4分)

5、 检修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扣48分)

6、 电气设备检修未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扣4分)

7、 调整、检查、清理设备时不断电停机的。(扣8分)

8、 单人检修,无人监护。(扣8分)

9、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扣8分)

10、 高空作业上下爬梯时,手中拿有物件。(扣4分)

11、 高空作业递送工具、材料、设备零件及拆除物上下抛掷。(扣4分)

12、 在动火区内动火未办理许可证。(扣4分)

13、 动火时,未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扣4分)

14、 动火结束后,未清除现场遗留杂物。(扣4分)

15、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足5米。(扣4分)

16、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不足10米。(扣4分)

17、 氧气瓶、乙炔瓶滚动搬运。(扣8分)

18、 设备内作业无人监护的。(扣8分)

19、 设备内作业监护人擅离职守的。(扣4分)

20、 设备内焊接(切割)作业,动焊人员离开时,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扣4分)

21、 设备内照明电源或工作行灯未使用安全电压或灯具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22、 损坏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扣4分)

23、 发现设备存在缺陷,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向车间反映,继续操作,或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扣4分)

24、 随意拆弃和解除安全附件和联锁或随意切断声、光报警等信号。(扣4分)

25、 擅自开启非本岗位、被查封及禁用设备。(扣8分)

26、 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堆放各类物资。(扣4分)

27、 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的机动车辆未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扣8分)

28、 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扣4分)

29、 易燃、易爆场所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扣4分)

30、 无故损坏、放空灭火器。(扣4分)

31、 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液化气体的钢瓶未采取遮阳措施或靠近热源。(扣8分)

32、 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扣4分)

33、 未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扣4分)

34、 随意挪用应急救援器材。(扣4分)

35、 损坏应急救援器材。(扣8分)

36、 天车工斜拉歪吊。(扣4分)

37、 在吊起重物的天车下面行走。(扣4分)

38、 跨越运转的皮带或其它运行设备设施。(扣4分)

39、 现场检查时,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扣4分)

40、 进行危险部位检查时无人监护。(扣4分)

41、 在生产区、库房内内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扣8分)

42、 高空抛物。(扣4分)

43、 未经培训、取证而进行特种作业。(扣8分)

44、 进行特种作业时,所持特种作业证已过期。(扣8分)

45、 对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不按规定进行保管、收发、使用。(扣4分)

46、 互为禁忌物同存一库。(扣8分)

47、 物件堆放超高。(扣4分)

48、 现场定制管理差、物料摆放混乱。(扣4分)

49、 风、水管、电线、电缆互相缠绕。(扣4分)

四、由于违章或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首先对责任人扣分,再进行责任追究。

1、 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5分)

2、 重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8分)

3、 轻伤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8分)

4、 重伤及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10分)

五、其它

其它未列出违规违纪行为按1-10分进行扣罚。

第20篇 安全标准化制度汇编精编版目标制度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包括年度目标和总体目标),并监督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

3.2 安全目标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

3.4 环保安全处负责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管理方案的归口管理。

3.6 生产技术处负责生产目标及管理方案的归口管理。

3.7其他职能部门们负责归口职能范围内的目标及管理方案的管理。

3.8各部门及生产单位负责依据公司目标进行展开,制定本部门的目标及管理方案并实施。

4  程序

4.2.1目标的制定

4.2.1.1 每年初(或公司在建立或变更管理体系时),归口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制定出公司的目标,报分管领导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各单位/部门。

4.2.1.2 制定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产品要求、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和风险、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4.2.1.3 目标和指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公司的方针相一致。

4.2.2 目标和指标的分解及实施

4.2.2.1 各单位根据全厂的目标和指标制定出本单位的方针、目标,根据需要,可将本单位方针、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通常下级单位的目标是实现上级目标的措施。

4.2.2.2 找出现状与本单位的方针、目标的差距以及实现方针、目标的关健点。

4.2.3 通常公司工作目标以工作计划或工作目标分解表的形式发布。

4.2.4 为实现公司目标,公司对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各部门应针对分解目标制定管理方案或工作计划。

4.2.5 目标的监督和考核

4.2.5.1 归口管理部门定期、不定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根据目标的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经济运行管理处汇总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实施。

4.2.5.2 对目标未完成的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报归口部门确认。归口部门应对其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4.2.5.3 对确实不能完成的目标,应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报归口部门确认后报总经理。

4.2.6 目标的评审和修订

4.2.6.1 归口部门每年对目标的完成情况,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分析,评价目标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并提交报告交年终总结会或管理评审会议评审,经评审确认目标需要修改后,由归口部门制定修改方案,按照4.2.1之规定进行发布。

4.2.6.2 评审目标时,应重点考虑变更情况、资源供给情况。

4.2.7 为确保目标的完成,归口部门可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5记录

5.1 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表

5.2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表

5.3安全目标管理方案表

5.4安全目标调整申请表

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表

序号安全生产目标

目标

主 要 技 术 措 施实 施 部 门经费

预算

完成

期限

其他

要求

主管

部门

相关

部门

责任

1工亡率为零1、培训教育提高意识

2、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3、增加安全防护设备

4、杜绝“三违” 现象发生

5、加强有效防范、监督、整改措施

6、做好应急救援演练

8、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定、维护保养

9、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对有害气体、液体进行检查,按要求排放

10、严格按照危爆物品的储存发放、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建立领取、使用登记台帐

2千人员伤率≤3‰
3重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
4新入厂员工三级教育达到100%,合格率100%
5新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6特种设备检验率达100%,合格率100%

批准:              审核:               编制:

2023年1月15日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表

1、工亡率为零;2、千人负伤率≤3‰;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5、新的职业病发生率为零;6、特种设备检验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7、无重大环保事故;8、不发生产成品和原料的丢失及严重泄漏事故;9、不发生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的丢失及严重泄漏事故。

分   目  标职   能   部   门
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保安  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
1工亡率为零
2千人负伤率≤3‰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5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6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8新的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9特种设备检验率达到100%
10特种设备合格率达到100%
11无重大环保事故
12不发生产成品的丢失事故
13不发生产原料的丢失事故

主管部门   ○相关部门   ▲考核部门

企业管理部由分管经理进行考核

批准:              审核:               编制:

2023年1月15日

安全目标管理方案表

安全生产目标:

工亡率为零,千人负伤率为3‰,重大事故率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不发生危险品丢失及严重泄露事故,不发生尾矿库渗漏溃坝事故,特种设备检验率100%,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无重大环保事故,新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目标:

1、不发生炮烟中毒事故。         2、不发生斜井跑车和人员乘车事故。

3、不发生片帮冒顶事故。         4、不发生触电事故。

5、不发生火工材料丢失事故。     6、不发生交通事故。

7、不发生尾矿库溃坝、渗漏事故。  8、不发生新增职业病

项目主管部门安环部项目负责人
项目相关部门采区、选矿厂项目财务预算100万元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实施安全确认制度,炮烟检测制度,完善通风系统,配置相应的应急救护设施,认真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项  目  内  容进  度  计  划
1、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更换安全标志。

3、应急救护演练。

4、增置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拟  定孙  杰审  核柳升云批  准庞继尧

上一页12下一页安全目标调整申请表

申请部门申请时间
原生产目标
调整后目标

生产发生重大变化
经营发生重大变化
技术条件发    生

重大变化

生产计划

变    更

申请部门意见年  月  日
绩效考核小组

意        见

年  月  日
目标管理与绩

效考核委员会

意        见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管理,以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和管理绩效的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和考核的控制。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包括年度目标和总体目标),并监督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

3.2 安全目标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

3.4 环保安全处负责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管理方案的归口管理。

3.6 生产技术处负责生产目标及管理方案的归口管理。

3.7其他职能部门们负责归口职能范围内的目标及管理方案的管理。

3.8各部门及生产单位负责依据公司目标进行展开,制定本部门的目标及管理方案并实施。

4  程序

4.2.1目标的制定

4.2.1.1 每年初(或公司在建立或变更管理体系时),归口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制定出公司的目标,报分管领导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各单位/部门。

4.2.1.2 制定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产品要求、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和风险、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4.2.1.3 目标和指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公司的方针相一致。

4.2.2 目标和指标的分解及实施

4.2.2.1 各单位根据全厂的目标和指标制定出本单位的方针、目标,根据需要,可将本单位方针、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通常下级单位的目标是实现上级目标的措施。

4.2.2.2 找出现状与本单位的方针、目标的差距以及实现方针、目标的关健点。

4.2.3 通常公司工作目标以工作计划或工作目标分解表的形式发布。

4.2.4 为实现公司目标,公司对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各部门应针对分解目标制定管理方案或工作计划。

4.2.5 目标的监督和考核

4.2.5.1 归口管理部门定期、不定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根据目标的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经济运行管理处汇总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实施。

4.2.5.2 对目标未完成的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报归口部门确认。归口部门应对其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4.2.5.3 对确实不能完成的目标,应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报归口部门确认后报总经理。

4.2.6 目标的评审和修订

4.2.6.1 归口部门每年对目标的完成情况,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分析,评价目标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并提交报告交年终总结会或管理评审会议评审,经评审确认目标需要修改后,由归口部门制定修改方案,按照4.2.1之规定进行发布。

4.2.6.2 评审目标时,应重点考虑变更情况、资源供给情况。

4.2.7 为确保目标的完成,归口部门可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5记录

5.1 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表

5.2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表

5.3安全目标管理方案表

5.4安全目标调整申请表

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表

序号安全生产目标

目标

主 要 技 术 措 施实 施 部 门经费

预算

完成

期限

其他

要求

主管

部门

相关

部门

责任

1工亡率为零1、培训教育提高意识

2、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3、增加安全防护设备

4、杜绝“三违” 现象发生

5、加强有效防范、监督、整改措施

6、做好应急救援演练

8、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定、维护保养

9、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对有害气体、液体进行检查,按要求排放

10、严格按照危爆物品的储存发放、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建立领取、使用登记台帐

2千人员伤率≤3‰
3重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
4新入厂员工三级教育达到100%,合格率100%
5新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6特种设备检验率达100%,合格率100%

批准:              审核:               编制:

2023年1月15日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表

1、工亡率为零;2、千人负伤率≤3‰;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5、新的职业病发生率为零;6、特种设备检验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7、无重大环保事故;8、不发生产成品和原料的丢失及严重泄漏事故;9、不发生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的丢失及严重泄漏事故。

分   目  标职   能   部   门
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保安  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
1工亡率为零
2千人负伤率≤3‰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5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6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8新的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9特种设备检验率达到100%
10特种设备合格率达到100%
11无重大环保事故
12不发生产成品的丢失事故
13不发生产原料的丢失事故

主管部门   ○相关部门   ▲考核部门

企业管理部由分管经理进行考核

批准:              审核:               编制:

2023年1月15日

安全目标管理方案表

安全生产目标:

工亡率为零,千人负伤率为3‰,重大事故率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不发生危险品丢失及严重泄露事故,不发生尾矿库渗漏溃坝事故,特种设备检验率100%,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无重大环保事故,新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目标:

1、不发生炮烟中毒事故。         2、不发生斜井跑车和人员乘车事故。

3、不发生片帮冒顶事故。         4、不发生触电事故。

5、不发生火工材料丢失事故。     6、不发生交通事故。

7、不发生尾矿库溃坝、渗漏事故。  8、不发生新增职业病

项目主管部门安环部项目负责人
项目相关部门采区、选矿厂项目财务预算100万元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实施安全确认制度,炮烟检测制度,完善通风系统,配置相应的应急救护设施,认真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项  目  内  容进  度  计  划
1、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更换安全标志。

3、应急救护演练。

4、增置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拟  定孙  杰审  核柳升云批  准庞继尧
安全目标调整申请表

申请部门申请时间
原生产目标
调整后目标

生产发生重大变化
经营发生重大变化
技术条件发    生

重大变化

生产计划

变    更

申请部门意见年  月  日
绩效考核小组

意        见

年  月  日
目标管理与绩

效考核委员会

意        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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