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架子队的作业环境中,安全制度是确保每个成员生命安全和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石。它不仅是法规的要求,更是企业对员工责任的体现,通过明确的规则和规程,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安全制度的存在,如同一盏指路明灯,引导团队在复杂的工作场景中保持警觉,遵循规范,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安全。
架子队的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岗前培训:所有队员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熟悉设备操作和应急预案。
2. 现场管理:设立安全监督员,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确保其良好运行。
3. 个人防护:规定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并确保正确佩戴。
4. 应急响应: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疏散和急救程序。
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必须注重以下几点:
1. 制度的透明度:所有规章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产生误解。
2. 执行的严肃性:任何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以示警告。
3. 定期评估:安全制度需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
4.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安全制度。
架子队的安全制度是保障团队安全、提升作业效率的关键。每个成员都应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1篇 架子队安全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架子队是现场施工生产和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为进一步夯实架子队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职责,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构筑中国水电三局安全生产基础防线,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项目部属各在建工程施工中成立的各种形式架子队。
2 安全责任制职责
2.1 安全生产小组责任
a)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b)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本队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部门、人员分工及职责;
c)组织制定安全目标,审核安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安全保证措施;组织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d)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制订和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各工班整改到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对架子队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整改,查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教育作业人员,落实整改措施
e)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f)制订架子队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g)组织安全事故调查,按事故级别上报
2.2 队长安全生产责任
a) 对所辖管段内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架子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b)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本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确保实施。
c)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指导、监督安全员的工作,并赋予相应的奖罚权限。
d) 组织本队安全大检查,主持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安全考核奖罚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安全管理工作;
e)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上报,积极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2.3 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
a) 参与决策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b) 把安全生产作为党内创先争优的内容,坚持开展党员安全责任区活动。
c) 做好安全宣传工作,表彰先进典型,介绍先进经验和事故教训。
d) 负责协调生产经营、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在齐抓共管中的关系,支持他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发挥各自的优势。
e)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及安全生产投入。
2.4 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
a) 对架子队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本队安全技术交底;
b)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核。
c) 组织落实项目部下发的应急救援预案,或细化队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急救措施方法的交底与培训,并督促进行演练。
d) 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现场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进行检查验收。
e) 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解决安全技术上的难题。
2.5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a) 参加本队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高中度风险及其危险源的确定;参加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高危作业活动,进行跟班作业。
b) 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参加定期安全大检查,督促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督促工班整改存在的问题。
c) 负责落实安排施工现场、危险场所的安全警示牌和宣传标语。
d) 负责建立本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台帐,定期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e) 督促工班进行班前讲话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f)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对新入路人员进行队级安全教育,对劳务工进行安全技术及岗前教育。
g) 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发放、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及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
2.6 试验员安全生产责任
a) 负责制定试验工作的安全措施,参加对员工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
b) 按操作规程操作试验仪器设备,按规定放置仪器设备和试验用品物质。
2.7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
a) 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对四新项目中带有高危险性施工任务,参加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细则;
b)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c) 负责从业人员“三级”教育中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2.8 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a) 贯彻执行物资发运、装卸、仓库安全作业制度。
b) 采用或提运有毒材料及各种危险品时,必须索取有关性能说明书,确定使用范围,提出使用注意事项后下发使用。
c) 定期检查料具,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及时回收处理,或报请上级处理。
d) 经常检查各类材料库安全防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 负责对材料运输、保管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
f) 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g)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场和使用过种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9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
a) 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参加对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
b) 合理安排各生产工序,严格施工组织纪律,避免相互干扰;合理安排劳动力,根据员工的身体、年龄、技术熟练程度和其他特点,
分配工作。
c)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纠正“三违”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情况紧急,则先通知员工离开危险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再报告上级处理。
d)有权拒绝领导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指令,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汇报。
e)监督工班执行班前安全讲话和“三检查,一交接”制度。
2.10 工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a) 按架子队长、技术员、安全员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措施。
b)负责本班的班前安全讲话,组织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因素和情况紧急时,立即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和报告工作;
c) 合理安排各生产工序,避免相互干扰;合理安排劳动力,根据员工的身体、年龄、技术熟练程度和其他特点,分配工作。
d) 负责交接班工作,做好交班记录。
e) 负责组织本班作业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本班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f) 有权拒绝领导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指令,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汇报。
2.11 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a) 自觉服从施工员、工班长的组织安排;
b)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进
行作业;对于不安全行为,随时提出批评意见,并向班长反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c)自觉、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新上岗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d)经常检查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和作业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班长、工班安全员或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3 工作程序与要求
3.1.1 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架子队设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队安全管理构。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队长 副组长:支部书记、技术主管、副队
长 组员:安全员、技术员、质量员、材料员、试验员、领工员、工班长等组成。
3.1.2 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划分职责与权限,与作业班组签订安全责任状,建立安全奖罚机制。架子队应根据工区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进一步细化,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考核,兑现奖罚。
3.1.3 进行安全现状分析,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3.2 工作要求
3.2.1 安全技术措施
3.2.1.1 在工程开工前,根据项目部下发的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和确定的高中度风险,结合本队所承担的工程施工特点,由队长、技术主管组织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电技术人员、工班长等确认本队的高中度风险及其危险源,行文发布本队高中度风险清单。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作业现场变化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尤其是重复发生的问题),及时更新高中度风险及其危险源。
3.2.1.2 针对本队的高中度风险,技术主管组织技术员、安全员编制(或从项目部取得)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种和主要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根据高中度风险及其危险源,确定危险岗位,编制详细的危险岗位操作规程。
3.2.1.3 针对高风险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结合项目部下发的应急预案,由技术主管组织细化或补充本队的应急措施,尤其是针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应急程序和应急救援方法。
3.2.1.4 对于由架子队组织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编制人、审核人签字应齐全,并报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3.2.2 安全技术交底
3.2.2.1 作业人员进场后、开工前,技术主管组织技术员、安全员向施工员、工班长及工班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分项分部或工序、主要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对于转岗人员、零星进场的作业人员,可结合岗前安全教育一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3.2.2.2 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有针对性。交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分项分部或工序、主要工种、危险岗位的主要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方法等,告知作业中的主要危害、正确操作程序、要求、注意事项、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及违章操作的危害。
3.2.2.3 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格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各项交底表格,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3.2.3 安全教育培训
3.2.3.1 根据本队施工组织安排和人员进场计划,由队长主持制定队级和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到本队总体的培训计划中,行文发布。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新进场作业人员和调换工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专项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经常性安全教育等。
3.2.3.2 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由队长、技术主管、技术员、安全员等负责组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应建立教育培训台帐,及时归档保存教育培训资料。主要培训内容包括:
a) 本队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包括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用电安全、防火、消毒、防尘、防暴等基本知识,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安全疏散知识等;
b) 本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注意事项;
c) 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基本知识。
e) 事故案例等。
3.2.3.3 班组级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各工班班长组织。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第2篇 架子队安全制度范本
1 总则
1.1 目的
架子队是现场施工生产和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为进一步夯实架子队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职责,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构筑中国水电三局安全生产基础防线,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项目部属各在建工程施工中成立的各种形式架子队。
2 安全责任制职责
2.1 安全生产小组责任
a)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b)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本队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部门、人员分工及职责;
c)组织制定安全目标,审核安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安全保证措施;组织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d)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制订和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各工班整改到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对架子队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整改,查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教育作业人员,落实整改措施
e)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f)制订架子队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g)组织安全事故调查,按事故级别上报
2.2 队长安全生产责任
a) 对所辖管段内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架子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b)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本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确保实施。
c)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指导、监督安全员的工作,并赋予相应的奖罚权限。
d) 组织本队安全大检查,主持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安全考核奖罚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安全管理工作;
e)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上报,积极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2.3 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
a) 参与决策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b) 把安全生产作为党内创先争优的内容,坚持开展党员安全责任区活动。
c) 做好安全宣传工作,表彰先进典型,介绍先进经验和事故教训。
d) 负责协调生产经营、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在齐抓共管中的关系,支持他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发挥各自的优势。
e)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及安全生产投入。
2.4 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
a) 对架子队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本队安全技术交底;
b)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核。
c) 组织落实项目部下发的应急救援预案,或细化队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急救措施方法的交底与培训,并督促进行演练。
d) 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现场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进行检查验收。
e) 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解决安全技术上的难题。
2.5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a) 参加本队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高中度风险及其危险源的确定;参加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高危作业活动,进行跟班作业。
b) 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参加定期安全大检查,督促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督促工班整改存在的问题。
c) 负责落实安排施工现场、危险场所的安全警示牌和宣传标语。
d) 负责建立本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台帐,定期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e) 督促工班进行班前讲话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f)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对新入路人员进行队级安全教育,对劳务工进行安全技术及岗前教育。
g) 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发放、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及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
2.6 试验员安全生产责任
a) 负责制定试验工作的安全措施,参加对员工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
b) 按操作规程操作试验仪器设备,按规定放置仪器设备和试验用品物质。
2.7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
a) 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对四新项目中带有高危险性施工任务,参加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细则;
b)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c) 负责从业人员“三级”教育中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2.8 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a) 贯彻执行物资发运、装卸、仓库安全作业制度。
b) 采用或提运有毒材料及各种危险品时,必须索取有关性能说明书,确定使用范围,提出使用注意事项后下发使用。
c) 定期检查料具,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及时回收处理,或报请上级处理。
d) 经常检查各类材料库安全防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 负责对材料运输、保管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
f) 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g)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场和使用过种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9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
a) 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参加对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
b) 合理安排各生产工序,严格施工组织纪律,避免相互干扰;合理安排劳动力,根据员工的身体、年龄、技术熟练程度和其他特点,
分配工作。
c)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纠正“三违”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情况紧急,则先通知员工离开危险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再报告上级处理。
d)有权拒绝领导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指令,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汇报。
e)监督工班执行班前安全讲话和“三检查,一交接”制度。
2.10 工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a) 按架子队长、技术员、安全员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措施。
b)负责本班的班前安全讲话,组织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因素和情况紧急时,立即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和报告工作;
c) 合理安排各生产工序,避免相互干扰;合理安排劳动力,根据员工的身体、年龄、技术熟练程度和其他特点,分配工作。
d) 负责交接班工作,做好交班记录。
e) 负责组织本班作业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本班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f) 有权拒绝领导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指令,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汇报。
2.11 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a) 自觉服从施工员、工班长的组织安排;
b)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进
行作业;对于不安全行为,随时提出批评意见,并向班长反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c)自觉、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新上岗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d)经常检查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和作业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班长、工班安全员或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3 工作程序与要求
3.1.1 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架子队设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队安全管理构。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队长副组长:支部书记、技术主管、副队
长 组员:安全员、技术员、质量员、材料员、试验员、领工员、工班长等组成。
3.1.2 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划分职责与权限,与作业班组签订安全责任状,建立安全奖罚机制。架子队应根据工区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进一步细化,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考核,兑现奖罚。
3.1.3 进行安全现状分析,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3.2 工作要求
3.2.1 安全技术措施
3.2.1.1 在工程开工前,根据项目部下发的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和确定的高中度风险,结合本队所承担的工程施工特点,由队长、技术主管组织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电技术人员、工班长等确认本队的高中度风险及其危险源,行文发布本队高中度风险清单。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作业现场变化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尤其是重复发生的问题),及时更新高中度风险及其危险源。
3.2.1.2 针对本队的高中度风险,技术主管组织技术员、安全员编制(或从项目部取得)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种和主要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根据高中度风险及其危险源,确定危险岗位,编制详细的危险岗位操作规程。
3.2.1.3 针对高风险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结合项目部下发的应急预案,由技术主管组织细化或补充本队的应急措施,尤其是针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应急程序和应急救援方法。
3.2.1.4 对于由架子队组织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编制人、审核人签字应齐全,并报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3.2.2 安全技术交底
3.2.2.1 作业人员进场后、开工前,技术主管组织技术员、安全员向施工员、工班长及工班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分项分部或工序、主要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对于转岗人员、零星进场的作业人员,可结合岗前安全教育一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3.2.2.2 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有针对性。交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分项分部或工序、主要工种、危险岗位的主要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方法等,告知作业中的主要危害、正确操作程序、要求、注意事项、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及违章操作的危害。
3.2.2.3 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格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各项交底表格,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3.2.3 安全教育培训
3.2.3.1 根据本队施工组织安排和人员进场计划,由队长主持制定队级和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到本队总体的培训计划中,行文发布。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新进场作业人员和调换工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专项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经常性安全教育等。
3.2.3.2 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由队长、技术主管、技术员、安全员等负责组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应建立教育培训台帐,及时归档保存教育培训资料。主要培训内容包括:
a) 本队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包括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用电安全、防火、消毒、防尘、防暴等基本知识,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安全疏散知识等;
b) 本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注意事项;
c) 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基本知识。
e) 事故案例等。
3.2.3.3 班组级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各工班班长组织。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a) 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b)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c)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d)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f) 本岗位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3.2.3.4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方准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架子队应建立特种作业持证登记及复审台帐。
3.2.3.5 安全教育方式方法
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集中培训、班前安全讲话、现场安全检查指导、实作观摩、师傅带徒等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
3.3.4 三检查一交接
3.2.4.1 工班班长负责组织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如无法解决应立即上报。
3.2.4.2 班前检查内容: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安全,工具、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等是否良好;检查生产人员是否精神充沛。
3.4.2.3 班中检查内容: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情况是否发生变化;检查生产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4 班后检查内容:分析目前工地上还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提出解决办法;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及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分析未遂事故/事件。
3.2.4.5 轮班作业的工点,各工班班长负责做好交接班工作。
3.2.4.6 交接班双方交接主要内容:
a) 施工进度上一班的操作方法,下一班应采取的方法。
b) 施工员及安全员、质量员对本工点的要求,上一班的执行情况,本班还应继续做些什么。
c) 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
d) 一个工点有几个工种同时施工时、除班长参加交接工作外,工种负责人也参加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接班负责人向生产员工布置本班工作,同时交待上班安全情况,提出本班安全要求。
3.2.4.7 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对情况要看到、对工地各点要走到、对不安全因素要指到、对预防事故措施要说到。
3.2.4.8 交接班完毕后,由交接班负责人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并签字。
3.2.4.9 使用完毕后的交接班记录簿,统一由安全员保管备查;到工程竣工、正式交付使用后销毁。
3.2.5 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
3.2.5.1 各架子队应根据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情况,确定危险岗位报项目部,由项目部组织编制详细的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发放给架子队。
3.2.5.2 由架子队以书面形式统一向危险岗位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双方签字,提供危险岗位的危险源及其危害、危险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告知危险岗位的正确操作程序、要求、注意事故、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及违章操作的危害。在危险岗位的工作场所应进行危险源公示或张挂安全操作规程。
3.2.5.3 各架子队必须对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配齐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监督按要求使用、着装。
3.2.5.4 对于施工过程中新确定的危险岗位、或原危险岗位新的重大危险源,各架子队应按要求向相应的危险岗位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3.2.6 营业线施工安全
3.2.6.1 营业线施工必须贯彻执行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等既有线施工安全有关安全规定。
3.2.6.2 营业线施工的主要风险包括施工机械车辆侵入既有线限界;吊车、挖机等可能威胁到接触网和通讯光缆;动土时没有探明既有线附近地下管线和防护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既有铁路路基溜坍;门式墩或架梁施工时影响铁路行车或中断行车等。
3.2.6.3 营业线施工,架子队要落实项目部与铁路设备管理和行车组织等有关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 3.2.6.4 营业线施工,架子队要做好充分准备,严格坚持封闭要点制度,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必需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
3.2.6.5 营业线施工,架子队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必须经地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不得使用短期雇佣的劳务人员担任营业线施工的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营业线施工作业的专职防护员一律穿着橙红色放光背心防护服,施工负责人左臂佩戴红袖套。现场防护员应着统一规定服装,佩戴上岗证,随身携带列车通过时刻表、施工现场防护记录本,防护信号用品应带火矩 2 只、喇叭(口哨 )1 个、响墩 4 个、红色信号旗 1 面、黄色信号旗 1 面、对讲机 1 台等。
3.2.6.6 邻近既有线旁机械作业,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杆,并拉限界绳,防止机械侵入限界。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含上跨、下跨既有铁路)施工大型工程机械施工时必须采用“一人一机”防护,设置专职防护员随机械移动,列车通过时,大型工程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3.2.6.7 现场防护员在列车到达前要检查施工现场路料是否侵限,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问题时,应按照“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立即使用对讲机等通信设备通知车站或运行列车,并放置响墩、设置停车信号,采取一切最有效的措施,拦停列车,确保安全。
3.2.6.8 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遵守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制度:
a) 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b) 未按规定签定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
c) 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
d) 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
e) 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
f) 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g) 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h) 没有制定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3.2.7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
3.2.7.1 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3.2.7.2 架子队机电技术人员或专职电工对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检查,试验装置检查,接线检查,信号指示及按钮位置检查,漏电保护器定期操作试验按钮检查动作情况,漏电保护器运行动作情况,包括正常动作、误动作、拒动作等,都要记录和统计分析,保存好检查记录。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必须更换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3.2.7.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采用 “三相五线”接线方式,并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3.2.7.4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2 台及 2 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且要设门加锁,专人管理。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1.3m,小于 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 0.6m,小于 1.5m。开关箱要有明显标识和警示标志,并严禁乱接乱拉,线路不得有裸露、破皮接地等情况。
3.2.7.5 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3.2.7.6 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3.2.7.7 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 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 30ma·s。
3.2.7.8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电缆,并不得有接头。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空载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使用、维修和保管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做到定人定机。手持电动工具除应做好日常检查外,还应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不得超过标准。 3.2.7.9 施工现场照明,办公室、宿舍里的电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工作棚、场地可采取分路控制,但应使用双极开关。灯具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应低于 2.5m。户外灯具高度一般不应小于 3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加防护设施。 150w 以上的灯泡采用瓷灯头安装。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一般不小于 30c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梁安装时,支梁应稳固,并应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
3.2.8 消防安全管理
3.2.8.1 在施工现场、驻地、火灾危险场所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在职工驻地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一旦出现险情,施工人员能够立即进行逃生自救。3.2.8.2 职工驻地、工地料库、油库、爆炸物品库房等场地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具体由各队安全员负责。专职安全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发现异常应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2.8.3 用电、用火安全管理
a) 用电安全管理: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专人负责。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工棚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炉等烤火取暖。
b) 用火安全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搭地炉生明煮饭、烧火取暖,烧荒、夜间驱蚊子。严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等祭奠活动,防止意外导致森林大火。使用明火的部门如食堂、职工餐厅等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3.2.9 应急救援
3.2.9.1 成立应急抢险队,根项目部下发的应急预案和本队的风险特点,补充、细化本队的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尤其是针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应急程序和应急救援方法。
3.2.9.2 针对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储备应急物资,组织应急培训,可行时组织应急演练。
3.2.10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2.10.1 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统一负责采购;架子队配合项目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清单。
3.2.10.2 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3.2.10.3 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范围有关规定,为员工(包括劳务人员)配备、发放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更不能以现金代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做好签收记录,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3.2.10.4 定期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3.2.11 安全生产检查
3.2.11.1 日常检查
施工员、安全员,安全监督员经常检查施工作业、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日志,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现场施工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施工,保障施工安全。
3.2.11.2 定期检查
以“查规章制度、查责任制落实、查事故隐患、查教育培训、查标准化作业”的“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架子队安全检查每周一次,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3.2.11.3 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或雨季、冬季架子队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2.11.4 闭环管理各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必须组织进行整改,安全隐患大时必须形成书面记录,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要求,整改情况由安全员进行复查关闭。
第3篇 架子队安全管理制度
架子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方针和实现安全目标,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从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工作保证、制度保证及经济保证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本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的组织体系见图。
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副经理、总工、安质部长、架子队长、安全员在生产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自上而下一级管理一级,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贯穿于整个安全工作的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全部循环过程,所有的管理人员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项目部和架子队实行二级安全分工负责制。
(1)架子队安全职责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切实抓好施工安全和行车安全。
2)加强安全管理,结合本线施工实际特点,制定安全作业实施细则,并在施工中认真贯彻落实。
3)负责对施工人员(含劳务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同时认真作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负责制定、提报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动抓好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
5)经常进行沿线施工作业点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违章违纪人员认真查处。对高空作业、施工、路料装卸及防洪危险地段等直接威胁施工安全、人身安全的施工作业,要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安全把关工作。
6)积极主动的与站前单位一道开展安全联防互控活动,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7)负责对施工安全进行日常分析,及时填报工班日志以及每月施工安全生产总结情况。
8)对违章违纪事件认真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同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9)坚持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和文明施工安全措施。
10)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规章制度,尊重当地民风民俗、礼貌待人,搞好路地关系,杜绝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11)架子队安全保证体系网络图
(2)架子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的原则。
2)架子队长是项目施工现场的第一责任人。
3)负责组织班组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风险策划工作和重要环境因素识别。
4)组织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方案、安全作业文件在生产中的正确实施。
5)负责对项目员工进入场安全教育,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对现场搭设的架子、安装的机械设备、电气要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7)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8)认真清除安全事故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
9)发现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2.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施工作业前一天晚上,由架子队长根据交班会安排填写次日作业票和《班组管理台帐》全部内容。
(2)每天出工前,架子队长召集各班组施工人员整装列队参加点名。架子队长要针对当日施工作业项目、工作地点、当天的气候环境以及现场施工干扰等情况,逐项进行危害因素、环境因素的分析,指出控制点,讲明针对性的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应措施。结合有关案例,进行简短的针对性安全教育。
(3)架子队安全员、质量员要针对当日施工作业项目,进行安全、质量补充讲话。大型的或比较复杂的施工作业项目,要有项目部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下达施工计划时,要有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开工及各工序施工前由工程部和安质部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措施和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进行施工,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签到记录。
(1)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
(2)项目部要在安全检查中,重点检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3)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后的架子队、工班,项目部必须实行严格的考核。
4.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由项目部向架子队从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工具和安全防护服装,项目部及架子队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高空作业
(1)应对高空作业项目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空作业,应装设满足施工的照明设施。
(3)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空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人体上方牢固可靠处。不得人为取下安全带销钉。
(5)进行高空作业的平台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品。
(6)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7)在构架及电杆上进行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进行监护。
2)铁路沿线电力线附近作业
(1)施工前应对沿途环境进行调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因素, 妨碍、危及列车运行或既有设备安全的地段、处所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在铁路站场、区间及其附近施工或行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听从指挥,注意防护人员所发信号,及时避让列车。
●不得在双线路桥的线路中间、铁路中心或轨面上行走。且宜避开路肩,如必须走路肩时,应前后顺序行走,注意瞭望。
●横向跨越铁路时,在已停列车两端头通过时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严禁在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
●不得改变铁路设施原有状态。
●不得戴无听孔的防寒、防雨帽工作。
●不得在铁路建筑限界以内的地方坐、卧、休息。
●不得钻车、扒车、跳车及从车底下传递工具。
(3)在桥梁上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负责人应在施工前明确施工人员的避让处所。不得在侧沟上和桥梁扶手边避让。
●桥梁的两端口应设专人防护。
●桥上施工时,易滑的行走处应设防滑措施。
●桥上桥下传递工具、器材,应使用绳索或滑车递送,不得抛掷。
●在桥墩上、桥梁防护支架外或易滑处施工,必须系扎安全带。
●夜间照明不得闪烁和眩目,亮度应均匀。
(4)铁路线附近堆放的器材、工具,必须牢固,严禁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架子队的安全检查由架子队长、技术、安质、工班长参加。
(1)“三工”安全检查制度
施工前安全准备检查、工中安全作业检查,工后安全交接检查。
(2)“三检”安全制度
即做到同工种之间自我检查,同工序之间互相检查,同工序上下班之间、多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
(3)经常性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架子队每周应进行一次检查;班组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可能影响路基和线路的施工,如基坑开挖、电缆过轨施工,缆沟开挖施工,混凝土浇筑和光电缆敷设等隐蔽工程要增加检查的力度和次数,组织不定期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安全检查形式有:定期、专项、日常、季节和综合性安全检查。
(5)定期、综合性安全检查前要作“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负责人、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地点及参加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6)所有的安全检查,都要把检查情况记录于“建设工程检查记录”中,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填写“安全、质量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检查部门保存,一份下发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按“安全、质量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期限整改后,检查部门还要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并签字后保存。
(7)安全关键点的安全检查:
1)在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的同时,通过对主要工序事故易发点进行重点检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项目部根据管内具体情况,制订出各专业安全关健点,并有相应的卡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3)安全关键点要求架子队随工检查,项目部随工抽查。
(8)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架子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项目部的检查时间为每月24日,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项目部技术、安质、机械、物资及架子队人员参加。架子队的检查时间为每月的10日和24日。
架子队安全员必须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检查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记录完整,确保起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当发现安全隐患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和施工方法,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工班整改,做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复查,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
6.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阜淮线车流大、行车速度快、行车间隙极小、施工工期紧张的特点,为确保阜淮线铁路旅客列车行车安全和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结合施工实际及上线作业人员特点,特制定阜淮线电化工程施工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①总体要求
(1)保证人身安全是上线施工人员的基本职责。所有上线人员必须是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且身体健康的合法公民。
(2)劳务工上线必须在职工带领下,方能上线作业,劳务工必须服从带工人员的指挥、指导。
(3)作业前,要充分休息,不得酗酒、赌博,确保精神饱满地投入施工中。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听从生产指挥人员的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器材的安全、整洁,做到文明生产,安全防护装置、器材齐全可靠,不得随意拆除、损坏。
②奖励
(1)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按时、安全、优质完成作业队长交待的生产任务,当月结束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及隐患,且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则每月发放安全生产奖。
(2)发现他人违章,并及时制止的奖50---100元。
(3)开挖基坑过程中,在未标示重点坑位经轻挖轻刨发现光电缆并未碰坏的,奖100元。
(4)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的,奖励50---200元。
(5)在突发事件中,能及时上报或正确处理,避免、减轻伡业所受损失皅,奖励200--500元。
③责任追究
(1)施工人员未穿防护服、戴安全帽的罚款200元。
(2)施工人员在线路上走道心、两线间或枕木头的,罚款200元。
(3)钻车、扒车、在车地下乘凉及从车底下传递工具的,罚200元。
(4)坑下作业不戴安全帽或坑上无人防护的,罚款200元。
(5)施工中未达挡渣板.挖坑弃土未排在坑口0.6m以外的,罚款200元。
(6)挖坑弃土堵塞水沟,造成积水淹没道床的,罚款200元。
(7)开挖前对地下埋设物情况调查不彻底,盲目施工,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的,罚款200元。
(8)基坑开挖时不遵守地面以下1.2m内轻挖慢刨的规定,野蛮施工的,罚款200元。
(9)对开挖出的电缆不采取规定措施防护,上、下坑踩踏电缆的,罚款200元。
(10)确因特殊原因给地下设施造成伤害时,不及时报告给施工负责人的,除罚款200元外,解除该劳务工劳务合同。
(11)所有在线路上施工未铺设隔离防护层,污染道床、路肩及边坡的,罚款200元。
(12)施工用砂石料,施工后的弃土没有运输并置于安全地带或妥善处理的,罚款200元。
(13)破坏铁路沿线的安全防护网和其它既有设施的,罚款200元。
(14)施工中,不认真接受建设、运营及监理单位的指导、监督,或与监管人员发生辩解、争执的,罚款200元。
(15)对已开挖的基坑没有严格执行雨前、雨中、雨后巡检制度,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路基稳固和行车安全的,对带工人员罚款200元。
(16)施工中,机具、材料侵限的,,对带工人员和劳务队长罚款200元。
(17)作业队未进行班前大点名,并进行安全交底或安全预想的,作业队台帐未记录的,对作业队队长罚款200元。
④奖惩兑现办法
(1)各奖罚由安质部按照月奖、罚登记汇总,分管领导审核,每月报一次,对拒不交纳罚金的,从生产奖中加倍扣罚。
(2)奖、罚资金,由财务部保管,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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