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皮带队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导航灯,指引我们规避风险,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它不仅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基石,也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关键。安全制度的存在,旨在预防事故,提升效率,维护团队的和谐氛围,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我们的皮带队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员工安全培训:每位成员都应接受定期的安全教育,了解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2. 设备检查:每日工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识别潜在危险,制定预防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1. 制度执行需严格:任何安全制度都不能流于形式,必须严格执行,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2. 沟通与反馈:鼓励员工参与安全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及时反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3. 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安全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要牢记,安全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随着环境、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皮带队在追求高效生产的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
第1篇 皮带队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超前管理,防患与未然,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实施细则》及制止“三违”规定,结合我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皮带机安全隐患的排查
1、 对实行对安全隐患进行“三级排查”制度。即:由区队、班组、个人分级定期排查隐患、综合管理的办法。排查事故隐患的方法内容按公司《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2、 区队每周五安全活动日,把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主要内容之一,由队长、技术负责人主持对本区队施工范围内下周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排查内容应写明隐患项目名称、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及验收负责人属日常重点管理项目的应写明日常重点管理整改负责人,同时总结本周安全隐患整改处理情况。
3、 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每班由班组长负责检查施工现场后,将存在隐患填入《隐患排查表》,并写明主要处理意见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核实后,由班组长、安全员双方签字,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
1、区队长是隐患项目整改的具体责任人,班组长负责协助副队长做好隐患项目整改的日常管理工作。
2、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安全隐患排查项目与有关班组制定详细的隐患处理措施,并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3、区队每周排查的隐患,由区队长负责组织整改,管理人员进行巡回检查验收,确保整改质量。
4、班组排查的事故隐患,由班组长负责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对班组无法解决的隐患,班组长和安检员要及时向区队值班人员汇报,并在隐患登记本上注明。区队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落实解决。安全员、班组长要对现场未整改完的隐患进行现场交接签字,并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
5、区队、班组排查的事故隐患,达到哪个等级(a、b、c、d、e级),有关部门必须按相应等级进行管理。
三、安全隐患的验收
1、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隐患项目的验收负责人,班组长协助副队长做好验收工作。
2、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验收负责人组织有关班组进行验收。对a、b级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在完成后,由区队长组织验收。
3、对已完成验收的a、b、c级隐患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26日前将《重大安全隐患处理验收卡》进行登记备案。
四、处罚
1、根据规定,区队不按期排查,对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100元,迟报每天对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50元;班组不按规定排查隐患,对班组长、安全员各罚50元。
2、已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完成,对整改负责人按以下标准罚款:每项b级隐患对副队长罚款150元;每项c级隐患对责任区(队)长罚款100元;每项a、b级隐患完不成对部门分管负责人罚款100元;每项c级隐患完不成对部门分管负责人罚款50元。
3、因专业安全隐患排查班组漏排重大事故隐患,每条对副队长、班组长各罚50元;班组漏排安全隐患,每条对班组长、安检员各罚10元。
4、对不按期组织或参加验收的人员,每人罚款100元;因验收不负责任,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而签字销号者,对参验人员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行政管理责任。
附:运输专业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运输专业
1、 皮带系统内各种安全装置、信号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2、 采区运输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 胶带有无撕裂、带扣是否完好。
4、 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5、 排水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第2篇 皮带队安全奖惩制度
一、 领导小组:
组长:房献坤 胡占营
成员:孙伟峰 孟令超 张国强 房健康
二、责任区划分
运转一班:孙伟峰 李国红
运转二班:孟令超 孟二虎
运转三班:张国强 王朝原
检 修 班:房健康 刘俊玄
三、 管理制度:
1、责任区出现1人次轻伤(不报工伤),跟班队长罚款500元;
2、责任区出现1人次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按照矿文件处罚;
3、班中出现生产事故(调度室包括队里知道),跟班队长罚工资总额的15%;
4、班中出现1人次轻伤(不报工伤),罚班长300元;
班中出现生产事故,对班长罚款总工资额的15%;
5、责任区出现1人次重伤,按照矿文件处罚,并取消班长任职资格;
6、生产组出现1人次轻伤(不报工伤),班组承担一切罚款;
7、发生严重“三违”,对责任人罚款500元,罚款跟班队长500元;
8、对矿查出“三违”人员的班组,对跟班队长、班长罚款100元,对其本人罚款100元;
9、对矿查出责任追究人员的班组,对跟班队长、班长罚款100元,对其本人罚款100元;
10、各工种作业人员没有按作业标准进行作业,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1、检修工时没有按标准进行作业,出现不规范作业,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在维修地点出现多次出现故障,因检修不到位罚责任人100元,罚跟班队长100元;
13、各种记录填写时,内容不全、不规范、错误或漏填一次对填写人罚款30元,如有撕页,每页罚款50元,出现以上情况无人汇报三班各罚50元;
1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否则罚款由接班人员承担;
15、跟班队长、班长二级在-20平台交接班,因跟班队长、班长未交接班的,接班后,对上班工作提出问题,对跟班队长、班长各罚款100元;
16、21100机巷所有缩机尾撤下的物品,必须码放整齐并及时回收。如有违反,班组长副队长各罚款200元;
17、不得在井下睡觉,经由队干发现井下睡觉者一次罚款200元。经矿领导发现班中睡觉者罚款400元。加强巡回检查,发现皮带跑偏应及时调整。同时认真检查皮带接头,防止接头卡子松脱。皮带运转时严禁在滚筒下掏挖浮煤;
18、对队安排的生产任务、临时任务、隐患处理、检修等,跟班队长及负责人积极落实。对不落实、又不说明原因的,对班长及负责人各罚100元;
19、检修人员与皮带司机每班必须在皮带运转前需仔细检查皮带接头,如果因检查不到位造成皮带撕裂,断带,皮带扣脱落影响生产时将对责任人 、班组长、跟班副队长和检修副队长各罚款300元;
20、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奖励50-100元;
21、抵制违章指挥人员奖励100元;
22、如因检修不到位非人为情况下造成机器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超过30分钟,对检修包机人,班组长,主管检修副队长罚款50---300元;
23、按时按规定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提前升井,发现脱岗、早升井者一次罚款100元,二次违犯者罚款200元,再有违犯予以辞退;
24、上岗时常用工具应佩带齐全,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不得将隐患留给下一班;
25、各个滚筒必须每周注油一次,发现不认真落实者造成滚筒因缺油卡死对包机人,班组长与检修副队长各罚款200元;
第3篇 下皮带队特种设备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我队行车的管理,保证行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下皮带队全体行车使用人员以及行车管理人员。
三、行车安全管理机构及成员
组长:朱丙成 副组长:张培刚
成员:温继栋 甘俊峰 王 坚 王明成 杨兆坚 李斌斌
四、行车管理职责
1.行车安全管理组长负责行车工作的监督,同时负责对所辖部门的行车进行管理,保证其完好状态,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副组长配合组长日常管理工作。
2.所有成员即行车司机必须对行车操作规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对行车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按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对行车进行正确操作。
五、行车管理使用程序
1.资格要求
(1)行车使用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行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使用行车;
(2)没有上级领导要求,行车专门使用人员不准擅自教别人或允许别人使用行车。
2.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设备各部分是否存在漏油现象,并及时处理;
(2)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故障,应特别注意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行车各操纵手柄,开关是否处于规定位置,操作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电气装置是否良好,各导轨面是否清洁,行车上面有无闲人或异物,如果控制器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5)检查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6)检查钢绳有无损坏,钢绳有否脱出滑轮以及吊钩螺母是否松脱,吊钩轴销有否变形;
(7)空车检查运转、润滑情况;
(8)各部位正常后首先响铃或发出警告信号后方开始工作。
3.工作中
(1)注意行车所有部位的工作情况和润滑情况,如有异状或异响应停车检查,直至消除异状或异响;
(2)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即:①无人指挥不吊; ②钢绳打结或有断裂现象不吊;
③手势不清不吊; ④斜吊不吊;
⑤超负荷不吊; ⑥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⑦未紧固物件不吊;⑧吊物埋入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⑨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从头上越过不吊;⑩液态溶液太满不吊;
(3)尽量避免重物突然提离地面,提升时,应首先将重物提离地面约100一15 0毫米,直至确信所有提升装置都正常无卡阻现象,制动可靠有效后,才可继续提升;
(4)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严禁利用限位开关切断电流;
(5)严禁对各机构进行反接制动;
(6)发生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应迅速将所有控制器扳(转)到零位,并切断总开关。
(7)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8)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9)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10)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11)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被吊物体移动范围内有人时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2)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3)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4. 工作后
(1)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违规处理
行车使用人员违反上述操作规程,视违规情节轻重由行车管理部门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
行车管理部门有管理不严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由下皮带队安全管理人员对行车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
其它相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是违规情节轻重由生产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罚款。
下皮带队
第4篇 皮带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超前管理,防患与未然,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实施细则》及制止“三违”规定,结合我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皮带机安全隐患的排查
1、 对实行对安全隐患进行“三级排查”制度。即:由区队、班组、个人分级定期排查隐患、综合管理的办法。排查事故隐患的方法内容按公司《关于定期排查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规定》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2、 区队每周五安全活动日,把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主要内容之一,由队长、技术负责人主持对本区队施工范围内下周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排查内容应写明隐患项目名称、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及验收负责人属日常重点管理项目的应写明日常重点管理整改负责人,同时总结本周安全隐患整改处理情况。
3、 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每班由班组长负责检查施工现场后,将存在隐患填入《隐患排查表》,并写明主要处理意见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核实后,由班组长、安全员双方签字,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
1、区队长是隐患项目整改的具体责任人,班组长负责协助副队长做好隐患项目整改的日常管理工作。
2、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安全隐患排查项目与有关班组制定详细的隐患处理措施,并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3、区队每周排查的隐患,由区队长负责组织整改,管理人员进行巡回检查验收,确保整改质量。
4、班组排查的事故隐患,由班组长负责现场组织整改,安全员现场督促落实。对班组无法解决的隐患,班组长和安检员要及时向区队值班人员汇报,并在隐患登记本上注明。区队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落实解决。安全员、班组长要对现场未整改完的隐患进行现场交接签字,并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
5、区队、班组排查的事故隐患,达到哪个等级(a、b、c、d、e级),有关部门必须按相应等级进行管理。
三、安全隐患的验收
1、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隐患项目的验收负责人,班组长协助副队长做好验收工作。
2、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验收负责人组织有关班组进行验收。对a、b级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在完成后,由区队长组织验收。
3、对已完成验收的a、b、c级隐患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26日前将《重大安全隐患处理验收卡》进行登记备案。
四、处罚
1、根据规定,区队不按期排查,对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100元,迟报每天对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50元;班组不按规定排查隐患,对班组长、安全员各罚50元。
2、已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完成,对整改负责人按以下标准罚款:每项b级隐患对副队长罚款150元;每项c级隐患对责任区(队)长罚款100元;每项a、b级隐患完不成对部门分管负责人罚款100元;每项c级隐患完不成对部门分管负责人罚款50元。
3、因专业安全隐患排查班组漏排重大事故隐患,每条对副队长、班组长各罚50元;班组漏排安全隐患,每条对班组长、安检员各罚10元。
4、对不按期组织或参加验收的人员,每人罚款100元;因验收不负责任,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而签字销号者,对参验人员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行政管理责任。
附:运输专业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运输专业
1、 皮带系统内各种安全装置、信号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2、 采区运输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 胶带有无撕裂、带扣是否完好。
4、 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5、 排水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第5篇 下皮带队行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我队行车的管理,保证行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下皮带队全体行车使用人员以及行车管理人员。
三、行车安全管理机构及成员
组长:朱丙成 副组长:张培刚
成员:温继栋甘俊峰王坚王明成杨兆坚李斌斌
四、行车管理职责
1.行车安全管理组长负责行车工作的监督,同时负责对所辖部门的行车进行管理,保证其完好状态,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副组长配合组长日常管理工作。
2.所有成员即行车司机必须对行车操作规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对行车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按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对行车进行正确操作。
五、行车管理使用程序
1.资格要求
(1)行车使用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行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使用行车;
(2)没有上级领导要求,行车专门使用人员不准擅自教别人或允许别人使用行车。
2.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设备各部分是否存在漏油现象,并及时处理;
(2)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故障,应特别注意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行车各操纵手柄,开关是否处于规定位置,操作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电气装置是否良好,各导轨面是否清洁,行车上面有无闲人或异物,如果控制器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5)检查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6)检查钢绳有无损坏,钢绳有否脱出滑轮以及吊钩螺母是否松脱,吊钩轴销有否变形;
(7)空车检查运转、润滑情况;
(8)各部位正常后首先响铃或发出警告信号后方开始工作。
3.工作中
(1)注意行车所有部位的工作情况和润滑情况,如有异状或异响应停车检查,直至消除异状或异响;
(2)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即:①无人指挥不吊;②钢绳打结或有断裂现象不吊;
③手势不清不吊;④斜吊不吊;
⑤超负荷不吊;⑥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⑦未紧固物件不吊;⑧吊物埋入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⑨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从头上越过不吊;⑩液态溶液太满不吊;
(3)尽量避免重物突然提离地面,提升时,应首先将重物提离地面约100一15 0毫米,直至确信所有提升装置都正常无卡阻现象,制动可靠有效后,才可继续提升;
(4)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严禁利用限位开关切断电流;
(5)严禁对各机构进行反接制动;
(6)发生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应迅速将所有控制器扳(转)到零位,并切断总开关。
(7)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8)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9)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10)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11)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被吊物体移动范围内有人时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2)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3)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4. 工作后
(1)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违规处理
行车使用人员违反上述操作规程,视违规情节轻重由行车管理部门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
行车管理部门有管理不严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由下皮带队安全管理人员对行车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
其它相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是违规情节轻重由生产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罚款。
下皮带队
第6篇 s矿皮带队安全活动制度
坚持每周的活动,认真学习党的有关安全方针和政策及煤矿安全规程,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安全文件,并认真做好记录。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查隐患,无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在上岗检查中对各岗位司机及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之严格按章作业。
加强自身的安全学习,通过学习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和安全操作比赛等形式,提高安全思想在人们头脑中和行动中的持久永恒性。
第7篇 皮带队安全活动制度
坚持每周的活动,认真学习党的有关安全方针和政策及煤矿安全规程,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安全文件,并认真做好记录。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查隐患,无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在上岗检查中对各岗位司机及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之严格按章作业。
加强自身的安全学习,通过学习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和安全操作比赛等形式,提高安全思想在人们头脑中和行动中的持久永恒性。
第8篇 皮带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运输队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区队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推进皮带队“安全、达标、高效”建设,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动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责、权、利的有效统一。严格贯彻落实“三不四可”安全指导思想及区队班组“1161”管理模式,努力实现“三零”目标,望皮带队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安全目标(1)杜绝皮带撕裂、断带、无法启动的事故;
(2)杜绝皮带系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3)杜绝二级非伤亡事故,消灭一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月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主要由安全事故、主要安全隐患、严重“三违”等项构成。
(2)按照矿井和区队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数额奖励(跟班队干、班组长、岗位职工);对未实现安全目标的队干和职工给予等额罚款。
(三)相关要求
(1)干部职工加强安全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2)深入现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和自主管理的能力,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第9篇 s矿皮带队安全奖惩制度
一、 领导小组:
组长:房献坤 胡占营
成员:孙伟峰 孟令超 张国强 房健康
二、责任区划分
运转一班:孙伟峰 李国红
运转二班:孟令超 孟二虎
运转三班:张国强 王朝原
检 修 班:房健康 刘俊玄
三、 管理制度:
1、责任区出现1人次轻伤(不报工伤),跟班队长罚款500元;
2、责任区出现1人次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按照矿文件处罚;
3、班中出现生产事故(调度室包括队里知道),跟班队长罚工资总额的15%;
4、班中出现1人次轻伤(不报工伤),罚班长300元;
班中出现生产事故,对班长罚款总工资额的15%;
5、责任区出现1人次重伤,按照矿文件处罚,并取消班长任职资格;
6、生产组出现1人次轻伤(不报工伤),班组承担一切罚款;
7、发生严重“三违”,对责任人罚款500元,罚款跟班队长500元;
8、对矿查出“三违”人员的班组,对跟班队长、班长罚款100元,对其本人罚款100元;
9、对矿查出责任追究人员的班组,对跟班队长、班长罚款100元,对其本人罚款100元;
10、各工种作业人员没有按作业标准进行作业,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1、检修工时没有按标准进行作业,出现不规范作业,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在维修地点出现多次出现故障,因检修不到位罚责任人100元,罚跟班队长100元;
13、各种记录填写时,内容不全、不规范、错误或漏填一次对填写人罚款30元,如有撕页,每页罚款50元,出现以上情况无人汇报三班各罚50元;
1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否则罚款由接班人员承担;
15、跟班队长、班长二级在-20平台交接班,因跟班队长、班长未交接班的,接班后,对上班工作提出问题,对跟班队长、班长各罚款100元;
16、21100机巷所有缩机尾撤下的物品,必须码放整齐并及时回收。如有违反,班组长副队长各罚款200元;
17、不得在井下睡觉,经由队干发现井下睡觉者一次罚款200元。经矿领导发现班中睡觉者罚款400元。加强巡回检查,发现皮带跑偏应及时调整。同时认真检查皮带接头,防止接头卡子松脱。皮带运转时严禁在滚筒下掏挖浮煤;
18、对队安排的生产任务、临时任务、隐患处理、检修等,跟班队长及负责人积极落实。对不落实、又不说明原因的,对班长及负责人各罚100元;
19、检修人员与皮带司机每班必须在皮带运转前需仔细检查皮带接头,如果因检查不到位造成皮带撕裂,断带,皮带扣脱落影响生产时将对责任人 、班组长、跟班副队长和检修副队长各罚款300元;
20、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奖励50-100元;
21、抵制违章指挥人员奖励100元;
22、如因检修不到位非人为情况下造成机器设备损坏影响生产超过30分钟,对检修包机人,班组长,主管检修副队长罚款50---300元;
23、按时按规定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提前升井,发现脱岗、早升井者一次罚款100元,二次违犯者罚款200元,再有违犯予以辞退;
24、上岗时常用工具应佩带齐全,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不得将隐患留给下一班;
25、各个滚筒必须每周注油一次,发现不认真落实者造成滚筒因缺油卡死对包机人,班组长与检修副队长各罚款200元;
第10篇 下皮带队行车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我队行车的管理,保证行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下皮带队全体行车使用人员以及行车管理人员。
三、行车安全管理机构及成员
组长:朱丙成 副组长:张培刚
成员:温继栋 甘俊峰 王 坚 王明成 杨兆坚 李斌斌
四、行车管理职责
1.行车安全管理组长负责行车工作的监督,同时负责对所辖部门的行车进行管理,保证其完好状态,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副组长配合组长日常管理工作。
2.所有成员即行车司机必须对行车操作规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对行车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按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对行车进行正确操作。
五、行车管理使用程序
1.资格要求
(1)行车使用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行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使用行车;
(2)没有上级领导要求,行车专门使用人员不准擅自教别人或允许别人使用行车。
2.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设备各部分是否存在漏油现象,并及时处理;
(2)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故障,应特别注意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行车各操纵手柄,开关是否处于规定位置,操作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电气装置是否良好,各导轨面是否清洁,行车上面有无闲人或异物,如果控制器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5)检查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6)检查钢绳有无损坏,钢绳有否脱出滑轮以及吊钩螺母是否松脱,吊钩轴销有否变形;
(7)空车检查运转、润滑情况;
(8)各部位正常后首先响铃或发出警告信号后方开始工作。
3.工作中
(1)注意行车所有部位的工作情况和润滑情况,如有异状或异响应停车检查,直至消除异状或异响;
(2)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即:①无人指挥不吊; ②钢绳打结或有断裂现象不吊;
③手势不清不吊; ④斜吊不吊;
⑤超负荷不吊; ⑥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⑦未紧固物件不吊;⑧吊物埋入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⑨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从头上越过不吊;⑩液态溶液太满不吊;
(3)尽量避免重物突然提离地面,提升时,应首先将重物提离地面约100一15 0毫米,直至确信所有提升装置都正常无卡阻现象,制动可靠有效后,才可继续提升;
(4)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严禁利用限位开关切断电流;
(5)严禁对各机构进行反接制动;
(6)发生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应迅速将所有控制器扳(转)到零位,并切断总开关。
(7)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8)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9)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10)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11)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被吊物体移动范围内有人时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2)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3)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4. 工作后
(1)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违规处理
行车使用人员违反上述操作规程,视违规情节轻重由行车管理部门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
行车管理部门有管理不严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由下皮带队安全管理人员对行车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
其它相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是违规情节轻重由生产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罚款。
下皮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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