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作为企业生产运行的核心环节,其安全稳定至关重要。安全制度不仅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基石,也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它强化了责任意识,明确了操作规程,减少了因人为疏忽导致的潜在风险,从而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和经济效益。
1. 操作规程:规定了锅炉的启动、运行、停机步骤,以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
2. 定期检查:设定定期对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的时间表,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3.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火灾、泄漏等紧急状况的响应计划,保证快速有效的危机处置。
4. 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 制度的执行必须严格,不得因生产压力而妥协安全标准。
2. 制度应定期更新,以适应设备改进和技术发展。
3. 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能正确执行安全规定,避免因误解或忽视引发事故。
4.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报告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风险。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认识到,锅炉房安全制度不仅是一纸规定,更是保障生产安全的生命线。每一位管理者和员工都需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构建安全、高效的生产环境。
第1篇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监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7、锅炉一但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2篇 某燃气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燃气锅炉房的日常管理,确保大厦供暖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燃气锅炉房时大厦的重要部位,由司炉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非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值班人员须报请工程维修主管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时应做到随手关门、人离门锁。
3、司炉工必须具有燃气锅炉操作上岗证,熟悉燃气锅炉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4、燃气锅炉属重要供暖设备,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启动运行。
5、严格按照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供暖操作,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6、燃气锅炉运行时,司炉值班人员应注意观察风门、水、汽、风、燃气、油、烟、泵、声音和震动等是否,根据用水量定期清洗保养软化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关机检查。
7、停炉期间,每年应对锅炉进行二次全面保养,彻底清除水及杂质,对安全阀、转动机构及附属设备检查。
8、值班人员应保持机房室内和设备外表的清洁,每日做好设备的巡查工作,如发现设备漏油、漏水、漏气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9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锅炉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
第3篇 锅炉房安全防范制度3
锅炉房安全防范制度(三)
锅炉房是企业的要害部门,锅炉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是否能正常进行,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重地,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二.司炉人员要经市劳动部门培训,凭证上岗。工作时间不会客、不脱岗、不酗酒、不做对工作不利的事情。
三.严禁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进入锅炉房。
四.外单位来锅炉房参观,必须持有介绍信,并由有关部门出面带领方可进入,并填写来人来访登记簿。
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特殊情况下,要穿戴专用劳动用品。
六.锅炉房要备有检查用的低压照明灯。当检查部门前来检查锅炉时,锅炉操作人员应配合检验部门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第4篇 锅炉房要害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锅炉房门口必须悬挂“锅炉重地,闲人免进”标示牌。
二、锅炉房的门应朝外开,工作室的门应朝内开。锅炉运行期间,不得锁门。
三、锅炉房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防范的业务知识,增强员工的安全保卫责任和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四、锅炉房负责人要经常检查锅炉房的门窗、围墙以及周围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发现损坏或隐患要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部门。
五、锅炉房要设立《进入人员要害登记簿》,做到闲人免进,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若有现场调研、例行检查等公务活动应持要害检查证或本单位批准证明,登记后,由本单位人员陪同方可进入,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锅炉在运行或停运期间,都要设三班人员管理,不得空岗。在岗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在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离岗,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汇报。
七、锅炉房要按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要按消防条例规定,定期检查、维修、更换,以防失效。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隔离存放,炉渣和料层降温后,才能外运,防止失火和其他恶性事故的发生。
八、夏季要搞好防洪防汛工作,确保防洪排水设备和设施完好,以防雨季洪水灌入锅炉房或地下泵房,发生意外事故。
九、管理好煤、水、电、盐。禁止私拉乱接,私自送人。爱护设备和财产,不得损坏和丢失,发现损坏或丢失,要立即汇报。
十、锅炉房负责人在工作中,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要严格按照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作业,任何人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任何阀门和电器开关(正常工作除外)。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允许单独操作,防止发生事故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5篇 锅炉房安全制度
目 的: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锅炉房
责 任:生产部锅炉房班长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生产部经理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 容:
1、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3、点火前要对炉排、炉膛、引(鼓)风机进行全面检查与确认;点火时,必须是炉膛内保持2-3毫米水柱的负压,避免向外冒烟或倒火;
4、以原煤为燃料的锅炉,在燃煤的使用过程中密切注意发现并清除遗留未爆雷管,防上损坏锅炉设备;
5、做好水质处理工作,要定期排污,防止因水垢过厚过多引起的爆管事故;
6、锅炉运行中,保持所有附件灵敏可靠,气压水位稳定后,燃料燃烧正常,杜绝由锅炉缺水所引起的事故;
7、锅炉停用一年、或连续使用六年后或受压部件更换维修后,必须进行试压检查;
8、压力表、安全阀每年要必须到指定部门校验一次,以备查验;
9、司炉工必须具备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证书,非锅炉操作人员严禁接触和控制操作按钮;
10、锅炉班负责人对全班人员的安全操作与设备安全负责;
11、认真做好交接班安全运行记录。
第6篇 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5、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6、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7、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煤厂、渣场要分开使用,煤堆、渣堆要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9、主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运行记录、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7篇 锅炉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特制订本规程。
二、范围
锅炉房作业人员。
三、规程内容
(一)、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③跑、冒、滴、漏的阀门及时检修或更换;④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①对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②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③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连锁实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实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主动接受市安全锅炉部门检查和检验,每年检验一次,检查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二)、锅炉房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含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实施锅炉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清除设备缺陷,保持锅炉在额定参数内运行。汽、水、油系统跑冒滴漏应符合锅炉设备无泄漏标准要求。
2、每班必须做好:①地面、门窗清洁卫生;②保证锅炉仪表清洁,水泵等设备无污垢;③地沟盖和防护装置完整;④地面无杂物,堆煤整齐。
3、设法减少锅炉尘灰、炉灰和煤场对环境的污染,保持环境卫生。
①炉灰堆放在规定场地,及时熄灭余火;②储煤存放在规定场地,存放整齐,严禁煤灰混堆,定期洒水。
5、锅炉房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保持设备整洁、环境清洁。
(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安全防范的重要场所,锅炉职工必须对锅炉房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负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2、锅炉房是安全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3、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锅炉房防火设备、灭火器材等,保证其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移作他用。
5、定期对锅炉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锅炉设备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检修,锅炉不带病运行。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四、附则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8篇 锅炉房安全消防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不违章操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kufpc6u 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计,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计、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消防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12、做好停炉和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出于完好有效状态。
14.努力学习安全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消防操作技术水平。
15.做好锅炉房的安全消防和文明整洁及交接班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附:
1.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⑴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⑵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⑶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⑷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⑸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⑹交接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⑴锅炉运行情况。
⑵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⑶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⑷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⑸必要的备用材料、工具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主管,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巡回检查制度
当班司炉人员,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表: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1 | 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 | 不间断监视 |
2 |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 | 1—2小时监视一次 |
3 | 燃烧输送系统是否正常 | 1—2小时监视一次 |
4 | 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挡板位置是否合适 | 1—2小时监视一次 |
5 | 水箱水位、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阀、止回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 1—2小时监视一次 |
6 | 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 1—2小时监视一次 |
7 | 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 1—2小时监视一次 |
8 | 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 1—2小时监视一次 |
9 | 检查各转动机械润滑系统是否应补给润滑油 | 每班一次 |
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
编制 | 审核 | 批准 |
日期 | 日期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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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某学校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不属锅炉房上班人员严禁入内。
2、锅炉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锅炉房主管人员必须熟悉锅炉安全知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4、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拆装。
5、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主管领导,再进行处理.
6.锅炉运行期间,司炉工必须全程在岗,严禁脱岗。锅炉停运期间,锅炉房封闭,严禁他人入内。
第10篇 食堂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订以下制度。
1、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及时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
2、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3、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
4、健全司炉工人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司炉工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5、完善锅炉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要定期检查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及辅机的损坏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每年寒、暑假期间,对食堂锅炉要进行认真的检验、维修和保养。
6、搞好清洁卫生工作,锅炉管理人员应对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每周搞一次清扫工作,平时每天都要保护整洁卫生。
第11篇 高中锅炉房安全操作制度
浦江高中锅炉房安全操作制度
一、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保证生产,当班司炉工必须严守岗位,聚精会神操作,操作期间要认真观察锅炉的各部件,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有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向校领导汇报,不得拖延或扯皮。
二、当班司炉工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如发现擅自离开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当月奖金的30%。
三、当班司炉工不准睡觉、玩耍,严禁参加一切娱乐活动。
四、锅炉最高气压不得超过0.5kg/cm2,最低气压不得低于0.4 kg/cm2,违者扣除当月奖金20%。
五、经常注意锅炉水位,不得高于水位线或低于水位线,保持水位正常。
六、加煤时应注意检查,防止铁器进入炉膛,以免发生故障。
七、进锅炉水必须进行处理,不合格水不得进锅炉,做好必要的运行记录。
八、各人分工负责的机械设备应保养好,定时加油,经常检查,保持设备完好及清洁,保证锅炉在运行中不出故障。
九、锅炉部件机械设备,自己无法修理,应提前报告校领导,以免影响学生伙食正常供应。
十、锅炉及碱水等设备必须定时进行维修检查,加碱处理,做好必要维修检查记录。
第12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锅炉管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锅炉房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责任范围。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班长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负责领导和调度本班各岗位的工作,对所属锅炉设备负有安全经济运行的责任。
3、班长有权安排本班人员工作。当班长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一名司炉临时负责。
4、负责领导锅炉设备的开停操作,并炉操作,了解本班锅炉用水的处理和用气负荷情况,每班至少两次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必要时向上一级汇报,并添入运行记录。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者,应当加以教育和劝阻;当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当班工作。
6、如遇一般故障,班长负责指挥排除;需停炉时,应先上一级请示后方可进行;当发生严重故障,危及锅炉或人身安全时,应紧急停炉,以防事故扩大。
7、负责本班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提高本班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操作水平。
(三)司炉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接受班长的领导,全面负责本班锅炉开停炉操作和运行中监视和调整,除渣,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加强对锅炉水位、汽压的监视与调整,按时排污,根据锅炉仪表指示数值、煤种和燃烧工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燃烧调整,满足生产用汽,降低煤耗。
4、应对设备加强保养,每班对设备巡视检查不少于两次,当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副司炉交待清楚。
5、有权禁止当班人员违章操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受班长指定后,可临时行使班长职责.
6、在班长领导下,正确处理事故和故障,如需要紧急停炉时,应及时报告给班长或上一级。
(四)副司炉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操作技术、设备概况和具有排除一般事故的能力。
2、接受班长和司炉的领导,精心监视与调整锅炉水位、汽压及燃烧工况。
3、认真观察分析仪表运行情况,及时准确填写运行记录本并保持整洁。
4、按时摇动或开启落灰挡板,防止风室被积灰堵塞。
5、协助司炉及时、正确地排除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故障,保持设备和环境卫生。
6、当司炉不在时,可临时行使司炉职责。
(五)上煤出渣工的岗位责任制
1、在班长领导下负责供应锅炉燃煤,做好煤种、干湿和粒度的搭配预处理工作,严禁铁块、异物进入煤仓。
2、负责锅炉运行中风机、水泵、冷却装置、除渣设备及除尘器的管理工作,按时清除灰渣。
3、负责设备保养、加油;如设备发生异常现象,应及时向班长报告,并协助班长或司炉排除设备的缺陷或故障。
4、负责锅炉、辅助设备和环境的卫生。
5、未经请示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六)锅炉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及辅助设备的修理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是维修工的首要任务。
2、维修工应对设备全面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管道、阀门等泄漏率低于2%。
3、对运行班反映的设备故障,要及时查明修复。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热力设备安全检修规定。
4、锅炉发生故障时,应协助司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5、按时提出备品备件及各种消耗材料计划,维修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对设备维修、加油。
(七)仪表工、电工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设备动力照明线和记录监视仪表及其它有关仪表、电器的维修、保养、更新、校核及试验等工作,并保证其安全、灵敏、可靠。
2、液位、蒸汽流量计、汽压等自动记录表及高低水位警报器,每天要进行检查、试验、记录。
3、应按时保养维修给水自动调节阀、鼓风机、引风机执行器等,保证其灵敏、可靠。
4、定期检查有关仪表、电动机、动力照明线等,对失灵、指示误差超标的仪表,要及时更换;对电动机过热、异声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对临时线、漏电线、老电线,要及时拆除更换,对室外仪表要根据季节变化,做好维修防冻工作。
5、对停运锅炉,要及时切断停运设备的电源,特别是正在检修的设备,应挂上禁止合闸警告牌。
(八)水处理工岗位责任制
1、水处理工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操作和化验的能力,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和技术规范。当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领导。
3、负责水处理系统的运行调整,以保证锅炉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供水,坚持降低单耗,提高出水率,有权禁用不合格软水。
4、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排污,并准确记录,认真做好交班工作。
5、参与锅炉保养与防腐工作,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仪器核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
二、锅炉及辅机的操作制度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
4、设备的维护保养。
(1)锅炉设备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2)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影响运行及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支水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支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③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④传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⑥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⑦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①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月)至少一次。
②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③水位计、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高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应按要求冲洗和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锅炉的大修工作一般安排在供暖前或供暖后停运期间进行,以不影响供暖为原则,时间限制小。大修的目的是对锅炉进行彻底全面的检查,该更换的主要设备要更换,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解决,千万不能勉强凑合。
(7)运行期间设备维护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在水质硬化度高的地区,要定期清除水垢、检查除尘和净化设备,检查各阀门、开关的灵活性和封闭性等等,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维修。运行期间维修时间受到严格限制,不能太长。所以管理设备维护部门应昼夜派人监视锅炉。
三、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的检修保养计划应由主管设备的领导、技术人员及司炉长参加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2、对采暖锅炉和停运的生产锅炉,应根据停运的时间,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3、制定好锅炉的小修、大修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设备的检修期限应根据设备需要检修量确定,不能单纯为了抢生产进度而随意缩短检修期限,影响检修质量,甚至挤掉检修时间。
4、认真编制和制度停炉检修计划,并报送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5、运行时的锅炉设备在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严禁违章运行。
四、巡回检查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壮况和运行要求。
3、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5、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6、司炉长应加强对巡视工作监督检查。
五、水质管理制度
锅炉水质化验监督,首先要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正确取样,水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在水质测定过程中,要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用以指导锅炉,水处理设备的安全经济计划。
1、对水质的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对锅炉用水要通过化学分析进行监督。对水质变化不大的泵水,可根据条件,每月或每季分析一次。
(1)对于补水给水,必须每1—2小时分析一次。若采用离子交换法进行软化处理,可以测定软水的残留硬度、碱度、氯根。根据交换器出水硬度出水变化确定再生时间。
(2)对于给水,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硬度、碱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的测定。
(3)对于炉水,应每2—4小时进行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的测定。
2、做好停炉时的检查监督
锅炉在停止运行检修时,首先要由水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份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要采取保留水垢及腐蚀产物的样品。
3、搞好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
锅炉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是在保证水值标准的前提下,不断降低运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每次加药与再生都应有存用量记录,并按时做好统计记录,定期开展技术经济分析,以降低各项消耗指标。
六、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要按照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作好接班的准备工作。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各部位要保持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
3、在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做到“五交”和 “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齐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运行方面的指令。
7、由接班者负责。
七、清洁卫生制度
为了锅炉房的文明生产,改善锅炉房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必须建立锅炉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制度,锅炉房的全体人员,应遵照执行。
1、锅炉房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应有明确的划分,责任到人,以利监督检查。锅炉本体、辅助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及运行良好。
2、锅炉房地面、设备、仪表、煤场及灰渣场,每班必须随时清扫。做到无积水、无杂物。煤场堆放整齐,煤堆、灰渣堆苫盖到位。
3、门窗玻璃齐全、整洁、电器控制盘无灰尘,所有管道、阀门无积灰,无油污,无泄露。
4、每班交接相互检查,互相督促,保持锅炉房设备和环境卫生长期良好。
八、锅炉房安全制度
1、锅炉房应保持锅炉及一切设备完好、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凉衣物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2、凡未经登记、年检或有严重缺陷的锅炉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3、锅炉房内所有管道要按规定涂颜色标志,并表示出介质流动方向,管线名称,各阀门要表示开关方向,状况。
4、锅炉房应防寒冻防风雨,地面平整,并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卫生条件。
5、保证通道畅通。
6、应设置锅炉房平面布置图,汽水管线图,运行模拟板。
7、门口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科室人员安全监察部门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应经当班负责人许可方可入内。
8、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和参观须由有关人员陪同,并不得滥动闸门和运行装置,未经许可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9、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切听从锅炉房值班人员指挥。
第13篇 技术学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学院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继电器开关等。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在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14篇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规定
一、锅炉房是高温高压设备操作重地,未经管理部门批准,非工作人员和闲散人员不得进入。
二、凡来锅炉房参观和办事的外单位人员,一律经管理部门批准,由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接待处理。
三、来客一律进行登记。
四、本单位职工因公需进入锅炉房者,经管理部门批准后,由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接待处理。
五、锅炉房工作人员值班期间,一律不得在锅炉房会客或约友闲谈,严禁带领家属、亲友或小孩进入锅炉房;一律禁止班前、班中饮酒。
六、锅炉房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及火种进入,锅炉房、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品。
七、锅炉房消防器材放置整齐,专人管理,保证性能良好,保证使用效果。
第15篇 zz酒店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锅炉房安全管理
1、锅炉房内禁止喝酒,睡觉,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必须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离职守。
3、禁止在锅炉房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锅炉房内存放和分装易燃,易爆物品及烘烤衣物。
4、要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等,保持灵敏有效。
5、对锅炉的炉体,各种管道,阀门烟道,水位表等,要定期检查,记录在发现有裂缝,空隙或漏热等不良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工程部进行检修,必要时,先切断电源,及燃料供给。
6、建立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逐级逐人逐项落实,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做好检查记录,防止因错误操作或失职而发生重大事故。
7、工作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安全可靠位置,不准随意挪动。
8、锅炉房内日用燃料供给设施是重点防火部位,应该严加重视。
9、一旦锅炉房发生火警,立即关闭燃料供给阀门及电源。
第16篇 高等技术学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学院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继电器开关等。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在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17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禁在锅炉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搭床睡觉。
(3)锅炉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运行规程。
(4)每班都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按操作规程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根据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调节,并做好详细记录。
(5)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禁止在锅炉房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
(6)对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校验。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发现设备及管线异常,立即上报并及时检修。
(7)工作人员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锅炉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第18篇 锅炉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锅炉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用汽部门的正常供给。
二、工作内容
1、手动安全阀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试验;
3、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5、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附件失灵,或其它有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通知部门;
6、水处理人员应持有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书,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7、水处理人员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
第19篇 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第20篇 医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2
医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二)
1、锅炉房是水电供应保障部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视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内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气开关。无证司炉工不准独立操作。
4、禁止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入炉的煤中是否有爆炸物及杂物等。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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