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是我们探索知识、推动科技进步的前沿阵地,而安全则是这一切活动的基础。安全制度如同一道无形的防护网,保障每一位科研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实验设备的完好无损,维护实验室的稳定运行。它提醒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忽视潜在的风险,科学实验的严谨性不仅体现在数据的精确,更在于预防措施的周全。
一套完善的实验室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实验室准入制度,规定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2) 应急预案,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对应措施;3) 化学品管理和使用规定,确保化学品的安全存储和使用;4) 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要求,如佩戴防护眼镜、实验服等;5) 实验操作规程,明确每项实验的步骤和安全要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 所有人员必须熟知并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违反;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3) 对于新进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考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实验;4) 实验结束后,清理现场,关闭电源和水源,确保无遗留危险;5) 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实验室安全制度是科研活动的生命线,我们每个人都应视其为铁律,以确保我们的工作环境既充满创新活力,又安全可靠。让我们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科研环境,让知识的火花在这里自由绽放。
第1篇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责任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实验活动应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等级相适应。
3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批准。
4菌(毒)株、样本等感染性物质、剧毒物质等实行专人负责,并建立保存清单和领用、销毁记录。当发生上述物质的遗失、被抢等意外情况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5定期对生物安全实验室高压蒸汽灭菌器进行校验,确保消毒效果、计量检定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6保证生物安全实验室自动烟雾和热量探测及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消防器材位于固定位置并能正常使用。
7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定期进行火灾紧急事件处置的培训和演练。
8实验室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
9定期对实验室电气安全、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10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常用工具。
第2篇 s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实验室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三、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四、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采购和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员均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含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实验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五、使用和采购实验用剧毒品须经批准,要严格领用手续,严格控制领用量和使用量,使用过程应予监督,使用剩余部分要及时归还仓库,并妥善处理好废物。
六、严格按有关规定合理存放和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和高压容器,严禁违章操作。
七、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要有专人负责,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
八、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九、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十、非工作需要或未经实验室主任获得许可的人员,不得擅自进人实验室。有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丢失器材设备的直接责任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3篇 实验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下简称安全环保)是我国的一贯政策,是保证实验室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实验室安排一名副主任主管安全和环保工作,并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主任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环保工作。
2、实验室安全人人有责。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环保工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3、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环境污染和防盗窃工作。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定期检查是否完好可用。在实验室及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安全用电,定期检查水电设施,发现故障立即维修。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及水电开关。
4、各试验台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操作。本科生毕业设计和研究生做试验必须经工作人员指导,并由指导教师具体负责,以保证实验的安全和可靠。
5、重视工作场所环境的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不准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和噪声。对三废及噪声污染必须积极治理、妥善处置,不得污染周围环境。
6、节假日、寒暑假实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制,负责实验室安全;重要的实验室、办公室实行封条制。
7、发生安全事故及案件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处理,要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第4篇 实验室的安全制度总则
一、防火防爆
1、所有电气设备在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为防止发生意外,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定期维修,并注意导线绝缘是否符合电压和工作情况的需要。需要用水、用电的实验室应采取防范措施,注意不使水流到导线上。
2、为防止线路超负荷而引起火灾,应保证导线的容量符合用电设备要求。如发生超载,应拆断线路上过多的用电设备,或者根据需要加装导线。
3、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要牢固可靠,以防产生过热而引起意外。
4、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者用绝缘体将导线与人体分离开后,才能实施抢救。
5、使用易燃易爆物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人员必须事先熟悉其特性和有关知识。如学生实验中需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实验人员应在学生实验前向学生详细讲授安全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加强指导,注意观察。
6、易燃易爆物质要分类贮存,定期检查,防止自燃或其它意外事故。
7、使用氢气、乙炔气等易燃气体进行实验的实验室必须符合有关要求,通风良好。内存氢气、乙炔气的设备和管道必须密闭,使用前必须进行试漏检查,以防氢气、乙炔气外逸或空气渗入而发生意外。
8、实验室使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最少的数量。钢瓶必须牢牢固定,以免碰撞摔倒,发生意外。绝不能在靠近暖气,直接日晒等温度可能很快升高的地方使用。压缩气体钢瓶使用时,必须装上合适的控制阀、压力调节器。这些部位绝不允许涂抹油脂和润滑剂。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搬运压缩气体钢瓶必须小心注意轻搬轻放,避免摔倒撞击。
二、防毒
1、实验室的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由学院保卫科集中保管。
2、领用剧毒物品准备实验时,领用人必须详细写明用途、领取数量,并经实验管理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实验完毕后,领用的剧毒物品如有剩余时,应及时退还学院保卫科集中管理。
3、在实验过程中,尽量采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剧毒物质。在必须使用有毒物品时应事先了解其性质,做到安全使用。
4、进行有毒气产生的实验时,应在通风柜内操作,并尽可能密闭化。学生实验产生有害气体时,实验室内要进行良好的局部排风和全面排风。
5、实验人员严禁非实验场所使用毒物,或在有可能被毒物污染的实验室内存放其它物品,禁止用手直接接触。
三、防菌
1、生物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灭菌,以保持工作环境的洁净,消灭细菌繁衍生长的条件。实验后的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实验操作时必须细心谨慎,减少细菌向容器外繁衍的可能。操作完毕,应立即用消毒液等清洗有关器皿。
四、防腐蚀
1、腐蚀性物品存放时,注意其容器的密封性。酸性和碱性物质严禁混放,应分类隔离贮存。
2、置有精密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内,严禁存放具有产生腐蚀性挥发气体的物品。
3、使用腐蚀性物品时,要细心谨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通风柜内进行。使用完毕,立即盖好容器。谨防试剂溅出灼伤皮肤,损坏仪器设备和衣物等。酸、碱废液必须经过处理后方可排放,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
4、搬运、使用腐蚀性物品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若不慎将酸或碱溅到衣服或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后就医,以免损伤视力。
五、消防办法
1、在实验室内及过道等处,经常备好适宜的消防器材。
2、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机灭火,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绝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来扑灭燃烧的电线与电器,以免因水或灭火机喷出的药液导电而造成灭火人员的触电事故。
3、化学试剂的着火,除一般非危险品可用通常的灭火方法外,属于危险品的火灾,应根据它们的理化特性,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否则起不到灭火的作用,反而会造成更大的火灾或人身事故。
4、如在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的衣装着火时,应立即用浸水的物品蒙在着火者身上,使之不能与空气或其它氧化剂接触而窒息灭火。切不可慌忙跑动,避免气流流动,使火情增大,造成更大伤害。
5、在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立即用湿抹布扑灭明火,并及时切断电源,关闭可燃性气体阀门。对范围较大的火情立即用消防砂或干粉灭火机扑救,并及时报警。
六、各实验楼主任要全面负责本实验楼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本实验楼的安全工作状况,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有权制止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一切行为,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七、实验人员在工作完毕离开实验室时,要确实做到断电、断水、关闭门窗。凡遇节假日,都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学院综合治理管理的要求,制定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上下班认真检查实验室的门、窗、水龙头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三、对来实验室联系工作的人员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记录、及时汇报。
四、将消防器材放在明显易取的位置。实验室内(除实验需要外)禁止使用电炉子等用电量大的仪器,以防火灾的发生。
五、各实验室要定期检查所管实验室的电源系统,对于安全隐患要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得当。
六、电算中心要定期检查地面的钢槽内是否有积水,并对低洼地面周围砌高,以防水渗进钢槽造成火灾。
实验室安全守则
一、实验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谈笑。
二、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在使用时要细心谨慎。
三、实验室内一切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拆开,不准携带室外。
四、实验室内任何用电设备和电源不准任意摸弄,以防触电危险。
五、任何线路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可接通电源。
六、操作电源开关时,不可两手同时操作,要避免面对开关。
七、如接通电源后,保险丝熔断,必须检查故障原因,在排除障碍后,方可重新接通电源。
八、任何仪表和电器,在未熟悉其使用方法前不得应用,使用任何电源前必须了解其电压值。
九、在进行电压、电流测量时,应注意电路中的电压表和安培表,如指针迅速指向刻度盘末端,应立即断开电路,检查原因,重新联接。
十、在实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断开电源,保持现场并报告指导教师检查处理。
电工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谈笑。
二、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在使用时要细心谨慎。
三、实验室内一切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拆开,不准携带室外。
四、实验室内任何用电设备和电源不准任意摸弄,以防触电危险。
五、任何线路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可接通电源。
六、操作电源开关时,不可两手同时操作,要避免面对开关。
七、如接通电源后,保险丝熔断,必须检查故障原因,在排除障碍后,方可重新接通电源。
八、任何仪表和电器,在未熟悉其使用方法前不得应用,使用任何电源前必须了解其电压值。
九、在进行电压、电流测量时,应注意电路中的电压表和安培表,如指针迅速指向刻度盘末端,应立即断开电路,检查原因,重新联接。
十、在实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断开电源,保持现场并报告指导教师检查处理。
电工实训实作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习学员的人身安全和教学生产设备的安全,以便实习顺利进行,达到实习目的,实习学员必须学习掌握有关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允参加实习(80分以上为合格)。
一、实习前,实习人员要穿好工作服,带好必需的防护用品。按实习工作的性质不同,服从具体专业实习老师的要求,达到安全标准。
二、实习中,要服从老师的指挥和指导,精力集中实习认真,禁止说架打闹,随意窜组走动,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实习操作前对所需要的工具和设备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工具、设备严禁使用,更不能违章使用。
三、使用电器设备或实验时,一定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未经老师允许或不懂其性能的设备,严禁实习人员随意操作。
四、使用或操作电器设备时,严禁湿手或湿物直接接触电器设备,以防触电。拆装或移动电器设备前,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五、做电器实验、电动机实验时,不得少于两人,实验动作要配合好,口令要清楚准确。发生情况及时切断电源。
第5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5、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6、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7、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
8、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
第6篇 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和学生应重视安全,不可粗心大意。要积极作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消防器材应随时处于可用状态以方便使用。
2.高压容器在搬运时禁止碰撞。充装易燃、易爆气体的气瓶分开存放,并远离明火10米以上。电线和电器设备应保持干燥,防漏电和短路。每次下班时要注意检查水、电、气和门窗。
3.学生必须听从有关人员指挥,不搞无人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毒气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柜中进行,对病菌的储存、运输、接种、使用等要按规定条件进行,废物处理要防止污染扩散。
4.实验管理人员和保管员应根据化学试剂特性,实施规范化储存,并经常检查储存情况。
5.根除隐患、防范于未然。室内应摆设整齐,保持走道宽敞,发生意外事故时不要慌乱,应及时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并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要保持现场。工作人员应经常向“中心”主任和分管“中心”副主任汇报事故隐患,以便及时处理。
6.工作人员和教师,应随时注意安全检查,实验结束后应断电、断水、锁门。
7.工作人员应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8.“中心”主任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状况检查。
9.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互相评议,以便于搞好“中心”安全工作。对于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应予以表扬和鼓励;对于违反安全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于批评、处分、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化学化工学院实验中心
2023年5月10日
第7篇 物理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物理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物理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二)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三)学生在进行电学方面实验时,能用安全电压(36v)代替的尽量用安全电压,不能替代时必须向学生说明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学生在进行带电实验时,尤其是使用220v电压进行实验时,一旦出现触电、断路、短路的情况,教师应采取正确的抢救方法和检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或连锁事故的发生。
(五)使用汞做各类实验时,应防止容器的破损和汞的飞溅。一旦出现汞散失,要及时进行处理。
(六)在进行力学等实验时,应告诫学生所使用的导轨、配重等物品的坠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在进行光学、热学实验时,若使用明火(蜡烛、酒精灯)时,实验完成后必须熄灭火源,教师负责最后的总检查。
(八)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九)演示实验所用实验器材及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不能由学生代领、代还,防止中途丢失而造成事故。
第8篇 小学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 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 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 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 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 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 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 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 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 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 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 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 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第9篇 实验室环境防护安全制度
一、 依照《江西省灌溉中心站实验室管理办法》《化学实验室安全、健康、环保、内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 要经常对通风换气和净化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三、 实验室废水应根据其排放量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而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实验室设有废液收集桶,对环境危害大,难于处理的废液进行收集,并定期处理,所有废弃物的处理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四、 实验室安全工作须由专人负责。时刻提高警惕,发现不安全迹象,应及时报告,处理。
五、 实验室要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工作人员要熟悉其使用知识,保证能用会用。
六、 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单独,隔离存放;剧毒物品、标准物质要固定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七、 实验室人员应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知识,并接受各种危险品使用,保管常识以及有关中毒,受伤急救措施的培训。
八、 使用有危险因素的仪器设备时,操作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九、 在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场所要加贴明显标识和提示语。
十、 不准私自安装临时线路,不准超负荷用电,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爆工作,下班前检查水、电、气、门、窗、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十一、 实验室及其设施设备每天打扫一次,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第10篇 涡轮机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主任对本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条. 实验室设立一位兼职安全员协助主任做好本实验室环保工作,并建立安全责任的网络管理,明确分工管理范围与职责,如:高压电,油料、煤气、压力容器等。
第三条. 仪器室和存放易燃物品场所,严禁烟火,上述场所因特殊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向校消防科安全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动工,同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以防万一。
第四条. 新进实验室人员(包括外来实习,协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注意安全操作规程,学生进行实验应有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条. 电气设备或线路设施不准乱拉电线,各种移动电源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经许可使用的空调器、电加热器必须办理安全使用手续,不得自行安装。实验室要加强用电及其计量管理。
第六条. 实验室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拿取的位置。周围不准堆放物件,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消防器材应按学校规定定期检查与更换。
第七条. 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噪声,对“三废”和噪声必须积极认真治理和妥善处理、不准污染校内外环境。
第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若发生重大事故,应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同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书面上报,上报时不准隐瞒事故真相,认真处理。
第11篇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1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2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5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6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7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8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9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0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制度
第12篇 物理实验室安全使用制度-范本
1、要做到安全用电,实验室的电路安装要规范化,电线不能裸露。
2、对电器要经常检查,使用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
3、学生做实验时,实验设备和电路按要求连接好后,经老师检查无误,统一供电后方可进行实验,用电结束后,教师统一切断电源。
4、若发生触电现象,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如果触电者在高处,则应先采取保护措施,再切断电源,以防触电者摔伤。然后将触电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休息。若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治疗。
5、教育学生要遵守纪律,严格按规程操作,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向老师报告。
6、实验室安全设施要齐全,按要求配备防火、防盗设施,灭火器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7、实验员在每天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门窗和水电,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13篇 学校实验室实验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2、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则。严加保管,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性质相抵触,不准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露天不准存放。
6、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重压和倾倒,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存放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7、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贵重器材及危险品的存放点必须有防盗报警器。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第14篇 机械加工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机械加工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机械加工实验室是进行学生实习实训、技能考核、生产及研究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及卫生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实验实训环境。
二、凡进入本实验室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或军训服);必须戴安全帽(女生务必将长发挽入帽内);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时,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三、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熟悉车床性能,熟练掌握各操作手柄的作用,否则不得动用车床。务必遵守纪律,听从指导,服从安排,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实验中要服st1:personname productid=从 w:st=on>从老师指导,按正确的操作方法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四、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在实验(加工)过程中,不得随意串岗,严防多人同时操作车床;并且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出现特殊情况或异常响声及时报告指导老师。
五、每次实验结束后,学生将加工工件交指导老师测量并打分,做为本次实习的成绩;将本次实习实训使用的工具、量具、刀具以及未用毛坯料放至指定位置;须留相应学生对车床及实验室进行清扫。
六、车床清扫及保养。
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由管理人员认真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
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经常维修、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实验过程中万一出事,不要惊慌,如涉及人身安全,应尽力保护学生,尽量让学生疏散出去,同时实事求是、科学地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学生感到恐惧,害怕实验。
2、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触电者脱离电源之后,将触电者迅速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急救,进行人工呼吸,有危险者,应立即送往医院。
一、 供电线路,特别是实验室供电线路及各种用电器的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电规范,线路与用电设备必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
三、 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规程。
四、 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品,禁止吸烟。
五、 化学实验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六、 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用水、电等设备、设施以确保安全。
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每日下班前检查水闸、电源、门窗、烘箱等设备,保证实验室安全。
第15篇 s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第16篇 实验室安全操作及卫生制度
一、室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安静。禁止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二、内禁止吸烟、进食。
三、人员进入实验室,按规定更换工作服、鞋。
四、室建立卫生包干制度,有专人负责清洁工作。
五、处理易挥发、易燃烧试剂时,严禁用火焰和电炉加热,应置入水浴或在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地进行,腐蚀、易燃品禁止在烘箱内烘烤。
六、当加热蒸馏及用明火操作过程中,应有专人看管,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七、使用和反应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刺激性气体或液体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不可用手直接接触试剂,特别是剧毒腐蚀试剂,使用时必须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九、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常用工具要妥善保管,说明书和原始记录等要有专柜保存。
十、实验室仪器设备,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外携。
十一、一切电器设备均应接地,电热设备所用的电源导线应经常检查是否完整无损,关电闸时绝不可用湿手或漫不经心地进行。
十二、实验室应放置灭火器材,着火时应先关闭电闸,用消防砂或灭火器扑灭,精密仪器用四氯化碳灭火。
十三、实验室应备有一般急救用药,发生伤害事故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上报。
十四、实验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水源。
十五、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保证实验室的安全。
十六、定期检查安全卫生情况。
十七、非实验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第17篇 实验室安全、防盗防火制度
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电
1.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变电所维修室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使用烘箱、电路等高热电器要有专人看守。温箱需经长时间试用检查,确定确实恒温后方可过夜使用。
4.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5.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或找变电所更换。
6.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水防盗
1.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门。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房门安装双锁。
5.下班离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
四、防污染
1.有害有毒气体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时应到有毒气柜的地方处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装物和废弃物,应交设备科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和当废品出售。
第18篇 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实验室用电安全
违章用电常常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火灾,损坏仪器设备等严重事故。化学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较多,特别要注意安全用电。为了保障人身安全,一定要遵守以下安全规则。
(1)防止触电
1)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
2)电源裸露部分应有绝缘装置(例如:电线接头处应裹上绝缘胶布)。
3)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都应保护接地。
4)实验时,应先搭好装置后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时,先切断电源再拆装置。
5)修理或安装电器时,应先切断电源。
6)不能用试电笔去试高压电。使用高压电源应有专门的防护措施。
7)如有人触电,应迅速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
(2)防止引起火灾
1)使用的保险丝要与实验室允许的用电量相符。
2)电线的安全通电量应大于用电功率。
3)室内若有氢气、煤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应避免产生电火花。继电器工作和开关电闸时,易产生电火花,要特别小心。电器接触点(如电插头)接触不良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如遇电线起火,立即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导电液体灭火。
(3)防止短路
1)线路中各接点应牢固,电路元件两端接头不要互相接触,以防短路。
2)电线、电器不要被水淋湿或浸在导电液体中,例如实验室加热用的灯泡接口不要浸在水中。
二 实验室用水、排水安全
(1)节约用水
每次用完水,及时关上水阀。
(2)废水的排放
实验室器皿的洗涤和实验残液的排放与一般性洗涤用水的排放应分开;一般性洗涤用水可直接排放,而实验室器皿的洗涤和实验残液的排放需通过管道送到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之后再排放。
三 实验室各种仪器的使用及操作安全
(1)实验人员要熟悉了解仪器性能
(2)自觉维护实验室设备
1)必须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规程使用仪器,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拨动仪器的旋钮。
2)精密仪器的拆卸、改装应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任意拆卸。
3)精密仪器的配件应妥加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3)对设备出现的小故障能自行解决,定期校正,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四实验室各种药品、试剂的性质及使用安全
(1)防毒
1)实验前,应了解所用药品的毒性及防护措施。
2)操作有毒气体(如h2s、cl2、br2、no2、浓hcl,浓hno3等)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苯、四氯化碳、甲醛、乙醚、硝基苯等的蒸气会引起中毒。它们虽有特殊气味,
但久嗅会使人嗅觉减弱,所以应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4)有些药品(如苯、有机溶剂、汞等)能透过皮肤进入人体,应避免与皮肤接触。
5) 氰化物、高汞盐(hgcl2、hg(no3)2等)、可溶性钡盐(bacl2)、重金属盐(如cr、pb 盐)、三氧化二砷(as2o3)等剧毒药品,应妥善保管,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6)有些原料药品为粉体,在称量过程中,若无防护,易被吸进肺部,引起肺部疾病,应带防护罩称量。
7)禁止在实验室内喝水、吃东西。饮食用具不要带进实验室,以防毒物污染,离开实验室及饭前要冼净双手。
(2)防爆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当两者比例达到爆炸极限时,受到热源(如电火花)的诱发,就会引起爆炸。
1)使用可燃性气体时,要防止气体逸出,室内通风要良好。
2)操作大量可燃性气体时,严禁同时使用明火,还要防止发生电火花及其它撞击火花
3)有些药品如过氧化物等受震和受热都易引起爆炸,使用要特别小心。
4)严禁将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放在一起。
5)久藏的乙醚使用前应除去其中可能产生的过氧化物。
6)进行容易引起爆炸的实验,应有防爆措施。
(3)防火
1)许多有机溶剂如乙醚、丙酮、乙醇、苯等非常容易燃烧,大量使用时室内不能有明火、电火花或静电放电。实验室内不可存放过多这类药品,用后还要及时回收处理,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聚集引起火灾。
2)有些物质如磷、金属钠、钾、电石及金属氢化物等,在空气中易氧化自燃。还有一些金属如铁、锌、铝等粉末,比表面大也易在空气中氧化自燃。这些物质要隔绝空气保存,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实验室如果着火不要惊慌,应根据情况进行灭火,常用的灭火剂有:水、沙、二氧化碳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等。可根据起火的原因选择使用,以下几种情况不能用水灭火:
(a)金属钠、钾、镁、铝粉、电石、过氧化钠着火,应用干沙灭火。
(b)比水轻的易燃液体,如汽油、笨、丙酮等着火,可用泡沫灭火器。
(c)有灼烧的金属或熔融物的地方着火时,应用干沙或干粉灭火器。
(d)电器设备或带电系统着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
(4)防灼伤
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冰醋酸等都会腐蚀皮肤,特别要防 止溅入眼内。液氧、液氮等低温也会严重灼伤皮肤,使用时要小心。万一灼伤应及时治疗。
第19篇 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学校领导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学校每学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两次检查。
二、实验室电教实验员兼职安检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活动。各级领导必须支持安检员工作。
三、实验室以及仪器保管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有压力容器、电路、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及放射性物质等物体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教学实验领用时必须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签署意见,报教导处备案,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实验结束后,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电教实验员(安检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十、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处没收器具。
十一、对违反操作要求,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二、新建和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资、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
十三、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的群体或个人,学校有关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五、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清洁卫生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学校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敦促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第20篇 生物安全实验室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实验废弃物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检验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内感染或潜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3.定义
3.1医疗废物
指医院实验室在进行相关的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包含实验废弃物。
3.2实验废弃物
指医院生物实验室在实验活动或实验活动有关的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实验废弃物属于医疗废弃物。
4职责
4.1总务科负责中心实验废弃物的管理。
4.2实验室生物安全员负责组织检查本科室实验废弃物消毒、处理工作。
4.3实验工勤人员负责实验内实验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工作。
4.4医院废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内实验废弃物的收集、运送、消毒、贮存,并负责贮存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的维护、消毒及处理。
4.5实验室生物安管理小组负责实验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
5.1实验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标》、《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5.2医院废物回收中心负责中心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任范围内的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实验废弃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5.3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实验废弃物,并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类别分别放置于防渗专用包装容器(袋)或者防锐器穿透密闭容器(可以是广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纸盒等)内。
5.4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实验废弃物放入包装容器后不得取出。
5.5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达到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5.6操作、搬动或送过程中发现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采取重新封装等措施并作相应消毒处理。包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7实验废弃物的容器外表面应有生物危险警示标志和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实验废弃物产生机构名称、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物别说明等。
5.8 洁净的破损手套、口罩、帽子、隔离衣、废物包装容器等,不得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应与实验废弃物一同处置。
5.9严禁将实验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5.10实验废弃物中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剂处理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11应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中心实验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中心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清洁,指定专人负责。
5.12严禁在贮存设施以外堆放实验废弃物;不得露天存放实验废弃物。
5.13设专人管理实验废弃物暂存设施和设备,配备适宜的防护用品和器材,并定期的消毒。对接收的实验废弃物进行核查、登记并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5.14实验废弃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宜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宜超过7天。
5.15从事实验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管理等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知识、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5.16从事实验废弃物运送、贮存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防护;并进行必要的体检和免疫接种。
5.17在进行实验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时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不得随意丢弃,应作为实验废弃物处置。
5.18发生污染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消除污染和影响的措施。
5.19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实验废弃物在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之前,必须在实验室内进行压力蒸气灭菌,并放置化学指示条监测灭菌效果。
6.处理要求
6.1处理原则
6. 1.1科室应指定人员定时负责危险性废弃物收集、运送工作。有特殊需求应及时报办公室,安排适宜的收集频率和实践,提供必要设备、特定容器和标识方式等。
6.1.2实验室内和实验台上必须设置收集实验废弃物的容器,建议使用塑料容器。
6.1.3清除污染的首选方法为压力蒸汽灭菌。需要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实验废弃物,应放置在无渗漏、耐压力蒸汽并能够被蒸汽穿透的包装容器中。灭菌处理后,用专门运输工具运送至暂存地点。
6.1.4使用消毒液消毒实验废弃物时,应使其与废弃物充分接触,不能有汽泡,不能有气泡阻隔,并保证足够的作用时间。
6.1.5使用周转箱运送实验废弃物时,周转箱应加盖、密闭。运送实验废弃物的周转箱应能够防渗漏、遗撤,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
6.1.6记录实验废弃物处理情况并存档备查,处理记录必须保存3年。
6.2处置程序
6.2.1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及处理办法
① 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包括培养基、标本和菌(毒)种保存液、血液、血清、临床标本,用过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用过的试管、吸管、移液器吸头,用过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及实验器械等携带或可能携带病微生物的实验废弃物。
② 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应进行蒸汽灭菌或放入浸入有效氯含量不低于2000mg/l消毒剂中浸泡4小时;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的,应在包装外粘贴指示标记(以便分辨是否经过高压),标明压力蒸汽处理要求及实验废弃物处理责任人姓名(实验室内高压消毒者可以省去此步骤)。灭菌或消毒处理后再使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文标签,运送至暂存地点贮存。
6.2.2 损伤性废弃物及处理办法
① 损伤性废弃物包括采血针、采血器、试验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实验利(锐)器。
② 所有损伤废弃物(不论利器是用做感染性实验还是非感染性实验)都必须放入符合要求的利器专用盒里(可以使广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纸盒等),容器装满3/4后封盖,(先进行压蒸汽灭菌处理),再使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方标签,运送到暂存地点贮存。
6.2.3 药物性废弃物及处理方法
① 药物性废弃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诊断试剂、血液制品等。
② 少量的药物性废弃物可以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大量药物性废弃物,使用防渗漏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文标签,运送至暂存地点贮存。
6.2.4化学性废弃物及处理方法
① 化学废弃物是指需废弃的具腐蚀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学性试剂或化学消毒剂等化学物品。
② 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废液应分开收集,在质量监督员监督下及时进行中和处理后排放下水道;对低浓度的酸、碱废液,可以用大量清水“无限稀释”后排放放下水道。具有放射性物质的诊断试剂,原则上确保消除生物危险后,再按按试剂说明妥善处理。对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学物品,尽可能正确详细标示内容物和组成成分,运送至指定的暂存在点贮存。
6.2.5实验废弃物的处置
医院废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员及时将集中的实验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并做好废物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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