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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安全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锅炉房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锅炉房作为企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其安全运营直接影响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行。安全制度如同守护神,它设定明确的行为准则,预防潜在风险,确保操作的规范化,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强化了责任意识,提高了应急反应能力,是保障锅炉房平稳运行的基石。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操作规程:详细规定每项操作步骤,包括启动、运行、停机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

2. 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

3. 定期检查:设定定期设备检查和维护计划,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4.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简洁明了,便于理解和执行,避免冗长复杂的条款导致理解困难。

2. 制度需与时俱进,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设备和技术变化。

3. 制度执行需严格,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以示警示。

4. 安全制度应与实际情况紧密结合,避免纸上谈兵,确保制度的实用性。

锅炉房安全制度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关键,它的制定、执行和完善都需要我们持续的关注和努力。只有将安全制度融入日常工作中,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锅炉房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锅炉房安全制度

目 的: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锅炉房

责 任:生产部锅炉房班长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生产部经理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 容:

1、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3、点火前要对炉排、炉膛、引(鼓)风机进行全面检查与确认;点火时,必须是炉膛内保持2-3毫米水柱的负压,避免向外冒烟或倒火;

4、以原煤为燃料的锅炉,在燃煤的使用过程中密切注意发现并清除遗留未爆雷管,防上损坏锅炉设备;

5、做好水质处理工作,要定期排污,防止因水垢过厚过多引起的爆管事故;

6、锅炉运行中,保持所有附件灵敏可靠,气压水位稳定后,燃料燃烧正常,杜绝由锅炉缺水所引起的事故;

7、锅炉停用一年、或连续使用六年后或受压部件更换维修后,必须进行试压检查;

8、压力表、安全阀每年要必须到指定部门校验一次,以备查验;

9、司炉工必须具备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证书,非锅炉操作人员严禁接触和控制操作按钮;

10、锅炉班负责人对全班人员的安全操作与设备安全负责;

11、认真做好交接班安全运行记录。

第2篇 锅炉房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监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7、锅炉一但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3篇 医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2

医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二)

1、锅炉房是水电供应保障部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视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内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气开关。无证司炉工不准独立操作。

4、禁止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入炉的煤中是否有爆炸物及杂物等。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

第4篇 学校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2

学校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二)

锅炉房十分重要,其是否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与生活能否正常进行,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所以必须建立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重地,非锅炉房内的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司炉人员应凭证上岗,在工作时间内不会客、不脱岗、不酗酒、不做与锅炉运行无关的工作。

3、严禁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锅炉房。

4、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

5、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教育,提高防范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5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规章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7、停炉时注意事项

(1)临时停炉又称压火停炉,是指锅炉负荷暂时停止时。首先停风机,然后可采取满炉压火或半炉压火两种方法。压火时,要向锅炉进水和排污,压火期间经常检查锅炉内起汽压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风道挡板,灰门是否关闭严密,防止被压火的煤熄灭或复燃。需炉排的燃烧层扒开,逐渐添上新媒,恢复正常燃烧。

(2)正常停炉是指有计划地检修停炉。正常停炉时,应逐渐降低负荷,减少供煤量和风量;当符合停止后,随即停止供煤和进风引风;关闭主气阀,对蒸汽管道疏水;在完全停炉之前,水位应保持稍高于正常水位线,停炉6小时后,开启风道挡板,进行通风和换水,冷却炉膛和锅筒。

(3)紧急停炉是当锅炉发生事故时,为了阻止事故的扩大而采取的应急措施。锅炉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的下部可见边缘;

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锅炉元件发生鼓包、裂缝、泄露,变形等损坏危及设备及运行人员安全;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4)紧急停炉的步骤应为:立即停止给煤或送风,减少引风;迅速扒出炉膛内的燃煤,或用沙土,湿炉灰覆盖在燃煤上使火熄灭;关闭烟道挡板,促使空气对流加快炉膛冷却。因却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提升安全阀排气。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进水和排污交替的降压措施。因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关小烟道挡板,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开启主气管和分气缸上的疏水阀。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

(1)所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市劳动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才能上岗。

(2)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公司用气要求。

(3)当班司炉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在班前和班中不得饮酒。

(4)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抄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车间领导和锅炉维修工反映,将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记入运行记录。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做好燃料,蒸汽,水,电的消耗量记录工作,保持脱硫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通畅。

(9)经常总结工作,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三、交接班制度

(1)当锅炉运行正常,炉渣除尽,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员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双方应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如锅炉,辅机,脱硫除尘装置,电器仪表,公用工具等。在接班检查中,接班人员必须冲洗一次水位计,要特别注意锅炉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变形,鼓包等,并核实交班记录。

(3)接班人检查,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4)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房交给接班前喝酒或无证人员。

四、 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至少对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锅炉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附件→锅炉本体→脱硫除尘装置→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3)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汽压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电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泡,泄漏,变形现象。

③、炉墙无倾斜,倒塌,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④、锅炉燃烧工况良好,供汽正常,炉内无异常响声(主要是漏水漏汽声)。

⑤、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无外泄漏及内泄漏,阀门开关灵活。

⑥、给风机,引风机无异常响声,轴承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⑦、脱硫除尘装置运行正常,清水池和水膜除尘器回水的ph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⑧、锅炉房照明良好,时时备有手提照明灯,并保持道路畅通。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行操作工,维修工双包机制定人定员,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向车间报告。

2、不得对带压的锅炉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一般设备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停炉大修并进行年审。年审时对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校验,对注水器进行除垢清洗。

3、锅炉本体小修时,应清除炉内积灰和水渣。大修时应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清洗轴承并换油。

4、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管道一次,

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

5、锅炉房应备有可随时更换的安全附件,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等,以供急用。

6、在压力表及水位计上应标有醒目的警戒线。

六、水质管理制度

1、炉外沉淀净化:进水前要保证足够的沉淀时间,净化锅炉用水,当水池底部杂质多,影响用水质量时,要清理干净,确保水质良好。

2、炉内水处理:加入工业磷酸三钠,提高锅炉水的总碱度消除锅炉水中的残余硬度。

①、先排污后加药。

②、当锅炉水总碱度过低时,即进行锅内加药。

③、磷酸三钠在加药前,必须充分进行溶解,然后再加入锅炉内。

④、每次加药不超过250克(半市斤),分几次加,直至锅炉水的总碱度达到8~26mmol/l为止(10~20mmol/l为最佳)。

3、排污:通过排污降低锅水中的含盐量和锅筒内的各种杂质,同时也降低过水的总碱度。

①、定时排污,每班必须开启排污阀一次。

②、排污量根据锅水碱度分析结果而定,原则是碱度高时多排污少加药或不加药,碱度低时少排污,需加药。保持锅水的总碱度在合格的范围内(即8~26mmol/l)。

③、采用烧水排污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边烧边排污,最大限度的排除锅内的杂质和水垢。

4、碱度的检测:通过检测锅炉水的碱度含量,指导司炉工的用药量度,以达到最佳除垢,护炉的效果。

①、原理:水的碱度是指水中能接受氢离子物质的量,例如:氢氧根,碳酸根,重碳酸根等都是水中的碱性物质,它们能与酸进行反应,因此,选用适宜的指示剂,以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②、测定方法:量取100ml透明水样,置于锥形瓶中。加入2~3滴甲基橙指示剂,用0.1硫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③、总碱量计算方法(jd)

jd=(c×v)/100×1000mmol/l式中:

c-硫酸标准液当量浓度

v-硫酸标准液消耗量ml

100ml-水样体积

jd-总碱度

gb-1576-1996(国际)锅水总碱度:8~26mmol/l。

④、分析人员每次取样分析后要做好记录,并将分析结果通知司炉人员,由司炉人员按要求进行调整加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公司要害部位。非锅炉房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经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准进入锅炉房,并办理登记手续。

2、炉房内设备,附件,阀门等,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准动用。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或不违章操作。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第6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第7篇 常压热水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常压热水锅炉的使用单位要遵守《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建立健全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定锅炉房专(兼)职负责人进行管理。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8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锅炉管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锅炉房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责任范围。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班长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负责领导和调度本班各岗位的工作,对所属锅炉设备负有安全经济运行的责任。

3、班长有权安排本班人员工作。当班长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一名司炉临时负责。

4、负责领导锅炉设备的开停操作,并炉操作,了解本班锅炉用水的处理和用气负荷情况,每班至少两次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必要时向上一级汇报,并添入运行记录。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者,应当加以教育和劝阻;当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当班工作。

6、如遇一般故障,班长负责指挥排除;需停炉时,应先上一级请示后方可进行;当发生严重故障,危及锅炉或人身安全时,应紧急停炉,以防事故扩大。

7、负责本班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提高本班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操作水平。

(三)司炉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接受班长的领导,全面负责本班锅炉开停炉操作和运行中监视和调整,除渣,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加强对锅炉水位、汽压的监视与调整,按时排污,根据锅炉仪表指示数值、煤种和燃烧工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燃烧调整,满足生产用汽,降低煤耗。

4、应对设备加强保养,每班对设备巡视检查不少于两次,当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副司炉交待清楚。

5、有权禁止当班人员违章操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受班长指定后,可临时行使班长职责.

6、在班长领导下,正确处理事故和故障,如需要紧急停炉时,应及时报告给班长或上一级。

(四)副司炉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操作技术、设备概况和具有排除一般事故的能力。

2、接受班长和司炉的领导,精心监视与调整锅炉水位、汽压及燃烧工况。

3、认真观察分析仪表运行情况,及时准确填写运行记录本并保持整洁。

4、按时摇动或开启落灰挡板,防止风室被积灰堵塞。

5、协助司炉及时、正确地排除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故障,保持设备和环境卫生。

6、当司炉不在时,可临时行使司炉职责。

(五)上煤出渣工的岗位责任制

1、在班长领导下负责供应锅炉燃煤,做好煤种、干湿和粒度的搭配预处理工作,严禁铁块、异物进入煤仓。

2、负责锅炉运行中风机、水泵、冷却装置、除渣设备及除尘器的管理工作,按时清除灰渣。

3、负责设备保养、加油;如设备发生异常现象,应及时向班长报告,并协助班长或司炉排除设备的缺陷或故障。

4、负责锅炉、辅助设备和环境的卫生。

5、未经请示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六)锅炉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及辅助设备的修理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是维修工的首要任务。

2、维修工应对设备全面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管道、阀门等泄漏率低于2%。

3、对运行班反映的设备故障,要及时查明修复。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热力设备安全检修规定。

4、锅炉发生故障时,应协助司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5、按时提出备品备件及各种消耗材料计划,维修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对设备维修、加油。

(七)仪表工、电工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设备动力照明线和记录监视仪表及其它有关仪表、电器的维修、保养、更新、校核及试验等工作,并保证其安全、灵敏、可靠。

2、液位、蒸汽流量计、汽压等自动记录表及高低水位警报器,每天要进行检查、试验、记录。

3、应按时保养维修给水自动调节阀、鼓风机、引风机执行器等,保证其灵敏、可靠。

4、定期检查有关仪表、电动机、动力照明线等,对失灵、指示误差超标的仪表,要及时更换;对电动机过热、异声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对临时线、漏电线、老电线,要及时拆除更换,对室外仪表要根据季节变化,做好维修防冻工作。

5、对停运锅炉,要及时切断停运设备的电源,特别是正在检修的设备,应挂上禁止合闸警告牌。

(八)水处理工岗位责任制

1、水处理工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操作和化验的能力,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和技术规范。当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领导。

3、负责水处理系统的运行调整,以保证锅炉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供水,坚持降低单耗,提高出水率,有权禁用不合格软水。

4、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排污,并准确记录,认真做好交班工作。

5、参与锅炉保养与防腐工作,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仪器核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

二、锅炉及辅机的操作制度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

4、设备的维护保养。

(1)锅炉设备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2)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影响运行及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支水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支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③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④传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⑥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⑦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①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月)至少一次。

②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③水位计、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高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应按要求冲洗和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锅炉的大修工作一般安排在供暖前或供暖后停运期间进行,以不影响供暖为原则,时间限制小。大修的目的是对锅炉进行彻底全面的检查,该更换的主要设备要更换,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解决,千万不能勉强凑合。

(7)运行期间设备维护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在水质硬化度高的地区,要定期清除水垢、检查除尘和净化设备,检查各阀门、开关的灵活性和封闭性等等,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维修。运行期间维修时间受到严格限制,不能太长。所以管理设备维护部门应昼夜派人监视锅炉。

三、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的检修保养计划应由主管设备的领导、技术人员及司炉长参加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2、对采暖锅炉和停运的生产锅炉,应根据停运的时间,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3、制定好锅炉的小修、大修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设备的检修期限应根据设备需要检修量确定,不能单纯为了抢生产进度而随意缩短检修期限,影响检修质量,甚至挤掉检修时间。

4、认真编制和制度停炉检修计划,并报送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5、运行时的锅炉设备在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严禁违章运行。

四、巡回检查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壮况和运行要求。

3、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5、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6、司炉长应加强对巡视工作监督检查。

五、水质管理制度

锅炉水质化验监督,首先要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正确取样,水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在水质测定过程中,要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用以指导锅炉,水处理设备的安全经济计划。

1、对水质的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对锅炉用水要通过化学分析进行监督。对水质变化不大的泵水,可根据条件,每月或每季分析一次。

(1)对于补水给水,必须每1—2小时分析一次。若采用离子交换法进行软化处理,可以测定软水的残留硬度、碱度、氯根。根据交换器出水硬度出水变化确定再生时间。

(2)对于给水,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硬度、碱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的测定。

(3)对于炉水,应每2—4小时进行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的测定。

2、做好停炉时的检查监督

锅炉在停止运行检修时,首先要由水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份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要采取保留水垢及腐蚀产物的样品。

3、搞好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

锅炉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是在保证水值标准的前提下,不断降低运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每次加药与再生都应有存用量记录,并按时做好统计记录,定期开展技术经济分析,以降低各项消耗指标。

六、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要按照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作好接班的准备工作。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各部位要保持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

3、在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做到“五交”和 “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齐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运行方面的指令。

7、由接班者负责。

七、清洁卫生制度

为了锅炉房的文明生产,改善锅炉房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必须建立锅炉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制度,锅炉房的全体人员,应遵照执行。

1、锅炉房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应有明确的划分,责任到人,以利监督检查。锅炉本体、辅助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及运行良好。

2、锅炉房地面、设备、仪表、煤场及灰渣场,每班必须随时清扫。做到无积水、无杂物。煤场堆放整齐,煤堆、灰渣堆苫盖到位。

3、门窗玻璃齐全、整洁、电器控制盘无灰尘,所有管道、阀门无积灰,无油污,无泄露。

4、每班交接相互检查,互相督促,保持锅炉房设备和环境卫生长期良好。

八、锅炉房安全制度

1、锅炉房应保持锅炉及一切设备完好、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凉衣物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2、凡未经登记、年检或有严重缺陷的锅炉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3、锅炉房内所有管道要按规定涂颜色标志,并表示出介质流动方向,管线名称,各阀门要表示开关方向,状况。

4、锅炉房应防寒冻防风雨,地面平整,并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卫生条件。

5、保证通道畅通。

6、应设置锅炉房平面布置图,汽水管线图,运行模拟板。

7、门口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科室人员安全监察部门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应经当班负责人许可方可入内。

8、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和参观须由有关人员陪同,并不得滥动闸门和运行装置,未经许可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9、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切听从锅炉房值班人员指挥。

第9篇 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第10篇 酒店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3

酒店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三)

一、在锅炉房内煤气系统如泄漏,能使人中毒,要加强巡视,检查泄漏点、煤气开关。

二、锅炉自动控制部件应防止失控,要加强保养,清污清尘。

三、经常检查锅炉房的煤气报警系统是否可靠,保证安全运行。

四、锅炉房内环境干燥,要清理无关的杂物及库房油料。

五、值班人员要不断提高主人翁的责任感,要会使用各种灭火器。

六、值班人员要增加巡检次数,提高警觉,防患于未燃。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第11篇 _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 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 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 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 度左右。

第12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格式怎样的

三、交接班制度

(1)当锅炉运行正常,炉渣除尽,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员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双方应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如锅炉,辅机,脱硫除尘装置,电器仪表,公用工具等。

在接班检查中,接班人员必须冲洗一次水位计,要特别注意锅炉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变形,鼓包等,并核实交班记录。

(3)接班人检查,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4)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锅炉房。

不准将锅炉房交给接班前喝酒或无证人员。

四、 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至少对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锅炉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 →锅炉本体→脱硫除尘装置→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3)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汽压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三大安全 ,电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泡,泄漏,变形现象。

③、炉墙无倾斜,倒塌,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④、锅炉燃烧工况良好,供汽正常,炉内无异常响声(主要是漏水漏汽声)。

⑤、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无外泄漏及内泄漏,阀门开关灵活。

⑥、给风机,引风机无异常响声,轴承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⑦、脱硫除尘装置运行正常,清水池和水膜除尘器回水的ph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⑧、锅炉房照明良好,时时备有手提照明灯,并保持道路畅通。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行操作工,维修工双包机制定人定员,职责分明。

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向车间报告。

2、不得对带压的锅炉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一般设备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停炉大修并进行年审。

年审时对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校验,对注水器进行除垢清洗。

3、锅炉本体小修时,应清除炉内积灰和水渣。

大修时应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清洗轴承并换油。

4、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管道一次,

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

5、锅炉房应备有可随时更换的安全 ,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等,以供急用。

6、在压力表及水位计上应标有醒目的警戒线。

六、水质管理制度

1、炉外沉淀净化:进水前要保证足够的沉淀时间,净化锅炉用水,当水池底部杂质多,影响用水质量时,要清理干净,确保水质良好。

2、炉内水处理:加入工业磷酸三钠,提高锅炉水的总碱度消除锅炉水中的残余硬度。

①、先排污后加药。

②、当锅炉水总碱度过低时,即进行锅内加药。

③、磷酸三钠在加药前,必须充分进行溶解,然后再加入锅炉内。

④、每次加药不超过250克(半市斤),分几次加,直至锅炉水的总碱度达到8~26mmol/l为止(10~20mmol/l为最佳)。

3、排污:通过排污降低锅水中的含盐量和锅筒内的各种杂质,同时也降低过水的总碱度。

①、定时排污,每班必须开启排污阀一次。

②、排污量根据锅水碱度分析结果而定,原则是碱度高时多排污少加药或不加药,碱度低时少排污,需加药。

保持锅水的总碱度在合格的范围内(即8~26mmol/l)。

③、采用烧水排污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边烧边排污,最大限度的排除锅内的杂质和水垢。

4、碱度的检测:通过检测锅炉水的碱度含量,指导司炉工的用药量度,以达到最佳除垢,护炉的效果。

①、原理:水的碱度是指水中能接受氢离子物质的量,例如:氢氧根,碳酸根,重碳酸根等都是水中的碱性物质,它们能与酸进行反应,因此,选用适宜的指示剂,以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②、测定方法:量取100ml透明水样,置于锥形瓶中。

加入2~3滴甲基橙指示剂,用0.1硫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③、总碱量计算方法(jd)

jd=(c__v)/100__1000mmol/l式中:

c-硫酸标准液当量浓度

v-硫酸标准液消耗量ml

100ml-水样体积

jd-总碱度

gb-1576-1996(国际)锅水总碱度:8~26mmol/l。

④、分析人员每次取样分析后要做好记录,并将分析结果通知司炉人员,由司炉人员按要求进行调整加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公司要害部位。

非锅炉房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经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准进入锅炉房,并办理登记手续。

2、炉房内设备, ,阀门等,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准动用。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或不违章操作。

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第13篇 某燃气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燃气锅炉房的日常管理,确保大厦供暖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燃气锅炉房时大厦的重要部位,由司炉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非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值班人员须报请工程维修主管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时应做到随手关门、人离门锁。

3、司炉工必须具有燃气锅炉操作上岗证,熟悉燃气锅炉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4、燃气锅炉属重要供暖设备,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启动运行。

5、严格按照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供暖操作,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6、燃气锅炉运行时,司炉值班人员应注意观察风门、水、汽、风、燃气、油、烟、泵、声音和震动等是否,根据用水量定期清洗保养软化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关机检查。

7、停炉期间,每年应对锅炉进行二次全面保养,彻底清除水及杂质,对安全阀、转动机构及附属设备检查。

8、值班人员应保持机房室内和设备外表的清洁,每日做好设备的巡查工作,如发现设备漏油、漏水、漏气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9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锅炉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

第14篇 锅炉房安全巡检制度

1、锅炉安全巡检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中必须冲洗水位表和检查进出水温是否合乎要求。安全保护装置每周不少于1次试验,并将试验相关数据作好记录。

2、巡检时,要按照从炉前向左,沿炉体向后,到炉体后部,转到炉体右侧,再沿炉体向前到炉顶,再回到炉前中部,再检查附属设备的路线进行。

3、巡检时,主要检查压力,看温度、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体,看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炉墙,看有无塌裂、掉砖现象,炉门及其它有无过烧变形;检查附属设备,看鼓、引风机、炉排、除碴机、排污阀门及其它阀门正常,润滑系统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电器设备作用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4、必须严格遵守设备、设施巡视制度,并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保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进行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进行,并做好记录。

一、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二、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要求。

三、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是。

四、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添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五、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的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六、司炉长应加强巡视工作的监督检查。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第15篇 锅炉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特制订本规程。

二、范围

锅炉房作业人员。

三、规程内容

(一)、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③跑、冒、滴、漏的阀门及时检修或更换;④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①对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②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③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连锁实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实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主动接受市安全锅炉部门检查和检验,每年检验一次,检查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二)、锅炉房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含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实施锅炉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清除设备缺陷,保持锅炉在额定参数内运行。汽、水、油系统跑冒滴漏应符合锅炉设备无泄漏标准要求。

2、每班必须做好:①地面、门窗清洁卫生;②保证锅炉仪表清洁,水泵等设备无污垢;③地沟盖和防护装置完整;④地面无杂物,堆煤整齐。

3、设法减少锅炉尘灰、炉灰和煤场对环境的污染,保持环境卫生。

①炉灰堆放在规定场地,及时熄灭余火;②储煤存放在规定场地,存放整齐,严禁煤灰混堆,定期洒水。

5、锅炉房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保持设备整洁、环境清洁。

(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安全防范的重要场所,锅炉职工必须对锅炉房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负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2、锅炉房是安全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3、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锅炉房防火设备、灭火器材等,保证其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移作他用。

5、定期对锅炉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锅炉设备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检修,锅炉不带病运行。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四、附则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16篇 技术学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学院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继电器开关等。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在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17篇 乡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5、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6、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2、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3、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宣

第18篇 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下列几种:

(1)岗位责任制:分别规定司炉工、司炉长、水质化验员的职责范围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内容、线路及应记录的项目;

(4)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的内容要求和交接手续;

(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日期、内容和要求;

(6)水质管理制度: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时间、项目和合格标准。

第19篇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规定

一、锅炉房是高温高压设备操作重地,未经管理部门批准,非工作人员和闲散人员不得进入。

二、凡来锅炉房参观和办事的外单位人员,一律经管理部门批准,由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接待处理。

三、来客一律进行登记。

四、本单位职工因公需进入锅炉房者,经管理部门批准后,由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接待处理。

五、锅炉房工作人员值班期间,一律不得在锅炉房会客或约友闲谈,严禁带领家属、亲友或小孩进入锅炉房;一律禁止班前、班中饮酒。

六、锅炉房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及火种进入,锅炉房、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品。

七、锅炉房消防器材放置整齐,专人管理,保证性能良好,保证使用效果。

第20篇 锅炉房安全消防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不违章操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kufpc6u 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计,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计、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消防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12、做好停炉和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出于完好有效状态。

14.努力学习安全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消防操作技术水平。

15.做好锅炉房的安全消防和文明整洁及交接班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附:

1.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⑴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⑵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⑶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⑷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⑸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⑹交接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⑴锅炉运行情况。

⑵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⑶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⑷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⑸必要的备用材料、工具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主管,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巡回检查制度

当班司炉人员,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表:

序号内容时间
1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不间断监视
2燃烧工况是否正常1—2小时监视一次
3燃烧输送系统是否正常1—2小时监视一次
4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挡板位置是否合适1—2小时监视一次
5水箱水位、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阀、止回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1—2小时监视一次
6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1—2小时监视一次
7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1—2小时监视一次
8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1—2小时监视一次
9检查各转动机械润滑系统是否应补给润滑油每班一次

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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